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很久很久以后
100字
初一
诗歌
陪伴我走过多年的人
会熟悉到黑暗中依旧清晰的脸
如此安稳的相伴
却在汹涌的时间流逝中
如果很久很久以后
蹙眉回首间
想到残留的熟悉的你们
会明白终是
漫漫岁月长河
匆匆人生过客
如果我不在了
350字
初二
记叙文
风,雷,雨,电。请你们告诉我,如果我不在了,会有人为我哭泣,大声的呼喊我的名字,告诉我他舍不得离开我吗,如果我不在了,会有人想念我,轻声的向我诉说,我以前的存在是有价值的吗。
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仔细想一想,未来如果我不在了我会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呢 我会在中国上留下我的美名吗 对 这是我的理想,我的抱负。
淅沥沥,雨在用他最真诚的声音打动着我,我应该振作,为生命、人生、前途而奋斗。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我不会留下遗憾。
轰隆隆,雷也在大声的告诫我,我应该永不放弃,坚持不懈,为理想而坚持。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我不会死不瞑目 。
呼呼呼,风也告诉我,像雷雨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因为他们是大自然中的奏响者,是世界的晚辈,是宇宙的结晶。他们的话语是明智的。这时,电也在鼓励我,那怕多次失败,只要有一次成功。我也是一个成功人士。加油,孩子。如果我有一天真的不在了。 我会将风、雷、雨、电的话带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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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诗歌
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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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如果说相爱是一种错的话,那么就让世间无数痴情男女一错到底,即使最终分离是注定的结局,但只要那善于满足的真爱经历过相遇相知相惜的话,纵然天涯海角,千山万水都不足以成为爱情的劫障,因为爱可以固守一切!——题记很久很久以前,由一个极为古老的村子坐落于天庭与人间的边缘,当地人就称他们所在的这个村子为——殃渊。在这个小村子里永远都没有世俗的烦恼,村民们每日都在辛勤的劳作以至于维持他们的生计。当大伙都干活累了的时候则会在?色的阔叶下休息,互相闲聊着;当大家渴了时,他们便会拿出水壶,喝着由他们的妻女在早上刚收集的雨露。傍晚时分迎来了落日,村民们便扛上农具吆喝着淳朴的民歌起身回家。他们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是那么的幸福、和谐,似乎在这与世无争的地方也形成了一种经典美。这是一个非常不一般的村子,虽然村民们都很朴实并无异常,但奇怪的是这个村子似乎只有春天与夏天两季,那些村民在这儿生活了那么久,从未看到过金秋的硕果和体验过严冬的寒冷。他们的粮食都是在春天播种夏天收获的。不仅如此,那儿的自然条件也十分优越,一年365天看到的永远都只是?色的树木,纯净的溪水,树枝上经常会有稀奇古怪的鸟儿在欢歌,唧唧喳喳,好不热闹!时间过得很快,转眼500年已经过去了。村民们在这一期间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真正的不幸就从这一刻开始了。不知怎么的,村子里的一半村民都染上了一种怪病——时不时的就头疼,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疼。村民们每每发作时简直是生不如死,甚至有的村民们为了减轻痛苦干脆以死来解脱。500年后的现在,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村子如今已经折腾的不成样子了!正当村民们拿瘟疫没辙时,一个骗吃骗喝的江湖术士在逃难期间无意冲破结界来到了殃渊。当术士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连忙跳起身来说:“你们是谁?这儿是哪?”一个年级较大的人群中走出来,看样子是村长:“我们在村外发现了你,见你晕倒了,便把你抬了回来,你是?”术士眼咕噜一转想到:总不能告诉他我在京城里假扮神仙愚弄百姓,被皇帝追杀吧。