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王(五)
从灌木丛中,能听到许多豺进食的声响。幼豺与兄弟姐妹们抢夺芬芳的乳汁,青年豺聚在一起准备对马鹿大开杀戒,成年豺呆在各自的家里,照料幼豺和母豺。洛索一家正在进食。他们家很有趣,不是七条幼豺挤在一起抢奶,而是幽幽先来喝。开始,老大红波不高兴,在幽幽先喝奶时总在一旁对幽幽横眉冷对,幽幽喝完后,不是去抢奶,而是先朝幽幽的屁股咬两口,咬下几口豺毛。洛索朝蓝耳尖叫了一声,表示可以开始进餐了。幽幽爬到乳房边,抱起一只乳房开始大口大口的喝,喝完了整整4只乳房才肯罢休。只剩下了12只乳房,刚刚好,每条幼豺2只,能喝个大半饱。红波忍不住了,在它们都喝完奶时,它朝幽幽使劲咬去,把幽幽的腿咬瘸了一条,疼的幽幽直叫唤。洛索并没有制止红波的做法,而是赞许似的往它头上舔了舔。洛索不能制止,应为这是个强者的世界,只有像红波那样才能生存。
中午,一只刚出生才9天的小松鼠从一棵高大的柳树上掉了下来。红波和其他5只小幼豺用无所谓和搞笑的神情去望着小松鼠,而至有幽幽,是用狩猎者的眼光望着小松鼠。幽幽似乎想起了什么,它卧下身子,学着洛索当时捕猎牦牛那样。幽幽慢慢朝小松鼠靠去,露出了满嘴的乳牙。幽幽的牙已经在小松鼠脖子那边了,“咔”的一下,把小松鼠送到阎王爷那儿去了。幽幽津津有味的啃食着松鼠,它们还没有开始学吃肉呢。红波和老二林峰都馋坏了,但它们并没有去抢幽幽的松鼠,因为,他们还连肉渣都不会吃呢!洛索躲在离幼豺们不远的一棵棕榈树下,看到这一幕,它激动得浑身发抖。洛索盘算着,下次,带着幽幽去猎杀藏羚羊的羊羔。
智力问答:1、幼豺中的老大叫什么?2、小松鼠才出生几天?3、幽幽把小松鼠怎样了?想知道答案吗?就请仔细阅读上文吧!
三年级:恺洋
童年
望着手中失色已久的画笔,但它曾近装饰了我五彩的童年,回忆—追逐风筝的脚步,远望那美丽的一片天~夜晚,星空再现,但已不是我心中的童年,长大了,童年随时间飘远,留下了美好的回忆……童年!我那色彩斑斓的梦。
我一直在苦心寻找着我曾经的童年,但是现在的学习、考试、作业蜂拥而至,挤满了我的生活空间,重点学校排上了人生词典中最醒目的第一页,我们自学校和补习班这两点一线之间奔波着,奋斗着。在课堂上,我们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关注着老师的一举一动,手里还是忙个不停地记着笔记,生怕落了什么,还未从一个问题反应过来,又一个问题接踵而至,大脑在高速运转中不知不觉地被麻痹了……
我们都在路上狂奔,但失去了欣赏两旁路的风景,身上的包袱越来越重,谁不曾拥有过一丝宁静一丝美好?谁不想拥抱那一丝甘甜,就这样慢慢长大,失去了童年的色彩,期待着生活中的喜悦,同时承受着成长的压力……人生最幸福的时光是夕阳与黄昏……越过夕阳谁还会留恋昨日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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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九)蓝耳尖已经不再生洛索的气了,它们和以前一样,晚上一起睡觉,早上一起狩猎,空闲时间和小幼豺们呆在一起亲呢。缕缕微风袭来,洛索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怀里的幽幽也在打着喷嚏。蓝耳尖和其他十三条幼豺躺在石洞里面,洛索则和幽幽躺在石洞中央,为蓝耳尖它们挡住风。现在已经进入秋天了,幼豺们娇嫩的身躯无法抵挡寒风,所以,每到秋天,就会有一些幼豺因为无法抵挡风寒而被冻死,秋天是幼豺最恐惧的季节。洛索低头望望怀中的幽幽,幽幽毛茸茸的脸蛋已经被冻得红红的了。洛索站了起来,幽幽也站了起来,两条豺一起向石洞里面走去。洛索把幽幽安定好了以后,自己到石洞外把大石头移过来,把洞口封住,让风无法进来。洛索把石头弄好了以后,走到蓝耳尖旁边,与它一起照料幼豺。该到时间喂奶了,蓝耳尖侧躺下来,把乳头对准幼豺们,让它们来吮吸乳汁。幽幽先走来,因为长大了,它一次吃掉了六只乳房。只剩下了十只乳房了,无法让十三条幼豺平均喝到奶。