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250字

随感

2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已经很晚了,对于早上五点多就起来的我来说,这个时间是该去睡觉了,但是,却不想要关电脑,因为音乐。

听着醉心的音乐,勾起太多的感情。只想这样,听着音乐,让我的思想腐朽一会会。

我的放纵,残局,让谁来收拾。

有些话,憋在心里头,不到那个最放纵的时候,永远都吐不出来,

渐渐地,发现,自己不再那么地总是为一件事情去后悔了!哪怕是一句说错了的话。

他们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世上无后悔药。渐渐地,也懂了什么叫做三思而后语。

愠?只是太在乎罢了!一个不在乎你的人不会因为你的一句话而生气,不会因为你的一个小动作而生气。

醉心的音乐,今夜有你陪!

蒙娜丽莎的眼泪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一、某年我十八岁,日子在我不紧不慢的脚步声里变得拖冗黯淡并且疲惫。假如时间倒退五年,我就不会选择上网,那样或许我可以真正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一样毫不费力地过我自己的生活,我可以在枯燥的学习之后躺在舒服的床上看漫画,或者极富热情与活力地唱歌跳舞,追星或者干脆与谁一起出游。而不必像现在这样把日子打发得没有什么意思,沉闷并且锈迹斑斑。

日子被我过成这样,我自己也感到难受。十八岁本来应该闪亮本来应该色彩缤纷的生活在我的手上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我觉得非常非常抱歉。我每天起来不做其他事情雷打不动开机上网,像上了瘾一样。其实我早就发现上网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使我不知不觉失去某种力量,但是我怕我一放手,日子就会连锈迹也没有,变得白茫茫,变得一如凉开水的无味。

我宁可颓废宁可无聊也不要空洞与荒凉!所以我狠狠抹杀我的记忆不让它跳出来迫使我下决心戒网--就像小时候用橡皮就口水抹杀错误一样。

二、打开QQ。也诚的留言迫不及待地跳出来:

论坛的ID原样奉还,密码不变。

我看到自己的手程序化地打了两个字,呵呵。不像是暗喜,倒像是沮丧。

然后QQ上传来不住地咳嗽,像某个患了肺痨的人当着你的面不间断地发作。这种声音好像有法术,如果不是不像地按确定键它就一直没完没了。直到最后QQ上一片死寂。

我没有从也诚的留言上看出一丁点的留恋,但这虽然不能够暗示挽回,至少以让我印“过去”的存在。网友们总是在出现的时候富丽堂皇,几番交流之后任何的复杂或者艰难都开始简化,最后全身而退,不留下任何痕迹,让我感觉自己只是在做一场长长的梦而已。

我找了一听CoCa

CoLa,我忽然觉得有些累,确切说是很累了。也诚的留言多少让我感觉失望,然后是失落。也许CoCa

CoLa可以再度帮我找回激情活力甚至,甚至青春。我是个不拘小节的女子,喜欢用外物解放心情。

我最后很潇洒地把也诚这个名字拖进黑名单,借助CoLa的力量结束与这个人的牵扯。不过在这之前我对着着这个灰色的头像说,

那好吧,再见了!

三、其实认识某个人用不着巧合也不着偶然。譬如也诚,就是我在怀有某种目的之下找到的一个聊友我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于是QQ上时常变得沉闷,迫切需要能聊能侃的人解除我的寂寞。我在查找的功能上看到他的资料,里边有“乐土”二字,我就想他一定是一个极为快乐的人,甚至他有接受我孤寂的需要,有承担快乐的义务。一瞬间我就感觉很不公平--有的人快乐无比有的人自己哭泣--所以我就加他为好友。

接下来的事情有点自然,我跟他漫无边际地谈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像任何一对刚刚认识的朋友,新鲜而不尴尬。

在很久很久的沉默之后他忽然叫我:

书仙,你在吗?

