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无常
用一种我比较喜欢的语气跟大家说:“电影那家伙,总是闪闪烁烁、黑白无常的呢!”隐隐约约的,我的身边冒起了冷空气,大概嘛,这种废话,也只有我这种无聊到一定境界的人才会脱口而出的吧。
上小学了
那一年,我上四年级了。
某天的上午,一向与咱家不甚往来的表姐在我的意料之外来到我家欣欣然地做客。她兴奋不已,滔滔不绝地个我聊起了那一年的流行色。
“木头啊,今天的流行色可是白色啊,有那个白色T-SHIRT,白色裙子,白色袜子哪……”她那极不搭配的词儿也隐藏不住挂在她心头的一抹喜悦。我看着她一身雪白的连衣裙,一下竟发了愣。
那天的夜色尽是迷人,我那惺忪而又迷茫的双眼竟然一心追逐着那轮皎洁的圆月。
上初中了
随着时间的漂泊,我成了一名初中生,眉宇间竟然带着一丝迷茫与不解。
第一年下来,我的成绩下落地如此厉害,大概,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堕落”莫过于最适合了吧。
成绩单被我收了起来,我想嘛,那是一把尖刀,狠狠地插在了我的心上,我却不肯上手术台取出那把要命的刀。
表姐的电话也在我的意料之外来了,只是她的语气变了,甚至带着一种哭腔,嘶哑的声音一下子涨满了我的脑门:
“木头,我考不……上大学了,呜呜……还有,今年的流行色……是黑色……”语气中的懊悔伤痛让我心头一振。
放下电话,我一直想象,电话那边的表姐一定是只漂亮的黑蝴蝶吧,那只黑蝴蝶,在夜色中忧伤地起舞。
窗外,弯弯的月亮向我舒展着淘气的笑脸,我却深情地注视着那一晚的夜色,那夜色,属于千千万万的黑蝴蝶,我看见了!我那可爱的表姐在那里忧伤地起舞。
橱窗里的扯线小木偶
在别人设定的舞台上,木偶强忍着伤痛一蹬一蹬,台下的人夸张而冷漠的喝彩,成了对木偶莫大的嘲讽,木偶嘴角上张扬着生硬的弧度,那算是笑容吗?站在生物学的角度,只不过是脸部肌肉的抖动罢了。
木偶的演出服只有两套,颜色居然是强烈的对比,黑和白。每种舞台,不同的演出服,换汤不换药的喝彩声,呵,黑白无常!
除了哭泣,眼泪外,似乎世间最淡薄的就是那可爱的酒窝,笑容了吧?
人生,被设定了黑白无常的了吧?不过,这种人生不会有好人、坏人之分,对于谁而言,只不过是从这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不然,就是一个可怜的小木偶!
美丽的家乡
我的家乡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是一个风景优美、特产丰富的好地方。
先说说我家乡的特产吧!我们家乡的特产就是大家熟悉的水果——龙眼。而我家乡门前就有一颗粗壮结实的龙眼树。春天,我们全家每天轮流照料它,然后看看龙眼树开花结果。夏天,龙眼树就慢慢地开出一朵朵金黄色的小花,那小花总是发出一股令人陶醉的芳香,每当路人经过这里时,偶尔会停下来,闻一闻那浓浓的香味。而那些可爱机灵的蜜蜂们,也经常飞到这里来采蜜,采出来的蜂蜜还比普通的甜多了!等到那些花朵渐渐的结成了一个个又大又圆的龙眼,成熟后,爸爸总会派一些手脚灵活、聪明机灵的小伙子爬到树上去把已成熟的龙眼摘下来,装到篮子里,精心挑选后爸爸便把一筐筐龙眼拿来分享给大家吃,我剥开龙眼的皮后,就看见里面晶莹剔透,犹如一颗水晶在闪闪发光;咬下去后味道香甜可口,而且我满嘴都是那美味甜润的汁,让人看了直流口水。
哦!该介绍一下我们家乡的优美风景了!在个我家两公里的地方,有一个亭立公园。亭立公园里绿树成荫,百花齐放。一进门,就可以看见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地。地上全是绿茸茸的小草,草里夹着一些粉色的、黄色的、浅蓝色的野花,像一块的地毯铺在了亭立公园的门口边。
在这块草地的西边有一个名叫“明丽”花园的一个小花园,花园里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花,比如桂花、公主兰、月季花、猪笼草、双面针等其他我不知名的奇花异草。而我,却不像别人的爱好,我喜欢的花却是朴素的仙人球。它是圆滚滚的,全身碧绿碧绿的,身上还穿着令人畏惧的“金甲”。有时,仙人球长出一些五颜六色的小花,十分美丽。每当敌人接近它时,他总会用自己的“金甲”保护着他的儿女和自己。奋力地和敌人拼搏,这种精神是多么值得可敬啊!
