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余生,许你半世安良_3000字
“啪!”
一颗石子打在了良生的后脑勺上,良生揉了揉吃痛的脑袋,转过身,想要找到那个恶作剧的家伙。
没人,鬼影都没有。
“真奇怪!”良生小声嘟囔了一句,“算了,还是赶紧找续神草吧。”良生舔了舔发干的嘴唇,环顾了一下四周,除了风吹树叶带来的沙沙声,周围一如既往的平静。良生甩了甩脑袋,他已经找了好几个小时,可毫无收获。脑袋有些发胀了,可良生顾不得这些,“不管找多久,我都要找到你,续神草,你跑不了。”良生想着,伏下身子,继续拨弄着脚下那片草地。
“啪!”
又是一颗石子,力道似乎更大了,良生疼得跳了起来,“谁?有完没完?”
没人,还是没人。良生有些泄气,一脚踢飞了那颗石子。
“好疼啊!”石子划过一道弧线,砸在了谁的头上。
良生抬起头,怒视着树杆上正用手揉搓脑袋的女孩儿。
“很疼么?比起你那两下,可轻多了!”良生摸了摸脑袋上的两个大包,没好气地说道。
女孩轻笑了两下,似乎没那么疼了,她用双手撑着树杆,两腿悬在空中来回晃悠着。
“喂!你叫什么名字?怎么来到少华山的?”女孩歪着脑袋,饶有兴趣地看着良生。
少华山?对了!阿婆也是这样说的。可良生不想理她,毕竟被戏弄了两次,换谁也不会有好脸色的。
良生卖力地寻找着续神草,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赤脚,脚是悬空的,良生抿了抿嘴唇,咽下一口唾沫,他抬起头,一张狰狞着的青面獠牙的鬼脸就在头顶上方。
“啊!”良生跌坐在了草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切,胆小鬼!”鬼脸消失,女孩清秀的面庞映在瞳孔里。
良生一言不发,挣扎着站了起来。他从女孩儿身边缓缓地走过,埋头又找了起来。
“喂!怎么?你不怕了么?”女孩在良生的身边来回飘浮着。
“阿婆说,妖也分善恶,你虽然戏弄我,却并没有伤害我。”良生顿了顿,挺直身体,望着女孩澄澈的眼眸,说:“所以,没什么好怕的!”
女孩似乎很高兴,在空中转了好几个圈。
“你在找东西,是吧?少华山上一草一木我都知道,我可以帮你。”
“真的?”良生有些怀疑。
“当然,我从不撒谎。”
良生低头沉思了一会儿,他想起临行时阿婆的嘱咐——“孩子,续神草卯时出现,酉时消失,你必须在酉时前下山,否则你就回不来了。”
良生抬头看了看天色,离酉时还有好几个时辰,可自己毫无线索,再这样找下去估计也是徒劳。
“你知道续神草么?”良生试探性地问道。
“当然!”女孩不屑地回答。
“快告诉我,在哪?”良生急切地说。
“哼!”女孩撇了撇嘴角,“我能帮你找到它,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良生皱了皱眉,总感觉和妖怪做交易没那么靠谱。
“喂!你可想好了,我不知道你那阿婆有没有告诉你,续神草会利用周围的光线隐藏自己,像你这么找,一辈子也找不到!”
好吧,只要能得到续神草,无所谓了,良生想。
“你想要什么?”
女孩突然出现在良生的身后,狡黠地笑了笑,说:“很简单,我要你每天抽出时间上山陪我玩。”
良生难以置信地看着女孩儿。
女孩儿低着头,没有理他,情绪似乎很低落,自顾自地说道:“千年了,我一个人活了整整一千年!”
良生陷入了沉默,他不知道说什好,女孩的背影看起来那么的孤独,像海水一样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我答应你。”
“真的么?”女孩凑到良生的面前,目不转睛地盯着良生。
女孩温热的鼻息打在良生的脸上,良生局促不安地往后退了退,“当然,我也从不说谎。可我下山以后没办法通过阿婆再回到这里,阿婆这次为了送我上山已经损耗了很大的精力,我不能让阿婆因为我……”
“这算不上问题。”女孩挥手打断了良生,“这个给你!”
眼前凭空出现了一件圆形玉佩,玉佩的中间雕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黄金巨龙,古怪的是,巨龙张开的大嘴里竟然叼着一朵花。
“这是……”
“你拿着这个就能找到这里,任何时间!”女孩似乎有些不舍,盯着玉佩出了神。
“我叫良生,你呢?”
女孩儿的问题得到了回答,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她静静地蹲在草地上,泪水毫无征兆地汹涌而下。彼时,正值盛夏,可女孩儿泪水滑落的地方竟莫名开出了一朵帝皇菊。
女孩儿素面朝天,深吸了一口气,剧烈波动的情绪似乎平复了不少。
“小妖!”女孩儿对良生说,又或许在对着自己说。
小妖么?我记住了……
那天,良生带着续神草下了山,他遵守约定,每天都会抽出时间上山陪小妖。时间过去了两年,良生发现自己早已不在为了遵守约定去见小妖,他待在少华山的时间越来越长,他越来越渴望早一点见到小妖……
“良生,外面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
“怎么?你不知道么?”
“我不能离开少华山!”
“为什么?”
“对了,你还不知道呢。”小妖楠楠地说道,“我的父亲是龙,龙族里最为尊贵的存在——五爪金龙,我的母亲是妖,帝皇菊。我给你的玉佩是他们的定情信物。龙乃天地宠儿,只能与族人通婚,我的父亲是孽龙,偏偏爱上了我的母亲,这本就是大忌,可他们又生下了我,我出生那天,天怒,降雷罚之。母亲为了保护我,在天雷下魂飞魄散,父亲借机设下界障,蒙蔽了天机。可我本就为天地所不容,我出生的那刻,少华山上所有的花草树木尽皆枯萎,是我,生生夺了它们的生机。即便如此,我依然无法存活,父亲将他全部的精血渡到我的体内,我才活了下来,龙族的生命力极为顽强,可父亲牺牲他自己也只是为我换来了区区两千年而已。”小妖顿了顿,望着夜空下那轮皎洁的圆月,继续说道:“父亲设下的界障我无法通过,也不能通过,若不是你,千年后,我应该会孤独地死去吧!”
小妖说起这些出奇的平静,可平静的背后是夜色般浓烈的悲伤。如水的月光洒在小妖身上,良生没来由的心痛。
“小妖,既然你想看,我把外面的世界带给你!我过两天再来。”
良生站了起来,不顾小妖错愕的眼神,朝山下跑去……
把世界带给我?小妖望着良生渐渐远去的背影,扬起嘴角,温柔地笑了起来。
良生没有食言,两天后,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又来到了少华山,小妖一直在等他。良生的手里拿着几张宣纸,纸上勾勒着彩色的世界——不同于少华山的外面的世界!良生一张一张为小妖讲解着外面的世界,穷尽所有的词汇,直到夜色降临,直到明月依旧……
“小妖,我有礼物送给你,你能闭上眼睛么?”
“嗯!”
良生呼吸急促,他缓缓地凑到小妖脸前,吻了一下。
“小妖,我喜欢你,你呢?”
小妖突然消失在了夜色里,那句期待中没有得到的回应,散落在这盛夏的空气里,满满的都是失落!
良生每隔几天还是会来到少华山,手里的宣纸越拿越多,彩色的世界越描越重……除了自己,少华山一切如常……
良生已有半月没去过少华山了,续神草能为阿娘续命,可阿娘终究还是走了。良生无法原谅自己,阿娘弥留的日子没能守在她的身边,他跪在阿娘的棺前已有好长一段时间了,摆在阿娘案台的那沓宣纸刺得眼睛生疼……
起风了,云层在天空上剧烈地翻滚涌动着,很快,乌云密布,隐隐有雷声传来。
良生起身走到了门外,阿婆站在门前的台阶上,正一脸凝重地盯着天色,看到良生时,叹了口长气。
“阿婆,出什么事了?”
“小子,那龙妖找你来了!”
“龙妖?你是说……小妖。”良生醒悟过来。
“那龙妖要死了!”阿婆摇了摇头,怜悯地说道。
“阿婆!”良生跪在了地上,“求你!救救她!”良生极力克制着,可泪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孩子,天要罚她,救不了!”阿婆说着就要托起良生。
良生死命地攥着阿婆的袖口,泪水早已布满了脸颊,脑袋空空的,可嘴里却不停的说着:求你,求求你了,阿婆!
“罢!有因必有果!救她也行,但你要替她死!”
“只要能救小妖,怎样都行!”这是最后的稻草了,良生无论如何都不想放弃。
阿婆的手里凭空出现了一把短刀,“用这个捅到她的胸口,短刀会吸走她的心头血,记住,一定要想办法让她恨你,只有这样,才能带出她生来的天之诅咒。去吧!”
良生踉跄着跑了出去,很快就遇到了小妖。他从未见小妖如此惊慌过,可小妖见到他的那刻,所有的惊慌都被喜悦代替,小妖飞奔着跑到他的面前,一把搂住了他。
“良生,你好久没来,我还以为你出事了。良生,我快要死了,我想告诉你,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小妖哭着,泪水打湿了良生的前襟。
良生很想抱住小妖,可良生知道,他有多想抱住这个女孩,他就要多么决绝地推开她……
良生一把推开了小妖,顺势把短刀插到了小妖的胸口。良生大笑着,狰狞着,不去理会小妖错愕的面孔。
“蠢妖,我当初上少华山是为了治阿娘的病,可续神草虽能续阿娘的命,却无法根治。阿婆说,只有你的心头血能救阿娘,所以我才会接近你,说喜欢你,你是妖啊,活了一千多年的妖,鬼,才会喜欢上你!”
良生仰着头,手伏在额上,周围狂风大作,可他清楚地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眼泪越流越多,不知怎么就变成了血色,小妖感觉视线越来越模糊,模糊到心痛……
小妖昏死过去,阿婆突然出现在了这里,她拔出那把插在小妖心口上的短刀,刀上无血,阿婆取出一盏玉杯,小妖的心头血从刀尖滴落到了杯子里。
“喝了它,你就是龙妖,天雷下,你会魂飞魄散,转世的机会都没有,你可想好了,孩子!”
良生接过杯子,望着杯子里翻滚着的猩红液体,许久没有说话,眼睛涩涩的,有什么东西拼命地想要往外钻,是眼泪么?良生想。
“阿婆,我取了小妖的心头血,她还能活多久?”
“五十年!”
五十年么?够了!我为你亲手绘下了少华山外的百里世界,剩下的,你可以自己看了。
良生仰头喝尽了杯里的鲜血,小妖的恨意在体内暴虐地翻滚着,好疼!
“阿婆,帮我把这个交给小妖。”
良生迈步走向少华山,雷声越来越大……
小妖:
我还活着,那个白发苍苍拄着龙头拐杖的老婆婆将纸条放在了木桌上,那孩子留给你的,她说。那孩子?一定是良生了!我不能不去看它,我本来应该死去的,可良生撒了谎,那个从不说谎的良生撒了谎——
“小妖……我用余生,许你半世安良!”
很久没有哭过了,和良生一起走过的那些日子,我从未哭过。现在,失去良生的第一天,泪水顺着脸颊无声地滑落……
良生,阿婆说,我可以走了,五十年,我想去哪里都没有问题,可我留在了这里。良生,你不知道,从我爱上你的那刻,我想看的风景,就只有你!我情愿守着你为我走过的这百里土地,良生,没有你的痕迹,再美的风景,也只会伤人!
良生,你走以后,那些孤独的日子,再没有人,会温暖我的悲伤!
良生……
初二:夏晨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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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王遇到穿越美女(一)_700字
啪,啪,夜晚四周一片寂静,只听得见手指击打键盘的声音,坐在电脑前的我,感到眼前一黑“妈的,游戏还没玩完,怎么就晕了!”
“啊!冻死了谁TMD把空调给我关 了”我有气无力的喊了一声
没人回答
我使劲的睁开双眼”这是哪啊?“四周光秃秃的树木,而我正躺在雪地上(终于知道为什么被冻醒了)难道——我梦游了?不是吧!我要怎么回去呀!呜呜呜~腿都冻麻了”我刚想伸出手紧紧衣服,可一看衣服“神啊!这不是我的衣服,我不会在来之前还去偷了件衣服穿吧!”
等等,这衣服水袖长裙分明是古代女子穿的衣服,难不成——我终于穿越了!老天你玩我呢吧!我成天想着穿越,看完电视剧“宫”后就跑到故宫找晴川跳的那口井,好不容易找到了,跳下去却扭到了脚。整整被困了一天一夜才被路过的游客发现。之后又看到了“步步惊心”就想学女主被电击后穿越,把手指伸进了插座里,结果没穿到古代,却到了医院,害得我半个月不敢喝水,然后又看了各种穿越小说,试了各种穿法,没一次成功!
你却随随便便的在我熬夜玩完游戏后就穿了,我还没有思想准备呀!再说了你好不容易让我穿一次,还不穿个好的,你看人家不是穿到皇宫做个妃子、公主的,就是穿到集市,做个小姐,再不济也是个丫鬟呀!之后就开始无尽的宫斗和经商赚钱。我呢!穿到这鸟不拉屎,冰天雪地的地,宫斗、经商个毛线!至少也赐个美男给我呀!
啊!好冷啊!没有美男,也至少给件衣服呀!冻死了!我的穿越之旅,不会还没开始,就这样结束了吧!
