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边的幸福
幸福,是严寒冬日的一片阳光,让人感到温暖与安心;是炎炎夏日里的一股清风,让人感到舒适与清爽;是危机时刻的雪中送炭,让人心怀感激和激动。而对于我,幸福,就在我的手边。
上个周末,面对一大堆的作业,我不禁感到有些烦闷。作业中的习题对于我来说,都不是问题,毕竟都是学过的知识,可是写着写着,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位“大魔王”!一道非常难的题目让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正在我为解决这位“拦路虎”抓耳挠腮之际,忽然听到了地板在一阵一阵的响。“咚咚咚!咔嚓!咚咚咚!”
声音响了好一会儿。难道是楼下在装灯?我心里这样想着,更觉得烦躁了:“真该让这些大人,也尝尝被习题难住的滋味!”。
可是这时,声音却戛然而止了。接着,我听到有人在敲我房间的门,我疑惑而又不耐烦地打开门,原来是妈妈!
妈妈端着一盘核桃仁带着柔和的微笑说:“孩子,做了这么长时间了,吃个核桃补补脑吧。”可我还一心想着如何征服“大魔王”,便随便地敷衍着:“行,行,行,您快走吧!别烦我!”边说边推着妈妈出去。
过了一会儿,地板,竟然又开始了震动。
“啊——这是在搞什么啊?”我有些生气,一甩已放在嘴边的核桃仁,站起身来,准备出去探个究竟!
打开门,本想声音是楼下传来的,这时却感觉是从厨房那边出来的!我满肚狐疑!难道爸妈不知道我在学习?弄什么弄出这么大动静?我嘟着嘴往厨房走去……爸爸妈妈都蹲在了地上,爸爸好像在敲什么,妈妈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当我正想问他们的时候,妈妈正好转过身来,似乎要捡着什么。我寻迹上前,捡起那妈妈要捡的褐色的小东西,原来是半块核桃仁!我把它递给妈妈,妈妈的手上居然长了一个大大的水泡!
我问妈妈:“妈妈,你的手……”妈妈连忙缩回手说,没事儿,不小心挤了一下。水泡像我的小拇指甲一般大,周围都红彤彤的,像是磨损了好久的样子,可是妈妈的脸上依然挂着温柔的微笑,好像一点都不痛似的。爸爸依然蹲在地上,左手拿着小锤子右手紧握着一个尚未来得及敲开的核桃,可能是害怕声音太大影响到我,爸爸还在地上铺了一层地毯。原来是这样!爸爸负责敲开核桃,而妈妈则负责把核桃仁从壳里扒出来。因为爸爸妈妈知道我一周才能回来一次,所以想要把全部的核桃仁都准备好放在袋子里,让我回到学校之后也能享受到美味的核桃。妈妈手上的水泡,就是一次次扒开核桃,被粗粝的核桃壳磨的!我看着好心痛,就像被敲散落的核桃壳!可我刚刚,还因为遇到难题心烦气燥而忽视了妈妈的苦心,真是太不应该了!忽然,我的鼻子一酸,眼窝一热,泪珠不听话地滚了出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在家庭的关爱中,我真正的体会到了幸福的感觉。幸福,是爸爸手中的小锤子,妈妈手上的大水泡,更是我手中那粒粒香甜的核桃仁。幸福,一直就在我的手边,我会牢牢地抓住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以寸草之心,努力成长,以期最终能够报答这“三春晖”!
回到房间,把甩落的核桃捡起来,我继续攻克“大魔王”!那“咚咚”声还在,但我内心安定,因为我知道,幸福,就在我的手边!
