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薇的神秘大钟
戈薇:本书主人公,美丽,活泼好动,爱冒险,像男孩子一般,聪明绝顶,行动敏捷。
格兰杰姨妈:戈薇的姨妈,典型的家庭主妇。
德格:格兰杰姨妈的儿子,规规矩矩,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茜黎:戈薇、诺贝塔的好朋友,与戈薇不同,性格相反,内向。
诺贝塔:戈薇的好友,与戈薇志同道合。
奥利弗:戈薇的竞争好友,最终与戈薇、诺贝塔一起解开了大钟的秘密。
安勒因:戈薇在大钟中遇到的男生,很神秘,有待揭秘。
第一章。调皮的戈薇
首先呢,大家应该先了解戈薇,人长得很美丽,很标准:一头银发直垂腰际,红艳艳的嘴唇,里面藏着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鼻子微微上翘,眼睛里透出一种矢车菊般的清澈的蓝色,睫毛长长的,在她那白皙的脸庞上投下一小块阴影,名字也美得很,叫戈薇·戈德里克。
但是很可惜,她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全丧生了,她成了孤儿。
戈德里克家的人都很善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大家都争着想要把戈薇带回家,最终,格兰杰姨妈胜出。她高高兴兴地将这个小丫头领回了家。
“真讨厌,我当初非得把这个丫头领回家?戈薇又去哪儿了?她只要在我面前消失一秒钟,家里就不得安宁。”格兰杰姨妈边打着毛线,边抱怨着。
“姨妈!”戈薇忽然跳到了格兰杰姨妈的面前,大吼一声。“老天爷,你能不能就安静一秒钟?咦,你手指上粘着什么!”
戈薇顿时脸色大变,红扑扑的面颊瞬时变成了白色:“没……没什么,姨妈。”“哼,没什么?那上面一定是糖浆,你去过地下室了!”无可置疑,格兰杰姨妈发起火来可是戈德里克家族最凶的一个。但戈薇却毫不畏惧,脸上又泛起了红晕,她对姨妈莞尔一笑,装出一副讨人怜爱的表情,妩媚动人,用娇滴滴的声音的姨妈说:“嗯,是的哦,糖浆可好吃了,姨妈,你怎么不给表哥德格吃一点呢?”那副样子似乎可以迷晕一个人呢。
格兰杰姨妈可不吃这套,她沉下脸,绿眼睛中闪烁着愤怒的火焰,目光绰绰逼人,嘴唇抿得紧紧的,成了一条缝,几乎看不见了。她扔下手中的毛线,碰了碰自己挽得紧紧的发髻,从眼镜的上方死死地盯着戈薇,眉头皱的紧紧的。完了,戈薇暗自叫惨,姨妈发怒了!
“戈薇,我真后悔领了你,要不是你妈妈是我的亲妹妹,我早就把你扔了!”那声势惊天动地,楼上传来咯吱咯吱的踩木板声,“戈薇,你能不能就有一点儿淑女像呢?别整天与男孩混在一起打打杀杀,长得这么美,算是白长了!”姨妈说着,一手操起搭在柜子上的木棍,便要向戈薇打来。
“妈,作业写完了,还有什么事要做吗?”德格踢踢踏踏地走下楼。“没有了,亲爱的,你去休息一会儿吧!”
对于德格这样的模范学生来讲,“休息一会儿”就是拿着一本书,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字字珠玑。
趁格兰杰姨妈和德格说话的空儿,戈薇一闪身跳进了院子,栅栏外,诺贝塔早就在等她了,都有一些不耐反了。戈薇双手撑着栅栏,一个飞跃,银光一闪,诺贝塔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眨一下,戈薇就越过了栅栏,站在自己的身边,梳理着自己的长发,行动快如闪电。
戈薇朝诺贝塔微笑着,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大声说:“嘿,同志,眼睛花了吗?走吧,茜黎还在等着我们参加她的生日晚宴呢!”说着,拉着诺贝塔的手飞奔起来。
由于晚到了一小时,茜黎的妈妈显得有点儿不高兴,茜黎倒是兴奋至极,朋友终于来了,前一分钟她还在担心大家食言呢!了可是她的妈妈却抱怨着:“晚了一个小时,算什么朋友,哼!”诺贝塔似乎有点儿害怕。“没什么,昂多米达阿姨,不就一小时吗,就得生气,那我回家还不知晚了几小时呢,姨妈可要打死我了!”戈薇双手叉腰,但眼睛里跳跃着调皮的光焰,那娇媚的脸庞,更加可爱了。“嗯,戈德里克家的人教育方法都不错,人都很好,就像德格。可是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小女孩!”
看得出,戈薇很生气,她讨厌别人这么说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似乎有一两颗“珍珠”挂在她长长地睫毛上。戈薇哭了?诺贝塔一见这情形,脑海里马上跃出的就是这个想法。不可能,诺贝塔甩了甩自己棕色的头发,戈薇会伤心?就她那男孩子的性格!
戈薇笑了笑——那笑容轻松自然,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她语调轻快地说到:“没事,阿姨,我们去玩了!”说着,便拉起诺贝塔与茜黎的手,冲出去玩了。
微风抚动着满园的鲜花,飘来阵阵花香。三人坐在小桥上,脚玩弄着清清的溪水,弄出啪啪的响声。一簇银色,一簇棕色,一簇金黄,三种颜色的头发在空中飞舞,世界显得格外宁静。
可是,毕竟,戈薇本来就好动,来到茜黎的家中,她自然就坐不住了。左转转,右转转,“哗啦”一声——放在桌子上的花瓶被戈薇摔碎了!戈薇慢慢地转过身来,她心知闯了祸,脸色沉重得很,不敢再呆下去,生怕又被茜黎的妈妈骂一顿,匆匆跟茜黎说了一声再见,便飞也似的逃了。
此时此刻,格兰杰姨妈的家中——
“德格,戈薇呢?你知道吗?”格兰杰姨妈正带着七分怒火,二分奇怪,一份担忧地问的德格呢。
“没有,妈妈,你不会担心戈薇吧?”德格带着一丝嬉笑的声音问她。格兰杰姨妈蹩紧了眉头,动了动嘴唇:“我只是奇怪,戈薇这人又上哪儿去撒野了!”从格兰杰姨妈的语音中就可以听出她的怒火了。
此时,戈薇正在格兰杰姨妈的院子里,她倚靠着后门,尽量不发出一点儿动静,小心翼翼地听着姨妈发泄她的满腔怒火。嘿嘿,发吧发吧,发完了我就可以进来了,戈薇乐呵呵地想着,却不知自己已经一脚踩进了水塘里,弄出了极大的响声。
德格一向听觉敏锐,院子里戈薇发出的水声,他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悄悄的凑到格兰杰姨妈的耳朵边,小声地说将戈薇“出卖”了(如果这么说能行得通),
“哦,是吗?”
格兰杰姨妈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后门,不错,戈薇果然在院子里。格兰杰姨妈伸出一只手,一把揪住了戈薇的耳朵,一使劲,戈薇就被骂骂咧咧地拖进来了。
“戈薇,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说,你去哪儿了!”姨妈怒气冲天,那眼神似乎要把戈薇杀了。
“怎么,我去过一个同学的生日也犯得着发火吗?”戈薇双手插腰,毫不示弱。
“你什么时候学会顶嘴了!说也不说一声就擅自出门,你不知道我会担心你!”
“会担心?我看未必。”
……
俩人争的面红耳赤,不分胜负。看来,德格该出手了,他总是分解两人战争的最好人选。他放下书本,把沙发上的垫子理整齐,站在戈薇与格兰杰姨妈的身边,轻轻咳嗽了一下:“妈妈,该睡觉了,别争了,这样会减少寿命的。”还真灵,格兰杰姨妈马上停止了训斥。
戈薇见状,“蹬蹬澄”地冲上楼,拉开了房间门,一头栽进了床里,开始睡觉。
格兰杰姨妈长叹一口气:“野丫头,总算安静了,我的耳根也该清静清静了!”
第二章。地下室
清晨,戈薇刚刚起床。微风吹动那软软的丝绸窗帘,送进来淡淡的苹果花香。别看戈薇成天像一个假小子,但她还是保存了一点儿女孩子的风格的。闻到花香,就像吃了什么药似的,马上清醒起来——前一秒钟还是昏昏沉沉的苏醒状态呢。戈薇从床上一跃而起,冲到窗口,看到眼前的景象,她吃惊地捂住了嘴。
昨夜还是满树绿叶的苹果树,今天却开满了满树的白花,幽香袭人。戈薇忘记了自己还穿着睡衣,她趴在窗口,闭着眼睛,贪婪的呼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戈薇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安静。
格兰杰姨妈悄悄地来到了戈薇房间的门口,她惊异地看到戈薇正安安静静地在窗口看花呢,竟不像昨天一样,由于起床太过兴奋,枕头、玩具满屋子乱飞,弄得房间里一片狼藉,格兰杰姨妈收拾了一个上午,才把房间归为整齐,看到这样的景象,她能不惊奇吗?
“嘿,姨妈!”戈薇转过身来,她的脸上似乎沾着一些露水——她吻过苹果花了。脸颊红彤彤的,精神饱满,只不过头发有些凌乱。
“瞧你,还不快下楼洗漱,对了,今天你来做一顿饭吧,锻炼锻炼你!”格兰杰姨妈抱着一堆衣服出去了。
做饭?该秀秀我的手艺了,戈薇兴奋起来,冲下了楼。
洗漱完毕,做些什么呢?戈薇细细思忖起来。没过一会儿,戈薇便走进了地下室,她已经决定好做什么早餐了。
她端出来了一小碟黄油,有用餐盘托着三杯牛奶,还有几片热乎乎的烤面包,但神色却有些紧张。她铺好餐布又别出心材地从院子里剪了一些苹果枝插在餐桌上的小玻璃瓶里,才扯着自己特有的大嗓门吼道:“哥,姨妈,吃饭了!”
“戈薇,你吵不吵,来啦!”德格最讨厌戈薇的大嗓门了,他以一种标准的小绅士的风度走下了楼。“你在家还保持着你的风度哪!”戈薇冷嘲热讽地对德格说,德格自然不会去与她吵嘴,他得保持住自己的风度才行呢,做个模范学生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大家静静地吃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早餐。但戈薇的心里却平静不下来:地下室中究竟有什么?哪一个庞然大物究竟是什么?她一点儿也吃不下饭,不行,我不弄清楚,我就没法吃饭,戈薇想着。
“嗯……姨妈,我问你一件事,好吗?”戈薇小心翼翼地问道,生怕惹到了姨妈——或许她还在为昨天的事耿耿于怀,一触即发。可是,格兰杰姨妈今天的心情好得很,她语调轻快地说:“当然可以,戈薇,什么事?”“地下室中有什么?”戈薇直切主题,弄的姨妈有些不知所措,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哦,你是指那个大东西吗?那是以前我放在那儿的一台钟。”
只不过是一台钟!戈薇松了一口气,狼吞虎咽地吃起自己早餐来。
今天是星期天,姨妈与德格一吃过早餐,便去教堂做礼拜了,戈薇可不喜欢。她便待在家中看家,不过,恐怕她连自己都看不好。
戈薇悄悄地走进地下室,绕着大钟转了一圈,她伸出手——竟有些微微颤抖,打开了大钟上的柜门……
“天哪!”戈薇发出一阵惊叹——大钟里竟有跳跃的、闪烁的星星点点的亮光,像天空中的星星,却很明亮,刺得戈薇眼睛都睁不开了,但却把地下室照得光彩夺目,似乎有一种说不清的魔力。戈薇把手放在额头上——为了减弱一丝光线,她又伸出另一只纤细的手轻轻地触摸了一下那亮光,动作温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亮光竟然变了,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生!
