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说再见第一章《那个女孩》
最近有一个朋友问我:“永远多久?”,于是这个问题便缠绕在我的耳畔……
永远是多久?于是我百度贴吧了一下:
小猫子说:“永远是两个人在一起,永远不变心。”
傻帽说:“永远是在我们晚年了能像当初一样浪漫。”
雪儿说:“永远,也许没有永远这个说。”
而我想说的是永远就在下一秒,下一秒永恒了……
不知哪一天,有个男孩14岁喜欢上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孩。哦,应该是初一第二学期啦。男孩为了与女孩更多的接触,决定学习英语,当然男孩成绩本来不咱地,而女孩可是名列前茅。女孩人很好,很乐意教男孩。男孩觉得那时太幸福了,可是时间毕竟有限,一会儿期末要到了,男孩在17周向女孩告白……
初二,老天故作骄纵,把他们编到同一班。一切喜剧性的事情发生了……
男孩深爱着这个有气质的女孩,女孩一个微笑便把他带到了天堂。而这一切并不是想象中的美好,男孩渐渐想接近这个女孩,因为初二别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之前的感情,男孩也必须的默默接近这女孩……
一条数学题就把他们弄在一起了,不过女孩当时也没有拒绝男孩,但也没接受,所以初二显得尴尬,女孩渐渐把他看成了一个陌生人,不过只是想帮助这个男孩。这时男孩望着女孩那眼神,是那么清澈,像江南烟雨中的那朵白莲,她远远矗立在何中央,男孩只是可望不可即,与她之间从此有了一道深深的沟壑……
男孩当然不放弃,一次圣诞节,正好是女孩的生日,放学后。余晖默默,那是一种神奇的光,照在了这两个未成熟的孩子身上。寂静,浪漫成了这里的一道风景……
男孩鼓起勇气,后手拿着一个水晶鞋(是礼物),男孩走到女孩面前,顿时脸通红,终于闭紧眼睛说了一句:“A,生日快乐,我喜欢,喜欢,喜欢你,你……“,然后男孩把礼物塞进女孩手里,男孩似乎顿时呼吸停止……急冲冲冲下来楼下,背着书包一股烟溜走了。女孩收起礼物放进书包,也把桌子上的书本收起了,借着余晖的黑暗,急冲冲的骑回家了……
过后几天,两人一直默默地,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不久后,男孩终于先开口了,打破了寂寞……
永不退色的爱
世间的爱有千万种:老师给予我们的是严厉的爱;父亲给予我们的是慈祥的爱;同学之间的爱是友谊的爱;而伟大的母亲给予我们的却是永不退色的爱——母爱
有时候,年少的我却因为不懂事儿而误解了母亲的爱。
那一次,快期末考试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非常多。九点、九点一刻、九点半,作业还没有写完,我趴在了桌子上一球暂时的休息。您走了过来,我本以为您那温柔的声音回响在耳畔:“别写了,歇会吧!”之后,已被飘着魔力花香的清查便端上桌来,谁知,您却说:“快写吧,宝贝女儿,写完了作业在巴我刚给你买的练习题做了吧!”此时的我肩上好像担负着很重的任务。“妈——,那些明天再做吧!今天没有时间了。”妈妈紧皱着没肉,由晴阴,大声向我训斥:“不行,快写,写完了去听英语,再去做数学题,赶紧去做……”哎,就算是望女成凤也用不着这样吧!
