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虫妙趣
昆虫王国
如果留心观察,在夏天,就可以发现,这个校园里的的确确是个昆虫王国。特别是晚上路灯下发着晕黄色的道路以及清晨还沾着大大小小露珠的操场,这些都是昆虫们霸占的地盘。
当然,这些昆虫大部分都是米粒大小或指甲盖儿一样大的小飞虫,简直不堪一击!但是,它们一到晚上却偏偏喜欢到教室里玩,更糟的是,这时的我们正在上公共自习。
因此,性子急、正在赶作业的人,一但看见小虫在孜孜不倦地绕着自己飞,便怒发冲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的一声……然后把已死的虫从桌上或手上抖下来,又继续赶作业了。
而作业已写完、此时很悠闲的人,虫子的到来,无疑是自习课上的一大乐趣。他们先观察虫子的行踪,一但虫子靠近自己,就出绝招,把虫子捉住。接着,那些虫子的苦命便来了……
身边有个昆虫王国,生活也是很充实的!
最后的希望
不过多长时间,夏日就要结束了。而夏日的主角——蛐蛐,也趁机抓住此时机,疯狂起来了。
放学回家路上,常听到两堆的草丛中有蟋蟀,可是我蹲在草丛里等了很久,也见不到半只蟋蟀,并且草丛中也没有蟋蟀唱歌了,看来蟋蟀对我这个不速之客提防起来,开始进行潜伏了。但干耗着也不是办法,再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转身走向马路。可是刚出草丛没几步,我就又听到喋喋不休的蟋蟀歌了。并且此起彼伏。好像在庆幸逃出了我的魔掌。
此仇不报非君子!
最近,连教室这么神圣而又危险的地方它们都敢闯,这简直将生死置之度外啊!不幸碰到了我们,于是,惨案一幕幕上映了。不是残疾了,就是归西了。甚至有几个玩起了“蹦极”,被我们从三楼高的地方“唰”地扔了下来,不知道它们现在怎么样了……
学校后面的桂英大路上,在暖暖的黄灯照耀下,柏油路上有很多蛐蛐,没走几步就可遇一只,其中有一只特别胖的,蹦的也不是很远,很容易捕捉,我心生痒痒,就想捉住它。
我悄悄地靠近它,想猛地用两指从它两侧将它夹起,因为大蛐蛐腿刺很长,如果不按住它的腿的话,它就会猛踢,那腿刺就回来扎你,特别疼。结果没想到它反应挺快的,我刚一伸手,它就蹦走了。我就又匍匐跟上去,结果刚一伸手,它有蹦走了。有一有二,不能再三。我这回便换方针,用双手捂它。哈哈,结果一次就捉获它了。可它却还在我手中乱踢。明知道自己被俘,却仍竭力反抗,这就是强者。
于是,我给了它最后一丝希望,放它走了。
悲惨的蜘蛛们
秋天以来,天气突然骤冷。外面冷风飕飕,而我们的教室却热气洋洋。自然,对于那些无家可归的虫子,我们的教室就成了他们的——避难所!
特别是临窗的我,今天可算是与众多英雄虫杰打过招呼了。
从吃过早饭开始,我就发现我的桌子上有小小的蜘蛛驻扎了。并且它们还横冲直撞,将我桌上的书都踩了一遍。之后,它们却没有离去之意,仍想再踩一遍我的书,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这明明就是鸠占鹊巢,欺人太甚!但是一想又不能杀生,于是我弯下腰轻轻地吹了几下,它们便不知去向了。
还有的就是小蜘蛛们可以凭借着它们的蜘蛛丝到处飘,有一次上课我翻完书,正准备合上时,不巧一只小蜘蛛跳进了我的书里,而我又不小心“啪”地合上了书。最后,这只小蜘蛛成标本了。
悲惨的世界里有悲惨的蜘蛛们!
战争
老家大部分都是有很多鸡,甚至还有鹅。
每次回老家,都会被一群鸡包围。幸好奶奶的一声喝令,我们才逃脱,不过最让我不忿的,就是一只大公鸡。它看我是生人,就像欺生,一直在我面前跨步,好像要挡我的道。你还敢惹我?我正想大发雷霆,这时奶奶来了,她“啪”地把公鸡踹倒了,然后看一眼都没看就带我进屋里了。
结果,没想到,这公鸡记仇!
