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_2000字
1.顾十暖
我记得那时她手捧一束色泽鲜艳的玫瑰花,正如她的眼睛中闪烁的光一样。她向路旁停留的车用力的挥了挥手,车却仿佛看不见她一般停顿了一下又平缓驶过.
她鼓了鼓腮帮子,来回走动着,捧住花一路踢着小石子,嘶——车的低鸣声。她抬起头心中默念着:到了。她小步小步的迈着台阶,身子一晃好像要摔倒似的。她踮起脚想要按上门铃,奈何无法够到气得她跺了跺地板。蹬蹬蹬,她跑向窗前用力的探进头去。她把腿半跨进窗子,自己护着花拼命地爬进来。
她入目的是卧在榻上面色病态的少妇,翻动着一本陈旧斑驳的相册。相册中的主角当然是顾十暖与她。顾十暖好似相当熟悉这里捧着玫瑰花坐在沙发上。一脸期待的瞅着那个少妇:“慧你果然没有搬出去。”沉默半响后她接着说:“这不中秋了吗?我给你带礼物了哦!”顾十暖站起迈开步子跑到床边,拿着那束花在慧眼前晃了晃。而少妇却紧盯着相册,挪不开视线。忽的顾十暖瞧见那人泪滴在相册上。
顾十暖愣住了,她想要抱住她,却顿住了。朝少妇问道:“你看不见我了是吗?”她微微呼出一口气想要缓解自己的情绪,可是眼泪啊就是止不住了。她眉毛上扬眯起眼睛尽量露出灿烂一点的笑容。“我果然不存在了,但是慧啊顾十暖永远都会爱你的。”转瞬,地下也不过只留下一只玫瑰花。
2.顾十暖
她捧着那束花边已微微卷曲泛黄的玫瑰,鞋袜已经湿了,她索性将自己的鞋与袜脱下来,一边在路侧的浅洼中蹚水,一边等待着火车的到来。
随着身边的人潮开始涌动,她抬起头甩甩头上的水珠,在人群中穿过时也不忘左右来回打量周围的人,她小跑着上了火车。
待火车门开了后,她率先第一个下去也不忘护着自己怀里的玫瑰花。人群中她显得格外矮小,此时又是午夜。她瞧着那些拖着沉重行李准备回家的人。她揉了揉自己的膝盖,一路哼着小调子来到他住所的门前。轻轻一叩就被推开了半边。顾十暖探进头去透过昏暗的灯光。顾十暖看见了他颓废的坐在地上,烟头酒瓶散落了一地。她立即钻进了屋子,讨好地向那人面前跑去,连忙把怀中的玫瑰捧出来向他炫耀:“脏脏,你看花花好不好看?呐你给葬卿卿拿去,她一定会回来的!”她激动的用手比划着。蹲在他的一侧托腮瞅着他,“脏脏你还生我气吗?我会听你话的,看在花的份上别生气好不好?”“脏脏我想你了。”却见到他修长的手指间夹着还燃着红色火光的半截烟。她想夺过他手中的烟,手却从他身旁穿过,“是连触碰都不可以吗?”稚嫩的童音如同软糯的红豆沙。她看看自己的手,浑身颤抖着流出眼泪。“我果然不能长大了是吗?”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后剩下的也只是那一只边缘泛黄几近卷曲的玫瑰。
3.顾十暖
阳光啊穿透过商店的玻璃,她皱着眉头因阳光的刺眼儿睁开了眼,喝出气然后拿手擦擦玻璃,趴在地上看着外面。冬天的积雪堆簇着,她愣着神看了将近一天的外面。夜色越来越浓了。她将放在地上的玫瑰花捧在怀里,站起来跺跺脚希望能暖和一点。
她朝玻璃哈出一口气.在有着白雾的玻璃上歪歪扭扭的写出了自己的名字。
窗外的一名黑发女子停住了脚步,显然是一名高级白领。“真是见鬼。”她看着窗子上的字。也就是顾十暖这个名字。
顾十暖停住了正写字的手,循着视线瞅向那名女子。略带惊异的问道:“尘尘?”忽然意识到别人听不到自己说的话也看不到自己,她停顿一下后,继续写。尘尘?你和你的媳妇还好吗?
忽的。女子起步离开,顾十暖也即可冲出了商店,朝女子跑去。而商店的老板正纳闷着门怎么开了。
“尘尘尘尘”她喘着粗气,边追边喊。刚想要扑在那个年轻女子身上,却穿过她去,倒在地上。顾十暖揉了揉膝盖,再次跑起来,捧着手里的花像女子怀里推去,女子也是刚刚停住脚步。呼出一口气。
她歪着脑袋,瞅了瞅陆以尘,想要触碰她脸庞的时候。忽然顿了顿手。“尘尘要幸福啊。”她说完这句话,陆以尘好似察觉什么想要睁大眼睛看个清楚。也不过只看到放在地上一支几近凋落的玫瑰花。
4.顾十暖
广东这里的冬天就像夏天似的,感觉不到第一点冷。南方可能就是这样,所以看不到雪。就像是有人说:夏天到冬天完全没有秋天的感觉,冷空气来了温度骤降。她穿着那身白裙子光着脚丫,在路边等着。
就像夏天似的,真热啊。顾十暖在心里默念着。她啊跑到树下去解解暑,树叶浓密而闪亮得让人睁不开眼、花影卷着梢端的风在夏的指缝里流淌而过。她朝树下瞅瞅,这似乎还有一个人。顾十暖往那人旁边探探头,噢原来他在画画。顾十暖坐在那人的旁边瞅着他在画一个姑娘。不得不说这个男子画的很棒。她这样想着,看见那名男子画完后写出了自己的圈名。顾十暖心颤了一下。小声的喊了喊:“老哥?”忽的意识到别人看不到自己。她扯出一抹苦笑:“怎么是你啊?”“你还好吗?”“画的是不是你最心爱的姑娘?”“你不是说以后要出去啊,就把我装行李箱里拖着我一起走吗?”她说了好长一大堆话。男子都没有回答。顾十暖知道,她的葛格,她的老哥,大凶啊是听不到的。
她整理了下花里几近枯萎干煸的花,从中挑出还算看得过去的一只放在地上。“老哥啊,和心爱的姑娘一起要好好的。”风啊轻轻吹过,男子眯住眼睛。睁开之后却见地上剩余着一朵深红的玫瑰花。“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如句的诗呢喃出,第二天才发觉竟变冷了。
5.顾十暖
她蜷缩在曾经的老旧屋子里,这里没有一点家具。她不知在那里找到的老旧按键机,握在手里。五年之前的电话号码不知道她还用不用,她费力的想着楚黎莳的电话号码,在不确定中按下去。
嘟嘟嘟嘟——在缓慢长久的电话铃中,电话被接通了,“喂”电话那头传来那个曾经稚嫩的小丫头现在成熟的声音。她有些忍不住了,大篇幅的回忆开始在她脑内涌现.她手紧紧的攥着手机开始啜泣起来。电话另一边的楚黎莳听到了这个略微熟悉的声音。尽力想了想,不确定的试探道:“沐尘?”顾十暖的抽泣声越来越大了,呜咽不堪的应了声:“嗯,宿命是我。”