戈薇被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坏了,她后退了两步,两色变得煞白,没有了往日的光彩,但她却饶有兴致地盯着那位男生看:白金色的头发,脸色有些苍白,还带着一丝病态,灰色的眼睛却炯炯有神,最特别的还是他的耳朵——尖尖的,不像常人一样。
“你是谁?”戈薇生硬的问道。“自我介绍:我叫安勒因,那么,你是谁?”那个男生眯起了眼睛问道。“戈薇,你究竟是什么人?”那男生的嘴角掠过淡淡的一笑:“其实吧,这世上还有许多东西你不知道呢,我是精灵,但是,却被黑魔王关在了这儿。”“为什么?”“当然了,我是黑魔王的心中之患,他好不容易把我关起来了,除非……你能解救我。”
戈薇靠近了一些,怀疑地盯着安勒因:“可是,怎么做呢?”“试一试,叫上你的朋友。”
戈薇忧虑地摇了摇头,她担心,做不到这一切,还把朋友的命给搭上了,便转身要走,走得有些义无反顾,可把在她背后的安勒因吓坏了,他可不想失去寻回自由的机会,赶紧对着戈薇大声说:
“你得冒险,去最近的海边,找到玫瑰园中的兔女拉彻娜,她会告诉你的。”
冒险?玫瑰园?兔女?拉彻娜?
戈薇一听到这些关键词,来了兴趣。但她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便转身离开了地下室使安勒因不免有些失望——他担心她不会去做。
但是,事实正不是与想安勒因所想的一样。
戈薇对这件事很关注,但她的的脑海中还是不断出现安勒因说过的话。到底要不要冒这个险呢?戈薇摇了摇脑袋,唉,头都要炸开了,该怎么办?等姨妈与德格回来了,与他们商量商量吧,总会有一个好结果的。想着,边吹着轻快地口哨干家务去了去干她原本不喜欢的家务了。
第三章。召集
戈薇一直被这件事情惹得心烦意乱,原本想好的,却又不想透露这一秘密。“头都要要炸开了!”
一天的黄昏,戈薇正在起居室里画画,她扔下笔,大吼了一声,把德格怀里的小猫恩佐都给吓得逃进了自己的窝中,格兰杰姨妈的毛线打错了针脚(她从来没有打错过),德格手中的钢笔飞了出去,墨水溅到了雪白的墙壁上。
“戈薇,你喊什么!”格兰杰姨妈怒目而视,戈薇这才知道自己闯了祸,急急地站了起来,吐了吐舌头:“再见,姨妈,我去诺贝塔家中。”
到了诺贝塔的家中,戈薇就直冲到诺贝塔前面,拉着诺贝塔的手,凑到了她的耳朵边,小声地说起了昨天的经历。即然是她俩的秘密,我就不公布给读者了,不过,大家都猜到了吧!
一说完,诺贝塔的脸上就出现了不可思议表情:“真的吗?必须走?”戈薇焦急地听着,手指有些微微的颤抖,大眼睛里装满了着急,她又不耐烦地砸了咂嘴,两弯柳叶眉皱得紧紧的。从诺贝塔的脸上可以看出戈薇从来就没有这么着急过,她眨了眨眼,轻柔地说道:“好吧,可是,两个人可不能顺利完成啊!”似乎有一点儿担忧。戈薇一听,兴奋极了。脸上泛起层层红晕,笑容就像阳光下的雏菊那样灿烂,很轻松,不带一丝顾虑:“这好办,再叫几个人呗!”声音清脆,似珍珠落地……
戈薇兴奋满面走出诺贝塔的家,她又要向谁家进发呢——
“砰砰砰”一阵惊天动地的敲门声,惊动了屋里的家人,奥利弗无精打采地开了门,过了好半天,才弄清楚来人是谁,他拍了拍脑袋,长呼一口气,似乎发泄一般,但又像是松了一口气,紧接着,他那特有的响亮的声音劈头盖脸地砸向戈薇:“喂,戈德里克大小姐,你能不能别在人家午睡的时候打扰别人好不好,我说过多少遍了!”“对不起,沃伦先生。”戈薇故意把“先生”咬得很重。
奥利弗似乎惊呆了:“你什么时候叫我‘沃伦先生’了?”“那你什么时候成为我‘戈德里克大小姐’了?”奥利弗凝望这个微笑的调皮女孩,才反应迟钝地说:“唔……真聪明,把我给绕进去了,我还想训你一番呢,真是的,进来吧……”
没等奥利弗把话说完,戈薇就像一道闪电,冲进了奥利弗家。但是,没站稳脚,一头栽进了他家柔软的天鹅绒地毯中间。奥利弗皱了皱眉头,跃上几步,一把把她拉了起来。
戈薇似乎被弄疼了,她一边甩着自己的手一边抱怨着:“我又不是男生,拉那么重干什么!”最后的音特别重,把奥利弗都惊了一跳:从来没有人的嗓门能够大过自己。
奥利弗就像被鞭子了一下,浑身一颤,似乎想起了什么,赶紧低下声音对戈薇说:“喂,小声一点儿,妈正在楼上打扫卫生呢,她可不喜欢女生来我家。”
戈薇垂下眼睑,安静地细细思索了一番(她可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撅了撅嘴,似乎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从他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出,奥利弗被戈薇那反常的举动给吓坏了,那种吃惊,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戈薇什么时候成了一个成熟的女孩了?都会思考了?别笑,奥利弗以及所有的人,都没有见过戈薇如此深沉地思考过。他吃惊,也就不足为奇了。
没过多久,戈薇舒展开了眉头,脸上有浮起了笑容,轻轻松松的,就是她平常特有的笑容。她朝奥利弗莞尔一笑,急急地冲到了楼上。
“嘿,我妈在……”奥利弗急忙伸出手阻拦,可是已经太迟了,戈薇已经一个转身,跃进了沃伦夫人的卧室——连门都没有敲一下。
奥利弗惊恐地张大了嘴,无法相信戈薇竟然如此胆大。他妈妈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没有礼貌,尤其是直接破门而入——戈薇有大麻烦了!奥利弗心惊胆战地盯着他妈妈的房间门,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到来。
果然,没过多久,他妈妈便“拎”着戈薇出来了,一边破口大骂着,似乎在骂戈薇,又像在骂奥利弗:“怎么这么没礼貌,连门也不敲!戈薇,你究竟是不是女生!奥利弗,你也不叫她敲一敲门!”沃伦夫人怒火冲天,粉红色的指甲都抠进了戈薇的胳膊里,疼得戈薇直哼哼,又带着一点儿怨恨地盯着奥利弗看。可是,戈薇毕竟是戈薇,沃伦夫人的那点气势根本吓不到她。戈薇不屑的撇了撇嘴,用力抽出了自己胳膊,纤细的手指指着奥利弗,气势汹汹地喊道:“奥利弗,你还算不算是哥们,你妈在房间也不跟我说一声,害我被骂!”
此话一出,轮到沃伦夫人愣在那儿了——从来没有人在她家里大喊大叫,而且是对着她的儿子,戈薇是史上第一人。怒火是戈薇的脸更加娇艳了,五官显得那么精致小巧,不过,由于她这么一骂,却越看越像男孩子,连一向看惯戈薇的大大咧咧的奥利弗,也被惊了一跳。
沃伦夫人叹了一口气,摇摇脑袋,又大步迈进了自己的房间。
戈薇望着沃伦夫人的背影,咬了咬自己的嘴唇,顽皮地笑了笑,顺着楼梯的栏杆冲下了楼,直“飞”进奥利弗家的大书房,却不料——“砰”戈薇的额头重重地撞在了窗户上。
戈薇一屁股坐在了那被夕阳照得通红的地毯上,使劲地揉着自己撞得生疼的额头,天空中偶尔飘过几丝浮云,也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色,美得很,不过戈薇却认为这些云是在嘲笑她呢,“这么不小心啊,你在我家已经摔了两次了!”奥利弗跳了进来,话语中似乎还带着一点儿笑意。
戈薇一听,前面的怒火还未平息,现在又窜起了三丈,她一跃而起,脸涨得通红(估计是夕阳照的),双手紧握拳,眼睛射出万道寒冰。奥利弗一看势头不对,连忙说:“对不起啊,饶命啊,连妹妹对这么厉害……”不过,有一点是很明显的,连白痴都可以看出:戈薇只不过是开开玩笑而已,而奥利弗也只是为了配合而已,制造出一点而“紧张”气氛。
奥利弗微笑着,伸出手,慢慢走到了书架边,抚摸着每一本书的书脊,脸上的笑容带着一丝得意。戈薇可是一个急性子,她讨厌别人这么拖拖拉拉:“新买了什么书,如实交来,快!”别看戈薇像一个假小子,她可是一向奢书如命,而且,她可只看世界名著,眼光很挑。
奥利弗抽出一本书,看了看,带着几分不舍,递给了戈薇:“别弄坏了,我会被我妈打的!”
戈薇看了看那本书:《忏悔录》,她捧着那本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又把那本崭新的书还给了奥利弗:“算了吧,这书我家里有,对了……”戈薇突然放低了声音,对着奥利弗唧唧喳喳飞快地说出了一通话。奥利弗惊讶得睁大了眼,“你,愿意参加吗?”“真有此事?”奥利弗尽管看多了魔幻小说,但是,此刻从戈薇嘴中说出的这一切,似乎,比魔幻小说还不寻常“再见!”戈薇挥了挥手,便没了影。
茜黎呢?当然……与之前两位好友一样喽……
《守护大家的幸福-水晶吊坠之梦》
复活社
“老板,已经把几斗的小提琴拿来了。”
“好,照计划办。
“嗯。”
“姓月咏的人,只是为复活社活着而已。还以为你是只野猫,但最后逃不出复活社的掌心。”复活社老板阴森的说。
镜头转到几斗这边
“几斗!几斗?”阿夜在几斗身边不停的叫。
几斗伸出手,把阿夜弹了出去,说:“安静,睡午觉。”
阿夜继续在几斗身边叫:“几斗!几斗!复活社那帮人把小提琴拿走了!几斗!”
几斗一听是小提琴,连忙站起来,说:“阿夜,我们走。”
几斗和阿夜形象改造,前往复活社。
复活社
“我的小提琴呢?”
复活社老板看了一眼几斗,面不改色的说:“几斗,你姓月咏的人,是不可能反抗复活社的,你要记住。小提琴会给你的。”
几斗嘴角轻轻扬起,说:“是。……爸爸。”
复活社老板显然有点惊讶。
几斗走出复活社老板的办公室,轻轻的说了一句:“才怪。”
说着就以非凡的速度从放小提琴的地方拿回了他的小提琴。
“切,说话真让人不爽。”阿夜埋怨着说。
“小提琴?”几斗看着小提琴,感觉有点怪怪的。
复活社老板办公室里
“事情办好了吗?”复活社老板板着一张老脸问。
“嗯,不过……”
“怎么了?”
“等我去看的时候,小提琴不见了!”那个部下很着急。
复活社老板继续板着老脸,不紧不慢的说:“事情办好了就没关系,几斗拿的正是时候。”说完轻轻一哼,继续say:“无论如何,你月咏几斗都得服从于我。”
亚梦家
“亚梦亚梦,快看快看!”小兰在亚梦身边大叫。
“怎么了?”亚梦慢吞吞的转过身去看着小兰。
米琪也冲过来:“亚梦,Humpty
Lock!”
“Humpty
Lock?”亚梦有点惊讶。
小丝则直接把Humpty
Lock拿到亚梦面前。
“Humpty
Lock?在发光?”亚梦看着Humpty
Lock说。
“是呀,以前好像没有发过这种光。”米琪say。
戴雅说:“难道是出什么事了?”
“Humpty
Lock?Dumpty
Key!几斗!”亚梦立刻想起了几斗,好久没见到他了呢?难道他出什么事了?
