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1000字

我就是我

1000字 高二 写人

我的母亲是个排球运动员,长得很高大,甚至可以说很魁梧。但因为皮肤白皙,嘴唇红润,她看上去仍然很动人。

我的父亲是个商人,个儿不算高,但眼睛很深,肩很宽。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爱吃酱油泡饭,他看上去像非洲人的兄弟。

因为他们俩的缘分于是有了我,一个眼睛很深,嘴唇很红,但皮肤很黑,肩很宽,长得很壮实的女孩。

我是一个做事很认真很执着的人,这似乎是个优点。但也正因为这个优点过分突出,引发了一个让大人们很头疼的问题:我很固执,或者说,很倔。高一下学期快结束时,文理分班,为了自己的梦想,不顾爸妈的一切反对与命令,毅然选择了文科,迎来了属于我的高二。

我进的是全校唯一的文科实验班,也是全校唯一一个全由女生组成的班。不知是谁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三个女人一台戏。我们班有72位MM,因此,“热闹”的程度可想而知。

可在这群女孩中有个人稍显不同,那就是我。我,是全班唯一一个存有短发信仰的女生,唯一一个上体育课从不涂防晒霜的女生,唯一一个能把水桶抱到饮水机上的女生……。哎,总之我和那群丫头有太多的不同。也真因为这些不同让我的校园生活有了些不一样的色彩。

上文说过,咱班很“热闹”。这不,上星期有几位小姐妹还好得天昏地暗,要成立什么“牡丹派”,“玫瑰团”的,可这个星期刚到周一就反目成仇了,走在路上,偶遇对方,眼珠斜得比比萨斜塔还斜,不仅这样,鼻子里还要像小毛驴那样哼两下,以示愤怒。更有火气大的,边哼,嘴里还要嘣些伤人的话。真是女人看女人才见的恶毒啊!而每当这时,有些另类的我就成了标准的和事佬,找这个谈心,那个聊天,直到把双边关系搞好为止。似乎,也正是因为在班级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纷争上我始终处于中立,所以我的人缘一直很好,每次班长竞争我总是全票通过。另类的好处还不止这些,因为我个头高,皮肤黑,头发短,所以在教室明亮的光线下总是很显眼,通常老师讲课极度自我陶醉,想请同学回答问题可又不记得名字的时候就会喊一声:“短头发的那个,你来回答。”也许开始还是偶然,可是后来当所有任课老师都发现我说话的速度及其快,回答的声音极其响亮,与绝大多数女生形成鲜明对比时,他们开始不约而同的进一步提高对我的点击率,所以几乎每堂课下课我都要喝掉半瓶矿泉水,嘴里还免不了抱怨几句,但心里别提多高兴。

可是与大众的不同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烦恼。虽然在班上我的人缘很不错,但真正跟自己知心的朋友却一个也没有,每天去饭堂吃饭我总是一个人走,每次上体育活动课我总是一个人抱着篮球投篮。更令人伤心的是,每次校内有活动,班上要排舞台剧,我每次都是主角,可每次都是男主角。虽然每次我都不会拒绝出演,但在内心深处我其实真的想当一回公主,而不是每次都只能穿着肥大的盔甲或者马褂,站在女主角身后当护花使者。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你会因为上帝给你的特别礼物得到很多,但同时也会失去很多。可是不管怎样我还是会保持我的“不同”,我的个性,我对于梦想的执着。在属于我的舞台上,舞动青春。

痞痞的学长――张晨峰

900字 初一 记叙文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天使和恶魔,那木头就是天使,而你,就是恶魔了吧。至少,你是我心中的恶魔。

――题记

“张晨峰!你给我过来!”

“喂,我又怎么地了?”

“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哦。”

认识张晨峰,好象是在很小的时候吧,因为一些病,我是医院里的常客,那一次,很严重的,我的心脏病发作了,我住院了,在那里认识了张晨峰。

我们俩因为都是心脏病入院的,都很轻微吧,所以就由一个护士照看着,我们两个也是经常一起玩,虽然住院,但是没有耽误学习,我们还是上学,只不过,放学后,我会特意的去等他放学,然后一起回医院。

张晨峰给人一种痞痞的感觉,恩,怎么说呢,我刚见到他的时候,其实还是觉得他满帅地撒,呵呵。张晨峰很高,我们走在一起,他总是低着头跟我说话,说实话,我很受打击,据说他也是因为这样能打击我才这么做的。但是,他确实是很高,那个时候,他大约有1米7左右吧,天知道我那时候才多大点啊!现在很少有男生留刘海了,但是,那个家伙居然留着刘海!我看到他的第一眼,还以为他是个女生呢!

我们一起在医院里呆了一个月,他是出院了,我整整等了3个月!但是,因为顺路,我们也经常一起走。

再后来嘛,渐渐熟悉,他真的太自恋了!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这么说。初中和他一个学校,他整天在我面前夸耀着自己有多么多么帅,整天叫我“小孩”“小破孩”,每次都会让他的自恋无语,他只要一跟我说“小孩”我就会给他一个白眼外加一脚,到了最后,连他叫我,我都会忍不住给他一个白眼,然后告诉他:

“哥,你别说我认识你行不行啊?”

“为什么啊?你认识这么帅的一哥不跟他们介绍下啊?初四的能有这么帅的可不多啊!”那家伙一脸惊奇。

“拜托啊,哥,别说你认识我,真丢脸……”我无奈。

“哎,浪费资源啊……哇啊,你又踹我弱点啊!!”某白痴惊叫。

“你个败类,说的那么让人误会干吗啊?”我快被他气死了。

“那……你干吗又踹我腿关节?”他一脸无辜。

我脚痒。”咣,又是一脚。

张晨峰现在也在加拿大,而且,最不公平的,我在那里上初一,他竟然在上大学哎!哇啊,为什么啊……不过听说张晨峰是英国人,只是在很小的时候到了中国定居而已。但是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啊,那个家伙,竟然才短短一个月就变成了我老妈的干儿子啊,哇,不公平啦!我们9个孩子里,就只有张晨峰最不乖!妈妈最喜欢他!妈!你偏心!

唔,听说张晨峰现在在和木头,就是以前写的学姐木研依在拍拖哎!哼,张晨峰,我要咒你,永远被我家木头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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