有时候,我愿母亲不理解我。我常常想母亲是不是不爱我了,是不是考试的分数大于我?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发现我错怪了母亲。
记得那一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我和母亲都发烧了,但母亲还要厉害一些,母亲脸色苍白,双眼布满血丝,四肢无力地躺在了床上。我第一次发现母亲那么瘦小,我应该长大了。我连忙给母亲付下了两粒药。母亲睡着了,在昏暗的灯光下,母亲显得格外憔悴。“乖女儿,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听到母亲在梦中的自言自语,我的鼻子一酸,豆大的泪珠留了下来。
在母亲心里,我是母亲的全部,即使生病了,在梦中还念念不忘对我的牵挂。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为曾经对母亲产生的误解而感到惭愧了;为母亲对女儿忘我的爱而感动。
是啊,母爱是一缕阳光,让我的心灵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到暖暖的爱抚;母爱是一缕清风,似远似近,却细致入微,无处不在;母爱是一颗树,在季节的轮回中固执的坚守岗位,撑出一片绿荫;也许你讨厌过她,,也许你顶撞过她,甚至几天不理睬她,但是,你可知道当你开心时有人比你还开心;当你生病生病的时候,有一个比你还还痛苦的人,那就是我们伟大的母亲!是母亲给予了我们永不退色的爱——母爱,此刻,我的耳畔又响起了那首歌: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与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啊,这个人就是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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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说再见第二章《邂逅青春》日夜苦思的一种爱,辗反侧,慢慢的感动,像一股清泉渗入彼此的心,在某个清晨里流淌。——题记沉默一直僵持着,一直等到了要中考时,男孩给女孩写同学录。男孩递过同学录给女孩,女孩手紧紧捉住纸张,而男孩反而捉得更紧了。男孩心想:“如果女孩不情愿写就不要自讨无趣。”所以反而捉得更紧了。翻开男孩的同学录,很空白,里面仅仅只是一张同学录,排在最前面,记录着女孩的祝福和叹息。依稀看清最后一句:”中考快到了,我们就要分东西了,各自为了梦想努力吧!”就这样,男孩也没有想太多,直到中考,他们都考的很好,不过女孩走的更远了166,在无数个睡不着的晚上,我相信会有很多人,习惯性的开始闭上眼睛,安静的想念一个人,想念一张脸,而他们彼此之间似乎会在不经意的触碰中想起对方。他们距离远了,时间也远去,他们慢慢成长,慢慢懂事。在17岁的雨季里,各自挥洒辛勤的汗水。他们虽然距离远了,但反而心却近了,像一条绷得很紧的弹簧,总要向中间靠拢。他们的联系渐渐多了,像很好的朋友,又像是住扎在内心深处的人。没有人会悄悄打开他们的回忆,也没人会注意到。清风在吹,似乎勾起他们种种回忆。也许是渐渐成熟了罢,他们渐渐对过去觉得好笑又美好。这一个周末,他们不用读书,回到家。这一个晚上,男孩和女孩着聊天,男孩说着:“明天你晨跑吗?”女孩接住下一句:“你要陪我去晨跑吗?”男孩既心奋又惊讶,匆匆的接住下一句,像怕丢了手电筒的小孩在黑夜里行走:“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女孩很淡然的说:“可以啊!”他们约定好6点半见面。就这样,这一个夜晚,男孩很开心,觉得一切事情都是这么美好,于是设置好闹钟6:00分。这一夜很短暂,也很漫长……睁开眼睛,外面一片片淡淡的白光,外面应是人很少的吧。男孩第一件是看手机。呀分,男孩感觉心空荡荡的,似乎想说,好不容易的机会就这样被自己丢失。男孩看到女孩6点30分的留言;“该起床了,我到了,再不来我就自己去晨跑了哈!”男孩像丢了魂似的,又似乎还有机会,就赶快道歉然后匆匆赶过去,便踩着自行车边看手机,生怕太晚…女孩叫男孩悠着点。这一个清晨淡淡空气分子在弥漫,远处清晰可见的绿山,只是天边的浓浓的云稍稍压了一下。显得有点泛黄的微白。女孩和男孩把自行车放在田园中,然后一起走…女孩今天打扮的特别漂亮,像是英国贵族要去参加晚宴一般,一身黑白相间的礼服,扎起头发显得格外的清纯,依稀如旧,是那么有气质,那么安好。他们开始慢慢小步的跑了起来,彼此谈了一些学校的琐事。他们一直跑,女孩不久累了,他们一直走着,走过一条条只容一人半的田园小路,他们似乎靠得很近,很近,却不曾发现。好安静,似乎这个世界就在看他们两人表演,只是在田园了几次碰了两位老大妈,她们看过他们之后,笑了笑,似乎在悄悄的谈些什么!这一切来的匆匆,男孩因为太晚起床,也没有准备早餐之类的,显得有点不懂事。绕过一些田园小路,度过另一个村庄,村庄好安静,很美好,就是他们两人的世界,路过买包子的店铺,女孩稍稍停留了一下,男孩似乎懂了些什么,似乎知道自己多不懂事了。女孩谈起,小时候她在这里住过,那家卖包子的是她亲戚,之后男孩去买了一些吃的和喝得。他们步过刚刚走过的只容一个人半的小路,这是女孩脚似乎踩不到东西,滑了一下,男孩立刻捉住女孩的手,男孩很少和女生玩,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捉住女生的手,看到女孩稍稍安稳,男孩立刻松开手,怕女孩不愿意。