“你去哪了?大家不是说你去世了吗?”楚黎莳连忙接着问道,生怕她像五年前那样挂掉电话。顾十暖一只手捂住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我在家里,我挺好的你别担心了。”楚黎莳舒了口气,起码这次她没有挂掉电话不是吗。“那你现在身体怎么样?家人对你怎么样?”顾十暖忍不住又哭起来,眼泪也停不下来像断线的珠子不停往下掉。“宿命啊,我就在这里。”楚黎莳刚刚想说下去。却被顾十暖打断了“宿命我爱你,如果有以后我要陪你一辈子,你现在看看你的桌子上有什么好吗?”顾十暖声音越来越小,以至于后来消失。楚黎莳握紧手中的手机,向桌边瞅去,桌边是几朵零碎的玫瑰花。她朝着电话说了一句:“沐尘我也爱你。”顾十暖最后的花全部留给了楚黎莳。
初一:陆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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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之约_2000字
1.又是一个早晨,顾念旧漫步在热闹的小巷上,走着走着,他见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小房子,顾念旧慢慢走近,红瓦白墙看起来很正常,却没有烟筒没有几个窗户,看着前面门上的门牌写着几个英文字母,歪歪扭扭却写的很认真。
“SHINUAN…十暖?”顾念旧轻声念出来,突然门打开了,出现了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亚麻色短发到肩,穿着很俏皮的棕色小熊连衣裙,东瞧瞧西瞧瞧,看到发呆的顾念旧后,笑嘻嘻的对顾念旧说,
“你刚刚是喊了我的门牌号吗?”
2.自从认识了那个小女孩,顾念旧就再也没安宁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突然冒出来,在顾念旧家的门口,笑嘻嘻的对顾念旧说,“陪我玩吧!”也许是因为小女孩太可爱的缘故,顾念旧总是拒绝不了她,每次都顺应着她的小性子来,一天一天直到顾念旧发现半年过去了他第一次与别人相处那么久。
一次,顾念旧问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啊?”小女孩一愣,依旧笑嘻嘻的,“我没有名字。”
顾念旧想了一会说,“你住的地方门牌号上,叫SHINUAN,不如你就叫十暖吧,和我姓一样的姓,顾十暖,好听吗?”
顾十暖又是一愣,特别开心的说,“好啊!我有名字啦,而且还是念旧起的!”说着说着本来挂在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变成了抽泣,说,“从来没有人给过我一个名字。”
顾念旧抚摸着她的小脑袋,说,“我给你了啊,所以,以后一直陪着我吧!”
顾十暖重重的点了点头。
3.最近不知怎么的,顾念旧感觉到顾十暖很没精神,于是问她,“十暖,最近怎么没精神?”她勉强的笑着说只是没睡好而已,顾念旧半信半疑的说,“真的?”顾十暖点头,“别不放心我!绝对是真的!”
又是冬天。
白茫茫的雪铺在大地上,压在树枝上的雪变多了,“今年,雪好多啊。”顾十暖感叹的说,“念旧,我们去玩雪吧!”
顾念旧听到顾十暖的声音,把正在给顾十暖准备的新年礼物藏好,说:“好哇。”
顾十暖在雪地里笑的特别开心,说,“念旧,一直陪着我好不好。”
顾念旧抱住顾十暖,“当然会了,因为没有你我活不了。”
顾十暖咧开嘴傻笑着,在顾念旧背上的手越抓越紧,最后顾念旧感到背上一阵热,便拍拍顾十暖的肩,“十暖,你怎么了?”
顾十暖立马抹掉眼泪,又恢复了平时笑嘻嘻的样子,“没事,我真的没事。”
过了一会她又说,“念旧,我们来定一个未来之约吧!”
顾念旧笑着说,“你想怎么定呢?”
“纵使我们分离,也永远不会忘记这个约定哦!”顾十暖说着跑进屋里,拿了纸和笔,用有些稚嫩却又异常认真的笔迹写着。
顾念旧同意了,往前伸伸脑袋,上面写着,顾十暖不论今后都是顾念旧永远永远永远永远永远永远,她写了许多许多个永远,直到顾念旧说停,她才写了最后几个字。
最重要的人。
4.顾十暖最近没有经常来找顾念旧玩了,顾念旧反而不习惯了,天天等着出现在窗前的那张大脸,上面满是笑容。
小镇的大街小巷上不知道怎么传开了一个消息,小镇上最奇怪的那间房子里,有个很小的小姑娘去世了。
顾念旧听到后,不顾一切的跑去了那个初次遇见的小房子那边,门牌上贴着一张信,上面写着To:顾念旧。
顾念旧呆呆的拿了下来,拆开,信很长很长,就像在叙述一个老电影里的故事。
“顾念旧
你好!
我真的很高兴认识你,这数来数去,我和你都已经认识那么那么多天啦!”
看到这,顾念旧不禁轻笑这小丫头。
“我想和你说,我最近好像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病,我请求邻居姐姐带我去看病,医生说,我的心脏有问题。
念旧,你说心脏在哪呢?
医生说,心脏是一个人全身上下最重要的部位。
我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原来是念旧哇!但医生说不是,还说我的病情很严重。”
顾念旧一下子绝望了,即使顾十暖再天真她也会知道,心脏是个多么重要的东西。
“念旧,后来我知道那是什么病了,我想他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啊,医生让我住院,而我却拒绝了,因为我想和念旧在一起。邻居的大姐姐告诉我,不住院会死哦!我可不怕,因为我有念旧呢!念旧,我和你在一起。是最快乐的时候,念旧呢?是不是也一样呢?”
