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_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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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河北唐山滦县三中初二:笑飞侠
记忆中的一件趣事
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叫皮皮,十分可爱,我和它之间发生了很多的趣事。
因为它太调皮,我们一家人总是要两个人一起给它洗澡。
皮皮刚来我们家时,只有两个月大,一身蓬松而卷曲的毛呈淡淡的黄色,摸上去软软的。它就像一个小婴儿,喜欢被人抚摸,一双明亮的眼睛流露出对主人的喜爱之情。小皮皮活泼可爱,喜欢待在爸爸的房间里,趴在红色的垫子上,要么闭目养神,要么叼起袜子摇头晃脑的玩个不停,直到从它的嘴里把袜子抢下来为止。结果皮皮的牙齿把爸爸的袜子咬了个破洞,可是我们谁都不舍的骂它,那双无辜的小眼神融化了我们的心。
最麻烦的事情就是给皮皮洗澡,因为皮皮太不爱洗澡了,必须我和妈妈一起帮它洗澡,我们先把它放进浴缸里,调好水温后用喷头来冲它的身体,霎时间皮皮原本蓬松的毛因淋到水而迅速耷拉下来,一下子变成了“小老头”的胡子,变成了“落汤狗”之后就在浴缸里上蹿下跳,我和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摁住。妈妈开始给它打浴液,在白色泡沫的包裹中,只能看到皮皮的那双闪着光的眼睛,从它的眼神里我能看出它随时想逃,好不容易才把澡洗完。
妈妈把皮皮放在洗衣机旁边洗漱台的桌角上,我把着皮皮,妈妈去拿吹风机想把皮皮的毛吹干。吹风机一响,皮皮吓得惊慌失措,从我手中挣脱,只听扑通一声皮皮掉进了洗衣机里,这一掉对于只有两个月大的它来说就像是从悬崖掉下去一样,它趴在洗衣机里一动不动。只听见它呜呜的叫声,好像在说:“主人,快把我抱出来吧!”看到皮皮狼狈的样子,妈妈赶紧把皮皮抱了出来,仔细检查皮皮有没有受伤,确定没事以后把它送回自己的窝。我轻轻地抚摸皮皮的毛,安抚它。皮皮很快忘记了那件事,依然像以前那样调皮,淘气,而我却深深的记住了这件事。
几年后,皮皮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我时常想念它,想念那些和它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而这些有趣的故事回想起来就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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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她·她_8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她·她·她岁月,匆匆而过;转眼,光阴荏苒;回首,不胜唏嘘。欢声笑语中,小学生涯已近六载。那与同学们在一起的欢乐时光,就像波涛起伏的海浪,只需一飞、一溅,便荡起心之涟漪;恍若莹润胜玉的珍珠,只消一碰、一触,忆起天真烂漫的过往;胜似清脆悦耳的音符,不过一声、一曲,便奏出了崭新的乐章,奏响了记忆中的灿烂辉煌……她,她,她……尽管性格各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同学。静似风扶细柳,动如翩之惊鸿;揉似风骨依依,刚若钢铁凿凿。黛玉的柔弱身姿,熙凤的伶牙俐齿、八面玲珑,并存在她的身上。她身材娇弱,但性格上的刚硬却胜人一筹。有时,她会拿再简单不过的数学题来请教我;有时,她对难以理解的阅读主观题视而不见,运笔如飞,几秒后,答案出炉……这常常令我啼笑皆非。她似乎是个矛盾共同体,在不经意间走上两个相对的极端。她,是可爱的“小孙孙”——孙鑫宇。霸气天成是她,永不言败是她,调皮搞怪是她,温柔可人是她(此情况极为少见)……智慧与霸气并存,强悍与美貌并存,细心与迷糊并存。一次,其前同桌苦苦哀求,死缠烂打,要她借《学习与巩固》给“借鉴”一下。本以为,她会经不住这软磨硬泡,架不住这猛烈攻势,可谁曾想——她拿出了惯有的霸气,一脚踏上板凳,不顾及淑女形象地河东狮吼道:“‘借鉴’什么?你当我不知道你想干嘛?!有点志气成不成?嗯?!自己去写!”话音未落,其前同桌便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落荒而逃。她是谁?够强悍!她就是我们班的“霸王菜”——马紫雯。娴静是她,火爆是她;细致是她,粗心是她……她,是王晓。