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你身旁于你温暖
伴你身旁 于你温暖
不想跟情人说的话
我胡思乱想你只握着我手
让我释放然后慢慢宽广
别人都说我很坚强
只有你劝我别逞强
爱是漂亮却不完美的天堂
旧了总有需要修补的地方
谢谢你总是陪我分享
——题记 摘自《不能跟情人说的话》
阿佑,好久不见。四年没联系,过的可好。四年后我才找到你,是我不对。可是你也没有找我噢,感受到我的怨念没有。时间在流逝,社会在发展,很多彼此的回忆我们也都忘了。可是友谊还在的吧,虽然4年没联系,我们也没有尴尬到没话题,还能愉快地做伙伴,这是我开心的。我们是在认识的,以前你总是冷冷淡淡的,每次都是我叽里呱啦一大堆,但是你还算是有点大哥哥的模样,会认真听我说。现在的你,如你所说是38度的暖阳,会哄我,逗我,陪我笑。阿佑啊,你可知道你很好。你老是没有自信,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做人要有自信,我等着你有自信来切我的耳朵呢!老是让我顺其自然,不要胡思乱想,那你呢?我想你好啊,我在等你10年内来找我玩耍呀,我认为真正的好朋友是要为彼此分担的,不要每次都是你为我分担好吗,我也想为你分担。
天空里不测的风云,磨损了年少时的壮志凌云;人群里的碰碰撞撞,折损了花朵般的理想;对生活一次次燃起的热情之火却被冷风吹灭,慢慢的心里滋长出种种挫折与无力,失落与厌恶从而叹出那生活逼人来。过往太多,只有当一个人没有明天的时候,才会发现生命比任何东西都重要。同理,当一个人在失去自由的时候,才会发现自由的珍贵。可当一个人真正明白生命和自由的可贵时,他才不会再任由自己挥霍无意义的日子。我很庆幸我们在还没有丧失生命和自由的前提下懂得了它们的珍贵。而我在想,那友谊呢,失去了也不一定会懂得。可我希望,我们的友谊万年青。
我会永伴你身旁。
伴我一年的葫芦丝声
有一种声音,说不上很动听,但是,是它,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响起,给予我希望……那,便是我们家的楼上的葫芦丝声。
有一次,我辛辛苦苦练了几个月,终于练好了一首歌,虽然谈不上什么婉转动听,但是,完全是发自肺腑之歌。但老师却不停地打击我。
在我无望之时,葫芦丝声又响了起来,断断续续,一点也不动听,但那时的我却认为那是史上最动听的声音。
一年级:每天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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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于你噢,无聊,无聊。生活为什么总是这么无聊?!我百无聊赖地仰躺在柔软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脸埋在棉质的枕头下,思索着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难道真的像那些平凡人一样生下来活下去?呵,那未免太无趣了。我活下来,就会让世人永远记住:英国伦敦的犯罪头子,他叫詹姆斯·莫里亚蒂!嘴角无声地扬起,闷笑着,毫不介意自己的狂妄。因为我有资本。隐隐有脚步声渐进,不用看也知道是谁。除了他,还有谁敢肆无忌惮地出入我的房子。朝声音的来源处伸出手,看也不去看一眼,闷声道:“Moran,Couldyoupleasebringthelaptoptome?(莫兰上校,请把我的笔记本拿来。)”脚步声如我所想般的顿了顿,随即一个微凉的硬物触到我的手,我知道是莫兰又不听话了。“LikeIsaidwasalaptop。(我好像说的是手提电脑。)”“Withmobilephoneisthesame,professor。(用手机是一样的,教授)”塞巴斯蒂安·莫兰那个家伙说着,将我的手机又拿过去,拇指似跳跃的按下了几个键,然后还到了我手上。我掀开枕头坐起来,看到手机萤幕后有些愤愤然地挠头:“Moran。。。OhShit!Whydidyoubreakmypassword!?(莫兰上校。噢,该死!你为什么又破译了我的密码?!)”莫兰站在靠窗的地方擦枪,抬眼瞟了我一眼,又埋头去给他的爱枪上润滑油。手机上,莫兰已经给我开好了界面,深色背景上,透明白的标题“超级演绎法”五个大字显得格外突出。那家伙真是越来越了解我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不过也许有个了解自己的搭档并不坏。我猫一样的乌黑瞳仁(←莫兰语)望向窗边的高大男人,不可置否。起码他看起来不会背叛我。