有山楂树相伴滋味长
故乡有一片山楂树林,满载了我美好的记忆。时光深处传来树叶翩然落地的轻响,伴随阵阵成熟山楂的清香扑面而来,流淌在我心头,不消散,不褪色。
春风轻轻荡漾间,山楂树的芽儿嫩绿嫩绿的冒出了头,点缀在褐色的枝干上,好不让人欢喜。爷爷选好一棵粗壮些的树,为我搭好一个简陋的秋千。最喜欢闲暇时光过来荡荡,聆听山楂树沉寂一冬后苏醒的声音,它打着呵欠,悄然裹上一袭绿意。我欢快的荡着秋千,听着上头传来吱悠悠的声响,仿佛是在为我推动秋千,不由痴痴地笑了起来。
春过夏来,天气闷热起来,但我头顶上却始终有一顶绿荫庇护。山楂树已是枝叶繁茂,偶尔温柔的夏风打着卷拂过,拂动着树叶“沙沙”作响,我痴迷的享受着这来自大自然美丽动听的乐章,不自觉晃动身下的躺椅,舒缓而有节奏,闭了眼,仿佛徜徉在绿色的海洋,渐渐地,困意席卷而来,身下一叶扁舟,随波浪带我飘向梦乡,是带着山楂味的。
伴随落满一地的金黄,秋姑娘牵着裙角在一颗颗山楂上忘我的舞动,被她踩跃过得山楂,个个的,都红透了脸。我熟稔的爬上一棵低矮的山楂树,鼻尖早已满绕芳香,迫不及待的摘下一颗山楂,它红透的脸,饱满且红润,没有光滑细腻的手感还点缀了点点黑斑,散发着属于自己的酸中带甜的诱人气息。我早已垂涎三尺,囫囵的大口嚼着,只觉得满口充盈了它的清爽的酸,皱了眉,却咧开了嘴,一边嚷着“好酸好酸”,一边又食欲大开的吃下另一个。真的酸,末了,砸吧砸吧嘴,却余下几丝甘甜,不腻人,独带一丝清凉。
嘴角山楂的酸甜好似尚未完成全消散,冬天又紧接着呼啸而来。山楂树已在白雪的被褥之下酣然入睡,待来年迸发所积蓄的力量,为人们带来累累硕果。
我深深地眷恋着这片山楂树林,它早我几年诞生,却如母亲般伴我走过了这十七年的春夏秋冬。任由四季更替,我对它的情感不减反增。有山楂树相伴,我一路走来,满盈山楂的滋味。酸过之后,只余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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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寻觅——菲菲上天给予我一种特别的习惯,我用原子笔耕种在各种材质的纸上。上天不会给一个人太多,但失去了什么,就会得到另一种东西。这是我很喜欢说的一句话,因为我失去了一些我珍惜的东西,又得到了另一些我以前没有的。我是个爱好特别的人,不追逐流行。老爸说,我看你老了,真的是我老了。眼神迷茫的里查德`克莱得曼,偶尔清唱陈绮贞的曲子,音乐也是魔的一种,就像《寒武纪》,我学会了,边走边寻觅的话。垂怜,我这绮丽的年华。于是我拥有了菲菲这个可爱的孩子的纯真感情 。有时,我会蓦的怕,怕醒来便是一场梦。那些美好,瞬间的灰飞湮灭。我以为我是承受不起了,有种碎裂的声音。我在许愿瓶里写下,愿菲菲这个小天使,一直一直净化着我,面对脆弱的自己,不离不弃。我均匀的呼吸,似乎从来没有这么平静。在作茧自缚的网里孤单的呻吟,年代与空间不停歇的化,我伤害了太多人,于是,我的快乐成为了代价。于此,我诚然,我从来不相信天命,于那些希奇的寓言,也无兴趣。但是我相信,一切都是公平的。快乐是对你善良的回报,而悲哀或者是寂寞甚至痛苦,无非是对伤害的惩罚。我停止了让那些绚烂的色彩闪耀,我脱离了那个虚无的世界。于是,我的菲菲。我以为我会泪流不止,我以为我会陷入无尽的沉默,可是我连一点悲伤的神色都没有。我以为我会失眠,可是睡的一夜夜的安然。看,我就是这种极冷漠的人,淡漠的睁不开眼睛,看来我真的是不值得别人关心。其实我很讨厌“紫絮冰情”这个名字,我个人讨厌别人加在我身上一切。但是紫絮这几个字除外。因为它有一段故事,一段让我心疼的非爱情故事。还是我伤害了别人,那段记忆,只剩下紫絮冰情这个名字了,于是又来惩罚。很久以前,我便学会不去怪任何人。于是我习惯了去痛苦,然后自责,也许因为很久以前我伤害了很多关心我的人。霎时间,从公主到灰姑娘。因为没有任何人的错,只有我自己,流泪伤害自己的份。读安妮,韩寒,沉浸在文字与墨香的交融里。心情不好时读泰戈尔的短诗,少听蓝调,喜欢舒缓的安宁。我想菲菲是不会忘记我的。因为我很爱她。其实我明白,我早晚会失去菲菲,因为她是那么纯洁美好。美好到我觉得自己的一切的伪装都显得那么没有意义,所以我的泪打在信纸上,有种苦涩的味道。我明白,我没有痛的撕心裂肺。