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天使传奇七
第七集《妖王到底是敌是友》
我们和艾琳娜一直对持着,艾琳娜给我们的压力绝对不亚于当初与创世神对战时的压力(虽然那次是打着玩)。“艾琳娜,你就出手吧。”我说。
“好,这可是你说的天魔路西竺。”艾琳娜双手放在胸前,然后两手慢慢分开,她的手中散发出了强烈的血腥味,一个血色镰刀慢慢显现了出来。
“是血炼!”星雪惊呼。
月芳则不屑一顾地说:“想用神器吗?好吧,那就让我的神器与你过招吧!”只见月芳把手攥成拳,突然一下张开,月芳手里出现了一把金色的扇子。“这就是明月扇,来吧!”
“月芳,加油!”蝶冰和星雪在一旁助威(老样子了)。
“月芳,我来帮你。”我将手和在一起,然后慢慢打开,一团黑气渐渐从我手心冒出,我猛地一抓,一把利剑出现在我的手里。“艾琳娜,就让我和月芳来和你较量较量吧!”
“堕落!你怎么会有?除非你是魔王路西竺,那你就是神王月芳了吧,呵呵,有意思。”艾琳娜奸笑了下,举起血炼喊道,“血魅一族的荣耀,妖族的生命,我愿与你共同分享胜利的喜悦和失败的伤痛!血魅之术!嗜血之镖!”血炼散发出了无数道血色光芒,那光芒化成了利刃刺向月芳。
月芳微微一笑说:“你以为这样就能伤到我吗?神风狂啸!”月芳打开扇子轻轻一扇,一股飓风把艾琳娜的血镖吹的无影无踪。
“有两下子,法力确实很高,但要是论武技的话,哼哼。”艾琳娜举起血炼就朝着月芳砍来。
“好快的速度!”月芳还没反应过来,艾琳娜就已经冲到了她的面前。
“月芳小心!”我也不顾自己,伸出左手帮助月芳挡下这一击。只听见艾琳娜惊呼:“怎么可能!”其他人一看,原来是我的左手在没拿剑的情况下将艾琳娜的血炼成功挡住,而且没有受任何伤。
“小竺,你没事吧?”月芳退到一旁,我把艾琳娜的血炼一甩,艾琳娜摔了出去。
“我没事,你不要紧吧。”
“不要紧,不过你的左手怎么可能挡住神器呢?”
“不知道,但是我的左手不能使用法术。”
正在我们说话的时候,艾琳娜再一次冲了过来。
“姐姐!小心!”只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叫声,然后又听见一声兵器撞击的响声。我们发现一个银发紫瞳的女孩手里拿着一把剑,挡住了艾琳娜的血炼。
“路希美,你来干什么?”撒拉说。
“哥哥,只需你能来,不需我能来啊。”路希美说。
“我要是回去的话会被追杀的。”
“你现在不也是在被追杀嘛。”
“你!”撒拉气的说不出话来。
“两位,不要吵了。”蝶冰说,“现在对付敌人要紧啊。”
“哼!”两人一扭头不理对方了。
“又来个不要命的,好,本小姐就好好陪你们玩玩。”只见艾琳娜的身子下面渐渐出现了血色的雾气。我们几人心里大喊不好!
我的幸福依然
我笑,然后说,我,幸福依然。
朋友说我太“故作坚强”。我笑称是你们把我宠坏,还不是你们让我太依赖。
和你们在一起,总是很快乐,然后回到家却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或许还是孤单吧。因为我常常会想,没有了你们,我该怎么办?我会怎么样?是不是就像鱼儿少了水的抚慰,是不是就像花朵没了雨露的滋润?然后,我没了依赖,然后,我没了思想,然后,我变的彷徨。
你们都说不喜欢想太远,更不愿想这种分离的局面。我很欣赏你们的这种“所谓释然”,尽管我了解你们依然痛苦满怀。分离,这个话题,永远不被人们看好,却又始终在人们最不愿想起的时候被提及。是不是这就是所谓天意。
有多幸福,就有多伤悲。我们大家明明快乐了,明明幸福了,明明拥有真诚的爱了,却始终要面对分离!难道真的没有那种完美的结局。
可是完美结局又是什么?我们天长地久?我们永远在一起?可能吗?!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尽管我们真的不想分离!惟有期盼我们永远是朋友吧。真的,但愿!