似乎这剧情不是上天的安排……看到女孩带着4年前的手表,觉得很熟悉很温馨,似乎回到过去,男孩知道那手表上有一道裂痕,因为那到裂痕是男孩玩过女孩手表是跌落的。看了手表,足足过了一点钟,最后在分岔的路口,女孩说,你从这边回去吧。男孩说不,我送你载你回去吧。似乎有点尴尬,又似乎很美好,女孩开心的同意了,男孩这时才意思到那场意外应该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女孩的精心策划。男孩骑的很慢,他希望这一条路很长很长,他也曾幻想过,载着女孩去浪迹天涯。吹着凉风,一起愉快的笑。男孩禁不住说;“天不会现在下起雨吧。”女孩说也许吧。其实男孩希望这场雨来得更快一点,这样,她就能留住女孩。终于送到离女孩家不远的地方,女孩说:“你回去吧,把刚刚喝过的饮料瓶放在男孩的车篮筐里。然后匆匆跑了回去,男孩伫立在原地。看着女孩匆匆离去的背影,时而回头欢笑着招手说再见,男孩感觉在做梦,这一梦,宁愿不要醒。只是因为男孩近视,女孩的背影渐渐成为一个点,也许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焦距吧,男孩不知道,他们这次分离后,何时能再见……青春里淡淡的忧伤,轻轻的触碰。日夜苦思的一种爱,辗反侧,慢慢的感动,像一股清泉渗入彼此的心,在某个清晨里流淌。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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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分了很多界,有妖界、仙界、魔界等等,而在这其中,魔界却是众人所知的,为什么呢?下面就请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天,他在水晶球里看到一位女孩,那位女孩因为救了一只受伤的小猫,而高兴地跳了起来,她的脸上露出了甜美的微笑,威尔斯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么高兴,于是就飞向人间,来到那个女孩身边,他指着她问:“你为什么会高兴,为什么会笑?”女孩笑眯眯地回答他:“因为我做了一件让人高兴的好事情呀!因为高兴,所以我就笑了呀!难道你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感受吗?”女孩惊讶地问他。威尔斯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女孩很不理解,为什么如此英俊的男孩却连一个笑都做不到呢?于是她就好奇地问:“为什么你不会笑呢?难道你从来就没有开心过吗?”威尔斯只是摇了摇头就消失了。女孩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他能凭空消失,难道说他不是凡人吗?为什么他身体周围会有耀眼的光芒,而且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那么洁白无暇,似乎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不容侵犯,女孩怎么也想不明白。威尔斯回到魔界后,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女孩开心的微笑,她怎么会做到呢?连我们天使都做不到的,她一个平凡的人类为什么能做的到呢?威尔斯心里有很多的疑问,他决定第二天再去找那个女孩。500字 小学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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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一天放学,哼着欢快的歌儿,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前面出现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不是……好朋友李佳斌嘛!我刚想叫住他一起回家,他却做了一个我怎么也没想到的举动。~~~~他吐了口痰在地上!!我顿时感到有些手足无措。心里的天使、恶魔又开始了争吵。“那个是我好朋友啊,要劝一下他才行。”“劝什么劝,一点儿也不会看眼色。劝了迟早友情破裂!”“但是……”“但是什么呀!尴尬的局面可是很难堪的噢。”矛盾至极之时,她——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进入了我的视线。那个女孩还没上学吧,扎着牛角辫儿,眼睛不大,却异常有神。小女孩儿跑到李佳斌面前,很认真地说了些什么。声音不大,却让我听得清清楚楚。“哥哥,随地吐痰是不好的行为呀!妈妈告诉我,吐痰不但会破坏环境,还对大家身体健康有影响。哥哥,你看,红领巾都在看着你呢!”或许当时那种情况真的很尴尬吧,我清楚地看到李佳斌脸上飞上了两片红晕,都快跟红领巾一样了。他低头看着胸前的红领巾,好久没有说话。小女孩也在一旁眨巴着眼睛,动也不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一阵可怕的沉默……我终于忍不住了,一个箭步冲上去:“小妹妹,你真可爱!!回家吧。”她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笑容。温文可爱而又象是在对我说着什么。但我读不懂她的微笑。不过,那独特的笑容深深印在了我的心田。我会记住的。现在,将来,永远女孩儿转身走了。