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乱的灵魂
“哒,哒,哒……”
墙钟的秒针已经靠近8点,只有10秒了。我知道,她快回来了。我再一次看了看这个黑暗的房间,一面巨大的灰色玻璃立在电脑后,衣柜上一面巨大的墨色玻璃,床边的透明落地灯,还有那盏工艺玻璃吊灯。没错,这里的一切都是透明的制品,那种光在其中流转的样子,深受我的喜爱。朋友都说我是个怪人,也许吧……
看到镜子里自己缓缓站起,向我走来,接着眼皮渐渐地沉了起来……5、4、3、2、1!她穿过了我的身体,瞬间消失。一个甜美的声音传入我的“意识”:“你看什么,这里全是透明的,无聊死了!”“……不许给我惹麻烦,别忘了,白天的使用者可是……”“是你!好啦好啦,你都说了成千上万遍了,我早记住了!”我有些奇怪她的回答速度。“好了,姐,你快睡吧,别瞎操心了……”她见我起了疑心,便赶紧催促我,我无奈的睡去。
是的,我是她的姐姐。我们是双胞胎,但她在我18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因为车祸。原因我们的父母谁都不知道,因为没有目击者,但我是一清二楚。我从不承认她的离开,因为从某一天的8点开始,在她离去的时间后,就会有一个人来到我的身边。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是我的妹妹。她说,她要借用我的身体。我不受控制就一般答应了。所以每天的8点。我的意识陷入沉睡,由她来操纵这个身体。
夜晚太寂静,黑暗太平静。我在等待,等待白天的到来。忽然,那种要清醒的感觉鲜明了起来,我感受到了那种柔和的光芒在催促着我快点醒来。无奈的睁开双眼,扫视着周围:一切都是柔软的,连墙壁、门都是柔软的,一件坚硬的东西都没有。这样的布置,像极了精神病院防止病人自残或自杀的房间。
我怎么会在这种地方?那个臭丫头到底给我惹了多大的麻烦?怎么会被关到这种地方来。看着这个宽敞却只有简单布置的地方。我感到很无力,但只有静静的等待她的到来。回忆起来,方才给我送餐的小护士,一脸惊恐,颤颤巍巍地放下吃的,就一溜烟跑了出去。真是麻烦,在歧视病人么?看了看墙上的钟,8点整。没等她说话,我就先开了口:“你惹了什么麻烦?”就算没有镜子,我都能在脑海中描绘出她笑得多么灿烂的样子:“姐,我昨晚装疯进了这里,我要让那个人生不如死!他抛弃了我!姐,我知道你有多么爱我,所以,你会纵容我这样的行动的,不是吗?毕竟,我是一个疯子。”我没有说话,她也沉默了。然后我缓缓地说了一个好字,随后感觉到的满心欢喜,把我都感染了,我无奈的睡去……
这天晚上我只知道自己睡的很不稳定,而且这一夜,过得很快。耳边隐隐约约传来声音:“夫人,您节哀顺变吧,人死不能复生。我知道你的心情很悲痛。但她是精神病人,依照法律规定,她不能受到处罚。她没有亲人,没有名字,唯一的一个妹妹也在她18岁的时候永远的离开了。她的房间都是镜子,以至于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使得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她把自己幻想成两个人,白天是她自己,而晚上就成了……成了她的妹妹。她的人格完全分裂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而且,夫人,您先生是她妹妹的前男友,她太过于爱她的妹妹了,所以才会在自己的脑海中形成“那个男人抛弃妹妹,我要杀了他”的幻想,并且用“妹妹”这个身份去……”
后面他们说的话,我再也听不清了,我只知道,那个可恶的人死了。哈哈哈哈,他死了,他终于死了!他当初那样坚决的抛弃了我的妹妹,妹妹因为伤心过度,跑了出来,被一张大货车撞死了。我清楚的看到了这一切。现在他死了,妹妹终于解脱了……
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是疯子,精神错乱。嘿嘿,其实妹妹真的回来过,因为现在她正以我的身份活着,就像我现在成了一个模糊的永远跟随她的灵魂一样。叫我离开的时候,妹妹说是她害我成了“疯子”,她要补偿我……后来她就把我放走了;然后呢?没有然后……