其实不喜欢看花落,因为讨厌那些完美被土层慢慢覆盖。其实不喜欢听伤感歌曲,因为怕泪流满面。其实不喜欢写悲伤的文章,因为怕每一次提起那些事都痛彻心扉。其实不喜欢说“祝你幸福”,因为一直认为我们一起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其实不喜欢只要“曾经拥有”,因为我真正在乎的是“天长地久”!
悲伤时,我不会在你们面前哭泣。心痛时,我不会在你们面前表现。不管生活中多少苦痛,在你们面前我却总是这样故作坚强,因为我们是朋友!我不想你们担心我一分一秒。我要你们过得很很很好!什么痛,我承受不了。
总是说,还不是你们把我宠坏。可不是啊。你们对我,如此关怀,如此爱。
心情不好,伪装坚强,你们却似乎完全知晓,告诉我想哭就大声哭出来,你们有肩膀给我依靠。成绩有下滑,你们会帮我分析,给我鼓励,告诉我继续努力。生活上有什么难处,你们总是会在第一时间给我帮助,告诉我,朋友是永远的温暖。
还有那些地方,那些日子,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回忆…
每一次,我心里都是充满温暖,每一次心里增添一分感激。然后是深深爱,然后越发的不能手放开。我的朋友们啊,我的最最最亲爱的朋友们啊!你们的爱,我一生不会忘怀!
如果真的到了要分离的那一天,我要我们都不要悲伤,都不能流泪!我们要把祝福留在心间,把爱意深埋。因为,我们,注定还会相聚!
每一次都是这样感慨万千,诶!都是你们把我宠坏!都是你们把我宠坏!!
我说,我说,我要我们很幸福!
一直一直幸福下去,哪怕分离,哪怕道路长满荆棘。
我笑,然后说,我,幸福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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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之前在历史的长河中,名人的足迹从未被时间所湮没。他们的故事犹如点点星光,在逝去的岁月中耀耀生辉。他们用深邃的思想,超凡的智慧和不断的追求,在历史才和中留下了浓重的色彩。但人们只看到这些名人传奇之后的辉煌,却不知道他们传奇之前的艰辛,现在让我们去看看那些名人传奇之前的故事吧。湘军统帅——曾国藩。或许大家都知道,曾国藩与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并列为晚清四大军政重臣。战功显赫,镇压太平天国;官运享通,十年连跃十级,曾国藩曾平乱有功,被封为一等勇毅侯,成为清代以文人而封武侯的第一人,后历任两江总督,官居一品,全硬朝野。他的一生可谓传奇,殊不知在这传奇的背后,他流下了多少汗水。传说,曾国藩小时候先天不足,不仅口吃而且记忆力特差。有一天晚上,他家里来了一个贼,像等曾国藩睡了以后去偷点东西。可是等啊等,怎么也不见曾国藩睡觉,因为曾国藩读的这篇文章他还没背下来。到最后,贼等不及了,跳出来把曾先生大骂一顿,并把文章背诵一遍后,扬长而去。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也能反映曾先生先天不足这个问题吧。但勤能补拙是良训,正为有此时的苦读,才有后来的传奇人生!“Linsanity”——林书豪。与王志郅,姚明,易建联不同,身高1.91米,体重90公斤的林书豪更像是一个普通喜欢篮球的黄皮肤大男孩,但“林疯狂”书写了新的传奇。2012年2月11日,尼克斯对阵湖人,在尼克斯的两大王牌都无法出战的情况下,尼克斯结束了对湖人大队的9连败和5年不胜的尴尬纪录。林书豪对阵科比,砍下职业生涯最高的38分7次助攻,让科比的34分10个篮板也相形见绌。可谁又知道在这传奇之前的林书豪呢?在尼克斯队在获得出场机会之前。林书豪被称为“饮水机管理员”,意为替补的替补,做砸板凳席最后面靠近饮水机的位置上。并且,在传奇之前,他一直住在哥哥家,或者寄居在队友家的沙发上。在黑人当道的美国篮球圈里,黄皮肤的华裔球员林书豪能在此立足,其背后付出的汗水恐怕没人知道有多少吧。在这传奇之前。林书豪在睡沙发!当代的我们,只知道这些名人传奇之后的辉煌,却不晓他们传奇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华裔球员林书豪在传奇之前,他在睡沙发;智慧的化身诸葛亮传奇之前,他在隆中闭门苦读;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总裁马云传奇之前,他连本科都考不上。如果史玉柱没有因欠债而让警察叔叔找上门,又怎么会成就全中国首富?