我和李佳斌独自走在无人的小路上,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好长。一路上谁也没开口。就这样,默默地走。岔路口前,他给了我一个笑容,完全不同于女孩儿的笑容。苦涩愧疚又有点坚定。什么意义?我还是不懂。“谢谢你…”“为什么说谢谢?”“刚刚的事…”“不用谢。要谢也谢那个女孩儿。”……………………的确,要感谢那个女孩。在忙碌无情的世界中,人,经历无数个轮回而变得麻木。是她,在黑暗中迸出了一星火影。既然我们无力改变全世界的黑暗,就努力使身边的地方变得光明。我想,她,这个女孩儿,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观。女孩儿的微笑像银河里的一颗星星,不起眼却又默默存在着;平凡而伟大。她的微笑我不懂。但是,我不会忘记。永远7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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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说爱我的女孩突然想写写一些真真切切在我身边长时间的朋友。那么就从第一个爱着我的女孩说起吧:年幼的时候,未成年。有一个和我一样的双子宝宝。我唤她莹,年长一岁。从初中时候开始与我相识,那年初二,她成了我的同桌,开始与我分享周遭的一切。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第一个朋友。我从不与人谈心,当然同样不与她。我们热烈的谈论一些有的没的事情,我们一起和一班男孩子玩耍,我们一起欺负前面的小男孩,那年我十二,她十三。日子总是飞快的前进,我们进了同一所三流的高中,那时侯我们已经不是同一个班级的两个小女生了。可是她还是一样关心我。我不喜欢班上的任何人,甚至不与他们说一句话。我想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成了一个沉默的孩子。下课期间,她总是从四楼跑到我们班门口喊我。总是说很多很多他们班上的某些人某些好玩的事,然后听见铃声大作就飞快地跑回自己的班上。很久以后,我也学会了去他们班门口等她下课聊天。于是一些小女生开始喜欢我。我会站在他们班门口掉眼泪,然后她抱着我不给别人看见。我会絮絮叨叨说我的一些小心眼,她总是很耐心。然后拍拍我的肩让我回去上课。会考历史的时候,很害怕,她说其他的都不强,除了历史。然后决定帮我补习。夜里,我抱着历史书跑到她家,她和我对坐着,翻了老师给的一些习题,一道一道的问我,让我记住,她说这个是重点,她说那个是重点。可是考完试出了成绩,我发现我考的要比她好。这让我得意了很久。她家里总有许多的漫画,我喜欢的都抱回家。她自己能画好多漂亮的图画,我有很多那些曾经一度让我在同学面前很有面子。我一直知道她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孩子,就像许多年后的今天。很长时间不联系,过年回家的时候,我们也只是找彼此。我不知道是因为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还是因为其他人在我们之间显的渺小。我已经学不会感慨了,我只能很笨拙地说一些小事,我依然能记得她说她爱我。6月6日是她的生日,我发短信给她生日快乐。收到的回复是:谢谢,你是?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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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再见不知道走了多路;不知道多少次在边缘徘徊;不知道多少次在懊悔;不知道多少次思想在挣扎着;有太多太多的不知道,造就了今天这个我!或许今天这个我来的迟了点,但我很庆幸,我并没有连个挽救的机会都没有,我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可以去努力。如果说这个是一个转折点,那我想,这也就是改变我的命运最明智的选择了!一路走过来,走走停停,看多了人和事,也不再有跟第一次的感觉了一样了,似乎变成是很自然的了!看多了,什么都会变成自然!这个寒假,并没有多大的快乐,但它却让我体验了很多的感受。很朴实的话语,很认真的行动,很真诚的心,在这样的一个现实里,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那种感觉。那时候内心应该是万分的感激吧!每个人疲倦的神情,在刹那变得活跃了。对我来说,这会是一个完美的收尾。第一次对即将要到来的节日没有多大的期盼,并不是看透了,还是看清了什么。我想,是因为自己懂了,少了一份天真,多了一点理智;少了一点白日梦,多了一点现实吧!或者是,开始长大了……走了多少个来回,兜了多少个圈子。最终,我还是把脚步停留在了家里!我想,这个家会是我最温暖的回忆。能够生存在这个家,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知足,是我这辈子最好的完美,是我长大的一个最初的开始,是我生命尽头最美的回忆!是我人生最大的成就!就因为我拥有这个家,融入了这个家!感谢你们没有放弃过我,感谢你们对我的期待,感谢你们没有因为一些事情而过于断定的否定我,感谢你们给我的鼓励,感谢你们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以前的遗憾,现在似乎都不再是个遗憾了。