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长我的知己
古有伯牙碎琴,以喻知己难求;而今,我以文交友,慨叹遍寻不负得知己!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很少有人去静心品读生活,感悟文字的独特魅力。而我,却偏偏是这样的一个异类:钟情于文学,酷爱以文字构筑自己的内心世界,却不被理解。也曾有过怀疑,有过彷徨,迷茫地以为难以遇到一个可以读懂自己的人。但,天不负,多年寻觅终相知!此时此刻,我激动的心又怎是这般三言两语便足以道出!
曾经相识却不相知,如今只恨相知甚晚。
我们的交心源于对文字的热爱,对文学的挚爱。因着这相同的志趣爱好,我们由师生变为了朋友,除却了那层横亘在师生间的心膜。
成为您的学生,是上苍的安排,更是命运的眷顾!您不仅教授我们语文知识,更教我们发现汉语言文学的博大精粹。您由励志故事引发我们对青春梦想,人生真谛的感悟。您于春日里的采摘野菜,于晚风中的踏青采风,于闲暇之余的静心写作,无不让我钦佩。蓦然间发现:您,是那样懂得生活的一个人;而您,也正是我一直苦苦寻求的知音!
当我向您说出这番心语时,您更是给予了我莫大的鼓励,支持。您用您的一言一行向我展示了人生观。价值观,将语文延伸至生活,由生活感知汉字的另类美丽,体验那文字间流淌着的灵动,让我深深地被汉语的强大折服。故而自相知的那一刻起,我便深深地喜欢上了你--我敬爱的语文老师--李雪春。
只愿我们可以永永远远地喜欢着文学,做一生的知己,一世的朋友!
项羽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江,依旧那么汹涌;你,愈发显得高大。
一人,一马,伫立在岸边,任凭浪花袭在身上。
身后,漫天的尘土在不断逼近。要摆脱这数千汉兵,一船足矣。可是,以你那高傲的性格,又怎会踏上那船呢?此时回去,也只会给那些父老乡亲带来灾难吧!
狂傲,你最大的特点。你又怎会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名声,为了那江山而改变自己的性格呢!
万人敌的兵法又如何?你厌恶那些尔虞我诈,你深信勇破一切。一切的阴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仅是一只小爬虫。
二十四岁起兵,二十七岁称王,何人能有这样辉煌的战绩。巨鹿之战,你的神勇深深的烙在了那些“从壁上观”的诸侯的心中,奠定了你称霸天下的威势。
虽不学兵法,但你的才气依旧显耀。八百人突破重围却不惊动敌军,无需修饰,才能便显示的淋漓尽致。
虽不学剑术,但你的勇猛依旧无人可挡。以二十八骑对抗数千汉兵,三战,仅损二骑,试问天下英雄谁能挡你!
铁骨柔情,重情重义,足以掩盖你身上的那点瑕疵。爱江山更爱美人,重胜败更重情义。战败,你没有去想怎么挽回败局,没有想着再去争夺江山,而是在想如何安置你的虞姬,如何安置随你身经百战的马儿,如何才能不拖累那些陪你出生入死的兄弟。
江边,汉军已经杀来。确实,你累了,你已经厌倦这样的生活,你需要静静的休息了。
拔剑,自刎。一切就这样结束。你依旧是那个狂傲不羁,重情重义,潇洒霸气的霸王,你的形象永存后人心中!
相关推荐
-
做我一生的知己不必苛求是否会有爱人般的甜甜蜜蜜;不必在意是否天天在一起;不必伤感是否曾经遇到你;不必怀疑对你对我的一片心意;不必……只要在我温柔的目光里,你愿意袒露心语,只要在我的祝福里,你感到甜蜜,只要在我的安慰里,你感到一丝慰藉;只要在我的视野里,你愿意绽放美丽;只要在我的幽默里,你不再感到孤寂……你,就是我的知己……我能看到你眼中闪烁的快乐光芒,因为我能感受到你明媚的目光;我能听懂你委婉低沉的乐曲,因为我能听得懂你寂寞的私语;我能感到你发自肺腑的心意,因为我能感知你寂寞的心里……因为我能感知你,听到你,看到你,所以我可以。我可以为你擦掉滚落的泪滴,因为那不是我愿意看到的;我可以为你拂去心上的悲戚,因为我感觉那不适合你;我可以为你带来快乐的乐曲,因为我知道它可以鼓舞你;我可以……虽然说了千百遍,这一切都是虚拟。可隔着一块冰凉的屏幕,并不能阻隔两颗要融化的心在一片火热里;系着一根单调的网线,并没有让你我感到天涯遥远的距离;一方没有温度的键盘,并不代表没有一片心的真诚在这里;一支移动的鼠标,并不能移动两颗心的情意……情到深处才知道,一颗真心会如何感动着一个久违的心意;时间久了才明了,一种心情会慢慢消失在记忆……就让我,珍藏你在我的记忆,那么柔情和蜜意;就让我,心疼你在我的梦里,那么珍重和怜惜;就让我,倾听你在我的世界里,那么心动和感激…… 不去在意谁给了我,谁又让我流下泪滴;不去在意我给了谁,谁又给了我不满意;不去在意谁让我孤寂,谁又从来不会提起;不去在意谁把我丢了,谁又把我拾起;不去在意你是谁的谁,谁又是谁的你……不去在意……当我再次回首往事时,依然会记得我曾经那么真的读过你;当我感觉沁人心脾的时候,依然能闻到一朵小花的芬芳无比;当我凝望窗外的时候,依然能看到一片天空的湛蓝无比;当我放眼天边的时候,依然能看到有一个人还在那里执着地等你……这就足矣…… 做我一生的知己,让我读你,懂你,静静地在远方守望你;做我一生的知己,让我倾听你,感知你,在夏日的炎热里寻觅一片清凉的绿洲;做我一生的知己,让我珍惜你,安慰你,让友谊之花绽放在我们彼此的心中!800字 高三 散文