于是,洛索先让后出生的七条幼豺来喝,每条幼豺喝半只乳房,能让刚出生的它们喝个饱。还剩下七只半的乳房,刚刚好够剩下六只幼豺一豺一只。还会剩下一只半的乳房,这些,就是幽幽的饭后甜点了。经过一系列的麻烦事,午餐终于解决了。幽幽这次主动走到洛索身边做下,等着洛索会干什么。洛索今天对狩猎没什么兴趣,于是对幽幽摇摇头,表示今天不去狩猎。但是,幽幽还是不离开,洛索就开始仔细端详幽幽的外貌。洛索刚刚看了幽幽一眼,就惊呆了。以前天天跟着自己狩猎的幽幽,好像今天突然变了个模样。虽然幽幽现在才一个半月,但是经过充沛乳汁和鲜嫩的猎物肉的养育下,幽幽已经长得像一条一岁龄的母豺了。这些还不足以让洛索惊奇,洛索惊奇的是,幽幽竟然长得那么漂亮!用来专门吸引大公豺的尾巴,长的蓬松而美丽。淡红的毛色仿佛让太阳的颜色注射到了它的身上,那毛色是那么的红,那么的美。这完全就是一个豺中的美女,大公豺都喜爱的那种。洛索又去看了看幽幽的眼睛,天哪,那眼睛是那么的纯净,那么的充满活力。洛索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幽幽的眼睛那里有一颗特别特别细小的点点,它以前的妻子薇薇的眼睛那里也有这样的一颗小点点。这时候,洛索闻到一股陌生大公豺的味道,它往味道传来的那边一看,原来是豺群三把手盔盔。盔盔的眼珠子正朝幽幽转呢。洛索欣慰极了,自己养了这么一个好闺女,既漂亮又会狩猎,它洛索甚者冒出如果幽幽是一条公豺,就把王位让给它的念头呢!9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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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依旧下着,这是第33个年头了。雪已经连续下了33年了。疾风将雪推到那边,然后再推回来。雪国的冬,永恒不变的凄凉与荒芜。用冰雪砌出的城墙上,王目空一切的看着,看着一切,却永远高于一切。在他庞大无比的羽翅下,一个少年颔首笑着,头只到王的肩膀位置。刀削般的脸上是一双鬼魅般血红的眼,不像王,眼睛像北极星一样明亮。辞翼,你想当王吗?王突然问出了这句话,却面无表情,两眼依旧望着前方。辞翼抬起头看着王,脸上是与他血红双眼毫不搭调的孩子般天真的笑容,虽然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下巴上的胡茬。他早已成年。我想,父王。静止。沙漏又翻转了一次。辞翼睁大了眼,嘴一张一合,他想要说什么,但来不及了,他已长成的翅膀无力的张开,然后重重的落在了地上。他死了。王转过身,单手掐着腰,另一只手上,是死亡法术施展后残留下的红色炫光。王的一侧,一个黑影蠕动着。他看到了,他眼中是说不尽的疑问,迷茫。他叫流烨,雪国的二皇子。王走了,流烨走到城墙上,凛冽的风似乎腐蚀着他的每一寸。无论是心还是身。辞翼空洞的眼睛看着他。流烨想说,哥,这是怎么了,可他知道不会有人回答。辞翼在临死前想说的,他听不清,风雪声太嘈杂,所以,只听得到哥哥浑厚的声音。回荡。当夜,流烨唱起了凄美的挽歌,冰漪鸟在天空中发出清亮的叫声,深远,悠长。它们盘旋在辞翼的上空,纷乱的羽毛落下,像是下起了冰蓝色的雪,挽歌与鸟鸣交融,就这样,在那片被灰白色的浓云笼罩的天空,整夜流窜,找不到归宿。流烨还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眼中还残留着说不尽的幼稚与天真,但在那个瞬间,烟消云散。他眼中充斥着无情与凶残——就像他父王一样。的确,王他才172岁,按照传统,王要在300岁时才必须指人继位。谁不想多站在顶峰几年呢?流烨这样想。清晨,或许根本看不出是清晨,浓厚的云层像是一团大棉花堵在了天地之间,在雪国四十年的雪季中,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和看不见阳光却依旧维持着不强不衰的光亮的白昼。于是,在这个白昼,流烨站在城墙上,用他因被黑夜与迷惘撕扯而沙哑得如同大漠里滚烫的沙子般的声音说。哥,我要为你报仇。然后,拂袖而去,留下依旧自娱自乐的风和雪。再然后,辞翼变成了皇陵雪山的一方坟墓。对外死因是:突然暴毙。从那以后,流烨再没笑过。