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的传来……
初二:赵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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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兵临城下,许你半世繁华春意未尽,微凉的晚风在空中轻轻摇曳着点点星芒间藏匿着的夙愿。从音乐播放器中流淌出那首你最爱的钢琴曲,温暖着无数爱情中的童话;在耳边起伏跳跃着我所有的伤痛。因为想念,我再一次在深夜失眠;安静的伏在窗前。用触碰过爱情的心跳,慢慢的为自己燃起香烟。拿起一碟浅墨,在纯白的宣纸上雕刻着关于爱情的回忆。只怕时间的仓促消逝,凌乱了字句间华丽的故事;用着最无可奈何的身影,躲避着寂寞的无限侵袭。爱情犹如镜中月,水中花;又怎会去惧怕刹那间的芳华。跟着心跳的轨迹径直前行。有些爱情是用来相遇,有的感情是用来遗忘的。停滞不前,只会使双方空留余恨。他日放歌寻她处,悄然回首,她却已是为笼囚花。待我兵临城下,许你半世繁华。待她十里红妆,何来梦中牵挂?毕竟很多的感情,在大多数时就是一场看似很近却很遥远的梦境。梦醒了,爱情散了;我们也都该离开了。彼岸无花,弱水三千空繁华。百世轮回,谁为我执笔研墨,化胭脂,挂红灯?带我青丝绾正,独倚楼台,看尽相思。三世轮回与你相见,承载了一场初春最美丽的故事。在那个时刻,时间好像突然安静的定格在那里。在人海潮涌的都市,遇到了自己想要遇见的人;牵起想要牵起的左手,不问曲终人聚散。在那一刻,就这般铭记着爱情的美好;不喜相聚,不诉离殇。爱如昙花一现,何惧刹那芳华。在人海拥挤的城市,爱情是内心的一种无法停止的悸动,是对于灵魂最深处的一份寄托。彼此互相恩爱,即使没有走到最后,亦无怨无悔。曾经流传在校园内的那句: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十年之约的爱情是最唯美的。而我们,一直都在坚信真正的爱情经得住时间和距离的考验。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身边很多的爱人被无情拆散,很多人到了最后挽起的是不爱的那个人的手在圣洁的教堂上说着我愿意;又有多少爱情,可以经得住七年之痒?在这个浮华急躁的都市,爱情越来越像快餐一样,越来越没人珍惜;也无法去珍惜。依旧记得席慕蓉的诗集《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了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很多人都在说,爱情靠的是缘分。爱一个人与不爱一个人看的是感觉,是无法进行抉择的。任何的刻意努力去追求那份不可能的爱情,都是徒劳无力的。可是,在茫茫人海的城市;又有多少人不停的排着队伍,手中坚定的拿着自己认为是真爱的筹码。向左向右的不停寻找,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爱情需要几个弯才会到达?可是他们却是一直在坚持。而我也一样,看不清你和幸福的关系,想要到达地方还在远处不停的旋;要和你在一起的梦想始终安静的站在我的身旁抚慰着没有你的悲伤。我不愿我爱的你被时间带走,或许在未来某一天我们一起相遇在最熟悉的路口,也许那时的我们再也不能牵手。请你原谅我,原谅我没爱你到最后,没有勇气再去陪你往下走。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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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兵临城下,许你半世繁华作文春意未尽,微凉的晚风在空中轻轻摇曳着点点星芒间藏匿着的夙愿。从音乐播放器中流淌出那首你最爱的钢琴曲,温暖着无数爱情中的童话;在耳边起伏跳跃着我所有的伤痛。因为想念,我再一次在深夜失眠;安静的伏在窗前。用触碰过爱情的心跳,慢慢的为自己燃起香烟。拿起一碟浅墨,在纯白的宣纸上雕刻着关于爱情的回忆。只怕时间的仓促消逝,凌乱了字句间华丽的故事;用着最无可奈何的身影,躲避着寂寞的无限侵袭。爱情犹如镜中月,水中花;又怎会去惧怕刹那间的芳华。跟着心跳的轨迹径直前行。有些爱情是用来相遇,有的感情是用来遗忘的。停滞不前,只会使双方空留余恨。他日放歌寻她处,悄然回首,她却已是为笼囚花。待我兵临城下,许你半世繁华。待她十里红妆,何来梦中牵挂?毕竟很多的感情,在大多数时就是一场看似很近却很遥远的梦境。梦醒了,爱情散了;我们也都该离开了。彼岸无花,弱水三千空繁华。百世轮回,谁为我执笔研墨,化胭脂,挂红灯?带我青丝绾正,独倚楼台,看尽相思。三世轮回与你相见,承载了一场初春最美丽的故事。在那个时刻,时间好像突然安静的定格在那里。在人海潮涌的都市,遇到了自己想要遇见的人;牵起想要牵起的左手,不问曲终人聚散。在那一刻,就这般铭记着爱情的美好;不喜相聚,不诉离殇。爱如昙花一现,何惧刹那芳华。在人海拥挤的城市,爱情是内心的一种无法停止的悸动,是对于灵魂最深处的一份寄托。彼此互相恩爱,即使没有走到最后,亦无怨无悔。曾经流传在校园内的那句: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十年之约的爱情是最唯美的。而我们,一直都在坚信真正的爱情经得住时间和距离的考验。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身边很多的爱人被无情拆散,很多人到了最后挽起的是不爱的那个人的手在圣洁的教堂上说着我愿意;又有多少爱情,可以经得住七年之痒?在这个浮华急躁的都市,爱情越来越像快餐一样,越来越没人珍惜;也无法去珍惜。依旧记得席慕蓉的诗集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了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很多人都在说,爱情靠的是缘分。爱一个人与不爱一个人看的是感觉,是无法进行抉择的。任何的刻意努力去追求那份不可能的爱情,都是徒劳无力的。可是,在茫茫人海的城市;又有多少人不停的排着队伍,手中坚定的拿着自己认为是真爱的筹码。向左向右的不停寻找,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爱情需要几个弯才会到达?可是他们却是一直在坚持。而我也一样,看不清你和幸福的关系,想要到达地方还在远处不停的旋;要和你在一起的梦想始终安静的站在我的身旁抚慰着没有你的悲伤。我不愿我爱的你被时间带走,或许在未来某一天我们一起相遇在最熟悉的路口,也许那时的我们再也不能牵手。请你原谅我,原谅我没爱你到最后,没有勇气再去陪你往下走。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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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我要许个愿_3000字他听说几天后会有流星雨,很惊讶,那种表情蓝莓从来没见过,当初他考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也没有这么惊讶过,蓝莓把他当弟弟来看的,他也把蓝莓当做姐姐来看的。无非就是在他值日时帮他打扫教室,在他比赛篮球的时候适时的递上一瓶矿泉水,在他考试结束后悄悄的许愿让他考个好成绩,在他放学回家却漏了作业本时去送给他……蓝莓和他,就像是姐弟一样,他很信任蓝莓,蓝莓很惊喜,至少,他把他当做姐姐来看的,不是吗?“蓝莓,流星雨那天和我去许愿怎么样?”他扔给蓝莓一瓶可乐。接住,扭开,淡定的喝了一口:“我说小弟啊,你怎么又忘了?我要的是蓝莓草莓杨梅味奶茶,你怎么每次都偷懒不去对面的奶茶店?可乐对身体不好的。”“哦,我记住啦,去不去啊?”“流星要是真能实现愿望,我就不学知识了,直接说要数不清的钱,我不就富有了吗?不去,我还要和杨子去选宠物。”蓝莓猛地喝了一大口可乐,坐在桌子上,还好教室里只有几个人罢了。“好姐姐~你不会抛下我的是吧?”可怜巴巴的眼神。蓝莓不屑的“切”了一声:“少来!上次你让我陪你去新华书店,用的就是这招,买了好几本书,结果还要我付钱!那几本书有什么用啊?你不都有吗……”他收起可怜巴巴的模样:“老姐啊,我一个全市第一你让我求着你,这怎么可以呢?你知道的,小弟我很乖的嘛,你要是和我去,我保证送你一只小狗,毛茸茸的,很可爱,叫草莓。”(ps:这只狗的名字和我家的一样,表吐槽!蓝莓这个名字也是取决于我的一个宠物。。。)“呃...好吧。不过...你这狗的名字太变态了吧?草莓?这是侮辱我的人格!”“好了好了,改一改不就ok了?”流星雨到来的那一天——蓝莓静静的和他坐在城市边的烟雨山上:你到底要许什么愿啊!?“嘘...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咳咳...杨子买的那本杂志《星恋》看过了没有?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那是生日愿望,流星愿望是要大声说出来才会灵的!”他微微有点窘迫:“我的愿望是,我爸妈可以不用离婚……”原本闪耀在他身上的光似乎突然消失了。蓝莓的心微微抽搐了一下:“小弟,对不起”“没事没事!你想许什么愿望啊?”突然间,蓝莓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小弟,我的愿望是,让你的愿望成真吧!“没等他回答,流星来了……那天,他的确许了这个愿望,蓝莓在心中默默的说:“流星,无论你是不是真的能够灵验,但是,拜托你,让他的梦成真吧……”初二:陈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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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华余生,我将好好爱你浮华余生,我将好好爱你树叶飘零,我静静的坐在树下聆听你讲小时侯的事;习风簌簌,你腆着充满岁月沧桑的脸笑着。我问你,你后悔吗?你却说一点都不,因为你觉得我是你生命的延续。那时的你风华正茂,也许你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尽一点责任。可是你没有,你用你的一生成就了我。我并不知道爱的表达方程式,但我将用我的方法爱你,去弥补你的一生。上学时,你用积攒的一点钱为我补习,为的是让我成功,让我去完成你未实现的理想。你不顾吃穿好坏,从不品头论足,所以我要用我的一生去爱你,相信我。我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你用你的人格教化了我的人格;是因为你用你的善良教会我如何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你的心灵能装下我所有的任性和顽皮,但你却从不容忍,因为你觉得爱一个人就要除去他身上的坏毛病,让他升华。在古老的中国,有许多这样的母亲。胡适的母亲用自己的一生去教育儿子,所以他在[我的母亲]一文中高度赞美了他的母亲。在这凡尘俗世中,我是飘渺一角。尽管我给予不了你大富大贵,可我一定可以给予你最美好的生活。岁月沧桑,皱纹早已爬上你的额头,留下印迹。正如那个美丽的故事一般,画家寻遍世界各处却找不到最美的画面,直到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时,他才发现了那个美的最好诠释一因着急给儿子开门而忘却穿鞋的情景。我相信这个母亲是美丽的、是伟大的。星月当空,我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如果说人的一生向金字塔一般,那么母亲便是铺垫你走向最顶峰的阶梯。成功是自己的,可功成身退的却是你的铺垫者。我熟悉全世界母亲的共性,却对自己母亲知之甚少,直到那一天。进入高中压力自然而然增大,下午回家看见母亲,似乎从来不认识她。她佝偻着身体,耳旁的秀发垂直向下,正在此时,仿佛一切一切的所经历的苦难都显现了出来,什么压力都纵然消失了,我无法言语,只有暗暗的祈祷她和自己。岁月蹉跎,度年入日,心似箭一般回想到以前的所有,自己仿佛在一夜之间长大,我清楚母亲是平凡的,自己也是平凡的,但是即使是平凡的人也有不平凡的举动。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母亲便是自己学习的最近的模范,也是对自己言传身教的人之一。也许你的一份礼品对于母亲来说是莫大的爱,可它在你心中就如同礼品的自身价值一般,是小小的。母亲用自己的一生去教育我,我自当也用自己的一生去回报这无私奉献的巨人,用爱、用一切。飞逝云烟之中,我做的将远不止这些。爱你,在浮华一生之中!甘肃平凉庄浪县水洛中学初二:王俪璇9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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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蒙特利尔_3000字【二】 来到蒙特利尔后大约一个月,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 听到她的声音时我很意外,她第一句就是问我:“最近好吗?” 窗外刮起了小风,夹带着树叶,刮到窗户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好。”我说。 “还赌博吗?” 我心一狠,说道:“不了。” “那就好。”妈妈轻声叹了口气,又说:“初夏,你一定要好好学习。” 