于是术士谄笑地说:“我乃一名神医,姓冠名蠡,号称赛华佗”村长一听大喜,问:“你果真是一名神医?”“当然,包治百病”村民们立刻轰动起来,这时村长做了一个手势说:“既然是神医不知可否帮我等一个忙?”“但说无妨”冠蠡摇头晃脑的答道“我一定帮”“那太好了!”当村长像他讲明情况时,冠蠡不由的咽了一口唾沫,心想:哎呀,这下死定了,害人害己啊!见冠蠡还在犹豫,村长又向前讨好地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冠蠡听后闪了个灵光说道:“好,救万民于水火,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个忙我帮了”说完,村民们立即上前顶礼膜拜,把冠蠡当活菩萨一样供着。与此同时,天庭之上玉帝正威严的坐在凌霄殿内。众仙严肃的站在两旁像个木桩似的。玉帝说道:“芍药仙子可在?”“臣在”细腻的女声响起。“听闻殃渊正在闹瘟疫,附近的村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你乃掌管人间疾病的仙子,理当下凡解决,限你一个月之内回来”“臣谨尊玉帝之命”只见一仙女身着素装,生得是眉清目秀、楚楚动人,只不过总是板着一张脸,让人不由得感到一股寒气。正当仙女要驾祥云时,一位神色慌张的大仙急忙赶过来说:“芍药仙子且慢行”仙女听闻声音就猜出是自己的师傅了,于是赶忙回头说:“师傅还有何事?”“为师只是提醒你此次下凡要小心,切不可暴露身份”“徒儿知道了”目送着芍药仙子离去后,大仙不由的叹了口气说:“孽缘啊”当芍药仙子在半空中看见冠蠡正在装神弄鬼的为村民治病时,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咒骂道:“该死的庶民,敢在本仙姑面前卖弄医术,简直是自不量力”说罢便乘风而去。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后,冠蠡正在抱怨自己假冒神医而后悔时,突然看到变为平民的仙子时不禁惊了一下,心想:想不到这个破村子竟有如此美女。不容冠蠡多想,仙子便已走到村民跟前,面无表情的开了一副药给村民让他们服下。起初村民们还很犹豫,但只听见芍药冷冷地说:“想活命就喝”于是村民们便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没想到几分钟以后那些得瘟疫的村民们竟都好了。仙子站在一旁什么也没说。这时冠蠡从旁插话问道:“不知姑娘芳名?小生姓冠名蠡”“我无趣知道这些”说完便径直走到村民中间说:“从今天起大家就叫我芍药,我会为大家看病”“那么姑娘,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冠蠡发问,芍药厌恶的看着他说“助手”大半个月过去了,村民们全都康复了,就连那个江湖骗子冠蠡也改进了不少,但尽管如此仙子对他的态度也从未改变过,那就是冷漠。这也怪不了她,芍药本属冰性,与任何人都不会有结果的,何况一仙一人呢!冠蠡早已对芍药仙子心存爱慕之心,就在仙子走的那一天冠蠡追了出去。当他看到芍药正驾着祥云时一下子呆了,好半天也说不出话来,真到仙子说:“有事吗?”冠蠡才反应过来说:“你是仙女?”“不错,我乃天上的芍药仙子,时辰已到,我该走了”“且慢,仙子!虽然我知道人仙不能相恋,但我依旧会等着你的”对着仙子吼出了这句话后,芍药并无多说,只是留下一句:“除非你善待百姓”“我一定会的”又一个500年过去了,玉帝派芍药仙子于人间采药。当她再次路过殃渊时,只看见一座石碑伫立于天地之间,上面用世人看不懂的文字写着:“等了你千年,依不见你归来,唯爱驻留,永存天地,吾爱永生不灭,除非海枯石烂”芍药仙子看见石碑旁有一块七彩的石头。望着石碑上的字,终于,她被感化了,仅有的一滴泪落到了七彩石之上。顿时那块七彩之石碎成无数块的小石头飘落于天涯海角。芍药紧握着冠蠡的本体说:“吾爱,除非海枯石烂,吾此心不改”说完,便纵身跳入大海。痴情男女,为爱而生,为爱而终,千年一等,此情缠绵无绝期。——BY霓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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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以后在很久很久以前,为了梦想的他坚持不懈的努力着,在很久很久以前,自暴自弃的他已经放下了一切。自从放假以来,每天无所事事,一种无奈的感觉,一种懒散的感觉,一种心已经死去了的感觉整天缠绕着我不肯离去。早上去补课,下午睡一觉到三四点,又写作业到六点,吃了饭已经差不多八点了,在那像傻瓜一样发一小时的呆后去与周公约会。这样一直徘徊一直徘徊,第一次感觉自己像个废物一样,像个白痴一样,像个神经病一样!