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玫瑰花
当我真正爱上若涵的那一刻起,我就常常对他说:“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而他就回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水说,我能感觉到你在流泪,因为你在我的心中。”听完这句话,我就会恨恨的瞪着他,而他还是用那一脸令我陶醉的笑容对着我“你应该是快乐的小鱼,不该有泪,记住!”
其实,我也不知这是他第几次拒绝我了,有时候我好恨自己为什么执迷不悟,哎!爱他,爱他,还是爱他!
若涵是一个高大英俊的阳光男孩,有清秀的脸庞,但最令我着迷的就是那健康的笑容,可他的手总是那么冷冰冰的,所以,我就叫他“冷血动物”,也对,不然他怎么会对我的一网情深视而不见?
星期天的一大早,我就爬在阳台上对着他家的窗户大喊:“冷血动物,起床了!“我故意把最后的“了”字说的很长,然后,只看见他怒目圆瞪,双手掐腰指着我大喊:“死鱼,知道了!”我呵呵地笑着,做了个鬼脸,然后匆匆忙忙的拿起两片面包去敲若涵的门,我早已才到他开门的表情:乱蓬蓬的头发,系错扣的睡衣,扭曲变形的脸,尤其是那张大了要骂人的大嘴巴,可怕!!我正为我的猜想偷笑着,忽然门开了,若涵打着哈欠,我手中的那两片面包,说时迟那时快,就塞到了他的嘴巴里,呵呵,万事OK!
他的家就像我的家,他的父母疼我比疼他多,尤其是他的东西就像是我的东西,可以有“借”无回,呵呵!
突然,他很神秘的凑近我,“喂,死鱼,问你件事?”
“什么事?”我被他弄的很紧张。
“你多大了?”
“16呀!”我愤愤的看着他,原来他这么不关心我!
“那我们认识多久了?”
“嗯?”我沉默“很多很多年了吧!”“是17年!”他咬牙切齿!
“啊?我才16呀!”我疑惑地看着他。
“打你在娘胎,我就命中注定要被你压迫!”他斜着眼瞪着我。
“呵呵,原来如此!”我笑弯了腰。
每天我们所必须的“功课”就是一起上学、放学、开开玩笑,聊聊天,偶尔还吵吵架,这样的日子很美,很美!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也喜欢上了若涵!不过,他上了大学后,一切也就变了,他住校了!不过,他会安慰我:“加油,两年后考到我们学校,我等你!”
又是“我等你”三个字,每次他拒绝我时都是这么说:我等你,我等你!但为了他,我还是努力着,不停地努力着,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接受我的,我相信!
高三那年,他突然回来,呵呵,原来这个倒霉的家伙病了,是回来养病的,我“幸灾乐祸”的去看他,可是当我看见他苍白的脸,瘦弱的身体时,我就忍不住了哭了。“喂,傻丫头,哭什么呀?”他说着用手试去我的泪,我握住他的手,呀!好凉!
“你要快点好,不然我恨你一辈子!”我不知该怎么说。
“会的,放心吧,死不了的!“他呵呵的笑着。
大约过了一个月,他就回学校了,可脸还是苍白的。
再见到他,是我捧着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在也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义无反顾的对他说:“我喜欢你!”了,可是这一次,他仍说:“我等你!”只是伸出了他的右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我看见在他右手中指上套了一只小小的戒指,象是半颗心的样子,“知道这代表什么吗?”他问。
我摇了摇头,“是心有所属!”他看看我,笑了。
我恍然抬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去观察,眼前这个忽然变得陌生的若涵,他好像很幸福!他心有所属了!我哭了!
“傻丫头,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小鱼——”他顿了顿“小妹妹!”他把我揽进怀,我挣脱了他的怀抱,飞快地跑了,身后只剩下他孤单的身影。
后来,我一直回避他,不接他的电话,不给他开门,听见他在宿舍窗外喊我,我会用一个桔子扔他,看见他迎面走来,我会转头就跑。
后来,他很少找我了,我努力的平均自己的心情,而他努力地学习着,还用心地交着女朋友。
再后来,我渐渐想开了,缘分已定,也许我们有缘无份吧!任命吧!可我是不会放下尊严去和他讲和的。
那天我的生日,他突然来了,再见到他,我依然会心动,其实我忘不了他,其实我还爱他!可是,哎!算了!
“有样东西送你!”他说
我忧郁着接过礼物,拆开来,一只小鱼镶在一个透明的水晶里,小鱼的脸上挂着两颗晶莹的泪珠,我一时感动,哭了!
他以为我想开了,很开心的样子,我不希望若涵为难,只好强装笑颜,可心里还是酸酸的,痛痛的。
他第一次拿着一只淡紫色的信封来找我:“喂,大才女,帮忙看看写的如何!”
“什么呀?”我疑惑的打开信封。
“是情书呀!”他呵呵的笑着。
“情书?你给谁的?”我恨恨的问。
“当然是我的女朋友啦!”他无视我的感受。
“傻丫头,你好吗?真的好喜欢你,喜欢你爽朗的笑,喜欢你淘气的样子,喜欢你可爱的模样……!”
“恶心!”我暗自骂若涵的这封“经典情书”。
“怎么样?”他问,“还好,不错,很感人!”我白了他一眼。
“那就好。”他放心地安慰自己。
“那个女孩真幸福呀!如果我是她会幸福的死掉的!”我酸酸的对自己说。
以后,若涵经常拿着这样的信封出现在我的面前。还总是淡紫色的。我喜欢的颜色。该死的!他有心气我!看着一封封“惊天地,泣鬼神”的“经典之作”,我就会想象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孩捧着另外半颗心的戒指偎在若涵的怀里,还有若涵那幸福得像要死掉的样子,心里就是莫名地痛!
转眼间,一年了,我还死守着那只水晶鱼,拒绝着身边的一只只“苍蝇”。
……
今夜有流星雨,若涵突然来找我,“陪我去看流星雨。”他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而我好象没有一丝拒绝,随他去了。
操场上都是一对一对的,奇怪,若涵的女朋友呢?噢,对了,她在另一个城市,这个该死的若涵,竟拉我做“垫背”,恨死你了!我暗自骂到若涵,心里很不是滋味。
“快看,流星雨呀!”若涵突然很激动的喊。
正在愣神的我被吓了一跳。
“快许愿,很灵的!”说着他逼我上了他那“虔诚”的眼睛看着他,我也默默的闭上了眼睛。
“许了什么愿?”他问,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也笑了,白净的脸配上阳光般的笑容,棒极了!
