等待的人生,坚持的信念1200字以上

等待的人生,坚持的信念

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作文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

有一粒砂,见到周围的伙伴钻进蚌的体内后,都变成了珍珠,羡慕不已,于是下决心向它们学习,以证明自己的价值。它请求一只蚌让自己钻进它的贝壳里,梦想着变成一粒美丽的珍珠。没过多久,砂的周身被蚌分泌出的白色粘液包裹起来,越裹越紧,让它透不过气来。砂想,原来变成珍珠的过程这么痛苦,我再也不要做什么珍珠了。砂终于禁不起痛苦的磨练,被蚌吐回了海底,而它的伙伴们都变成了美丽的珍珠。

珍珠与砂的价值天壤之别,可细想想,它们之间相差的又只是短短的那么一段过程和经历。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每个人原本都能成为一粒美丽的珍珠,却往往因为种种个性上的弱点和行为上的偏差,失去了应有的光泽和慧质,而仅仅是一粒砂。为什么不现在就除去人性中的弱点,使自己更加完美呢?你也是一颗珍珠,就应该照亮自己的人生。请以“你也是一颗珍珠”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1立意自定;2文体自选;3题目自拟;4不少于800字。

曾经有一粒砂,请求一只蚌让自己钻进它的贝壳里,梦想着变成一粒美丽的珍珠。但没有多久,它被蚌分泌出的白色粘液包裹住了,让它透不过气来。砂想,原来变成珍珠的过程这么痛苦啊!砂终于禁不起痛苦的磨练,被蚌吐回了海底……

砂与珍珠之间只是隔着一段小小的路程,只要砂坚持走完这段路程,那么它的梦想——成为珍珠,将不会是渺茫的。人又何尝不是呢?人生天地间,如白驹之过隙,我们面临的是挑战,是机遇,是挫折。但只要我们坚持到底,永不言弃,我们也会成为一颗璀璨的珍珠,就如他。

他爱写文章,自小便萦绕着一个色彩纷呈的梦——让自己的文章见诸于报。他顺着熟悉的路,来到了熟悉的投稿箱前,他郑重地将自己精心写好的第N篇文稿投入箱中。他嘴中自言自语地说着:“唉!失败了N一1次,这次会是什么结果呢?

一次次的投稿,一次次的等待,一次次的失败,他困惑了。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他感到了生活的无奈,失败的痛苦,梦想的渺茫。但他却束手无策[“束手无策”改成“毫不气馁”],仍等待着这第N篇的结果。他曾想着要放弃,结束这苦苦的等待,但每次想到他的梦想,他又踌躇了,还是等待、等待、等待在春天,到夏天,又至秋天,直到冬天,可是又返回到春天。

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也许是他的坚持感动了天。在等待的第X个春天里,他终于露出了春天的微笑。他收到了第N篇文章的录取通知书。此时,他高兴得哭了,流出了收获的泪水。

人若能持之以恒,那么天下无事不成。如果没有玄奘的坚持不懈,历经艰难险阻,就没有《大唐西域记》一书的出版;如果没有徐霞客的持之以恒,跋山涉水,就没有《本草纲目》的出现。这也正说明了在我们的人生中,需要有坚持的信念。瞧,那蓝蓝的……

人生需要梦想,人生需要等待,人生更需要有坚持!只要我们坚持走完那段路程,用心去感悟经历,我们都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颗耀眼的珍珠,难道不是吗?“砂——有梦想——没有坚持”,“他——有梦想——有坚持”。最终,他实现了梦想,但砂却还是一颗普通的砂。这并非老天不公平,并非天意弄人,并非天不随人愿,只怨砂没有坚持越过那段弧(?)沟。

蓝蓝的天空中,掠过一群白鹤,他更加有信心、有恒心去完成他的梦想。他的心驾着白鹤,一起遨游在那浩瀚的宇宙中,体验着成功的喜悦,享受着坚持所得的硕果!其实,他就是“我”

点评:你的这篇作文叙议结合,颇具特色。开头两段从引述材料到推出文章的主旨,又转入叙事,承转自如,很见功力。接下来你紧扣“坚持到底,永不言弃”写“他”投稿的经历,叙事性强,但行文简洁,简直可视为事实论据。然后你又相当自然地引用玄奘和徐霞客的例子,进一步证明人生需要有坚持的信念。在倒数第二段你很巧妙地把“砂”和“他”放在一起比较,点明其结果迥异的症结所在,再一次印证自己的观点。最后一段你采用叙事兼抒情的笔调收束全文,给人留下无限的韵味。叙议之间的自然过渡,叙议两条线的交叉融合,从“就如他”到“他就是‘我’”的精心策划,都表现了你的巧妙构思和驾驭语言的本领,同时可以看出你的写作智慧。