-
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
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
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
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
我的知己你是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是我的知己。有一次,我被一个同学欺负了,是你站出来保护了我,我很感激你。后来我们成为了朋友,你还告诉我要不断变强才能不被欺负。再后来,我们成为了更好的朋友。有一次放学后,我坐在公交站的凳子上。我把书包打开,找妈妈出门前给我的一元硬币,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你在旁边看见了,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说:“怎么了?”我把事情告诉了你,你说:“这事好办。”转过头便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一块钱的硬币递给了我。我把硬币又塞到你的手里说:“这样不好吧。”正当我俩说着话时,车来了,你二话不说便拉着我的手上了公交车,把两个硬币投进了箱子里。我说:“那我明天还给你吧。”“我们两个是朋友,朋友之间还客气什么。”你还说:“明天不用还,以后也不用还。”看着你不在意的样子,我也没有再说什么。还有一次,我们两个和两个男生比赛跑步,我才跑一半,就摔了一跤。你当时已经跑到前面去了,却又跑回来,把我扶了起来,带着我一起跑向终点。我说:“你快跑过去吧,别管我了。”而你却说:“我宁愿不要赢,也一定不能丢下你,我一定会带你走过终点的。”你喘了口气,接着说:“古人不都说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我觉得自己真幸运,能和你相遇在同一所学校,一起玩耍,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能和你成为朋友,我很开心。你是我的知己,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就是邓亚轩。550字 五年级
-
师长似园丁,一双伟大的双手,一把修剪的剪子,是那样粗糙,是那样锋利,一腔热血,一腔热血,是我们知识的来源。似蜡烛,一根渺小的灯芯,一个洁白的身影,是那样重要,是那样神圣,一点灯火,一点灯火,为了我们将自己燃尽。似春蚕,一根细细的线,一个小小的生命,是那样美丽,是那样无私,一下时间,一下时间,编织出祖国最美好的未来。感谢那双手吧!感谢那个身影吧!是它呵护了我们的未来,是它修去了我们的不是,我们需要那一腔热血。感谢那根灯芯吧!感谢那个身影吧!是它的无私让它付出,是它的皎洁让它奉献,我们需要那一点灯火。感谢那根线吧!感谢那个生命吧!是它牵起了我们的成功之桥,是它成就了我们的小小梦想,我们需要那一下时间。这是谁?是他,是他们,他们做着默默无闻却神圣无比的职业——教师,如大地一般培育出无数万紫千红的花朵,托起东方冉冉升起的红阳,让东方的雄狮从噩梦中奋起,让它一步步成长,让它一步步健壮,让它一步步争霸草原。有的人说:“呵,我已经是百万富翁。”其实,这归功于你的老师,有的人说:“哼,我已经是万人瞩目。”其实,这归功于你的老师,有的人说:“瞧,我已经是功成名就。”其实,这归功于你的老师,当你步入人生高峰时最不该忘的是你的老师老师是永远都会站在山脚望着你,你成功的喜悦,老师只会化作泪用藏心底对于老师,我们更应该付出的是感恩!550字 初二 散文
-