顾念旧摸了一把眼泪。
“念旧你一定会记得我们的未来之约吧?我想你会的,我要走了,就出去一小会儿!很快很快,就会回来继续陪念旧的,念旧要等我,不准离开,与念旧相遇的日子马上就要来了,还有十几天,我们就在一起一年啦!”
顾念旧眼前的视线模糊了,他绝望的跌在地上,没有勇气继续看完那封信,便把信收到了兜里,回家了。
5.顾念旧在那个小镇住了二十年。
他一直没有走,他想等顾十暖。
顾念旧在那个小镇住了三十年。
他说,顾十暖不回来,他死也不走。
顾念旧就这样一天一天的等。
清晨黄昏。
顾念旧就这样一年一年的等。
朝朝暮暮。
一天,他看着当年那颗和顾十暖一起种的樱桃树,早就枯了。
“咚咚咚。”
门不知被谁敲着,顾念旧缓慢的走去,开了门。
门前站着一位小姑娘,穿着棕色的小熊连衣裙,留着到肩的亚麻色短发。
“你好吗,顾念旧,我很好。那么我们来定一个未来之约吧!”
顾念旧听着,笑了。
在那一瞬间,万树开花。
初一:陆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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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_2000字曾经最爱的你风华正茂是我心中的擎天柱如今最爱的你白发鬓勃是我心中的精神支柱你为我耗尽了青春年华而十三年过去了我却还是年少无知无能为力我知道我无法帮你做什么看着你坚毅的背影看着你紧皱的眉头看着你苍老的面容看着你粗大的手掌我知道我只有努力学习不断祈祷时间最慢些让我能好好看看你不断希望时间再快些让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亲爱的你感谢你为我付出的一切我将铭记于心永不忘记初一:吴燕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50字 初一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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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_2000字今天的天空很蓝,就像刚被洗过一样。亮的有些扎眼。我伫立在机场的二楼,看着飞机尾翼上的鲜红色的标志渐渐飞离我的视线,眼泪便顺着脸颊打在衣襟上,赌气似的用力嚼着一块蓝莓味的口香糖。再见啦,小z。好友轻快的话语在耳畔回荡着。回家的路上,下起了雪。刚在机场大巴里坐下,母亲来了电话。“喂,小夏!你那边下雪了吗!”妈妈的声音很急切,隐约能听见后面有嘈杂的汽笛声。“嗯,不用担心的,本来我以为今天天气会暖一些呢,不是很冷的,妈妈你放心好了。”我竭力想向母亲展露出一幅“一切正常”的景象。“呃,妈妈今天就不回家了,妈妈要去参加单位的聚会。真的很抱歉。小夏自己去买点饭吃吧!再见!嘟嘟嘟嘟嘟……”一连串的响声后,我点了下屏幕,有些怅然若失的偏过头,注视着郊外的风景。今天是周末。我打开电脑,单击了几下一个以小猫头部作为图标的应用,光标转动了几下,游戏的界面就呈平铺状出现在桌面上。我剥开一块葡萄味的口香糖,放入口中,右手熟练地点动着鼠标。今年14岁的我,就读于某市c中。学习不算太好也不是很糟,脾气还可以,但是会莫名的情绪化。甚至可以说,对待每个人都很平和,跟每个人的关系都还不错。但真正能算得上朋友的人只有两个:栗子和萝卜。一周前,栗子在出门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到,腿部骨折住院。三天前,萝卜告诉我,她要去加拿大,去那里读书,一年后会回来。今天我去机场,就是为了送萝卜。萝卜临上飞机前,很用力的捏了捏我的手,把一只漂流瓶塞给我——那是我们小学的时候,三个人一起凑钱买的。里面洒满了细细碎碎的金粉。瓶身上有我们三个当年的笔迹:栗子工整,一丝不苟的字迹,萝卜带着弧钩的字迹,还有我的,饱满的,竖拉得很长。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勉强能看出写的是:‘栗子、萝卜、小z。12年春。’周围用银色的金属笔圈了一个圆圈,笨拙的涂着两三颗星星。“你留着吧。”萝卜对我说。“真可惜啊,”她笑着说。“没办法参加学生会的竞选了。”这是一款养成游戏,我在里面养了两只猫。一只布偶,叫萝卜。一只折耳,叫栗子。荧屏背后的萝卜和栗子还和往常一样,愉悦的撒着娇,晃荡着求食。很讽刺的是,现实世界里的萝卜和栗子,一个还躺在医院里,一个远在他乡。正准备关掉电脑,妈妈来了电话。简单问了两句吃了饭没有,就挂上了。我戴上耳机,闭上眼睛趴在桌子上。就这样一直睡到第二天。“路夏,该你了。“英语老师兼班主任的声音很好听,有点儿高,:”第二十三页第六题。“这节习题课在对作业,走了不过三十秒的神,就被老师叫了起来。“萝卜——正——在收获?”念完题,我懵了一下。“呃,呃这个题应该翻译成……呃Thecarrotsarein,inharvet……”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出萝卜的面容:并不出众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时有些呆。然后是栗子,鼻子有些塌,看起来有几分内敛……“路夏!”下课后,我听到老师在叫我。“过来一下。”我跟着老师来到了走廊。“路夏,黎微拜托我告诉你一件事……”老师咬了咬嘴唇,这是她犹豫的表现——我不明白是什么事能让她犹豫这么久。“其实黎微她,患了‘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师说出了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专有名词,听上去很严重的样子。“她去加拿大,是去治病的。而且,这种病很难治。所以,想开点,路夏。”老师的语调难得的温柔,用手给我挽了挽凌乱垂下的头发。我站在走廊里,很久很久。回到家中,毫不意外的发现母亲因为加班没有回来。三下五除二的写完了作业,抬头看表,九点多。习惯性地写好条子,讲明为什么作业没有签字。“路夏是我教过的最奇怪的学生。