“你长大了,终于长大了!”他变的深沉了,“长大了,可以独自面对了!”我很疑惑的看着他。
“很好!”不知道他是在对我说,还是在对他自己说。
“知道流星代表什么吗?”他突然又问我。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然后用右手的食指在我的眉间请轻轻的划了一道弧线,“一个结束。”他说。
奇怪!他的戒指不见了,难道?难道?他们分手了?我暗自庆幸,希望似的!但我什么也没问,什么也不想问。
“帮我个忙吧!”他忽然说,我点点头。
“帮我收者它!”说着他拿出一个盒子,很精致的盒子,很精致的样子。“现在不要看,以后再看!”他把盒子递了过来。
咦?他是在对我说吗?这个该死的若涵,为什么总让我放不下呢?
深秋的晚风,已有了些凉意,我不禁一颤,若涵突然用外套裹住了我,我转过脸看着他,有几许哀愁的脸!我不禁心疼起来,“若涵,你怎么了?”我心里默默的问着自己。若涵看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忽然,他轻轻的把我揽进怀里,我不知所措的偎在他的怀里,泪水却不争气地滑落,死若涵,臭若涵!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明白?你为什么总在失意的时候才想起我啊!
他拥着我,送我回到宿舍。
“进去吧!”他看着我。
“嗯!再见!”我依依不舍地转身,又回头。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看着我离开这个该死的若涵,连“再见”也不说。
“等等!”他突然叫住我。
我欣喜的马上回身。
“这个替我戴着!”说着他拿出两只戒指套在我的食指上。
我仔细一看,原来是那只“心”,噢,不!是两半心!
我默默地伫立在窗边,只看见一个孤单,瘦弱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再见到若涵,竟在他的葬礼上,若涵,那个优秀的若涵,那个不爱我的若涵,那个我深爱着的若涵,竟然死了,死于血癌!
我不能接受这个荒谬的事实!但当我亲眼看见若涵带着微笑睡着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黑,我的世界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变得黑暗,就连我的心也被掏空了!
“若涵一直瞒着你,其实十年来,他一直努力让自己在你面前坚强!”这是若涵妈妈的一句话。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若涵的脸总是苍白?为什么若涵的手总是冰冷?为什么若涵总是“生病”?为什么他不对我说“再见”?原来,原来……
从这以后我病了,病得几个月不能下床,病得迷迷糊糊,病得闭上眼睛就是若涵的脸,病得只会在梦中哭醒,我就此活在了回忆里,那个拥有若涵的回忆里!
原来,我真的失去了若涵!还不曾拥有就失去了!……
今天,是我21岁生日,若涵离开我也有一年了,第一次尝试没有若涵的生日,孤单寂寞,我望着水晶鱼,忽然觉的有什么事儿没有做。好象,好象,噢!我在床下翻出了一只布满灰尘的盒子,就是若涵寄存在我这儿的,我慢慢打开了它……
哦,是那99封淡紫色的“经典情书”!咦?不对,是100封?怎么多了一封呢?我神使鬼差似的打开了第100封……
思琳: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相信也是我在另一个世界最想你的时候,可爱的女孩,你已经长大了,也应该学着坚强,无论将来如何,你都不要轻易地哭,知道吗?我的每一次“拒绝”都是为了你今天的“坚强”,我不想在我离开你的时候,你接受不了,今生今世,有你这样的女孩爱我,已是我最大的幸福,99封“经典”是为你而做,因为你是我生命中最经典的女骇,每一次看到你认真读它们的样子,我很欣慰,还有那两只戒指,是为你心有所属,今生我不能等你了,但愿我们还有来生!来生我一定要你做我的新娘!一定!最后只想告诉你,我爱你!
“他爱我?”我跌坐在地上,泪水迷蒙我的视线,“不要,若涵,我不要来生,我只要今生啊!”我紧紧抱着那99封信,好像紧紧抓住了若涵!
终于,我明白了为什么一颗流星是一个结束。不!我要一颗流星代表一个心愿!忽然,一颗流星划过了夜空,我默默取下食指上的戒指,悄悄戴在了无名指上,“若涵,今生我要做你的新娘!我等你!”而夜空下那只水晶鱼,依然静静地依偎在水的怀抱中,两颗晶莹的泪珠悄悄地对流星诉说着一个永恒的爱情故事——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眼中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我的绘画之路
从小,我就对绘画有着特殊的情感。记得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妈妈问我想学点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学画画。”于是,我与绘画结下了不解之缘。
绘画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也给我带来了好朋友似的安慰。在我开心的时候,用彩笔画下自己的喜悦;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用颜料画下自己的烦恼。绘画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绘画有着别具一格的魅力。无论是漫画、水粉画都是我非常喜欢的。尤其是漫画人物,是我一直以来酷爱的。虽然没有老师的指导,但我一直自己在努力,自己在尝试怎样把漫画人物画得更好。从开始画漫画到现在,我已经用掉了不知多少本素描本,现在翻出来看,别有一番风味,尽管以前画的不是很好,但每一副画都凝聚了我对绘画的热爱。大家都知道,日本的漫画水平是非常棒的,虽然我恨日本人,但他们的漫画水平,确实让我佩服。在家里有了电脑之后,我便在网上找一些日本的漫画,然后自己临摹下来,久而久之,自己的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不光是漫画,其他的我也非常喜欢。在小学的时候,我一直利用双休日的时间参加绘画班,还参加过好几次等级考试,一本本证书我一直珍藏着。