似乎是有人乱动鼠标,把时间一股脑的调到了七年后。时光顺着时间老人的指缝不停地流逝。流烨从梦中醒来,窗外,已是春暖花开,所有的寒冷都在昨夜戛然而止,四十年的雪季,终于结束了。流烨看着,心里当然也是愉快的,就像是那些耗尽年华之后终于被释放出来的囚犯。他的年华才刚刚开始。他才74岁。他还是没笑,他已经快遗忘那个人人会做的动作了,但却没遗忘那一天、那件事、那句话。他走到院子里,轻拈了一瓣梦璃花,然后将他狠狠碾碎。这时,王身边的侍卫冲进了院子,打断了他想要用法术摧毁整个梦璃树的恐怖欲望。侍卫单膝跪地。二皇子。干什么,慌慌张张的。流烨依旧看着那些因为自己暗中施展的法术而四处飞散的梦璃花瓣。王叫您去城墙上讨论国事。他飘忽的眼神突然一定,梦璃花瓣停止了翻转,悠悠的坠去。脸上似笑又似无。嗯,你告诉父王,我马上去。说罢,便进了屋。又是这样的一个场面布局,流烨依偎在他父王的翼展下,像极了辞翼,却又根本不像辞翼。眼前不是诉不尽的荒凉,而是生意盎然的春。没有国事,只有那些古老的对白。流烨,你想当王吗。无声。过了一会,他转过头看着王。我想,父王。与此同时,手中的冰剑穿透了王已经179岁的身躯。还没等王出手,另一支冰剑顺着王的脖颈刺了进去,金黄色的王者之血顺着剑刃淌了下来。那些血滴在地上,碎成了一朵朵金莲花。他终于露出了他七年未见的笑。父王的眼神中混杂了无尽的无奈与失望。他的翅膀无力的的张开,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就像他的大儿子一样。城墙上,流烨张开了那对隐藏在背后的比父亲还要巨大的翼。现在,我是王。流烨这样告诉自己。他同时也看到了深深嵌入脚下冰砖的那把同他所用的一样的冰剑。再把时间调回七年前,用正面的视角去看那时的哥哥和王。——那些笼罩在羽翼下的事实。辞翼,你想当王吗?我想,父王。视线中,辞翼的左手操着一把冰剑迅速向王刺去,血顺着剑刃流了下来。但是王用尽所有的力量击中了辞翼。然后,王将他推下城墙。再然后,他将深深刺入他身体的剑拔出,重重地抵在了地上。从此,那把剑再也拔不出来了。王单手掐腰,捂住那被亲生儿子刺穿的伤口。王本来想说:那王位就由你继承吧。七年后,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回答,同一个动作,同一个意愿,同一把剑,同一道伤。哦,这次多了一道。草长莺飞,和顺下来的万物让流烨终于听清了哥哥临死前想说的。我要当王。阳光踢破云层,冰漪鸟的影子划过大地。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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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四)作文清晨,一天中的第一束阳光照射在石洞里。幽幽身上的伤已经不流血了,洛索轻轻叼起幽幽,带着它到了一块空地上。洛索是要幽幽见识一下捕猎的场景。一般,幼豺到了两个月才能勉强跟着成年豺出去摸索捕猎的技巧,而幽幽呢?才一个月那么大!洛索明白幼豺和幼狼的差距很大,就是因为小时候的差距,已造成了长大以后的差距——狼比豺要厉害。幼豺从小就是吃母亲撕食好的事物,两个月才有可能见识到血腥的猎杀。而幼狼从小就长在血腥的环境里,三天就在猎物的胸膛里玩耍,弄得全身是血。幼狼两个月就能独自捕食松鼠等小型动物。同样是两个月,幼豺和幼狼相差的却那么大!洛索不能忘去达达狼群残忍的吃掉它的妻子。它要培养一条超豺,敢于狼群搏斗的超豺!它并没有选择小公豺,而是选择了小母豺幽幽。“哞哞,哞。”远处传来了牦牛的叫声。幽幽被这叫声吵醒了,咿咿呀呀的叫个不停。洛索咬住幽幽的厚厚后颈皮,躲到了一片灌木丛中。幽幽闭上了嘴巴,静静的看着洛索。洛索见幽幽的眼光看来,做好了扑击的准备。幽幽见洛索眼光凶煞,害怕的往后挪了一小步。洛索“嗖”的一下就抓住了牦牛的背,顿时,整个牦牛群都开始惊慌了。“哞哞!”被洛索抓着背的牦牛惊慌失措的吼叫,洛索以迅雷之时咬断了牦牛的脖子,其他的牦牛也都逃跑了。洛索拖着牦牛的身子,朝幽幽走来。幽幽第一次见成年豺捕杀猎物,兴奋地“咿咿呀呀”的叫。洛索把幽幽放进猎物的肉里,让幽幽尽情的在里面玩耍。幽幽在里面左啃一口,右吃一下,玩的不亦乐乎。“呦呦!呦呦!