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续写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吧!当夏索尔重新登上了王位,虽然除掉了最强有力的对手白眉儿,但心里仍然有点恐惧。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答案即将揭晓。
白眉儿生前为了救孩子,丧生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死前,他告诉妻子蓝尾尖,等儿女黄圆、黑圈长大之后帮他一雪前耻,这个场景被豺王看了个一清二楚,于是他决定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在深冬的时候,豺群一连几天都没找到食物,蓝尾尖和宝贝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偶然一个机会,黄圆发现了一只山耗子,尽管拼命地追逐,但还是让耗子溜走了。夏索尔借此机会将黄圆咬死为众豺解恨,要知道,在严寒季节的食物是多么得珍贵呀!第一道障碍被扫光了,该实行第二项计划了。豺的发情期到了,夏索尔试图与蓝尾尖接近,于是想方设法将蓝尾尖身边的黑圈支开,以便好下手。“亲爱的蓝尾尖,我原来的做法十分恶劣,我向你道歉,请问可以原谅我吗?”起初蓝尾尖对他的示好不理不问,但渐渐地,渐渐地,蓝尾尖被豺王的魅力征服了,她有些迟疑,这让夏索尔更加欢喜,等了一段时间过后,蓝尾尖被彻底迷住了。当所有的一切都按部就班的时候,夏索尔决定开启他的收网计划。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夏索尔偷偷来到黑圈身旁,准备痛下杀手之际,黑圈被惊醒了。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王位争夺拉开了序幕。虽然豺王身经百战,但爆发力好又耐力不错的黑圈更占上风,毕竟肩负着报仇雪恨的使命,不一会儿夏索尔就被打得头破血流。可黑圈仍不给豺王喘息的机会,他使出吃奶的劲儿奋力朝前一撞,夏索尔就被顶下了深渊。就这样,黑圈为爸爸和姐姐报了大仇,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
第一次学游泳
暑假,妈妈帮我报了一个游泳班。今天是第一次学游泳,我兴高采烈的和妈妈一起去水立方游泳馆,我们特意早了半个小时去。
到了水立方,我们先排队登记,领了浮板和背漂,随后跟随客服阿姨进到了游泳场地找教练。教练是一个帅气的大哥哥,叫王浩,我们都喊他王教练。王教练先教我们浮在水面上的基本姿势,又教我们如何憋气、换气,最后教我们蛙泳腿。老师让我们记住四个要点:收、翻、蹬、夹。收是两腿稍稍分开,小腿紧贴大腿;翻是两脚外八;蹬是脚尖向下,脚后跟向两旁;夹是两腿迅速伸直并拢。我学的很认真,可是就是做的不规范。我很着急,在水中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的练习。“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在我身上验证了。最后我终于学会规范的蛙泳腿了,还是我们组做的最好的,教练还表扬了我呢!
无论学什么,只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学,不气馁、不放弃,最后总是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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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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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当我在书城随意的翻看一本书时,我不经意的拿到了沈石溪的著作《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的续集。这本大致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的豺狗。因为他的父亲是勇敢好战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伶俐的母豺达维亚,白眉儿的身体中留着狗血,也留着豺血。它犹豫着,不知是做一只忠诚狗,还是一匹自由的豺。开始,白眉儿因为犯了错误被赶出了豺群,之后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在村子里,白眉儿是一只无用的“狗”,但由于在各个任务中表现突出,一步步获得了民心,当上了“狗王”。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上的老母豺兔嘴,被眼红的老黑狗识破、报复。