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豺流下的血与泪
我一眼就看到有一只小豺孤零零地站在路旁的一棵小树下。小家伙瘦骨嶙峋,邋遢肮脏。小家伙用信任感激的眼光看着我,我突然决定要收养这只小豺。
豺在分类学上和狗同属犬科,我想,只要训导有方,是有可能把这只小豺改造成猎狗的。我给它起名叫汪汪。
十个月后,汪汪出落成一条漂亮风骚的母豺,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除了尾巴之外,它的各方各面与一条猎狗没有任何差别。豺的尾巴要比狗尾粗大得多,就因为这条显眼的豺尾,寨子里谁都不承认汪汪已被我驯养成一条猎狗了。它走近谁,谁就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在狗群里,汪汪的境遇就更惨了。有一次,狗们群起而攻之,要不是我及时赶到,汪汪肯定变成无尾豺了。
发展到后来,汪汪只要一跨出门,就会招来狗群的攻击。我很苦恼,汪汪也很苦恼,那天,我在院子里铡牛草,汪汪蹲在我面前,目不睛地盯着铡刀看,突然,我眼睛的虚光里瞄见一条金黄的东西一闪,我想停止铡草但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咔嚓一声,我的手腕感觉到刀锋碰到坚硬物体的震颤。汪汪那条绒毛蓬松的大尾巴掉到地上,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汪汪看着被铡断的尾巴,眼睛里没有痛苦和悲伤,对我也没有任何责备与怨恨;它显得很高兴的样子。我的心一阵战栗,我明白了,它是自己要铡断尾巴的!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汪汪养好伤后第一次出门的情景。它颠跳着扑进我的怀里,后肢直立,拼命想舔我的脸。它理所当然地觉得,它脱胎换骨变成一条真正的狗了。
我兴致勃勃地带着它走到寨子中央的打谷场上。一群狗正在抢夺一根肉骨头,汪汪兴奋地吠叫一声,它刚挨近狗群,抢得热火朝天的狗们,凶相毕露。汪汪并没退却,它将屁股对着狗群,并使劲扭动胯部,汪汪汪地叫起来。它昂着头,叫声嘹亮,充满了骄傲和自信。它的这套身体语言再明白不过了,这是归顺的声明,是皈依的宣言?
一条名叫乌龙的狗小心翼翼地靠近汪汪,耸动鼻翼,嗅闻起来。突然间,它颈上的狗毛像针一样竖直起来,汪汪汪地发出一串咆哮,这等于在告诉狗群,它已验明正身,它前面的家伙,不是狗,是豺!霎时间,狗们蜂拥而上,对它又撕又咬,它寡不敌众,呜咽着逃回我的身边,朝我委屈地叫着。
我好不容易驱散了气势汹汹的狗群,带着汪汪离开打谷场,正好遇见几个猎人在井旁,汪汪朝猎人们走去,它的步履沉重,像在泥浆里跋涉,看得出来它心里发虚。汪汪又朝猎人们过身,将无尾的臀部亮出来。这一次,它已没有了骄傲和自信,在高高翘起屁股的同时,脑袋低垂在膝盖旁,眼里有一种哀求和乞怜。猎人们都像看稀罕似的抬头看看汪汪,捡起一块土坷垃,朝汪汪砸去。公平地说,这一砸对汪汪身体的伤害是微乎其微的。但汪汪却像遭了电击一样,双眼发直,浑身觳觫,趴在地上,半天没有动弹。
突然,它仰起头,“呦——”朝蓝天飘浮的白云发出一声长嗥,令人毛骨悚然。这是地地道道的豺嗥。我想抱它回家,但它却拼命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跑进了茫茫的山野。我找了好几天,也没能找到汪汪。
两个月后,曼广弄寨发生豺灾,奇怪的是,寨子里几乎所有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头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一天,村长在寨子后面的荒山沟里与这群豺面对面相遇,他清清楚楚地看到这群恶豺领头的那只豺,没有尾巴。
消息传开后,寨子里家家户户都拉我去吃饭,拼命灌我鸡汤,然后让我把尿撒在主人的篱笆墙上。整整半个月,我成了撒尿机器,村子里到处散布我尿的气味。说也奇怪,这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
初一:羽墨蝶
一只野猫的自述
我是一只野猫。
其实,我本来也是家猫。只不过,我和几个兄弟姐妹一出生下来,就被那可恨的主人扔到了一个垃圾堆里,这样,我就成了所谓的野猫了。唉,说起来好伤心!