如果没有挤过牛奶,又怎么会有蒙牛集团总裁牛根生?如果没有当过司机,世人又怎会知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总裁马明哲呢?“天降见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有这样一句话愿意与同学们共勉:不用羡慕别人的本事比我大,只需要羡慕别人比我们流的汗水更多!传奇之前,必遭困苦。诚言斯哉!湖北黄冈麻城市麻城市第五中学高二:夏鑫1000字 高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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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传奇谢文东似一个不朽的神话,他竟如此诱人。怎能有如此伟大的人。他内外矛盾,谁能想象,一个面庞清秀、举止文雅,恰似清纯少年的他,却是人群中黑色的魔王,杀人的狂徒。他张扬,他狂妄,看那架势,数千人齐呼“东哥好”,则是多么壮观的场面。爱你就是爱生活。文东会,是一篇黑色传奇,三年崛起如泰山一般稳而高。进入文东会成为千万人的梦想。二十出头的他,无法想象是称霸华夏半壁江山的帝王。速度之快,如你凌厉的眼神,中国早已成为你的囊中之物。邪恶的媚笑勾引着千万的人,死亡的警戒气息弥漫在他的周围,超强的敏感,不惧一切让人感到威胁。红色在这里不是喜气,是生命的结束。无法想象,他年纪轻轻坐在洪门国际交流大会上受人恭敬的场景。他不是跟班,只是太过“正义”而已。许多长老前辈不相信他,不敢相信,也不想相信。他的狠绝,无人可比。南洪门太柔,向问天太道义。对,“是坏蛋,不要正义。”他可以出尔反尔,背后偷袭,利用欺骗,无孔不入。他不怕流血,也不怕困难,重复了千万遍的动作成为他的标志。谢文东,如死神一般恐怖,黑帖,阎王的信,笑着说:“你死了”他怎能出奇的优秀,他怎能自信的站着,他怎能踏上顶峰。爱他的人,可能没有好下场,但他的爱,又让多少的人渴求。450字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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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传奇国庆第二天,午餐并不怎么样丰盛,却让我由衷的感到高兴,父亲母亲还有从东莞来的三哥,边吃边谈,谈老家,谈亲戚,谈房子,谈经济,虽然大多时候我总是作为一个听众,我想我是适合的。谈到激动处父亲吐沫横飞,神情激愤。大抵是我爷爷的女儿的老公,也是我所谓自幼映像全无的姑姑的老公。那时父亲和二叔刚到城里,投奔了姑姑一家,代着卖些馒头水果。那时姑姑的老公我所谓的姑父在当时可谓是个能人,一年可赚十几万,于是他们带着“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思想纷沓而至。可惜理想丰满而现实瘦骨嶙峋。父亲他们没有应亲戚关系得到半点关照,依旧啃着发霉的大白菜见不到半点腥味,而姑父一家关着门炖肉吃,二叔是个沉默寡言老实巴交的人,父亲却有些不怦,于是买了个二手三轮车炸油条,一天也能赚个十几二十块也心满意足且满怀希望。那时父亲他们都才二十来岁,在人生最狂妄的年纪,并有着狂妄的资本——健全有力不敢疲倦的四肢,不甘平庸渴望出人头地的内心,疯狂且坚定执着于梦想的意志,笃信努力付出等于收获的童话般的思想。若不是被当地的流氓混混抢去积蓄并殴打,求助姑父未果而不得不回老家,所有希望所有激情所有努力所有天真都回到出门前的希冀。他们坚信自己会有所成就,我也相信,那时靠在城里炸油条而起家的大有人在。所谓亲戚并不代表血脉相连,所谓至亲也不一定必须承担。就像许多至亲在媚人的罂粟花面前一样脆弱不堪,过眼云烟。他们是那个时代年轻一代的缩影,也是历史洪流中得一份子。那么社会变革,时代变迁就一定不乏或必须牺牲品。比如成长过程中总有夭折,比如作品现世总有退稿,比如雕塑成型总有失败品,再比如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使出生相同,成长相同,际遇相同,努力付出也相同,也会有成王败寇。因为辉煌与传奇只能给一小部分人,于是上帝闭着眼睛扔出一种名为“运气”的东西,而“运气”存在于世上每个分子里,存在我们身体每个细胞里。而运气也分为好运与霉运,同样好运也只是一小部分,于是辉煌的传奇们与数之不尽的不起眼的小人物竞相出演。只不过传奇们可以光芒万丈,流芳百世,而小人物们堙没在滚滚年轮下,只得一声声不甘的太息附和着对传奇的不朽称赞与景仰中,命运使然。