PS:这是我写的小小说,有意见大家提一下啦…我是菜鸟。。文笔不好,多包涵啦~
西西弗斯的价值
千百年来,无数先哲思考着人生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
会稽山上,勾践认为价值就是三千越甲北上中原的凌厉;油灯书案前,史太公认为价值就是史记在文学夜空发出的夺目光芒;千军万马前,亚历山大认为价值就是马其顿旗帜遍布亚细亚的荣耀……诚然,成功是人生价值的体现,成功者可以无愧于自己的一生。但人们难道应该无视成功者光芒的背后,那千万青冢中的失败者?难道失败者就没有任何价值?成功,不是衡量价值的唯一标准。
另外一批人,认为价值在于心境的高度。河边的滩涂上,庄周认为价值就是泥中摇曳自由的乌龟;函谷关外,老子认为价值就是青牛背上的经书和天边的浮云;天姥山上,李白认为价值就是青山绿水间隐隐可闻的天姥的歌声……隐者的闲适让人羡慕,隐者的价值同样照耀古今。但是,建功立业者就只是追逐浮名吗?经世纬国者仅仅为了荣华富贵吗?终老林泉,不是实现价值的维一途经,心境的高度,也不是衡量价值的唯一标准。
人生的价值,是人类苦苦索求的永远命题。歌德劳作一生,推动了欧洲文学的发展,他的《浮世德》更代表了当时思想和艺术的高度。在自己硕果累累的晚年,歌德却对自己一生的价值发出了疑问,对人生的意义提出了置疑。
在我看来,价值的定义固然多样,但最重要的,是那种对待人生的积极态度。我们所推崇的,不仅仅是勾践创业的霸业,更是他越挫越勇的精神;我们所敬仰的不仅仅是老子的一卷《道德经》,而是他苦苦思索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积极态度。人生的价值,就在于奋发向上的态度。没有这种态度,天地暗淡,万物无光;有了这种态度,即便你屡战屡败,只要你有敢于跌倒后爬起来的勇气,你的人生就有意义,你的生命就有价值。
成功与否不重要,心境的高低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一种态度。奥林匹亚山上的西西弗斯,他做着永远不能成功的事情,他推着永远会滚下来的石头。但他将石头奋力抬上去的姿势,本身就是对希腊众神的蔑视,本身就是对自己价值的肯定,他的人生是有意义的!他的人生充满阳光!
价值,真的只是一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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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女孩——错乱玻璃女孩——错乱朝阳斜洒而下,阴影若落花散落。纱裙女孩的长发随风缓缓飘扬,“你们一起帮助我,好吗?”我淡淡地点着头,望着她笑。她的手礼貌地抬起适当的尺度,向我伸来,“你好,我叫银莲。”我接住了那一双温柔的手,善意地握了握。对于之前,英语老师问题的回答,我想我们不需要再做更多的解释。——王老师抱着一摞书微笑,下了楼。我转身正想走进教室,却与涟儿撞了个正着,我望着她满眼澄澈的忧伤,微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拂过她的短发,走到座位,慢慢坐了下来,我的眼角斜斜地抬起,瞄见那课程表,笔在指尖继续抄录着。我的心里隐隐觉得有一阵纠结的情愫夹杂着忧伤、梗塞着——或许有一类朋友,只想要你一个人守护,她害怕失去你,于是时时刻刻追寻着你,她并不嫉妒你的身边有另外一个她,只要一份微薄的关心,就会满足。——就在此刻,看淡了,快走散了,心乱了。书的第一页并非我喜欢的内容,新闻似乎总不是我关注的对象。电铃响,思绪恍恍惚惚的,我望着游离的字迹发呆,为什么这样答?——脑海里,一片空白。难度似乎像指数爆炸般骤增,我发现以前的文法开始失效,迎接我的也不再是欣然的红勾,满满的残破不堪中,汹涌着盛也盛不下的忧伤。我空洞地捕捉着思绪、勉强拼凑着,批改时喊到我的名字,我也一脸的恐惧,不敢上台,不敢去面对密密麻麻的错,我的心被割破,零落地流着血,冷冷望着字迹,泪水啪嗒一声落在鞭子遗留下的痕迹里,冰冷的痛,慢慢侵蚀自己。