把后背留给我,这对军人出身的莫兰来说,是绝对的信任。和以前的孤身一人相比,现在我似乎已然变了许多。初中时,因为经常捉弄我,那个擅长游泳的运动健将在他心爱的泳池中死去。当然那些蠢货们都一致认为他是自杀的,那只是由于证据不足而做出的断绝。哈,这些低智商的家伙们居然没有发现他那大码球鞋早已不知所踪!从那时起,我就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犯罪天才。货真价实的天才。然后我离开了那个给我带来无数并不算美好回忆的小镇,去为那些生活在“黑暗”里的,需要“帮助”的人出谋划策。那样的时期里,老实说我觉得我过得还不错,至少相对于以前来说。只是,或许,也会感到寂寞。当我在犯罪界树立起不小的威望时,我只有十八岁。而那些与我年纪相仿的家伙们却才准备步入大学。真是讽刺。当他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听着导师们那无聊至极的讲学,桌下偷偷摸摸的传小纸条时,我的手里却早已有了上百或至上千条人命。时间能改变一切,这句话真是不错。我可以目空万物,在我眼中,平凡人与蝼蚁无所谓差别。随意弹指间我便可制造大量案件来供苏格兰场那些白痴们忙上数月还焦头烂额!只是这样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生活似乎缺少了趣味性。我需要一个能够理解我的人,或是一个能够与我匹敌的对手。一个天才。然后我遇见了那个浑身都散发着强悍气场的男人,塞巴斯蒂安·莫兰。那是在巴格特尔纸牌俱乐部,还未与我相识(当然,我事先调查过)的莫兰皱着眉,叼着看起来就并不昂贵的烟卷。说实在话,我并不喜欢抽烟,相对来说,我用尼古丁贴片。我走到他身旁,用不大的音量对他说道:“Doyouwanttofollowme?Moran。(你愿意追随我吗?莫兰上校。)”莫兰看向我,这个在赌场中显得突兀的温润嗓音的主人。在他海蓝色的眸子中,我看到了一个个子矮小,笑得无害的青年。他挑起眉,然后在一瞬间表现出了错愕,当然,那至多不到半秒。我知道,他在那一刹那间找到了曾经最热衷的东西。充满了血腥与厮杀的战场。莫兰站起身,笑得像头暴戾嗜血的猛兽。“Ithinkso。Isay。。。Yeah,Ido。(我想是的。我是说。我十分乐意。)”然后他在牌桌上摔下他那一手牌。“I‘mwinner。(我又赢了)”我是不是该告诉那些人莫兰一直在出老千?在那之后,莫兰用一年的时间向我证明了他是一个天才,随即成为了我最为信赖的手下,噢,不,也许称为搭档更确切些。至今过了四年,当我们发现已经熟悉彼此时,才发觉对方早已融入了自己的生活,成为一部分。我放下手机,莫兰在同一时间拉上了他枪箱的拉链。“Let’sgetapersenttolittledetective,Ican‘twaiting。(去给小侦探送份见面礼吧,我都迫不及待了。)”“Allright,professor。(好的,教授。)”湖北黄石黄石八中初二:张喻辰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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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于你佛曰:“一切皆因缘而起。”在滚滚红尘中,我们含笑回首,就会发现那个我们用尽一生思念只为等待出现的人。——题记梦是远远飞翔,你就是我左半边翅膀……话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插肩而过。凝望着窗外那硕大黑幕上点缀着无数的星星,它们仿佛蒙娜丽莎醉人的眼眸,激起我无尽的感慨。人的一生不仅要经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痛苦与欢乐,同时也享受着别人的那一份,这便是至纯至真的友谊。正因为这样,才有了“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的悠悠不舍;才有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恋恋情深;才有了“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丝丝痛楚;才有了“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上路。峰回路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的脉脉情怀。