老家的虫很多,下午我就拿小瓶去捉。因为瓶太小,没捉几只就不够了,于是我回家把它放到石台儿上,又拿了个瓶,出去了。快到吃晚饭的时候我回来了,却突然发现石台儿上的小瓶不见了!我急忙瞥了一眼鸡窝,大公鸡不在!往门口一看,那只公鸡正在低头吃小虫,旁边还横躺着一个被蹂躏过的小瓶!那是我的虫!虫子好吃,你自己怎么不去捉?凭什么吃我的?我顿时火冒三丈,抄起旁边的一根竹竿就朝它抡过去。它一下子被抡的打了好几个滚。不过,它马上就站起来了,并且还竖起了脖子的毛,朝我飞奔。白吃我的虫,我怕你啊!我“唿”地又抡了一下,结果它还没靠近我,就又被我抡远了。接着又抡了几下,它倒是有点怕了,开始逃了。哪里逃!我紧追不舍,追着它打。最终奶奶出面平息了这场战争,我被训了一顿,那只鸡也一瘸一拐地回去养伤了!
战争就此结束!
朋友
朋友,是冬日里的一抹暖阳,让我感到温暖;朋友,是沙漠里的一捧清泉,让我感到滋润;朋友,是暗夜里的一盏明灯,让我感到希望……拥有一个好朋友,将会受益终生。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就是我活泼可爱的邻居——龙智吉。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锅。”1.65米的个子是他们班上无人能及的“海拔,”还有那眼镜的厚度也是第一。不过,他的绝活可是能讲出把老师笑晕的笑话。他可真是符合了我制订的“帅哥准则。”邻居五年,我两可真谓是“臭味相投。”有开心的事,他陪我一起傻笑;有悲伤的事,我陪他一起掉眼泪……总之,我和他在互相了解中成为了亲如兄弟的伙伴。周末时,我们一起在草地上打滚;放假了,我们一起玩捉迷藏……虽说有时候牙齿会咬到舌头,但这也只是一眨眼的事了。记得有一次,他穿了一件新衣服到我家来叫我出去玩。当时我在吃雪糕,见他来了,便也给他拿了一个。就这样,我俩吃着雪糕,出去玩去了。可走到半路上时,我不小心踩到了一块香蕉皮先是摔了个“狗啃泥,”紧接着,我手里的雪糕“飞”到了龙志吉的衣服上。我站起来后,是准备给他道歉的,可是他拿着衣服对我说:“sorry,sorry,是我的这一件衣服太爱吃雪糕了,我回去一定打他pp。”他一说完,我立刻狂笑不止。不过,他的这一举动着实让我感动。友谊是快乐的,因为快乐而不孤独;友谊是坚定的,因为坚定才有了信任;友谊是的美好,因为美好而感到温暖,拥有友谊,珍惜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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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日记“哈哈哈!总算找到一只肥虫咯”啄木鸟得意地叫着。我朦胧的睁开我沉睡的双眼,“哇!这是什么怪物啊?我···我怎么变成毛毛虫”我不解的嘀咕着,“受死吧!”那只啄木鸟大叫着,我吓的从树枝上滚到地面上,躲在“大”石头后,但啄木鸟不可一世地瞥了我一下,心想:“想逃,哼!没那么容易!”紧接着,是张“铺天盖地”的爪子,可想而知我成为他的美食了,我也张牙舞爪着,想吓唬他,但无济于事。我闭上双眼,祈祷着上帝来解救我,但人们已经不相信封建迷信了,所以,上帝下台了。我这叹息自己的生命如朴素唱的一首歌《生如夏花》,嗨!经过空中一路颠簸,我慢慢睁开眼,只见眼前一片漆黑,还时不时的散发出阵阵恶臭,“啊?我好像在那该死的啄木鸟的嘴里,对!真是的,也不刷牙,臭死了!”但那啄木鸟也不咬我。过一会儿,只见温度急剧上升,热死我了!,我的汗水忍不住的往下滴。“咦?我怎么在跳舞啊?对了,这时我应该在胃里消化蠕动吧!怪不得一会儿上一会下,好晕啊!”