你没有看到我的头像吗?我回答。

我尽量说得轻松自如,深怕他发现我的惊讶。

回答得非常好!也诚说。然后发过来一个大大的笑脸,是用全角打的。

一直以来我的QQ上充次着许多人,不乏老师同学朋友甚至家人,而这其中绝大部分称我为公主,只有少数论坛上的人,称我“书仙”。

我把这段话发给他,并且告诉他,如果没有什么才华,是做不了论坛的网友的。

四、如果我够浪漫够温情的话,我与也诚的认识其实还可以再童话一些,至少可能符合不少人心里爱情出现的场合。

1、也诚是网络的知名写手,他的帖子遍及各大论坛,他的名字如雷灌耳。终于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与欣喜,给他发了一封热情洋溢的mail。

2、也诚是某交友网站上的频道之星,他的照片让我一见钟情。他是帅气而且俊朗的,在冬日惨淡而且慵懒的阳光下,他的微笑像非洲草原上不停跳跃的羚羊。于是我毫不犹豫便给他留了言。

3、也诚与我在同一个论坛里混,但此前我们并不知晓对方。有一回因为斑主的帖子而引起诸网友的争吵,我拍了他的砖,他也拍我的砖,一来二去便混熟了。开始了不打不相识的生活。

这样的思考让我发现自己在想象力方面的拙劣,并且让我没有勇气把这些告诉QQ上与我聊天的也诚。我不是很喜欢想象,对于空间和时间的悬念不会时常将我困扰。我是个天生不好奇但是恋旧的人。我想我所有浪漫情愫来自我的年纪,我十八岁,需要刻骨铭心的爱情。

五、在也诚叫我书仙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

我们果然就发生了点什么,这当然归功于他的才华以及我的简单寂静。

我把论坛的ID和密码发给他,说,去我的论坛看看。

准确讲论坛不是我的,我既不是斑主,也不是知名写手,只不过刚刚从一场争夺论坛第一夫人的战斗中脱身,似乎没有资格把它拉拢到自己麾下。我只是论坛的一部分罢了。

让我不得不对他侧目是因为他在论坛发表一些简短而无争议的评论,并且勇敢地把论坛搞成了之于我的个人小崇拜。他在论坛嘻皮笑脸的拜山(我们把与论坛长老打招呼叫作拜山)让我觉得他有挥之不去的孩子气。

论坛这后日子似乎开始有所起色。他开始与我谈论很多东西,譬如雷锋的手表、皮夹克以及爱情,又或者是欲速则不达到底违不违背时代精神。很多时候我们并不像是在聊天而更像是辨论,但乐此不疲。

他问我相不相信星座与血型,我回答拿来消遣。他然后有点费力地告诉我A型血的人如何讲究完美,有着认真的小品质。最后他告诉我他是A型血,我然后大笑,想跟他说完美的人怎么会跟我说雷锋的手表来破坏雷锋的形象?又或者完善等于完满?然而终究忍着这句话没说。

六、我从来不叫他的名字。但是也诚似乎带点宠溺的味道在我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小”字。在他的口里,小书仙三个字便是称呼。或者简单一点,小仙。这样的名字透着亲昵与不正统,但却显得从容而不暧昧。我喜欢。

我一直在挥霍我的青春。我总这么认为:十八岁的时候不浪费时间难道要到八十岁才浪费?我或者已经习惯了年少轻狂。但有时候对着镜子里红扑扑的脸说,怎么办,我又老了!爱情是一个迷途,歧路并且有岔口的虚幻世界,是最适宜置换青春的场所。我想我需要领路人引导我穿过爱情的沼泽。也诚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出现,我总是经意不经意地把他虚构成引领我爱情的人,可以在我茫然的时候告诉我方向。

我开始了解也诚。他喜欢围棋,我则痛恨如此冗长与乏味的过程,它让我想到自己的生活;他喜欢读史,而我则偏好于哲学;他喜欢看球赛,而我只对足球杂志感冒……如此总总,大体一致,其实不同。