镜头转换到几斗这里
“Dumpty
Key在起反应?亚梦?”几斗手里拿着Dumpty
Key。
“几斗,总觉得小提琴怪怪的,好像是个活物似的喵。”
几斗看着小提琴,没有说话,他也感到了这种奇怪。
“谁知道呢。”几斗转了个身子(几斗是睡着的啊),略有所思的看了看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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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薇的神秘大钟第四章。准备戈薇一回到家,就张开双臂,倒在了沙发上:“天啊,我的麻烦怎么这么多啊,冒险……冒险……”“当、当、当……”地下室的那口大钟竟然敲响了,整整十一下,与准确时间完全符合,却没有吵醒戈薇。谢谢,谢谢,你不愧是被选中的戈德里克家族的继承人,我信任你!安勒因在大钟里悄悄地想。戈德里克姨妈走下楼,似梦游一样,嘴里梦呓般念叨着:“呃,都十一点了,喝一杯巧克力奶吧!”刚走下豪华的螺旋梯,就清醒了过来,想也没想就发出了一声惊叫:“天哪!谁在这儿,在沙发上,不会是小偷吧?!”世间有很多巧合,这大概算一例,在沙发上的小偷,不是别人,正是令戈德里克姨妈头疼的“小太妹”——戈薇。姨妈的这一失声尖叫,惊醒了熟睡中的戈薇。戈薇一从沙发上跃而起,迷茫的双眼望着戈德里克姨妈,纯属半清醒半昏睡状态。戈德里克姨妈一见“小偷”是戈薇,顿时松了一口气,双手按住胸膛,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腾出一只手,将手按在额头上闭上眼睛轻轻敲打着,她发话了:“不是我说你,戈薇。你回家好歹跟我们说一声吧,就算我们都睡了,你就直接回房间啊,躺沙发上干什么,不冷吗?”别说,虽然戈德里克姨妈表面上对戈薇严厉,而且十分苛刻。但是,戈德里克姨妈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毕竟戈薇是一个孤儿啊,她也是戈薇的监护人啊,戈薇就像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她同样很心疼戈薇,只不过,戈薇以及大家没有感受到罢了。瞧瞧戈薇光洁细嫩的皮肤,纤细的手指,面色红润,大眼睛里偶尔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穿得像一位贵族小姐一般(这与戈德里克家富裕的家境有关),就可以知道戈薇受到了多么好的待遇了,可见,戈德里克姨妈并没有亏待她,德格都有些心生嫉妒了呢。第二天清晨,戈薇早早地起床了,这是她前所未有的,她还在为昨天的是兴奋呢。她开始翻箱倒柜地整理物品,她正为出发准备呢,满抽屉,满橱柜,满书桌,甚至床铺底下,都有着令她爱不释手的玩具啊,小饰品啊,亮闪闪的笔啊,同学合影的相册啊,这些,都是她放在记忆盒子中的最美好的珍宝呢!要带走吗?戈薇权衡着。算了吧,把这些带一半走吧。不过,一半也不少了。戈薇拿来两只超大号的带有流苏的美丽的新背包,开始一样一样地装东西,有条不紊,嘴里还念念叨叨的:“记录笔、树叶胸针、公仔……啊……测向仪,可能很有用,得带着……”天微微亮,戈德里克姨妈和德格都还没有醒。戈薇拿起背包,从书桌上的本子上扯下了一张纸,匆匆写道:“亲爱的姨妈,以及德格,我要出远门,一切事情若要弄清楚,请去地下室打开那口大钟询问,不必有疑问,不必为我担心,戈薇留。”她抓起背包,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轻轻地将纸条放在了餐桌上,打开大门,迎着清凉的夏风走上了大街。她首先去找了茜黎和诺贝塔。毕竟奥利弗家教严森,虽然时间还早,但他的妈妈早已起床了,做做家务。戈薇带着茜黎和诺贝塔,走在了奥利弗家所在的街上,“喂,戈薇,奥利弗家离你家最近,你干吗不先去叫他?”诺贝塔打着哈欠问道。“你难道不知道奥利弗的妈妈对他可严格了?这么早去拜访他,和送死没什么两样!”说着,戈薇竟然打了个寒战,这可是夏天啊!奥利弗家的门忽然打开了,三个女孩急忙躲在了路边的围墙的后面,静看事态发展。正像她所预料的那样:沃伦太太出来买菜了。戈薇喜上眉梢,身子微微探出围墙——没关系,沃伦太太的眼力很差,倒是奥利弗发现了她们,朝戈薇使眼色,使劲地挥手。等沃伦太太走出了这条街,她们飞也似的冲到奥利弗面前。三个女孩虽然都面带困色,但目光炯炯,洁白的额头上似乎带着清晨栀子花的气息。戈薇的眉毛高高翘起,好一对柳叶眉;诺贝塔将自己金黄的头发用粉色的发带束起,全身散发着青春活力;茜黎虽然比三个“死党”都文静,但十分聪颖,从她那一双上大大的淡褐色的眼睛便可看出,一半羞涩,一半活泼的眼神分外讨人喜欢。而奥利弗呢,观察力可没继承他妈妈,眼睛就好比鹰一般敏锐,漂亮的黑色卷发,棕眼睛里跳着几分俏皮,能与戈薇在一起,自然就有和戈薇一样的奢好喽!奥利弗挨个看了大家的包,大喊一声:“老天!你们是在搬家还是去冒险?”“是吗?”戈薇笑了,“你也好不了多少。”她指指奥利弗的包。奥利弗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嘴角牵起一丝古怪的笑容,带着一些无奈,似乎还占了上风:“至少比你好!”戈薇不屑地白了奥利弗一眼,气势汹汹,目光令人不寒而栗,要知道,戈薇的目光是这个小城最有杀气的,除了诺贝塔和茜黎,能有谁不怕?奥利弗耸了耸肩,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我又不怕你,有没烦你,那么凶干什么!”惹得街上稀少的行人直朝他们看,神色有些怀疑,可能以为他们是什么不法分子呢!一声不吭的茜黎发话了:“快走吧,事不宜迟,戈薇,你带头吧。”一向内敛的茜黎说起话来语言也不多,但却能够直入主题,毫不拐弯抹角、拖泥带水,不过,要想在他们四人中找一个反例,那就非诺贝塔莫属了,暂且不说她说话如何,重点不在这儿。有了茜黎的一句话。大家对于办事能力极强的戈薇,任何事情都绝对服从她。戈薇点了点头,手一挥,示意大家跟着她走,她自有方案。这一行人就默默的走在了破晓的街道上……第五章。只是一个开始出发前,安勒因给了戈薇一张地图。四人悄悄地走出了小城,没有让任何人发现,小城还在熟睡之中,或许除了奥利弗的妈妈。他们已经进入了安勒因地图上所显示的迷雾森林,名副其实,薄雾层层环绕着这座神秘的大森林,一股青草味扑鼻而来,好久都没有闻到了如此清鲜的空气了,大家闭上眼睛,贪婪地呼吸着,似乎要把失去的补回来,把这座森林想象得无比美妙,却没有料想到这是一个陷阱,黑魔王已经动身了。“右拐,右拐……你去哪儿,诺贝塔!”戈薇大声喊道。可诺贝塔丝毫没有理采这喊叫,继续朝相反的方向走去,戈薇匆忙将地图塞进奥利弗的手中,踩了踩脚下的枯树叶,跳起来,飞跑着,去追诺贝塔了。戈薇的跑步可不赖,全校第一是谁哪的?想都不用想,就是她——戈薇。戈薇伸出自己的长手臂,一把就抓住了诺贝塔的衣领。诺贝塔神色迷茫,大眼睛里没有了以往的青春活力,没有了以往的光彩,似乎有些空洞,不知看向何处。“诺贝塔像是受了控制,看她这样,都觉得灵魂都不在她体内。”茜黎轻声说道。奥利弗将地图还给了戈薇,浓黑的眉毛拧得紧紧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对诺贝塔的焦虑与担心。戈薇走上前,拍了拍奥利弗的肩膀,示意他别这么担心:“得啦,茜黎说得对,或许诺贝塔是受控制了,看来……黑魔王已经注意到我们了,大家小心!”奥利弗点头表示赞成:“我们必须前进,诺贝塔嘛,呃,茜黎,你能照看吗?”茜黎几乎是忧虑地令人不易察觉地点了头,轻轻地拉过诺贝塔。四人小心翼翼地走进了迷雾森林,愈往里走愈黑暗。因为有了诺贝塔的先例,大家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失去一名好友。大家手拉手,友谊的力量在与他们前行,使他们有勇气与黑暗抗争,这形成了一道连环,使得黑暗力量无法对他们造成任何伤害。但是,戈薇注意到了,奥利弗似乎精神上在远离他们,在进入魔王制造的空虚的迷虚世界。光明的力量在减弱,黑魔王在狂喜。戈薇使劲捏了一下奥利弗的手,想把他从迷虚世界拉回来,他们不能再失去一名朋友了,不能了!黑魔王怎么也没想到的,戈薇在拜见安勒因时,安勒因教给了戈薇如何判断黑魔法和稍微抵抗它们的能力。戈薇的这一捏,将奥利弗从迷虚世界硬生生地拉了回来,黑暗的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戈薇被震了一下,额头上直冒虚汗。不过,奥利弗终于回来了,大家心中的石头却并没有落地,反而越悬越高。戈薇心里很清楚,这只不过是黑暗小试身手罢了,危险会逼近,必须尽快找到兔女拉彻娜,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儿的树木看着有些不对劲,像中了什么病毒一般,懒洋洋的,使人心生寒气。”奥利弗刚刚经历了一场冒险,已经很快脱离阴影,帮助戈薇想问题了。他看了看表,已经是早上九时了。明媚的阳光洒向大地,丁香甩掉了自己画板上的露珠,被孩子们称为“闪光的银湖”的小溪,上面被铺上了一层金子,微风轻拂过小溪,波光粼粼,照亮了婀娜多姿的河畔,整个小城正渐渐苏醒过来,迷雾森林却是密不透风,早晨的那一分清爽,在迷雾森林中丧失殆尽:没有阳光,没有露水,没有轻盈的风滑过,只有令人窒息的空气。也不知走了多少时间,慢慢的,空气比以前好闻多了,远处似乎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戈薇欣喜若狂,其余的好友也都注意到了这种变化,都快丧失信心的朋友们的步履又变得轻松了。没过多久,他们迎来了第一缕阳光——终于走出迷雾森林了!茜黎的嗅觉听灵敏的,她第一个闻出来这股清香来自什么东西——“大海,是大海的味道!”戈薇从地上一跃而起,紧紧的搂住茜黎的脖子大喊:“真的吗?!奥利弗,快带诺贝塔跟上,快了,就快到了!”奥利弗喜形于色,淡褐色的眼睛里有一种疯狂的喜悦,使得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就因为这双眼睛,使他们居住的小城中的大部分女孩子神魂颠倒,不过现在没时间谈论这个,咱们回到正题。奥利弗一把抓住诺贝塔的手臂,拉着她(可以说是拖着她)跟着戈薇与茜黎飞跑起来。天是蔚蓝的,像一块透明的蓝宝石,上面没有一丝云彩,被金黄的太阳照得无比清澈,就像这四位“死党”的心情一般好,就快到达目的地了,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戈薇开始了掉以轻心,这对黑暗势力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机会,可以一举消灭他们,这些不谙事理的小毛头们。“咔嚓”一声,紧接着——“啊!”戈薇掉进了一个用树枝搭成的陷阱里,那陷阱不是打猎用的,里面深不见底,隐约听见一些的声音,戈薇出手快,使劲抓住了陷阱口的一根粗壮的蔓藤,那蔓藤却湿漉漉的,有点儿粘手,戈薇禁不住往下滑。奥利弗见了,大声喊道:“戈薇,坚持住,茜黎,你下去抓住戈薇的手,我抓住你,把戈薇救上来。茜黎不语,冲到了陷阱边,使劲将自己的手递给戈薇,差一点儿坠入这无底深渊,奥利弗紧紧拉住茜黎的脚,二人一起使劲,终于把戈薇拉了上来,却没有注意到在奥利弗的背后出现了一道强光,看似白色,却有着彩虹七彩的交辉与绚丽,将迷茫的诺贝塔裹在了中间,强光消失后,诺贝塔就不见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谢了……呃,不对呀,诺贝塔呢?”戈薇惊异地问道。奥利弗和茜黎猛地回过头——诺贝塔消失了。茜黎的嘴角抽动着,两弯眉毛微微下垂,眼睛里噙着泪水,开始微微抽泣。戈薇捂住了嘴巴,慢慢地走到茜黎的面前,轻轻拉起茜黎的手,说:“诺贝塔不会有事的,别担心,会找到的……”说着说着,自己也哭了起来。奥利无奈地看着她们俩,摇了摇自己的脑袋:“该走了,别耽搁了。”只剩三人的队伍慢慢走进大海,他们的身影还带着一丝忧伤……第六章。玫瑰园三人走了一个下午,原来,大海远着呢!临近夜晚,三人突然听见了一声猫头鹰的鸣叫,吓得浑身发抖,紧紧地拥在了一起。茜黎吓得牙齿“格格”发颤,戈薇紧张地望着四周,奥利弗相比之下还算好一点,他弯腰捡起一根细树枝,挥出了剑术中“隐玫瑰”的动作,来给大家壮胆,可是他连自己的手都在发抖,更别说壮胆了。猫头鹰呼啸而过,带起一阵微风,树叶“沙沙”作响。等这声音一结束,他们的头顶出现一道光——就是带走诺贝塔的那一道,但它却比那一道漂亮——虽然有些刺眼,但可以看出它那交织的色彩,不仅有彩虹,彩虹中带着一抹淡淡的粉色,那是一种圣洁的颜色,在真正的彩虹中是无法触摸到的,它与彩虹变换、交织、渗透,那种美丽,那种奇妙,永远,永远,在戈薇生活的小城,包括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都不会有。