在我生死存亡之际,突然食道里滚进一颗“大”树籽,我喜出望外,心想:“有救了!”我连忙怕到上面在“大”树籽上啃出一个小孔,转了进去,我蜷缩在树籽里,一动不动。我在胃里跌荡了好一会儿,因为树籽在啄木鸟面前就像蚂蚁在公鸡面前,太微不足道了。所以才没被消化,我应此也捡回了一条命。“哇!这味道怎么比粪池还味!难道·····?不会吧?”我把头从小孔转出,果然不出所料,这是大肠!我臭得晕了过去,过了有30点几秒吧,我又醒了,这时,大便从小孔溢了进来了,已经不知不觉的涨到胸部了这样下去可不行,我会被活埋的。我努力地爬起来,但手无缚鸡之力的我,怎有那么大的力气啊!我只能默哀着······胸部···脖子····下巴···不,不我大叫起来,突然从后面袭来一暴风,把数籽推出了屁股门。原来是他放屁。哈哈哈!我终于又重见天日了,我从树籽粒挣扎出来。终于可以呼吸清新的空气,“咦?什么这么臭啊?”我低头望了望,自己的下半身全是那该死的啄木鸟的大便。气死我了,对了那啄木鸟还在这呢?我连忙潜伏在草堆里,观察一下“敌情”,原来他早已飞走了,我高兴地跳了一段伦巴。转视草堆后,有一洼水池,我好兴奋啊!因为可以洗澡啊!我努力爬到那,以一个轻快,敏捷的弹跳,再以一个入水不惊,悄无声息的优美的姿势入了水。在水中,真是一种享受啊!冰凉的水洗去了我心里的烦恼,洗去了我身体的污垢。夕阳的余晖染红了池面,像被镀了一层金似的,但天还是挺亮的。我也得回家了。糟了,我忘记我已经变成虫子了啊!家里人肯定认不出我,怎么办?算了,回家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呢!可我从这走回家至少得到明天啊!硬走也不是一个办法。“对了,昨天邻居家孩子小倩不是说今天要去他外婆家吗?而她外婆家就在这附近,幸亏前一个月和小倩一起去她外婆家作客”说到这。我美美的笑了起来。对了,现在她应该快回家了吧!得赶时间啊!幸好现在是夏天,天不容易黑,等我赶到那时,她也刚出来。当我爬到她的自行车上想搭顺风车,一不小心滑了下来,重重得摔在地上,而小倩却离我而去,我气得双手直捶胸脯,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就在这时,小倩和蔼可亲的奶奶叫了一声:“倩儿,笋干忘记带了!”这句话,无疑是雪中送炭啊!小倩听了,立马调头,这次我爬上去时,手脚紧紧贴住了自行车,充满信心的回家······经过一路的颠簸,我手脚已经麻痹了,身体处于瘫痪状态。一下车,我马上跳下路旁的草堆休息,这时看到想念的妈,思念的家并听见我妈妈与小倩对话,“小倩啊,你有没有见到我们孩子?一整天都不见他人了,早知道,昨天就不责骂他了,呜呜呜!”一阵哭声想起,“责骂我,我怎么不知道啊?难道在我变成虫子的同时也失去了记忆”我喃喃着。小倩说:“阿姨,你为什么责骂小国呢?”“就是···昨天不是下雨了嘛,我明明给他雨伞,回来他全身都湿漉漉的,还说我没给他雨伞,骂我健忘症。我顿时火冒三丈,打了他一巴掌,他··他就跑走了,现在我急的报警了,孩子他姥姥都急病了,现在孩子他爸照顾着。”“阿姨,那你就错怪小国了,听说是他同桌家特别远,他看自己家还挺近,就把自己的雨伞借给他了,因此,他还被学校评为‘热心小雷锋’呢?”“都怪我了都怪我做事不思考就鲁莽下决定,小国,回来吧!妈妈不怪你了!”我听了,眼泪都在眼眶那打转了,不知不觉,一颗透明而涨溢着亲情的泪珠落在一颗奇怪的红色的石头上,顿时天空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只见一束红色的光落在我在我身上,我抬头望了望,却!是一个小男孩拿着一把玩具激光枪对着我,我还以为老天显灵了,害的我空欢喜一场。