“远处传来蓝耳尖寻找幽幽的急促声。洛索轻轻的回应了蓝耳尖,叼起幽幽,朝石洞走去。智力问答:幽幽才几个月?想知道答案吗?请仔细阅读上文吧!三年级:恺洋6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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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2)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精神食粮——几本美味的书籍,读过《混血豺王》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读校信通里博友们推荐的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畅游在这本书的世界里,我了解了瑞典的风情,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还通过书中的注解知道了很多生词的解释和知识。故事梗概: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以前是一个非常顽皮、淘气的孩子。经常去玩弄家畜,搞得动物们不得安宁。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出门了,让尼尔斯在家读书,他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后,就看见了一个小精灵在眼前,于是,尼尔斯就用网罩住了他。随后,小精灵打了尼尔斯一下,尼尔斯便也变成了一个小人。就在这时,天空飞过来一群大雁,一个叫莫丁的白鹅驮起他,就开始神奇的骑鹅旅行。旅行中,他破坏了狐狸吉密尔的重重诡计,他还曾救过一群羊,曾落到熊窝中,还差点被铜像踩扁了,他还打败了灰鼠军团……他们经历了重重风险,也解决了很多问题,终于到了拉伯兰。最后,尼尔斯又重新变成了人。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伤害动物,动物也是一条生命,我们应该像朋友一样对待它们。不应该学习以前的尼尔斯,要学习变成小精灵的尼尔斯,他为没能拯救一个小村庄而伤心,他在父母亲要杀死莫丁时,会挺身而出,保护朋友。 旅途中,他不断的帮助动物。我们也要学会善良。有一次,尼尔斯把一群羊拯救了,之后,那个羊群又帮了尼尔斯的忙。可见,善良真好,能让人们互相帮助。现在,我明白了“做人,需要去为别人着想”。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帮助他解决难题。当我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快乐。这样,就会使我们加倍快乐。我以后也要像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一样,做一个聪明、善良、为别人着想的好孩子。6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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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续写想必大家都还记得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吧!当夏索尔重新登上了王位,虽然除掉了最强有力的对手白眉儿,但心里仍然有点恐惧。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答案即将揭晓。