我觉得,绘画是一样很高雅的艺术,它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它现在会伴随着我走下去,我相信,以后也会,绘画会伴随着我的一生。因为,我对它有独特的感情。以前,我学过跆拳道、舞蹈、书法等等,但都没有坚持下来,惟独绘画,我坚持了将近有5年了,这份感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我很开心,无论在什么时候,绘画都能陪伴我。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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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我们楼下有一个美丽小公园,每到盛夏时节,绿茵茵的草地配着各色的玫瑰花,路过此处的人们都会停下来赞美一番。我更是喜爱这些可爱的玫瑰花。说起玫瑰花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啦!玫瑰花是我赞美的对象,我知道玫瑰花象征着久远的爱情。玫瑰花多姿多彩,红的胜火,粉的似霞,白的洁白淡雅……但是她并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富贵;不像桂花那样十里飘香;也不像菊花那样傲然屹立;也不像梅花那样有姿有态,她,是平凡无奇的。即使三月的桃花粉红艳丽,吸引了许多游人,院子里的白玫瑰也使我恋恋不舍,几朵白色的小花瓣围成了一个小小的花苞。清早起来,露珠在玫瑰花的花苞上滚滚欲动,奇香四溢,给人一种淡雅清新的感觉。剥开一看,花瓣中间有许多纤细的花蕊,顶着一粒粒淡黄色的小点点。在春风的吹拂下起伏,白玫瑰像小姑娘一样翩翩起舞。啊,白玫瑰,你没有用艳丽的色彩来表达自己却用洁白的心灵来报答春秋。时隔一夜,那几朵玫瑰花便竞相开放了。那花朴素大方,花瓣层层叠叠,微微下卷,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瓣犹如涂上了一层明油,光泽而明亮。整株花昂首挺胸,如同打了胜仗的将军。它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享受着温馨阳光的沐浴。花瓣中间有金黄色的花蕊,花蕊顶端粘着花粉,散发出阵阵醉人的芳香,引来一群蜜蜂“嗡嗡”地奔波忙碌,四周蝶飞翩翩,伴着可爱的玫瑰花。风吹着,玫瑰花随风摇曳。不管是谁,经过她的身旁,都感到她在朝你微笑点头;当你停下脚步,欣赏她时,就会觉得花香扑面而来,沁人心脾。啊,玫瑰花,虽然你只是一种平淡无奇的花,但是你有一种特殊的精神,让我敬佩,让我感动。教师点评:这篇文章写的不错,非常清楚地描写出了玫瑰花的样子,语言通顺、生动形象,字词丰富,想象也极其丰富。写作后记:每年春天,玫瑰花都会开放,我每次走到小花园前,总会闻到那阵阵清香,而且,她那种默默无闻的精神也是极其可贵的。文登市实验中学初一:于洁7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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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欣洛很镇定地望着脚下倒在血泊中的男孩,她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丝痛苦的微笑。泽,这不是我要的结局。一个很阳光的英俊少年欣洛是在海边认识泽的。那天,欣洛一个人在海边漫步,脚下突然踩到一块硬硬的东西,重重地跌倒在沙滩上。这时一只刚劲有力的手伸到她眼前,欣洛吃惊地抬起头,是一个很阳光的英俊少年,棕褐色的眼睛,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和松款牛仔裤。男孩也觉察到美丽可人的欣洛在看着他,便微微扬起嘴角,笑了。欣洛听见一个甜甜的声音说:“来,把手伸给我。”欣洛被男孩扶到一块被海水冲刷过的大石头上坐下,男孩小心温柔地帮她查看伤口。当男孩简单而熟练地包扎欣洛受伤的脚踝时,欣洛的心微微地颤动着,很久都没有过这样温暖的感觉了。在男孩转身的一刹那,欣洛羞赧地说了一句让自己都很吃惊地话:“能陪我一起看看日落吗?”夕阳西下,天边被太阳的余辉染得绯红,两行弯弯曲曲的脚印伸向远方,欣洛知道了那个男孩的名字叫泽。他悄无声息地去了美国夜很静,女生宿舍里,还有一盏灯微微亮着,欣洛出神地望着手中的照片,那是一个帅气十足的男生,他是优。优是欣洛以前的男友。优对欣洛的好,是所有同学都看在眼里的。无论欣洛怎样任性,优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她,哄她开心,让她快乐。所以当优向欣洛表露自己的感情时,欣洛答应了。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在优和欣洛交往刚好一个月那天,优独自一人,悄无声息地去了美国。转眼,时间已过三年。欣洛再也没有了优的消息。欣洛看着看着,照片上的优模糊了,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泽。我们会再次相遇吗,海边的英俊少年?她第一个想到的竟是泽开学的第一天,欣洛果然见到了泽,并且很有缘份地同班同桌。欣洛一直默默关注着泽。她发现泽和优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一样的热爱体育,一样的成绩优异,一样的对她呵护备至。同寝室的好姐妹经常打趣地说:“看来,我们的欣洛美女快名花有主啦!”欣洛总是生气地骂着,举着小拳头不依不饶,可心里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甜蜜的滋味。如果没有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欣洛和泽的关系,恐怕一直会停留在好同学之间。欣洛住的小巷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死者的尸体就是在小巷中间被人发现的。一天晚上,欣洛回家得很迟,她走进沉寂的小巷深处,似乎听见许多孤魂野鬼的索命声。欣洛一阵毛骨悚然,忽然感到莫名的恐慌,她拿出手机,第一个想到的竟是泽。泽很快地赶到欣洛的面前,欣洛静静地看着泽,终于忍不住扑到他肩上,放声大哭。