美中不足的是,你对“珍珠”的理解有所偏差,你似乎只把它看作成功的化身,而没有从人生的层面上来理解它的寓意,尽管文中多次出现“人生”这个词语。

等待的尽头是你

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突然觉得Alabama three是一个很神奇的乐队,只是一种感觉,但是这感觉我说不上来,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并不是很满意,但是他每一秒的发出的声音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用生命完成的,沙哑而且粗旷,却包涵着一种很浓郁的失落感,总让我以为唱完这首《等待的尽头是你》他的嗓门就会彻底废掉。

但是我后来想想,应该不会的。

不过,我知道他们应该是一组对音乐很有追求的人。我隔着亿万距离仿佛能感觉到他们传递的炽热的心。

他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村上,我觉得村上是一个比较直白的男人,看他的书就像在看一张白纸,然后上面写着四个字,我很寂寞。枯燥却让你耐着性子一遍一遍的读,然后假如有人问你什么感觉,我很寂寞。

所谓的感同身受。

我不喜欢在写作的时候听音乐,我是个很容易分心的人,这首歌是个例外,他的声音并不会让我抗拒,透过空气慢慢融化在我的大脑,或许他们的声音就神奇在这里吧。

小的时候,我以为那些电视上铺头散发的蓝调歌手很酷,每天抱着一把电吉他,在一条陌生的小巷子里时不时就煽情一把,然后在墙壁上大片大片的彩色涂鸦,纽约街头最刺眼的就是Eric Clapton了,我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朋友,结果换来了彻头彻尾的嘲笑。

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方向感特别不好的人,没想到这点既然遗传到音乐上来了,我抱着吉他看着和旋分旋,晕头转向。

Eric Clapton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吉他手,听他的声音很容易联想到大海,他摸吉他的时候动作很轻,听起来很舒服,然后就好像看到海鸥一个一个从我的头顶上飞过不时发出清澈而忧伤的声音,我只听过他的一首tear in heaver,网上翻译过来叫做泪洒天堂,我不喜欢这样说,因为我觉得这样直白不能体现这个优秀吉他手从骨子里的忧伤,我个人把它翻译为,滴落在天堂的一滴眼泪。后来我在百度里找到他年轻时候的照片,那时候他还穿着白色的T shirt ,站在舞台上,闭上眼睛,慢慢的弹,声音就这么一点点倾泻出来,我不知道站在亿万个人群中的我能不能理解这位伟大音乐家的心情。我很少听到他在唱,或许他的声音已经全部它融入吉他里的了吧,

朋友说黑人的布鲁斯音乐就像中国的山歌,我当时愣住了。因为我在听朋友给我推荐的这首just one last dance的时候,完全没有这种感觉。说他们相同或许是因为他们的声音都透露出一种野性,不过,缘于生活元素的不同,取材就有很大的差异了。

Just one last dance ,before we say goodbye

When we sawy and turn around and round and round

It is like the first time just one more chance

有人说,英国是流行音乐的繁荣地。我想了想,发现的确是。

披头士的音乐横扫整个世界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我很难想象一个从小在英国农村吹着口琴的孩子竟然能影响世界。我觉得约翰,列侬和现在的我很像,因为他当年面对记者心平气和的说出自己的梦想,就是四个字,有钱出名。十足的真心话。我原本以为他会说,为了音乐,我愿意牺牲我的一切之类的丧气话。但是没有。

列侬的这句话让我感动了很久,真的是感动。

我想如果我是当时的记者,我一定会冲上去握住他的手,然后学着同学鄙夷的说,你真俗。

这件事情让我想起我发表第一篇文章的时候,那天我在学校里数字数,朋友问我,你在干什么呢?我说,哦,我在数我这篇文章写了多少字,然后算算杂志社该给我多少钱?朋友说,你写文章就是为了钱啊?你真丢写作人的脸?用我们这里的话来说,你真俗。

我被骂的体无完肤,却还沾沾自喜。我想我的确很俗的,我写文章不是为了造福大众,而是为了赚点零花钱。

后来,我每次遇到那些自称为人类文明而写作的伟大之类的人都会躲得远远的。因为我觉得我们在精神追求上都是有差距的,就更不会在肉体上有什么相似了。

列侬死的时候成千上万的歌迷聚在广场上为他哀悼,如果那个时候,我在的话我也一定会去。或许是出自对音乐的尊重,或许被他真诚的感动。

我的床头柜上有他们的照片,看着他们,我的生活就好像有了方向。

听了崔健的《一无所有》我还是不明白摇滚是什么,我向天发问,是因为在我问朋友的时候,他随口丢下一句,天知道。好吧,天知道,那我决定去问天。朋友说那是个艺术家的事,高中生不关心自己的成绩关心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干什么?朋友说的也是,所以我始终感觉我和艺术之间还是有距离的。后来,有一天英语老师在给我们讲解反意疑问句的时候告诉我们,有些句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想来想去,觉得这个解释还算合理。