当我在不停得咒骂那个小男孩时,一束刺眼的黄光照在我眼睛,像一把利剑刺进我的心灵深处,我以为是那个小男孩的同谋搞得恶作剧,而火冒三丈,在我转头的一瞬间,我觉得我好像冲破了身上的一层茧,化为蝴蝶,飞向蓝天,老天真的显灵了。我闭上双眼,享受着这美妙的时刻,享受着这美妙的韵律,享受着所有美妙的一切。忽然,我落到地上,变成原原本本的小国,我跑到屋里,妈妈和小倩吓的直蹦三尺高,我说“怎么了,我是小国啊!”“你的身体,啊····啊····”我转头一看,“啊······啊····”原来我的身体是由千万只毛毛虫聚成的。“别叫了,别叫了,还让不让人睡觉啊!”一旁的妈妈嚷道,我听了,努力的睁开双眼,啊!难道一切都是梦?也好!我又闭上双眼,享受着这美妙的时刻,享受着这美妙的韵律,享受着所有美妙的一切。但我还能感觉千万条毛毛虫在我的心灵蠕动,在我的身体跳动·····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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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虫当你长期注视的电脑屏幕的时候,由于精神高度集中,于是眨眼的频率大幅度降低。而眼球得不到滋润,就会干涩发痒,迫使你不自觉地眨眼或是揉眼睛。那么,现在你的眼睛痒吗?想揉揉吗?想揉就揉吧,不然等你再想揉的时候就有心理负担了。夏天了,再有一年就毕业了,这个夏天需要出去找家单位实习,实习是算学分的。学校虽然帮忙找了,明显是有些敷衍的味道,分配下来的实习岗位虽然叫的好听,但我打听过,过去以后就是随便一些打杂的活,根本没有学习的空间,于是我自己跑出去找了一家小一些的公司,可在这里能学到东西。第一天来报到,同事和老板都很热情,老板甚至说,以后干脆就留下来,我这里正需要人才,虽然是客套话,但还是很让人兴奋的。我被分配在一个30岁左右的女同事手下,同事姓马,算是我的前辈,所以我都喊她马姐。马姐是个很认真的人,也是公司里的得力干将,因为公司小,就十几个员工,所以马姐在大家眼里表现突出,老板安排我在她手下干活想来也是对我不错了。马姐每天来的很早,走的很晚,公司里的很多繁琐的事务大家都要找她,所以每天对着电脑屏幕处理文件,我的到来算是稍稍让她解脱了一些。这天,一个平时和马姐比较要好的女同事,路过她面前的时候瞥了她一眼,然后关心的说:“马姐,你怎么眼睛红红的啊?”“啊,是吗?”说着,马姐从抽屉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看了看,说:“没事的,可能是昨天晚上把没做完的文件带回家做,弄的有些晚了。”“唉,你也要注意身体啊。”“知道了,你去忙你的吧,我这还有一大堆文件呢。”我在一旁正忙着,听到她们聊天,也看了一眼马姐,她却是两眼发红,而且最近也见她不时的揉眼睛,还用纸巾擦掉揉眼睛时流出来的泪水。我说:“马姐,我看你不像是简单的眼睛发红,昨天下午就见你眼睛很红了,你还是请假去医院看看吧,别弄得感染了。”“好了,知道了,下班我就去看看。”第二天,马姐似乎好了,眼睛也不红了。我笑着问:“马姐,还是要看医生吧,看一看就好了嘛。”“是啊,医生也说没事,就开了两瓶洗眼睛的药水给我,我回家洗了洗真的感觉好多了。”于是,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我也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怪事发生了,在接下来的一个周里,向来认真严谨的马姐,在很多文件上都犯了一些大错误,有时候莫明其妙地对着空气讲话。