温婉是她,可爱是她;大方是她,小家碧玉也是她……她,是赵雪莹。……或许,岁月会冲淡记忆;或许,岁月会冲走快乐;或许,岁月会改变我们。但是,岁月冲不淡友谊,岁月冲不走深情,岁月改变不了我们的同窗之情。让我再深情地唤一声——同学!初一:风毓清愁 王梦斌7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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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的她_9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曾经有过很多人问我:“你心目中的他或她是谁?”我总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外婆。”事实上,外婆给我留下的记忆并不多。相较许多人来说,我是不幸的,从未见过爷爷奶奶的我,在7岁就相继失去了外婆外公。在外婆去世时,我甚至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我不懂去世是什么意思,我以为外婆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睡觉而已……很可笑吧。后来,我后悔过,后悔以前没有珍惜与外婆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再后来,我遗憾过,遗憾没有在外婆去世时守候在她身边。可是,我无力回到过去,更改过去。外婆很瘦小,是个典型的东方女子,听闻外婆很美,很善良。可多年过去,我的记忆里只剩下外婆对我的宠爱和外婆脸上的笑容。犹记得在我五岁那年,我过的第一个有外婆参与的生日。小时候吧,生日蛋糕在家乡小镇也算是珍贵品,又由于家里较清贫,以至于在五岁那年我才吃到了生日蛋糕。当我拿到蛋糕后,就迫不及待的去了外婆家,想让外婆第一个分享我的喜悦与快乐。外婆听到我的声音后就迎了出来,脸上带着一丝惊讶,但转眼就被笑容掩去。那时外婆已是83岁高龄,虽发苍苍,但齿牙未动摇,视也未茫,身子骨也算硬朗。我扬言邀请外公外婆吃蛋糕,便拉着他们向“目的地”出发。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不外乎就是一家人围着桌子唱歌,吃蛋糕。那时的场景现已忘得差不多,唯一印象深刻的便是我说过的一句话:“外婆,你等我长大了,每天买蛋糕给你吃,好不好?”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在蛋糕事件后,两年已过去了。在那两年里,外婆一日一日的苍老,但对我的宠爱却是一日比一日深厚。许是外婆知道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每次我去外婆家,外婆都会盯着我很久。我曾半真半假的问:“外婆,你看了我这么久,是不是觉得你孙女我特漂亮啊?”外婆听着我的话笑了,边笑边说:“是啊。”笑着笑着就流下了眼泪……后来,由于每天都要上学,我便减少了去外婆家的次数,再后来,传来了外婆的死讯,我……真傻……外婆,我想你,真的很想你,你真的在天上看着我吗?外婆,孙女还欠你那么多蛋糕呢,外婆,下一世我还是你的孙女,成吗?外婆,外……婆……。高一:ooo努力8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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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她_900字这条通道仿佛走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上次来的时候虽然有层层关卡,但是时间过得确实快,转眼间,又再次来到了这里,却没有了上次的惊悚,这次带给他的是诡异。幻化空间都已被取消,他们只需要跟着这个怪异的侍从,穿过一道道门,可是,他宁愿走幻化空间,因为这真实存在的蛮荒,带给他的是一种想吐又吐不出来的诡异。这条路的尽头终于到了,推开这扇门,就是安妮所在的水晶殿。侍从帮助他们推开了一边的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那苍白恐怖的面具下,发出了低沉的声音:“大人恭候已久。”侍从低下了头,夏叶看见他的面具和肉脸的交接点泛着薄薄的血,不禁起了一层疙瘩。他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身后的陈毅羽,轻轻踏出了第一步。