正因为知音难觅,才会有“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感慨,才会有“海内存自己,天涯若比邻”的情深意重;也才会有伯牙摔琴谢知音的千古绝唱。我们有着同样的梦,我们走到了一起,就此,开始了一顿追梦的旅途。爱情太奢侈,陪伴在追梦路上,只会成为我们的绊脚石。旅途上或许会有许多坷坷坎坎,但至少我们彼此都还有个专属天使,这就是“朋友”,就让“朋友”展翅飞翔,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荣,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曾经,我们都丢失了那个梦,迷失了那段路,不必迷恋那短暂的美好,也不必憎恨曾经那无知的谎言,毕竟,昨天的不堪回首都已成为过去,今天,让我们以我们那不华丽但很真诚的友情作支柱,从新扬起梦想之帆。让星星为我们鼓舞,让夜空为我们作证,在追梦路上,你不弃我不离,心连着心,背靠着背,一同向成功奔去。用虚伪的语言包装我们之间的友情,我觉得已显得苍白无力。我们的凝眸见证彼此的成长,我们的凝眸表达彼此的心情,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让我们之间拉得更近……初三了,十六岁了,显示不再允许我们有太多的遐想,青春有限,时间有限,作为彼此的专属天使,我们都必须明白:因为梦我们才有走到一起,没所以对于这个梦,我们都必须很重视,明年的中考,是见证我们之间的请很证明两个都不言输的自己的时候了,所以,我们必须打起一百分的精神,付出一百倍的努力,想中考冲刺,也向我们的梦冲刺,加油加油再加油!当然,这段路或许很疲惫,也或许很乏味,但是为了未来,为了许多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我们必须走这段路,而且永远不能言退。当然,累了,倦了,受委屈了,别忘了,我们都还有彼此,还有一个只属于彼此的彼此。朋友之间,可以很简单,简单到一个笑容;朋友之间,也可以很复杂,复杂得千结百系。无论简单还是复杂,我和你之间的友情只有真心,诚信是我和你之间友情的基础,快乐是我和你之间友情的结晶,我们都无法估量我们之间的情有多深,但我们深知我们有多在乎对方。人生难得一知己。诚然,朋友难得且珍贵,追梦路上有个永远关注、关心、等待着你的朋友,是一份物价的财富。作为你的朋友,我会默默的为你加油,希望,我们之间友情的力量会让你在追梦路上迎刃而解,像梦冲刺,加油吧!朋友!2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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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我身旁秋风瑟瑟,卷起大片大片的落叶,九山湖依然如往日般宁静而美丽。校园里,下课的铃声响了,一批批的新生正争先恐后地冲出教室……此情此景,似时光倒流,让我不知觉中又回到往日的六(8)班,仿佛又回到了那段美好的时光……“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我们开心地冲向操场。今天,我们班要进行八百米比赛。大家在跑道上站成一行,“预备……跑!”随着老师的一声令下,每个人都如同飞奔的野马,冲出了起跑线。枫树在我眼边飞过,好多枫叶伴着秋风慢慢飘落,跑步的时候踩上去发出清脆的声音。第一圈还好,不算困难,可是到了第二圈,我就渐渐体力不支了。只得眼睁睁看着同学们跑远,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后面慢慢的跟着。我的呼吸变得很急促,脚步也越发沉重了。我越跑越慢,很多同学已经跑到了终点,可我还在跑道上痛苦地挣扎。我边跑边走,烈日下,跑道上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加油,钱程!”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我顺着声音迷迷糊糊地看去,是小A,我最好的朋友!她那胖胖的身躯,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逆天的睫毛一张一合,目光一闪一闪的,手放在嘴边,正大声喊着加油,一阵风吹过,她的长发凌乱地在空中飘舞……我对她会心一笑,使出全身的力气,开始冲刺。最后在她的加油声中,我终于跑到了终点。“给,喝点水!”