这下,我彻底呆住了。 也许这句话对其他学生来说再正常不过,但我却是第一次听到。 从小我就一直以为父母希望我是一个会赚钱的人,能够早早的独立,早早的赚钱,早早的能接管父母的生意。曾经父母的生意做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可这次,他们的生意还没做到蒙特利尔,却把我先送到了蒙特利尔。 也许我沉默了太久,妈妈又说:“初夏,你听了没有?爸爸妈妈都希望你能好好学习,考上当地的大学,能有个安安稳稳的工作。蒙特利尔多好啊,你要是喜欢的话就在那定居吧。但只有好好学习你才能留在那里,知道了吗?” 我刚想问妈妈“你们难道不是想让我接受你们的生意”时,曾经的一幕幕突然像卡带太久了的电影,突然间有了声音,有了影像。 初一那年,父母把我送到了市重点,临走前,他们笑着对我挥手告别,刚想开口,我却自认为理解了他们的意思,抢在他们前面说:“我会早点学成回来接手你们的生意的。”突然想起了那时僵在他们脸上的笑容。 高一那年,我没考上理想的高中,父母的生意做到了重庆,把我也带到了重庆。从北京到重庆的路上,他们对我满是内疚,不断地对我说:“都是爸妈不好,你要是觉得重庆不好随时跟爸妈说,我们带你回北京。”我却毫不在意地说:“重庆有很多商机啊。”此时却突然想起那时他们满眼的茫然。 我强忍着哽咽,对电话那边说:“我会的。” 我又翻出了赌来的钱,这间屋子里只有钱摆的是最整齐的,认认真真地数了一遍,认认真真地记住了数目,又认认真真地告诉自己说:“我赌博得来的钱,只能有这么多了。” 还记得同是来自中国的嘉凌来我的房间看到杂乱的屋子时候抱怨的一句:“你说你除了赌博还会做什么!” 想到他的话,我“扑哧”一声笑出了声,正躺在床上对着镜子画着妆的当地女生艾莉森听到了,问我道:“你在笑什么?难道是恋爱了?” 艾莉森是传统的西方女孩,热情奔放,心直口快又不失理智,爱打扮,谈过几个男朋友,也总是喜欢好心地告诉我哪个班来了个很帅的男生。她总在我周五写作业的时候撇着嘴跟我说:“为什么要周五写作业呢?”然后她会潇洒地回家,直到周日晚上才回来,然后在周日的最后几个小时把作业写完。她是本地人,很少在宿舍住,在宿舍的时间大部分就是睡个午觉,或者把宿舍当成更衣室,在里面化妆换衣服准备舞会。 我看着她,笑笑说:“没有,只是觉得我的地方太乱了,该收拾了。” “是该收拾了。”说着她跳下床,收好化妆品,对我说:“我这就走,你好好收拾。” 说着她就背起包走了出去,留我一个人看着杂乱的屋子不知无从下手。 这时我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和我一样从中国来留学的嘉凌,便拨通了他的电话。他听到要帮我收拾屋子,爽快地答应了我,顺带着说:“要是我住在你那个乱七八糟的地方早就疯了。” 嘉凌来得很快,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该怎么收拾,他就拿起东西开始归位了,麻利地让我无法插手,他边归位还边告诉我说:“你的课本都放在了右边的第一个抽屉里,课外书都在柜子的第三层,打印纸都放在了第二层抽屉里,还有笔记本,都在床头柜的第一层抽屉里。对了,这些照片……” 看到他拿起了我最宝贵的照片,忙对他说:“别动,这个给我好了。” 他抬起头,手里拿着我拍的照片,问我:“你准备放哪里?” 我想都没想,就说:“枕头底下。” 他大笑了起来,问我说:“你是不是不知道放在哪里的东西,都放在枕头底下啊?” “当然不是。”我对他说:“只有我最珍贵的东西才会放到枕头底下。” 他低下头,仔细地翻看着照片,又抬起头,认真地对我说:“这么好的照片,为什么不弄些相框挂起来呢?” 我从初中就开始喜爱摄影了,我的单反相机是我攒了很多年的五千多块钱自己买的。摄影很花钱,为了摄影,我也很努力地赚钱,而我赚钱的方式,只有赌。 我是从父母那里学会的赌。小时候在家里每天都能看见父母和一桌人坐着赌博,开始我只是看着,之后,父母有时候出去,就会让我去应付。他们告诉我赌是有原则的,那就是不能输太多,也不能赢太多。不知不觉,我爱上了赌博的刺激,赌博也就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有段时间,我因为赌博忘记了摄影,也就在那时,父母把我送到了蒙特利尔。 我不爱出门,但是在学校里却总能欣赏到让我心动的景色,拿出我很久没有用过的相机,把景色用心记录了下来,这才发现,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这些简单的照片的。 自从和妈妈打完电话,我便决定,我该循着妈妈给我的理想走下去。 放学后,我不再和蒙特利尔当地一群喜欢赌博的男生在一起赌了,而是沿着树林慢慢走回宿舍,顺带拍上几张照片。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突然觉得有凉凉的东西掉在脸上。仰头一看,竟是飘洒的漫天雪花。 雪花缓缓飘落,落在了脸上,落在了枯树枝上,落在了远处的屋顶和我宿舍的窗户上。圣诞节快到了,艾莉森在窗户上挂起了雪花的装饰,淡淡的亮光从宿舍圣诞树的彩灯上透过窗户和雪花的折射映到眼里,绚烂多彩。我边向宿舍走近,边举起相机准备拍下来。 我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脚下一滑,我感觉失去了重心,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我下意识的举高相机,却因为相机的重量让我沿着地上的冰滑了出去。 当我确定了相机完好无损后,觉得身子一阵疼痛,接着就传来一阵凉意。 我转头一看,发现镜头盖竟沿着小坡滑了好远。我刚想站起身来捡,却发现我稍稍一动便会疼痛难耐。 我往四周望望,想看看附近有没有人,能帮我走回宿舍。可是放学后,学生们一般都会参加学校的活动,很晚才回宿舍,此时宿舍这边人迹罕至。 离宿舍不远了,我抱着艾莉森会在宿舍里换衣服准备参加舞会的希望,拨通了她的电话,但直到电话自动挂断也没人接。 我望了望宿舍楼,已经没有几步路了,我便强忍着痛试着爬起来,可每次总是刚一动就被疼痛弄得没了希望。 “初夏?” 嘉凌突然出现在我背后,像是风刮来的一样。 我回过头对他笑,他却黑着脸说我:“你怎么那么笨,平地走路都会摔跤。” “这地上不是有冰吗,我没看到。”我给辩解道,还没等说话,我就抢先问他:“你怎么会在这?” 他低下头,边扶着我的胳膊把我往上提,边说:“上次看到你那么好的照片散放着觉得挺可惜的,就给你买了几个相框,都是能粘在墙上的,把照片挂起来欣赏多方便。本来想课间或者放学给你的,结果你跑得太快没追上。” 他的话说完了,我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的确看见他手里提了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相框。 我突然那时我也是如此爱摄影的时候,妈妈总会给我买相框,她会先看看我的照片,然后每次买回来的相框都能和我的相片相映成趣。 腿依旧很疼,我低着头认真地走,生怕一不小心再摔倒。他也认真地扶着我,目光却总在我脸上徘徊,又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变了。” 回到宿舍,他拿出几个相框,又从我枕头底下翻出一摞照片,找出那张我在学校枫树林里拍的照片。照片里满是红叶,他便拿出了一个树干颜色的透明相框装了进去,挂在我床对面的墙上,想着每天早上睁眼就能看到它,便是一道风景了。 晚上艾莉森回来,先是看见了挂在墙上的照片,惊叫道:“Summer,这是你照的?天哪!简直太漂亮了。” 看着艾莉森浓妆背后的脸已经透出了疲倦,卷发也有些凌乱了,却仍一脸充沛的笑意看着我,便对她说:“多谢夸奖。你今天真好看,不过太晚了,你早点睡吧。” 也许她发觉了我今天一直呆在床上没动,就问我:“你怎么一直没动?” 我告诉她说:“今天摔倒了,一动就疼。” 她听了我的话,惊叫着跑过来掀开我的被子,看看我的腿,又摁又捏,疼的我一阵乱叫。她还不断地问我疼不疼,我只得一直点头。 她站起来,对我说道:“应该没有骨折,不过肯定有扭伤,怎么不用绷带?” 我对她说:“我没有绷带啊。” 她听了就打开衣柜,把头伸进去翻了好一阵,嘴里还念叨着:“我有绷带。”不一会儿,她就笑着举起了一卷淡粉色绷带,对我说:“我爸是医生,他总让我备着些应急用品。你看,它多可爱。”说着就走到我床前,在我脚踝上一圈一圈地缠了起来,我看着她还未洗净的妆容认真地帮我缠绷带,突然觉得鼻子一酸。 因为受伤,有了这个理由我请了很多天假,每天在宿舍里除了睡觉就是看电影。最近又是最冷的时候,我也不愿出门,有时甚至会一天不离床。 圣诞快到了,艾莉森也很少回宿舍,偶尔回来只是看看我的伤势如何,顺带在那棵送我的圣诞树上补些装饰,然后说“每年圣诞事最多了”然后就风风火火地穿上修身大衣跑出去。 我受伤的这段时间,嘉凌成了我的常客。因为圣诞会有长假,马上就会考试,他便把每天的笔记借给我抄。嘉凌用左手写字,而且写得龙飞凤舞的,我就经常对他说他的字跟我用左手写的一样。 这几天,他的字还是很潦草,但是却显得格外用心。他说怕我看不懂,就在几个长单词下面写着中文标注,还总是提醒我别忘记记单词。 有时,他也会给我带来些圣诞树上的挂饰,对我说:“快过圣诞了,外面可好看了,等你伤好了咱们一起去外面玩。” 我对他点头,想起来蒙特利尔前就总是听说这里有多么美的风景,多么独特的哥特式建筑,多么宏伟的教堂。可来了之后,却发现这里总是空空的,就连学校也总是走不到边,学校里总有好看的景色,便也不再那么想去外面了。 在国内时一直觉得圣诞是个美丽的节日。想想如果圣诞前夜漫天飘雪,城市到处亮着五颜六色的灯和雪花相映成趣,高楼大厦被温暖的灯光点缀,还有圣诞老人在路上和陌生人说着圣诞快乐,礼物都被红色和绿色的纸包裹着,圣诞树下是满满的祝福……这将会是个多么浪漫的事啊。 圣诞节越来越近,我们也快期末考试了。因为伤好了许多,便在一个阳光清亮的早上上学去了。 一进教室,班里同学竟又是一阵欢呼,许多人跑过来问我伤情,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即使来到蒙特利尔已经很久了,我还是不能完全适应这里同学的异常热情,目光无意间扫向了嘉凌,看见他正从书包里往外拿课本,还冲我淡淡的笑着。这个笑容极浅极淡,却给了我难以名状的亲切感。 我发现我的确是变了,不过这改变确实是我刻意的。我开始认真记笔记,认真听课,出乎所有人意料地主动回答老师提的问题。每次不管我回答的怎么样,老师都会带头鼓掌,然后全班就跟着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种时候,我也不会尴尬,只是在坐下后会不自觉地笑好一阵,心想着如果期末考试考了个好成绩,爸爸妈妈会多么开心啊。 圣诞放假时,校园里格外冷清。大部分学生都回家了,空旷的校园几乎没有人打理。唯一的圣诞的印记就是我宿舍里的那棵圣诞树,上面的彩灯总会发着淡淡的光。 一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就接到了嘉凌的电话。他说:“今天天气很不错,要不要出去玩?” 我眼睛还没睁开,就能在朦胧中感到冬日里温暖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窗帘照进来,能想象到窗外定是晴空万里。想到这,我一下子来了兴趣,对嘉凌说:“好啊,你等会我。” 今天是平安夜了。挂了电话,我就开始准备各种摄影用具,我带了三个镜头,就连沉重的三脚架也被我装进了包里。 走下楼时,嘉凌已经在等我了,一见我,就笑了起来,说道:“你说你跟个美女住在一起,怎么就不能跟人家学着点,天天还这么邋遢。” 我这才想起刚刚只顾准备相机无暇顾及我的着装,低头看看刚刚随便穿上的衣服,竟是一件很久没洗的羽绒服,上面还有牙膏的痕迹,一下子竟不好意思起来。 嘉凌又笑笑我,说:“你应该有好衣服吧,赶快去换一件吧。” 我转身上楼,打开衣柜却无从下手。我突然想到艾莉森对我说过:“你什么时候想打扮了就用我的东西吧。我的衣服和化妆品你随便用。”我打开她的柜子,里面满满的都是衣服,我随便找了一件,又穿上了她最喜欢的那件修身大衣,下了楼。 嘉凌一见到我,竟是满脸惊讶地说:“天哪初夏,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孩子。” 我在心里笑他和西方人越来越像,嘴上却也和他打趣道:“我就喜欢你没见识的。” 虽然在蒙特利尔已经很久了,却从未仔细欣赏过这座城市的美景。走在街道上,望着四周的灰顶建筑上还落着未融化的白雪,感觉到蒙特利尔比我想象中的要美丽得多。 这里的建筑还保留着古典气息,也经常能看到现代化的高楼穿梭其间,极目远眺,还能看见一片湖水,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着金光。 每每遇到好景色,我便会拿起相机拍下来,嘉凌会不厌其烦地帮我拿遮光板。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一路举着相机,随走随拍。 远处是一间很大的教堂,门口熙熙攘攘。我举起相机想要拍下这景象,突然发下镜头上有了水珠,再抬头一看,清凉的雪花竟飘到了我的脸上。 虽然在蒙特利尔已见惯了雪,可是平安夜的雪让我异常激动起来,叫着嘉凌说:“快看!下雪了!平安夜下雪了!” 他在我身后不紧不慢,对我温暖地笑着。他走到我身前,小声问道:“开心吗?” 我对他点点头,然后想转身向教堂跑去,嘉凌却一把拉住我,用漫不经心的口气对我说道:“咱们都是从异国他乡来,不如互相做个伴吧,我也很喜欢你,咱们……”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尽力让自己用眼神制止他继续往下说。他还拉着我,目光直视着我的脸,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也许一个月前的我,遇见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接受。但是这一个月,我们都能觉出,我的确变了。 嘉凌对我来说像梦一样,但是这梦太真实了,而且仍会持续很久。