我的兄弟姐妹都相继死了,只有我大难不死,算是命大。有时我也想,死了未尝不是好事,活着就是活受罪。
在我孤苦伶仃的时候,我被一个来倒垃圾的男孩看到了,以后的几天里他都来喂点好吃的给我。这真是一个好孩子。
又过了几天,他把我带到他家的墙角边。我和小男孩度过了欢乐的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我变得强壮了。
但是,小男孩的妈妈发现了我,把我赶了出来。据这位慈祥的妈妈说,我身上会有某种传染病的。那天,小男孩哭得很厉害,我也很悲伤。
小男孩,谢谢你的爱!
从此,我开始了流浪。白天,我到处找人类扔出的垃圾,希望能够找到一些残羹冷炙;夜晚,我在田野间游荡,希望能够捕到一两只田鼠给自己加餐。就这样,我在半饥半饿中长大了。
我来到一座城市,因为这里寻找食物比较容易些。但是,我必须打败这里的野猫,来夺得领地。
一连几天,我都在城市中游荡,最后我选择了一块很好的地方——一家餐馆的后街。这里的垃圾筒里,到处都是鱼骨头。于是我向这块领地的主人——一只年老的野猫发起了挑战。
这是一只有着丰富经验的老野猫,身上有着许多伤疤,显示它有过不寻常的经历。但是,它老了。我相信我的力量,我一定能够打败它。
是的,我终于赶走了它。
望着它一瘸一拐的背影,我差点流下泪水。但是,我只能如此。
好走,我的老前辈!
餐馆为我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挨饿受冻的日子终于结束了!白天我躺在阳光下悠闲地晒着,晚上也有温暖的窝;想吃就吃,想玩就玩。多自在啊!
但是,平静的生活很快结束:垃圾堆里扔来了一只小猫。
按理,我应该将它赶走。可是,我一眼看到它,我就想起了小时的我。于是,我将它收留了下来。我的心太软!
我觉得,有时候,人类都不如我!
小猫一天天长大了,我也一天天地老了。
餐馆的生意逐渐冷淡,扔出来的食物也逐渐稀少。看来,这里很难养活我们两只猫了。
一天,我正想对小猫说我要走了,却发现它已经不在了。几天也未见它的身影。这样,我就继续呆在了这里。这里的食物还是够我一只猫吃的。
我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发生了:餐馆倒闭了。这意味着这里我再也享受不到食物了,意味着我又要挨饿受饥了。
我已经老了,我再也没有力气去争夺新的领地。那就是说,我等着死吧。
然而在我绝望之时,小猫回来了。
它在邻街夺得一块领地,那儿有着充足的食物。
它是来接我去它那儿的。啊,幸福的生活又开始了!
这真是一个好孩子,它让我想起了以前那个小男孩。
好了,我的肚子饿了,我得去吃饭了,下次再与您聊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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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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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悄悄地流下……(高一)高中写人作文:泪,悄悄地流下……(高一)蓝蓝的天空不时飘过几朵白云。躺在草丛下的我正在懒懒地晒着阳光,欣赏着这里的一切美丽的风景。嘴角里也不时地微微笑,时刻的我,已经长大了,心中更是欢喜!其实,在欢喜的背后,沦落着一个让我难以忘记的好朋友——露。从来没有向世人提起过我有这位好朋友,因为在人们的眼里,她是那么的平凡,也正因为她的平凡,我才没有把她留在我的每个熟人心里,只是默默的。默默的藏在心里。但现在,我却恨不得马上把你的名字告诉全世界的人们,让大家都知道在世界的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有一位拥有如此善良的女孩……直到现在仍然还记得认识她的那天: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阳光的照耀下我尽情地向学校跑去。可谁知,在学校附近的拐弯处把一个正面走来的女孩子撞倒了,她手中的书本也散满一地。我急忙站起来,把她扶起,然后边捡书边不停地说对不起……而她听后,只是微微一笑,也帮我把书捡起。那时侯的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她的笑,在阳光的照耀下是那么的美丽……之后,我们遍经常见面,有时候甚至还一起去学校,一起去玩耍。这时的我们,不再是初识陌生人,而是像一对世界上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也渐渐了解对方,她叫露。年龄和我的一样,是个个子不矮的小女孩!最喜欢笑,不论遇见何等伤心事,嘴边都时常挂着笑容,特别是那两个小酒窝,让人有一种着迷的感觉!露的学习很好,在班上她的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正因如此,我便时常请教她,即使我不在同一个班,但是露也很乐意教我!有时候我们还会在学习中抽出时间来开玩笑!打打闹闹的,就像两个小孩子一样,快乐无比。露可以说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她还会做许多一般的女孩子做不到的事情,而且还经常孝顺家人。露最爱折风铃了,无论是什么时候,一旦有一点空闲的时间,便开始拿起一张不大不小的正方形纸片折起来,而且折出来的风铃就像她的人品一样美丽。让我记忆最深的,便是一串的浅紫色的风铃。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迎来了初中生涯的尾声---初三。在这段日子里,露一直都在努力地为我辅导功课,而且还经常鼓励我一定要考上重点高中。就连在为我写同学录的时候,仍然提起它:你考不上高中,我……我……K你!加油啊!我相信你能行!就是这句话,激发了我。所以,我一直都在努力地学习,终于,我考上了县重点中学,离市重点也只差10分……而露,自然便靠上了市重点。还记得,得到通知的那晚。我们一直都在笑!即使我考上重点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却没有乐滋滋的感觉。因为从下学期开始,我和露便会离别……每当我想起这点,便会默默地流泪……终于,我们迎来了新学期的开始。本应该是件高兴事,但我们却高兴不起来……又是一个早晨,天气阴凉凉的,在一条小道上,呈现着两个人的身影,和一些悲痛的话语……“紫,我走了,以后要好好读书,将来我们会在同一所重点大学见面的!”“希望如此,露,你走好,我……我……祝福你。”说完,泪水便悄悄地掉下……露看见我这样子,也忍不住流泪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露流泪,而且是那么地悲伤。一段时间后,露开始说话:“哦,对了,没有什么东西好送给你的,只是要你把这个留在身边……”露边说边从背包里拿出一串风铃,而且是我最喜欢的——浅紫色的。“看,一串浅紫色的风铃,好可爱!它能给你带来快乐,带走烦恼!喜欢吗?”我手中接过风铃,再一次地哭了……过了一会儿,露便踏上了路途……我们就这样彼此地离别了。我很后悔自己没来得急对露说一句话:露,谢谢你……你是我永远的,最要好的朋友!微风轻轻地吹起,躺在草丛里的我被风铃的声音唤醒。这是它的第N遍响声,也是我对露的第N遍思念,不知道远方的你,是否还好?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脸下留下了泪水划过的痕迹……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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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血与泪的悲歌烈士的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岩石,他们的斗争意志和必胜的信念,如岩石般的坚硬。