一只肥肥的手掌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我接过了她递来的水,心里满是感动……谢谢你,小A,感谢有你的陪伴让我度过了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虽然现在我们都已经毕业了,天各一方,不在一个学校,但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你,我也会将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精彩瞬间都放在心中永久珍藏!秋风吹过,突然,下起了一阵枫叶雨,美得让人赞叹!而此刻,我仿佛感觉你还在我身旁……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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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你“I与YOU之间,添加那个词能让你最为感动?”无意间的,扫到了这句话,说不清楚的温暖就在那一瞬间涌动。三年了,你总是会让我因一句话而触动心弦。回到生我养我的小镇,来不及多虑就直接去探望那充满着美好、哀伤与忧愁的母校。我期待着还可以在那里与你相见。现实很残酷。那里既没我期待的你,也没有那所被点缀的花花绿绿的母校。母校重建了,建起来的新母校犹如一座宫殿。它占去了那个让我们欢声笑语的大园子,吃下了我们一起被罚跑的操场,享用了我们一次次邂逅的葡萄廊,还有那间一起学习而且被盗过的教室……阳光透过树叶,没有规矩的洒在这篇空空的水泥地上,好似你那张紧张的脸,用来衬托我这僵硬的心情,使我的思绪再一次的触碰到了从前。那一年的春天,没有淅淅沥沥的雨,常挂在天的是那给万物生机的暖阳。记忆力的小学依旧伫立在那条有些萧条的大道旁。我如同片绿叶,陪伴着学校、孤苦伶仃的站在那里。遥望着,等待着你的出现。你迟了,甚至有些离谱。心底的烦躁逼迫着我一定要等到你来问个明白。而,就在那时,我看到你骑着单车如同风一般的向这里奔来,我甚至还可以听到那些微风被你带动的声音。你来到我跟前,匆忙的解释着,手忙脚乱的配合着你的语言。我笑了,头一次的,我见到了这么紧张的你。我未言语,坐上了单车,命令着你前行。我们一起去广场,一起笑,一起玩,一起哭。想着你在篮球场上的那如雄鹰般的展翅;还有在卿卿我我时的扭扭捏捏;还有在挨批评时的那委屈……而那次的郊游却成为我心底最美好的记忆,小心的珍藏,直到……我想,“IMissYOU“才是那句最能让我感动的话吧!给我那一丝温暖的你,最近好么?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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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于你此时此刻,身处都市的我多么想再次投入到你的怀抱中,听你为我谱的曲。18年前,我呱呱坠地,此时的你意气风发,身上那苍绿的衣服呼呼作响,似乎在迎接我的到来,而那呼呼地响声便成了你为我谱写的优雅的曲调。在我呀呀学语之际,听妈妈说,我时常望着你,眼中充满着热爱,所以我知道,我对你的爱是与生俱来的,你知道吗?我这会的第一个音竟然不是爸爸妈妈,而是你所发出的呼呼声,呵呵!是你教我的吧!我就知道。慢慢的,我长大了,已经能跑能跳,而你就是我最大的乐园,玩捉迷藏时,你总能让我隐蔽得极好,还可以在我稍大时,与伙伴们玩探险的游戏,你的身上总是充满着惊喜,有着各种各样的植物或者食物,当果实累累之际,我便可以在你身上找着许多好吃的,如栗子,如小红糖。时光总是会流走,不管我们我么留恋,我上初中了,我已经不能时常与你呆在一起,记得那天,我放学回家,兴奋的向你奔来,却猛然发现爱美的你已变得满目疮痍,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我哭着跑向你,看着你曾引以为傲的绿裳在我眼前被抬走,我去问爸爸,爸爸说:“我们要走了!”“什么!要走了,为什么呀!这里才是我们的家呀!”我哭着问妈妈,妈妈说:“你不懂。”随后走开。后来的后来,我与爸爸妈妈离开了你,后来的后来,我知道了为什么,因为国家要发展因为城市要发展,所以你如同你的姐妹们一样被开发了。这么多年,我从未去看你,我怕你责怪我抛开你,即使我知道你不会,因为你知道,你了解我的无可奈何,哪怕有一丝机会,我又怎会离开你呢?