从不认识我时就在我赌博输钱没钱时毫不犹豫地帮我出了50加元,从我不自觉地记住他随口说的喜欢吃杏仁饼又特地让父母从澳门寄给我,从他埋怨我屋子乱又认真地帮我收拾,便觉得也许他对我,对这段蒙特利尔的生活来说早已成了必需品。嘉凌的聪明,认真学习的基础,一定能让他轻松地留在蒙特利尔这个梦一般的地方,而我,从初中起就没再好好学习过,对我来说,留住这个梦很难。 我的这些想法,都告诉了他。他却没有像我想象的一样沮丧,而是低头沉思起来。 他沉思的时候是最吸引人的。 雪越下越大,地上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了,教堂上也落了一层白雪,美不胜收。 他抬起头,笑着对我说道:“我居然也有迷茫的时候。” 我们都没有迷茫,而是这异国的生活太过美好,美好到不真实,让我们在这不真实中有了丝丝惧怕。 我们都要向前。 开学后,学校一如既往地热闹了起来。 那次和嘉凌出去以后,我又洗出了许多很喜欢的照片,放在相框里挂在了墙上,每次一看到相片,心情都会异常舒畅。 生活还在继续,一不小心,又过了一年。 早安,蒙特利尔。 每天早上一觉醒来,看见挂在墙上照片,感受到透过窗帘照进来的阳光,觉得这一切异常亲切,异常熟悉,一时间竟突然忘了,我身在遥远的蒙特利尔。高二:高子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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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好,安好_3000字(1)你不是我妈!王安好从小就寄宿在舅舅家,据说是因为父母离异,母亲叶云看见安好会很闹心。索性安好从来都没有在意过这件事。无论同学们怎么嘲笑“王安好是个没妈的孩子!”“王安好她爸爸不要她,妈妈也不想养她咯!”安好都是回以一个白眼,从不追究,直到同学们感到无趣,不再讨论。时光匆匆,转眼就过去了十三年。在安好十四岁这一年,叶云却突然想起来要把安好接回身边。对此,安好不做任何表示。她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想。因为对她来说,有没有母亲,都是一样的。安好的妈妈是一名初中教师,安好也就理所当然地转进了母亲所教的那个班级。安好突然多了个妈妈,叶云突然多了个女儿,两者都抱有不小的尴尬。“今天是你转学的第一天,要和同学好好相处。”这原本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一句最普通的叮嘱,叶云却偏偏将这句话说得异常别扭,安好点点头,答:“知道了。”之后,两人相对无言……“好了,我去上班了,你也去上学吧!”叶云摸了摸鼻子,转身钻入车内,扬长而去,留下安好在原地目瞪口呆。安好并没有指望过她的母亲能够向她尽完从未尽过的义务,但起码……也不要这么……安好心里已经想不到词语来形容了。幸好昨日才去过新学校熟悉地形,这才没有忘记去学校的路。安好抱着万分不好的心情上学去了。那个正坐在车里的人,真的会是我安好的母亲吗?安好望着远方那地平线,忍不住地想到……等安好走到学校时,她早就迟到了。她左顾右盼,终于找到了那个“初一(7)班”。安好不经思索,一脚踏入了这个班级,顿时引起了全班轻微的嘈杂。“同学,你迟到了。”讲台上的母亲盯着安好。明明是母亲,却偏要装得不认识我一样!安好闷闷地想着。“同学,你迟到了!”见安好不回应,叶云又重复了一遍。“妈,我……”安好急着想要辩解——分明就是你把我扔下走人的!现在你倒还怪起我来了?“什么“妈”?”叶云装作没有听清,用犀利的眼神警告安好。安好委屈地咬了咬唇,轻声答到:“没、没什么,老师,就是……就是我口误了。”好吧!你不是我妈!行了吧?在你眼里我不是女儿,在我眼里你还不是母亲呢!安好只敢在心底咆哮。教室内“哄”的一声炸开了。在他们看来,安好实在是太呆太可爱了!当然,所有的人都以为安好是真的口误了,没有人将她的“妈”字放在心上……是夜:“安好!吃晚饭了!”叶云的声音依旧带着些别扭,自楼下传来。安好拿被子蒙住了头,一言不发。“安好!安好!”那声音仍不依不挠地闯进安好的耳膜,安好终于妥协了。她决定,再怎么样也不能和自己的胃过不去。她放下被子,穿上拖鞋,下楼。一顿晚饭,二人皆是无话……安好终于打破了沉寂,她抬起头,问:“你突然接我回来,是为什么?”正盯着安好出神的叶云愣了愣,才认真地答道:“因为我是你妈啊!”安好受不住叶云这种煽情的语气。她撇撇嘴,说:“别说笑了!我一定不是你女儿吧!”如果是的话,那为什么还要让我受委屈?“不!你是我的女儿,即使我已经和你的爸爸离了婚,但法律把你判给了我。”母亲一板一眼地说,神情万分认真。“我说的是血缘。”安好难得耐心地说。母亲思索良久,终于答道:“血缘是绝对不会错的,不信的话,明天我们就去做DNA亲子鉴定啊!”安好没有如愿将母亲激怒,猛地放下筷子,吼道:“你怎么可能是我妈!”你根本就没有作为一个母亲的自觉性!母亲?哼!你还好意思说?难道我有那么差吗?弄得你都不敢在你学生面前承认我是你的女儿!当她得知叶云要接她到身边时,她的镇定都是假的!当同学嘲笑她没有父母时,她的不在意也都是假的!可是母亲!你能让我别失望吗?安好以前经常梦见母亲,但梦中的母亲模模糊糊,看不清脸。现在母亲就坐在她的面前,她却更怀念梦中的母亲,还有那种在梦中享受被爱的可悲的幻觉!(2)批评第二天,安好才有些平静下来。也许……母亲是因为从来没有疼爱过子女,所以才不懂怎样去疼爱我吧?安好在心底为母亲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即使她知道,母性是天生的,跟“熟能生巧”是无丝毫关系的。安好一大早就起了床,洗了脸,漱了口,吸取昨日的教训,早早的上学去了。叶云站在门口,看着安好远去的背影,点点头……安好到了教室,发现班里大半的同学都到了,全围在教室的一个小角落里。爱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安好不由自主地凑过去。人群中,尹夕儿在不住地哭泣,好几个人在尹夕儿身旁安慰她。安好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安好开口问:“怎么了?”不知是人群中谁回答的:“尹夕儿补买校服的钱不见了,尹夕儿正伤心着呢!若是尹夕儿的父母知道了,尹夕儿又免不了一顿臭骂。尹夕儿的爸爸妈妈才不会相信钱是不见了,他们只会觉得是尹夕儿自己把钱用了。”安好叹了口气,心道:尹夕儿的父母真是的,居然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相信。若是自己的孩子都不信了,那他们还能信谁呢?安好想说话,又觉得自己插不上什么嘴,只好作罢,坐回座位。“咦?我的桌肚里怎么会有50块钱?”安好低头找早读的课本,却摸出了50块钱!尹夕儿止住了哭泣,将目光放在安好身上,说:“我就是不见了50块钱!”众人眼里闪过一丝怀疑,直勾勾地盯着安好。“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安好手忙脚乱地站了起来,辩驳到。“我们也没说是你呀!倒是你自己……”一名女生打量着安好,这句话使安好如遭晴天霹雳!众人怀疑的神色更加明显了。安好咬咬唇,说:“如果真的是我,我还拿出来干什么?找死?”“谁知道你是不是突然良心发现,觉得尹夕儿太可怜了,想找个借口把钱还回去呢?”那名女生紧紧相逼。另一名女生也说:“而且你昨天才转来,也没结仇,谁还会陷害你不成?”安好红了眼圈,硬是不掉一滴泪。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安好,正如他们所讲,你才来这个班级两天,没人会找理由陷害你!而且……你才来这么短的时间,他们也不知道你平时是什么样的人。再说,“赃物”无缘无故出现在你这里,任谁都会怀疑是你干的,这很正常。所以……安好!别伤心,别落泪!安好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我愿意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该怎么证明?”安好镇定自若。其实,如果真的不是安好干的,同学们也不想为难她。尹夕儿擦掉泪痕,说:“那……交给老师去处理吧!”“可以!”安好无所畏惧地答道。反正不是她,她怕什么?该害怕的,也是那个无缘无故陷害她的人才对!放学后,办公室:窗外,初一(7)班的同学们都在伸头缩颈,侧耳倾听。“王安好,真的不是你做的吗?”叶云将安好盯得毛骨悚然。很少有人会连名带姓地叫她!安好静了,抬起头来,眼中已一片湿润,只是那眼神仍是那么地坚定!她说:“不是我……”没有人相信她,就连母亲……也不相信她!亏自己还说尹夕儿的父母怎样怎样,可是……自己的母亲,也是不相信自己!母亲,你不知道自己女儿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你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你的女儿!你女儿一岁的时候你就不在她身边!谁都可以不相信我,但唯独你,不行!无论我小时候你有多么无视我,无论你在我小时候是不是曾经遗忘了我,但是,我终究是你女儿啊!我有多么想“惩罚”你,想要不理你,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在潜意识中原谅你!安好有些悲伤地想着。叶云看着安好的神情,心中绞痛。叶云开口:“那你总该解释一下那50块钱,是不是?”叶云真的不想批评她!“你要我怎么解释?我说那钱是凭空出现在我桌肚里的,你难道会相信我吗?”安好定定地看着母亲的眸子。叶云的目光稍稍躲闪,却一言不发。安好自嘲地笑了。母亲这种神情所表达的意思,不言而喻!总之,绝对不会是相信!安好肯定地说:“所以你是不会信我的!”“王安好同学,”叶云叹了一口气,“我们不是在纠结相不相信的问题。”我怎么会不信你?我的女儿!安好出离地愤怒了!她就知道!她就知道!母亲一定又会用这种老师的口吻对她说话!安好冷哼一声,答道:“是啊!我们不是在纠结相不相信的问题!我们是在讨论如何让我乖乖承认,钱是我“偷”的!”安好将“偷”字咬得特别重。叶云听着安好讽刺的语气,脸色“唰”地变苍白了。“叶老师,你没资格批评我!给同学乱安罪名?我就是这么倔!说不是我就不是我!怎么?要不要请家长来?”明明是大逆不道的话,安好却说得这么地苦涩。她决定破罐子破摔了!她不在意请家长啊!反正叶老师就是她的家长!(3)真相“嘭!”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一群学生涌了进来,吓了安好一大跳。“叶老师!真的不是安好偷的钱!是我!是我看见尹夕儿的桌肚里面有50块钱,我就想搞恶作剧,把尹夕儿的钱随便塞在了不知哪个同学的桌肚里。看见事情闹到老师这里了,我又不敢承认是我……老师,对不起,我错了。您不要错怪王安好同学了!”“一个男生走出来,低头向叶老师认错。叶云这才从呆愣中反应过来,问:“真的只是个恶作剧?”男生赶紧回答:“当然了!如果我是真的想偷钱的话,我又干什么要把钱放在王安好同学的桌肚里呢?如果我是想陷害王安好同学,现在又何苦站出来承认呢?”叶云终于松了口气,说道:“那你为什么只跟老师道歉,不跟安好同学道歉?”那男生马上反应了过来,对着安好说:“王安好,对不起,连累了你被训。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我没有恶意的!你千万不要“凌迟”我啊!”他“可怜兮兮”地看着安好。“好啦好啦!我不会怪你的!但是我觉得你不应该害怕被我“凌迟”,你最应该担心的,是被尹夕儿“凌迟”吧!”安好用那种满不在乎的语气说道。人群中的尹夕儿这才反应过来。“陆允阳!我尹夕儿跟你没完!”办公室内,初一(7)班的同学们哈哈大笑。安好趁乱看了母亲一眼。刚开始她还连名带姓地叫自己“王安好”,现在却又熟络地叫自己“安好”。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安好不满地撇撇嘴。晚上:“砰砰!安好!”安好房间外,敲门声突然响起。安好怒气冲冲地放下手机,从床上跳下来,“咔嚓”一声把门打开。叶云不理会安好发的小脾气,径直走进安好的房间,找了张凳子坐下,看着安好。安好被看得有些发毛,打了个寒战,问:“干嘛?”叶云挠挠头,问:“安好,你……生气了吗?”“我干嘛要生气?”安好坐到床上,“叶老师做事谨慎、认真,大公无私。我该生什么气?”叶云尴尬不已,说:“安好,我……”“不用说了,不用说了,说什么也没用。”安好摆摆手。“不,安好,”叶云抿了抿唇,开口:“我其实知道钱绝对不是你偷的。尹夕儿的钱是今天早上才带来的,她每天都很早到校,到了校之后又不喜欢呆在教室里。你今天虽然来得早,但还是比尹夕儿来得迟些,而尹夕儿的钱是在你到校钱丢的。同学们不知道你哪时来的,所以……这不怪同学们。但我是你的母亲,我知道你今天早上几点去上学的。”“就这些原因?”安好嗤之以鼻。“不,”叶云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你是我女儿,所以,我相信你!”安好抿唇,她还是有些不信。她想了想,问:“既然你知道不是我,那为什么还这样质问我?”“因为只有这样,“凶手”才会感到内疚,才会站出来承认错误。你才会因此摆脱同学们的误会。”叶云解释道。她并不希望女儿被同学们一直误会、歧视下去,所以她就算作为老师也不可以将这件事“低调处理”,一定要高调,要找出“凶手”!安好马上反驳道:“那万一他不站出来呢?”叶云想也没想就答道:“不可能,我对自己的学生很有信心!”安好心里有些难受,酸溜溜地说:“是啊是啊,你就是对自己的学生有信心!对自己的女儿就没有信心了……”叶云再迟钝也听出了点不对劲,忙问:“安好,你怎么了?”“哼!昨天你亲口说你不是我妈!现在还想装蒜?”安好皱起眉头。“我昨天?”叶云努力地回忆着,良久,才不确定地问:“没有吧?”“有!你昨天当着全班的面说的!”安好微怒,鼓着腮帮子气呼呼地说。叶云又想了想,才恍然大悟道:“哦!安好!你误会了!”安好不信,说:“什么误会!这还有什么误会!你给我说清楚!”“好好好!我解释!”