或许我们这个人,这个国家,这个星球,这个宇宙的存在都是运气使然。在这广袤无垠冰冷危险的宇宙深处,有这么一颗蓝色的星球,看一眼便心生温暖。难得的是有这样刚刚好的轨迹,刚刚好得温度,这样多的水,这样多得生命,演绎着轮回的宿命。而这里的生命,应该感到弥足的珍贵与巨大巨大的幸福,准确地说是荣幸。有幸成为这万千世界里“存在者”的一员。若能觉察到自己的卑微与渺小,便是难得可贵的。他们不论是个体或种群,都应为自己能在时间与空间的激流中谋得一块乐土,能够以一种“存在者”的身份,哪怕是微如尘埃般地嵌在这特定的时空而感到至高的荣耀与满足。可惜,有个种群,他们以狂妄的姿态凌驾于众生之上,试图干扰某种平衡,正不知死活地活着。这也需要运气。所以,真的不用太愤世嫉俗,你恨只因为你没有得到,恨不得取而代之,诸如“放开那个女孩让我来”之流。有些成功失败大概早已确定,但我们可以拼命地使自己接近在接近,使自己成为传奇的机会大些再大些。但决不要期望满值,因为这世上不会允许绝对百分百,所谓“绝处逢生”与“万一……”就是说世事无绝对,只要满怀希望。就像我知道我的夙愿没呢么容易实现,但并不妨碍我梦见它,也不能阻挡我追寻它,更不能让我放弃它。初二:吴子寒1200字以上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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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每一个女孩都是一个折翼的天使是天使总会飞翔,即使现在的你并不完美但我相信,只要你做好自己,总会有发光的一天没必要去比较,上帝对每一个都是平等的不必要去仰望,妒忌,羡慕他人相信自己,你可以的五年级:田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字 五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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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传说在世上有一种守望天使,他们有一对很大很白的翅膀,但是这种天使是不会飞的。在每个孩子的背后,都会有两个成年守望天使在无微不至的守护着他。他跌倒了,守望天使会用大翅膀把他扶起来。他冷了,守望天使会用翅膀包住他;但是他自己却冷得发抖,可脸上却挂着微笑。终于有一天,小孩他也长大了,他发现自己也成了一个守望天使,但他身后的那两个天使却很老了,他十分的感激他们!于是,他开始照顾他们……其实这种守望天使就是我们的父母!以前,我一直都不懂Family(家)这个单词的意思,现在我终于懂了Family(家)的意思:Father(爸爸)And(和)Mother(妈妈)I(我)Love(爱)You(你)!(爸爸、妈妈我爱你们!)25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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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堕序滚滚灰色气浪在死寂的天空上翻腾。一望无际。大地上覆盖着厚厚的冰层,晶莹剔透。向下看去,光线延伸到深处就消失在了黑暗中,没有底部一般。这里没有日月,没有人烟,不带一丝生气。冰冷纯洁,宛如圣地。时间在这里都好像停止了。在冰地上,连绵不绝的晶蓝色冰峰参差不齐的耸立着。有的高入云天,在灰色云层中若隐若现;有的在冰地上扭曲凹陷,形成一片不大不小的凹谷。在蜿蜒的巨大冰峰地带中央,却奇怪的形成了一个精致的九瓣花形的空地。它的每一片花瓣都是一条延伸的冰道,由粗到细,最后消失在冰峰中。花心的位置,只有一扇薄薄的冰门。冰门薄的一缕细小的风——如果这里有风的话。就能穿过。它晶莹剔透,甚至能看到里面精巧的银色纹路,但在那纹路后面,却无论如何也看不到什么了。门柱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雕刻,它就那样的站在那儿,通体透着古朴与威严,神秘而厚重。在左右门柱顶端,各有一朵九瓣冰花。散发着淡淡的光芒,一朵温和宁静,一朵邪恶妖异。而在冰门的正中央,却只有一个和冰花大小吻合的花形凹印。仿佛是已经立了永恒,门,始终在等待着什么……冰门前,身着银白色单衣的少年静静的浮在半空中,他出现的那么自然,好像从一开始就应该在这里。