亲爱的你,亲爱的故乡,亲爱的大山,就让我情系于你,在心中聆听你那亲自为我而谱写的歌曲吧!65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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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薯于你年少灯花微凉,心事落寞成伤,人未央,事已罔,墨色中天,独月照我茫,何时天亮?——题记佝偻的身躯,枯黄的面颊,额上清晰遍布着“王”的轮廓那便是我们祖母,妈妈说祖母生前最疼我,而我也只是依稀记得,但我不会忘记的是与祖母挖紫薯,吃紫薯的情景,因为它已深深植根在我的心中。那是学前的往事,每逢中午,傍晚或双休日,祖母总是带我到后院不足几平米的土地上玩耍,挖薯。如往常一样,祖母带我到后院,我兴致大发,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向田埂,别看我小,可有劲了。但祖母拿着锄头,步履蹒跚地走着,我拉着她来到地里,祖母对我说:“小淘气,你知道哪一颗下藏着紫薯吗?”我呆呆地摇头,但仍自信地扯着草苗,不幸地是,我扯出来的不是没成熟就是黄薯,而我却只爱吃紫薯。这下祖母可乐了,她提着锄头往土地里一刨,接着便一抽,一个个大紫薯便滚落在地。我高兴之余便找到篮筐,都装进去提着它跟着祖母伴着斜晖回家去了。到家后我与祖母找来桶,把紫薯一个个滚溜进去,坐在祖母的雕花床上搓洗着,好不乐趣。接着祖母躺在床上,听她说嫦娥于玉兔的故事,听着听着就小憩了一番,最后还是紫薯香味把我们惊醒的呢!我拿着紫薯躺在祖母怀里尽情享受,我们都细细品味着那一片紫,什么时候饱我也模糊了。时光在懒散中滑走,一不留神便翻转了一个季节,祖母在我小学时光就去了远方的极乐世界,我再也找不到熟悉的味道……窗外的上弦月,瘦瘦的,也许是我与它相隔太久,彼此之间已经陌生,它刚露出半张脸,便又躲进薄薄的云层。那夜,我用记忆的碎片还原全部细节,却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只有那张静卧着的雕花床于我达成心灵上的某种默契,无可辩驳地见证着这曾经氤氲的天伦之乐。理不清万千思绪,望不透微澜心湖,放不下无尽牵挂……祖母啊!你是我心中的香格里拉,没有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6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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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于春那声音如此轻微,似是草儿在抖擞,又似是细雨在作怪。消融的雪啊!请告诉我,温暖你的是谁呢?嘘——大地万物在摇摆,原来是温和的春!眼一闭,再睁开,竟过了一年。触碰到的,不再是冷冰冰的冬。心情如万物般复苏了,又开始踏入新的旅程。我搭着父亲的顺风车畅游在田野的小道上。那一块块“田”字形的秧田上竟已播种了庄稼!远远望去,绿油油的,是多么亮丽的色彩!开着窗,享受着迎面而来的风的触感,我不禁闭上了眼睛。这是母亲的感觉,是那么温柔,那么熟悉。到了奶奶家门口,我连忙跑进院子里。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一棵异常挺拔且树上积满了绿叶的树立在院子中央。我凑近一看,那娇嫩的叶片在风中飘扬,成群结队的聚集在一起。正是那份团结,每片绿叶都坚强的生存着,向春天示威:“你看,我还在呢!”弟弟一听到我回来了,迈着不平稳的步伐向我走来,口中还带着那奶气的“几(姐)几(姐)”。不知道是谁给他理的西瓜头,看上去甚是可爱。奶奶院里种着新鲜的蔬菜,春天播种,不久便开了花,成熟了。这种天然的、带有春天的味道,正是我所喜爱的。我与父母住在街上,每个星期都回来看看。回去时,手上便会提着满满的蔬菜,奶奶说,这些菜最鲜、最嫩了!特别是这个时候,又嫩又香,比外面卖的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快回去了,弟弟就哭得跟个泪人似的,但小孩子哭着哭着就累了,一股脑地往奶奶肩上一趴就睡着了。怕是醒来以后也不会哭哭闹闹的。从窗口往外望,奶奶的白发在耀目的光照下显得十分美丽,随着风在空中飘扬。她眼角勾起,脸上的皱纹却也不显得年老。脸上溢满了笑容。原来春天是这么的温暖而美好!春天很短暂,但是温情不难散去。即便各分两地了,亲情的温暖我始终还是久记在心的。6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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