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曾感动我的一种爱
天下无不关爱自己的子女的父母,的确,不止人类,就连小动物,小昆虫也会拥有父母的关爱,因为“‘爱’无处不在”。一只鸟妈妈,为了让自己的鸟宝宝有虫吃,早早就起床去觅食,无论自己多么饿都要给鸟宝宝捉虫吃,这就是爱;一只母鸡,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儿女”,宁愿被狼吃掉,这也是爱。这世上不知有多少人,多少小生物,为了自己的儿女,宁愿牺牲自己,也要让自己的儿女健健康康的生存下去。
有一次,天气很炎热,是我的心情变得很浮躁,而且还有那么多飞蛾在四处飞动,我看到了后会感觉更加烦,所以做了一件令人“不敢相信”有很无聊的事情—我竟然杀了2只小生命。
就在那一天,我用一个杯子捉了4只飞蛾,两大两小,看起来就像是一家人。接着,我把它们用盖子盖起来,并用火烤它们,它们一家四口在无情的火焰中往死里挣扎,想逃出去,但是它们毕竟太软弱,怎么也飞不出去。过了一会,它们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但出乎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两只大飞蛾用自己的身体分别裹住了2只小飞蛾,那两只大飞蛾认为“飞蛾扑火”是根本没有用的,看来只能牺牲自己,才有机会让两只小飞蛾继续活下去,就在这一刻,我愣住了,原来飞蛾也会关爱自己的儿女,为了自己的儿女,宁死不屈。突然间,我觉得我现在是在扼杀小生命,不,我真的是在扼杀小生命,我认为自己犯了大罪,这时,我立马打开盖子想把它们放走,虽然小飞蛾走了,但无情的火焰侵蚀了两只大飞蛾软弱的身躯,从而化为灰烬。我非常感动原来小生物之间也存在无比真纯的关爱,世上的万物都懂得关爱。因为,这就是——爱,是小生命中巨大的关爱,虽然它们的身子没有人类如此庞大,但是,它们的有所作为远远胜于某些人……
因此,我们要懂得关爱,因为“爱”无处不在。
那些年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那些年错过的……”听着这首歌,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天真无邪的孩童时代,那时的友谊是最纯洁的,是最开心的。我依稀记得那时候我还在农村上的一年级和幼儿园,然后二年级是在学校塌了之后才在市里上的二年级,在市里我让人生地不熟每个星期我都坐着公交车去求学,在陌路人的指引下我逐渐的熟悉了地形,借住在我的姑姑家里。我在三年级的时候,因为我姑姑和我姑父不晓得补课,所以在课堂上老师讲的我根本听不懂,每次成绩都垫底。养成了自卑的心理,不过我在我周围的同学和老师对我的开导还有老师对我的格外关注,我的成绩突飞猛进,这都是靠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可是好景不长啊,我因为我的老毛病而被学校强制开除,就在那一刹那,我哭了,我不忍离开他们,可是又不得不离开他们。就像苏轼的《水调歌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可不是么,人怎么可能没有离合呢?有离既有合,有合既有离。离开后我又去了一家肯收留我的学校,在哪里我完成了学业并且结业。我到了那里还是时常和他们通信和他们一起玩,谁然我是特殊人群。但他们不嫌弃我,还拿我当正常人来看待,我是拿心同他们交朋友,他们也拿我当朋友。我很高兴。现在他们都上各自的初中,我也上了初中。现在我还时常想起他们。
初一:丨泪痕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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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曾感动我的一抹黄色渲染开时光的墨痕,寻心底未曾触碰过的感动。——题记秋日,孤独。在这忧伤的季节里,心情总会如落叶般低沉,在乡下奶奶家田地前的小路上漫步,却无心。一个人独行,很静,却总会浮想联翩。想起二胡比赛的失利,成长的烦恼……心情复杂间,不觉踏入路边的树丛,遮天的大树,幽远的环境,映衬着我的心情。猛然间,仿佛是注定,我望见了它们。我知道,那是野菊花。那映入眼帘的一抹黄色,很淡又很浓,远远观望,竟在草丛中显得如此耀眼,富有魔力般地使我一点一点靠近。一株野菊花很小,但几十朵在一起,美得动人心魄。啊!它们竟是如此娇小!花蕊是金色的,呈一个小球,花瓣细长而薄,比花蕊淡一些,它们虽没有茉莉花的芬芳,却有一丝清香;虽没有牡丹的富贵,却有自身的高雅。“耐寒唯有东篱菊,金粟初开晓更清。”菊开在秋日,迎着秋风开放,野菊花的魅力,不仅仅在于它的野性,它的天然,它的淡香味,而在于它那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它质朴却不卑微。深秋时节,万木枯萎,百花凋谢,它却依然独自开放,不畏严寒,坚强无畏,冲破艰险。