水晶殿的路和其他宫殿的不太一样,看得出来是由纯水晶打造的,从大门到殿上,全是由一阶一阶的阶梯,整个宫殿空无一人,全是由水晶反射而形成的亮堂,可是谁都找不出光源在哪儿。宫殿呈圆形,看起来庄严而高贵,两旁是盛开的水晶花,花瓣是透明的水晶,花蕊却是妖冶的红色,准确的来说是鲜红的血丝。殿堂中间是各种由鲜血灌溉没有花蕊的水晶花簇拥着的水晶棺,水晶棺看上起只是普通的长方形棺材,却是整个宫殿的核心。你来了……殿堂中回荡着安妮的声音,空灵的的声音刺痛了夏叶的心。忽然从水晶棺上现出了一个人形,慢慢的,慢慢的……从台阶上走了下来,夏叶也鬼使神差的走上了台阶。他看清了来人,是他所不认识的安妮。安妮原本甜美的平刘海变长了,依附在脸的两旁,而及腰的长发也被盘起来了,霸气逼人的黑色战袍换成了一层朦胧的白纱,她光着的若影若现的脚,像是踩着云。她鲜红的眸子闪了一下现出蔷薇的纹案。安妮成熟了很多,这是目前夏叶总结的结论。在一边的陈毅羽拉住了夏叶,夏叶回过神来,停止了脚步,也听见了陈毅羽的话——她不是安妮。是她么,真的还是她么?不是了,她已经魂灭了……那么她又是谁呢?你还记得我么?殿堂上的人也停住了脚步,对夏叶说。你还记得我对你说的么?他想起来了,她曾对他说,假如有一天我换了灵魂不换肉体你认得出我么。他给她的答案是一定的。那么现在呢……初一:袁艺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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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咬笔头的她_900字活泼,天真的她,唯一爱做的事,就是一只手撑着下巴,两只眼睛望着天花板,咬着笔头。阳光照射在她那傻傻的,呆呆的脸上,显得如此可爱。她就是我的妹妹。妹妹咬笔头,在妈妈眼里不过是一件小事,通常就向妹妹瞟一眼,就像看家常便饭一样。妹妹不论读书,考试,上课,都爱望着天花板咬笔头。那天,她们在上课,班主任是个长着黄色卷头发,圆脑袋,说话尖声尖气的胖女人。此时,这位胖老师穿着一双极不合身的的紫色高跟鞋正大声说:“下面请大家一起朗读这首——”忽然,她瞪大双眼,盯着正咬着笔头的妹妹,而妹妹却丝毫没有发现自己正处在极度的“危险”之中,仍抬着小脸望着天,做着自己的白日梦。直到几秒后,胖老师尖着声音喊了她两次名字后,妹妹才回过神来,从座位上“腾”地一下站起来,要是没有周围同学提醒,她可能会嘴里一直衔着自己的铅笔。终于,被老师骂了,从办公室出来时,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有几道泪痕,妹妹回到座位后,拿出课外书,仍一边咬着铅笔一边发着呆。我走过去,使劲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喂,想什么呢?干嘛每次都咬笔头?”妹妹转过头来,抽噎了一下,可怜地望着我,小声地说:“姐,难道咬笔头不对吗,我就是喜欢咬笔头,那样就不会为考试中的难题所困扰,不会为老师的讲课感到无趣,这样难道不好吗?”说着,妹妹又抽噎了一下。我看着妹妹呆萌的样子,感到十分痛心,为什么大人们不能为孩子们保留一份天真美好呢?这让我想起了那一次。妹妹考完试,拿着卷子欢欢喜喜地跑到我面前,我看着试卷上的成绩,笑着说:“小机灵鬼,你不是爱咬笔头发呆吗,怎么考得这么好?”妹妹开心地说:“对呀,我就是爱咬笔头,我总觉得幸运之神就在我身边,结果咬着咬着,我就想起来答案,要是下次我没考好,我还是会咬笔头,我觉得幸运之神总会给我一个成功的机会的。”我感叹道:“其实成功也罢,失败也罢,最重要的是你有一个乐观,天真的心态。妹妹,咬咬笔头吧,咬出一片成功;咬咬笔头吧,咬出一片灿烂;咬咬笔头吧,咬出一片辉煌。忘掉所有烦恼,继续天真下去吧!难道人生不是如此吗?六年级:熊思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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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我心中的一幅画_900字“叮铃铃。”下课铃一响,我就拿起书包冲出教室,直奔车站。此时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回家。匆匆买了车票,便三步并作两步跨上那辆橘黄色的班车。真幸运,我是第一个上车的,因此找了个好座位;但同时又是糟糕的,因为这辆车不可能只搭我一个人,因此正在等着一个个慢吞吞上车的人。“真该死,第一个上车有屁用啊!”我心里暗骂道。就在我自顾生闷气的时候,车上已渐渐坐满了人。这时候,一个穿着红色校服的女同学坐到了我旁边的那个位置。她个子高高的,看上去应该比我年长一两岁。我不屑地看了她一眼,便把头扭向了窗外,心里烦的时候真是看谁都不顺眼。