明明成绩不坏,很擅长展示自己,优点也很多。但好像总是提防着别人一样。就像把自己用壳包裹了起来。跟大家关系都很好,可就是没有朋友。而且,路夏也总是很孤单的样子。”不擅长交际的自己,在小学被老师这样长谈过一次。在那不久,我试着去深交别人,最终和栗子以及萝卜成为了亲密的朋友。已经习惯了与栗子和萝卜相处的自己,在那两个人突然不在的时候,那个被遗弃很多年了的壳重新包裹了自己。人其实是很孤单的生物。睡着之前,我很幼稚的想着。医院里的消毒水的味道异常的刺鼻。我在经过了医生同意后,进入了栗子的病房。“小z。”栗子看上去很有精神,一见我进来,问道“合唱队的主唱是谁担任?”车祸前,栗子是校合唱队的队长兼主唱。她那天出门,是为了参加合唱队的紧急训练——不久之后的全市中小学歌唱大赛,在晋级省,国家,国际。“是黄蕾。”我实在不能告诉她,合唱队已经暂停训练的真相。“太好了。”她闭起眼睛笑了起来。“小z,你知道吗,医生说我的伤口溃烂了,可能要截肢。”“怎么……”“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和你们一起上课了,话说,坐轮椅唱歌没关系吧。”栗子很平静地说着。“大不了装上假肢我……”“别说傻话了,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出了医院的门,我飞快地跑向学校。栗子和萝卜的愿望,由我来实现。“老师!”我急切的敲着门。现在,音乐老师应该还没下班吧。“怎么了?”老师正在收拾着东西,看我急匆匆的走进来,报告都不打,很吃惊的样子。“老师,我想担任合唱队的主唱。”三年级的时候,我是小学里的合唱团成员。一次长时间的排练后,嗓子嘶哑的我回到家中端起杯子里的东西就喝了个干净。早已忘记了杯子里的是什么,只记到后来被抱到医院去洗胃,嗓子险些坏掉。后来慢慢恢复了,也渐渐患上了舞台恐惧症。我试着给老师哼了两句《雪绒花》,在老师赞赏的目光中,我知道我成功了。第二天,我决定竞选学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半个星期后,我成为了宣传部的一员。十天后,合唱队重新开始排练。每天的工作和排练,让我内心中的壳逐渐消退。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两个月后,马上要比赛了,我在后台换着演出服。听见有人叫我,就急步走了出去。栗子微笑着坐在台下,朝我挥了挥手:‘加油哦’。一时间,眼泪又流了下来。我赶集去补妆。演出到了高潮部分,我用余光瞥见到会场的门开了半边,一个人缓缓的走了进来。萝卜瘦了不少,但眼神还是神采奕奕的,笑容灿烂。一曲结束,台下爆发出热烈真挚的掌声。我再也忍不住了,冲下台去,紧紧搂住两位好友。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破不开的壳,有的只是坚硬的壳。但无论怎样厚重的壳,一定会破开,然后,化茧成蝶。初一:赵语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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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牡丹_2000字我是一株牡丹。我本来是生长在很漂亮的温室里的,和另一片牡丹一起。但我的花永远是最红的。主人总摩挲着我的花瓣,暖暖的笑着。他说———“快快长啊,我要把最漂亮的你送给她!“他看着我,笑的很温暖,很甜蜜。每当这时,我都会挺直身板。我不知道那个“她”是谁,我只知道,有他就够了。那儿一年四季都温暖舒适,每天,那只雀儿都准时歌唱。然后有一天,我被人偷挖走。估计是罪行暴露了吧,慌乱中我被人扔到地上。“啪嚓——”是那么嘹亮,那么令花心碎。我的根第一次接触到乡间的泥土。没有松过,没有花肥。只有碎石和害虫!我好难过。尽管我的眼肿胀万分,可我还是挤不出一点泪。牡丹是不会哭的,对吧?我只是一朵花。一朵偷偷爱慕着他的花。我永远都无法成为她。醒来的时候,天上下了大雨。从根部传来的剧痛让我不停地颤抖着。地上又湿又滑,有几片花瓣被泥水浸透了。我现在,肯定丑死了。我绝望的想。我再也见不到他了。要是发现我不见了,他会不会很着急,很失落?我吸了吸鼻子。“哎,你这朵花,还真是怪可怜的。”一个阴影突然朝我扑来,我吓的闭上眼,却发现困扰我的雨不见了。当我睁开眼时,雀儿,那只每天在温室唱歌的雀儿,站在我面前。“你……你来了……你找到我了!”我顿时觉得阳光明媚,身上的寒意都褪了不少。“他呢?他……怎么样?”有没有发现我失踪了?这一句话,却卡在喉咙里,怎样都发不出声音。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太深,没瞧见雀儿眼底的难过。“他,他发现你失踪了,”雀儿好像知道我要说什么,“不过……不过他另找了一支花代替你……”“不……”我的声音带了一丝哭腔。"是真的,令一朵更漂亮,更年轻,更有活力,更……“然后,我的世界就陷入了一片黑暗。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感觉浑身都暖洋洋的。我费力的睁开眼,看到了她,我的新主人。”真可怜。“她说,脸上,有着与他一样的笑容,暖暖的,很温馨。突然的,我的鼻子就酸了。她会爱我吗?她把我捧在怀里,暖洋洋的。我感觉到眼皮在打架。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又陷入了长长的睡眠。当我好不容易再次醒来时,我万万没想到会看见他。他的脸上,还是那暖暖的笑,却已有一丝生疏。他的手里,捧着一朵更漂亮,更年轻,更有活力,更……的花,用来……代替我的花。我的嘴里满是苦涩。那么,她就是他口中的”她“吗?突然,他转头,看见了我,眼睛一下瞪大了,再看向主人二号时,温情已消失殆尽。”是你,你偷了她!“”什么?我没有,这是我捡的,你太不可理喻了!“”还给我!“”不,这是我的,最爱的,牡丹。“霎时,我就哽咽了。原来,原来真的还有这么一个人爱着我!我太感动了,原本因白花的出现而破碎殆尽的玻璃心瞬间被修复。以至于没发现那朵白花看向我的,嫉恨的目光。“啪嚓——”白花的花盆碎了,如同当初的我一样,也如同他离去的决绝身影。