内心,震撼,无尽的感动。人亦如此。面对逆境,永不放弃,寻找自己的路,脚踏实地,坚韧不屈,只有拥有顽强的毅力,才能绽放自己,活出生命的精彩。古今文人,爱菊者甚多,赞菊者更多。因为它身上不止是淡雅,质朴,更是它的精神感染着所有人,激励着所有人,从它身上去寻人生真理。那曾经的遇见,那曾经令我感动的野菊花,将会永远绽放在我心底。一花一世界,野菊花,陪伴我,永远,永远。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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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曾感动我的温暖拥抱幸福的孤独轮回,只为那曾经的握手相拥-----题记在生与死的徘徊,在明与暗的交界,我曾错过了生命留下的最后一份礼物,我曾摸着时光的痕迹独忘了星星陨落的最后一颗璀璨星星。踌躇在黄昏与黑暗,独自一人看着花开花落、生命始与终的平行线;等待在生死与光明,蹲在沙滩,看着我的生命心跳与父母的生命心跳的相交线,那交点在幸福轮回中愈发愈亮,直到时光停止,生命匀速,它绽放了。我抓住一粒粒绽放的花蕊,握住了那使我感动的启明星,想着想着……从小的我,出生后饱受奶奶歧视的目光,一盆清新芳芳的水逐渐被倒上了莫名的添加剂,用时间漂白也无济于事。终于,添加剂隐藏的威力爆发了,血光累累。婆媳之间的大战拉开了帷幕。那天,天空飘着一朵朵乌云,着急的妈妈急忙跑到三楼收衣服,可是,可是刚跑上楼梯的我就像箭一般地向奶奶冲去,满受歉意地我赶紧向奶奶道歉。后悔的我感受到一股热火向我抛来,仿佛把我凝结住了,接着,奶奶用她的排山倒海式就把我踢下楼梯。不争气的我就用我的哭山崩法镇住,在三楼的妈妈闻声就下来了,听见奶奶嘴里念着:“生个女孩有什么用啊,给我当抹布都不稀罕……妈妈听到这就开始和奶奶吵起来了,气不过的妈妈随手就把桌上的矿泉水扔向我,妈妈赶紧把我抱到她怀里,自己独自顶着那一瓶瓶矿泉水,嘴里说着,女儿啊,妈妈不会让我的小宝贝受苦的。我哭了,那一颗颗感动的泪水不停地拍打在妈妈那颗护女之心。妈妈的怀里是那么地暖,是那么地舒服,她的拥抱撑起了我的整片天空。在茫茫人海中,我一直没有忘却那颗最美的交点,缘于它是我生命的全部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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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曾给我感动的陌生人那是两年前一件事,每当想起来,我就非常感动。那一天早晨,妈妈带我去逛街,给我买了许多漂亮的衣服。我们拿着商品满意的走出店门。当时已经是中午了,我有点累,肚子也饿了。我们来到一家饭店,买了两碗面。我们正吃着,走过来一个黑大汉。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脸上都是灰土,身上有很多油漆,衣服敞开着,脚下拖着双破布鞋,手里端着一大碗面。当他走到我身边时,我不由得用手捂住鼻子,生怕闻到臭气。我真想离他远点,可万万没想到,他却在我们桌前吃起来了。我们赶紧吃完了面,走出饭馆。到了车站,妈妈忽然惊叫:“我的拎包呢?”“哎呀!我!我把它放在饭馆了!”我着急的说。我和妈妈立刻跑到饭馆,可是拎包已经不在了。我再一看,黑大汉也不见了,可以看得出,他还有半碗面还没有吃就走了。我想,准时那个黑大汉把我们的包拿走了。我们没有找到拎包,只好失望的走出了饭馆。忽然在人群中,我们看见了那个黑大汉。他手里拿着我们的包,正在东张西望,像是在找什么人,他会不会在找我们?正想着,几乎同时,那位黑大汉也看见了我们他高兴地把拎包举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我们面前,激动的说:“同志,我真怕你们走远了,急于赶忙追出来了。”说完,他咧开嘴笑了,那样子活像个做了好事后的孩子一样!妈妈接过包连声道谢,并要和他握手。他却没有伸出手,而是在衣服上使劲的擦手,不好意思的笑了。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觉得眼前站着的,不再是一个又脏又臭的黑大汉,他变得那么可敬,那么憨厚淳朴。他笑得那么开心,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哦!他并不是一个肮脏的人,而是一个品质高尚的普通劳动者。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就非常感动。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位黑大汉叔叔,因为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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