在“明丽”花园的正中央有一尊雕像,雕像上刻着一位小姑娘,这位小姑娘捧着一束花,身上穿着一套公主裙。其实,这讲述着一个传说:从前,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有一间十分破旧的老房子。这座老房子里住着一位心灵手巧、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和她相依为命的妈妈。这位小姑娘十分可爱开朗,他非常喜欢花,每次见到花,她总是要闻一闻、摸一摸。有一天晚上,他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位美丽如仙的花朵公主。她醒来后发现自己睡在软绵绵的床上,住在一个豪华、宽阔的宫殿里,身上穿着公主裙。她以为自己还沉迷在梦中,搓搓眼睛,发现她真的变成了公主,自己的妈妈也成了美丽的女王。可她惊讶地发现,她身上的裙子是花做的,床是花做的,就连整个皇宫里的所有东西都是花做的。(除了粮食、水等食物不是花做的。而且,皇宫很结实,永远不会塌,就算地震来了也不会塌)于是,小公主就十分爱惜这些用花做的这些东西。从此,这里就变成了一个芬芳扑鼻的地方。就是因为这样,花园的主管就叫人雕了这个雕像在这,好提醒大家爱护大自然。
在“明丽”花园的旁边,有一条直流向东面的小溪,这条小溪是用鹅卵石围成的,名字叫清水溪。你们知道他为什么叫清水溪吗?那是因为清水溪里的水清澈见底,清得像一面镜子,而且还能看见水底的那些光滑的鹅卵石、碧清的水流撞在鹅卵石上,发出铃铛摇动般的脆响,叮咚叮咚,大自然乐器奏出的音乐,在宁静的亭玉公园里回旋飘荡;每当微风吹过时,清水溪两旁的柳树好像在照着镜子,正梳理着自己碧绿的长发,等到风停后,它们又笔直地站在那,像一个个英勇的战士,保护着公园的安全。每当早上时,小鸟们都会在亭立公园的草地上飞来飞去
,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在说:“亭玉公园真美啊!”到了下午的时候,小朋友们又回来这里踢足球,在“明丽”花园里欣赏花,玩得可开心了;傍晚,大家都会来清水溪游泳、泡脚或者嬉戏。娱乐完后,他们又会来到柳树下乘凉,观看日落。这可真是一幅和谐的景象啊!