老板一开始只是和马姐说说,让她注意,直到周五的时候马姐把一份五十万的合同给弄错了,致使签订后要赔不少钱给对方,老板终于大发雷霆。马姐周末回到家里也开始发烧生病。马姐几个要好的同事约着周六下午去看她,想着我算是她的徒弟,她们也喊上了我。我们四个人来到马姐的家,围着她的床边和她聊天。从聊天中我的知,马姐的丈夫在本省的另一个城市工作,夫妻二人两地分居。而马姐也一直想争取去丈夫所在的城市开拓公司的新市场,才会这么拼命的工作。正聊着,发生了一件怪事,马姐右眼瞳旁的那个眼痣似乎动了一下,我正怀疑是不是看错了,那颗眼痣居然慢慢沉入眼白之中,消失了!我于是没头没脑地问一句:“马姐,你是不是有眼痣啊,就是眼球旁边有一个小黑点。”马姐奇怪地说:“没有啊,我眼睛里从来都没有什么小黑点,是不是我眼屎掉到眼睛里去了。”说完,抬起手来揉了揉眼睛。“咦,马姐,你右手上什么时候长了颗黑痣啊?”一个同事问道。我向她左手望去,果然在右手虎口靠近食指的地方长了一颗黑色的肉痔,这个难道是……我赶紧从身上掏出一张符纸和一张纸巾,把符纸放在纸巾下面,然后说:“这哪是痣啊,明明是一个黑点,不知道是什么脏东西,马姐这两天病了也没注意到,来马姐我帮你擦掉。”我一面悄悄地轻声念咒,一面探过身去用力地一擦,那个黑痣被我擦了下。“你看嘛,就是一点脏东西。”“啊,是啊,我还真没有注意到,谢谢你啊。”马姐笑着说道。我离开马姐的卧室来到厨房,把那张符纸拿出来,然后在上面下辟魔咒,之后烧成灰溶在一杯茶中端到卧室。“来,马姐,喝杯茶,讲了这么久应该渴了。”“哟,还是徒弟好啊,我们都没有茶喝。”另一个同事开玩笑说。“有,都有,我马上去倒啊!”我又急急忙忙地跑回厨房再泡茶。傍晚时分,大家离开了马姐家。原来马姐感染了眼虫,我一边走一边想,好在那颗痣还在,眼虫卵本身就是治眼虫的药引。一般人都是魂善而魄恶,故而魂可轮回,而魄要么自行消失,要么就会被天火焚烧。而这剩下的一点残渣就是眼虫,在空气中飘荡,直到遇见与魄原来的主人八字和性别一样的人,就会附到这个人手上形成卵。若是手碰了眼,卵便在眼白中孵化成长,慢慢地蒙蔽这个人的眼睛,直至这个人出现幻觉而后疯狂。哎,好在我发现的早,不然就要少一个好人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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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时代之迷宫时代虫虫最近老是梦见自己在一座庞大的迷宫中走来走去,怎么也走出不了迷宫,后来被活活饿死了!后来,虫虫找到了一位算命老先生,老先生说,虫虫必须去一趟迷宫时代,否则,虫虫还要忍受做一年多的迷宫噩梦。这可把虫虫吓坏了,他连忙联系了住在迷宫时代的高廷璧,订好了前往迷宫时代的机票,匆匆上了飞机,告别了正常时代。到了迷宫时代的机场,虫虫刚下飞机就进入了一个“八卦阵”,到处都有出口,但是真正的出口只有一个其他的都是死路,虫虫冒了一身汗,只好硬着头皮选了条小路走。“别去!”虫虫听见身后传来高廷璧的声音,一打听才知道,虫虫刚选的这条路是死路,里面暗藏着猛虎豺狼以及毒蛇,进去只有死路一条。“好险!”虫虫冒了一身冷汗。尾随高廷璧出了迷宫机场,虫虫才发现,迷宫时代的大街都是由一段段的迷宫组成的,在迷宫中每走一段就会发现一个商店,虽然听起来很有意思,可如果一个外地人来了,刚好想上厕所,那就好玩儿啦!虫虫坐在迷宫时代的汽车上,边看着路边的景色,边准备睡个大觉,因为他听说高廷璧家住在遥远的迷宫时代2区A门,有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没想到出租车把他们两个人送到一个名为“2区迷宫路口”的地方就不管他们啦!