等强光消失后,戈薇一伙人简直如同步入仙境:小巧的红木栅栏,从地上长出的两棵树有些弯曲,头碰着头,刚好形成一个雄伟的大门,上面缀满了鲜花,白色的,粉色的,蓝色的,黄色的,星星点点。脚下的是一片碧绿的草坪,每一棵小草都身躯挺拔,骄傲地昂着脑袋,抖着身上的露珠——太阳降临了!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夹杂着大海咸咸的味道,阳光为他们洒成了无数的金子,铺成了一条金灿灿的道路,这是天堂的气味,这是天堂的颜色,闪动着安琪儿翅膀上的那种神圣的光芒,微风拂过,是一切更加灵动,走进了一个美丽的梦。大家交换了眼神,走了进去。他们边走边赞叹着。是不是太阳不小心跌倒了?为何将大片的金子洒在清澈见底潺潺的小溪上?无数的金色的精灵在瀑布般的玫瑰与风信子之间跳着优美的芭蕾,脚下的小草似乎也在舞蹈,柔软的绿地毯上,露珠在为大家表演,一步一步将戈薇他们带入更美的仙境——花园的正中央。一走进花园中心,茜黎就尖叫了一声,用双手捂住嘴,不敢相信眼前的美景:大片的玫瑰占着花园的中心,什么颜色都有,世界各地的最名贵的玫瑰在这儿只是很普通的一种,还有许多他们都没见过,甚至没听过的品种互相争奇斗艳。“我们好像走进了一个纯洁的礼堂,太美了,这是真的吗?要是诺贝塔在就更好了!”戈薇惊叹道。又是一道炫光,却柔和的多。光芒里站着一个美丽的姑娘,她身穿白袍,走都起来却有着世上所有的颜色交织着,光陆迷离,那姑娘有着深色的皮肤,棕色的眼睛,头发却是纯黑的,阳光在上面站不住脚,滑了下来,娇艳的红唇,鼻子微微上翘,多一分则太翘,少一分则太塌,一双眼睛就像一潭宁静的湖水,有着捉摸不透的神色,这张脸,就像黎明时分迎接曙光的正要开放的花朵一般,身材是明显的“黄金比例”,双脚微微探出袍子,小巧可爱,银色的缎面鞋吸收着阳光,上面可有精致的花纹,最与众不同的是,她的耳朵是一对兔耳。她的整个人笼罩在乳白色的光芒中。“这当然是真的,戈薇·戈德里克小姐。这儿就是玫瑰园,我是拉彻娜,是安勒因叫你们来的吧?别担心,诺贝塔·瑟米立夫小姐在我这儿,我治好了她的病,来,到屋子里来坐坐吧。”他们这才注意到拉彻娜的身后有一座田园风格式的别墅。他们开门进去,就被一个热烈的大拥抱拦住了——是诺贝塔。她撩开挡在自己眼前的头发,挨个打量着他们,同时很兴奋地说着话:“哦,你们终于来了,有没有受伤?大家都没事吧?对不起啊,我拖了你们的后腿,多亏了拉彻娜,真的要好好感谢她了,瞧瞧吧,多棒啊!一个晚上的等待对我来说够漫长的了,拉彻娜似乎什么都知道,可聪明了,而且她还有一对兔耳呢。这儿很美丽吧?看,我这身衣服就是拉彻娜给的,漂亮吧?真令人羡慕,呃,你们站在门口干什么?还不快进来,要我等多久啊!”说着,别给大家让了路。戈薇在进门时悄声对奥利弗说:“注意到了吗?诺贝塔好兴奋,有点儿语无伦次了,不是吗?”奥利弗似醒非醒地“唔”了一声,便进门了,茜黎在后面笑着。屋内谈不上什么富丽堂皇,却别有一番风味。屋顶是斜的,大大的透明的落地窗前面挂着柔软的金色的天鹅绒窗帘,窗帘上用温暖的麦穗做装饰,屋中三脚桌上,有一个玲珑小巧的玻璃瓶,上面插着几枝玫瑰,楼梯旋转着向上。楼上只有一间房间,房间的大门是巧克力色的,上面有闪闪发光的银把手,轻轻一旋,出现了一个唯美的房间:一张粉色的大床靠近红色的墙壁,床的顶部是平的,柔软的帷帐不规则的下垂着,边上镶有精致的金边,红墙壁上缀有百合的图案,阳台边上放着用紫杉木做成的衣柜,有里而外散发着一股茉莉的香味,角落里放着一只大大的打开的木箱,可以看见里面闪着奇异的光芒——是一些衣服,但这些衣服却美丽的很,凭借世俗之人的手根本无法制出,里面的衣服也多得数不清。地上铺着白色的羊毛地毯,阳台口有一层薄纱微微遮着。这,就是兔女拉彻娜的房间。拉彻娜将他们安顿下来,睡觉熄灯前,拉彻娜特地嘱咐了一句:“记住,我们的冒险远远还没有结束,黑暗在蔓延,但是总会阻止它的行动的,别担心,休息几天,咱们再上路吧。”阳光透过百叶窗射了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斑驳驳的阴影,外面的一棵花揪树发出柔和的声音。“笃、笃、笃”门外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请进。”戈薇睡眼忪醒地说。门开了,露出了拉彻娜美丽的脑袋:“快起床吧,都休息了一个星期了,该出发了。对了!奥利弗已经起床了,早餐在桌上。”说着,就不见了。用完餐,拉彻娜重新出现在他们面前,这次,她可没穿袍子,而是一身银白色的紧身精灵旅行服,腰间系着一条有金色挂坠的细腰带,脚上蹬着一双灰色的柔软的平底缎面靴,腰间挂着一把长剑,像一个银色的大十字,上面缀有各种奇珍异宝,各种颜色,连彩虹也自叹不如,肩上背着一个用极好的桃花心木做成的大弓,头和尾安着两个金色的圆圈,上面刻有奇怪的字符,背后怀有一个箭囊,装着满满的足够的箭,胳膊上还吊着一只背包。拉彻娜将头发盘了起来。她走到餐桌边,将四把象牙柄雕刻小刀放在桌子上:“拿去吧,路上会用到的。出发!”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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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薇的神秘大钟第七章。当心!危险夜晚。戈薇紧张地看着地图。他们正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下——他们迷了路。远处传来了马蹄声,由远而近,由远而近!从树梢上刮来一阵风,戈薇惊叫一声,手中的地图随风而去:“不好——”话音未落,就被拉彻娜紧紧地捂住了嘴。拉彻娜皱着眉头,用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小心点,有马蹄声,黑骑士已经上路了,他会发现我们的,躲起来!”大家立即从命,躲在了大树露出的树根下,手慢慢地握在了一起。黑骑士坐在高大的黑马上,伸出长手臂,一把抓住了随风飘动的地图,牢牢地抓着,风却不听话,扯着黑骑士手中的地图,想要把它带走。黑骑士的脸上掠过了一丝带有阴影的狡猾的笑,轻轻哼一声,紧接着打了一个令人心惊肉跳,使动物鸡犬不宁的口哨,一群乌鸦飞了过来,帮助黑骑士叼住了地图,风只能悻悻地走了。黑骑士朝地图瞄了一眼,轻蔑的笑着,将地图折好,慢慢地塞进了自己的大衣中,便策马而去。一直在静观这一切的拉彻娜焦虑地张大了嘴,棕色的眼睛将戈薇、奥利弗、诺贝塔、茜黎挨个看了一遍,然后才着急地说:“快走,此地不宜久留。地图被发现了,我们的行动完全暴露了。”说着,将头上的所有头饰摘了下来,把发带束在了戈薇头上,将发夹别在了茜黎的头上,又将手镯套在了诺贝塔的手上,奥利弗被拉彻娜别上了一枚银色的胸针。拉彻娜朝他们一挥手,示意跟着她走。大家踮着脚,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儿声音,“真奇怪,拉彻娜走路一点儿也没声音,还能行走如飞。”诺贝塔悄悄对茜黎说。“别说话!”奥利弗转过头皱着眉提醒道。“咯——吱——”戈薇跳了起来,拉彻娜猛地回过头,黑骑士也被这声音吸引过去了,他调转马头,朝戈薇他们慢慢地走来。只见诺贝塔害羞地捂住了嘴,轻声说:“对不起啊,让大家受惊了,以后我会小心一些的!”拉彻娜早已察觉出了气氛越来越不对,每一丝空气都饱含着黑暗的力量,黑骑士发现了猎物,正一步一步向自己的猎物逼近,当心!危险!拉彻娜拦在了四人面前,慢慢抽出自己的长剑,一同命令大家拿起武器准备自卫。黑骑士的马蹄声停了下来,黑马骄傲地立在地上。黑骑士翻身下马,看见了一只手搭在剑上的的拉彻娜与她身后的四人。黑骑士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但眼里却毫无笑意,冷冰冰的目光带着嘲笑的意思,他撇撇嘴,发出轻蔑的鼻音:“哟,兔女拉彻娜,你可隐居多年啊,别以为我不认识你。你带着一群小毛孩,想来打败黑暗势力?真自不量力,连安勒因都打不过我们,今天,我就把你们灭了!”说着,便握着晶亮的大刀朝他们走来。“噌——”长剑出鞘,拉彻娜挥剑迎接黑骑士。两人的武器碰在了一起,闪出一道刺眼的光,又慢慢地离开了,马上,暴风雨来了!俩人拼杀在了一起,只见闪闪刀光剑影,刀与剑碰在一起的声音。拉彻娜的剑法是经过长期的磨练才得以成功的,她的剑法融合着女性的柔情,缠缠绵绵,变幻莫测;又融合着男性的刚阳,没有半点犹豫,剑法干练利索,直入敌人的弱点与致命的地方。黑骑士也不是光跟着黑魔王混吃饭的,他是黑魔王最宠爱的仆人,他的刀术就是黑魔王亲手教的,他喜欢挽一个刀花,再用有些刻板,却又有些变化的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刀术来迎敌。拉彻娜似乎早就料到了敌人会十分强劲,早有准备。但是,这也不管用了,黑骑士比她想象中的还难对付,拉彻娜尽管智勇双全,但她毕竟还是一个女的,她的体力也渐渐地消失了,而黑骑士却仍然没有丝毫累的意思,反而越打越凶。拉彻娜慢慢招架不住了,她的额头上开始渗出丝丝汗水,她往后退着,咬着嘴唇,心里默念着:“一定要撑住啊,不能败给黑骑士,一旦输了,我们都完了!”拉彻娜目光坚定,又举着剑朝黑骑士杀去,我绝不能输!拉彻娜还是不行,眼看就要输了,诺贝塔抽出了拉彻娜给自己的象牙柄小刀,瞄准——小刀插进了黑骑士的左手臂上,。诺贝塔呆住了,真不知自己怎么会做出这种举动,她被自己吓坏了。黑骑士拔下插在手臂上的小刀,扔在了地上,说:“今天算你们走运,不过,你们根本逃不出我们的视线,还想与黑暗抗争?还是投奔黑暗?黑暗的主人可比光明仁慈多了,记住!”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扔在地上的小刀的刀刃碎成了闪亮的银片,随着刀柄灰飞烟灭了。大家呆呆地看着这一幕,眼前发生的,就像作梦一般。戈薇狠狠地楸了自己的胳膊一下,疼得她直咧嘴,抚摸着自己疼痛的胳膊,问拉彻娜:“这不是在做梦吧?为什么刀刃会碎成一片一片?为什么又会与刀柄一起消失了呢?”有太多的疑问,戈薇想要得到答案。望着大家充满着希望的目光,拉彻娜闭上眼,长叹了一声,才道出缘由,她的声音虽然悦耳动听,但这之中,带着沉重的阴霾与无限的凄凉:“黑暗的势力越来越强了,他们开始具有腐蚀能力了。不过别担心,他们的这个招数只对金属与铁之类的东西有用,他们不会做什么坏事的,不过,他们也做不出来。”拉彻娜的手指流出一缕缕金色的光芒丝线,笼罩住了大家,拉彻娜的额前出现了奇异的标记像用水珠组成的喷泉,感觉隐隐约约镶着一道金边——是一个奇妙的额记。戈薇、奥利弗、诺贝塔以及潜茜黎全身被金光包围了。拉彻娜无力地笑笑,又翘起上唇,这半带娇柔的表情使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危险如果没消失,拉彻娜可不敢笑。果然,拉彻娜轻轻地说话了:“没事了,大家保护被我的魔法保护了,暂时不会受到攻击。对了,诺贝塔谢谢你救了我,不过,以后不能这么草率了,要当心,你会没命的,黑骑士记住你了,他会找到你报仇的。”拉彻娜用手摸了摸额记,语气中带着丝丝忧伤。茜黎上前一步,小声提醒道:“拉彻娜,时候不早了,接近黎明了吧?瞧,我能看见金星。白天要赶路吗?大家都累了,还是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再吃点儿东西?”拉彻娜应允了,她的手顺着大家惊讶的目光,从自己的背包中掏出一顶帐篷,帐篷便自动组合好了。拉彻娜微笑着拉开帐篷,跟着大家进去休息了。从离开玫瑰园起,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征途险峻,谜团重重,黑骑士或许已经带着五行黑暗行者上路了,我们能抵抗他们吗?不行,不能泄气,戈薇他们比我还自信,能打败!加油!拉彻娜在暗中默默地想着一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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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他们隐约有点不对劲。一日,多嘴的刘书茂当着全班的面,大声问薇薇和陈洁:“你们俩,到底搞什么鬼?瞒着什么呢?私隐啊?这么不高兴的!搞得学习气氛沉沉的!”“嗯……我们没怎么,只是……我……”薇薇红着脸,胜过一个大红苹果。“到底干吗!支吾什么!快说快说!”刘书茂有点火了。“我们……”薇薇望了望陈洁,“我只有他一个最好的朋友,况且我难以找到更好的朋友……因为我的性格就是这样……所以,我想和陈洁一起……所以我不是很开心……”“啊……原来是这样喏!”刘书茂大喊,“可以向老师说嘛!”老师肯么?大家都在考虑。上课了。“薇薇!