我的家乡真美丽啊!我爱瓜果飘香的家乡,更爱和谐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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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一直都很喜欢古筝,不仅喜欢她散发出的古色古香的韵致和她宁静雅致的样子,更喜欢的是那一撩一拨间的行云流水。我学习的是钢琴,以前总以为钢琴的音色过于呆板,弹下一个键,发出的音总是一样的,没有变化,而古筝是那样流畅,流畅得没有一点儿牵绊,如同丁冬作响的清泉,如同森林中百灵自由的歌唱。时而如碎玉撞击般清脆,时而如阵阵松涛般低沉。古筝的声音轻灵并不空灵,低沉而不沉重,她的声音是平稳而雅致的。但现在,坐在钢琴前,手指在琴键上划过,跳过,弹起,滑音。每一次都是那么美好,控制指尖的力度,可以轻一些,或强一些,奏出的音已各不相同。学过二十四调,仿佛阅读文章,大调是幸福美好的童话,小调是情节曲折的小说,我的弹奏,就是去阅读这些文章,读出她的前奏,读出她的高潮,读出她的下滑,读出她的华丽收尾。每一个音都是精灵的舞蹈,旋转,跳跃,倾斜,仿佛比古筝更轻巧,也比古筝更为清丽,而且,比古筝还多了稳重。到现在,发现钢琴的声音似乎比古筝更美妙,那一个个的音因弹奏力度不同而表达出不同的感情,最后团结了起来,连贯成线,奏出比飞舞的五线谱还要一气呵成的音乐,令人感到无比舒畅。弹奏钢琴时,听着钢琴那音色透明得像冰一样,没有一点杂质,就那样弹下去,就那样听见钢琴发出声音,音就从琴的内部游荡出来,仿佛带着琴的思绪,每一个音,都是那黑白琴键的演绎。当我悲伤的时候,我弹琴,哀伤的调子随着奔涌而下的泪水在房间里无声地飞扬,飞扬得到处都是;当我快乐的时候,我弹琴,明快的节奏和我的心脏一起跳动,跳动着传播幸福的信息;当我心情一般的时候,我弹琴,用一颗平常心去体会感悟音乐的魅力,随乐曲的起伏而感受,感受着她的跌宕,感受着她的高昂,感受着所有的所有,并为之倾情、倾心。静下来的时候,我常抚摸着黑白琴键,她们,是一切乐曲的开始和终止。所有的乐曲,由她们的弹跳开始;所有的乐曲,由她们的沉睡结束。每一个琴键都是一个故事,因为——自然中最基本的两色,演绎了大千世界的所有七彩旋律。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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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黑白交替,替去了人的光阴。——题记天幕黑下来时,我总是特别兴奋。我喜欢看没了阳光的天空,仿佛我在仰慕明日的阳光。大家都说丫头喜欢看星星,因为她早早用过晚膳之后就到院子里,眨巴着眼,一瞬不瞬地看着天上。其实不然。我喜欢的不是什么挂在天上闲看凡世的星辰,也不是什么清淡银河般的月亮。由始至终,那个丫头看的都是天空。说不出的感觉,我对彼时天空的感觉。就像初生婴孩懵懂睁眸的第一感想,没有任何人能知道。我们都在懵懵懂懂之间见证了我们最心情澎湃的时刻,可是——谁知道呢?失去了日光的天空,曾经纯净的天空从璀璨的瓦蓝色渡到了炫目的绯阳红,再成了通透的黛蓝色,最终是化作了浓铁色,与黑夜相拥。也不知道这其中的奥义,我眼巴着有一天能从高高的天穹中找出些什么,以此慰藉我疑惑着的心灵。也许长大了,也许长大了就行了吧。我看着铁色的夜,心中化开了什么,黏稠稠的。“是白吗?夜的后面?”大了许,我从凳子上站起,指着缀满了亮星和满了一院碎霜的天,问道。躺在了藤椅上的爷爷轻摇着大蒲扇,闻言乐得呵呵直笑。“傻闺女哟,你咋就认为黑白一定得凑成一对呢?”“难道不是吗?”黑白不是一对双生子吗?他们就像纠缠了几千年的怨友,一见面就吵得面红耳赤,光着膀子直接用拳头说话。可再打得你死我活,他们终究离不开彼此。天亮时,黑本应无处可躲,但它却大大方方地活在了白的世界——艳阳高天,黑成了我们的小尾巴,惬意爽快地睡在了大地的怀里,半眯着眼和白打哈哈。天黑时,白本应无处可躲,但它却华美至极地融入了黑的世界——每至午夜,上弦月冷冷地镂在浮云顶端,光芒如流水迢递。在对方的世界里,他们都用另一种方式存活着,他们用这种方式燃烧自己未完的生命,用燃烧起来的幽蓝焰火昭示天下,他们还在。“丫头说得不错。这天啊越黑,那白啊也来得越早。这黑的尽头,的的确确是白啊。”