太不负责任了,这是虫虫才知道,迷宫时代是不允许出租车载乘客到家的,一定要让他们走上一段迷宫才行。虫虫疑惑地问着高廷璧:“要走几分钟才到你家。”高廷璧微笑着说:“不多不多35420分钟内我们是一定会到家的!”“啊!这么长时间!真苦了我的脚丫!”虫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可怜的虫虫。终于,在一个月后,虫虫终于来到了高廷璧家。“哇!好大的房子!跟城堡一样!你家很有钱吧!”虫虫站在高廷璧家门前,羡慕地说。“不,你错了,我家是工薪阶层,比较穷,富人家都去买小房子了,我的一个同学他的父母是下岗职工,结果买了一栋四千万平方米的房子,让别人嘲笑了十几个月!”高廷璧无奈地说。“我不信,住大房子多舒服,怎么偏偏想住小房子!脑筋有问题!”虫虫不解地说。“一会儿你进去就知道了!”高廷璧苦笑着说。“怎么这么长的迷宫!”虫虫一打开门,失声喊道,一看,原来高廷璧的家中到处都是围墙,到处都是木梯,简直是一室内迷宫城堡!虫虫这才知道富人家为什么喜欢住小房子了!毫无疑问,虫虫和高廷璧经过了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进入了高廷璧的房间,没想到,房间里也是迷宫,什么“通往小床的迷宫”啊,“通往写字台的迷宫”啊,太多了,虫虫看都看晕了!为了好好睡上一觉,虫虫只好耐心进入“通往小床的迷宫”,经过1200次的迷路,虫虫终于找到了小床,可被子、枕头、床单,都没有!小床的后面有三个门,门上依次写着“找被子的迷宫”、“找枕头的迷宫”、“找床单的迷宫”。虫虫立马晕了过去,这还怎么叫人活啊!接下来的生活更是乱透了!吃饭前十个小时,高廷璧的妈妈就通过室内广播传达信息,让他们到餐厅去,每次到餐厅,刚好开饭,所以,高廷璧的妈妈干脆就住在了厨房里,否则,一家人就甭想准时吃上饭了!上一趟厕所就更难了,走上几小时才能到达厕所,厕所中又有什么“找卫生纸的迷宫”、“找肥皂的迷宫”、“找水的迷宫”,害得虫虫尿了两回裤子!虫虫再也受不了了,他要回家,可就在他刚刚走出高廷璧家,进入迷宫20米后,他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虫虫不认识路啊!这里到处都是迷宫,他到底该走那一条路呢!现在也回了高廷璧家了!谁来救他啊!于是他开始了在迷宫时代的流浪!说不定,到读者您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可怜的虫虫扔在迷宫里转悠呢!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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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虫飞漫漫虫飞,荧荧相随。寂寂守望,碎碎无悔。——林何惜1.寂寞萤火虫人和人之间,是不是早已将友情淡忘了?我问。这世间,唯一让我感觉到友情的,是萤火虫。萤火虫,萤火虫。漫天飞舞的小精灵,点着亮光,与彼此嬉戏,没有什么名利的臭味让它们仇视对方,只知道,我们是朋友,让我们共舞吧。于是,黑夜,成了萤火虫的欢乐时光。飞舞,飞舞......可是,人呢?我踏进教室,心好凉。为什么,看不见热情的笑脸?为什么,找不到纯真的微笑?我迷茫。难道,只是因为我是转校生,就不能得到同学的关爱吗?我低头不语,眼泪早已在眼眶中打转。“我和你坐在一起吧。”我抬头。多暖的一句话啊。“谢谢。”我看见,她优雅地微笑。“莫涵棋。我叫莫涵棋。”我走过去:“林何惜。”