我忍不住狠狠的骂自己,可怎么骂也骂不醒内心的灵魂,“你是不是脸皮太厚了一点儿啊?”我试问着“他”,可“他”也不理我。我只有继续沉闷,心中的火焰渐渐熄灭了。知道有一天。在不经意间翻开书包,看了看,才发现曾经与我日夜苦战的笔已经都生了锈,那承载着我越过一个又一个关卡的书本也撒满了灰尘,他们都睡着了,怎么叫也叫不醒,是累了吗?不是,是堕落了,是懒散了。“唉,他们睡觉,干脆我也去睡觉。”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发神经似的坐在凳子上,三点,四点,五点,时间滴滴答答的响着,如细丝般在我手上抽去,在时间的声响中,忽然才发现自己坐在了孤单上面,看着自己的手托着自己沉睡的脸,原来我和沉默也坐了朋友。看看以前的文章,其实觉得自己还能继续奋斗的,再抱着这样的想法去照照镜子,才发现其实自己早已颓废了。睡梦中,梦到了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在黑夜里的台灯下握着笔,梦到了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为了追梦的狂热,也想到了在很久很久以后自己荒芜的大脑,在很久很久以后自己干枯的灵魂。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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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雨水淅淅沥沥的,悠悠的天色让人感到些闷闷的。大树也垂着叶子,耷拉着脑袋的小草更是让这情形变的无精打采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来这多久,更不知道我要去哪。现在我想考虑的就是吃点东西,睡一会儿。寒冷的天气让我发抖,我需要一个温暖的小屋,要是有个暖炉就好了。“嘿!这是哪儿来的小猫?”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稚嫩的声音里有着些愉悦。真是好听的声音,以前好像也有这样的声音对我说过什么,对我说过什么呢?唉,想不起来了呢。“安妮,别管什么猫了,再不回去徐妈妈可要生气了!你知道徐妈妈生气的样子吧?我们出来这么久,天都黑了,这雨还是不停呢。”这是个焦躁的男孩子,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担忧。“布莱,你担心的太多了,徐妈妈才不会生气呢!你看看这小猫啊,它在发抖呢!”安妮皱了皱鼻子,想去抱住猫,却被布莱挡住了手。“安妮,别碰它,它淋了雨当然会发抖,况且还是冬天呢。它很脏的,身上肯定有很多脏东西。”布莱急急地说,还不忘拉着安妮走。“不,布莱!不要拉我!我喜欢它,我要抱它回家。”安妮用力退回手,不稳的走了两步。“不可能的,徐妈妈不喜欢小猫,绝不会同意你养它的!”布莱焦躁的揉着头发,嘴里一直喃喃着:“得快点回去,得快点回去…”“怎么会呢!徐妈妈一直在愁着我的生日礼物呢!让它当我的生日礼物好了。”安妮动着她灵动的双眼,说着还重重的点了点头:“对,徐妈妈一定会让我养它的。”她抱起了我,轻柔的抚摩着,我喜欢这个小女孩,如果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已经没力气挣脱了。“安妮,安妮!你。”布莱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看着安妮走远的身影只好跟上,“嘿!安妮!等等我!”“徐妈妈?你在吗?”安妮小声的询问着。“安妮?你去哪儿了。”门后传出一声淡淡的询问,语气中的严厉却不可忽视。安妮紧张起来,一只手揪着长长的裙子,一只手轻拥着那只小猫。“徐妈妈,我想我找到我的生日礼物了。”安妮对着门里头的人说。“真的吗?你想要什么?”门被轻轻打开,我觉得这是一个严厉的女士。穿着很干练,像男士的衣服,更像是以前曾喂我牛奶的于伯爵,可惜伯爵已经飞上天空了,没有人再喂过我牛奶了。“噢!我的天哪。这脏脏湿湿的毛球是什么!安妮,快把它放下来!”似乎太惊讶了,她头上戴着的帽子上粉紫色的羽毛抖了抖。看得我真是心痒痒,以前我总抓伯爵的帽子玩呢。“徐妈妈,我喜欢这只小猫,让我养它吧。”安妮轻轻哀求着。“不行。”一口拒绝。“可是…”安妮想说什么,徐妈妈严厉的一皱眉,她什么都不再敢说了。我原以为她会让我走,可她却弄了个温暖的窝给我。还给我喝了一杯温暖的牛奶,像于伯爵一样。我实在太累了,管不了太多,沉沉睡去。“不!徐妈妈,不要!”我醒来时只听得见安妮的尖叫声。身体轻飘飘的,好像被拎在半空中。然后我好像被扔了出去。“我给过你机会。这就是只脏猫而已。走吧,安妮,它活不了了。”徐妈妈冷酷的声音我还听得见。“徐妈妈!你真令人讨厌!”安妮哭着跑开了。安妮,不要哭。一阵冰冰凉的液体包住了我,好冷。