他火焰般的长发随意地披到腰间,如琥珀一样闪耀的瞳孔中翻腾着让人眼花缭乱的花瓣。然而,那苍白而精致的面容上却出现了一丝了然和浓浓的迷茫。很矛盾,却又很融洽的表情。冰门上开始泛出点点光芒,纷纷向他聚来。越聚越多,等到他面前时,一个模糊的长发女人身影成型了。这身影凝视着少年,把手轻轻放在他头上,温柔而带着某种奇异魅力的声音缓缓响起:“花棘……还是巫曙……两把花匙,两条道路……你……选择好了吗……?”随着声音的响起,门柱上的两朵冰花脱落了。在空中打着旋,不紧不慢的飘着。最后停在了少年面前。少年瞳孔中肆意纷飞变幻的花瓣停了下来,在他看到冰花的瞬间冻结。只剩下了一片雪色,空洞而迷茫。两朵冰花好像有种特殊的魔力,发着忽明忽暗的光,引诱着少年。“你选择好了吗……?”“你选择好了吗……”“你选择好了吗……?”少年耳边一遍遍响起那句话,声音越来越急,越来越大。温柔的呢喃变成了飓风呼啸的尖利。片片冰屑好似狂乱的蝴蝶扑打着翅膀,风暴般绕着少年盘旋,割破了他的脸。少年痛苦的皱着眉头,眉心处艰难的浮出一个模糊的九瓣花影,两朵冰花也发出响应的嗡嗡声,但还没分清是哪朵时——一切都停了……初三:独一不二9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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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之莲第四章:二公主?!(上)月亮,静静的,如一潭死水,淡淡浮云,从月光下缓缓飘过……一个少女,在皎洁的月光下慢慢走过。一看,就知道她是属于黑夜的——棕红色的长发,红色的蕾丝裙,连眸子,都是那样的血红。少女就这样走着,丝丝清风,吹动着她那整齐的长发,银色的月光洒在她的长发上,红与银的交织,倾国倾城……(注:棕发少女在一定时间内可变回原来的样子)“对了,应该看看这个身体的灵魂怎么样了。”少女一边说着,一边向御花园走去。御花园(还是地名)刚才与小女仆相见的地方,哪里还有红发女仆灵魂的影子?只是,在那个与小女仆交换身体的地方,一团团黑色的荆棘破土而出,空气中有着一股淡淡的莲花香,四周,还弥漫着一股不知名的阴森的气息,令人毛裤悚然。少女心中一惊,但马上又恢复了正常,她的嘴角微微翘起了一道弧线——没想到,她,也复活了呢……(这句扩折号后面为少女心中想的。)“安妮,你怎么还在这里?”——依然是那个金发女仆。少女赶快变成了这个身体原有的样子。金发女仆急急忙忙的跑过来,一把拉住少女的手,把她往回拽。“真是的,你怎么还在这里。”金发女仆一边跑,一边急急忙忙的说“都十二点了,修罗马上就要查房了,你要不会去,会挨骂的。”呵呵……修罗……他又是谁?少女被金发女仆拽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城堡,一连上了十层后,女仆终于停了下来。“呼,累死我啦,这是哪呀?”少女指着一个房间问。“奇怪,你不知道吗?这是专门为女仆设定的寝室呀。”金发女仆一边推开门,一边疑惑的说。“哦。呵呵……我忘了……”少女拼命装傻笑。一开门,少女惊呆了——这那是什么寝室。可不,这间寝室有上百米长,里面有二十多个双层床,而且每一张床后都有一个不知名的门,不知是用来干什么的——这间屋里,足足住了五十个人,但还是空有很大的空地。“哎呀,还么摩蹭什么?修罗来了就来不及了!”金发女仆把少女拖进了屋。“到了。”不知走过多少张床,女仆终于说了这句话。“安妮,给你这个。”女仆丢来了一个睡衣,并把少女推到了床后的屋子里。原来,这里是更衣室呀。少女一边想,一边换衣服。真是有些不习惯呢……少女望着镜中的自己想:不过,无所谓,这反正也不是我的身体……少女躺在床上,静静的入了梦香……==========================================================“哎呀,晚了晚了,安妮,你快醒醒……”少女被金发女仆的声音吵醒。“怎么了。”少女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说。“你总算醒了,今天,二公主要到呢!我们起晚了!”二公主……她又是什么人?“哎呀,快去换衣服吧。”女仆焦急的说:“二公主要来了,我们就完了。”少女刚刚换好衣服,外面就传来了一个声音——“二公主驾到——”“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女仆急忙抓住少女的手,飞奔出去……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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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之森林——七月二十一日一?