她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经过那天以后,我就和白花一起被埋在花圃里。我总是痴痴的望着她的窗口,期盼着能看到她的身影。偶尔会与她对视,我都高兴的不得了。我不是花心的牡丹。只是有人在你口渴的时候递上一杯水,我想那水的味道你也一辈子不会忘记。雀儿有时候会来看看我,帮我叼几颗花肥。不过也要很快的回去。所以,默默的看着她就成了每日的必修课。有一天,她来松土的时候,我轻轻的叫住了她——“要是……要是我死了,你可以把我葬在柳树的旁边吗?柳树都是很慈祥的爷爷……而且我也喜欢柳絮纷飞的样子……”但让我很惊讶的是,她居然有点生气——“什么死不死的,以后不准说这样的话。”她……生气了?她还是像往常一样,一声不吭的帮我松好土,却多帮我加了一勺肥料。看到这,我轻轻的笑了。她还是爱我的。我想,下辈子,还有下下辈子,我都要做柳树,这样就可以一直陪着她啦……估计是嘴咧的太大,所以白花白了我一眼,“傻傻的,他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什么?”“没什么。"“你嫉妒,因为没人爱你……”我看向白花的眼神又充满了怜悯。白花默默的转过头,什么都没说。我最后一次近距离看到她,是在晚上。那天我很早就睡了,半夜的时候,她突然跑过来,又给我添了一勺花肥,然后盯着我看了很久。我觉的我肯定里里外外都熟透了。她什么都没说。半晌,她轻手轻脚的走了。看着她的背影,我无端端的感到一丝沉重。我有一种感觉,坏事就要来了。之后在那个暴风雨的天气里,我的预感得到了应验。我看着她朝我奔来,却对那白花说——“真可怜。”——就像当初对我说的一样。她捧着那朵白花回去。仿佛我不存在一般。我想我忘不了,她离去时,白花朝我绽放的得意的笑。那一刻,我真想喊:“她就是那朵白花!她故意蜷曲了身子,好让自己看起来更小;她在一个星期前就不吸花肥,好让自己看起来娇弱无力……”我绝望的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如陷冰窟。仿佛一切又回到了当初,那被偷出来的时候。我也是这么孤单无助突然,她回了头。她把伞留给了我。我笑着,终于流出了泪。她还是在乎我的,对吧?对吧?临死之前,雀儿来看我。“值得吗?”他问。“嗯。”我的身体状况我最清楚,我的根从一开始就坏了大半,吸取不到足够的养分,我早就不行了。之所以活着,全凭借心中那一份执念罢了。也好,也好,我累了。在泪光中,我看见,她向我奔来。我笑着扑过去。六年级:丁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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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迷途_2000字当华美绚丽的罂粟花,婀娜地摆动身姿,向着朝阳灿烂的微笑之时,人们会为此感到欣喜,还是感到悲哀?——题记花痴本名并非花痴,只是因为她喜欢种养些花儿草儿,人又生得不聪明,那一带的山民便叫她“花痴”了。事实上,花痴姓周,单名一个“素”字,只因得她喜爱那些花儿,久而久之,人们便也忘记了她的本名,过路的人们,也更愿意叫她一声“花痴”。花痴嫁到大山里面已有三十年的时光了。三十年前的这个小山村,一片安宁;三十年前这座大山依旧是人人所向往的世外桃源。那一年,花痴的父母眼见着花痴到了出嫁的年纪,却因相貌平平又不聪慧,替她说媒的人少之又少。随了年岁的增长,花痴的父母心急,硬是不顾女儿的反对,把她嫁到了两座大山外的那个山坳里。那年冬天,花痴二十岁。鲜红的嫁衣映着一路的白梅,她咯咯地笑了。花痴的屋子不大,却打理得十分整洁。屋前屋后都种满了各种各样新奇的花儿草儿,东边儿一簇向阳花,西边儿一团鸡冠花……山里的人儿听得从远山外来的新娘子家中有许多稀奇的花草,便结了伴儿,来到花痴的院中——“哟,姑娘呵,你这儿打理得可真不赖嗨!”“咳!这孩子,可真是个花痴呵!这里的花草,俺可是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见过哟!”花痴听了,咯咯地笑了。花痴的男人叫强子。大山里的汉子,生得硬朗,长得朴实,一年四季都穿着花痴为他补得那件绣有一朵素梅的发黄汗衫。强子会干活,黝黑的脸颊笑起来露出两颗洁白的门牙,这是这个汉子最纯朴的时刻。每天强子下地干活,花痴便在家里洗衣做饭,空暇时光便打料她的花草。最初的几年里,花痴和强子的日子过得还算美满。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唤作“英儿”。英儿生得聪慧,长得水灵,遇人就爱笑。山里的人们都说那是花痴对花儿的悉心照料感动了花神,是花神赐予了他们这样好的娃。日子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鹅毛般的飞雪又飘进了这座小山……“阿素,阿素,俺啊今早下地干活,听那隔壁的王老头讲,他儿子可是要从城里回来啦,咳,现在的年轻人呵,可真是能干,出了山,进了城,就能赚大钱哩!”花痴听了咯咯地笑,“是啊,是啊!”“阿素,阿素!今儿个俺可是见到王老头儿子啦,可给他爹捎了不少好东西呵,王老头这命嘿,可真是好哟!”花痴听了不语,依旧咯咯地笑。“阿素!阿素!今儿个王蛋儿和俺说要俺和他一起进城呐!嘿呀!那大城市儿可多好呵,等俺赚了大钱,咱就有好日子过呵!”花痴愣了愣,默默转了身,给强子收拾包裹。“阿素!阿素!俺和蛋儿就要走啦!你可要和英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呵!英儿,来,过来让爹亲一下,丫头你可要等爹回来呵,爹回来就……”花痴的泪一下子就涌上了眼眶,鼻尖红了。强子走后,花痴依旧守着他俩的屋子,带着英儿,娘俩儿相依为命。强子这一走便是七八年,花痴和英儿空等了七八年。再听到强子的消息时,是那个寒夜。窗外,北风呼呼得刮着,凄厉地击打着玻璃窗,木制的窗棂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屋内,“娘!娘!英儿害怕,爹咋还不会来呢?”“英儿乖,英儿不怕,爹很快就回来……”花痴轻轻拍打着英儿,哄她入睡,眼睛却飘向了窗外那一望无际的黑暗。今晚,她有不好的预感。果然,到了后半夜——“花痴!花痴!快开门啊!不好了!