握笔姿势是我的弱项,笔杆经常把手指咯得生疼,而讲台上的她,每每讲录笔记时,却在故意地缓缓放慢语速,将知识一点一点地溶解在我的心底,我的脸颊飘出绯红,我暗暗起誓,要报答您,一定要。——默然想起自己得过第一的作文,默默傻笑着……那第一场考试的后场,我永远都记得——我瞪着前方,她指着我一脸的不屑,“才这点分啊!我都比你高!”风凄冷地刮过我的脸庞。涟儿拥住我,一言未发,我埋头狠狠咬住了嘴唇,克制着愤怒,泪水一个劲儿地涌。我想象着另一个温存宽厚的胸膛,包容着我的错,我期待着某个人一点一点地指引着自己解出那些题目。文理,定法,激发兴趣,初一的总是些简单的基础,而我却考得一塌糊涂,一向以95分为底线的自己创下了62分的记录,我用手狠狠地捶着脑袋,颓废地痛恨自己,涟儿眼里含着泪水,好几次拉住我的手,却不知要说什么,静默地柔和地抱住我,像呵护一块易碎的玻璃,而她的心,一天天望着我和银莲牵手漫步地开心而忧伤,我看到她深深的疲惫,像是失去了希望,孤独飞翔的候鸟。谁才是我的爱,顿时,我迷乱了,我惧怕提起让涟儿伤怀的往事。莲儿也依旧每天陪着我一起抱作业、收作业,一起守着个别受罚的学生。她纯白的衣裳总是盈满了欢笑,她总是自然地拉着我蹦蹦跳跳,我望着她。偶尔回头,总能看见你隐藏在角落里的泪光,当我放开她追寻你时,她也姗姗尾随,我望着被扩散的爱似收也收不回的乱线而发怔。——谁也不愿意伤害,那就击伤自己吧。我深藏着内心的纠结,偶尔假装有急事,让同学代抱作业——这才有时间陪涟儿。而我的爱,却渐渐地在无意间更加肆意地绽放。或许是愧疚于因瞪眼而没有好好的第一堂课,对老班,我开始渐渐变得乖巧。遇到生日,也会捧上一小块蛋糕给老班。可惜,因为天热而又没有风扇的缘故,老班生病了,于是我更添了一份愧疚,要做个乖孩子,我暗暗起誓。我也永远是您的学生。情乱如麻,纠结错乱的思绪占据了我的整颗心,倏然间,我欠下太多太多无法偿还的恩情,伤过太多善良的心。像藤蔓,复杂地爬满了整个心墙,遗失了大片阳光。凭此、错乱。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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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精神错乱【刘翔不退赛联想—别把奥林匹克精神弄成奥林匹克神经】奥运会来了,我们当然会涌现出更多的爱国者,这是好事,但我担心有人会用爱国的方式去爱奥运,因为这是两码事,总是这么胡搅蛮缠,奥林匹克精神就弄成了奥林匹克神经。比如有人大骂刘翔退赛是没有《亮剑》精神,援引李云龙说的“打不过,咬也要咬你一口”,可他忘了李云龙还说过“消灭敌人,首先得保护自己”。“体育”和“战争”长得很像,但千万不要把“体育”搞成“战争”,战争就是要消灭敌人不成功就成仁,可如果体育也成了消灭对手,消灭不了就消灭自己,那就不是体育,而是恐怖主义。有些同胞虽然天天从“早间新闻”守看到“赛事转播”,再一路打着哈欠抵达“荣誉殿堂”,直到“再见”……眼睛都熬成“铜镶玉”了,仍没学会独立的体育精神,这对他,对体育,都很残酷。至于刘翔不该退赛而该走向110栏的终点,我觉得这很像行为艺术而不是体育比赛,拜托专业点好不好,马拉松可以在受伤后?达到终点并赢得观众掌声,这是因为马拉松是使用慢肌的匀速慢跑运动,不会废掉运动员,所以它成为奥运会某种传统,但你看到过跳高、跳远、100米跑这些使用快肌的选手受伤后还坚决战斗在赛场上并高呼“记得给你爹我报仇”吗,那很滑稽,不仅废掉运动员,而且容易被奥委会理解是对项目的挑衅,对观众的调戏。我其实并不反对刘翔拖着伤腿炒作一把爱国,只是这做起来很难,你是让他从8条跑道外边像个小偷一样溜过去,还是让他像个猴子一样依次翻过栏杆,OK,让他把栏杆通通掀翻像个烈士一样走向终点,但那些杆很贵的听说一根就要数千上万元,破坏公物不说,那些高福利的北欧运动员会认为刘翔发病了,他们紧张得会报急救,于是,刘翔没走向110栏,却招来了120。那样,才丢了国格。