星辰从来没有怀疑过,代是自己的谁。如果不是遇见了那些人。怕是永远也不知道。谜不会只有一个,但只要有一个,都是谜。钢铁铸造的城市,在正午的阳光下爆晒。满街的人,汗水从额头直淌到后背。人手一把小伞,撑开来在人海中簇拥。脚下的胶鞋发出难闻的味道,而穿着萝莉塔的女孩,不耐烦的挥起小手,在面前扇啊扇的。受不了了。“轩辕!”轩辕停下来,背着光回头望了望50米开外的女孩,目光滞留着。“哎!哥,我们跟不上。”刚赶上来的代小心地扯了扯轩辕的衣袖。这是哥吗?目光这么冷俊。代缩了一下手,低声说:“好歹也是答应了人家的,别走那么快吧?”后面的女孩慢慢走过来了,她依然笑着说:“走这么快,不热啊?”轩辕看了看她:“当然热啊,这种天气出门。”“哥,你就忍耐一下吧,陪沈信买完东西就回去。”“滨崎步的周边你不是买了很多了吗?送她几个不就好了?”轩辕一脸的“热”字。“轩辕,这就不对了吧?我们都是要买一整套的哦,要是买的不齐,多遗憾啊。”沈信说着,“而且,有代在开路,还怕什么呢?”轩辕看了看妹妹,那双蓝眸果然很吸引人啊!路人纷纷停下脚步来回头张望,大大小小的遮阳伞在上方簇动。。“看啊,是混血儿耶~~~~”一个穿着艳丽的女孩叫着,两颗眼珠像快要掉出眼眶一样。“咳咳!注意素质。大城市里外国人多着呢,别像没见过世面似的。”旁边带眼镜的男人一本正经的说,大概是父亲吧。“我说,那是隐形眼镜吧?很多艺人带着的啊,那种东西不真实的。”那人疑虑着,“不过像她这么像西方人的还真少见。肤色很好啊,这么白……”一片人声鼎沸。代回过头来,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影响,她挥手喊着:“哥!在干吗啊?很慢呀。”轩辕无奈,才第一天回国,就很具影响力了啊...从商店出来,已是满载而归了。买的衣服和物品上都印了AYU的A字形标志,感觉真的很好啊。代眨巴着一双大眼,好奇地看着久违10年的中国,自己的第二故乡。“代,明天来上学吧。和我一个班。”沈信满足的笑着,“班上一定会轰动的。毕竟是混血儿呀。”代点点头:“我会去的。”轩辕惊异地站住了,头发被风凌乱的吹起,目光定定的看着代,用一种好听的声音问:“为什么不去看他们?”“怎么了?”沈信好奇的问。“没什么的。”代走过去,与轩辕擦身而过时淡淡的说:“...不想去见过去的自己。”风是一个永远的旅客,传诵着只有它自己才知道的故事,代的心思,轩辕从未能解读过.沈信继续紧跟着代的步伐。不想去见过去的自己。轩辕细想着代的话。果然,Helena的离去还是有阴影啊。“代,你觉悟还不够深哦。”轩辕把三脚架固定好,“你来吧,用赤道仪来找寻天王星。”代那一头长发随风起舞,目光灼灼.她把手搭在望远镜上:"我已经不会了,你再教我一次吧."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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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神色举动。”我说。“哈哈哈,那小姑娘,你到底不明白什么呢?”祖母大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好疼啊,不过,令我陌生的是,她始终不叫我外孙女。“祖母,我从小到大,都从未见过您,您在我12岁生日也就是今天意外的来到我家,我很高兴,也很奇怪。为什么偏偏在今天来我家呢?找我,又有什么事吗?”我说道。“哈,问得好!”祖母一下坐在了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好想要大说一番。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她抚摸着我的额头,“今天,我的一言魔咒起灵了!”祖母语重心长。“在12年前的这一天,我对天发咒:‘我要让我的外孙女有一天翻起身来,重建紫兰!’于是我便离开了你,在这12年里,为你重建紫兰做了充分的准备,好帮你重建紫兰啊。”说道这里,她的喉咙嘶哑了,眼里透出了几分亮晶晶的东西,那是泪。她继续说:“你是紫兰乡的人,你要为紫兰乡尽力,你是紫兰乡最后的希望啊!”说到这里,她用袖擦了擦眼睛。说到这里,我更糊涂了,什么紫兰乡?什么最后的希望?我的思维乱成一团浆糊,这个巫婆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呀?!