你是班长啊,快去和老师说啊!说你们的愿望!”薇薇皱着眉头上了讲台。老师看见薇薇心事重重的样子,关切地问:“怎么啦?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呢?”看着老师,薇薇有点胆怯。毕竟,老师是通过努力才帮她争取到名额的。她胆一壮,向老师说:“老师!我要成为北江的保送生!和陈洁要一样的!”老师被她的话惊呆了。本来,他认为薇薇和陈洁都在高校,应该不会有问题。可薇薇却提出这样的问题来。他感到有措手不及的感觉。“可是,名额已经定了……”老师只好这么说。“那好,我自己考吧!”薇薇决心已下,就这么讲了,充满自信。她相信自己能和陈洁同一所高校的。想知道,陈洁到底和薇薇会不会走到同一所高校呢,她又通过什么手段才能和陈洁在同一所高校呢?一切尽在《薇薇(15)》。4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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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他们随老师见到了校长。校长扶了扶他那副黑框眼镜,慢条斯理地说:“嗯,我们学校与各大高校联系,已取得了12个高校名额。北江6个,市一中6个……”“慢!校长,您原先不是说,只取得6个北江名额么?为何……又多了市一中的?”连老师都糊涂了。“哦!是这样的……”校长又扶了扶他那近1000度的近视眼镜,“原本是只有北江的6个名额,后来因我校又获得了省一级学校的荣誉,市一中说要奖励我校,就把市一中的名额也让出6个给我们校了……你们来,就是为你们班有两个尖子生啊?这好办,一个保送到北江,一个保送到市一中,就这样好了!”校长大度地一挥手。“就这么定了!哈哈,还是我们学校学生厉害!”从校长办公室回来,老师脸上了多了一份笑容:“那就这么解决了!薇薇上北江,陈洁上市一中!你们不用害怕了!”看似问题解决了,可薇薇和陈洁心里却很不高兴。薇薇心想:唉,为何我要和陈洁分开呢?和他一起竞争不是更有力吗?和他一个校的话,可能我会考得更佳呢……糟了,我不能和陈洁在北江的座位上奋斗了!虽然市一中也是名校……大家打听了消息,听说薇薇和陈洁被派分到不同的两所名校,都在心眼里为他们高兴,至少,不要牺牲一个高材生嘛。高兴不了多久,他们就发现薇薇和陈洁好像不太喜悦。连忙打听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嘿,想知道薇薇以后和陈洁到底会怎么样了呢?设想一下,《薇薇(14)》一出来就给你们一个惊喜。5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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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陈洁大汗淋漓地运动完回来。一摸抽屉,有一封信。他心里想:会不会是薇薇给的?她肯定会觉得有些不妥的……想着想着,陈洁顺手拆开了那个白色信封。薇薇娟秀的字让陈洁的手一阵阵颤抖。他没想到他的关心会让薇薇觉得难堪,虽然他也想过要不要这么“热情”,但是……陈洁的心在颤,手在抖,他的心全被浇凉了……“也许,我真的不该这么好……”陈洁心想,“那好,我就不那么好吧!只要不伤她……!”从此以后,薇薇又是单独一人了。没有第二个同学会陪她笑、陪她哭、陪她玩、陪她谈心……薇薇又好像到回了从前,回到了没有陈洁的日子。陈洁依旧青春活泼,依旧热心助人,依旧成绩优异。陈洁没怎么变,可薇薇刚刚点燃起的青春之火却渐渐因陈洁不怎么和她交往而慢慢熄灭。薇薇又那么冷漠了。她见到我,依然是一副傲着头骄傲轻蔑的表情。她又变回了原来的那个薇薇,而那个青春活泼的薇薇却不见了。大家忽然又觉得薇薇变了,变了许多。大家都怀念陈洁来的那段时间的薇薇。怎么会这样?大家都在寻思。大家多么希望薇薇变回那个青春活泼、漂亮可爱的薇薇啊!……4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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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一个没有上足发条的手表是不会走动的一个没有责任感和压力的人是不会永远向前进的时针的转动一时间看不出在转动但每天都会转两圈玩乐对前程带来的影响暂时看不出一丁半点但前程却会毁在一时的玩乐上秒针看似走得很快却代表不了多少时间埋头苦干不寻找方式方法的人看似很努力会成功却不会有很大的成就钟也许和人一样会因为物质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却不会因为周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人也应该像钟一样可以因物质条件的因素而变化而不能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变化有了目标就必须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做人也许就应该像钟一样自己的一点小感悟喜欢就转25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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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薇我想,很多人听过[小薇]吧,我也不例外。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会想起6年级的同学--小薇她不美丽,有点黑,有点瘦,有点像老鼠,但人特好。记得那时美术老师布置了一道剪纸},我不会,于是她帮我。当时]啥感觉,现在想起来,比吃了蜜还甜。她的眼睛比不温柔,但特有个性,美当你惹了她,她就会用她年那大眼睛瞪着你,让你心跳180,但那眼神不是恶毒,也不是愤怒,而是一种俏皮,那种活力,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让人甘心接受惩罚--轻轻的一拳。她是个小偷,不是偷了谁的钱,而是偷了我的心。虽然时别3年,但她的影子在我的脑海里还是挥之不去。尢其是6年级刚分班时。我放学看到了旁边的一个女生,她穿着一套金S色的连衣裙。我望了望她,心想,这不是我们班的那个女生吗;她也望了望我,肯定也想,这不是我们班的那个男生吗。这可能是缘份吧。不是有句话么,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间而过,那我们成为同学,岂不要每一次轮回的n次牵绊吗。我虽然不能带你飞到天上去,也不能摘一颗星星给你,但作为老同学,也作为朋友,我能在你过生日时,送一个你爱的隗尼熊给你,在别的节日送一个卡片给你。耳边又响起了那首歌有一个美丽的。45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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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的睿智偶像的身上总是会有某种特质吸引这你,我的偶尔就是赵薇,真正认识赵薇是从《还珠格格》中所出演的小燕子,当时第一眼看到这个她,觉得这个女孩好漂亮,大大的眼睛,那个时候很多人认为心如很美,可是在我心目中,赵薇是最美的,后面出演的情深深雨蒙蒙,我都觉得长得真是好看,其实让我欣赏的是赵薇的睿智,那种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认真。我觉得她跟其他明星不一样,能够在读大学的时候就一炮而红,在结婚生小孩的时结婚生小孩,而且结婚生小孩都是那么的低调,也没有什么绯闻,不炒作,感觉活得真实呢;她的人也是很真诚,在记者面前说话都不是很圆滑呢,都是很爱笑的,记得赵薇因为旗装时间而被众多人骂,可是她并没有过多的负能量,而是不断地反思自己,真是树大招风呀;很多女明星在结婚之后应该会少点精力在事业上,可是赵薇不同,结婚生子之后还选择去读研,而且在此期间导了一部电影,刚开始很多人以为这只是作为导演专业的一部毕业之作,可是都完成得很完美,票房之高出乎了大家的意外,还因此得了最佳导演奖;感觉赵薇做什么事情都是很认真,都给人出乎意料呢;赵薇给人的印象永远都是非常乐观的,觉得大大咧咧的,可是在她身上却时刻表现出来的认真,现在的赵薇真是人生完美呀。赵薇的睿智一般人做不来,那种真诚让很多粉丝所喜欢,不爱炒作应该是很多明星要学习的,她的演技也是很多人学习的,赵薇,我的真的很喜欢,我希望自己能够学到她那么一点认真。5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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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大师钟大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因为他讲的课特别好,所以我们班的学生就称呼他为钟大师。钟大师人不怎么高,但是很有力气。他戴着一副宽框眼镜,摘下后,眼睛显得特别小。他常年穿着白衬衫,显得格外精神。据他自己讲,他早年当过兵,还拿过奖。因此,“如坐如钟,站如松,行如风”是对他的一番写照。钟大师的语文课,也是相当有趣的。他几乎不带课本,上课了就进来。之后,在黑板上写出要讲课文的题目。他开始先讲生字,为了让我们记住和分辨,他会教我们些口诀。例如戍,戌,戊三个字。他说:“点戍(shu)横戌(xu)戊中空。”这一句话,让我们很好地分辨了这三个字。他上课还喜欢讲笑话,特别是在关于课文理解上。有一次,我们讲一篇关于环境保护的课文。他笑着对我们说:“我们中国的树木这么少,可还是有那么多人去伐木,就是因为中国的试卷太多,可见没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话引起了哄堂大笑。而他又接着说:“你们使用了这么多试卷,消耗了这么多木头,可你们的成绩却没有多少提高,你们要努力啊,要对得起这些试卷,对得起我们中国这些木头。”全班响起了掌声。这就是钟大师,总是在快乐当中,告诉我们道理,让我们终身受益。我怀念我的钟大师。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5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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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老师什么是最神圣的职责 是医生 是科学家 还是明星…… 不是,都不是。它是一个很普遍的职业——老师。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我最难忘,也是最敬佩的老师是钟老师。钟老师总是把头发盘起来,脸上总挂着和蔼可亲的微笑。记得以前 ,看到别的同学有很多钱买玩具、书、零食,而我每天只有那少得可怜的5毛。不知不觉,在我的心中就滋生了一种想法:偷钱。第一次难免有些害怕,久而久之,一共在家偷了爸妈200多元,我在班上也算个“有钱人”了。很快,您就发现了,最近我经常买东西带来学校,而且都是十几块的那种,您就觉得很奇怪,便找我来办公室谈话。“王颖,你怎么最近总是买东西呢?”老师看着我问。我不敢看老师的眼睛,低着头说:“爸……爸爸给的。”您满是疑问地看着我:“真的吗?”我不敢想象被您骂的情景,所以再次说了假话:“是……的。”“那好。你先回去上课吧。”我顿时松了口气,轻松地走出了语文组办公室。第二天,我不思悔改,继续大量的花钱、买东西。我再一次被“请”去了您的办公室。一进门,您对着我说:“王颖,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你来我的办公室吗?”“不知道。”我茫然的回答。“唉,你还记得上回你来办公室的原因么?”您摇摇头说。哦,原来是这件事,我恍然大悟。“本以为你会悔改的,没想到你仍是继续偷钱。”我心中一惊,战战兢兢的问道:“老师……您。您怎么知道的?”“我察觉你上回的话有问题,所以就打电话去跟你爸爸确认一下是不是他给你的钱,答案却是令我很失望。”