我愿意心平气和地讨论什么才是“体育”的概念,可我发现人们的观点非常混乱也很不人性,北京奥运让全世界运动员浑身通了电,不小心也让有些观众脑子过了电,不该鼓掌鼓掌,不该拍照拍照,不像来找乐的,倒像来砸场子的。这就是我们的不同,我认为让受伤的刘翔赶紧上医院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才是“体育”,而另一部份人认为他必须坚持下去才是“体育”。奥林匹克精神,不要奥林匹克神经。我的意思是刘翔根本就不该硬绷着来鸟巢,也没必要给全国人民一个交待,他需要胶带而不是交待,欧美职业体育早把伤情时不训练更不能比赛当成铁定行规,这是人文体育的核心,也是专业常识,可我们还在玩“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进医院”,觉得残废了才表示报效了组织,其实最后是报复了组织,比如中国足球一日三练,玩军训,恨不得在每个队员背上刺上“精忠报国”,但从比赛过程来看,足球队员成了散打队员,从结果来看,“精忠报国”成了“大爷饶命”。能不能从技术上而不是从面子上去看待一些问题,四川有名足球运动员曾经得了甲沟炎,可就是在各种“坚持”各种“精神”的要求下他没去根治,最后导致截肢,还有两名运动员带病参加了著名的冬训,然后被查出因过度劳累得上了胸膜炎终生不能踢球。把轿车当拖拉机开,把青花瓷当尿壶用,其实中国人喜欢的是拿东西显摆,而不真的懂得使用。刘翔就是被一些不懂体育也懒得有独立体育精神的人们拿来显摆爱国用的,其实他们除了跨过公园栏杆跨过电影院座椅跨过放学的幼儿院小朋友队列外,对跨栏一无所知。再普及一下专业知识:中国人因太少参加体育锻炼,总以为流血了才是重伤,其实跟腱伤才是很重的内伤,虽然表面没事人一样。所以也别拿雷德蒙德说事了,88汉城奥运会小雷跟腱受伤后直接就退出比赛了,至于92巴塞罗那奥运他悲壮走向终点,是因为只是肌肉伤而不是跟腱伤,走走不碍事,提醒一下:小雷因为玩悲壮,27岁就退役了,才27岁。但架不住我们要爱国,他们不从跨栏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总要神经质地提升到国家形象高度,埃蒙期两次“宴请”中国射击队也没被斥为卖国贼,就在刘翔两分钟前,他的最大对手特拉梅尔也在第二跑道拉伤,我不知道有没有美国人像中国人要求退票一样要求他报销往返机票,其实,影响到国家形象的恰恰是这些过敏的爱国者捣蛋们。咱们太脆弱了,太容易受到情感伤害了,总容易觉得谁谁就能影响咱们国家什么,不就是刘翔在跨栏吗,又不是刘翔在跳楼,其实影响最大的是那些买了黑市票的人和企图屯着决赛门票卖高价的黄牛党,可你看的是体育比赛又不是院线包房点映,片子没放出来就得退票。我本来就觉得看奥运会主要是为了数金牌的做法很无趣,如果把刘翔捧成国家形象更是逻辑上的十三不靠,如果受伤退出的刘翔是对不起祖国,那两届连续把枪子打错的埃蒙斯是不是该被美国法院绑上电椅。刘翔是退赛而不是罢赛,所以这是专业问题而不是面子问题,如果你真要面子,我乐意为你设计以下场面:8月18日上午10时许,刘翔乘一辆急救车来到鸟巢,面部戴着呼吸机胸前插着起搏器,他颤悠悠走上跑道,哇地吐了一口鲜亮的血,但奋力推开企图劝阻他的护士,说:“让我走完人生这最后110米”,此时万马齐喑,大地无声,鸟巢九万颗心脏在为这个25岁的青年跳动,各国参赛运动员默默看着这位才华横溢的同行,刘翔向前走着,踉跄地走着,这时,天空飘起了小雨——那是苍穹在为他流泪,这时,鸟儿叨来了羽毛——这是生灵在为他送行,5米、50米、100米、108米、109米……突然他倒下了,但努力用指甲抓住地面向终点爬去,爬去,余秋雨老师哽咽了,在旁边忍不住为同乡配上画外音,“这是刘翔的一小步,这是人类的一大步,夕阳西下,残阳如血……”一声暴喝,是冯小刚在大叫:“CUT,喂,那位刘翔替身,你能不能把动作做得到位一点哪,拜托,都六遍了,大家伙都等着开饭呢”。这样诗情画意的场面,您一定就满意了吧。奥林匹克神经。注:谨以此文献给孙海平、刘翔及父母,希望一笑之后能缓解伤情,另祝奥运吉祥。PS:听说刘翔道歉了,我觉得这是整个事件中最搞的事情,也就是说:刘翔是不应该受伤的,受伤就参加不了比赛,参加不了比赛就是不爱国,我突然明白在有些人看来,人是没有生病受伤的权利的。