强子,强子他!”花痴望了一眼已入美梦的英儿,轻轻将她的被子盖紧,便匆匆忙忙开了门。“花痴,你听我说,你千万不要激动呵!原来王老头那儿子根本不是什么好家伙儿!这两天他刚回家,今儿夜里城里头的官儿就把他家围了里三圈外三圈。可怜了王老头哟!睡得正熟,就被那大车儿的声音惊醒,可是活生生地见着自家儿子带上铐子呵!“唉,好好一小伙儿,带了强子和城里那不法分子走私白粉,还有一种花的种子。强子念叨着你喜欢,就私自拿了试种,谁知道呵!那花儿可真够毒的!花开结籽没多久,强子就和饿狼似的扑向那花儿,和上了瘾似的……“强子那命啊,就这么被那花给吃了呵!……强子走前要王蛋儿把这个给你带回来,闭上眼的那一刻,嘴里念的还是‘俺对不起阿素和英儿啊’……哎……”花痴再也忍不住泪了,任凭泪水浸湿那件发黄的汗衫。那朵素梅在黑夜里,显得那样鲜艳,那样动人。……“娘!娘!你咋把花儿全铲了!”“英儿!英儿!娘以后只种梅,只种梅呵!”再后来,那里的人们说,自那以后,花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她开始长途跋涉,翻过几座大山,渡过几条河流,走过无数弯弯曲曲的小路,只为了到那县城去借图书来读。大字不识的她,发了疯似的向村里的教师求教。人们还说,每每夜深总是可以看见她那屋里的点点灯火……而她为的,只是那花儿的名字……花开花谢年复年,又是一年梅香时。这年冬天,腊梅花如约而至。花痴站在树下,似是那年,那人笑着将她娶进门;似是那年,那人笑着要说等我回来;似是那年,张大爷匆匆忙忙敲开屋门,带来的却是那人已走的消息……后来,花痴明白了,那吃人的花儿有个美丽的名字——罂粟。高一:潘晓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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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堕1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我的名字是花冷泉。和世世代代的花族人们一样生活在奥拉塞亚森林和花棘草原的交界处。听哥哥说,我的名字是那个与我素未谋面的父亲取的。他希望我能和养育花族的那条冷泉一样,挑起保卫花族的重担。但这……可能么?花族每个孩子出生时眉心处都会有一朵花形印记。那代表了他们的灵力指数。灵力越高,花印上的花瓣就越多。而且花印的种类也决定着资质。每名花族人都会从花印中孕育出花魂——花魂是他们心中意念所化。花族人最想什么,他们的花魂就是什么样子。而我,从出生起,我的花印就是一个紧闭的花苞,连婴孩们没有花瓣的小小花心都比不上。族人异样的看着我,伙伴们轻蔑的讨论我。我只能一个人在森林的深处游荡或寂寞的坐在草原上,任由自己小小的身体被大片的花棘花淹没。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看着无数次的树叶凋零和花开花落。每一年的花棘花都一样的温和宁静,正如我每一年的生活都孤寂无味。无聊时,我就在草原上胡思乱想:幻想着那大片大片的花棘花都是我的朋友——很幼稚,至少这样可以让我暂时忘掉孤独。幼年的我总是投入全身心的去做这种事。因为孤独就像毒药,一点点侵蚀着我的灵魂。那种感觉会让人崩溃。我讨厌孤独,也害怕孤独,怕的深入灵魂。有时候,我会做很奇怪的梦。那是一个全部都是冰的地方。每一次我都会梦见我在一扇奇怪的门前,一个由光芒构成的女人模糊地问我。她问我,花棘还是巫曙选择哪个。每一次,当我无意识地想拿起任意一把时,我的灵魂都会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然后——梦便没了。重复的做这个梦,我也不为疼痛感到害怕——因为梦中的女人会对我说话。即使每次都是那一句,但我也感到幸福。我的弱小,怪异让族人对我视而不见。只有哥哥,老族长和他的孙女桐蝶还与我说话。我幼年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但没什么好记的,我也不愿去回忆——那些日子都是在无聊中度过的。只有他们四人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一丝色彩。哥哥花温宣是族里最迷人,也是最厉害的灵师。他有着火焰般的长发,修长的身躯,和精灵一样的声音。他的瞳孔总是闪着温和的光芒。眉心处发着淡淡金芒的六瓣的花印是那么优雅。六瓣的花印,六瓣灵师。种类还是我们花族的圣花——花棘花。没有人达到过这个高度。他耀眼的让人几乎不敢仰望。一见到他,族里的女孩们总会发出低低的尖叫。从我记事起,哥哥的样子就是那样,漫长的岁月在他身上不留一丝痕迹。我近乎疯狂地爱着我的哥哥。每次哥哥没有任务时来陪我,我都会拥抱他,亲吻着他的花印。而哥哥,总会宠溺的摸着我和他同样的红色长发。但、哥哥毕竟是族里灵力最强的灵师,他总是要去击退侵犯我们边界的高级路里兽。每次因任务要离开,他总会犹豫的看着我,温和的淡金眸子中盛满愧疚。我知道他的责任,所以我总会装作不在意的看着天空发呆。当他转身离去,我的目光才会紧紧黏在他背上。直到那熟悉的身影消失。老族长很老很老,他的腰弯的厉害,脸几乎贴在了地上。他总是拄着一根桃木拐杖,慈祥的眯着眼睛。他的脸上沟沟壑壑,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雨雪风霜。他会在没人的时候,轻轻抱起我,仿佛中魔似的喃喃的说,花族对不起你。冷泉,不要怨我们……我不懂他的意思,所以我上前亲吻他的花印。老族长就发出沉重的叹息,我能听出来,那叹息中,有个很沉重很沉重的秘密。桐蝶只比我小十几岁。她的灵力却非同寻常的高。眉心处四瓣发着银色光辉的花瓣是高贵的梦涧花。她那没有一丝杂质宛如蓝宝石般的眼睛,总是带着笑意,就像一个纯洁而神圣的天使。银铃般的声音和她美丽的银色长发交织飞扬,贯穿了我的幼年记忆。她经常和哥哥一起执行任务,一起来看我。她喜欢用灵力变出好多好多的梦涧花花瓣,用力的撒向天空。然后睁着湛蓝的眼睛,童真的欢笑:“看!宣哥哥,泉哥哥,多漂亮的花雨!”那些晶莹透明,发着淡淡银光的花瓣就轻轻地从她伸在空中如玉般的手指间滑落,姿态是那么优雅,那么轻盈……我痴了,哥哥就和桐蝶看着我微笑。一看到桐碟,我的心跳就不由自主的加速。