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新厌旧500字

喜新厌旧

500字 高二 议论文

“喜新厌旧”是与中国人的道德观念相违背的一种思想。经常被人骂得无回口之力。但是凡事都要看双面性,“喜新厌旧”也有它的有利的一面。

其实,从实质上来看,每个人都是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连那么老的《大学》上都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作新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从没有人会放弃一台最新的大屏幕高清晰度彩电而选择一台只有一个频道而且看不清楚的14寸黑白电视。也不会有人不要一辆超豪华的法拉利跑车而死抱着一辆六七十年代的28型大自行车。每个人都在无形中或无意识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喜新厌旧”,这是人类发展的正确道路,是正常并且普遍的。

喜新厌旧还是一种拉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我们视原有的东西如草芥,当然不是它们没有价值,而是我们的眼光瞄准了比原有的更好、更新,更具有实用性的新的东西。这就必须要自己的智慧与努力相加,才能把“新”的拿过来,取代“旧”的。

正是人们有了“喜新厌旧”的思维方式,这个社会才会在新与旧的交替中前进,不断地发展;才会在厌旧之后改造或创造出为大家所喜的“新”来;也才有了所谓的“永恒”。

需要加一点说明的是:我这里讲的“喜新厌旧”不等同于朝秦暮楚。朝秦暮楚是指在两个差不多价值的东西之间徘徊不定,反复无常。那就是人头被骂臭了也是咎由自取。而喜新厌旧却要心明眼亮,充分发挥脑与手的价值,认准新与旧,然后怀着沉重的使命感到历史的洪流中去推波助澜。

700字 高三 议论文

当天空划过一道曙光,当它明亮的照燿在脸庞,那金黄的光綫在眼前恍惚而明亮。彷佛,我看到了17岁的阳光,它正闪燿着光芒,承载着我金色的梦想。

我痴迷的爱着金色,或许是因为光的颜色,才让我为它如此痴狂。

孩童时,只是单纯的把光看作是很平凡的文字,也许正是因为它千篇一律的被人埋填在名字,才会让我感觉不到新鲜,遮掩了它本身散发着的光点。长大后,开始懂得了人情世故,于是对光的理解也有了或深的思考,光并非单纯的只是一个文字,它散发着的是一种魅力,一片希望,一股奋进的力量。忽然间,心已被光所征服,痴迷于它的色彩,爱上了它的平淡无奇,光鲜亮丽。这一刻,似乎也明白了天下父母为何把光定格在名字里,正是把这片希望和光芒,寄托在孩子们的生命里,永远发亮。

于是,我想起了王栎鑫的<<光>>,它所畱给我的震撼和温煖。那个放肆充满自信的孩子,那个微笑的向日葵大男孩,那个心思缜密的绅士,那个感动我们的“明日之鑫,金色王子”,他在梦想的召唤下,歌声不会停止:

“我要唱到远方,唱到触动心坎,唱到宇宙浩瀚,唱到地覆山翻。”

他,在金色璀璨的年华里,勇敢的追逐那一道光。

在属于我们青春的日子里,在一半忧伤,一半明媚的时光中,我们的心情或喜或悲,容易受伤,容易迷茫。不管心中沉淀着的忧伤,睁开双眼,努力地仰起头,天空一片湛蓝,在鲜活地阳光下,我地眼中不再有泪滴,灿烂的火光照亮心底地忧伤,一路上,继续寻找重现地万丈光芒,我头顶着着光,肩负着光,聆听着<<光>>,在心中的那一束光中坚强成长!

那一束光,那瞬间,给我力量,让我去闯。

面对希望,顺着光“是信念创造希望,是愿望绽放辉煌。”

我顺着光,却看见“是倔强闪烁泪光,是梦想让生命发光。”

希望,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散发着温煖充满梦想的燿眼光芒,坚持最初的梦想,相信,明天的我们一定会万丈光芒。

仰头,看天,强烈的阳光,让我有些目眩,闪烁的光綫里,我看到了17甘甜的微笑。于是,嘴角上扬,细看将来,未来的笑靥如夏花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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