突然想起过去一些大爷们,找唱戏的来开堂会,戏子要是生病了,就是不给面子,就得找打,整个戏班子都赶出县城。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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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鹰的灵魂很久以前,西方有一个叫塔尔的国家,这个国家十分富裕,国民安乐。在王宫中,有一位叫塔利什的王子,英俊潇洒,文武双全,国王很喜欢他、国—民很是爱戴他。王子身边有一只神鹰,名叫天鹰。天鹰是一只通灵性的鹰,它勇敢、忠诚,深受王子的喜爱。王子的哥哥塔力森,阴险、狡猾、狠毒,他非常嫉妒自己的弟弟,总梦想着有一天能登上王位。塔尔国的邻国——多耳国是一个实力强大、野心勃勃的国家,看到富裕起来的塔尔国,他们实在坐不住了,准备攻打塔尔国,去掉这块心病。几个月后,多耳国国王下了一道指令:进攻塔尔国。消息马上传到了塔尔国,国王立即命大臣进宫商议,但是谁也没有想出好办法来缓解这场战争,正当全场沉默时,一个坚定有力的声音打破了僵局,“父王,我去应战!”。大家寻声望去,讲话的正是小王子塔利什。“父王,让我去吧!孩儿一定不负众望!”国王犹豫不决,不忍让自己心爱的小儿子去打仗,但为了国家,国王只能忍痛割爱。而此时塔利什的哥哥塔力森,却在一旁暗自冷笑,心想:多耳国这么强大,塔利什肯定会打败仗,到那时,塔利什将失去一切,而我将获得父王和国民的爱,直至登上王位。即日,塔利什带着天鹰,率领4万士兵,在国王、王后等人的欢送下,奔赴战场。多耳国果然实力强大,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大将军威风凛凛,好不气派。塔利什看着强大的敌人,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对天鹰做了几个手势,天鹰一下子明白了,飞出了窗外。天鹰飞到了多耳国军队的上空,很快有士兵发现了它,回去报告了大将军,在多耳国,鹰是至高无上,神的象征,如果能抓到天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吉祥之兆,所以大将军一听有鹰,便派了4队人马去追捕,并下令不许伤其羽毛。天鹰看到追赶上来的人马,乘机把他们引入了塔利什王子布下的包围圈,使他们乖乖地成了俘虏,还获取了他们的作战计划,原来他们准备趁夜来偷袭。果然到了晚上多耳国的军队乘着夜色来袭击了,可刚到城门口,突然四周亮起了火把,“给我杀”王子一声令下。顿时,嘶杀声响成一片。正当他们酣战的时候,天鹰带领着一小股士兵,到了多耳国的营地,放火烧了他们的粮仓、弹药仓。多耳国死伤大半,势力大减,没办法只得投降。国王为了表示他求和的诚意,还把公主嫁给了塔利什。塔利什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多耳国,国民夹道欢迎英雄的归来。他的哥哥塔力森,看见弟弟不仅打了大胜仗还带回了漂亮的公主,心中更是嫉妒,看见父王更加宠爱、相信塔利什,使他想出了一条又毒有很的奸计:联合多耳国,来铲除塔利什。他暗中派手下去多耳国,不断地在多耳国国王面前说一些挑拨离间的话,使多耳国国王加深了对塔尔国的仇恨,并再三承诺他会里应外合,多耳国国王决定再次攻打塔尔国。这次出战的不仅是塔利什了,还有图谋不轨的塔力森。经过上次的交战,多耳国吸取了失败的教训,双方耗费了几个月,伤亡惨重也未见输赢。塔利什派天鹰去送信,请求支援。天鹰走后不久,多耳国的军队兵临城下,塔利什只好应战。双方摆开了架式。多耳大将军说:“塔利什,投降吧。上天是照顾我们的。”塔利什说:“这是不可能的,不要再白日做梦了!”大将军又说:“哈哈,我们还有个帮手你还不知道吧?那就让你看一看,出来吧!”只见塔力森领了5千人马走了出来,向多耳大军走去。“哥哥,你……”塔利什惊呆了,他不相信。