菲菲,是个天使,我很奇怪,为什么我遇到的都是天使呢?以衬托我恶魔本质?我的菲菲。我不敢了,再也不敢这样乱来了。我失去了很多,我以为我会哭不停,会承受不起,不过看来冷漠的人都是极坚强的。我轻笑,眼角灰暗与讥诮的神情我自己都感的到。我不再是那个会写善良酸腐故事的紫絮了,我手不停颤抖的拿笔,心跳的节奏很混乱,血腥与残忍的故事,充斥在我脑子里,所以我停下了。疯狂的压抑自己的思绪,的确,我是个可怕的人。正如水沐说的,我是一团淡紫色的冷漠。在我边走边寻觅的路上,我遇到了菲菲。我曾和朵末说过,人生就是人来人往的过程,接受而送走一批批的人与事。于是,菲菲成了这种浮事的行踪里的一抹清音,似那清淡的云里,一屡干净的弦乐。不离不弃,难以忘怀。1200字 一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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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牵“手”山东省淄博市周村一中张天乐手与手之间架起的那一座桥梁,是充满了爱和温暖的桥梁。——题记今天,爷爷驾鹤西去。爷爷生病早已经是三年五载,他待在医院的时间比不待在家里的时间多了太多,而我,他的亲孙子,去看望他的时间是少之又少,爷爷几乎每天盼着我去,而我却跟着朋友天天毫无目的地闲逛。今天早上,阳台的花儿无声的凋落了,经历了一冬的煎熬,它没有熬过去早上到了医院的时候,爷爷用奇异的眼光看着我,包含着些许的希望与不舍。而我去学校再回来的时候,病房里塞满了医护人员,在紧张的抢救着,心电图上的数字一直是0,没有波动那一刻,我觉得心里特别难受。记得我刚刚牙牙学语的时候,爷爷退休在家,那时的我还没有学会走路,于是,爷爷就用他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一步一步的叫教我在家里“环游世界”。我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吃力,那么的迟缓,而爷爷的手一直牵着我,直到我的步伐渐渐稳健起来刚上幼儿园,我是哭着闹着不去,对着幼儿园的所有一切都充满着未知,由于害怕,偏要和爷爷在一起,,爷爷却不停的哄我,直至把我生拉硬拽的给送了进去。幼儿园的第一天,也是我知识之路的开始,我对一切都感到有趣和好奇。不知不觉一天过去了,到了放学的时候,爷爷站在门口静静的注视着我们,我兴奋的不得了,没有任何思考的扑到了爷爷的怀里,爷爷牵着我的手,把我送回家,那时,爷爷的手用的力气很小,我的手差点从他的手里滑出来,而爷爷的手里,全是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个异常灼热的中午,我没有骑自行车,爸妈也因为工作的原因也不能来接我,我认为我只能走着回家了,没想到,爷爷竟然来接我,我顿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凉爽。爷爷牵着我的手离开了拥挤的人群,他的手一直紧紧的攥着我的手,过马路的时候,他手的力量好像变得更大了,似乎是怕我出现危险吧。我站在床边,深深注视着他,他睡得是多么的安详,多么的熟。泪,不争气地在眼睛里荡漾,看着爷爷,想着爷爷对我说的话:“只有你自己能把握住你的人生,即使我去了很远的地方,也要永远地记着,面临挫折时,一定要学会勇敢,学会坚强,一定要大展宏图!”我握着爷爷的手,紧紧的握着,怕他一眼就消失了。他的手异常的冰冷,我用手温暖着他的手,我知道,我手的那一边,就是一个另外的世界,爷爷的手无力的放在我的手心上,我感受到了他手的宽大,手的“力量”。我从没有观察过爷爷的手,现在才发觉,爷爷因为白癜风的缘故,手已经全部“染”白,白的有些不可思议!我亲手把爷爷送上殡仪车,爷爷的葬礼没有像邓小平一样的壮丽,是那么的简单,那么的纯朴因为爷爷说:“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不是什么成功的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死后,所有的事情一切从简,不能打扰任何人,只让我的亲人陪着我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步就好了!”