她笑着点头。我坐在她身旁。今天是报道的日子。涵棋拿着试卷,一遍又一遍地看。一道题,一道题。一个字,一个字。我看见试卷上的那几个醒目的文字数字:数学,149。我知道,149分的数学成绩,意味着涵棋的成绩一定不差。我又翻了翻其它试卷。果然,英语147,语文138,物理69(满分70分)。真是一个好学生。她转过头来:“你的成绩......很好吧?”我有些不知所措。怎么,重点班的要求就一定是成绩吗?别的我没听到,为什么偏偏听到这样的问题呢?我不想骗涵棋,但我知道,她很重视成绩。也许就是这样吧,她才忽略了一些比分数更美的东西,就像——真诚。我已觉察出,她的眼里,只有分数。“没有你好。我很一般。”我淡淡回答。“哦。”她似乎有些失望,“那一起努力吧。”“那一起努力吧”,听起来多么温馨,多么鼓励人。可是,我分明感到了她的冷漠。这句话也许只是应付我的吧。“恩。”再无言语。冷风吹进来,我缩了缩脖子。呵,冬日的风,果真不一样。好冷,好冷啊。我胡乱地翻着英语书,手指僵硬。一大堆A,B,C,D看得我头昏脑胀,“啪”地合上书,搓搓已经麻木的手指,再把最爱的语文书拿出来。本来也不想看,只是一瞧大家都在读书阅卷,没办法只好也开始装模做样。“不想看就别看了,搅得自己心烦。”我猛一抬头,眼前站了个梳着马尾的女孩子。“我叫谢渺从。你是新来的那个林何惜吧。做个朋友怎么样?”她说。我自然应允。涵棋嘴上扬起一丝笑意。冷笑?我心头一惊。她为什么冷笑?没理由啊。大概是我又多疑了。我从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递给渺从,再拿一支笔给她:“能把你的名字写下来吗?”她接过本子和笔,趴在我的课桌上一笔一画地写着“谢渺从”。然后又递给我:“你的?”我工工整整地写下来。相视一笑。“谢渺从,交完朋友就回到座位上去,挡在路中央,别人怎么过去?”“是,吴默大班长。”渺从回答。我顺着声音看过去,一个一脸严肃的男孩子望着这边。坐在座位上,手中拿了支拧开了盖的红笔,桌上铺了张物理试卷。他应该就是那个班长吴默。渺从俯在我耳边小声说:“班长很严肃,小心哦。我先回去了。座位离你的不远。”我略一点头,看着她走到我斜对面的位置坐下,拿起铅笔涂涂抹抹。她,在画画?好特别的女孩子,好真实的女孩子。不想做可以说不做,对成绩可以不屑一顾,对爱好可以不懈追求。我呢?我放开语文书,找了张纸,开始在上面写字。渺从对我粲然一笑,涵棋也绽开了她的笑颜。我缓缓地写着,将所有的心思放在纸笔上。笔下蹦出一个个憨态可掬的文字。我有些累了。闭上眼。冷风抚过我燥热的眼皮,好舒服。一种似曾相识的惬意漫上心头。心猛地一颤,这种惬意,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有过的吧,如今有多久未曾相遇过了?我不知道。未曾相遇的日子数也数不清了。现在,这种惬意重温在心头,好熟悉,好陌生。我决定要重拾这种感觉。渺从带给我的,是感慨,是震撼,是决心,是精彩。回家的铃,响了。背上书包,和涵棋道一声“再见”,涵棋点点头:“恩。”然后,抱着卷子,她消失在门外。渺从挥挥手:“后天见!”我笑:“好啊,后天见。”夕日的余辉洒满整条小道,却未有温暖的感觉。凉风吹着,把夕日的余辉弄成一瓣一瓣的。光秃秃的树干在风中摇曳着,好孤单。是不是该有一点雪点在上面啊?或许这样,才有味道吧。今晚,黑黑的夜里,只有一只萤火虫。雨浇下来,淋湿了它的翅膀,差点也淋湿了那一点点微弱的荧光......