叶云突然笑了,“你看,同学们若是知道你是我的女儿,那以后你真的有哪方面做得比较好,我想给你个一官半职,那马上就会有人说我偏心呀!”安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马上问:“那你昨天上班时还不让我搭顺风车?”“要是你坐我的车去上学,肯定会有有心人猜出我们俩的关系啦!”叶云点点安好的鼻尖,又笑着说了一句:“笨笨的。”安好拍掉她的魔爪,吼:“我才不笨!”叶云点头:“嗯,安好一点都不笨。”安好决定忽视掉母亲毫无诚意的话,接着说:“那么……最后一个问题……”“嗯,你说。”叶云示意安好问。“你……为什么这么久了才想起接我到你身边?嫌我是拖油瓶吗?”坚强的外表破裂,安好的内心其实非常脆弱。叶云愣了,叹了口气,回答:“安好,当然不是。我不是嫌你,我只是……当时觉得我应该一个人好好静一静,却哪想一静就是十三年……但是!你要相信!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还有一个你!”“真的?”安好问。叶云肯定地说:“真的真的!安好!我以后一定会尽好作为妈妈的职责!我不会让安好伤心、委屈、难过的!安好,你……原谅妈妈,好吗?”安好还是有些不信:“真的?”“绝对是真的!比珍珠还真!”叶云的语气有些着急。安好想了想。弱弱地又问了一句:“那……你能发誓吗?”“能能能!我还可以发五!”叶云激动得语无伦次。安好忍俊不禁,“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原来,“真相”就是这么简单!叶云认真地看着安好,半响,才轻声问道:“呃……安好,你这算是原谅妈妈了吗?”怎么可以不原谅?怎么忍心不原谅?即使母亲离开了那么久,母亲也还是母亲啊!可是,安好眨眨眼,努力板起一张脸,说:“我会这么容易原谅你吗?你抛下我这么多年!原谅的事……再说吧!”妈妈,不惩罚你一下怎么行?你可不要经受不住我的考验哦!哈哈!安好在心中狂笑。但是她知道,妈妈是一定会经受住“考验”的!初一:苟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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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三生_ _3000字楔子:如果有天涯,你在,我在;如果有海角,你亡,我亡。前世今生,你记得我,足矣。 一生琼花树,女子轻倚在树下的长椅上。“奈奈,几时了?”白色的衣角搭在椅腿上,绽放点点阴影......“回娘娘,您忘了,天上是没有时刻的。”绿色衣服的侍女捧上一盘落花,放在女子手边。“是啊......我忘了......忘了......”或许有一天,我就会把‘他’也忘了......吧......女子眼中浮现一抹惊恐。不,我不想忘了他!“奈奈,以后,称呼我的名讳吧!”我真怕......有一天,我会忘了我,忘了......‘他’......书言从长椅上坐起,拉过奈奈的手,放在膝上,一双让人惊艳的眸子希翼地望着奈奈。奈奈犹豫了片刻,终是闪烁了目光应下了。“书......书言......”“嗯!”‘他’的名字中,也带一‘书’字。景书。“书言,我们呆在这儿已经很久了,该回去了,殿下交代过...”“好。”景言交代的事,她一般不会逆了他的意。天庭虽无时刻,但昼夜也是有的,只是夜间着实没有星光。“奈奈,书房的书还剩多少了?”灯下,书言抬首。自从被喂下‘忘忆草’,她的记忆力真的已经差了太多太多,当初的过目不忘,如今已经成了过目即忘。但唯独景书,她不能忘,也不敢忘。“这是最后一本了。”他说过,等你看完这些书,我便带你离开。书言本是人界的普通女子,是那泱泱大国中最博学之人。若不是景书,想来她现在还是那人间无欲无求的书言学傅吧!“景书!”大殿的尽处,一个白衣身影伫立在那儿。手中的玉萧泛着盈盈白色。清幽,冰寒。男子眼中迅速闪过一抹柔色。“书言,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书言提起裙摆,迈出房间,伸手握住景书的手。暖暖的,像凡间的暖炉。她怕冷,非常怕。这夜间,真的太冷了。景书用另一只手脱下身上的暖裘,给书言披上。凡人的体质想在这天庭生活太难了。但是......他必须保护书言不被伤害!宁可抽去仙骨......也在所不惜!“你已经两个多月没来看我了。”躲在宽大衣袍下的书言低着头,轻轻说道。“嗯,最近很忙,再过几天,再过几天,我就带你走,我们回家。”景书反手握住书言的手,拥上她的身子,在她耳畔喃喃低语,似是情话。其实,他每晚都有偷偷来过。书言嗅着景书身上的味道,为何......会有血腥味?......再见时书言立在诛仙池边。这条路,她常借着来遛弯儿的名义来过很多次,已经清晰的记住来此的路线。因为记忆差,总走奈奈也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她拿出那半截玉萧,轻吻了吻。“景书,我要先回家了,你忙完快回,我在家等你。”有一个女人跟她说,天庭的诛仙池是唯一能让凡人下界的地方。所以,纵使她不会游泳,但这池既然是通往凡界,应是无事的。景书匆忙赶到,只来得及看到她飞扬的裙角......和池边留下的半截玉萧......“书言!......”那夜,天界太子景书在诛仙池边跪了一夜。掌中鲜血横流,染红了盈盈玉萧。诛仙池,诛仙神,三生过后三生尽。诛仙池,天神下池,轮回三生仙骨尽毁。凡人下水,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一生尽 二生清澈的池水中,女子妖娆的身影缓缓浮出水面。“公主醒了!公主醒了!”远处守望的人惊喜地向北奔去。公主醒了,魔君一定很高兴!这是哪儿?......我是谁?......什么......都不记得了......脑中一片空白......“魔君!”身边人恭敬地弯下腰,向来人行礼。来人一件墨衣加身,袖口是金丝绣起。墨色的发简单地束在脑后,风拂起几缕发丝在他的额前......他......是魔君么......?“你醒了!感觉怎么样?”翎柯足下一点,漂在水面上。盘膝坐下,和她一样的姿势。“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翎柯眼底闪过一抹讶色,随即了然。自那种地方出来,若还完好才是咄咄怪事。不过......“这样啊......那你连你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么?”“脑中......一片虚无......”女子的目光茫然地望着翎柯。他笑了。“你叫翎兮,是我翎柯的妹妹,魔界的公主!”他不知这是怎么,他想对她好,将所有都给她,让她做三界中最幸福的人儿!没有理由。“其他的不要想,哥带你回宫。”三万年来,翎柯首次绽放了笑容。这一笑,天地失色。“嗯!”翎兮软软的手搭在翎柯的手上,这一瞬翎柯整颗心都被填满了。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保护手牵着的这个女孩儿,无论她是谁!她都是我翎柯的妹妹!翎兮沉睡的那池水,名曰:塑魔池。塑魔,塑魔,塑造新魔。无论你是人是仙是妖是鬼,统统成魔!此池霸道不逊诛仙之水。三界有池:天界诛仙,魔界塑魔,冥界轮回。华美的宫殿中,翎兮身着一袭似火红衫,墨发垂腰,巧目倩兮,美妙倩兮。“哥,兮儿今天跟舞娘姐姐们学了套新舞法,我跳给你看好不好!”翎兮偎在翎柯的怀里,小脸儿蹭着他胸前的衣襟。翎柯抬手柔了柔她的发,“好,兮儿的舞真是跳的越来越好了,想来不多时日就能比南海的三龙女还要厉害。”南海龙女,妖界龙王三女,舞技乃三界一绝。“哥哥你就会恭维我!我跳给你看!”翎兮脚下微动,似一缕红风飘出翎柯的怀抱,似血的羽衣为这冰冷的宫殿添上一笔亮色。翎柯手中端着一只杯盏,笑意自嘴角蔓延,兮儿已经在魔宫生活了三年了……这三年,魔宫不知增了多少笑声……西殿的紫玉护法,南殿的轻语护法,北殿的青川护法,无论哪一个不是爱她爱到骨子里……兮儿,是魔界的暖阳……“哥!好不好看?”女子片片落下,血红的羽衣似鸟儿收翅般再次落回身边,回眸一笑……百媚生……“好看!”殿外,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一瞬的平静。翎柯剑眉微皱,抬首:“来者何人?!”“君上!天界来犯!天界来犯!十万火急!”来人头上鲜血横流,浑身狼狈,颤抖着手递上一封血报。魔君眼底闪过一抹暗色:“细讲。”“天界自北入侵,以牺牲十二名上仙的仙格为代价,排成瞬移大法,带领十万天兵天将越过边城关,直达青城。”“呵!”翎柯冷笑,“天界……还真是大手笔……是何人领军?”“回禀君上,是天界太子,景书。”“景……书……”翎兮低声念道……为什么……听到这两个字……心,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呢……然而,一边的翎柯没有注意到妹妹异样,唇角浮起一抹邪笑。“率兵十万魔众,本君要亲自会会他!”翎柯怎么也不会想到,来人不仅仅只有天界太子,这是一场天大的阴谋,一个,天界妄图屠尽魔界的阴谋!来人还有……天帝!血骨尸山之上,翎柯睚眦欲裂……“兮儿!”那音,穿通三界……魔君疯了……以残身破体之躯,一人独杀七万天兵。天界惨败,十万天兵昂扬而来,一万天将垂颓而去,太子负伤,天帝落下半身伤残,永生不得恢复。而魔界……只是损兵四万,但魔君……不知如何……而成就这一切的人,是一位女子……生死一发,景书本应刺入魔君心口之剑,深入一女子肩头。山河刃,被刺者,受天鞭七十二,遇神诛神,遇佛诛佛,天鞭过后,刃消。那女子,就是魔界的公主——翎兮。红衣若火,美人翩翩,终是化作莹莹光火。唯一人知得,她留下的那两字。“景书……”二生过 三生虚无界,女子周身泛着淡淡的紫色流光,平躺着的头向后微仰,漂浮在虚空中。墨色的长发垂落着,徒增了一抹凄美。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女子眼角落下一滴清泪……缓缓张开了双眸……我……全都想起来了……百万年前,三阶混乱。妖族,人族,魔族,鬼族,仙族,神族混成一团,各族中没有首领,没有等级,每一位都妄图称霸世界。直到……十万年前,各族中先后崛起一位英雄,一妖,一人,一魔,一仙,一神一鬼,他们法术高强,风姿卓越,耗百年时间终于统一了三界,各族选择了和平共处,各自选择适合自己生存的领域安定下来。天下,太平了。六族首领厌倦了浮华的生活,六位各自将首位传给了后代,联袂隐居于三界之外的天地,游于山水。却偶然遇到一孩童,约一岁的样子,安睡在襁褓之中。惊奇的是,这孩子,非人非仙非妖非魔非神非鬼,徘徊于三界之中有排斥于六族之外。这孩子,便是她。六位前首领收养了这个孩子,共同抚养于膝下。两万年来,六位带着孩子修仙修法,教会了她很多东西,相应的,命中注定的劫数也随之而来。“公子,请对下联。”书言折扇轻甩,女儿心男儿装却自带着丝英气。“景书自认不才,姑娘好才气。”白衣公子微微颌首,俯首认输。发丝落,却乱了一双人心。“你醒了!感觉怎么样?”魔君盘膝坐于水面,眼中是满满的关心。“你是翎兮,是我翎柯的妹妹,魔界的公主。”他将她牵于掌心,给她一世呵护。他是她的情,他是她的劫。她为他而死,她为他而亡。她为他幽幽跳下令仙神魂飞丧胆的诛仙池。她为他不顾生死挡下七十二天鞭。他是她的夫,他是她的兄。“景书,哥……你们,还好么……”少顷,女子绝美的身影便出现在仙魔战场上。“我……回来了……”紫衣似锦,而她还是他的书言,她还是他的翎兮。十年后。景书登基天帝之位。同年,魔界来贺,仙魔联姻,魔界公主下嫁天界天帝,喜结连理,三界皆欢。魔君亲手将翎兮的手放在景书手中。“兮儿……”转身而去,或许,这才是最美好的结局。景书握着女子的手,眼底是抹不尽温柔。“书言……”一生有你,我便心安。传言,魔界圣君称那女子为“翎兮”而天帝则唤她“书言”高一:白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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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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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安徒生百科名片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HansChristian Andersen,1805年4月2日-1875年8月4日)丹麦作家,诗人,因为他的童话故事而世界闻名。他最著名的童话故事有《小锡兵》、《冰雪女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和《红鞋》等。安徒生生前曾得到皇家的致敬,并被高度赞扬为给全欧洲的一代孩子带来了欢乐。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150多种语言,成千上万册童话书在全球陆续发行出版。他的童话故事还激发了大量电影,舞台剧,芭蕾舞剧以及电影动画的制作。中文名: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外文名:Hans Christian Andersen 国籍:丹麦出生地:丹麦菲英岛欧登塞市出生日期:1805年4月2日逝世日期: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职业:作家,诗人主要成就:共写了168篇童话和故事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150多种语言被尊为"现代童话之父"代表作品:《小锡兵》、《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简介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HansChristian Andersen)(1805-1875)是一位伟大的丹麦童话作家,他被尊为"现代童话之父","世界童话创始人".1805年4月2日生于丹麦菲英岛欧登塞的贫民区,受过良好的大学教育。