我突然想起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曾有个小女孩也像安妮一样想养我,过了一年,她却因为搬家把我丢在了那座小房子里,我难过的在那房里呆了一个星期,险些饿死。然后于伯爵来了,他养了我好久,久到我以为我可以一生陪伴他,可是,他死了,因为政变。我被一个士兵打了一枪,幸好只是空气枪,我只折了我的腿而已。再然后,我开始流浪,到处走啊,我到底想找到什么呢?我不知道。我终于要去陪伴于伯爵了吗?真好,我不恨谁。他们都对我很好,即使是那个‘徐妈妈’,她是为了安妮好。真好,真好…我曾经想要一只猫,我特别喜欢,可妈妈却说不行,然后让我把猫扔到河里,我不愿意,她说,河上面漂着的草垛,猫咪在上面可以活下去。我信了。然后亲手将它送上死亡。万分自责!万分后悔!我真的,难过的一个星期没吃饭,只是母亲硬逼我喝几碗稀粥垫肚,允诺我再不伤害任何猫咪,我才郁郁的喝了几碗粥。这是我心里的一个梗,不记录下来我不甘心。——原创,据生活实际改编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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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小时候住在外婆家,特别爱听故事,因为外婆爱讲故事,但凡讲起自己的故事,她总爱在开头先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算是引言,我想:如果我把外婆的故事编成书,那一定就写在扉页。于是,有着“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开头的故事,如一幅泛黄泛黄的画卷老长老长,一直延伸到我童年记忆的尽头……外婆小时候读过私塾,但识不了几个字,听她说,那时的女孩子不能上学读书,她算个例外,不仅能和男孩子们一起读书认字。还私下把在私塾里学到的知识教于和她要好的几个玩伴,于是,外婆在他们之间便毅然当上了“龙头老大”。每每想到这儿,总觉得外婆很了不起,但外婆说,那是她父亲的“功劳”,因为她那时爸爸不太怎么约束她。于是我开始想入非非:能让自己的女儿上私塾念书,太祖父在当时也算个开明人士了,如果,我是他儿子活我爸爸也相当个开明人士什么的话……外婆小时候爱疯打疯闹,全不顾及那时对女子规定的“笑不露齿,行不折裙。”她说,用现在的话幽默地说:那叫“含笑半步癫”。而太祖父却不管不问,竟随她去了,这不得不使我又一次佩服起太祖父来。外婆没缠过足,我经过前两次的判定,我又认为那是太祖父的“开明”。但她说不是,太祖父开始时也是要她缠的,既玩笑又认真地说:不缠,以后,鸭子娶你。外婆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结果她是村里唯一不缠足的女人。别的女人在缠足后一步三摇,疼得呀呀直叫过街的时候,外婆“呼”的一声从弄堂这头跑到那头,如一阵风。再后来,外婆真就嫁给了我外公,外公当时是个杂工,什么都干:炸过山、挖过矿还帮队里看过仓库,外婆就看上了外公的朴实,两人相互一说,这事还真成了。后来外婆提起这件事儿,我问:这事,太祖父帮你们撮合的吧?外婆点头,咧着快没牙的嘴说没错没错……再后来,外婆生了个女娃,外公和太祖父有些失望,于是,外公和太祖父在生孩子这件事上达成了统一战线,这就苦了外婆了,直到外婆生了四个孩子,全是女娃……其中,老二就是我妈。老二出生那天,一看又是女娃,外公和外祖父彻底失望了。两个人就这么面对面坐着,不说话,失落之意不言而喻。我知道,外公只想要个续香火的,太祖父只想抱抱外孙,只想让自己的女儿在她丈夫面前替他生个传后人。以后好有点底气、让自己的丈夫杰的自己是个能干媳妇,仅此而已。“该去的去了,该来的还会来。”太祖父过世时留下了这样的遗言,外婆以至到我们这一代都认定了这是一个“神话”:到了我们这一代六个人,只有一个是女孩。于是,外婆焚香祷告,说父亲啊,你看到了吧,您当初说的话应验了……八岁的时候爸妈把我接到了这个里老家不远的小城里,于是,更多关于外婆的故事我便不得而知了。我只能在节假日里回到我那儿时十分熟悉的人和老屋,陪他们度过一个个冬日夏夜。记得六岁的时候,看着外婆佝偻着身子做家务,就计划在她死后一定要写一篇文章来悼念她。我很奇怪在当时我怎么成熟化的想法。然而,我等不到那一天,因为我能够写出一些文字的时候,我就迫不期待的写了她,当然,写出的文章结尾便不能用“但愿外婆在她自己的环球之旅中不再抱怨路远而脚疼了。好人一生平安。”之类的话了。因为至今我犹然记得太祖父的话:“该去的去了,该来的还会来……”是的,去的已经去了,留下来还没走的,我们该好好珍惜。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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