我深埋这头,眼泪不自觉的溢出眼眶:“对不起,对不起,老师。我骗了您。”您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劈头盖脸的骂我,而是温柔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事的,人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就连国王也一样。做错事情不可怕,重要的是只要肯改过,就是个好孩子。”我点了点头,但脸上还有一丝忧虑还没散去。您看出来我在担心什么,说:“你爸爸那边我会跟他解释的,老师只希望你能认知到自己的错误,认真悔改,我相信,你还是一个好学生。”我抬起了布满泪痕的脸,用力的点头。您拿出纸,来为我擦干脸上的泪水,拍了拍我的背说:“没事的,老师也有犯错的时候,所以你不用太在意。好了,你回去吧,记住老师说过的话。”我感激地看着您,说:“ 谢谢老师,你的话我一定会铭记在心的。”“嗯,希望你能做到。”我转身离开了办公室,在我的心上已经刻下了钟老师这三个名字,您说过的话也永远铭记在心。 就是这样一个温柔,善解人意的您,用您的关怀来维护一个小孩的自尊。这一件事我记得清清楚楚,对了,我还记得,我爱您。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您,我最敬佩的老师!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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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大西(一)很多很多万年前,一片神秘你海域上有一个富饶的岛国,那儿宁静、美丽,岛国的中央是一个繁华的大城市,城市里车水马龙,人流熙熙攘攘。马夫赶着马儿,妇女带着孩子,国王的军队正在慢悠悠的巡视着。城市的中心,一座金碧辉煌的皇宫里,国王尼克在侍弄他心爱的花,王后莎莉在一旁做着祷告1,可爱的小公主多拉在与女仆安做游戏。突然,小公主多拉抬起头,歪着小脑袋问:“母亲,我们等会要去找那些祭司2叔叔吗?”“当然。”美丽的王后慈爱的抚摸着多拉,对国王说:“尼克,时间要到了,快换好衣服去祭祀台吧!”“好的。”国王放下手中的活儿,换上祭衣3,和王后、小公主、护卫军一起向祭祀抬走去。一切看上去是那么正常。然而,一切不幸又发生在今天......1当地人信奉一种奇怪的宗教。5是这种宗教里的吉祥数,因为天地是由5个神创造的。每一天,皇室贵族都要穿着古怪的祭衣去祭祀台去进行对神的膜拜,以保佑子民幸福平安。2神族后裔。3祭祀穿的衣服,男的穿的和女的不一样,不同等级的人穿的不一样。男人穿宽大的黑长袍和黑长裤,手持金权杖,头戴皇冠,袍上画有许多三角形。女人穿白色直筒长裙,手拿银宝珠,头戴珍珠花环,裙上画有许多椭圆形。(二)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到了祭祀殿。大祭司潘诺斯走到国王跟前,伸出手来,傲慢又不失礼节的碰了碰国王的前额,国王深深的鞠了一躬。在当地,祭司可以没有明确规定血统,但大祭司只能是格里诺尔家族1的人,潘诺斯的血有四分之三是格里诺尔家族的,而他又是从小在皇宫长大的,是一个地道的贵族。这种血统,这种身份,甚至享有比国王还高的威望。这时,九层的祭台2已点燃了篝火,穿着奇怪的祭衣的祭司们跳起了古老的舞蹈3。潘诺斯领着国王和王后,缓慢地登上了祭台。恐怕国王和王后怎么也没料到。今天,是他们统治这个岛国的最后一天,同样也是这个岛国在世上的最后一天......1格里诺尔家族:神族的后裔。2祭台:一种九层的建筑,每一层都有石阶通向上一层,最上面一层有一个祭坛,总体有点类似金字塔。3舞蹈:一种模仿动物的动作的舞蹈。(三)多拉落后了,在人群中被粗暴的挤来挤去,好不容易在祭台前找到了万分焦急的安和同是皇族的女孩佩妮。“你到哪儿啦,我的小公主。”安抚摸着多拉黑中有些带金黄的头发,担忧的说。“以后可别乱跑了啊。”“好的,我去玩了啊。”多拉调皮的眨了眨棕色的大眼睛,拉着佩妮,到祭台的另一面玩去了。国王和王后登上了祭台。潘诺斯口中念着咒语,手中握着咒符,向东方跪下了,国王和王后也相继跪下了。就这样祷告了很久,突然,天变黑了,黑漆漆的乌云仿佛要压到祭坛了。“轰隆隆......”一阵沉闷的雷声打破了祭坛的寂静。“大祭司,今天的祷告到此结束吧,天快下雨了,时间也不早了,国王该休息了。”王后小声地说。“好吧。”潘诺斯缓缓地站起来,转过身子手中依然握着那根与神交流的神杖。他扶起国王,凑到国王耳边说:“国王,您是否知道您现在的位置应该属于谁?”“你......”国王惊愕道。“它是我的,是我的,一万年也不会改变。”潘诺斯的眼中腾的冒出一股杀气。“呀!!!”他举起神杖“唰唰”两下,国王和王后应声倒地。祭台下的贵族顿时骚动起来。“封锁出口,一个也别放走。”潘诺斯命令道,几千名心腹士兵从殿口蜂拥而入,团团围住贵族。安马上清楚发生什么了,她跑向多拉和佩妮,拉着她们就跑。突然银光一闪,一把大斧子迎面劈来,安连忙一个侧身,躲开了斧子。“公主......”门外传来一阵喊声。多拉一回头,发现是几十名国王的护卫军来了。多拉一喜:“护卫军叔叔你们终于来了。”护卫军队长杀出一条血路:“安,快保护公主和那个小女孩离开。”安点点头,接过队长的剑,杀死了封锁出口的两名士兵1,带着多拉和佩妮冲进密林。还没跑多远,一种奇怪的声音便包围了她们。安四处张望,没有发现任何追兵。突然,一股急流顺着密林的土坡,向着安她们呼啸而来。多拉还没来的及叫出声,就被卷入了旋涡中。“救命!”多拉无助的呼喊着。可无情的洪水把她卷入水底,呛了几口水后,她失去了知觉......(四)多拉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幽暗的洞穴中,旁边是生火的安和同样浑身湿透的佩妮“我这是在哪儿?”多拉觉得自己丢失了很多记忆。“公主,你被巨浪击晕了,海水把你送上浅滩。我把你和佩妮带到这儿来了。”火光照耀着安发红的脸。“那巨浪是怎么一回事?父亲呢?母亲呢?护卫军叔叔呢?”多拉感到不解。“他们都死了!死了!。”一向温和的安忽然歇斯底里的咆哮起来。她站起来,用手掩着面,低声啜泣着,用断断续续的声音说:“是他,是潘诺斯用巫术招来了洪水,大水冲毁了整个岛国,只有这里幸免于难。”说完又啜泣起来。多拉觉得一股热流夺眶而出,身旁的佩妮已泣不成声。安抹去眼泪,停止哭泣:“我出去看看,顺便采些野果。”说完走出洞穴,消失在多拉的视线里。多拉心里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他紧紧地抓住湿透的裙子,小脸上浮现出一种怪异的神色。“怎么啦?”正在啃一个和自己的脸一样圆的果子的佩妮奇怪的问。“没什么,我想睡一下。”多拉竭力装出很平静的样子。过了很久,山洞外始终没有出现安的影子,佩妮也开始焦急起来。多拉在睡梦中一会儿梦到潘诺斯面目狰狞的喊着:“海水将永远把这个岛国淹没,神啊,让他永远沉没在海底吧!”一会儿又浮现出母亲慈祥的面孔:“孩子,未来虽然很渺茫,但你一定要努力,要拯救我们的子民,你知道吗?以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一定要坚强啊!”母亲消失黑暗里。安的身影又闪现在眼前,她狂奔着,后面跟着一队追兵。他跑到一个万丈深渊前,毫不犹豫的往下一跳......“不!!!”多拉从噩梦中惊醒,大颗的汗珠从她的脸颊旁滚落。“怎么了?”佩妮关切的问。“我......我梦到安,她......她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多拉感到一阵恐惧。“啊?!”佩妮也吃了一惊,她明白多拉有着准确的第六感,难道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多拉向火堆靠了靠,她的脑袋在飞快的运转着,现在土很湿,潘诺斯的巡逻队就会沿着安的脚印找到这里,那么......她知道该怎么做了,佩妮好像也明白了,她们一起点燃了火把,扑灭了火焰,拉着手向洞穴深处走去。前方,是无边的黑暗,后面,是渐渐靠近的巡逻队。她们只得向前走着,走着......(五)(回到现代......)“唰!”一道闪电划破长空。已是深夜了,市图书馆里,一个有着棕色大眼睛的女孩正在书架中来回寻找着。“《大西历史》、《认识大西》、《揭密大西》......”女孩自言自语道。“怎么没有我要找的呢?”“嘿!”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大眼睛女孩感到肩膀受了重重一击。“别闹了,黛妮。”女孩轻轻笑了。从她背后闪出另一个女孩,她长着一张苹果一样圆的脸,乌黑狡黠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眨着。她显得有些失望:“讨鬼嫌,为什么老吓不到你,伊蕾莎?”“肯定嘛,我是什么人嘛!”伊蕾莎又笑了。“真巧,你怎么到这来了呢?”“我还正准备问你呢,我来找馆长问些事,你呢?”黛妮对此很好奇。“我嘛......你说还能来干什么呢,当然是为探险队找资料罗。算了,一下子找不到,我们回去吧。”“好啊!”两人走图书馆,消失在大雨中。(六)回到家后,伊蕾莎并没有睡下,她仍在网上寻找着大西的资料,可惜仍然一无所获."哈....."不知不觉中,伊蕾莎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趴在了桌子上.她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草地上,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旁边是蓝宝石般的湖泊....."这是.....我怎么觉得那么熟悉......我来过这儿吗?"伊蕾莎心想."黛拉,黛拉......"远处传来了一声声甜美的呼唤,声音越来越清晰."这声音......我好像也......""黛拉!"有人在身后.伊蕾莎一回头,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望着她甜甜地笑着。伊蕾莎看得竟有些呆了,她,一双深褐色的眼睛,雪一样洁白的肌肤,精巧的鼻子,小巧的嘴,最美的是她那一头浓密的黑发,如瀑布一般倾泻腰间,好似她另外一件衣服。“怎么了?被刚才的恶龙吓坏了?”少女笑得更灿烂了。你认错人了吧?伊蕾莎很想说,但她的喉咙好像卡了什么东西似的,怎么也说不出来。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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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叉给戈薇的一封信作文薇:北京首条空中小火车了。还记得,突然有一天在睡梦里感觉有人在扯我的耳朵,还有那熟悉的味道,于是在沉睡五十年后因为你的到来,我在封印中苏醒了。第一眼真的以为你就是桔梗,你们是哪么的相像。却忍不住想要讥讽你对百足的无能为力。还记得你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对我说:我是KOGEME,KO—GE—ME!仔细再嗅一嗅,真的是我错了。从那以后,开始了你陪在我身边寻找四魂碎片的旅程。还记得,第一次新月时我变回人类,失去了妖力,却又遇到蜘蛛头的袭击。你奋不顾身的扑上来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你眼里洒落的泪珠。是为我而流的吗?*在你的腿上,我第一次这样完全的放松自己,真的,你好香。还记得每次我遇到危险时,总是因为有你的提醒才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不知为何因为有你在身边,才会特别的有力量。还记得被杀生丸重创以后,害怕你被卷入这无止境的争斗,我只有选择把你推回现代。食骨井前,我第一次忍不住狠狠的拥抱了你。很怕,真的很怕你会死去。还记得因为桔梗,一次又一次让你伤心。桔梗是我心里永远的痛,永远也不放不下的啊。桔梗是因为我才被奈落害死的,对桔梗我有一种永远的负疚。因为这种负疚才放不下啊。才会担心啊。看到桔梗现在的样子,我很心痛,希望自己能拯救她的灵魂。希望自己能保护她不再受到奈落的伤害。即使我明白命运的红线一旦被切断,是不可能再接上的了。所以,下定决心来见你,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感受。走出森林,却在食骨井前看到了你。你的话让我心里一阵阵的痛,眼里竟有东西想往外冒。