他的父亲是个穷鞋匠,曾自愿服役,抗击拿破仑·波拿巴的侵略,退伍后于1816年病故。当洗衣工的母亲不久改嫁。安徒生从小就被贫困所折磨着,先后在几家店铺里做学徒,没有受过十分正规的教育。他在少年时代就对舞台有兴趣,幻想去当一名歌唱家、演员或剧作家。1819年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当了一名小配角。后因为嗓子失润被解雇。从此开始学习写作,但写的剧本完全不适于演出,根本没有剧院愿意采用。1822年得到剧院导演约纳斯·科林的资助,就读于斯莱厄尔瑟的一所文法学校。这一年他写了书,有些故事表现了善和美必胜的乐观信念,有些则非常悲观,结局极为不幸,他的故事之所以有着强烈吸引力,部分原因是他同情不幸者和流浪者。他还写过戏剧、小说、诗歌、游记和几本自传。他的著作有《丑小鸭》《海的女儿》《夜莺》等家喻户晓的名著。其中,《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被选入语文教科书。安徒生小时候不仅经常和饥饿打交道,而且还处处遭到人们的鄙视。但他心里却有一个在当时被认为是与他出身不相称的、“异想天开”的“志愿”——他想当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一个高雅的芭蕾舞演员,一个宏伟的歌唱家,一个在舞台上表演人生、创造“美”的艺术家。为此,他在一般庸俗不堪的人的眼中就成了一个天大的笑柄。但他却一点也不感到气馁,而是发誓要做的更好。安徒生14岁就离开了家乡奥登塞市,在当时那个世态炎凉的社会里,等待他的是一种什么命运。饥饿和精神上的打击与他结了不解之缘。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种种困难。虽然由于贫困和由此而带来的疾病折磨了他的身体,毁坏了他的体形和声音,使他不能成为一个舞台艺术家,但他以坚强的意志最后还是达到了他的目的:他成为全世界亿万儿童所喜爱的童话作家。他在童话作品中所创造出的美和诗,成为人类永远享受不尽的精神财富和艺术宝藏。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享年70岁。安徒生文学生涯始于1822年。早期主要撰写诗歌和剧本。进入大学后,创作日趋成熟。曾发表游记和歌舞喜剧,出版诗集和诗剧。安徒生童话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即诗意的美和喜剧性的幽默。前者为主导风格,多体现在歌颂性的童话中,后者多体现在讽刺性的童话中。安徒生写过三部自传,反映了他自己不幸的身世和遭遇,同时也表现了丹麦的社会矛盾,具有深刻的现实性和人民性。这位童话大师一生坚持不懈地进行创作,把他的天才和生命献给“未来的一代”,直到去世前三年,共写了168篇童话和故事。他的作品被译成80多种语言。他以诗意而又幽默的笔调,改变了现代童话的面貌,并开启了创作童话的先河。最可贵的是,安徒生的作品中闪耀着普遍的人性的[编辑本段]童话故事的主义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体现了丹麦文学中的民主传统和现实主义倾向。他的最好的童话脍炙人口,到今天还为世界上众多的成年人和儿童所传诵。有些童话如《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看门人的儿子》等,既真实地描绘了穷苦人的悲惨生活,又渗透着浪漫主义的情调和幻想。由于作者出身贫寒,对于社会上贫富不均、弱肉强食的现象感受极深,因此他一方面以真挚的笔触热烈歌颂劳动人民,同情不幸的穷人,赞美他们的善良、纯洁等高尚品质;另一方面又愤怒地鞭挞了残暴、贪婪、虚弱、愚蠢的反动统治阶级和剥削者,揭露了教会僧侣的丑行和人们的种种陋习,不遗余力地批判了社会罪恶。《皇帝的新装》辛辣地讽刺了皇帝的昏庸无能和朝臣们阿谀逢迎的丑态;《夜莺》和《豌豆上的公主》嘲笑了贵族的无知和脆弱。《白雪皇后》则表现了作者对人类理想的看法,即坚信“真善美终将取得胜利”的乐观主义信念。他在最后一部作品《园丁和主人》中,还着力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爱国者的形象,反映了作者本人忠贞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安徒生的一些童话故事,特别是晚期的某些作品,也显示出他思想上的局限性。他虽然把满腔同情倾注在穷苦人身上,但因找不到摆脱不幸的道路,又以伤感的眼光看待世界,流露出消极情绪。他认为上帝是真、善、美的化身,可以引导人们走向“幸福”。他在作品中有时也进行道德说教,宣扬基督教的博爱思想,提倡容忍与和解的精神。安徒生《卖火柴的小女孩》的童话同民间文学有着血缘关系,继承并发扬了民间文学的朴素清新的格调。他早期的作品大多数取材于民间故事,后期创作中也引用了很多民间歌谣和传说。在体裁和写作手法上,安徒生的作品是多样化的,有童话故事,也有短篇小说;有寓言,也有诗歌;既适合于儿童阅读,也适合于成年人鉴赏。他创造的艺术形象,如:没有穿衣服的皇帝、坚定的锡兵、拇指姑娘、丑小鸭、红鞋等,已成为欧洲语言中的典故。在语言风格上,安徒生是一个有高度创造性的作家,在作品中大量运用丹麦下层人民的日常口语和民间故事的结构形式。语言生动、自然、流畅、优美、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安徒生的作品很早就被介绍到中国,《新青年》1919年1月号就刊载过周树人译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译文。1942年,北京新潮社出版了林兰、张近芬合译的《旅伴》。此后,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和开明书店陆续出版了安徒生童话的译本、安徒生传及其作品的评论。译者有郑振铎、茅盾、赵景深、顾均正等。不过解放前的译本都是从英语、日语或其他国家文字转译过来的。解放后,叶君健对安徒生原著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直接从丹麦文把安徒生的童话故事全部译成中文。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55、1958、1978年多次出版了叶君健译的《安徒生童话选集》。[编辑本段]作者生平1805年4月,一个婴儿出生在一张由棺材板拼成的床上。他大声啼哭着,仿佛抗议着上帝将天使贬低到人间。教士安慰惶恐的母亲说:“小时候哭声越大,长大后就越聪明。”果然许多年后,这个天使向全世界展现了他的聪明才智,即使是圣诞老人,也并不会比他更有名气。他的名字,就是汉斯·克里安徒生斯蒂安·安徒生。安徒生父亲是丹麦欧登赛城的一个贫苦鞋匠,他读过不少书,想像力丰富并有点浪漫气质,不过这些在他来说并不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他的妻子是一个质朴的女人——并不美,但很耐劳,很容易相信一切,包括上帝。这个春天,鹳鸟再次飞来,庭院里的醋栗树重新皱起细小的新叶,小小的安徒生知道自己已经6岁了。他故作正经地走在父亲身边,指点着收拾旧巢的鹳乌。当听说夏天以后,体弱的小鹳鸟因为无力飞到埃及过冬,会被啄死的时候,他忧愁起来:“让它们到咱们的顶楼上来吧,冬天里我一定会分点东西给它们吃的。”欧登塞是个封闭的小镇,人们坚信上帝和女巫。许多神秘的传说在空气中荡漾不绝。纺纱室的阿婆们有时会把《一千零一夜》中的离奇故事讲给来玩耍的小安徒生听,使这个原本喜欢空想的脑子更加丰富了。小家伙多么奇怪啊:许多人听着这些可怕的故事都无限叹息,担惊受怕,可是过后却好像没事儿似的。在他来说,他所听到的一切都带着鲜明的神奇色彩,仿佛真的一样重现在眼前。有时他会被树林中自己想象出来的精灵吓得飞奔回家,魂不附体。多年以后,这些古老的传说和童年的幻想,都成为他创作的源泉。母亲对柔弱的独生儿子充满怜爱,为了让他逃过学校坏脾气老姑婆的肉体虐待,6岁的安徒生被送到年轻的卡尔斯倩斯那里读书,成为年纪最小的学生。这位以公平温厚而备受尊敬的教师很喜欢女孩般文静的新学生,课间时常牵着他的手在校园里散步,并不时对嬉闹的学生们喊一句;“安静点,淘气鬼们,别把这孩子推倒了。”安徒生经常偷看学校里唯一的女孩子萨拉,他把她想象成童话中的公主,渴望接近这个黑眼睛的小姑娘。有一次,他们一起回家,其实他的家早就走过了,可是他一声不吭。同样贫苦出身的萨拉发誓自己将来会成为某农场的女管事。安徒生睁大双眼:“那多乏味!”公主怎么能当管事呢?“我长大以后,要把你接到我的城堡里。”他告诉女孩子他的家原是贵族的分支,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总有一天……萨拉笑起来,这小家伙一定是疯了。第二天,一个磨坊主的儿子奥来揪着安徒生的头发嚷道:“日安,公爵大人!你漂亮的城堡在哪儿呢?”周围的人捧腹大笑。安徒生的爱情黯然退却。但在幻想中,他让自己在大火中救下萨拉,并接受了她的道歉。他甚至原谅了欺侮嘲笑他的奥来,当这个顽童被罚站在桌子上时,小安徒生设身处地地想象奥来羞辱的处境,以至于被罚者还没有哭,他就哭出声来,并苦苦哀求老师原谅他的“敌对行动人”。这件事后,作坊主的儿子就成了小个子安徒生的保护人了。时光过得飞快,在学校里安徒生十分快乐,然而时世的艰难使学校关闭了,他只好回到家里。父亲为他做的几只木偶给儿子带来极大的满足,他给小人们缝制了漂亮的衣裳,让木偶们在“舞台”上尽情发挥他的幻想。不久,一种更美好的东西闯入他的生活——他读到了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那神奇瑰丽的情节深深使他迷醉。很快,他就能整段背诵《李尔王》;他那些木偶,也都沉浸在威廉·莎士比亚激情的海洋中了。他开始想编自己的戏——他把父亲教给他的几句德语词汇讲给木偶。你听,“Besen!”这个词多么响亮,可是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木偶最爱说的字眼,其实就是“扫帚”的意思。1813年,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战争,困窘的家境和冒险的渴望促使鞋匠走上了战场。两年以后他回到家中,从此一病不起。当雪花飘起的时候,出现在小安徒生幻想中的冰姑娘带走了父亲,留下无助的妻儿和彻骨的寒冷。父亲死后,生计日下,母亲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每天给别人洗衣服。在寒冷的冬天里河水的温度无法想象,她只好喝几口酒来驱寒。这在体面人看来,是多么粗鄙的行为!刻薄的流言不胜而走,城里的人们都在窃窃私语——“鞋匠的老婆玛利亚是个嗜酒如命的女人!”安徒生为母亲感到无限屈辱。多年以后,在童话《她是一个废物》中,他表达出深深的愤慨。玛利亚本是想拼死独立支撑一家的,可镇里的长舌妇们嘲笑她的儿子游手好闲,母亲只好忍痛把瘦小羞怯的儿子送到工厂里做童工。11岁的安徒生被沉重的活计搞得头晕眼花,然而他的歌声救了他。当一次间歇时他唱起来。工人们从此不再让他干活,只要他那清脆、响亮的歌声能打破工地的沉闷,还要求这个小家伙做什么呢?小安徒生心满意足,因为他向来就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表演,他甚至独个演起了威廉·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一个工人对他说:“干嘛你不去当演员?”是的,那对他再适合不过了,如果不能导演命运的话,那么在舞台上演出命运不是也很好吗?这是多么奇妙的设想!于是,当安徒生14岁受过坚信礼以后,他对母亲安排他做裁缝学徒的计划表现出惊人的执拗——“不,妈妈,我要当演员。”尽管安徒生向妈妈保证一定会成名,又是哀求又是哭泣,母亲毫不让步。然而算命的女巫帮助了他;“孩子的幸福之花不在这里开放,得离开此地到远方去寻找!”携带着30个《天方夜谭》银毫子和心爱的木偶,年轻的安徒生在马车上回首故乡。他曾经写下过这样的句子:“当我变得伟大的时候,我一定要歌诵欧登塞。谁知道,我不会成为这个高贵城市的一件奇物?那时候,在一些地理书中,在欧登塞的名字下,将会出现这样一行字:一个瘦高的丹麦诗人安徒生在这里出生!”这是一个准确的预言。然而此时,1819年9月6日当那个14岁的瘦高个儿的男孩手里拿着一个包袱,眺望着已展现在他面前的哥本哈根时,故乡却仿佛已遥不可及,这个巨大而陌生的城市使他感到渺小而孤独。但他立刻擦去眼泪,告诉自己,现在不是哭泣的时候,要行动,信心百倍地行动。这个来自小镇的男孩子,像《天方夜谭》中的贫苦少年阿拉丁一般,开始为自己的神灯而奋斗了。他苦心求人写给著名芭蕾舞演员沙尔夫人的介绍信并未达到拜师的效果,便又去求见皇家剧院的经理霍尔斯坦请求做一名演员。经理打量了一下这个鹳鸟一般细高的孩子以后说道:你长得太瘦了,演起戏是会被观众嘘下台来的。”少年仍未失望,主动建议道:“这个好办,只要您给我100块钱一个月的薪水,我很快就会长胖的。”经理恼怒了——这个穷小子若不是白痴,就是来寻开心的,立时便发出逐客令,沮丧的安徒生只好离开。舞蹈学校五月才招生,而安徒生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经一位熟人介绍,他做了几天小工,又因为满口乡土口音而被人当作笑料,只好气愤地离开作坊。他流浪街头,茫然无措,突然想起在报上看到过意大利歌唱家西博尼教授在哥本哈根演出和开办歌唱学校的消息,于是便不顾一切地闯进了教授正高朋满座的家。好奇的宾客们被这个在哥本哈根孤身奋斗的少年吸引,何况,他的歌声的确展示着一颗热爱缪斯的心。大家纷纷解囊,安徒生终于如愿以偿,进入西博尼的歌唱学校。然而幸运不会总跟着一个人,虽然安徒生勤奋超人,但一场大病损害了他的声音,学声乐已毫无希望。接下来的挫折使他发现,自己也缺少舞蹈和演戏的天份。