泽抱着欣洛,就像安慰一个小妹妹,他用自己的体温温暖着欣洛的心:“别怕,胆小鬼,事情很快就过去了,以后我送你吧!”至此,欣洛和泽之间的感情变得微妙起来。必须一周内把欣洛拐骗到手泽向欣洛发了一条短信,约她在海边见面。欣洛换上米色长裙,赶到了海边。清新的海风拂面吹来,泽轻轻地挽起欣洛的手向海边走去。“欣洛,你还记得吗?那次我们就是在快日落的时候在这儿相遇的。从看见你跌倒的一刻起,我就已在心中发誓,我要用一辈子去守护你,关心你,你愿意吗?”泽转过头,温柔地望着欣洛。欣洛淡淡地笑了,点着头低低地说:“我愿意!”便风也似的跑开。从海边回来,欣洛并没有着急回家,她朝一家手工店走去,她准备定做一条精致的手链送给泽。但在通向手工店的林荫路转弯处,欣洛却意外地瞧见了泽,他在和一个鬼头鬼脑的满是胡子的男人嘀咕着什么。欣洛躲在树下,偷听着他们的谈话。“许思泽,你给我听好了,一周之内你必须把欣洛拐骗到手,到时候我向她父亲勒索到钱财,分百分之三十给你。”欣洛整个人都瘫软了,只感觉什么力气也没有。怎么会这样,泽,你在做什么?为何要欺骗我!公司盛传父亲有私生子欣洛,原名林若雅,父亲是鼎鼎有名的林氏集团董事长。欣洛在十三岁以前是天真快乐的小公主。但细心的欣洛发现了父母亲感情上的渐渐疏远。终于,公司中传开了父亲在外面早有一个私生子的消息。母亲夜里哭泣过无数次,渐渐变得心如死灰,在欣洛十六岁生日那天自杀了。从此,欣洛对父亲产生了深深的恨意,在一次与父亲大动干戈之后,她收拾行礼,离开了那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家。泽,为什么要勾起我痛苦的回忆,你知道吗?我把你当作了温馨的港湾,当作了一生的依靠,我是那样爱你。可你却这样对我,你忍心啊,我好恨!欣洛把刀子插进了自己的胸口欣洛手中带血的刀落在地上,她轻轻地蹲下,把头埋在膝盖上,轻声啜泣着。几个小时前,欣洛给泽发了一条短信,把他叫到这儿。再一次面对心爱的人,欣洛淡定地说:“泽,可以抱我一次吗?”泽迟疑良久,才把欣洛揽进怀里。欣洛停止哭泣,缓缓地站起身。她埋怨泽的欺骗,她感到无限的绝望。就在泽抱着欣洛时,她拿出匕首,刺向了泽。泽倒在地上时,欣洛看到他的眼神里满是痛惜和不可名状。欣洛拿出手机,拨响110。警车的笛鸣声由远而近,欣洛捡起刀,没有丝毫犹豫地把它插进了自己的胸口。泽,爱可以重来吗?我们来世再在一起!我要用生命保卫她的安全一周后,警方在学校一棵香樟树旁的石头下,找到了许思泽的日记本。5月6日:今天,在美国的医院我认识了优。他得了血癌,优让我帮他一个忙,照顾他的女友,一个叫欣洛的漂亮的女孩。我答应了。6月10日:今天,我没有想到会在海边见到欣洛。从认识她的一刻起,我就决定用一生保护她,疼爱她。何况也不能辜负优。6月20日:有一个人来找我,他是一个黑帮的头儿,让我帮他们绑架欣洛,不然他们就自己动手。为了欣洛的安全,我答应了。6月30日:我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邮件,因医治无效,优走了。晚上,我再次遇到了那个人,他给我最后一周的时间。欣洛是我最爱的人,她落在那些人手中,只有死路一条。不,我要用生命保卫她的安全。7月4日:其实,有一个秘密没有人知道。我就是欣洛父亲的私生子,欣洛和我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她脚踝上梅花般的胎记是父亲告诉我的。在海边,我帮她包扎伤口时就发现了。欣洛,我的好妹妹,我不能爱你,我会把它埋进心底,我一定要让你幸福快乐一生。办案的刑警看完日记,嘘唏不已。庆幸的是,因抢救及时,泽和欣洛被警方送往医院后,第二天就苏醒了过来。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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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头像一个个灰色的头像,如同一张张未熟悉的脸庞。没有了声音,没有了表情,没有了那最真挚的微笑。上着QQ,发现那一个个头像都是灰的,发了一句“在吗”,静静的等待回应。隔着屏幕与屏幕的距离,没有了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没有了一句句欢声笑语,就这样看着一个灰黑色的头像发傻,等着你的一句回话。听着QQ音乐,那一首首音乐如同一张张只在我面前拂身而过,留下的只是一声声空虚脑洞中的回声。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的听,一次有一次歌词出现在屏幕上。可能是看的太麻烦,把歌词关掉了,这样看着还好点。还是不习惯,又一次打开了歌词,轻轻的跟着跟着歌曲哼唱。静静地打着字,那一声声敲击键盘的声音如此好听,滴答滴答的,仿佛是一段优美的旋律。敲打着键盘,一个一个汉字,像一个个小精灵蹦入了雪白的屏幕当中。“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这熟悉的歌声又一次传入了我的耳蜗里,我马上知道了那是筷子兄弟的《老男孩》,虽然我已经听了不下四十遍,但是每一句歌词都仿佛振彻心田。眼前仿佛出现了奔跑的自己,在塑胶跑道上,大口的喘着气,回头看看那些被我超上的同学,没有了微笑,从前那个自己,已经在操场上消失了。还记得初一时的第一次测试1000米,我们那一张张紧张又害怕的脸,慢吞吞走上跑道的细碎的脚步,老师的红旗从头上一直落到身下,那一个个不大的身影开始了初中的第一次测试。虽然现在,1000米对我来说就如100米,已经很习惯这种跑步的感觉,虽然跑步速度有了明显的提升,却少了跑步的乐趣,缺少了与同学一起跑步的时间。每当我第一个跑完时,很累,看着剩下的同学还在坚持着跑步,一种解脱的感觉下不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孤独。“转眼过去多年时间多少离合悲欢,曾经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燕,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是啊,转眼间,初中就到尽头了,原来一张张青涩的脸都已经被岁月冲淡了,人越长越高,年龄越来越大。成长,真的好烦,好累…谁能知当中考的一锤定音后,我还能有多少熟悉的朋友,当初一次次很普通的聊天,还能在头脑中保存多少年。