——红岩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抹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小说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日子的山城重庆。小说主人公江姐是一位杰出的共产党员,她对党忠贞,对敌战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静,对革命同志意往情深,当她正满怀憧憬的想象出未来的生活时,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溶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见到纵队司令员“双枪老太婆”后,她强烈悲痛,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的地方去。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渣洞里,在狱中,她受尽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食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做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的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一人物是无产阶级真善美的化身。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的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一人物是无产阶级真善美的化身。在这,我不禁思考,江姐,一个柔弱的女子,是怎样的勇气支撑着她的意志,那是一种怎样的精神使得她对党如此忠诚。而现在,生活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忘了本,忘了那些为抗日战争,为解放战争洒过汗,流过血,甚至献出了生命的先辈。很多人都在这个花花世界迷失了着我与方向。他们忘记了,忘记了对党该忠诚,忘记了为人民而服务。多少人假公济私,动用公款来满足私人的贪欲,多少人又滥用职权的做着危害一方的事!文强,多好的一个例子,现在他被法律所制裁了,不会再危害一方了,那么谁又敢保证全中国不会再有第二个,第三个文强!再说本书的另一主人公许云峰,重庆地下党工人运动书记,一个地下党领导人,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多少次在严峻的关头,挺身而出,表现出顾全大局,独当危难,赴汤蹈火的英雄气概,在沙坪书店敏感的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在地牢里用双手为同志们挖出一条生命通道,就义前他的慷慨陈词使我至今难忘。在内战战争中,无数的共产党员,在与敌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还有许多还不是共产党的,但却有着满腔热血的青年、儿童,也在内战中起到积极作用,例如“小萝卜头”,很多人都知道他,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宋振中,他从出生开始便被敌人关在监狱中,从未出去过,他渴望自由的同时又不想离开监狱,因为他能为监狱中楼士与外界共产党人建立联系,为中国共产党的解放事业做出贡献。有多少人在做着危害人民与社会的事,而当今社会,有多少人为了私欲而置党和国家的利益而不顾;又有多少人因为利益,名誉和金钱而放弃自己的尊严,我不得不说,时代进步着,人的思想却麻痹了。从毒奶粉,到地沟油,瘦肉精,再到今天的染色馒头,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人被利益所牵制,使他们缺失了城信,道德也已经开始严重的滑坡。前些日子,微薄博友转发的微薄,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上海卢弯区红十会”的餐饮发票,这种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发布,很快被微薄友转发,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表示,会迅速调查此事,并公布结果,上海市红十会也表示将调查此事。如果就吃喝的次数和消费金额而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9859元一餐饭,比起去年山东省粮食局12人一顿总共吃掉14810远,显然是小巫见大巫,之所以这张消费了9859远发票一经公布,网有的围观迅速成井喷趋势,原因是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一餐不仅吃掉了贫困地区农民一年的纯收入,更重要的是亵渎了数以亿计的国人甚至包括国际友人的爱心。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名誉的一种摧残,更是一种对国家利益的毁坏。什么是红岩精神?红岩精神是革命烈士对共产主义信念执着追求的高度概括,是革命先烈坚持的真理,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改革开放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精神支柱。绝大部分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早已忘记了红岩精神,忘记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先辈们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五星国旗,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怎能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怎能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怎能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怎能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我们没有资格忘记这些历史,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和平而幸福的生活,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精神,永存。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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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血与泪的悲歌烈士的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岩石,他们的斗争意志和必胜的信念,如岩石般的坚硬。