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属于舞台。4年离乡奋斗使安徒生深刻感受了这个更为广阔、充满悲欢离合的社会。在学校里,他阅读了莎翁、歌德等人的名著以及丹麦的古典作品,深深体验到写作的魅力。他突然清楚地知道他所要追求的“神灯”是什么了——那就是“文学”。只要有百折不回的勇气和一颗真诚易感的心灵,就一定能够攀上文学的顶峰。1822年,几位评论家读到了一个叫《阿芙索尔》的剧本,这是一个冒失的年轻人送来的。剧本韵律不齐,有许多语法错误——当然,作者毫无修安徒生童话养是有目共睹的。不过且慢,这其中有许多火花真实地、生动地闪烁着,也许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可以给戏剧界带来点清澈的东西。于是剧本的作者,汉斯·安徒生被送进拉丁文学校深造,国家顾问古林先生为他申请了一笔皇家公费以支付用度。17岁的安徒生高高瘦瘦,坐在低年级教室里和孩子们一起上课对他来说可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孩子们嘲笑他是乡下笨汉,因为他丝毫不懂上流社会的礼节,在他们眼里,他就是那只不受欢迎的“丑小鸭”;同时,那些繁复的拉丁文修饰语多么无聊:空洞的语言即使矫柔造作地装饰起来,也没有灵魂,而他必须背诵它们!不过,经过考验和磨难,他总算在1828年通过了毕业考试。而且这几年中,他阅读了不少诗人和作家的作品,拜伦、海涅、司各特,他们才是真正的瑰宝啊!在学校里,安徒生没有忘记他的创作,他的诗作《傍晚》和《垂死的孩子》发表在作家海登堡的刊物上,大受好评。1829年,安徒生的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公演,听着观众的喝彩,年轻的剧作家滚滚泪下——十几年前,正是在同一家戏院中,他曾受到尖刻的鄙薄和否定,而今天,他终于成功了,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和欢呼。“旅行就是生活”,安徒生这样说过。从1831年,安徒生开始了他第一次国外漫游,终其一生,他携着一把雨伞,一根手杖和简单的行囊访问了欧洲的所有国家,先后完成了《阿马格岛漫游记》、《幻想速写》、《旅行剪影》等作品,1835年,他带有自传性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出版,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安徒生是诗人、剧作家、游记作者,他多才多艺,还剪得一手好剪纸。在纪念他的博物馆中,展出了他剪的各种图案,有挂在圣诞树上的舞蹈者,有各种花卉和动物,甚至大门上的门徽,也是他的人头剪纸。但童话是安徒生一切创作中的皇冠。1835年,安徒生写信给女友说:“我要为下一代创作了。”从自己的童年体验中,安徒生深深理解穷苦孩子生活的寂寞和痛苦。他认为,在诗歌的领域中,没有哪一样能像童话那样无限包容。童话,会给孩子们一点快乐、希望和教益吧?他开始用一切感情和思想来创作。1835年,安徒生的第一本童话集问世,其中收入《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伊达的花儿》四篇童话。这些童话来自安徒生自己的人生经历,“它们像‘种子’一样藏在我的思想中,一股涓涓细流、一束阳光,或一滴苦酒,就能使它们破土而出。”从这一年起,每一个圣诞节都有一本新童话来到孩子们身边。他整整写了43年,直到生命结束共创作了168篇作品,那诗一般的语言、宛转曲折的情节,使他的童话在他生前就已成为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读物。“丑小鸭”、“坚定的锡兵”、“野天鹅”、“夜莺”……他赋与一切事物鲜活的灵魂,让它们歌唱。他把它们献给一切人——孩子们为那奇异动人的故事而神迷;成人则徘徊在他深深的人生哲思之间,流连不去。安徒生的童话中不仅充满了奇异的梦幻般的火花,而且这位从苦难中生长起来的作家对劳动人民和那些生活在痛苦中的孩子也寄予深切的同情。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整天没有卖掉一根火柴的小女孩蜷缩在墙角划燃一根根火柴,在微光中,她幻想着圣诞夜的欢乐:桌上铺着雪白的台布、身上插着刀叉的烤鹅冒着热气蹒跚走来……可幻景一闪即逝,元旦的清晨,人们发现她已冻死街头。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同样的孩子赤足冬夜,安徒生没有办法解决这深刻的社会问题,只好带着深深的悲哀寄希望于天国。安徒生晚年有一篇最长的童话《幸运的贝儿》颇具自传色彩。童话的主人公贝儿一生追求至美,追求充满美的艺术境界,当他成功的时刻,当观众们向他欢呼的时刻,当他心爱的女孩将花束向他抛来的时刻,“像索福克里斯在奥林匹亚竞技的时候一样,像多瓦先生在剧院里听到交响乐的时候一样……他心里的一根动脉管爆裂了。像闪电一般,他在这里的日子结束了——在人间的欢乐中,在完成了他对人间的任务以后,没有丝毫痛苦地结束了。他比成千上万的人都要幸运!”这正是安徒生自己一生的追求。安徒生并不漂亮,而且并非出身名门,在女性面前,他有一种深深的自卑。求学时,他生活在古林家人之间,古林先生的女儿,温柔美丽而又具有很深文学修养的露易莎·古林深入了年轻人的心头,他爱恋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鉴于以往与女性交往的几次失败,安徒生不再希望人们知道蕴于他心中的爱情,哪怕是一点痕迹。但炽烈真诚的感情是密封不住的,它在童话湿润的氛围中绽开,凝成了凄凉美丽的《海的女儿》。在童话中,那位优美、高贵、智慧的王子就是露易莎的化身;而安徒生自己,则是远远望着他的海的女儿。美丽的小人鱼天真、善良、无私,她浓郁的爱情如此坚韧而纯净。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追求生命中那件最宝贵的东西——灵魂。这也正是安徒生艺术上的追求——永恒的、真挚的、人的灵魂。光辉,超越了不同国家、种族与文化,因此历久弥新,被世界各地的人们反复传诵。安徒生童话所取得的巨大艺术成就和思想成就,至今仍无人能够企及。童话故事的主义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体现了丹麦文学中的民主传统和现实主义倾向。他的最好的童话脍炙人口,到今天还为世界上众多的成年人和儿童所传诵。有些童话如《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看门人的儿子》等,既真实地描绘了穷苦人的悲惨生活,又渗透着浪漫主义的情调和幻想。由于作者出身贫寒,对于社会上贫富不均、弱肉强食的现象感受极深,因此他一方面以真挚的笔触热烈歌颂劳动人民,同情不幸的穷人,赞美他们的善良、纯洁等高尚品质;另一方面又愤怒地鞭挞了残暴、贪婪、虚弱、愚蠢的反动统治阶级和剥削者,揭露了教会僧侣的丑行和人们的种种陋习,不遗余力地批判了社会罪恶。《皇帝的新装》辛辣地讽刺了皇帝的昏庸无能和朝臣们阿谀逢迎的丑态;《夜莺》和《豌豆上的公主》嘲笑了贵族的无知和脆弱。《白雪皇后》则表现了作者对人类理想的看法,即坚信“真善美终将取得胜利”的乐观主义信念。他在最后一部作品《园丁和主人》中,还着力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爱国者的形象,反映了作者本人忠贞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安徒生的一些童话故事,特别是晚期的某些作品,也显示出他思想上的局限性。他虽然把满腔同情倾注在穷苦人身上,但因找不到摆脱不幸的道路,又以伤感的眼光看待世界,流露出消极情绪。他认为上帝是真、善、美的化身,可以引导人们走向“幸福”。他在作品中有时也进行道德说教,宣扬基督教的博爱思想,提倡容忍与和解的精神。安徒生《卖火柴的小女孩》的童话同民间文学有着血缘关系,继承并发扬了民间文学的朴素清新的格调。他早期的作品大多数取材于民间故事,后期创作中也引用了很多民间歌谣和传说。在体裁和写作手法上,安徒生的作品是多样化的,有童话故事,也有短篇小说;有寓言,也有诗歌;既适合于儿童阅读,也适合于成年人鉴赏。他创造的艺术形象,如:没有穿衣服的皇帝、坚定的锡兵、拇指姑娘、丑小鸭、红鞋等,已成为欧洲语言中的典故。在语言风格上,安徒生是一个有高度创造性的作家,在作品中大量运用丹麦下层人民的日常口语和民间故事的结构形式。语言生动、自然、流畅、优美、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安徒生的作品很早就被介绍到中国,《新青年》1919年1月号就刊载过周树人译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译文。1942年,北京新潮社出版了林兰、张近芬合译的《旅伴》。此后,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和开明书店陆续出版了安徒生童话的译本、安徒生传及其作品的评论。译者有郑振铎、茅盾、赵景深、顾均正等。不过解放前的译本都是从英语、日语或其他国家文字转译过来的。解放后,叶君健对安徒生原著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直接从丹麦文把安徒生的童话故事全部译成中文。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55、1958、1978年多次出版了叶君健译的《安徒生童话选集》。作者生平1805年4月,一个婴儿出生在一张由棺材板拼成的床上。他大声啼哭着,仿佛抗议着上帝将天使贬低到人间。教士安慰惶恐的母亲说:“小时候哭声越大,长大后就越聪明。”果然许多年后,这个天使向全世界展现了他的聪明才智,即使是圣诞老人,也并不会比他更有名气。他的名字,就是汉斯·克里安徒生斯蒂安·安徒生。安徒生父亲是丹麦欧登赛城的一个贫苦鞋匠,他读过不少书,想像力丰富并有点浪漫气质,不过这些在他来说并不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他的妻子是一个质朴的女人——并不美,但很耐劳,很容易相信一切,包括上帝。这个春天,鹳鸟再次飞来,庭院里的醋栗树重新皱起细小的新叶,小小的安徒生知道自己已经6岁了。他故作正经地走在父亲身边,指点着收拾旧巢的鹳乌。当听说夏天以后,体弱的小鹳鸟因为无力飞到埃及过冬,会被啄死的时候,他忧愁起来:“让它们到咱们的顶楼上来吧,冬天里我一定会分点东西给它们吃的。”欧登塞是个封闭的小镇,人们坚信上帝和女巫。许多神秘的传说在空气中荡漾不绝。纺纱室的阿婆们有时会把《一千零一夜》中的离奇故事讲给来玩耍的小安徒生听,使这个原本喜欢空想的脑子更加丰富了。小家伙多么奇怪啊:许多人听着这些可怕的故事都无限叹息,担惊受怕,可是过后却好像没事儿似的。在他来说,他所听到的一切都带着鲜明的神奇色彩,仿佛真的一样重现在眼前。有时他会被树林中自己想象出来的精灵吓得飞奔回家,魂不附体。多年以后,这些古老的传说和童年的幻想,都成为他创作的源泉。母亲对柔弱的独生儿子充满怜爱,为了让他逃过学校坏脾气老姑婆的肉体虐待,6岁的安徒生被送到年轻的卡尔斯倩斯那里读书,成为年纪最小的学生。这位以公平温厚而备受尊敬的教师很喜欢女孩般文静的新学生,课间时常牵着他的手在校园里散步,并不时对嬉闹的学生们喊一句;“安静点,淘气鬼们,别把这孩子推倒了。”安徒生经常偷看学校里唯一的女孩子萨拉,他把她想象成童话中的公主,渴望接近这个黑眼睛的小姑娘。有一次,他们一起回家,其实他的家早就走过了,可是他一声不吭。同样贫苦出身的萨拉发誓自己将来会成为某农场的女管事。安徒生睁大双眼:“那多乏味!”公主怎么能当管事呢?“我长大以后,要把你接到我的城堡里。”他告诉女孩子他的家原是贵族的分支,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总有一天……萨拉笑起来,这小家伙一定是疯了。第二天,一个磨坊主的儿子奥来揪着安徒生的头发嚷道:“日安,公爵大人!你漂亮的城堡在哪儿呢?”周围的人捧腹大笑。安徒生的爱情黯然退却。但在幻想中,他让自己在大火中救下萨拉,并接受了她的道歉。他甚至原谅了欺侮嘲笑他的奥来,当这个顽童被罚站在桌子上时,小安徒生设身处地地想象奥来羞辱的处境,以至于被罚者还没有哭,他就哭出声来,并苦苦哀求老师原谅他的“敌对行动人”。这件事后,作坊主的儿子就成了小个子安徒生的保护人了。时光过得飞快,在学校里安徒生十分快乐,然而时世的艰难使学校关闭了,他只好回到家里。父亲为他做的几只木偶给儿子带来极大的满足,他给小人们缝制了漂亮的衣裳,让木偶们在“舞台”上尽情发挥他的幻想。不久,一种更美好的东西闯入他的生活——他读到了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那神奇瑰丽的情节深深使他迷醉。很快,他就能整段背诵《李尔王》;他那些木偶,也都沉浸在威廉·莎士比亚激情的海洋中了。他开始想编自己的戏——他把父亲教给他的几句德语词汇讲给木偶。你听,“Besen!”这个词多么响亮,可是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木偶最爱说的字眼,其实就是“扫帚”的意思。1813年,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战争,困窘的家境和冒险的渴望促使鞋匠走上了战场。两年以后他回到家中,从此一病不起。当雪花飘起的时候,出现在小安徒生幻想中的冰姑娘带走了父亲,留下无助的妻儿和彻骨的寒冷。父亲死后,生计日下,母亲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每天给别人洗衣服。在寒冷的冬天里河水的温度无法想象,她只好喝几口酒来驱寒。这在体面人看来,是多么粗鄙的行为!刻薄的流言不胜而走,城里的人们都在窃窃私语——“鞋匠的老婆玛利亚是个嗜酒如命的女人!”