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序渐进,尽量少跨越式的发展1200字以上

循序渐进,尽量少跨越式的发展

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我是属于胆子比较小的人,所以很多的人告诉我说,一定要快点,我都是说,不着急,慢慢来。我以前也是超级的着急的,但是摔倒几次之后怕了,还是觉得稳点好,安全最重要。

现在,特别是最近以来,我一直都觉得,循序渐进才是最好的路。

一年前有个朋友要去参加营销课程,3万,他是上班来的,文员,能拿出3万出来真的是很不容易,听说还是他爸爸妈妈帮忙赞助才去的,那个时候我说,这么贵你就不要去了。

晚上我们又见面了,我说,学了感觉怎么样,他说,学了很多,但还没动手呢。

那个时候为了让他不要去,真的跟他说了好多好多,但是他一定要去,3天3万。

其实到现在,我依然是觉得,他真的是去错了,有些东西,真的是不能跨越的。

3万块的课程,很多的人会说是骗人的,真不是哈,肯定有价值存在的,但是他是针对那些有资源的人,那些能拿出3万块的有资源的人去打造的。

这样子,他们听了课程之后,在很短的时间就能去应用,能把事情做出来,做起来。

但是我们什么都没有,是听不进去,是理解不了,是没那条件用到实处的。

一直以来我都是觉得,什么是做大事,大事就是把小事一件一件的做好。

当然,做几件小事肯定是不够,要做大事,一定要有做到2个字,量大。但是要量变引起质变,中间一定要有一个过程,就是积累,按我一直说的就是登楼。

你不能第一层不要,第二层不要,一下飞到第99层。

所以很多的人说,打算找个行业,然后做他个一辈子,几代人。

我说,不能这么干,先赚钱再说。

我的本意是这样子,因为我们现在年纪还小,经历也少,我们真的没办法去判断哪行业真的是不是适合我们,真的是不是可以赚钱,真的是不是可以长久的去做。

因为我们往往是隔岸观火,没有深入,老靠我们稚嫩的脑子七想八想。

所以往往不靠谱,但是当我们赚到钱了就不一样了。

因为赚钱,他有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是赚钱的过程,也正是我们成长的过程。

所以,假如我们一个行业能赚到钱,那肯定不会是很不适合我们的。

而我们有了前面的积累,再说要做个一辈子,做个几代人,这样子,大家也就比较容易相信了,我们自己心里也有底,而这也就是我们说的,一定会要循序渐进,不能跨越。

当然,道理从来都是讲不清楚的,那么世界上有没有跨越发展的事情呢。

有的,肯定也有的,只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比较少。

比如韩信。

韩信他是读兵书,他真的是奇才,中国历史上评最猛的元帅,很多的人都把票投给了韩信。但是我们在看到韩信后面很厉害的时候,我们却也要看到他最开始的时候是很穷的。

因为他懂得那些大事,但是他是做不了小事的,甚至养活自己都难。

其实社会上很多很多这样子的人,能做大事,但是不能做小事。所以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说,千万里常有,伯乐不常有,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怀才不遇,遁入山林的人。