爷爷笑眯眯地摇了蒲扇,不再年轻的脸上被存活在黑里的白勾勒出岁月的痕迹和刻痕。“那白的尽头该不会是黑吧?哎哟,晕死我了!不想了不想了,真麻烦,还不如去睡觉呢!”“哈哈哈。这天底下的事哟,哪儿会那么好明白呢?丫头你可要认真学!”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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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后感《无常》是《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从文本里来看,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就我个人的感觉,黑白无常都是很有趣两个鬼。一黑一白,一哭一笑,这些都很能体现人世的一些东西,而无常一般都拿着破芭蕉扇,铁索和算盘;前面两样都比较好理解,一般在古代扇子似乎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出来个把鬼怪拿把扇子摆摆谱也不算什么稀奇,铁索用来锁死鬼,但为什么又要拿个算盘呢?到底有何功用?难道可以当滑板?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帽子上写字,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反正很有趣。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8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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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随笔有些人,哭着哭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却哭了。如同世事一般无常。人间事态万千,喜怒哀乐自然变幻无穷,但又有何人知其深意?事态往往是两面的。如同那哭着就笑的人,谁知那是受到帮助而笑,还是在嘲讽自己的懦弱?那些笑着就哭的人,谁知那是卸下隐藏脆弱内心的面具,还是那狂笑而哭?他却永远一副表情。他无名姓,不知从何而来,也没人了解他。当然,凭他那样,自然无人想靠近,因此,独自对着天空度日即为常态。不知从何听道,他曾有家乡,却被战火而毁,也曾有三五知己,却被那无情的世道推进死亡深渊,他不知为何活了下来,却只能流浪,几年光阴流逝,凡是同他有过接触的人,都不得好死。灾祸的天煞孤星。世人通常这样叫他,而他,因经历多次伤痛,也明白了世事无常,往日神情如过往云烟一霎而过,带上面具,从此再无表情。怪异。一天,他来到一座城,城里的人如同他一般,死灰沉寂,面无表情,一副病态似鬼之样。迟疑一阵,或是想到什么,便摘下了面具,一支笔在上面涂画,面具上映着一张滑稽可笑的脸,再重新戴上,做起一个个可笑的行为,吸引着他人注意。一瞬,便围上一片人,瞧着那可笑的脸配上可笑的行为,脸上那病态模样消逝,变成呲牙咧嘴的笑。整座城因他而变。当然,他也变了。可又有谁注意到那可笑的脸上的一滴不知名的眼泪,悄悄地挂在了眼角。他改变了这座城,尽管依旧孤独一人,却付出自己的悲,给他人带来喜。如同马戏团小丑。不过,若是问他,他也只会说把好的一面留给他人,坏留给自己好了罢,悲伤会在发呆中被隐藏。通常一些乐观的人会让悲观的人哭着哭着就笑了,最终他们却在一人的情况下笑着笑着就哭了,因为啊,他们出卖自己的颜面令人发笑,可这种笑也会有人不理解,从而去取笑他们,他们也只能在暗处自悲,或许,他们才是真正的悲观者吧。人生可以被比作许多事物,我认为它犹如一个玻璃球,里面的我们被滚动着的生活肆意捉弄,或喜或悲,如果保持坚韧,就会与它抗衡;如果放弃抵抗,就会任它摆弄。不过纵观这世间百态,无论你经历是否,都只是人生和世间一道无常罢。世间本无常,经历的事情不过过往云烟,又何必去雪上加霜,锱铢必较?8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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