我想转身到厨房里去,不想被她一把抓住,她那泪还未干的脸上充满了期待,碧绿色的眼神里透着无法抑制的盼念,她对我悄声说道:“孩子,跟我走吧!”“不行!我母亲还…”“叮咚-叮咚”我的话还没说完,门铃就响了,我像听到了救星一样快速挣脱了祖母,那个诡秘的女人,飞奔到门口,刚准备开门,突然祖母出现在我面前挡住了我,用强大的身体挡住了我,脸上一副凶相:“我带你去紫兰乡,只要一会儿工夫,就送你回来。你同不同意,那可由不得你了!”说完,她用右手食指在空中划了一条横线,我的嘴好像被缝上了一般,说不出话来。“一会儿好好配合我!”她狠狠瞪了我眼。我真想哭,可是那个女人拿了一把刀子在我背后顶着,我不敢哭。门开了,母亲进来了,她没注意到祖母的手戳着把刀子,看也不看我和祖母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并把两袋子水果放在茶几上。这时候,祖母发话了:“铃娃想让我带她出去玩,正准备走,就碰上你了,也好,跟你打个招呼。”外祖母轻松的说,而这时,我的心已经以每秒10万次的速度跳动着,好恐怖啊!“当然可以!您带玲娃出去吧。”这时,母亲把头转向我,对我说:“玲娃,跟着祖母要乖啊!不许让祖母费心!”接着就扭身走进厨房了。得逞了的祖母一把推开家门,带着失语的我飞速向前奔跑,不,是飞,在一个梦幻通道里。飞的时候,祖母用魔法把我的声音恢复了,我又可以说话了。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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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后的沉思我堕落了!写了好长时间的作业才发现我已经什么也不会了!看来我这回要下降好多名!好久没有认真的写作业学习了,每天上课也不听总是呆呆得望这窗外,或是拿着铅笔在纸上勾勒那灰色的线条,真的堕落了。前天开了一场同学聚会,看着每个同学日渐成熟的脸都挂满了笑颜,我也很高兴。那些好久没见的人都瘦了很多,只有我胖了所有人都这么说,我知道这是事实。我从未感觉到高中所给我带来的压力,或许是因为骄傲和自满在作怪,初中的时候没好好学习就考进了重点高中,而在高中也稳坐班棒前十,我自足了?原来我这么肤浅。在宴会上我们大家说说笑笑,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可免不了的还是一阵心酸,林姐说:在高一的前半年一直都沉寂在初中的回忆里无法摆脱(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想那些远离的同学,想那些已成了曾经的故事。我们在一起的快乐,一起的忧伤都是幸福的。还想起了抄作业的日子:那时老师为了不让我们去抄作业去的特别早,而我们不得已都跑去寝室抄,分工特别明确,你写化学,我写物理,他写数学最后换着抄。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也成为了男寝的常客~~~~还有同学说起了那回泼老师一身水的事,不说恐怕我就这样忘了,那回端了盆水进班脚一滑整盆水都倒到了老班身上,顿时,狂笑不已。老班一晃就出去了!当我作为女生代表敬酒时老班还告诫我以后做事要细心仔细不要再大大咧咧的了,他还说:闫巍啊!总是这般快乐,每回犯错误叫她去办公室,她不会掉一滴眼泪,是那么的倔强,永远不会忧愁总会为大家带来笑声。却在毕业那天流下了那些攒下的倔强的眼泪。都记不起那时的我了,或许那时我真的是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那时真好。宴会快结束了。每个人眼里都噙满了泪水,我们怕再一次的分离,我们还记得去年这时节的散场,我们也期待明年这个时候的再次相聚。我把我的友谊全部都献给了我的初中,献给了那些单纯的孩子,我想说:山无棱,天地和,才敢与君绝。往事一一,我心依旧。老班说:如果我们真的注重这份友情,师生之情,我们就应更加努力的拼搏,等到2010年带着重点大学的通知书再来相聚。是啊!我们要做树就要做最挺拔的那棵,我们要做草就要做最顽强的那根,我们要做最好的!我们要向仙人掌似的插哪哪活!加油!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将来,为我们的付出。加油!闫巍加油!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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