——红岩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抹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小说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日子的山城重庆。小说主人公江姐是一位杰出的共产党员,她对党忠贞,对敌战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静,对革命同志意往情深,当她正满怀憧憬的想象出未来的生活时,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溶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见到纵队司令员“双枪老太婆”后,她强烈悲痛,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的地方去。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渣洞里,在狱中,她受尽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食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做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的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一人物是无产阶级真善美的化身。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的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一人物是无产阶级真善美的化身。在这,我不禁思考,江姐,一个柔弱的女子,是怎样的勇气支撑着她的意志,那是一种怎样的精神使得她对党如此忠诚。而现在,生活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忘了本,忘了那些为抗日战争,为解放战争洒过汗,流过血,甚至献出了生命的先辈。很多人都在这个花花世界迷失了着我与方向。他们忘记了,忘记了对党该忠诚,忘记了为人民而服务。多少人假公济私,动用公款来满足私人的贪欲,多少人又滥用职权的做着危害一方的事!文强,多好的一个例子,现在他被法律所制裁了,不会再危害一方了,那么谁又敢保证全中国不会再有第二个,第三个文强!再说本书的另一主人公许云峰,重庆地下党工人运动书记,一个地下党领导人,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多少次在严峻的关头,挺身而出,表现出顾全大局,独当危难,赴汤蹈火的英雄气概,在沙坪书店敏感的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在地牢里用双手为同志们挖出一条生命通道,就义前他的慷慨陈词使我至今难忘。在内战战争中,无数的共产党员,在与敌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还有许多还不是共产党的,但却有着满腔热血的青年、儿童,也在内战中起到积极作用,例如“小萝卜头”,很多人都知道他,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宋振中,他从出生开始便被敌人关在监狱中,从未出去过,他渴望自由的同时又不想离开监狱,因为他能为监狱中楼士与外界共产党人建立联系,为中国共产党的解放事业做出贡献。有多少人在做着危害人民与社会的事,而当今社会,有多少人为了私欲而置党和国家的利益而不顾;又有多少人因为利益,名誉和金钱而放弃自己的尊严,我不得不说,时代进步着,人的思想却麻痹了。从毒奶粉,到地沟油,瘦肉精,再到今天的染色馒头,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人被利益所牵制,使他们缺失了城信,道德也已经开始严重的滑坡。前些日子,微薄博友转发的微薄,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上海卢弯区红十会”的餐饮发票,这种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发布,很快被微薄友转发,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表示,会迅速调查此事,并公布结果,上海市红十会也表示将调查此事。如果就吃喝的次数和消费金额而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9859元一餐饭,比起去年山东省粮食局12人一顿总共吃掉14810远,显然是小巫见大巫,之所以这张消费了9859远发票一经公布,网有的围观迅速成井喷趋势,原因是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一餐不仅吃掉了贫困地区农民一年的纯收入,更重要的是亵渎了数以亿计的国人甚至包括国际友人的爱心。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名誉的一种摧残,更是一种对国家利益的毁坏。什么是红岩精神?红岩精神是革命烈士对共产主义信念执着追求的高度概括,是革命先烈坚持的真理,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改革开放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精神支柱。绝大部分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早已忘记了红岩精神,忘记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先辈们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五星国旗,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怎能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怎能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怎能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怎能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我们没有资格忘记这些历史,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和平而幸福的生活,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精神,永存。1200字以上 高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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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1200字以上 三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