KOGEME,你,竟原谅了我。竟接受了我。我也想和你在一起啊!握着你的手,从手心到全身都是温暖的啊。第一次是那么的害怕失去你。还记得每次和你争吵后我心里都非常后悔,但“对不起”三个字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每次你负气回去后,我总会在井边等着你的归来。也会在忍不住时偷偷跑去看你。还有,你的床真的很温暖,你的房间里全是你的味道。还记得第一次变身后竟控制不了自己还想有撕裂的感觉,是你,慢慢走近我,温柔地对我说:好了,没有敌人了!闻到指甲里全是血的味道,我真的好怕自己会有一天把你也撕碎。还记得被神久夜的镜子操纵着变身时,是你的吻你的怀抱拉回了我。有你,真好!还记得在鬼之岩的肚子里,是你奋不顾身的扑上来,从背后抱着我,净化了四魂碎片。我还是太弱了吧,竟差点保护不了你。还记得被你拿箭指着时,我心里真的好怕,好怕哪一幕会重演。但我不会离开你的,无论怎样都不会!还记得每次你被敌人抓走以后,我都会心急如焚,真的好怕你会出事,真的好希望你能好好的活着。即使要拿我的命去换你的命,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还记得桔梗被奈落又一次杀害,我发狂的找她。竟完全的忽略了你的感受。只以为自己才是最伤心的人。你等了我一夜后,在擦身而过那一刹间,我竟没发现你眼里的伤感和关心。而又是你对我说道:去吧,去找桔梗,她一定在等着你。!我竟也只对你说了一句,对不起!而这次我却真的差点就失去你了。在窗外听到你大声喊出:因为那是我最喜欢的INUYASHA!我的泪也差点夺眶而出,是啊,我还有你啊!谢谢你,KOGEME,因为有你,才让我的心一点一点的温暖起来。因为有你,才让我对人类有了信任。因为有你,我才有了珊瑚他们这些朋友。真的谢谢你!因为有你,我的生命才又有新的颜色!不知今后的路会是怎样,但我相信,我是爱你的,真的爱你,KOGEME。希望能和你永远在一起!快点回来吧,我会在食骨井前等着你!1200字以上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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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子薇薇历险记橙子薇薇历险记在未来2025年的时候,有一个名叫薇薇的橙子被人由机器人摘了下来,她可不是一个一般的橙子,她会说话、走路、思考,还拥有人类所有的一切美好的品德。被摘下来之后,她立刻被运往橙子包装加工厂,到了加工厂以后,她不一会就醒了,当然,是被轰轰的声音吵醒的。“这是哪啊?”薇薇心想。她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瞧不见。薇薇大声喊了一声:“喂,有人在吗?”可是没有人应她。突然,她觉得脚下剧烈的震动,自己没站稳,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还连翻了几个大跟头。这时,眼前亮起来。“哇!”她看到了一大堆的橙子,其中有一个橙子向薇薇发话了:“你叫什么名?我叫多多。能交个朋友吗?”“我叫薇薇,很高兴能和你做朋友,多多。对了多多,你能告诉我这是哪么?”薇薇惊奇地问道,“我想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姐妹都在这里。”“这是橙子包装加工厂,等一下我们将会被包装好,用箱子装好,用时光机运到未来的3095年去。”多多说。薇薇听了,兴奋得跳起来:“太好了,可以去冒险了。噢耶!”多多郁闷的回答:“你真的以为很好吗?3095年是个饥荒之年,那里几乎没有水,没有树,更可怕的是,那里很少人,奇奇怪怪的野兽却很多,听到这里,你还想去吗?”薇薇大吃一惊,她目瞪口呆的说:“那……那…我们……要被……送到…那…里去吗?太……太恐怖了。”“不过,我还是想有一个人陪我去冒一下险。”薇薇笑嘻嘻的、嘴快的说,“因为呢,我这个人好奇心很强。你愿意陪我去吗?”多多摇摇头,木木的说:“我不想去,那里太危险了,我宁愿给那些饥饿的人吃下去,你要去自己一个人去吧。”听了多多的话,薇薇还是不愿意那么轻易地结束生命,因此,橙子薇薇历险记开始了。真的,没过多久,这些橙子就被运往3095年,到了那儿,薇薇第一个跳了出来,正想高呼一声,但大事不妙,薇薇看到了一群饥饿的人向她扑来,薇薇立刻跑啊跑,跑到一棵干枯的老树下,“扑通”一下坐了下来,“吓死我了,吓死我了,真是太恐怖了。”薇薇拍着胸口说,“如果当初听多多说那该多好啊!”“咚咚咚咚咚咚!”“什么声音?”薇薇正想仔细的听一听,但她立刻改变了主意,因为有一只奇形怪状的怪物向她跑来,那只怪物有三个头,十五只眼睛,一个身体,四个耳朵,九只胳膊和三条腿,全身一会儿绿色,一会儿紫色,一会儿红色,嘴里还喊着:“橙子,橙子,别跑,我要吃你!”薇薇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但她马上镇定下来。薇薇向四周望了望,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山洞,她有主意了。薇薇转过头,对怪物说:“有本事来抓我啊,大笨蛋,大坏蛋。”那个怪物真的来抓她了,薇薇绕着那棵老树,对怪物做了一个鬼脸,怪物就更生气了,大叫着:“我要吃你,我要吃掉你。”就这样,薇薇绕了十多圈,终于把那个大怪物给绕昏了。她立刻跑到山洞里,转过身子,用手做成喇叭形,对着倒下的怪物大喊:“有本事起来来抓我啊。”然后就跑进山洞里了,走进山洞里面,薇薇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橙子也有一点点恐惧感了,走着走着,薇薇到了一个奇怪的路口,那个路口有十条出路,薇薇摸摸口袋,拿出了她唯一的橙子王国的橙子币,她退后一步,用两只手把橙子币合起来,在用力往空中一甩,是正面,薇薇下定决心,走中间的那条道路,,她大步流星的、毫不犹豫的走了过去,前面还是灯光闪闪的,但好景不长,灯光越来越暗,越来越暗。到只剩下一丝光线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洞的顶部,一下子冒出了一只巨大的蜘蛛,那只蜘蛛可是薇薇的身体的十倍啊,那只蜘蛛看见了薇薇立刻吐出一条又粗又大的丝,但薇薇成功的逃脱了,可那只蜘蛛不放过薇薇,继续追薇薇,薇薇轻巧跑起来快,但蜘蛛虽然笨重,他的一步相当于薇薇的二十四步啊,很快,薇薇就要被蜘蛛抓住了,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橙子多多出现了,多多急得大喊:“薇薇,薇薇,快跳起来,快跳起来啊。”薇薇看见多多十分激动,她知道,听多多的是没错的,她跳了起来,多多正骑着时光机等着薇薇呢,多多用时光机救了薇薇,薇薇立刻问多多:“你怎么在这?”“我看到你跑进山洞了,这个山洞十分危险,我怕你出事,就找了一辆时光机来救你了,好了,不说了,现在离开这里是最关键的,我们回到2025年去吧!走吧。”转眼的两秒钟,她们已经在派克博士的实验室里了。“噢,谢天谢地,你们两个调皮鬼终于回来了。”派克博士激动地说。“派克博士,我想问您,3095年不是最美好的吗?为什么这还与现实相反了呢?”薇薇和多多异口同声的问。“你们听我说,在3065年的时候,整个世界翻天覆地的变化了,人类开始大量的排放污水、废气,而且还乱扔垃圾。”派克博士说,“这还不算什么,人们还不保护水资源,乱砍伐树木,所以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这些损失到3095年那个时候才开始恢复的话,恐怕要四百多年才能像我们现在这样美丽呢。”“哦?”薇薇深有感触地说,“那我们现在都要开始行动来呼吁人们要保护环境了呢。”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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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在这个城市,我认识的第三个人是她。第一个是店主,也是修钟表的师傅,第二个人是修钟表师傅的徒弟。她那个时候很美,一身素衣,脸上总是挂着笑不到心里的温和,淡淡的,看上去有些忧郁。那时,她大概四十岁,手里总是牵着一条小狗。小狗很调皮,她很平和,总是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说到:“请给我一个钟表的指针,至少十年以上的旧钟表拆下来的指针,谢谢!”这个要求很奇怪,修钟表的师傅也是迟疑了一下:“你确定?”“是的”“好的,我找找。”不久,店主找到了一个多年不用的钟表,拆下指针递给了她,她小声的说了一声谢谢,付了一整只手表的钱,匆匆走了。往后的每一年里,她都会来一次,每次都会买一个旧时钟的指针,每次都付一整只钟表的钱。来的多了,店主和她也熟络了起来,聊些邻房小事,时事政治,但每次问及她家里的事,她总是恬静而勉强的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好说,转身离开店铺。慢慢的,来买钟表的人越来越少,钟表店终有一天撑不住,关门了。店主见有些老玩意也卖不出什么价格,便送了许多给她,她执意要给钱,店主说什么也不要,推搡间,在店主临走前,匆匆的塞了一笔还占有少许洗衣粉的钱,然后快步回家。因为老钟表实在太多,我便也混迹在那一堆老玩意中。初到她家,一切很温馨朴实,很有家的味道,是记忆中我的家的味道。那一年,她六十岁了。刚开始,她拆装指针还算挺灵活,但因为老旧的钟表很多,她日渐年迈,拆指针,调指针的手指慢慢的已不如早先灵活。又过了许多岁月,我才被她小心翼翼的拆下来,放在一个小檀木盒里,再点燃一根檀香熏一整天,带到她的小卧室里。那是我第一次进入她的卧室,见她的床铺上的花纹和我的指针上的一模一样,透过窗子,可以望见屋外叶已深黄的梧桐树潇潇颤抖。不久,我就被安装在了一个精致而小巧的古董钟里,钟很漂亮,但走不动了。她不知何时拿起了一本书,絮絮叨叨的说着:“那年你去的突然,我才四十岁的时候走了,这古钟是你唯一留给我的。每一年你都要换指针,一定要换十年以上钟表里的指针,你说,这样的响声才会有时间的味道。你喜欢荒北的胡杨,床单上都印着胡杨,还记得,为此我还和你吵过架吗?记得你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是,记得要年年换指针,但不要让它走动,因为我……说罢,你便再也无了声息。”说到这里,她面带微笑的擦去了滑落在白色衣襟上的眼泪,继续说到:“以前,我有时会想,你是不是更爱钟,但你和我说过,你珍惜钟是为了希望在未来,我和你健健康康,逆流过去的时间,我们永远在一起。”她轻轻的抚摸着我,说:“但你却先走了。”她合上书本,书本里有那四十年仅有的几张照片。我透过她的镜片,感受到了她指尖微微的凉意,感觉清爽而又舒适。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为了她的伴侣,坚持了那么久。我突然想在时钟里逆转一圈,只希望时间能倒流。我没有什么信心,但心里充满希望和暖意你,我用力推动自己,拼劲全力在她瞪大的双眼的目光下,艰苦的转了一圈。我身躯碎裂,但我清楚的听见钟里传来了一阵低沉的男声:“我知道,在最后我一定没有坚持说出没说完的,我爱你!”对啊,我爱你,我心想。我眼前出现了一棵胡杨,传说它长千年,生千年,死千年,即使没有那么久远,他也愿用有的年华守护着你。眼神模糊之际,我听见胡杨上那个她抱着的小女孩在说:“爸爸,该走了。”熔金的烈日包裹着我身躯,眼前思思绿意被拨去,只剩下时钟来回摆动的声音。那一年,她七十岁。点评:从多方面多角度选材,充分体现了人物的个性特征,人物形象丰满。以环境烘托人物的心情,情景交融,情现景中,景随景现。神态描写生动传神,寥寥数语,将人物的性格特点勾勒得一览无遗,人物的言谈举止具有了鲜明独特的个性。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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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采薇》导学教案主备教师:参加人员:语文一组全体教学模式:讨论探究【学习目标】1、疏通课文,鉴赏课文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2、了解《诗经》的艺术特点,深入理解诗歌中反映的社会生活和作品表现出来的艺术特色。