一个个青春向上的少年,都化为了各自奔前程的背影,在不同的岔路口,离我,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地平线…。天知道多少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相遇了,多少年的风吹雨打,多少年的悲欢离合,有很多话想说,却卡在了嘴边,再也说不出来了。那时候,陌生的脸孔,替代了原来的青涩的脸庞,每个人终究逃不过时光的刻刀,在脸上留下了一道道不属于自己的痕迹…寒假还剩下最后的三天了,又要看见那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庞,听见那一声声略微沙哑的声音,好想又好害怕跟你们相见。岁月是不可以改变的,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去学校里,强挤出一个笑,心里还想着,时光,你慢些,看看这落魄的我吧。就如就如天边那朵洁白的云彩,在风的呼啸下,渐渐离开了属于自己的天空,飘去远方,远离了那柔软舒适的环境,一个陌生的环境,原来七彩的世界一下子全变成了灰色,灰色的头像,灰色的身影…“滴滴滴滴”那蓝色的聊天窗口,渐渐的闪了起来,我明白,是你上线了,那灰黑色的头像逐渐充实了起来,渐渐地去掉了单一的灰黑色,颜色逐渐丰满起来,我才明白,那明亮的大眼睛,那不一样的神色,是多么的美好。“抬头仰望着满天星河,那时候陪伴我的那颗。”《老男孩》快唱完了,我的初三也快过完了,不知那时候陪伴过我的你们,还记得我吗?…。那一张张明亮的脸庞逐渐变成了灰色,没有了微笑,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神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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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人群绕过广场,就是学校的操场了。在这样的氛围和环境下,居然遇到了同道中人。大奔此刻正蹲在操场一角,旁若无人的抽着烟,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在他身上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大奔是我唯一的室友,此君原本不叫大奔,他的名字跟中国人时髦的词汇联系在一起,很顺应潮流。当有人称奔驰车为大奔的时候,大奔也就被众人叫做大奔了。大奔原名池奔,倒过来年就是奔驰。也就是从大奔成为奔驰昵称的那一年开始,大奔疯狂的迷上了大奔,曾发誓将来要拥有各类奔驰车型。虽然他几年前就考到了驾驶执照,可惜至今为止,他还没开过大奔。我常常在想,如果大奔跟李嘉诚丁磊陈天桥没有直接或间接的血缘关系的话,他的愿望恐怕是下辈子都无法实现了。大奔很爱运动,小时候曾经立志做一名篮球运动员,甚至想过去打NBA,但是由于身高的关系,最后忍痛放弃。后来大奔决心做一名足球运动员,曾经做梦梦见某年某届的世界杯上打进第一个球的中国人就是他,无奈他的脚法就和他的人品一样差劲,这个美好的愿望最终胎死腹中。大奔曾感叹这是中国足球的损失,听到这话我也很想感叹,感叹中国足球最大的损失就是国家队拥有一群球技比大奔强不了多少人品还不如大奔的球员。再后来大奔看上了一个喜欢打羽毛球的姑娘,从那以后发奋做一名羽毛球运动员,但自从那妹妹跟一大三男的好上之后,大奔一看到羽毛球就跟仿佛看到杀父仇人。现在,我想大奔除了去街上做一名商品推销员或者是餐厅服务员之外,这辈子几乎不会跟任何‘员’沾边了。但是什么叫做事与愿违呢?在大半年以后的暑假,大奔居然去客串了一回学校游泳池的救生员。这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真的很难有绝对的事情。大奔远远的冲我们招手,然后俩人热情的握手,最后林少差点热泪盈眶,说:“妈的,终于找到组织了!”我就纳闷怎么一起床大奔就不见人影了,原来早早就来这里蹲点了,这让我再次验证大奔属于闷骚型男人之余,还体验到了咱们学校的男人是多么的。因为此时此刻此地,除了大奔之外,还有无数的大二至大四的男生各自选好了地点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打好了埋伏。远处教学楼和实验楼上平时紧闭的窗户都打开了,探出了很多猥亵的脑袋,毫无疑问这些脑袋都是属于更加的研究生的。这些人早已参悟大道,距离飞升仅仅一步之遥,想来是不屑与我们这些俗人为伍,不过看他们探头探脑的模样,让我明白即使是神仙也是有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的。学校的操场白天一般属于男人,是真正意义上的操场,到了然后就归男人和女人共有,变成了“操”场。操场四周是跑道,中间是足球场,军训两点开始,现在还不到一点半,所以足球场上还有不少闲杂人等。虽然我们本部的足球场比起林少他们分校的足球场条件差多了,但咱们国家历来就不缺乏在艰难环境中奋勇前进的革命战士,眼下球场上就有两队人马正在撕杀。这两帮人里全是杂牌军,这二十多个人里你可以看到十多种花样的球服,还有穿着皮鞋在上面踢的,这也是校园里一道神奇的风景。只见球场上脚来腿往,大伙玩的不亦乐乎,好几次精妙的长传,但是无数次前锋的跑位跟球的落点实在相差太远,压根就够不着球。然后前锋们学乖了,纷纷站了几个好位置,可这时候每次传球的人又将球传歪了,而且歪的很有中国特色。好不容易有几次射门,但一次都没有进,唯一进的一球是守门员摆了乌龙。这个乌龙球打破了整个操场沉闷的局面,全场一阵欢呼,让人觉得我们真的身处在激情燃烧的岁月中。林少还在焦急的等待着军训的来临,不屑的说:“别看了,两队人踢的都很臭,就这水平你不如去看甲A。”大奔却看的津津有味,好半天才不以为然的看着林少说:“这就你不懂了吧,踢的烂也有踢的烂的可看性。你瞧,那哥们的动作夸张吧,连周星驰都模仿不出来!”这话让我明白大奔多年以后为什么只看超女的海选而不看决赛。就在这时,有人在禁区外伸出了上帝之手,始作俑者被他的队友骂了个狗血淋头。林少抬头看天,我和大奔却很纳闷,对方只是一长传,球还在禁区外,至于用手去挡吗?这时候那哥们发话了,很委屈地吼道:“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老子只会打篮球,非要拉我来凑数,现在犯规了又全都怪我!我他妈容易吗我?”其队友无语,对方的人却很高兴,有个穿着白色球衣的小子开始将球摆好,准备主罚任意球。