我不明白的很多事情长大之后都会明白,而我们已经明白的事情长大之后就会忘记,我觉得这是人类的悲剧。

我现在不知道自己明白还是不明白,我觉得自己更悲剧。

我上高二的时候去参加过一次优秀读者表扬会,那个时候就是比谁买的书多,我很幸运的排了第三,那个时候有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啊?我在心里想,如果问我最喜欢的导演是谁,最喜欢听谁的音乐,那我可以随随便便想到一大堆,可是我最喜欢的作者是谁这个问题就十分让我苦恼。

然后我首先想到了郭敬明,但是他们说郭是一个很俗的作家所以我不敢说。不过那是在他们眼里,我的眼里郭是一个能给人温暖的作家,很多人说他的文字十分空洞,我觉得不是,他喜欢把自己拆开,放在两个极地,一个勇敢,一个胆小,一个站在绝望出看着希望,一个站在希望处看着绝望。一个扮演他现在的生活,一个扮演他想要的生活……他也喜欢把伤口血粼粼的撕开给别人看,然后直白的告诉你,这就是我。我知道他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是我不希望他哭。

我如果能见到他,我想对他说,大哥哥,我知道你每天都活的很辛苦,很累,很多人不理解你,可是,我们每天都这么等,我们活着是为了让我们觉得活下去更有意义的人,理解我们的人,直到我们开心起来的那一天。我希望你能笑,每天都这么开心,我对他说,你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样子才最动人。他是我心目中彻头彻尾的英雄,我现在还是喜欢看他的书,因为我觉得这样能帮助我成长。

然后我想到了余华,余华是我心中的一个异类,我不知道怎么样去界定他,看他的书总感觉心里有什么悲伤的东西在一点一点积蓄,然后直到你压抑不住那种情感。我想到了决堤时候的场面,所有的波涛在一瞬间覆盖整个大地,来势汹汹,势不可挡。

大宰治是我最爱的作家,他的文字很黏人,读他的书里的每个字都感觉有一根看不见的针在身体里刺来刺去,痛的排山倒海,最后痛死在他的回忆里。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他和我很像,喜欢躲在乌黑的墙角。很多时候,我以为很可怕的地方就是墙角,后来当我在墙角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是我因为别人占了我的位置。可怕的人在于他的脑袋和墨黑的眼睛都在思考,或许这就是大宰治,或许这就是我。

我不觉得我是一个可怕的人,我喜欢在阴暗面看着温暖的东西,不过我觉得那些温暖不会属于我,因为我在温暖的时候看到的是阴暗。

不过那并不是我的全部。

六月应该不会这样平平淡淡了,我在心里这么想。我学着鲍勃,迪伦一边流血,一边漫不经心的唱歌。日子这样过才显得惊心动魄。

四月份收到了学校的第一个合格证,就决定离开这个消减了脑袋的战场,在这遍布优等生的班级里,愈发感到自己的微茫,决定离开真实明智之举。

老师说,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我觉得这场面应该很壮观,不过幸好,我不用去冒着生命危险在桥上找一个位置了,我站在桥下看着他们像烈士一样一个一个的从上面跌下来,溅得满地是血,然后我幸灾乐祸的说,叫你们说我俗。

我的生活经不起大起大落,也受不了平平淡淡,在中间就好。

受够了在别人的眼皮底下活着,但是要生存就必须要学会妥协,出来闯荡的这段时间发现学会了很多东西。

我喜欢戴着耳机走在大街上,看川流不息的人潮。喧嚣漫过我的耳朵,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很幸福而不是孤独。我希望我能出生在二战后的美国,在那个颓废的时代,我就可以安心的做个颓废的人。我觉得这样最好,尘世的硝烟幻化为手中的光影,但是我希望自己能有一些珍贵的回忆,它可以写成一首歌,包涵了我人生的起起伏伏。一切曾今存在的,我希望把他们记录下来,完完全全的记录下来。

我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失落的却又热衷于寻找澎湃点的朋克。

我想对于我而言,音乐的意义不在于辅佐我的心情,也不必刻意的去迎合某种心情,而是当我融入了一种气氛时,它给了我独一无二的感觉。

我是个爱音乐的人,一定是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知道吗?

你的存在是支持我活下去的理由。

我等待的尽头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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