白眉儿生前为了救孩子,丧生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死前,他告诉妻子蓝尾尖,等儿女黄圆、黑圈长大之后帮他一雪前耻,这个场景被豺王看了个一清二楚,于是他决定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在深冬的时候,豺群一连几天都没找到食物,蓝尾尖和宝贝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偶然一个机会,黄圆发现了一只山耗子,尽管拼命地追逐,但还是让耗子溜走了。夏索尔借此机会将黄圆咬死为众豺解恨,要知道,在严寒季节的食物是多么得珍贵呀!第一道障碍被扫光了,该实行第二项计划了。豺的发情期到了,夏索尔试图与蓝尾尖接近,于是想方设法将蓝尾尖身边的黑圈支开,以便好下手。“亲爱的蓝尾尖,我原来的做法十分恶劣,我向你道歉,请问可以原谅我吗?”起初蓝尾尖对他的示好不理不问,但渐渐地,渐渐地,蓝尾尖被豺王的魅力征服了,她有些迟疑,这让夏索尔更加欢喜,等了一段时间过后,蓝尾尖被彻底迷住了。当所有的一切都按部就班的时候,夏索尔决定开启他的收网计划。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夏索尔偷偷来到黑圈身旁,准备痛下杀手之际,黑圈被惊醒了。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王位争夺拉开了序幕。虽然豺王身经百战,但爆发力好又耐力不错的黑圈更占上风,毕竟肩负着报仇雪恨的使命,不一会儿夏索尔就被打得头破血流。可黑圈仍不给豺王喘息的机会,他使出吃奶的劲儿奋力朝前一撞,夏索尔就被顶下了深渊。就这样,黑圈为爸爸和姐姐报了大仇,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6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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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爱金背豺是珍惜动物,但由于一身漂亮的皮毛,仍然有许多人顶着风险猎杀。金凤就是一只金背豺。她是单身母亲,膝下有一只小雌豺。作为金背豺,它要躲避人类,躲避陷阱,作为母亲,它要猎取食物,保证小豺崽能够活下去。它很累,没有一天能休息,日复一日,直到小豺崽长大。小豺崽,不,小豺深深的知道,母亲为了自己受到太多的苦,自己一定要好好对母亲。为了报答母亲,它给自己取名叫金沫。它要和妈妈姓。金沫首先要去猎食。金凤说过,最喜欢的食物是藏羚,之前大公豺黑背还在时曾经为金凤抓住过一只藏羚。自从黑背被抓走之后,再没有谁为金凤捉藏羚了。金沫孝顺,想为母亲捉住只藏羚。金沫来到猎场,运气不错,碰到一只迷路的小藏羚。金沫毫不犹豫地扑上去。“砰!”天啊,是人类的猎枪声!金沫不敢耽搁,赶紧逃走,连已经死去的小藏羚都不管了。可是那个人类不依不饶,跟在金沫后面,想甩都甩不掉。真气人!前面就是洞穴了,怎么办呢?金沫眼角带泪,最后一眼看了看洞穴,毅然决然地向左拐去。是的,它要用自己的身躯保护母亲!想想在金沫三个月时,母亲金凤为了不让它被发现,也是用了这种办法。等金凤回来,身上已经挂满了伤。金沫牢牢记着,今天终于能报答母亲的救命之恩了。“砰”……猎枪响起,金凤闻到了女儿与人类的气息,瞬间明白是怎么回事。它悲痛欲绝,跳出去,龇牙咧嘴的朝猎人走去。点评: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事件过程描述详细具体,内容有条不紊、井然有序,体现了作者清晰的思路与谋篇布局的能力。注意观察具体事物,并展开合适的想象,这是本文的成功之处。650字 四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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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这几天我读了这本书。此书的作者是着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65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