白衣人气定神闲,助跑几步后冲上前踢出了势大力沉的一脚。那球歪的离谱,仿佛传说中的曲线式射门。预料之中,这一球没射进门。预料之外的是,这球反而成功的射到人了。一声巨响,我旁边的大奔倒了下去。大奔当时就歇了,躺地上一动不动。我俯下身子模仿电视里侠客的将手探到他鼻孔前,还好,尚有呼吸。但大奔装了半天死人还不起来,林少实在看不过去了,蹲在大奔面前哭爹含娘地说:“兄弟,你可别死啊。即使要死,也得先把财产转让给我啊。”说完伸手去掏他的钱包。“摸什么摸,老子还没死。”大奔突然睁开眼睛,骂道:“妈的,这一球可真狠啊,老子差点就背过气去。踢出那脚球的家伙忙跑过来,假装关切地问:“同学,你没事吧。”人神共愤的是,我这时才看清楚他居然穿着白色的法国队10号球衣。齐达内铁定委屈死了。想起几个月前2002世界杯法国队的表现,我也委屈死了。我笑了笑,说:“哥们,你国家队的吧!”10号不好意思地挠着那头不知道算不算长发的长发,说:“哪能啊,你别糗我了。”我隐约觉得这10号有些面熟,但一时想不起来曾经在哪见过。可以肯定的是,我不认识这个人,只是对他有点印象。这也不算奇怪,很多人大学毕业的时候,除了同寝室的那几个人,连同班的人都不能全部认识。很多人在我们脑海中,都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果很多年以后我们很装逼的回首往事,会发现有很多人,我们都叫不出名字。这时候大奔一骨碌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很大度地说:“没事,这算啥,想当初俺一球将球场边一路过的女孩子踢晕了过去。”大奔没有吹牛,我想起了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是有这么一回事。而那倒霉的女生目前在我们学校很是有名,叫做左娜娜,是芸芸恐龙中难得一见的美女。大奔当时就慌了手脚,抱起左娜娜直奔学校医务室。现在想起来,这是多么好的一个发展恋情的好机会啊,按照中国古代的传统两人都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了。可惜当时大奔特纯情,象一个处男那么娇羞,见左娜娜没事后就红着脸走开了。10号被大奔的英勇事迹所折服,一时惊为天人,夸道:“哥们你真是豪放,晚上请你吃饭!”“那感情好。”大奔顿时就乐了,然后有迟疑的说道:“不过,现在我们还有点事,哥们你先忙着吧。”“是等着看新生军训吧?”10号会意的问道。这本来就是全国皆知的秘密,没什么好隐瞒的,大奔毅然点头。没想到10号马上就露出了笑脸,说:“其实我也是,刚太无聊了,上去踹了几脚。”众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当下互通姓名。这也算是现在大学生交往的一种固定方式,反正在这大学校园里将陌生人变成熟人,要么是在球场上,要么是在网吧里,罕有听说有互相研究学业探讨人生而彼此认识的。10号名叫王小风,跟我们一样都大二的,是当初还算热门如今逐渐变成冷门的计算机系学生。然后大家开始扯着废话,无非是意淫着即将出现的妹妹会是什么样子的,王小风语出惊人,说:“要真能找到一不错的姑娘,周末就带丫到学校前门旅馆开房去!”林少赞赏的看了王小风一眼,显然这俩人最是臭味相投,作为过来人,林少建议道:“要真泡到了,那你得提前去预订房间。前门的几家旅馆一到周末就爆满,全是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而且现在接近国庆黄金周,更是人满为患,哥们你要未雨绸缪。”王小风一副受教的模样,连连点头,只恨不能立马拜林少为师。大奔很有感触,说:“难怪一到周末晚上很多情侣在学校的阴暗处就地解决问题,以前我还以为他们追求刺激,原来是租不到房间啊!”林少显然也是做过野战兵,有过不堪回首的经历,表情痛苦,扼腕道:“是啊,妈的,找不到房子是最郁闷的。上次老子钱没带够,没法打车去二环路以内住宾馆,只能跟那姑娘说要欣赏月色,最后在咱们学校那枫树林里……”我们正听的入神,林少却突然打住了,令我们遗憾良多唏嘘不已。林少不愧是企业家的儿子,很有商业眼光,说:“奶奶的,哥们毕业后就在学校附近开一家旅馆得了,准能赚钱!”“对,对,对,现在大学生要求低,旅馆条件不用太好,有床就行!”大奔连忙附和。王小风再次语出惊人,说:“没床都可以,有门就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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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人群此时操场上已经陆续有新生踏着轻快的步伐赶来,其朝气蓬勃的样子让我们汗颜无比,感觉自己瞬间苍老了几分。虽然我们只比他们大了一届,但气质上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但我们又同时有些幸灾乐祸,因为不久以后这些人就会变得跟我们一样。我们不住的对着远处的姑娘们指指点点,顺便聆听林少的经验之谈。因为林少自称有本事在那宽大的迷彩服下判断出女孩儿的三围,甚至还能推算出那些女的到底是不是处女。可是随着前来操场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心也逐渐凉了下来。到目前为止,还没遇到一个足以让我们眼前一亮的。大奔不屈不挠,安慰我们说:“别急,慢慢等,会有好的。何况现在这些人全穿着迷彩服,即使有好货色除了林少我们也看不出来,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此刻要是那些恐龙听到大奔这样维护她们,一定会颇感欣慰。不管怎么说,这话令我们士气大振,一个个睁大了双眼,生怕错过了漏网之鱼,之美女。就在这时,学校里广播突然响起,都是革命歌曲,吓了我们一跳。我记忆里,学校广播里那几首曲子,从小学到大学从未变过,一旦碰到升旗仪式、运动会、军训什么的,就必然要事先放这几首曲子。比较可悲的是,我至今还不知道这些传说中可以激奋人心的曲子叫什么名字。大部队终于来了,一起来的还有那些冷酷的教官。我们贼眼乱瞄,当然不会看教官,而是密切的注意着这大批人马里的女生,漂亮女生。两分钟以后我们都绝望了,虽说颇有姿色的姑娘倒是有好几个,但绝代佳人一个都没有!大奔骂道:“姥姥的,现在的大美女都死哪里去了?”我说:“要真有大美女,也不会来咱们这学校了。”王小风说:“那也未必,听说前几届毕业的,有好几个超级美女。”