安徒生为母亲感到无限屈辱。多年以后,在童话《她是一个废物》中,他表达出深深的愤慨。玛利亚本是想拼死独立支撑一家的,可镇里的长舌妇们嘲笑她的儿子游手好闲,母亲只好忍痛把瘦小羞怯的儿子送到工厂里做童工。11岁的安徒生被沉重的活计搞得头晕眼花,然而他的歌声救了他。当一次间歇时他唱起来。工人们从此不再让他干活,只要他那清脆、响亮的歌声能打破工地的沉闷,还要求这个小家伙做什么呢?小安徒生心满意足,因为他向来就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表演,他甚至独个演起了威廉·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一个工人对他说:“干嘛你不去当演员?”是的,那对他再适合不过了,如果不能导演命运的话,那么在舞台上演出命运不是也很好吗?这是多么奇妙的设想!于是,当安徒生14岁受过坚信礼以后,他对母亲安排他做裁缝学徒的计划表现出惊人的执拗——“不,妈妈,我要当演员。”尽管安徒生向妈妈保证一定会成名,又是哀求又是哭泣,母亲毫不让步。然而算命的女巫帮助了他;“孩子的幸福之花不在这里开放,得离开此地到远方去寻找!”携带着30个《天方夜谭》银毫子和心爱的木偶,年轻的安徒生在马车上回首故乡。他曾经写下过这样的句子:“当我变得伟大的时候,我一定要歌诵欧登塞。谁知道,我不会成为这个高贵城市的一件奇物?那时候,在一些地理书中,在欧登塞的名字下,将会出现这样一行字:一个瘦高的丹麦诗人安徒生在这里出生!”这是一个准确的预言。然而此时,1819年9月6日当那个14岁的瘦高个儿的男孩手里拿着一个包袱,眺望着已展现在他面前的哥本哈根时,故乡却仿佛已遥不可及,这个巨大而陌生的城市使他感到渺小而孤独。但他立刻擦去眼泪,告诉自己,现在不是哭泣的时候,要行动,信心百倍地行动。这个来自小镇的男孩子,像《天方夜谭》中的贫苦少年阿拉丁一般,开始为自己的神灯而奋斗了。他苦心求人写给著名芭蕾舞演员沙尔夫人的介绍信并未达到拜师的效果,便又去求见皇家剧院的经理霍尔斯坦请求做一名演员。经理打量了一下这个鹳鸟一般细高的孩子以后说道:你长得太瘦了,演起戏是会被观众嘘下台来的。”少年仍未失望,主动建议道:“这个好办,只要您给我100块钱一个月的薪水,我很快就会长胖的。”经理恼怒了——这个穷小子若不是白痴,就是来寻开心的,立时便发出逐客令,沮丧的安徒生只好离开。舞蹈学校五月才招生,而安徒生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经一位熟人介绍,他做了几天小工,又因为满口乡土口音而被人当作笑料,只好气愤地离开作坊。他流浪街头,茫然无措,突然想起在报上看到过意大利歌唱家西博尼教授在哥本哈根演出和开办歌唱学校的消息,于是便不顾一切地闯进了教授正高朋满座的家。好奇的宾客们被这个在哥本哈根孤身奋斗的少年吸引,何况,他的歌声的确展示着一颗热爱缪斯的心。大家纷纷解囊,安徒生终于如愿以偿,进入西博尼的歌唱学校。然而幸运不会总跟着一个人,虽然安徒生勤奋超人,但一场大病损害了他的声音,学声乐已毫无希望。接下来的挫折使他发现,自己也缺少舞蹈和演戏的天份。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属于舞台。4年离乡奋斗使安徒生深刻感受了这个更为广阔、充满悲欢离合的社会。在学校里,他阅读了莎翁、歌德等人的名著以及丹麦的古典作品,深深体验到写作的魅力。他突然清楚地知道他所要追求的“神灯”是什么了——那就是“文学”。只要有百折不回的勇气和一颗真诚易感的心灵,就一定能够攀上文学的顶峰。1822年,几位评论家读到了一个叫《阿芙索尔》的剧本,这是一个冒失的年轻人送来的。剧本韵律不齐,有许多语法错误——当然,作者毫无修安徒生童话养是有目共睹的。不过且慢,这其中有许多火花真实地、生动地闪烁着,也许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可以给戏剧界带来点清澈的东西。于是剧本的作者,汉斯·安徒生被送进拉丁文学校深造,国家顾问古林先生为他申请了一笔皇家公费以支付用度。17岁的安徒生高高瘦瘦,坐在低年级教室里和孩子们一起上课对他来说可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孩子们嘲笑他是乡下笨汉,因为他丝毫不懂上流社会的礼节,在他们眼里,他就是那只不受欢迎的“丑小鸭”;同时,那些繁复的拉丁文修饰语多么无聊:空洞的语言即使矫柔造作地装饰起来,也没有灵魂,而他必须背诵它们!不过,经过考验和磨难,他总算在1828年通过了毕业考试。而且这几年中,他阅读了不少诗人和作家的作品,拜伦、海涅、司各特,他们才是真正的瑰宝啊!在学校里,安徒生没有忘记他的创作,他的诗作《傍晚》和《垂死的孩子》发表在作家海登堡的刊物上,大受好评。1829年,安徒生的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公演,听着观众的喝彩,年轻的剧作家滚滚泪下——十几年前,正是在同一家戏院中,他曾受到尖刻的鄙薄和否定,而今天,他终于成功了,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和欢呼。“旅行就是生活”,安徒生这样说过。从1831年,安徒生开始了他第一次国外漫游,终其一生,他携着一把雨伞,一根手杖和简单的行囊访问了欧洲的所有国家,先后完成了《阿马格岛漫游记》、《幻想速写》、《旅行剪影》等作品,1835年,他带有自传性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出版,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安徒生是诗人、剧作家、游记作者,他多才多艺,还剪得一手好剪纸。在纪念他的博物馆中,展出了他剪的各种图案,有挂在圣诞树上的舞蹈者,有各种花卉和动物,甚至大门上的门徽,也是他的人头剪纸。但童话是安徒生一切创作中的皇冠。1835年,安徒生写信给女友说:“我要为下一代创作了。”从自己的童年体验中,安徒生深深理解穷苦孩子生活的寂寞和痛苦。他认为,在诗歌的领域中,没有哪一样能像童话那样无限包容。童话,会给孩子们一点快乐、希望和教益吧?他开始用一切感情和思想来创作。1835年,安徒生的第一本童话集问世,其中收入《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伊达的花儿》四篇童话。这些童话来自安徒生自己的人生经历,“它们像‘种子’一样藏在我的思想中,一股涓涓细流、一束阳光,或一滴苦酒,就能使它们破土而出。”从这一年起,每一个圣诞节都有一本新童话来到孩子们身边。他整整写了43年,直到生命结束共创作了168篇作品,那诗一般的语言、宛转曲折的情节,使他的童话在他生前就已成为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读物。“丑小鸭”、“坚定的锡兵”、“野天鹅”、“夜莺”……他赋与一切事物鲜活的灵魂,让它们歌唱。他把它们献给一切人——孩子们为那奇异动人的故事而神迷;成人则徘徊在他深深的人生哲思之间,流连不去。安徒生的童话中不仅充满了奇异的梦幻般的火花,而且这位从苦难中生长起来的作家对劳动人民和那些生活在痛苦中的孩子也寄予深切的同情。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整天没有卖掉一根火柴的小女孩蜷缩在墙角划燃一根根火柴,在微光中,她幻想着圣诞夜的欢乐:桌上铺着雪白的台布、身上插着刀叉的烤鹅冒着热气蹒跚走来……可幻景一闪即逝,元旦的清晨,人们发现她已冻死街头。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同样的孩子赤足冬夜,安徒生没有办法解决这深刻的社会问题,只好带着深深的悲哀寄希望于天国。安徒生晚年有一篇最长的童话《幸运的贝儿》颇具自传色彩。童话的主人公贝儿一生追求至美,追求充满美的艺术境界,当他成功的时刻,当观众们向他欢呼的时刻,当他心爱的女孩将花束向他抛来的时刻,“像索福克里斯在奥林匹亚竞技的时候一样,像多瓦先生在剧院里听到交响乐的时候一样……他心里的一根动脉管爆裂了。像闪电一般,他在这里的日子结束了——在人间的欢乐中,在完成了他对人间的任务以后,没有丝毫痛苦地结束了。他比成千上万的人都要幸运!”这正是安徒生自己一生的追求。安徒生并不漂亮,而且并非出身名门,在女性面前,他有一种深深的自卑。求学时,他生活在古林家人之间,古林先生的女儿,温柔美丽而又具有很深文学修养的露易莎·古林深入了年轻人的心头,他爱恋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鉴于以往与女性交往的几次失败,安徒生不再希望人们知道蕴于他心中的爱情,哪怕是一点痕迹。但炽烈真诚的感情是密封不住的,它在童话湿润的氛围中绽开,凝成了凄凉美丽的《海的女儿》。在童话中,那位优美、高贵、智慧的王子就是露易莎的化身;而安徒生自己,则是远远望着他的海的女儿。美丽的小人鱼天真、善良、无私,她浓郁的爱情如此坚韧而纯净。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追求生命中那件最宝贵的东西——灵魂。这也正是安徒生艺术上的追求——永恒的、真挚的、人的灵魂。作品名录“为了争取未来的一代”,安徒生决定给孩子写童话,出版了《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此后数年,每年圣诞节都出版一本这样的童话集。其后又不断发表新作,直到1872年因患癌症才逐渐搁笔。近40年间,共计写了童话168篇。安徒生童话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即诗意的美和喜剧性的幽默。前者为主导风格,多体现在歌颂性的童话中,后者多体现在讽刺性的童话中。长篇小说(6):《即兴诗人》、《奥·特》、《不过是个提琴手》、《两位男爵夫人》、《生乎?死乎》、《幸运儿》剧本(25):☆诗剧:《阿夫索尔》、《圣尼古拉教堂钟楼的爱情》、《埃格纳特的人鱼》☆歌剧:《北欧的女神》、《新房产》、《睡魔》、《司普洛峨的神》、《黑白混血儿》、《摩尔人的女儿》、《幸福之花》、《拉默穆尔的新娘安徒生童话》、《乌鸦》☆轻歌舞剧:《离别与相逢》☆独幕诗剧:《国王的梦想》、《梨树上的鸟儿》、《小基尔斯滕》、《科莫河边的婚礼》☆四幕喜剧:《比珠宝还珍贵》☆喜剧:《海尔德摩尔》、《接骨木妈妈》、《出身并非名门》、《长桥》☆三幕剧:《西班牙客人》☆独幕剧:《初来者》、《罗斯基里达之夜》游记(6):《1828年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瑞典纪行》、《西班牙风光》、《访问葡萄牙》自传(3):《小传》、《我一生真实的故事》、《我的童话人生》诗集(3):《诗集》、《幻想与现实》、《一年的十二个月》安徒生一生旅行不停,作品生产的来源不绝。他共计写了6部长篇小说,6部游记,5部诗集,25部剧本,3部自传……还有童话,因较零散,而被后人编成为童话集。安徒生的创作可分早、中、晚三个时期。早期童话多充满绮丽的幻想、乐观的精神,体现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特点。代表作有《打火匣》、《小意达的花儿》、《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丑小鸭》等。中期童话,幻想成分减弱,现实成分相对增强。在鞭挞丑恶、歌颂善良中,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也流露了缺乏信心的忧郁情绪。代表作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影子》、《一滴水》、《母亲的故事》、《演木偶戏的人》等。晚期童话比中期更加面对现实,着力描写底层民众的悲苦命运,揭露社会生活的阴冷、黑暗[1]和人间的不平。作品基调低沉。代表作有《柳树下的梦》、《她是一个废物》、《单身汉的睡帽》、《幸运的贝儿》、《沼泽王的女儿》、《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等。国际安徒生奖国际安徒生奖由国际少年儿童读物联盟(IBBY)于1956年开始设立,每两年一次,授予儿童图书作家和插图画家,以此奖励并感谢他们写出了好书《我的童话人生》。这个奖项由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赞助,并以童话大师安徒生的名字命名。IBBY是一个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少年儿童图书的公益性组织,成立于1953年,总部设在瑞士的巴塞尔,目前在世界各国有60多个分会,中国分会就设在北京的中国少年儿童出版总社。安徒生写过三部自传:1832年写的《小传》、1847年的《我一生的真实的故事》、1855年的《我的童话人生》他的小说和童话故事也大多带有自传的性质,如《即兴诗人》、《奥·特》(1836)、《不过是个提琴手》(1837)、《两位男爵夫人》(1848)、《活还是不活》(1857)、《幸运的贝儿》(1870)等。他在《柳树下的梦》(1853)、《依卜和小克丽斯玎》(1855)、《她是一个废物》(1853)等作品中,还写了鞋匠、洗衣妇等劳动者的生活,反映了他自己不幸的身世和遭遇,同时也表现了丹麦的社会矛盾,具有深刻的现实性和人民性。1843年,安徒生认识了瑞典女歌唱家燕妮·林德。真挚的情谊成了他创作中的鼓舞力量。但他在个人生活上不是称心如意的。他没有结过婚。他晚年最亲密的朋友是亨里克和梅尔彻。1875年8月4日,安徒生在哥本哈根梅尔彻的宅邸去世。这位童话大师一生坚持不懈地进行创作,把他的天才和生命献给“未来的一代”,直到去世前三年,共写了168篇童话和故事。他的作品被译成80多种语言。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