与也诚在一起幸福地聊天,似乎是给我的日子充点闪亮。然后它带给我新的困扰。那就是我总是急切地想写点什么。我喜欢看到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奔跑,就算是漫无目的,也不会显得无所事事。但是幸福总是扼杀人的灵感,幸福的人们往往很迟钝。我想为也诚写点什么,是仅仅为他一个人而写的精致的文字。我坐在电脑前面,看到写字板上始终是不可逾越的空白,日子在这片空白里面跟我犟,我拿它没办法。

我的确什么也没写成。

七、看到QQ上灰色的头像,我觉得也诚充满了神秘的玄思。大概与他喜欢围棋有关。

我问他象棋与围棋的历史,为什么神仙总是下象棋而不是下围棋。

呵呵,那是写神仙书的作者对象棋理解地多些吧!

那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下围棋的人都是跳出了三界之外,看破红尘俗事,不食人间烟火的。

而且前因和后果又渗透了佛学的思想。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看聊天记录,这是我的癖好之一。有一段时间我简直以此为生。聊天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而聊天记录是乎是用来让我相信过去的一切都是真的,是存在的。QQ上总是有很多一分开就不再见面的人,于是记录就是最好的怀念。我说过我是个恋旧的女子。

我喜欢看到自己与别人讲得头头是道,好像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在看别人的紧张与狼狈,而全然忘切自己也是剧中人。安妮说,如果有过幸福,幸福只是瞬间的片断,一小段一小段。

于是我便喜欢这一小段一小段的幸福。

我很珍惜我跟也诚的沟通方式。我们总是每个人讲上一大段,毫无保留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我们互相发问,然后争着回答。本来打算做的事情被抛到九霄云外,而每次聊天完毕,我的确像是在雾里。由此我觉得,我跟他,都是真性情的人。如果他是个女孩子,应该美丽并且大胆,无所畏惧地争取自己的爱情。

八、关于个人问题,我们其实很少提及。然而真正使我震惊和从空旷中醒来的正是他的“个人问题”。

我不知道我们从何谈到了自己的背景。他很随便地敲出几个字:大学毕业,任教。看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听到心咯登一下,怅然若失。

懵了?

他发过来。问得有些幸灾乐祸。

我无法把这个略带点狡猾,又过于调侃的人与老师这个职业联系起来。

后来又知道他在大学里任教。于是更加觉得不可思议。我忽然觉得我在明,我的底人家一清二楚;而也诚在暗,他的底让我彻底地失败,让我从睡梦里惊醒。

也诚没有跟我谈及他的年龄。我只依稀记得他属马,那么他26岁,或者38岁,又或者50岁。我宁愿相信他是38岁。靠近不惑的年纪,大概,多一些成熟与稳重。

我曾不止一次的幻想我的爱情出现,并且以为我的幸福会延续一生。现在我明白,我其实根本把握不了自己的爱情。这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是否具有拥有爱情的能力。我发现我的爱情多少有些病态,它太纯洁,太多太多的不成熟与太多太多的臆想。它的世俗的内容太少,戏剧色彩又太浓。我忘了本来我也是饮食男女,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仙或者成佛。一句话,我的爱情不值得依赖。

九、我其实不想写结尾。

每篇小说的结尾,是小说主人公私会的后花园。

现在我趴在冰冷的键盘上面对着满满一屏幕的字,忘记了早已想好的结尾。

也是现在,我的CD机里一遍遍地回放着《蒙娜丽莎的眼泪》,不是因为好听,而是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为了记念许多有如我一样特殊的人群。于是播放干净而黯淡的音乐。并且把它作为我这篇小说的名字。

有人这样跟我说:

爱情只是生活表面的一层釉质,仅仅用来覆盖泥土,让瓷器变得柔和。如此而已。一旦瓷器破碎,泥土就无处藏身。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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