林少却突然大呼小叫:“你们看,就是她!”此时操场上的新生已经按照班级列成了很多个方阵,令我们可视度瞬间扩大了不少。顺着林少所指的方向看去,其中一个方阵站第一排第一行的那个女生果然鹤立鸡群,一头乌黑的长发此时扎成了马尾鞭,五官很精致,那套毁灭普通女生形象的迷彩服穿她身上反而将她衬托的英姿飒爽。“哇靠,这姑娘不仅有南方女人的柔媚还有北方女子的阳刚,简直是新时代的花木兰。”王小风难得拽了一句文,可惜那女孩儿听不见有人这样盛赞她。“不错,不错。”大奔语无伦次,好比在暴风雪中捡到了炭火。“对,对,对,就是花木兰,这绰号我喜欢!”林少一脸兴奋,拍着我的肩膀,说:“老黎,看见没,我跟你说的前两天在外面遇到的那女孩儿就是她!丫丫个呸的,这妞我要定了,谁也别跟我抢!噢,木兰,我愿意为你精尽人亡!”此话一出,大奔和王小风兴奋的眼神同时黯淡了下去,大奔更是郁闷的叹了口气。就在这个尴尬的时刻,王小风的一室友突然传来捷报,那哥们风风火火的跑过来,气喘吁吁的说:“你们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白搭,快去女生宿舍那边,我靠,那边现在正有好多大一美女站阳台上发呆呢!”王小风呆了呆,问道:“她们,不用军训吗?”那哥们说:“听说都请假了,这样也好,大一美女都娇弱,哪能经得住折腾啊!”“操!还可以请假的?怎么当初老子请假就一直没批准?”大奔忿忿不平的骂道。想当初军训时,我和大奔都装病请假了,可惜没通过,这事让我们耿耿於怀了很久。林少一语道破天机:“谁叫你是男人呢?教官也是男人,怎么敌得过美女的软磨硬泡!”于是我们赶紧像女生宿舍那边跑去,只留下那哥们还站在原地发呆。果然,附近聚集了不少雄性生物,一个个都人模狗样的假装路过,眼睛却时不时的望女生楼去瞄去。幸运的是,那些阳台上果然分别站着一两个不错的女孩子,估计这些小姑娘也是好奇,由于没去军训不知道该干嘛,趴阳台上观看校园的美丽风景。遗憾的是,这些美女的数量并没有王小风那室友说的那么多,我开始想象那哥们说的“好多”美女到底有好多。这时候有一路过的男同胞跟他身边的同学埋怨道:“我日,现在的大一妹妹真是开放,没去军训直接跑去后门酒吧了。”此话掀起滔天巨浪,有立竿见影的作用,我在一分钟内看到有很多男同胞假装若无其事实则很有针对性的向学校后门潜行而去。就这高明的演技和行动的速度,足以让007和战争年代那些地下党前辈们汗颜不已。我在想,在学校附近开酒吧估计很赚钱,市区里酒吧一般晚上才开始营业,学校附近的中午就开门了,而且生意兴隆。最主要的是现在学生大多数都不内行,得以让大量假冒伪劣商品在酒吧里被倾售一空。稍微有点情调的人都不会去学校附近的酒吧了,比如林少,大一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去了。“我们去不去?”王小风嘴上这么问,脚下已经跃跃欲试。“你问他们。”大奔将箭头指向了我和林少。“不去了,没意思。”林少如同得道高僧,一副心如止水的样子。大奔恨不得当场将林少打翻在地,骂道:“你小子太他妈没义气了,你的那个花木兰还在军训,当然不着急了,哥几个到现在都还没着落呢。”林少却显得镇定自若,说:“现在我们去也没用了,都已经去了那么多头狼了,僧多粥少,咱们去也是白搭。”“话不能这么说,这又不是排队买东西,谁先到谁买,总得要双方都乐意这事才能成。”王小风反驳道。“唉,我说你们怎么就这么肤浅呢,经常去酒吧的女孩子你们认为有几个是纯情少女呢?”林少连连摇头,作为长期混迹在灯红酒绿中的过来人,他确实很有发言权。大奔和王小风同时无语,然后大奔突然问我:“老黎,你的意思呢?”“我饿了。”我酝酿了半天,挤出这三个字。“靠!”我看着眼前竖起的三根中指,辩解道:“真饿了,中午刚起床一会儿就被林少拉出来了。反正后门一共就俩酒吧,不如我们先找个酒吧附近的地方吃饭,再慢慢守株待兔。”这个提议很有建设性,马上得到大家认可。学校后门口有一条河沿着校园的围墙蜿蜒而过,有河自然就有桥,这桥古朴,是正宗的传统石拱桥,据说有无数感人肺腑的爱情画面都曾在这桥上上演过。去年我和大奔就曾亲眼目睹有一哥们追一姑娘未遂,从这桥上跳了下去。当时我和大奔都深深佩服这哥们的大无畏精神,旁边却有几个学长在议论:“唉,又一个跳河的,一看就是大一的……”这话让我和大奔不约而同的装出一副沧桑的模样,生怕别人看出我们是大一新生。虽然C市的气温比起北方的城市要暖和多了,寒冬腊月河水也罕有结冰的时候。但当时正值初冬,河水冰凉,那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壮士一落水,瞬间就浮了起来,脸色苍白嘴唇发紫,然后那壮士再次奋不顾身的朝岸边游去。这时候我和大奔惊奇的发现,这壮士游泳技术十分娴熟!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一识货的哥们发话了:“我靠,居然还是蝶泳!”壮士上岸之后,旁边的人热烈鼓掌。壮士絮絮发抖,双眼失神的看着桥头,旁观者唏嘘不已,因为大家都发现壮士的意中人早已经消失在人海,显然是决定冷酷到底。我当时就想,这壮士肯定是有备而跳的,要是他不会游泳,借他仨胆他也绝对不敢跳下去!此时桥上刮起了一阵风,这也算是提前到来的秋风,让人感觉到一股凉意。王小风突然站在桥头发呆,一张清瘦的脸蛋在那头乱发映衬下显得有些落寞,如果将他身上的球服换成正装,倒是有做琼瑶连续剧男主角的潜质。我开始揣测王小风为什么要站桥上发愣,想来是因为心情特别抑郁,毕竟一会吃完饭得他买单,换了谁都会抑郁。此时最高兴的应该是林少,因为之前是他答应请我的,现在有人替他出头了。我和大奔应该也是高兴的,因为我俩都是蹭饭的。我们三人也站在桥头抽烟,就当是照顾一下冤大头的情绪。王小风突然长叹一声,说:“唉,想当年咱也是纯情少男啊!大一那会儿,就在这里,哥们还曾经为了一姑娘从桥上跳了下去……”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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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人群“如果当初在交配时能忍住了,悸动的灵魂,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沉沦……”如公牛般的歌声在整栋宿舍楼里回荡着,不用琢磨也知道,这歌声的主人肯定是林少。这嘶唱歌没有不走音的时候,常常是音调左的连左罗都追不上。记得上中学那会儿,每每周一的集体朝会升旗仪式,林少连唱国歌都唱的跑调,而且声音洪亮,一下盖过了其他人。