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胡小姐”
他,乌黑的头发,圆圆的脸蛋,两条又细又长的眉毛,像两片柳叶儿。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在加上那秀气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乍一看,非常讨人喜欢。
他爱笑,笑起来红红的嘴唇两瓣弯弯的月牙儿;说起话来声音像黄莺在歌唱。听我这么一说,大家一定认为他是一个女孩,然而,他却是一个像女孩似的男孩。平时,他也爱学女孩子的样子,所以大家都叫他胡小姐。
下课了,我们都出去玩,“胡小姐”也不例外,他来到操场上,和女孩一起跳橡皮筋。你看,他跳橡皮筋时脚尖跟脚跟一点一点的,多轻快哟!“小皮球,圆又圆……”他一边唱,一边跳比女孩跳的还好呢!
一天,我路过他家门前,听见“哎哟!你干什么呀”,顺着这娇滴滴的声音望去,“胡小姐”此时的打扮,完全是地道的小姐样。只见他头戴鲜花,耳戴耳环,身披花衣,还穿着一双高跟鞋,正在屋里扭来扭去。原来,他正在学时装模特儿的步子。
在学校里,他常叫我把作业给他抄,我不给,他就娇里娇气的说:“哎呀!拿给人家抄一下嘛!你不给,我可要生气了,哼…..”他若惹你,你打了他,他就双手叉腰,尖声细气的说:“你敢打我,我就不和你玩了。”
当然,“胡小姐”学女孩子也常常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上课时,他经常娇滴滴的无头无脑的说:“哼!你真不听话,我不喜欢你了!”逗的同学们哈哈大笑,课堂秩序被扰乱了,因此他也常常受到老师的批评。但过了一会儿,他又旧戏重演了
听我这么介绍,你们觉得他好玩吗?想不想和这样的“男子汉”交朋友?对可,瞧我这记性,说了半天,也许你们还不知道“胡小姐”谁吧?他就是我的同桌——胡来
美丽的乡村
我去过高楼大厦的大城市,也去过绿树成阴的公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美丽的乡村景象。
春天到了,小鸟们唧唧喳喳的从南方飞来叫道:“春天来啦!春天来啦!”小草从地里高兴地探出头来。溪水边的竹子,青的竿,绿的叶,投下一片绿绿的浓阴。几场春雨过后,到那里走走,常常会看见许多鲜嫩的笋从土里探出头来。
竹林里还有许多小花绽开着笑脸,芍药,凤仙,君子兰,蝴蝶花,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在十里之外都能闻到香味扑鼻而来。它们像姐妹似的,整天在一起玩耍,这儿一丛,那儿一簇,开满了映山红,无论花儿还是叶子,都比盆栽的杜鹃有精神。那些竹子就是花朵的哥哥姐姐们,它们保护着小花,让它们竞相开放。
夏天到了,小鸭子在田野里四处走动。它们好像在那里做客,真是自由自在。夏风吹得田地里的小草摆着脑袋,它们好像在欢迎鸭子的到来。田野里开满了小花,把田地装饰得像新娘子一样。
“秋天来啦!秋天来啦!”咦?那是谁呢?原来是农民伯伯欢乐的叫声,远远望去,田野像沙漠似的,金灿灿的,十分耀眼。金黄的油菜花谢了结出了密密的嫩荚;黑白相间的蚕豆花谢了,长出了小指头似的豆荚;雪白的萝卜花谢了,结出了一蓬蓬种子。
晚上的乡村渴更是漂亮了,那红通通的太阳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澄澄的圆盘,乡下人家坐在门前边吃饭边看风景,消除了一天的疲劳,天边的红霞,向晚的微风,头上飞过的归巢的鸟儿,都是他们的好友,它们和乡下人家一起汇成了一幅自然、和谐的田园风光。
在家乡走走,真是心旷神怡。迷人的家乡像一首动听的歌,也像一道清凉的诗,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
四年级:张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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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姐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为叫好的小姐。她长着胖嘟嘟的脸,身材曲线很好,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樱桃小嘴,十分可爱。有一天,上帝派好小姐去到了法国种葡萄的干邑区,交代她3个月之内一定要回来,否则她就会遭到前所为有的灾难。哇噻!那里的葡萄紫的诱人,还有人请她喝收藏了上百年的葡萄酒,她重来没喝过那么好喝的酒,味道纯美极了。还有人特地为她跳起了舞。干邑区里有几栋别墅。在那,她可以享受英国皇室般的待遇。有高贵美丽的衣服任她穿,有人间美味任她吃,有还可以和英国最英俊的王子跳舞。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很快,3个月就到了。可好小姐已经迷恋上了那儿,再也不想回去的。因为她享受惯了,不在想回去过苦日子了,她就把上帝对她说的话当成了耳边风,一吹就过去了。10年又过去了,上帝等好小姐足足等了10年,有些不耐烦了,就到法国去找好小姐。谁知道刚一去到那,与好小姐说了这件事以后,好小姐大发脾气,对上帝说:“死老头,我现在已经不在是以前的那个好小姐了,我成了这的女王,你给我滚。”说着,便把他赶了出去。上帝发怒了,用发术把好小姐变成了她的奴婢,还把好小姐的名字改成了坏姑娘。就这样,好小姐因为贪心而奉现了自己宝贵的一生。她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后悔,但是她知道,她只能这样了,为什么?因为一个“贪”字。从此,没有人再感贪心,因为后果回和好小姐一样,谁贪,好小姐就是他们的镜子。从此,好小姐痛该前非,不要贪心,成了好小姐心了刻着的一句话。5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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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姐突兀地,脑中全是和胡姐初次相识时候的画面。那时候去上课,偶尔留意到最后一排有一个散开长发的女生。给人感觉那么美好。她口齿伶俐,说话时脸颊总会渲染出几分微微的笑意。更多的时候,她是安静的,喜欢随意拿一本书,读者。时间仿佛停止了,世界仿佛消失了,她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书上的一排排字,刺激着她的视觉中枢。我当时有坐前排的习惯。有一次去晚了,位置被人霸占,才不得不挪到胡姐旁边。只那一次,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只有在那里,我才能感受到全身心的释放,才能独享静息,以及那种宁静给予我无穷的快乐。只有在那里,我才能感受到一种竞争,一种藏龙卧虎,对胡姐的解题速度之快,方法之妙瞠目结舌。就这样,她给了我一段美好的回忆。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是独一无二的,任凭关系再进的人也无法取代。即使是六年级一直没有联系,我还是会想起她。闭上眼睛,脑中全是她的样子。到了初中,又见到她了。第一感觉,她好像胖了点哦。分在一个班我已经很开心了,没想到成了同桌。关系当然更加亲密,但是,随之彼此暴露了很多缺点。她过于正直,过于执着,让人难以接受。后来,我逐渐明白,我是那种已经被大众的污浊侵蚀了的,她没有。正因为高傲,她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说不清楚是优雅还是矜持,令人感到一种格格不入。她的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气,不管是身份多么高贵的人,只要她不喜欢,绝对不会对人家点头哈腰,阿谀奉承。对待事物,她显然有自己鲜明的衡量标准。不然,在很多重大场合,她不会表现得如此神态自若,不卑不亢。在这里,真心的为她祝福。550字 初二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