当然,他们真的是活在属于他们的世界里。

他们的世界一定要有另外一个世界跟他们对接的,比如刘备,一定要有乱世跟他对接,不然他也许是一个好公民,比如诸葛亮,也一定要有一个刘备跟他对接,不然他也不能很猛。

但是创造一个世界,等待一个机会,这样子的事情很少,也许几辈子都遇不上。

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去学他们呢,我们要做目前的事情,把目前的事情做好。

按我以前一直说的,我们每一天都比别人家赚更多的钱,我们一辈子肯定比别人赚更多的钱了,我们每天都比别人快乐,我们一辈子肯定也都比别人快乐了。

当然,人生也是有那么几个转折点的。

比如打工的后面创业,比如当老师的后面去做电商。

但是我依然觉得,这些是他们的发展决定的,当老师很差,做电商很好,这样子的事情应该不多,因为性格是变不了的。比如你懒,到哪里肯定都是懒,你优秀,基本都会很优秀。

而且这个转折点之后,我们还是要循序渐进,即使有那么个跨越,也不能老跨。

比如卖产品,我们肯定是要一个规则一个规则的去熟悉,5件,10件的开始慢慢卖。总不能这些都不要,然后就想着学一门技术,然后几百万的赚,真的不现实。

晚上见面的朋友就是这样子,他自己上班,一个月可以有5000,但是他老想着,一定要赚大钱,靠这点工资吃饭都要很省,结果他也就去参加了那个课程。

我一直说,他5000的工资,参加个2000-3000的课程,而且能马上用上的就很好了。

真的不能一下就参加那么多钱,期待自己战斗飞机的引擎安装在自行车上。

我另外一个朋友也是这样子的,曾经在创业的时候,天天想创新,而且创新一个产品,一定要百度下,看别人有没有做了,别人做了,他就不做了,他说,这样子能做大事。

他做了几百个行业,最后房子也卖了。

最终他得出一句话,创新不是创造新的东西,即使是提高生产力,换个包装也是创新。

懂得这句话之后,他一下就起来了。

本来他做的是什么事情呢,比如研究下淘宝网的缺点,然后做个淘宝网那样子的大战,研究下阿里巴巴的缺点,然后想着在几年之类可以融资上市。

后面他开酒吧,基本都是修改那些小细节。

比如高跟鞋一定要穿多高的,反正比别人高,比如一定要化妆,等等。都是小改进。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真的都是普通人,真的不能一下跨越太多。特别是网络的新人,真的什么都不要想,先赚钱再说,赚着赚钱,我们会知道我们要走什么样的路的。

赚着赚着,我们会知道我们一辈子要做什么样的行业的。

参加课程也是,3000,5000,7000,慢慢来,这样子每次我们都可以得到资源利用最大化。

循序渐进,慢慢来,尽量少跨越式的发展,走着走着我们会发现属于自己的路的。

别人说了,最大的脚步不是跨越,是持续,我说,最大的脚不是跨越,是循序渐进。

微凉的风

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落窗前的时候,我拉开了窗帘。很难想象昨天浓云密布的天空,第二天既然烟消云散般的澄澈透明起来。百无聊赖中,准备把棉被拿出去翻晒翻晒。久了不回忆,往事都要发霉,更何况是潮湿了一个多月的被子。有些日子没有上天台了,最近一次应该是去年离开广州前的一天,那时天台的光景与今年的到底有些不同,天气回温了,树木都换了新叶,世界像被画匠用笔浓墨重彩描绘了一般:树的新绿,鸟的轻啼,花的妖娆,阳光的煦暖。

天空高远,飞机留下一条无比鲜明的白色尾巴。抬头看的时候,光线太强,我有点睁不开眼睛。正想就这个阳光充裕的地方把被子晾晒起来的时候,一个大约四十左右光景的大妈阻扰了我,我无奈的重新把被子从高高的晾衣竿上拖下来,转身绕到后面去。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就很难对其产生诗一般的柔情。

过去,我会看着随风飘飞的白色衬衣出神,会赶在太阳出来前在天台晨读,会在周末在地图上圈出一条路线,然后仰天大笑出门去。过去的自己,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自知的蠢样子,然后怀抱对生命最大的热忱和感性去爱自己爱别人。那些时候的自己,总能梦见云在青天水在瓶的故事。

朝着远方张望,偶然瞥见山的棱迹线,又或许那根本不是山的轮廓,只是苍穹下的雾霾更显厚重而已。

此时,天际的白色长烟已经寡淡至虚无了,我坐在灰扑扑的钢管上,翘首以待下一架飞机的驶过。

等了好久,始终不见飞机的身影,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三月微凉的轻风,抚慰着我落寞的身影。似乎整个三月,我都以这样一种姿势行走,山中雪莲凋败的姿势,孤冷而决绝。

来广州后养成了一个坏习惯,就是喜欢临睡前往喝的牛奶里加红糖,夜晚喝红糖水对一个想保持身形柔美纤细的人来说可不是光宗耀祖的好事情。起先只是有睡前喝牛奶的习惯,后来因为生理期的迫近需要喝红糖水调养,便两者巧妙结合了,省事省力。可不知不觉,一喝就半年,身形好像有微微发福的迹象可脸色也没见红润,这样的喝法可谓利少弊多。心中暗下决心,等春天到来的时候,那就不喝了。春天已然过了大半,这样的习惯还是没改。就像大学总喜欢坐在靠窗角落里听课一样,每天临睡前喝一杯兑红糖水的牛奶,逐渐演变成一种瘾。