班主任为此头疼不已,可是这孩子天生五音不全,也不能责怪他。因此,林少成为他们班唯一一个不用唱国歌的学生,最后,连升旗仪式也不用参加了。我开始琢磨林少那意味深长的歌词,虽然只是改动了一个字,将交汇开成了交配,意境就完全不同了,不由暗暗感慨林少有做哲人的天赋。我甚至在想,也许当初这首歌的作词人本来就准备这样写的,不过为了保持所谓的内涵,所以故意用了交汇这个词。文化人就是文化人,不服都不行,就好比张洪量会写:越过道德的边境,我们走过爱的禁区,享受幸福的错觉,误解了快乐的意义……而此时此刻,我还是从林少的歌声中听出了弦外之音,这小子肯定又刚从医院妇产科回来了。如果当初他在交配的时候忍住了,今天也不用去医院了。林少推门而出,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仿佛刚刚脱离苦海。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说:“今儿是什么风把您这大忙人给吹来了?”“春风,春风……”林少春风满面的说。我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说:“春你个鸟,这儿马上都快国庆了,哪来的春风?你小子是不是又从医院出来,觉得又伤害了一位善良的姑娘,所以准备找我和大奔忏悔?”“还是哥们你了解我……”林少点头,脸上的表情很难形容,接着一脸神秘地说:“当然,也不全是为了这个。”“还有什么?”我疑惑的看着他。林少表情很夸张,用万分同情的眼神看着我,说:“老黎啊,你也忒他妈封闭了,是不是把所有青春都奉献给你那远在大洋彼岸的女朋友和这台破电脑了?今天大一新生军训,你不知道吗?”我这才想起来,前几天就有新生陆续到校报到,好像是该今天开始军训了。虽然军训苦不堪言,但是我还是羡慕那帮新生,因为他们九月底才到校,军训一周后,国庆又可以放假回家了,真他妈幸福!但这好像不是林少跑来这里的理由,我很纳闷的问道:“你们学校不也有军训吗?跑我们本部来干嘛?”林少嘿嘿一笑,说:“实话跟你告诉你吧,前两天我看上了一姑娘,亲眼目睹她进你们学校,铁定是大一的。可惜当时我身边有个妹妹,所以没好意思上前搭讪,不过这次哥们彻底解脱了,怎么地也要来一次众里寻她千百度!”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从林少嘴里还能冒出古诗词,这就好比男人生孩子一样稀罕的事情。我这才发现林少破天荒的穿了一件白色休闲衬衫,最欠揍的是还带了一副黑框眼镜,显然是准备冒充知识分子。我还没答话,林少已经情不自禁的感慨起来:“当然,也不全是寻找那姑娘,说不定还能遇到更好的。怎么说呢,新的一年新的气象,大一新生入学总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憧憬,这就需要像我这样的男人去让她们感受一下大学不仅是实现抱负和理想的地方,同时也是充满了性爱和邪恶的泥潭……”我深深地为林少的歪论所折服,问:“理论上说,你这说法是行得通的,但要是那些姑娘不答应你,或者让别人先下手了,你该怎么办?”“那有什么,抢呗,实在不行,用钱砸!”林少身上散发出暴发户的味道。林少之所以叫林少,是因为他很有钱,确切的说是他家里很有钱。林少女朋友很多很多,所以他的命中率很高很高,最夸张的一次是一月内将俩妹妹送进了医院妇产科。当然不是生产,而是流产。林少的父亲是我们学校所在的C市的著名企业家,所以林少的知名度也很高,关于他的传言很多,最经典的是那句€€€€林少林少,从不戴套!说起林少,先得谈一下现在的教育制度。我记不清从哪一年开始,很多知名高校都开始建设自己的分校,然后开始广泛招生,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扩招。分校的录取分数低,门槛自然也就低,很多人都能轻易进来了。但是,大家毕业以后拿的证书一样的,货真价实的本校毕业证。无数学子趋之若骛,即使是就读分校也感觉倍儿有面子。这年头,购物都带折扣的,据说连嫖妓次数多了都有优惠,惟独学费永远不会打折,学生永远是不会讨价还价的消费者。学校因此捞了大把大把的钱,家长因为子女拿到一张重点院校的破纸而感动的流下大把大把的眼泪。林少就是我们学校分校的学生,虽然只是个二本,当将来大家拿的纸是一样的。他们学校离我们本部只有五百米远,除了建筑面积相对小一些之外其他设施都远比本部气派,这让我曾经鼠目寸光的懊悔为什么当初没去分校。我看着意气风发的林少,无奈的叹口气,说:“那你就去砸吧,别带上我,我跟别人约好了去砍BOSS,你找大奔去。”林少却粗暴的一把拽住了我,说:“一起去吧,游戏一天不玩又不会死,再不出去逛逛你身上都要发霉了。顶多晚上哥们请客!”前面几句都是废话,最后一句让我眼睛一亮,瞬间放弃了自己的立场。刷新了一遍电子邮箱,田甜的邮件还是没有到,我突然很抑郁,索性起身穿好衣服跟林少一起出去。一路上,看着这美丽的校园小径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我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只是一个陌生人,并不属于这里。林少的目光四处游离,搜索着视线范围内的所有美女。遗憾的是,我们这学校很大很大,美女很少很少。几乎所有单身的雄性生物都把自己下半身的幸福寄托在这一届的大一妹妹身上了。但是林少并不气馁,简直有种海底捞针的不屈精神,偶尔发现一个稍有姿色的姑娘,便如获至宝一般兴奋,然后再品头论足一番,最后的一句总结陈词多半是这样的:“妈的,又不是处女了,不知道被哪个王八蛋糟蹋的……”林少说这话的语气俨然是那些路边漂亮姑娘的未婚夫,显得义愤填膺。值得庆幸的是我已经听麻木了,懒得答话。毕竟,要在美女中寻找处女,本身就是一件很不科学的事情。如果要在我们学校这庞大的犹如侏罗纪公园的恐龙堆中寻觅原装货,那成果肯定是喜人的。今天林少似乎看过琼瑶小说,特别多愁善感,一路上不停抒情,好像他胸中拥有良多的感触,最后望着学校广场上那巨大的铜制雕塑发呆。这是我们学校的标志,一名没穿衣服的健美女子双手高举着地球或者说地球仪,双眼凝视着远方,似乎那里就是无限的希望。林少这粗人突发感慨,叹道:“真有意思,知识就是力量,连地球都顶起来了,而且这力量还是来自女人。所以,我们应该靠近女人,并且获取她们的力量。”我直接忽略了林少的后半句,对他前半句做出回应:“是啊,这雕塑确实是很有意思,以后别人问我们读书做什么用,我们可以指着这玩意儿骄傲的告诉他们€€€€读书顶球用!”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