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1200字以上

混血豺王

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

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

混饭是混饭,创业是创业

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职高毕业后,我没能在城市里找到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又不想回到家乡继续“养羊生孩子盖房”的故事,于是我下定决心,自己创业。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一个城里的同学时,他就像听到一个幽默故事那样开心地笑了:“创业?你的意思是混口饭吃是吗?”

我说是要创业,不只是为了吃饭。他问我准备创什么业。我告诉他,我姨在城里开了一家小商店,我准备在她商店门口借一个角落批发雪糕。冷饮厂可以免费提供冰柜,雪糕可以赊卖,我要付的,就是2000元的冰柜押金,然后就可以开业了。以每根雪糕平均一毛五分钱的利润计算,我一个夏季做得好的话,可以赚到1.5万元。同学听完了我的创业计划,露出了一副不屑的表情:这还不就是混饭吃吗?

他的话让我脸红了,可是我并不服气,因为我明白:我是在创业,绝不是那种随遇而安地讨饭。那个夏天,太阳出奇的毒,我在烈日下被蒸得汗流浃背,可我在心里还不住地默默祈祷:老天爷你热些吧,再热些吧!让我的雪糕多卖一些吧!整整一个夏天,我在最热最渴时都舍不得动冰箱里的一根雪糕。卖雪糕的季节过去后,我点了一下钱,赚了1.6万元,除去电费、货款、生活费,我净赚了7000元钱。我很高兴,这是我有生以来赚到的第一笔钱,我请几个要好的同学吃了顿饭,把我成功的喜悦和他们一起分享。

几杯酒下肚,朋友都说我还挺能混的,会养活自己了。一个混字,让我听得十分刺耳。我告诉他们,我这不是混,是创业,他们报之以哂笑:偶尔卖卖冰棍也算创业呀?!我无语了,我知道“毕业三日、人分九等”的道理,这几个同学有的成了公务员,拿着旱涝保收的高薪;有的靠家里的关系正儿八经地做起了生意,买车买房。在他们眼里,我把这种摆季摊的工作称作创业,简直是个笑话——这充其量也就只算是个小买卖!可是苍天作证,在那大汗淋漓的110天里,我每天都在认真地计算成本、控制支出、想方设法多卖雪糕,我是真心真意地把它当成一个事业来做的呀!

后来我又干了许多别的事情,每做一件事,我都把全部的精力和希望投入其中,希望从此打开成功之门。虽然我做得很辛苦,内心也一直充满着对幸福生活的神圣憧憬,可我收获的,似乎总是别人的轻视和讽刺。也许是我的起点太低吧,那些小打小闹的投资和收益,在习惯于以百万、千万论事的都市人眼里,简直就是乡下人在城里挣工分。这也不能怪他们势利,那些小钱确实太微薄,微薄得和民工的血汗钱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只够维持吃饭睡觉。但我知道,那里的意义是不同的,而且我坚信,我是在创业,不仅仅是在城里找吃喝。

有一次,我上了一个创业者联盟网,其中有一个栏目,是介绍致富经验的。那天我正好从乡里收槐花卖到城市的酒店,一天赚了500元。这是我单日收益最高的一天,所以我一时高兴,在那里也发了个帖子,介绍了自己的这条创业方法。可没想到,在其后的12条跟帖留言中,有11条是骂我的。一个网友的留言很难听:创业网什么时候让菜贩子混进来了?卖槐花也叫创业连猪都笑了,强烈建议版主将此帖删除!还有个网友留言:500元也值得在这儿显摆?

说实话,看到那些留言后,我难过了很久,难道我的行为亵渎了“创业”二字吗?难道非要开公司、开宝马才是创业,才配享受人们的喝彩和掌声吗?在别人一次次的取笑声中,我开始迷失自己,开始分不清创业和混饭吃,到底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好在短暂的迷茫之后,我继续着我的事业,很努力很投入地干着别人不以为然的事业。终于有一天,我得到了一个机会:买下一个工厂所有的煤渣。这是个既脏又累的活儿,一年做下来,只能赚个辛苦钱,前任的承包者就是觉得它不足以混饭吃,才放弃了它。可我把它接下了,很认真地去做,因为那时我突然想到,要是这个厂我做得下来,那么这个厂所属的集团里,就有20个厂的煤渣可以接过来。如果在一个地方年赚一万元只是混饭的辛苦钱,那么在20个地方都年赚一万元,就是一种很盈利的事业了。

几经周折,我的计划得以实现。我从一个厂的煤渣开始做起,渐渐地越做越大,现在我控制着上百家的煤渣处理权,年收入足以让起初看不起我的同学承认:这是一种事业了。

创业是创业,混饭吃是混饭吃,两种不同心态下的工作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很庆幸,把煤渣当成事业来做,并且真做成了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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