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的呐喊
他的出生注定要与中华民族的兴亡联结在一起。他曾经决定学医,一心想改变国民愚弱的身体,却又感触到“即使身体如何的茁壮,也只能作为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他——鲁迅,从此用他那刚仞的笔尖去唤醒铁屋子中的大众。
我敬佩鲁迅,敬佩他高尚的人格;敬佩他卓越的文学笔力;更敬佩他那犀利的批判眼光。我对他的敬佩是骨子里的敬佩。
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逢是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是很喜欢自己儿时的,有快乐,有伤心,有很多记忆难忘的事情,所以我们聊的很投入。渐渐的,我们成了朋友,在后来他一直伴随着我。如果我不曾结识他的话,我的生活将会多么的暗淡。我欣然了。
他赠给我一本他的书《朝花夕拾》(其实是我自己买的,就当是他送我的吧!)我不知反复读了多少次,一味的想寻找他的影子,这却使我与他变的更加的生疏了。
有一次,似乎在梦中,又像是在现实的生活中。我透过他蓬松的头发,依旧看到他怒斥与彷徨的面容,他无法逃脱这个世界,周围满是严冬的肃杀。他拿着药,回忆自己的故乡,又想到了范爱农,抹着自己嘴角边上的血丝,他已经是一个吃过人的人。于是他狂叫,别人都以为他发疯了,只有我知道,他在呐喊:“救救孩子!”
虽然说的是吃人礼教,却是以血荐轩辕,去唤醒国民。现在的国民不在愚腐但我仍然感受到了民族的劣根性虽说是从少部分人中得出的结论。
他离开了我,不辞而别。我不曾责怪过他,他只是不想让别人做任何纪念他的事,管自己生活。这样,他在我心中的地位更加永恒。
我在捡整他的手笔,看到这些,又想起了他往日的岁月。夜晚,走在湖边,只听得见湖水流动的声音,从水声中透露出人间的祥和。我从无知到沉思,从缺陷到改变,应该也看到他带给我的影响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他在我身边,应该可以树立出自我的独立人格吧!真希望鲁迅能和我在一起,漫步在湖边,宿谈民族大事,对他、对我也可以真正深入民族黑暗面的审视。
奶奶家的鸡
星期六去乡下时,我发现奶奶家有了新成员:十五只活蹦乱跳的鸡。它们中有三只大公鸡,十二只母鸡,听爷爷说是从市场上买来的。在这十五只鸡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公鸡。它的冠如同血一样红,尾巴上插着许多根漂亮的羽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使我在鸡群中一眼就能认出它来。它的性格很怪。我把萝卜叶扔给它们时,别的鸡都你争我抢的,只有它独自呆在鸡窝顶上,眼睛望着遥远的地方,偶尔低头看看争抢的鸡群,好像在想什么心事。当别人把萝卜叶快吃完了,它才慢吞吞地从及我上飞下来,吃剩下的菜叶。我觉得这只公鸡真有点不正常,但又觉得它似乎有意在谦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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