“塔利什,我已经受够了,父王一天到晚宠着你,而我在他的心中没有一点地位,现在好了,你的保护神——天鹰正巧不在身边,去死吧!”说着便拿着刀向塔利什刺去。像一只狂热的猩猩,要把朝塔利什至于死地。这时,天空中传来几声鹰鸣,是天鹰带着援兵回来了,塔力森趁塔利什看天鹰的工夫,一刀朝塔利什的心窝刺去,天鹰见了飞快的俯冲下来,用嘴啄瞎了塔力森的眼睛,只听塔力森“啊”地尖叫一声,转身用刀刺向了天鹰,塔利什也趁此机会刺中了塔力森的心脏,塔力森马上倒地死了。战斗最后以塔尔国的胜利告终。唯一遗憾的是天鹰死了。塔利什抱起天鹰跪在地上哭了好久。天鹰的灵魂升上了天空,化成了天鹰座,天上的牛郎星因为孤独所以就嵌在了天鹰座上,它们成了好朋友。每当你仰望天空,看见那个有两个大翅膀的就是天鹰座,它象征着勇敢、忠诚。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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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灵魂在这个世界上,有生命现象的东西随处可以看见,树木花草,飞禽走兽等等,它们都属于生命现象的种类。然而,有生命现象却未必有灵魂即精神的存在一说,至少生命科学至今还没有确切地证据来此作出正确而又正面的报道,所以,说到生命与灵魂同时在地球上存在的只有人类。提到人类,就促使我想起莎士比亚赞美人类的颂歌: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是的,天地万物因为有人这种生命现象的存在而显得五彩缤纷,绚丽夺目,富有气息,最重要的是通过他来创造和管理这个世界,使得这个世界变得美好而有秩序。所以,人这种生命是最值得去观赏的风景,而风景最美的去处不是生命的本身,乃是生命的灵魂。因为灵魂就是天地间的万物,一切精华都来自它的汇集与释放。打个比喻来说,它就是深广无边的海洋,在其底下蕴藏着无尽的资源和宝藏。当然,并非在每一片海洋底下都是这样,有的海洋徒有其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贡献出来,这就象有的生命现象一样,只是一个活物而已,他决不会通过灵魂的思考给同类带来什么好处或者益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几乎是相似的,都要吃饭和睡觉,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吉祥如意,滋润圆满,能诗意地栖居,正可谓人心所向,思想所趋。所不同的是灵魂,可以这样说,灵魂是决定生命与生命不同的关键,是决定人之所以为人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精神,就是思想的产品。精神越充沛,其生命底蕴里越是清泉自溢,培育出来的花朵也越是灿烂美丽,芬芳如兰。长在空谷的兰草花卉,开在冰山的玉肌雪莲为什么不同凡响,原因就是吸取了天地之精华,自然释放的清香也就绵长久远。人也是这样,有精神品质保证的生命自然灵魂里有小溪潺潺,春意盎然。换句话说,决定生命价值和意义的不是生命表面,而是隐藏在生命背后的灵魂。灵魂的开合与培植是否富饶或者贫瘠,直接影响生命、生活乃至社会和历史的变迁与发展。莎士比亚对人类的赞美就是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的,他赞美的是人的精神实质即灵魂所创造出的文化、社会、历史还有科学,决非冲着生命现象而去。如果单单停留在生命的表面,那么,莎翁自然不会被历史,被灵魂所认可。灵魂的高贵胜过肤浅的生命,它才是真正生命的主宰。一切的精神产品都出自于它的底下,包括社会的进步,历史的发展或者相反都靠它来决定。好的善的灵魂,他的生命一定光彩照人,因为他释放出来的无论是什么都给同类以精神鼓舞,反之,恶的与伪的不仅让同类得不到一点益处,而且会让其蒙羞,严重的导致生灵涂炭,社会与历史的倒退。我知道,生命与灵魂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就象生命与生命、灵魂与灵魂不能一概而论是一样的道理。