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好700字

今天真好

700字 高二

昨天的天气死如灰尘,又阴又冷,认为今天的天气只会更糟,还会有下雨的风险。学校说了风雨无阻,看来这秋游是铁定不会取消了。

坐车到了秋游的地点,阳光明媚,天上的云朵片片段段地飘落在湛蓝的天空中,天空下的草地坪闪着阳光,树枝上的叶子面对着明亮的微风,微微地摇摆,点着头,向我微笑着,邀请我进入林间小道。

慢慢地在林间行走,寂静,没有他人,可以听到虫鸟的声息,路边的树木不高不矮,正正好把路面放在它们的树荫下,阴凉的路面吸走了城市中似乎永不能散去的热,带去了永远萦绕的嘈声,抹去了永不褪去的灰色。心中层层的压迫,一点点,一层层,为这样的树木融化,使心融入树木花草的心中,不再有纸,不再有笔,没有灯光,没有桌椅,从那些楼房中偶尔走出来,看看天,看看地,耳朵里灌入一些鸟鸣虫喧,至少,不会失去心中的阳光,不会失去耳中的音乐。

路在山中蜿蜒盘曲,没有直直的插进山的土地,与山合作,留出空地,留出树木,树梢被阳光直射,泛着金黄,浅浅的绿在其后淡淡的微笑,树冠伸展着树枝,深深浅浅的叶子一层层,一叠叠,点缀着树冠。阳光均匀地散落在树冠上,点点黄色掺入其中。最下一层的树枝树叶是最老的,在没有阳光的位置静静的休息,有些许光斑依靠着,叶子泛着红,衬着上层那些新生的绿叶。

蝴蝶无声无息地在树与树之间穿梭,时不时会落到我的脚边,向我展示它自豪的花纹,绕了一圈,飞走了。鸟儿在这里是不躲着人的,会飞到我的视线里,让我弥补城中没有细细欣赏鸟儿的遗憾。鸟的体态妖娆,细瘦,羽毛修饰其身,为其添加了独属于它的一种色彩。

石林间小道一步步游荡,缓慢,撇去城中的急行,眼睛注视着阳光,耳朵聆听着微风,让林间小道留在心中,留在这里,把城市就留在城市中吧。

我想握住他的手

650字 初一

在梦中,不知梦见多少次,那双苍老的皮肤已经打皱的手,似乎在诉说他一生的饱经风霜。但那双手依然有力,青绿色的血管依稀可见,让人感到生命的张力。

又是一个细雨蒙蒙的秋天,脚下已湿的梧桐发出了响声,低低地声响。细雨有点模糊我的视线,但我仍看见一个苍劲有力的身影。我匆忙走了过去,原来是一个身穿黄色衣服,头戴一顶破旧草帽的清洁工。他躬着身子,弯着腰,手上拿着一把用草编织的扫帚,将飘落了一地的落叶扫到路的一旁。然而,落叶像是顽皮的孩子,又在路的每一个角落不玩耍。因此,他们的辛苦就这样白费。我又走近看了看,他拼命地扫着,像是用他的生命来扫这一片又一片树叶。秋风飒飒,直到拂在我的脸上才感到寒冷。但他却在这寒风中坚守他的岗位,也没有诉说一句苦。

他不仅在严寒中执着,在酷暑中也一样执着。 在烈日照耀的盛夏中,我与妈妈走在种满梧桐树的道路上,再次看见他的身影。他还是像以前那样的精神,长满茧子的手上拿着一把破旧的扫帚,左右“挥舞”,将落叶扫至路边,有些孩子毫不知情,在那松软的叶子上踩几脚,又将清洁工的“杰作”毁灭了。就这样,他一遍又一遍地扫,直到天黑,人烟稀少的。汗水顺着他布满皱纹的脸上慢慢流下,浸透了他的衣服。

我不禁对他产生一种敬仰。是他,使南京的道路变得整齐干净;是他,每天起早贪黑地忙碌着,让我明白什么是坚持;也是他,对他的岗位如此执着,教会我抒写人生的篇章。那时,我对他的尊敬也油然而生,我也懂得不能乱丢垃圾,不能为他们增添麻烦。

我的梦醒了,我的眼眶也湿润了,我从来没有所握住别人的手,但在那时,我想握住他的手,紧紧地握住,以表示许多我说不出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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