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草500字

锄草

5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暑假的一天,外公说要带我去菜地锄草,我高兴极了,拿着工具就跟着外公出发了。

来到菜地,我惊呆了,外公种的菜还真不少,有辣椒、茄子、空心菜、青豆、芋头、黄瓜、南瓜、西瓜等。但是,杂草太多了,有的甚至比菜还长得高。

看着眼前的杂草,我拿起镰刀就去割。外公发现后对我说:“如果不把草根拔出来,草还会再长起来的。”听外公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了白居易写的诗句:“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啊,草根还在土里,它还会重新发芽的。顿时我终于明白了“斩草除根”这一成语的道理。于是我放下镰刀,拿起小铲锹,对准草的根部泥土,用力往下一铲,再往上一撬,杂草根就露出土面。就这样不断地往下一铲,又往上一撬,杂草根就一节一节地被我挖了出来。干了一会儿,豆大的汗珠从我头上流下来。我擦了擦汗,又接着干。不一会儿,天边突然响起了一声闷雷,看来要下暴雨了,我加快了锄草速度。没等我把草锄完,大雨就“唰唰唰”地往下落,幸亏我带了雨伞,不然就变成“落汤鸡”了。

为防止被雨淋湿衣服,我撑着伞蹲在地上,可外公还在那里不停地锄草。我大声说:“外公,你快来避雨呀!”外公说:“你把草帽给我,等我把草锄完再说。”我把草帽给了外公。等外公把草锄完后,他已变成“落汤鸡”了。

雨停了,锄过草的菜地被雨洗过后,地里的菜显得格外翠绿欲滴,可爱极了。通过这次劳动,使我切实体会到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深刻含义。

我的“儿子”

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天童小学

徐文磊

我,是一个13岁的普通小学生,可我有一个“儿子”。大家都很惊讶吧!不过,这并不是我生的,而是我那可爱的狗——小白。

我是个亲近大自然的小孩,我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对大自然的任何动植物都喜欢得不得了,为了让我在家里不整天说无聊,妈妈特意给我买了一只宠物狗。我一看见这只小狗,就好像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妈妈见我如此喜欢,便开玩笑地说:“那就把它当成你的儿子吧。”我却信以为真,一心一意的把它当成我的”儿子”。

这是一只超级可爱又惹人喜欢的小狗,全身就像是在牛奶里泡过似的,白得可爱,白得透明,所以我给它取了一个爱称:小白。小白那小小的眼睛不比玻璃球逊色。尤其是见到我,那小眼睛如风火轮一般眨个不停。

它湿漉漉的鼻子总是不停地嗅着一切陌生的东西,而他滑滑的小舌头总是趁与我玩耍时来舔我。它的尾巴更是厉害,遇到陌生人,尾巴如天线直立,遇到了我,却像一条柔软的绳子四处摇摆,可爱极了。

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鸡不可失”。正所谓“鸡不可失失不再来”。要是在它饭碗里没有鸡骨头和鸡翅的话,它就无精打采,无论看见谁都显得有些灰心丧气了。

如果在这时,你再不给它吃鸡的话,它就会彻底崩溃了,无论谁怎么的叫它,它都不理不睬,目光中流露出一种无助与悲哀的神情。要想让它来理你的话,再放几根鸡腿也是没用了,因为它十分有灵性,它想借助这次机会来大赚鸡腿,只有你拿出了双份的大鸡腿时,它才会买你的帐!

只要出现了鸡腿,它就以超光速的吃法,在你刚眨完眼的一瞬之间,你的耳边只听见“嘎吱”一声,鸡腿就彻底从这个世上消失了。此时的小白像吃了一粒太上老君的仙丹,顿失变得活蹦乱跳,围着你跑来跑去。

这就是我家的“儿子”——小白,一只餐餐吃鸡的可爱小狗。只要你和小白一起玩上一会儿,你就会和我一样深深的喜欢上它哦。

指导老师: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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