车终于启动了,开始倒计回家的时间。一个多小时,此时我才知道有多长,有多难熬。烦啊,我不安地扭动身体,不时碰到了她。可她也不介意,反而向过道边挪。这样一来我倒不好意思了。没多久,她便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杂志来看。回家的时间越来越短,我心却越来越烦躁。我一会儿看看窗外,一会儿又瞟瞟车内的人。她注意到了我的举动,依旧安静地翻阅她那本杂志。不经意间我看了一眼她那本杂志,顿时那本杂志就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可我又不敢堂堂正正地去看,只是假装端坐着,咳嗽两声,用眼角的余光去看。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她好象察觉到了什么,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呀!怎么办?她知道我看她的杂志了,我心里六神无主,场面真尴尬啊。过了一会儿,那尴尬的场面消失后,她坐正了身子,并把那本杂志往我这边挪,然后再看我一眼。我当作若无其事地咳嗽两声,目光在车内车外到处游离。待她又看杂志的时候,我又把目光放回到那本杂志上。从这以后,她每看完一页就用眼角的余光看我,见我若无其事地东装西望,她就翻过另一页,然后我重复之前的举动,心里却莫名地感动了。我一直重复那个动作,直到看完那本杂志。时间过得真快,汽车到站了。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谢,她就已经不见了。这期间我们没说过一句话,可是她那本杂志以及翻杂志时用眼角的余光看我的情景,我至今也忘不了。虽然我不知道那本杂志是什么以及她的名字,甚至她的相貌我都记不了。但是她却雕刻在了我心中,成为一幅永不磨灭的版画。广东北江中学高一5班 卢振荣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8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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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_900字春霖酥雨屠苏入,花含泪,柳含别。戚戚风雨声。划舟江上,酒问苍天,“天籁”何处,谁人知晓?―――题记风很淡,是一个亚光色稠调的春天。喜欢趴在窗户,傻傻的站着。但却不知所等何物,偶尔一次风,解开了我心中的谜。就在那时,我明白了音乐的真正涵义。原来我久久等待的竟是不期而遇的音乐。我想,无论是一首简朴的歌谣,还是一部复杂的交响曲,真正美妙的音乐应该是大自然的音乐。我想,没有哪个词能比“天籁”更能描述他的性质了。“天籁”是世界上最简单最常见的一种音乐,这种音乐顷刻之间会引动人内心的隐秘、沉睡的情感,如同一道闪电在刹那之间照亮了人心底的黑暗。“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这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在这个奇妙的瞬间,我的这种感觉并不是能够用“喜悦”、“忧伤”一类的词加以解释,这种感觉,给我的是一种真正的美,真正的“迷失”。这首歌的节奏就是风的节奏,是雨的节奏,是临近中午时寂静无人的静谧。我完全被这种音乐所震住了,渐渐的,似乎忘掉了尘世间的一切,灵魂随风驶向远方。我被领入的世界,这里阳光灿烂、鸟语花乡,平庸、猥琐,习以为常的事物都在这获得了无限生机,可一转眼,不知从哪飘来一朵乌云,我看到的阳光已收敛,小鸟飞向远方。我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这种音乐不在乐曲之中,不是天工巧夺,也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属于更高层次的存在物。这种音乐,与它不期而遇,却又得而复失,这才是一种美妙的生活。领受天籁的经验,使我不顾一切的去抓住它,并渴望再次回到它的温暖巢穴中去――“看啊,那都是歌中所有的:我用耳,也有鼻、舌、身,听着;也用心唱着。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首不知是谁的诗:热爱生命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全身心趴在窗户前,等着它一步一步的靠近,又一步一步的离开……800字 四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