3、了解家园之思的文化内涵,进一步认识故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以此滋养自己的精神世界。4、学习重章复唱的手法。【重点难点】1、了解家园之思的文化内涵,激发学生热爱家乡故土的感情。2、培养独立阅读、独立思考的能力,表达自己的体验感受,展开与文本、编者、老师、同学的对话交流。3、诗歌所反映的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以及《诗经》的现实主义传统是学习的要点。4、有些词句理解起来也可能有困难。《诗经》因距今时代久远(近三千年),加之某些词句的理解历来有分歧,今天阅读理解起来在语言方面困难较大。我们在学习中首先要结合课文下面的注解预习课文,把握大意;然后再在理解的基础之上反复熟读课文直至背诵,透彻理解。学习的重点不必放在字词句的逐一解释上(但某些古汉语常用的实词、虚词和至今仍在沿用的词语、成语一定要掌握);重点应是学习掌握作品所表现的思想感情,所刻划的人物形象,所运用的赋、比、兴手法以及章法结构和停顿节奏等的艺术意味和艺术效果,从而提高审美情趣和文化品味。【学习方法】诵读法;讨论法;文本研习法【教学课时】一课时【教学过程】一、新课导入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里,大陆在那头。这是台湾诗人余光中的《乡愁》。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每个人都拥有融于自己的血脉的故土亲情。对故土的情结对一个人的影响常常是终生的,有时甚至让人魂牵梦绕,荡气回肠。为什么?让我们到我国文学的源头中去体验一下这种美好的情感吧!二、播放录音学生听朗读,注意字音和节奏。三、理解思想内容1、学生诵读、翻译。鼓励学生进行诵读竞赛,并由学生去比较和评点,促进提高。学生翻译,尽量由学生补充、订正,教师适时加以启发、指点。鼓励学生课前翻译全诗。译文:野豌豆苗采几把,一些豆苗已长大。说回家啊难回家,岁末又将来临啦。没有屋来没有家,只因匈奴太凶煞。没有空闲坐下来,只因匈奴久徘徊。野豌豆苗采几把,豆苗柔嫩刚发芽。说回家啊难回家,心总忧愁总牵挂。忧心如焚烤艳阳,又饿又渴实难当。战事难将帐安定,无人归家问音讯。野豌豆苗采几把,豆苗茎叶老又硬。说回家啊难回家,转眼又去半年啦。朝廷差事不停遣,没有一处可休闲。忧心积郁成久痛,只恐死讯往家送。路边何花争娇艳?白棣花开一片片。路边何车真威武?将军出征将路堵。战车前方套上马,四匹马儿真高大。如此怎敢图安乐?一月捷报一箩箩。趋车策马征四方,马儿强健势浩荡。将军树威车旁立,兵士也靠车隐蔽。四马雄威多整齐,雕弓箭袋不曾离。哪敢一日不戒备?匈奴战事催人急。想我当年出征日,杨柳春风真美丽。如今归来返故里,却是雪花纷飞时。行路迟缓路漫漫,又渴又饿不胜寒。无限伤悲在我心,谁人知晓叹伶仃。2、整体把握。☆思考:这首诗表现了什么样的主题?《采薇》是《小雅》中的一篇,表现了普通士兵在离乡出征的岁月里的艰苦生活和内心伤痛,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战争的不满和对故乡的思念。☆你认为哪些诗句最能表现这种情感?答:“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忧心孔疚,我行不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先让学生畅所欲言,允许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去读去看。答错了不批评。然后再分小组讨论发言,进行交流汇总。)3、理清思路,把握内容。☆这首诗共六章,你看分哪几个层次?点拨分析:第一章,写士兵为抗击外族的侵犯,背井离乡,久久不得归家,而产生的悲伤、厌战和对外族的仇恨。首四句,以薇菜渐次生长和时间的推移来起兴,来表达士兵久役于外不得归家的怨敌、思家与盼归的心情。“靡室靡家”和“不遑启居”是这一心情产生的主要原因。朱熹引用程子的话说:“古者戍役,两朞而还。今年春莫(暮)行,明年夏代者至,复留备秋,至过十一月而归。又明年中春至,春暮遣次戍者皆在疆圉。如今之防秋也。”(《诗集传》)这段话告诉我们,当时的兵役制度是二年为期限,可是本诗中的战士的服役看上去没有期限,士兵归家变得遥遥无期,这自然要引起征卒的不满和对家乡更强烈的思念。以下几章都是围绕着这个基调叙写的。第二、三章,写军旅生活之劳苦。朱熹在《诗集传》中说“言戍人念归期之远,而忧劳之甚,然戍事未已,则无人可使归而问其室家之安否也。”诗仍以薇菜逐渐长得柔嫩、粗硬起兴,暗示时间流逝,易年更岁,可是役期却无止境,军旅生活又异常痛苦,转战不止,饥渴劳顿。而“靡使归聘”和“我行不来”,则表达了边关和故乡相隔万里,关山阻断,音讯全无,由此而引发的强烈的思归之情。第四、五章,直接写战事。这两章是在前面基础上的对战争场面的具体描写,通过对马、车、象弭、鱼服、将帅和士兵生动而形象的刻划,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忧心烈烈”、“忧心孔疚”的原因,也使前面的“王事靡盬”落到了实处。从而进一步强调了正是因为战争频繁,居无定所,作为兵营中最底层的士兵才归家无望,思乡心切。第六章,写戍卒归途中悲伤痛苦的心情。有了前面的一系列铺垫,经过出生入死的战斗之后,战争的幸存者终于踏上了归家的路途。但作品并没有写士卒胜利后的喜悦,而是营造了昔日杨柳依依、如今雨雪霏霏的场景,写的是历经磨难之后内心深处的凄凉和悲苦,而且“行道迟迟,载饥载渴”,归乡的路依然那么艰难。明确:分三个层次1-3章为一层,叙述难归原因和军旅生活的劳苦。4-5章为二层,直接写战争。6章为三层,写归途中悲伤痛苦的心情。4、探讨乡思情结的内涵让学生找出诗歌中乡愁出现的场景,体验这一美好的感情。最后再联系其它与乡愁相关的诗句,揣摩乡思情结的内涵。(先分组讨论,再全班交流:由每一个讨论小组推出代表发言,再由学生自已汇总补充修正。)提示:乡愁出现的场景:《采薇》写的是普通士兵在离乡出征的生活场景中的乡愁。其它与乡愁相关的诗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乡思情结的内涵: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更多的是精神上、情感上的意义。故乡常常被赋予的意义有:家、故乡、故土、家园、家国、归宿等;在比喻意义上,往往指向人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四、明确艺术特点,熟读成诵。再读《采薇》,围绕问题讨论:(先让学生畅所欲言,允许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去读去看。答错了不批评。然后再分小组讨论发言,进行交流汇总。)1、前三章,据你看,在章法上有什么特点?使用这种手法有什么好处?明确:☆前三章,章与章往往句型重复,字面也大体相同,只在关键处更换个别字。很明显,这三章,在章法上采用了重章叠句的手法。☆使用这种手法的好处是:在内容上,以植物的生长暗示时间的流逝,时序的更替,而人物内心的焦虑、痛苦也随之加重,从而突出了主题;在音节上,反复吟唱,一唱三叹,音节和谐,旋律协调在鲜明的节奏中表现出诗歌特有的音乐美。2、从4-5章来看,你又发现这首诗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明确:这两章是对战争场面的描写。写的是战车、战马、象弭、鱼服以及士兵的劳累奔波、饥渴难当,通过这些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来展现战争生活的图景。而没有写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厮打拼杀,但战争的残酷已可想见。3、“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为什么一直备受人们的赞赏?分析:资料一: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谢公(谢安)因弟子集聚,问《毛诗》何句最佳,遏(谢玄)称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资料二:方玉润《诗经原始》中评说:“此诗之妙,全在末章,真情实景,感时伤事,别有深情,非可言喻,故曰:‘莫知我哀’,不然,凯奏生还,乐矣,何哀之有耶?”又说:“末乃言归途景物,并回忆来时风光,不禁黯然伤神,绝世义情,知古常新。”资料三:清人王夫之在论《诗经·小雅·采薇》这两句时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师评:①以往昔之虚衬眼前之实,以凯旋之乐衬内心之悲痛;②以景写情,情景交融,含畜形象,耐人寻味;③“杨柳依依”与“雨雪霏霏”对比,突出不胜今昔之感;④大雪交加,饥渴难当,情境实悲;⑤语调低沉,低回往复,气氛悲怆。五、课外拓展★诗歌鉴赏例举闻雁韦应物故园渺何在?归思方悠哉。淮南秋夜雨,高斋闻雁来。寒塘赵嘏晓发梳临水,寒塘坐见秋。乡心正无限,一雁过南楼。1、这两首诗从体裁上看都属于五言绝句,这两首诗都是抒发思乡之情(回答“秋思”也可以)。2、简答:这两首诗为什么都写到雁?☆雁是候鸟,春天迁徙。秋天,大雁仿佛在奋力飞回故巢。这种景象每每牵动游子的思乡之情。因此诗人常常借雁抒情,寄寓自己浓浓的乡愁。渡汉江李频岭外音书绝,经冬复立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这是久离家乡而返归途中所写的抒情诗。诗意在写思乡情切,但却正意反说。写愈近家乡,愈不敢问及家乡消息,担心听到坏的消息,而伤了好的愿望。语极浅近,描摹心理,不事造作,自然至美。送别王维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这首送别诗,不写离亭饯别的依依不舍,却更进一层写冀望别后重聚。这是超出一般送别诗的所在。开头隐去送别情景,以“送罢”落笔,继而写别后回家寂寞之情更浓更稠,为望其再来的题意作了铺垫,于是想到春草再绿自有定期,离人回归却难一定。惜别之情,自在话外。鹿柴王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影入深林,复照青苔上。这是写景诗。描写鹿柴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诗的绝妙处在于以动衬静,清新自然,毫不做作。落笔先写“空山”寂绝人迹,接着以“但闻”一转,引出“人语响”来。空谷传音,愈见其空;人语过后,愈添空寂。最后又写几点夕阳余晖的映照,愈加触发人幽暗的感觉。总结:借景抒情借景抒情诗,指的是寓情于景,借助客观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诗人主观感情的诗作。诗人在诗中不是直接抒发感情,而是移情于物,融情于景,将自己的感情转移到景物上去,使景物带上感情色彩。衬托手法用凄苦的景物来写快乐,用美好的景物来写悲哀,这就是反衬手法;用美好的景物来写快乐,用凄苦的景物来写悲哀,达是陪衬;反衬往往比陪衬更有力量。六、交流延伸1、写一首诗或一段文字表达你对“乡愁”的新的体验。2、将你的诗先在小组交流、修订后,再在全班交流。3、课后搜集更多的表现乡情的诗歌散文作品,将你最感动的一篇拿到班上与同学分享感受。七、课外歌曲欣赏附:歌曲《采薇》的歌词。词:择荇曲:DATEKEN纺呗-つむぎうた演唱:HITA雪欲来的时候,又烫一壶酒,将寂寞,绵长入口。大寒夜,山那头,彤云出岫,小炉边,那首歌谣不经意被写就。白露前,麦未熟,恰是初秋,约临走,将柴扉轻叩。岭上霜红也浸透了眼眸,那首歌,哽在喉,沉默不忍回头。“卿尚小,共采薇,风欲暖,初成蕊,问离人,山中四季流转又几岁?卿初嫁,独采薇,露尚稀,叶已翠,问征人,何处望乡一枯一葳蕤?”雨未停的时节,煎茶试新叶,让光阴,杯中交叠。茅檐下,水如泻,沾衣未觉,研开墨,芒种刚过,歌写至下半阙。春分后,花未谢,尚可采撷,却低首,问是耶非耶?枝上残香也覆盖了眼睫,谁和着那首歌,刚吟罢的第一节。“卿尚小,共采薇,风欲暖,初成蕊,问离人,山中四季流转又几岁?卿初嫁,独采薇,露尚稀,叶已翠,问征人,何处望乡一枯一葳蕤?卿已老,忆采薇,草未凋,又抽穗,问斯人,等到野火燃尽胡不归?昔我往,杨柳垂,今我来,雪霏霏,问故人,可记当年高歌唱《采薇》?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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