师长似园丁,一双伟大的双手,一把修剪的剪子,是那样粗糙,是那样锋利,一腔热血,一腔热血,是我们知识的来源。似蜡烛,一根渺小的灯芯,一个洁白的身影,是那样重要,是那样神圣,一点灯火,一点灯火,为了我们将自己燃尽。似春蚕,一根细细的线,一个小小的生命,是那样美丽,是那样无私,一下时间,一下时间,编织出祖国最美好的未来。感谢那双手吧!感谢那个身影吧!是它呵护了我们的未来,是它修去了我们的不是,我们需要那一腔热血。感谢那根灯芯吧!感谢那个身影吧!是它的无私让它付出,是它的皎洁让它奉献,我们需要那一点灯火。感谢那根线吧!感谢那个生命吧!是它牵起了我们的成功之桥,是它成就了我们的小小梦想,我们需要那一下时间。这是谁?是他,是他们,他们做着默默无闻却神圣无比的职业——教师,如大地一般培育出无数万紫千红的花朵,托起东方冉冉升起的红阳,让东方的雄狮从噩梦中奋起,让它一步步成长,让它一步步健壮,让它一步步争霸草原。有的人说:“呵,我已经是百万富翁。”其实,这归功于你的老师,有的人说:“哼,我已经是万人瞩目。”其实,这归功于你的老师,有的人说:“瞧,我已经是功成名就。”其实,这归功于你的老师,当你步入人生高峰时最不该忘的是你的老师老师是永远都会站在山脚望着你,你成功的喜悦,老师只会化作泪用藏心底对于老师,我们更应该付出的是感恩!湖北咸宁咸安区温泉郭小六三班六年级:刘佳怡550字 六年级 诗歌
-
知己花自飘零水自流,看云水漂流,带走片片花瓣。春风不解禁杨花,蒙蒙乱扑行人面。看杨花飘转,落下,似优美舞蹈。我漫步于青石街上,任微风轻拂脸庞。望着这清新怡人的美景,心中不免有些欣喜。来到湖边,倾听湖水流动的声音。湖面静静的,倒映着青色的柳丝,一阵微风吹过,柳丝轻轻击打湖面,泛起阵阵涟漪。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现片片磷光。如此良辰美景,何不泛舟湖上,失此良机,岂不可惜。借着心中这突如其来的想法,我便寻一小船起航。慢慢摇动木浆,移船至湖心,直起腰板,挺起胸膛,任轻风抚动衣襟,吹乱发丝,深吸一口清新空气,接下来便近乎贪婪地欣赏这如画风景,几乎是想把自己和这画合为一体。赏罢,摆一古筝,坐于船头,一双手轻扣琴弦,发出优美婉转的声音,陶醉其中。真是“一高山,一流水,一段传奇;一挥手,一拔琴,一段旋律”啊!兴致正浓,一段箫声飘扬入耳。古筝和箫的声音,再伴随着鸟儿婉转的鸣叫,这是大自然和音乐的结合。箫声由慢而快,由快而慢,琴声由缓而急,由急而缓,最终接近尾声,一曲告成,只留下鸟儿还在不知疲倦鸣叫。顺着刚刚箫声的源处望去,一人手持竹萧,风度翩翩,坐于亭中。我二人相对而视,相视而笑。亭中,我为他斟酒一觞,我们把酒狂欢。天黑了都不知道。时日已近黄昏,我们不得不相互告别。作罢,二人仰天大笑,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此去不知何时能再次相见。但我们不必伤怀,因为我们相信缘分依然在。也许在那花开的时候,我们能再次相见。到那时我要和他在我家的桃园内,踩着满地的花瓣,嗅着满园的花香,弹奏数曲。现在,我们不必思念,因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550字 高一 诗歌
-
我以篮球为知己一球,一人,在落日的余晖中独自耍着篮球,这便是我的生活常态。我和篮球的关系,并不像普通的人与物的关系,而更像是朋友,知己。在小学五年级前,我从来没接触过篮球。看到球就跑得远远的,生怕这球碰到自己。父母之前也不太愿意让我去打球,怕我分心。可有一天,母亲在网上看到中考有考篮球,突然像发了疯一样送我去打球。我不敢不从,便跟着母亲去了球场。到了球场,教练让我先和一群小屁孩们打场友谊赛。赛场上,由于我身高的优势,轻而易举就能封盖他们,这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而我,也不知不觉地爱上了篮球。在打球的三四年中,篮球如同一个伙伴,伴我左右。当我遇到烦恼或受到委屈时,都会用篮球去发泄心中的不愉快。一次次的投篮,都是我对于那些悲伤情感的反击。这好像在说:“有了篮球,这些悲伤都不是事儿。”而等到我大汗淋漓时,这些烦恼与不快都已化作汗水流走。每天下午放学,是我和球的二人世界。在打完球后,我抱着球,坐在操场上,好像在和球进行心灵上的对话。不知是巧合还是怎么的,每次我心情不好时,球总能打得很好。篮框好像是一个垃圾桶,把悲伤的情绪扔进去,而留下的是一种胜利的快感。每当夕阳西下,我常常抱着个篮球坐在操场上,像个傻子一样对着篮球喃喃自语。我向它吐露心声,而它就像个倾听者,接受我的怨言,并将它转化成一次次的进球。对于我来说,这球,就是一位知心的老朋友,彼此为伴,并继续向前走。55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