一路的成长,感谢那些参与过的人,即使最后是互不相干的人,最初的认识都是美好的,不会因为最后的结局而把所有的好给掩埋了。只因为那些好确实是存在,只是时间不同了,人也不再是最初相识的了。不再去感叹时光的流逝,不再去追悔那些过错,只因为不想再重复一遍生活。潮州市龙湖三中学校初二:逆风。7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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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快乐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遇见了你。你坐在秋千上。“要不要荡秋千”你这么对我说。世界刹那间变得美好。时间那个老头子背着包裹穿着斗篷满地球跑。我们一起经过了只有星星的盛宴。在最后一朵花掉落的晚上。我们爬到屋顶上看满月。少数的星星给喧闹的蝉弹了一首《小夜曲》。然后我们光着脚在落满花瓣的地上跳起华尔兹。最后的最后,在记忆里,时间被囚禁在一个盒子里。那个时光,你是快乐。但,当有一天,你从我的身边消失了,我就必须,开始旅途,寻找你的踪迹。在辽阔的草原上,我向路旁的野花询问。“请问你有没有看见我的快乐?”野花无奈地摇摇头说:“抱歉,我没有看见。”野花停顿了一下,便又说:“不过呢,我可以把我的快乐和你一起分享,你坐下来吧,当风来了的时候,我的快乐也便跟着来了。”我坐了下来。一会儿风来了,野花笑得无比灿烂。它高兴地跳起舞来。我听见了风也在笑。那个瞬间,你回来过。告别了野花,我又踏上了旅途,沿途的风景无限美好。我却没有心思去观赏。因为我还没找到你。清晨,刺眼的阳光穿过树叶,照射在我的脸上。我用手遮住阳光,眼睛微微眯成一条缝,又是新的一天。“嘿!你在干什么?”一个声音从我背后想起。我过身,原来是一只小鸟,我说:“我在找我的快乐。”小鸟理了理它的羽毛,说:“要帮忙吗?”我点了点头。小鸟把我带到它平时找吃的地方。我问:“来这儿干什么?”小鸟说:“找到吃的我就找到快乐了。”我不解的问:“那我的快乐呢?”小鸟呆了,一时说不上话。想了一下,便忽悠的说:“找到吃的就知道了。”我开始帮小鸟找吃的了。起初由于我不懂得怎么抓虫子,连续好几次让虫子跑了,挨了几次小鸟的批评,但最后,我抓到了。那个过程,我感觉到你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事和物。虽然没有找到你,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却无数次地与你接触过。你每天都在我的身边,而我却没有一次真正的抓到过你。但却能无数次感受到你的存在。你来得有时很容易。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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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就是我瞧瞧,坐在沙发上的那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是谁呀?没错,那个女孩就是我——景欣宜。别看我的名字很淑女的样儿。可其实就是个“暴力女”!一张标准的鹅蛋脸,上面镶嵌着一双大大的,水灵的黑宝石。小巧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只樱桃小嘴。披着乌黑的长发,人人见了都会夸我。这样的我,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因此,很多人当我“乖乖女”,便来欺负我。然后,一场“惨叫剧”就上映了——当然是那些被我还击的人的叫声了!所以“暴力女”的绰号由此而来,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绰号。下课了,只见一个小女孩坐在座位上,拿着笔,似乎在写什么东西,走近一看,那个名叫景欣宜的girl正静静地在纸上画着画,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跃然纸上。她们有的在挥舞着魔法棒,身上挂满了宝石;有的拿着铅笔,正在写作业。虽然这两个女孩完全搭不上干系,但这其实是变身示意图。那个girl见有人过来,便迅速停下手上的笔,硬把纸往桌肚里塞。虽然打人时很凶的我,但画画嘛,胆子还真有点小。人在不同阶段总会练习几个“绝招”。瞧我,拥有两个不能叫绝招的绝招,“偷偷”与“迷迷”。“偷偷”是什么呢?“偷偷”就是偷偷摸摸。“雪糕,雪糕!”在写作业的时候,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雪糕。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冰箱门前有妈妈“把守”啊!天不灵,地不灵,妈妈显灵去做饭!果然,妈妈放下手机去做饭了。“啊哈!”我偷偷摸摸来到冰箱旁,正伸出手准备……突然,老妈过来了,我马上把脸转过去。然后妈妈又回去了,我立刻“偷走”雪糕,逃之夭夭了。“迷迷”就是歌迷咯,哪个女孩不迷呢?我,一个很卡哇伊的女孩,当然不能落后。“哼,笨蛋!初音未来,东方栀子,洛天依……”反正全是歌手,不懂自己去想。那个女孩就是我,有个性的我。7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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