被迫回到了豺群,又意外的当上了“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同伴”围困在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晚上,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维了豺群的未来,不惜露出了自己的“另一面”,它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尾巴,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白眉儿是那么的无助,它身上有多少值得我们效仿的品质!它是那么的机智勇敢,但立场是那么的不坚定,它到死还分不清自己是豺还是狗,到头来害苦的还是自己。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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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3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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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2]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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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狼王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当紫岚于老雕同归于尽后,媚媚的五只狼崽里,其中两只是公的,这两只狼崽、能成为将来顶天立地的狼王吗?两只狼崽一只像黑桑,一只像紫岚。所以一只叫黑晶,一只叫紫莹。媚媚对老大黑晶有好感,因为黑晶身体强壮,有一股狼王的气息。不久黑晶在媚媚的培育下长大了,它完全能称得上是“超狼”。一天,黑晶正在追着一只小兔子,一个临面而来的巨蟒,咬住了兔子,黑晶顿时有点害怕,转身就跑,可是巨蟒扑上去,咬住了黑晶,黑晶痛苦的唉叫了一声,唉,可怜的黑晶,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晚上,媚媚发现黑晶没回来,就出去找它。媚媚走到了森林深处,一堆狼骨在地上,媚媚看见了伤心泪流,我可怜的孩子呀!现在黑晶已死,当上狼王的梦想,只能由紫莹来完成了。紫莹不是很强壮,它断奶后,慢慢地学会捕捉食物。过了一段时间后,紫莹比黑晶还要强壮。一天,紫莹正在捕捉一只鹿,它看见杀害它哥哥的巨蟒出现了,紫莹咬住巨蟒,巨蟒不甘示弱,用力松开把紫莹卷着,紫莹很清楚如果它死了,狼王的梦想就会毁灭,所以,它不能死,紫莹努力用爪子,向巨蟒气寸抓去,巨蟒倒在了草地上,媚媚看到了以后高兴万分。第二天早上,紫莹和媚媚,于其它狼群来到狼王洛戛面前,紫莹一扑上去,把洛戛打到几里外,媚媚一阵狂喜。洛戛非快的跑过来,压住紫莹,洛戛咬着它的脖子,紫莹痛苦的叫了一声,紫莹也咬着脖子,你放不放,你先放我在放,两只狼同时放开,紫莹的脖子上流着血,洛戛也是,这时,紫莹用坚硬的爪子,猛一爪把洛戛的脖子又抓了一下,洛戛死了。紫莹当上了狼王了,紫莹坐在草原人,爷爷奶奶你们的愿望完成了,你们可以安息了。南华学校四年级:黎晨耕650字 四年级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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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2)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精神食粮——几本美味的书籍,读过《混血豺王》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读校信通里博友们推荐的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畅游在这本书的世界里,我了解了瑞典的风情,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还通过书中的注解知道了很多生词的解释和知识。故事梗概: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以前是一个非常顽皮、淘气的孩子。经常去玩弄家畜,搞得动物们不得安宁。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出门了,让尼尔斯在家读书,他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后,就看见了一个小精灵在眼前,于是,尼尔斯就用网罩住了他。随后,小精灵打了尼尔斯一下,尼尔斯便也变成了一个小人。就在这时,天空飞过来一群大雁,一个叫莫丁的白鹅驮起他,就开始神奇的骑鹅旅行。旅行中,他破坏了狐狸吉密尔的重重诡计,他还曾救过一群羊,曾落到熊窝中,还差点被铜像踩扁了,他还打败了灰鼠军团……他们经历了重重风险,也解决了很多问题,终于到了拉伯兰。最后,尼尔斯又重新变成了人。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伤害动物,动物也是一条生命,我们应该像朋友一样对待它们。