有的生命给人的印象不是那么精神,然而,他的灵魂却充满了魅力,与他们相处,才知道什么叫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的生命貌似潘安,灵魂却愚如阿斗,听其言,察其色,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大跌眼镜。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说的就是拥有这样生命的人!翻开历史的一页,仔细阅读,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生命与灵魂就昭然若揭,生命与灵魂同行的不是很多。大家最耳熟能详的要数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了,他的生命不仅不美丽,而且是丑陋无比,然而,其灵名人堂: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魂却秀色可餐,灿若星空。翼下有三苏,笔下有绝唱。开文化之先河,列灵魂之魁首。我欣赏他生命的精彩,不是生命的表象,而是灵魂散发的自然色彩。拥有这样的生命与灵魂,才配称莎翁所咏唱的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没有办法选择生命的出处的,但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用知识来掌管自己的灵魂,灵魂就是生命的意志,而意志的坚强与脆弱与否是凭借生命来完成或者铸造的。也就是说,精神的磨砺才会让生命得到丰富,得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水源,这水源一半是生命,而另一半则是生活的本身。生活是生命生长的土壤,而灵魂要想结出丰盛的果实,依靠的是精神品质的水源不断浇灌与施肥。我知道,生命的天空不乏春江花月夜的美丽风景,但我更关注的是灵魂里飘逸的彩虹,尽管它的出现相当不易,这就要求生命不停留,在岁月的旅途里,敢于直面风雨沧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更敢于直面生活的黑暗,学会卢梭一样的忏悔,鲁迅一样的批判和解剖自己,还有就是学象索尔仁尼琴那样刚正不恶,用良知扞卫生命的尊严和灵魂深处的道德!如果在你的灵魂里具备了这些精神品质,即使生命的上空没有彩虹,又有什么遗憾?我说过,生命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质量。质量是区别生命与生命最大的标尺,这标尺不是生命的本身,乃是其灵魂即精神,精神的高贵本身就是生命的天堂,灵魂不仅可以到那里安息,而且能自由飞翔!初一:黄海燕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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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温暖在城市里呆的久了,便感觉自己渐渐的变成了一个螺丝,或者说是一个齿轮。每天都在某个固定位置上运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种运中,先前的那些激情被渐渐的运掉了,骨子里曾经的那点个性也渐渐的被磨平了。久而久之,整个人就变的越来越世故越来越圆滑了。在城市这个巨大的机器面前,我们这些“个体”显的是那么的弱小而又无助。甚至更多的时候,我们完全是被这架机器给忽略掉的。在城市这架机器的巨大与宏伟面前,丝毫找不到一点我们的影子,甚至连我们的一点信息也没有。此时,在这座城市里,我们便完全的被掩埋掉了,并终日生活在城市这片海洋的底部,碌碌又无的忙碌着,勤勤恳恳的存活着。