所以,在爷爷去世后,我们没有丝毫的怠慢,在两个小时之内办完所有事情。我没有哭,爷爷在天上也不希望我哭。爷爷让我学会了很多,他的手一点一滴的教着我,今天,他给我上了他给我讲的最后一课。我觉得自己不是人,不配当他的孙子,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我几乎没有去看望他,长大了更是没有和爷爷拍过一次照,我很惋惜,很愧疚。如果用我生命中的一天换回爷爷生命的一天,我将全部兑换,因为他的存在,还能在造福更多人,而我,却不能。我想小时候一样,向蔚蓝的天空伸出手,找回那已经久违了的感觉。夕阳照耀大地,大手牵着小手,在路上倒出影子,在蹒跚的前进。——后记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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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桥边》的观后感近日追剧看了北京卫视的《金水桥边》,让自己的灵魂从《欢乐颂》的虚妄现实主义中爬出来,狠狠地接受了一次历史现实主义的淬炼,感触良多,不吐不快。《金水桥边》以北京一个普通的四合院为载体,以老套的抓特务情节为线索,讲述了院中的四户人家,从北京和平解放到中美建交这三十年历史中的起起伏伏,悲欢离合。由于全剧将重点放在了钱有根和孙光大这两个主要人物的人生际遇上,对于重大历史事件或淡化,或抹粉,做了很多柔性处理,所以并不影响观众管中窥豹,从两个人物身上了解那段历史,浅浅的品尝一下那段历史的苦涩。钱有根应是剧中的灵魂人物,全剧将抓特务的任务几乎都放在了他的身上,是剧中当之无愧的男一号,但是在其身上却有几处硬伤,成为该剧的一大败笔。首先,剧中钱有根的神技是一大看点,也是这个人物在剧中存在的唯一理由,但是剧中并没有交代这个神技是怎么来的。从钱有根几次的身世说明中,我们知道他和弟弟出身贫苦人家,逃荒到京,既没上过专业的学校,也无接受专业训练的经历,他的破案神技是怎么来的,难道真是天降神兵。其次,他的神技初看惊艳,细思则流于表面,基本是随便找本侦探小说上都有的情节,说明作者的专业知识很欠缺。最后,也是最大的硬伤,钱有根不管是打入敌人内部,还是单独抓特务,都是不请示,不汇报,临时起意,擅自行动,甚至破坏公安局的统一行动,而这些都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和惩罚,这演义的成分也太浓了,让人都不敢相信这是一支纪律部队能出现的事情。除此之外,剧中还有几处值得商榷。孙光大一个苦大仇深的共产党干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轻易就和资本家出身的郑新兰结合,历史也是醉了。赵春花的妇科病前面说的无比严重,转过头来,郑新兰一次煽情的谈话就轻松解决了,医学也是醉了。其实,这两个情节都大有文章可做,既能使人物的形象更加饱满,也能通过细节增加历史感,却被电视剧就这么轻轻的放过,实在可惜。在本剧的最后几集,儿女情事突然爆发,好像要把前面失去的补回来一样,连篇累牍,不厌其烦,有脱离主题之嫌。还有一点非常奇怪,全剧最后小院中的后代都是女的死了,男的都活着,不知道作者何意,难道是重男轻女,认为女人不能接革命的班,呵呵。写到这里,突然想起《康熙王朝》这部戏,该剧仅以除鳌拜,平三藩,收台湾三件事就概括了康熙王朝六十一年的历史,实在是太骨感了。虽然戏很好看,但是却缺乏历史和思想的深度,与同类的《雍正王朝》比起来相去甚远。总体上感觉,《金》剧有骨感,是一个有完整情节骨架的人;无肉感,没有历史和思想深度,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初看有趣,细思则漏洞百出。当然,此剧胜在独辟蹊径,走了一条历史与现实结合的路,与当下喧嚣浮躁的都市剧,痴人做梦的抗日神剧相比,还算的一篇佳作,为换口味,可以一看。1200字 初中 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