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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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虫记自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就对昆虫那丰富多彩、硝烟弥漫的世界着迷。为了我那可爱的小虫儿,为了我能成为一位同样伟大的昆虫家,我决定放弃我的大补特补的好时光,去捉一回虫儿。我来到野外,高山、绿水、蓝天、绿树,一派好不惬意的景光,一只虫儿在我眼前弹簧似地跳上跳下,最后跳到我鼻尖下,倒挂在那里,我将早就准备好的“牢房”打开,将我的“奴隶”赶了进去,关上牢门,留下它的绝望。我开始慢慢研究起我的小东西来,它全身是灰色的,两片轻、小得能被风碾碎的翅膀对称地作为它的短披肩,还有小巧玲珑的头部,一切都让人那么地赏心悦目。我可不感到惊奇,刚开始看《昆虫记》时,那在我眼中丑丑的螳螂被作者描写为仪态万方的少女。当我们抛去“坏的都是丑,美的都是好”的信念去看我们经常见过的动物,就会发现它其实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美或丑。我打开玻璃罐,将这漂亮小虫放了(注:我想在这个思想上,我仍愿意叫它“漂亮的小虫”)“唉,你的漂亮不能被我否认,但可惜你有一个可怕的名字和可恨的形象。”蝴蝶在这个秋天频繁的出现,那倒在青翠欲滴的树叶下躲雨的玉蝶。它飞舞着,后面拖着它那骄傲的尾巴,半月形的蓝色花纹,轻轻快快地排成长列,那深黄的星点与黑色的长带,骄傲的飞行者轻轻拂过。“哈!”为了打发打发它的锐气,我决定出征一回。我想像着我仿佛穿着凯甲,握着长矛,斗志昂扬地向敌人发起活捉进攻。一只火红的漂亮蝴蝶又把“沉不住”气的我给吸引住了,它,轻悄悄地落在一片枫叶上,但还是发出了枫叶干枯的沙沙声,我迈着猫步踮着脚尖走过去,屏住呼吸好不容易把我的“钰锣罩”往下往下,再往下压,忽然我认为自己最好还是别快手快脚的,万一毛手毛脚的,就会捉不到蝴蝶的,正当我在考虑时,蝴蝶冷不丁飞走了,我只能呆呆地看着它正飞向楼顶,“它飞得还蛮高。”我自嘲地说说。蝴蝶就这样用“凌波微步”飞走了,我还挺迟钝。但是不久,它又飞到了原来那个地方,我拿起扫把,准备先把它打晕,“我的技术还差了点!”扫把不偏不倚,正好砸在蝴蝶栖息的枫叶上,那可怜的枫叶发出“老掉牙”的声音,吓到了那只美丽的蝴蝶,它急忙振动翅膀,再次升向高空,到现在我还记得蝴蝶振翼离开时微微颤抖的尾巴楚楚动人的样子。我如一头倔强的驴,耐心地等着蝴蝶再一次“跳伞”。过了好久,看来我真把蝴蝶给吓着了,它终于停在枫叶的旁边,看来它对这片枫叶有心有余悸。先下手为强,我以每秒N的速度从空中降落,那只蝴蝶反应再快,还是让它的四分之三囚禁在我的实验场所。这只蝴蝶,来之不易啊!我的“鹰抓功”功练得不错。另一只黑白斑点的“美人蝶”又吸引了我。我追着它跑,它似乎没有好好休息的时候。切勿轻举妄动,我总结经验,屏息凝神,一路小跑跟在后面。前面飘来一阵柑橘香,这蝶停在了一个金黄的橘子上面,它大概以为是蜜吧!不管怎样,我用我的得意神功捉住了它,幸亏没放弃,我不禁暗暗叫好。随后,我将我的“宝贝囊”剪一个大大的洞,为的是放生它们,但是这两只筋疲力尽想逃生的蝴蝶已经没有力气了,我只好将它们放在紫罗兰的绿叶丛中。黄昏时,只剩下一个空空的“百宝箱”蝴蝶飞走了,大概它也知道:“只要不抛弃,不放弃,生命的伟力定能在灾难中创造奇迹。”回到家,妈妈看我两手空空,很是惊讶:“你独自玩了一天?”“哦!不,妈妈,虽然我并没有像法布乐那样找到各种稀奇的虫儿,但我将各种真理收入囊中!”雨下了起来,不久又停了,金黄色的小麦沉甸甸地坠满了米粒,收获还真不小啊!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