并在这种忙碌的存活中,消耗着我们的生命,浪费着我们的青春。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的身体已不再属于自己,而只属于社会;我们的脚步也不再是自己的脚步,而是为适应城市的节奏而奔波着。在这时候,真的是羡慕那些与城市无关的小虫或者小草。虽然它们和人类相比显得那么弱小,但它们却活的自由自在。既不会为了谁而低头,也不会为了什么而折腰。它们虽然只占有一小块地盘或一小片空气。但就是在这一小块或一小片之中,能够挺起腰杆来生活,顺应自然的生存。相比之下,我们又有多少时间是在为自己活着?!我们繁忙的工作,却不是为了自己。只不过用这种繁忙来换取我们所需要的东西。我们说着别人喜欢听的话,只不过这样说才会给别人一个好的人缘。可这些话有多少是我们自己喜欢又出自真心的呢?我们按部就班的按照习俗行事,从不敢对其产生质疑。可习俗这种先人留下的东西,里面又有多么我们自己的影子呢?对于这些,我们不敢反对,甚至连怀疑的想法都不曾有过。城市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分工细密的工厂。不论你喜不喜欢,你总要做这工厂里的一员。你既不能脱离其独立的生存,更不能用自己弱小的身体来和其进行抗争。在这里,你只有顺从和任劳任怨。也只有这样,工厂的“主人”,也就是社会规则才会相应的给予你报酬,让你存活。所以当城市不需要你有什么个性的时候,你就要识趣的放弃自己的一些个性。当城市需要你做什么的时候,你就必须努力的向那方面变。我们只有适应城市的份,绝没有让城市来适应我们的可能。人是有个性的,但社会大分工却不会按照每个人的个性来分配我们的劳动,安排我们的生活。在这时候,我们就象一个可怜的雇工,低着头来接受城市这个“主人”分配给我们任务。然后我们就成为了一个齿轮或螺丝,在那个位置上去运去发挥作用。直到有一天,我们在那个位置上,运的极其熟练,运的再也离不开那个位置的时候,我们才算真正的融入了城市这架机器。从此以后,在这架机器旁边,在城市之外,便很难再看到我们的身影了。我们是那么的听命于城市,而我们也不得不听命于城市。因为在我们人类进化的道路上,我们已经彻底的放弃了大自然,进而入住到了城市这座由钢筋混凝土建立起来的巨大堡垒之中。这座堡垒是那么的坚固与庞大,离远了一看就象一座巨大而又牢固的监狱。是的,在城市面前,我们就象一个囚徒。在我们的身上,总是缠绕着那么多无形的规则和压力。这锁链不仅将我们锁的牢牢的,还不时的用它的链梢敲打着我们按着它给出的方向前行。稍有迟疑,我们就有可能被城市所捶弃,成为弱势的群体。在城市里呆的久了,对于大自然,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一种亲切感。因为那本来就是我们的家园。也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们才可能有时间静下心来,抬头望一望属于我们的蓝天,低头嗅一嗅散发着清香的花朵。此时,一棵小草都是那么的亲切,一片落叶都是那么的温馨。所以在城市呆的越久,一个人对于自然的渴望也会越发的强烈。那些假期离开城市旅游的人,其实并不是旅游。而是利用假期回了一趟自己的家,在自然的山山水水面前,重新找寻一下自己遗失在这里的灵魂和童心。然后等假期一结束,便又依依不舍的离开自己这个家,重新回到城市继续过他(她)那种忙碌的生活。人是渴望自由,向往个性独立的。尽管城市束缚了人的自由,掩盖了人的个性,但这并不能使我们放弃我们内心真正需要的自由,更不会湮灭我们骨子里真正应该拥有的个性。因为人是有灵魂的,而灵魂又是不羁的。虽然城市束缚着我们的肉体,但我们的灵魂却可以脱离我们的肉体而回到自然。所以在城市里,总有那么多的诗人在用他们的灵魂讴歌着自然;更有如此多的歌手在用他们的灵魂歌唱的自然。既然自然是那么的无法接近,既然我们不得不在城市里生存,那么就让我们时不时的让我们的灵魂脱离一下我们的肉体,让我们的灵魂时不时的回一次家。让我们的思绪时不时的梦想一下自然,感受一下自然应该给予我们的温暖。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