一种奇特而撩人心扉的感觉蔓延在我心间。我好想好想抱住桐碟……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喜欢桐蝶……至于父亲和母亲,没有人提到他们。族人连想起他们时脸上都带着一丝敬畏。我问哥哥父亲和母亲去哪里了。哥哥摇摇头,告诉我——等我成年时,就什么都会知道的。一晃一百多年过去了。我身体里依然没有一丝灵力。很显然,这种情况并没有像我希望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反倒是随着我越来越接近成年,做那个梦的次数越来越多。尤其是这几天,那个梦反反复复的出现。今夜一过,我就两百岁了。这个对族人来说异常重要的成年夜,我却还是一个人孤寂的坐在森林深处,静静的看着黑蓝而神秘的夜空。不必要告诉别人我成年了,完全没有必要。我没有灵力,成年和幼年有什么区别呢?我的成年夜也肯定和往常一样,普普通通的过去。而且这段时间族里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人人面带惊慌和悲痛。哥哥和桐蝶已经有十几花日没来看我了。想必大家更不会注意到我了吧。初三:独一不二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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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花妞_2000字引子:田昊泽,今天把花妞安乐死。嗯?花妞:七年前,我和母亲去上街购买日常用品。一下午转眼就过去了,我们打算坐公交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女子,她坐在凳子上前面一个盒子里放了两条小狗。她说她家里不能养太多狗,所以只留下一个剩下的全部送给真心喜欢狗的人,我看到了里面的一只有两块花斑的小狗,我给母亲说:“妈妈,我可以养狗吗?”那时候我的母亲也似乎喜欢上了这个白棕相间的小狗。于是如愿以偿,我跟母亲说,我来清理它的排泄物,我来收拾它。在车上看见小狗趴在我的腿上,我开心的笑了。回家后我的父亲非常奇怪--------为什么我们上趟街还带回了一条狗,缘由告诉他之后。他也就不在说什么了,看起来很是冷漠的回去卧室,因为它是有花斑而且还是母狗,我们决定叫它花妞。从此刻起,花妞正式加入了我的家。母亲:我的母亲是一个单位的普通员工,她的内心单纯,浪漫。她喜欢美的事物,也讨厌世界上的丑恶。曾经的她仿佛对所有的恶都饱含善意的心,而现在…父亲:与我的母亲恰恰相反,他是个务实现实的男人,他的胸怀不算宽广,但是他可以为认可的人做所有能做到的事情,花妞刚来我家的时候,父亲仅仅是把它当做一个麻烦,仅此而已。成长:花妞来到我家,最重要的就是食物问题,我们都没有饲养动物的经验,而且花妞似乎在没被我们领养之前在以前的家并没有吃上多少次东西。可能是小狗太多,花妞身体先天不如它的兄弟姐妹,甚至它作为一个一个月大的狗都不会走路,我的父亲说:“你们不会领了个瘸狗吧。”基于种种现象,所以我们似乎一瞬间束手无策了。最后我的母亲说咱们喂牛奶吧,于是雷厉风行的下楼买了一个婴儿用的奶瓶,像是对待婴儿一样抱在怀里喂奶。花妞就这么慢慢的在我家长大了。后来它学会了走路,然后学会了叫,然后慢慢的知道了去厕所排泄,去狗窝睡觉。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的温馨。火药的堆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花妞和我慢慢的长大,父母却慢慢的衰老。父亲因为工作条件艰苦,身体在工作中磨练的比较健壮,而我的母亲却没有这样。哮喘的痛苦,鼻炎的难受,还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再加上更年期的到来,她已经变得越来越暴躁了,她不止一次说过,她的哮喘全是拜花妞所赐,或许吧。据说狗的寿命仅仅只有十几年,况且花妞还是一只杂交品种,看起来似乎是蝴蝶犬和本地土狗的串种,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三年?四年?我不敢现象,七年的生活,在我眼里花妞已经成为了我的至亲。每次母亲发火,我的父亲都充当一个压力板,让母亲将种种不堪入耳的脏话转交给他,父亲总是说我的母亲是在单位里又受气了,所以在家里发泄。一锅锅的中药,一次次的吊针,母亲的病情仍旧不能根治。而她也愈发暴躁,我真担心有一天,她会做出一些让人不敢现象的事情。引线的点燃:母亲又不知道怎么了,今天她洗完衣服。把我的衣服拿到我学习的屋子,那个屋子是我母亲所居住的,她边走边让我把衣服自己叠好放过去,然后我就说,我的衣服在我的卧室放,然后引线就被我点燃了,她说我那屋放我父亲衣服的地方,还说我是王八蛋,混账,说我的父亲是个小人天天在我面前诋毁她,之后她把衣服全扔到我的脸上,用指甲把我的胳膊挖出了血印子,随后冲到我的屋子去,父亲赶紧进去劝母亲,我之后也进去了,我说让事实来说话,说完我把抽屉里所有的衣服都拿了出来一一清点,结果事实就是的确全是我的衣服,母亲觉得自己没有面子了,强行把一个我穿上刚刚好的裤子说成我父亲的,要知道我父亲的腰比我的腰粗的多。我和父亲都觉得很无语。母亲恼羞成怒想把门摔上,可是她早就把划门扯坏了,恼怒的她把衣架摔在了我的腿上。引爆:第二天早上,母亲仍旧觉得我是个王八蛋混账,一直不给我说话,然后告诉父亲,今天把花妞安乐死,语气没有一丝商量的可能。我的父亲也无奈了,但是因为父亲深爱着我的母亲所以他也没有说什么。我觉得我的母亲很可笑,她真的以为很多人喜欢她吗,喜欢她的只有她看不起的我的父亲啊。只是可怜了花妞了。算是完满的结局吧:一会我的母亲似乎冷静了一些了,写了个条子,上面写着:喂饭,喂水,处理粪便,给花妞洗澡,给它收拾狗窝,如果一次没做到就把她安乐死,我奇怪的看了看她,这些似乎除了收拾窝其他一般都是我干的吧?不理解她是怎么想的。既然她退步了,那么我也要给她一个台阶,我写下了名字。末:这几年来,我的父亲让我越来越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爱,花妞让我感受到了超越亲情友情爱情之外的更温馨的情感,而母亲则让我真正意识到了人真的会变化。