瘾这种事情,一旦沾上就很难戒除。突然回想起,大二的某一次上课迟到了,而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已落入他人手里,只能择另一位置,可坐在那黯淡无光的角落里,心里始终不是滋味,整堂课下来,只愣愣地盯着那个位置,虎视眈眈。

对爱情只一味任性,男友一味谦让,这也逐渐成为双方的瘾。就像一根针,一开始我只轻轻的往他身上深入,他也没拒绝,后来有点疼了,他也没怕,再后来,流血了,他反抗,你还是乐此不疲,最后针已经倾入他的骨髓了,他忍无可忍,最后甚嚣尘上地对你说,我不干了。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你当下顿住。

所以菲菲每次都语重心长字斟句酌地对我说:“妹子,这样的感情你要珍惜啊!”

这个三月,总与雨水有关,所有回忆也总是湿漉漉的。

物尚如此,人何以堪。

这个三月,下了好久的雨。那种细雨,要不是看到房檐有水珠落下,几乎察觉不出外面正在下雨。周末一天不出门,呆在逼仄的空间里,刚拿起书本坐下,灰暗的色调让人感觉昏昏欲睡,于是合上书,趔趔趄趄地走到床边掀起被褥,睡下去,闭上眼睛,脑海里思绪总总,竟忘了被子触感十足的黏腻与潮湿带给身体的寒冷。

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大腿一阵发麻,下意识地挪动腿脚,麻痹的痛感四下扩散开来,那种感觉不是千万只蚂蚁款款而过的情景,而是犹如万兵阵仗大肆在我腿上开垦殖民地的感觉。跟麻痹感做斗争的时候,我俨然一副龇牙咧嘴犹如五官溃烂的脸色,等麻痹感散去的时候,样子又一如常态。面无表情地到厨房喝水,然后爬上床,倒头沉沉睡去。

傍晚,街灯亮起来,湿漉漉的地面发着醉人的亮光。

见到他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外面正下着毛毛细雨,这种雨即使小,也是冷的。那种冷是一点一点逼近你的身体,然后一点点蚕食你最后的体温。

我坐在广工的教室里,百事无心的看着手里的书本,那是一本秘鲁作家写的叫《坏女孩的恶作剧》,是他送给我的,感觉像是命运不坏好意的玩笑。

“不行,我一定要你走到我面前。”我想再任性一回,就仗着他对我炙热的爱。

“这么大,你让我怎么找。”他把电话撩了。

“无论如何,我就是要你过来”电话再一次想起,我抢了话头。

“我不知道在哪,你要是不出来,我走了就不会回来了”他的语气无奈中带着毅然决然的凌厉。

我挂了电话。后来连续打了三四通,我惊慌失措,犹豫不决。我用短信告知他我的具体位置,我的冷傲我的自尊不断地嘲讽我内心的低声下气,我握着手机等着他的回复。

可当你想着某件你心爱的事物将要失去的时候,你再也不能镇定自若地去面对自己的感性,因为你深深的感受到内心的恐惧,人只有在内心受到威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自尊有多么可笑。

我颤颤巍巍地按了拨号键,电话的铃声就在我身边响起。

我转头往右看,他站在门口,两手操在口袋了,斜斜地倚在门廊上,一言不发的看着我。

而手机清脆的铃声似乎响彻了整个阴雨蒙蒙的三月,我庆幸明天他还能陪着我,世界依旧转动不止。

好朋友问我:“你有没有特别想的人?”

我仔细的想了想,说:“好像没有。”

“你现在经历的就是你最想要的爱情,这个人就是你最想的人。”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后来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真正触动我的就是这句话,让放下任性放下不可一世的自尊也正是这句话。

初中的追随,高中的暗恋,大学的狂追,最后两个人爱情四年的长跑。这几乎占尽我整段青春年华,那是最单纯年华里最青涩的感动,怎么可能会再有这样一个人陪你走一整段青春的路途?而我怎么可以让他轻易落泪,男儿有泪不轻弹的不是吗?

手臂上依然是我任性无数次甩开他的手,无数次一走了之,然后他无数次追上来,无数次的劝我,我无数次的无动于衷,最后他留下的眼泪,它灼伤了我的心。

对不起,亲爱的。

这风,微凉微凉的,这泪,滚烫滚烫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初一
散文
1200字以上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