不应该学习以前的尼尔斯,要学习变成小精灵的尼尔斯,他为没能拯救一个小村庄而伤心,他在父母亲要杀死莫丁时,会挺身而出,保护朋友。 旅途中,他不断的帮助动物。我们也要学会善良。有一次,尼尔斯把一群羊拯救了,之后,那个羊群又帮了尼尔斯的忙。可见,善良真好,能让人们互相帮助。现在,我明白了“做人,需要去为别人着想”。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帮助他解决难题。当我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快乐。这样,就会使我们加倍快乐。我以后也要像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一样,做一个聪明、善良、为别人着想的好孩子。6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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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这几天我读了这本书。此书的作者是着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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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十阳光明媚的早上,洛索和幽幽站在石洞外晒着太阳,悠闲自在。蓝耳尖把十三条幼豺安顿好后也跑出来跟着洛索晒太阳。洛索看了看整一个豺群,每条豺都是跟着自己的家庭在一起,而那些刚刚步入成年门栏的青年豺们则成堆成堆的在一起睡懒觉。幽幽打了个哆嗦,它觉得周边似乎有什么不安全的东西,于是,幽幽朝洛索低叫了几声,让洛索引起注意。洛索听到幽幽的提醒,立马站起来,朝四周望望,看看有没有可疑的身影。“呦咿嗷!”突然,从离石洞仅有五米远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叫声,洛索和蓝耳尖还有幽幽一下站起来,盯着那灌木丛。“呼”的一下,从灌木丛中蹿出四条银背小幼豺。它们浑身脏兮兮的,脸上挂满了树脂,根本看不出它们是豺。洛索低声得向银背小幼豺们吼叫道,银背小幼豺们立马做出乞讨的样子,请求洛索不要对它们大开杀戒。“呜呜。”另洛索没有想到的是,幽幽竟然帮助银背小幼豺们向它求情!直到这时,洛索才开始注意到幽幽的目光,一直火辣辣地盯着一条外表长的很英俊的小公豺。洛索恨极了,你一条毫无身价的小公豺想吸引我们豺群的公主?门都没有儿!洛索向幽幽脖颈那里轻轻地咬了一口,但幽幽毕竟是一条皮肉嫩嫩的小幼豺,还是被咬出了血。“呜呜呜呜。”幽幽疼得直叫唤,蓝耳尖飞奔过来把幽幽护送回了石洞。那条外表英俊的小公豺的眼珠子一直跟着幽幽骨碌碌直转,看到幽幽被咬出了血时,它还扭头假装心痛。洛索朝着银背小豺们露出一个奸诈的狞笑,把小豺们都吓坏了。突然,英俊的小公豺发出一声怪叫“呦呦咿咿嗷”,把洛索震惊了。那声音是它已经去世的妻子薇薇才会发出的声音。三年级:恺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三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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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五)从灌木丛中,能听到许多豺进食的声响。幼豺与兄弟姐妹们抢夺芬芳的乳汁,青年豺聚在一起准备对马鹿大开杀戒,成年豺呆在各自的家里,照料幼豺和母豺。洛索一家正在进食。他们家很有趣,不是七条幼豺挤在一起抢奶,而是幽幽先来喝。开始,老大红波不高兴,在幽幽先喝奶时总在一旁对幽幽横眉冷对,幽幽喝完后,不是去抢奶,而是先朝幽幽的屁股咬两口,咬下几口豺毛。洛索朝蓝耳尖叫了一声,表示可以开始进餐了。幽幽爬到乳房边,抱起一只乳房开始大口大口的喝,喝完了整整4只乳房才肯罢休。只剩下了12只乳房,刚刚好,每条幼豺2只,能喝个大半饱。红波忍不住了,在它们都喝完奶时,它朝幽幽使劲咬去,把幽幽的腿咬瘸了一条,疼的幽幽直叫唤。洛索并没有制止红波的做法,而是赞许似的往它头上舔了舔。洛索不能制止,应为这是个强者的世界,只有像红波那样才能生存。中午,一只刚出生才9天的小松鼠从一棵高大的柳树上掉了下来。红波和其他5只小幼豺用无所谓和搞笑的神情去望着小松鼠,而至有幽幽,是用狩猎者的眼光望着小松鼠。幽幽似乎想起了什么,它卧下身子,学着洛索当时捕猎牦牛那样。幽幽慢慢朝小松鼠靠去,露出了满嘴的乳牙。幽幽的牙已经在小松鼠脖子那边了,“咔”的一下,把小松鼠送到阎王爷那儿去了。幽幽津津有味的啃食着松鼠,它们还没有开始学吃肉呢。红波和老二林峰都馋坏了,但它们并没有去抢幽幽的松鼠,因为,他们还连肉渣都不会吃呢!洛索躲在离幼豺们不远的一棵棕榈树下,看到这一幕,它激动得浑身发抖。洛索盘算着,下次,带着幽幽去猎杀藏羚羊的羊羔。智力问答:1、幼豺中的老大叫什么?2、小松鼠才出生几天?3、幽幽把小松鼠怎样了?想知道答案吗?就请仔细阅读上文吧!三年级:恺洋65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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