从一开始的善良博爱到现在的不尊重生命的不堪,一开始的口口声声的喜欢到现在用生命来对人要挟。要挟和不堪完了还做出胜利者的姿态。我不知道是什么改变的她,是社会的复杂还是职场的不快?是生病的痛苦还是更年期女性的通病?高二:田昊泽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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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魔尊_2000字他。红发蓬勃,朝气动人,五官立体坚硬,带着不拘邪气的眸子生彩动人,眉间一抹朱砂图符充满煞气,艳得似火,唇色如紫,淡淡萤光。他是魔界的尊主,魔尊重楼,千百年的孤寂,他渴望有对手打败自己,势必和天下最强的人进行一场淋漓尽致的斗争。千百年来,多少个春秋过去,重楼只陷在无谓的打斗之中。直到那一次,那个名为紫萱的女娲后人一吻,为了不老不死,夺他的心。使他沦陷于那七情六欲之中,不得解脱,不得明白,至少莫名的情愫,护她,保她所爱的人。而这一切,无非是紫萱夺走了他心,夺走了他数千年不知为何而尓尔要变强的心。最后,他的心被还回,而紫萱慢慢老去,他却恢复到了那种不老不死的没了意义的生活中去。有一日,景天突然身体虚弱,闭上了双眼,他不想失去这个不打不相识的生死朋友,跑到那天界,不卑不亢,额上朱砂妖艳,吐字沉稳道:“天帝,昔日飞蓬是你座下的神将。如今他有难,你可有法子?”语气淡淡,既不屈人之下,也不高人之上,就那般,一袭黑衣,负手独立。天帝笑:“这飞蓬,也是我的爱将,重情重义,不过,他以阳寿换你们的生命,自是要失去的。不过我想,你可以去求药仙子药灵萱,她估计会有办法,延长他的生命。”他闻言,眼眸一抹愠色,“为何不告诉飞蓬此法。”“多少有点私心,早死早归仙位。”他黑袍一掀,飞向药医谷。他用雄厚的法力,出言道“在下魔尊重楼,特请药仙子药灵萱……”读到萱字,略微顿下,却轻轻摇头,蜀山长老说的那番话……终究还是领悟到了,有接着道:“特请药仙子药灵萱,救治本尊的朋友。”说完,一袭青衣,眉如柳叶,鹅大杏眸,瑶鼻俏挺,红唇绯红,脸上尽显娇俏的女子飞身出来,到他身旁“你就是魔尊重楼,长得不赖嘛”面对如此言语,他不动声色:“是,姑娘可否随本尊救治一人”“呃?可以倒是可以,不过听闻你素来爱好文武,不如,咱俩比划比划,我虽在医术这方面造诣很高,但打斗还需加把劲。”“本尊不与女子比武。”甩下一句,就走了她紧追不舍,追至凡界,看到他望着一个凡人,她就顺手救下,施以灵药之术,使景天,重回人间。他看到景天无碍,就放心走了。她便穷追,玉臂一挡“我救了你朋友,你总得感谢什么吧?”“感谢?本尊可没叫你救他,是姑娘你自作多情,看到病人就善心大发救治。”他口气冷淡,高傲异常。“你。必须跟我比划比划。”“没兴趣,本尊不屑与女子斗武。”“那便陪我在人间游历几日。我还没看过人间繁华呢。”“可以。”他首先是逛了逛街市,最后寻了处酒楼,叫了几壶酒,做在靠窗的位子,看着身为小仙的她,这里看看那里看看,采购了一大堆小玩意,不由轻笑。她香汗淋漓的找到他。看着他一股脑的往口里送酒,不禁莞尔一笑:“这酒虽好,但不能常饮。我有药酒,绝对会比你的酒香甜。”他喝得微醉,看着她的俏脸生彩,情不自禁,落下一吻,低吟:“紫萱……”她闻言,委屈,她还没被一个男人吻过,而那男的口中竟是叫着她人的名字。那名字她也听说过,也晓得,眼前的魔尊重楼是一个很痴情的人,她不禁思衬:“阿娘说过,遇到一个痴情的男子就嫁了,莫不是说的是他?”她顿时羞得跑掉,他酒醒过后,看着桌旁的药酒,刻了一个药字,饮下,不失酒的醉人味道,偏偏又带了股清香甘甜,而且,引人心脾,全身舒坦。而他一介魔尊,竟然为了这壶药酒苦苦寻她。寻到时,第一句还是“你还有药酒么?”她原本就因为那一吻,被他扰的心神紊乱,就像当年紫萱吻他一般,让人动心。她呆呆说:“有。”拿出递过。他猛地拿下,狂饮。她看得出他,喜欢,每天酿给他喝。他每次为了平息魔界内乱,伤痕累累的回来,而醒来望到是她一丝不苟给他疗伤的专注而心疼神情。他的心,微微一顿,那份情愫,小的不易察觉,千百年来,他都忘了,他每次疗伤,都是自己孤寂一人,没人心疼,没人照顾,现在,多了个她啊。想摸摸她的发丝,却又忙的放下,他不由问自己,堂堂一介魔尊,这般又是怎么了,那死了的心却在这一刻又活过来了。她的情她自己清楚,不然她不会为了他呆在人间不归,忽视天上的召回令,而是悉心照料他。她绝得这份情不说出来,会错过一生,于是说:“重楼,知道么,我,一介小仙,爱上了魔界至尊重楼。”他眼神略有闪躲,“别跟,本尊开如此玩笑。”她坚定的神情,让他晃神:“可我,从未说笑。”他瞳孔一紧,转身离开,她从后面抱住,“可不可以不要走。”他努力掰开她的手,决然离去后面的时候,他未看到,两个天兵将她带走,而她选择在这天说的原因就是如此。凌霄宝殿上,天帝威严逼问:“灵萱,本帝知你是为了救治他人才下凡。可,人已救好,为何不回归。”“因为爱,我爱上了一个魔”“你不知,天庭律法规定,不可动情,你若动情,剔除仙骨。若不然,一碗忘情水,忘了这情。”“为何定此律法”“因为一旦有了情,众生皆会贪嗔痴念,会罔顾清规,为了所爱之人,放弃甚至毁灭原本天地有的最美好的本质。”“既然如此,小仙药灵萱,愿意为他剔除仙骨。”她承受的苦是凄惨无比的,可心里能跟爱的人在一起的信念也是鉴定无比的。他得知她被剔除了仙骨,大怒,大闹了天庭,毁坏了天庭物品。说:“仙魔不两立,若是天帝想找我麻烦,仙魔大战,谁死谁伤还不知道呢。”天帝只能纵容,毕竟,仙魔互不干涉。他又接着道:“伤她者,本尊必搅得那人不得安生”这是魔尊的痴情,而且是二度的痴情。他寻她,看见她的柔弱身躯,满是伤痕,急忙抱住,她笑“诶,魔尊大人,我为了你可什么都没有了,你现在是不是应该养我啊”他变扭转头“咳,本尊怎会养不起一个丫鬟?从今以后,好好服侍我吧。”他眼底的喜悦被她捕捉。“好。”她笑靥如花。第二年,魔尊重楼得一子,名为楼灵,而他身边,执手一袭青衫女子,好不幸福。(情总在不经意间来到,而你的情,总在不经意间无处可逃,显露无遗,所以束手就擒吧。)初二:孟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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