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青春,纯纯的回忆—— 读《红瓦黑瓦》有感_1200字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风中飘来丝丝冰凉,隐约掺杂着淡淡柿子清香,翻开书页,指尖流连在那情意荡漾的字里行间,不禁轻哼悠悠青春……。
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很宽,很长,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油麻地中学。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周围没有人,唯有枯叶在风中幽幽飘落,一个瘦弱的小男孩,背着厚重的铺盖卷,从衣襟中探出半个脑袋胆怯地打量着一切摸索前进。他,就是林冰。初入中学的他犹如一只小老鼠,躲在漆黑的世界,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窥视着校园。漫长的小道蜿蜒而去,面对远方未知的生活他就像在迷雾中航行的孤帆,迷茫却又那般期待灯塔那抹光芒。时光倒流,回到那个秋日风中淡淡的桂花香扣人心弦,我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肥大的校服,独自跨入小学的大门,走在石子路上,阳光透过繁密的枝叶缝隙投下斑驳的原点,我两眼放着光芒,一边拉着长长的裤脚一边新奇地欣赏着绿色满盈的校园,两个羊角辫在风中上下飞舞牵引着身后母亲深切担忧的双眸……。
“纯真的年代纯真的人情,”对于林冰念念不忘的便是那三个挚友。时不时掏出一枚小圆镜没完没了地照他那张下颔长得很开的脸的马水清,永远汗淋淋仿佛从梅雨季节中走过的谢百三,喜欢抢别人的篮球以“端大便桶”姿势投球百中的刘汉林。他们三个在这红瓦房中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打球……面对生活固定的格式里,他们总会创造许多新的细节,这次打篮球换了一个人,或只要球滚到水里的样子与上次不一样,他们绝不会看做是重复的活动,在这纯真的年纪,满足便是最大的乐趣。吴庄,一个普通的村庄,马水清的家是令人注目的,它深深留下了从前富有的痕迹,每到空闲林冰总要随马水清回家。院子很大,开门就是一条流动不息的大河,那儿长了两棵柿子树。秋风一来,吹落了枯黄的柿叶,那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的柿子在夕阳的余晖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散发着温暖的气息。这是马水清已故母亲为这古老院子亲手栽下清新的颜色,面对柿子树,他的心总会流来一股绵绵的温情。然而几年后,几个孩子放火烧年头留下的枯草使柿子树化为灰烬,仿佛烧掉了马水清全部的寄托和思念,他怅然地坐在焦土上整整一夜,凄冷月色笼罩着一切,曾经香甜的柿香成了回忆中不敢触碰的伤痕。思绪漫步在岁月的长河边,不禁想起昔日。杨柳依依,漫天飘舞着洁白的柳絮,似雪花,似白云,在空中一起一浮。吴子和我携手随风追逐在树下,尽情享受春的温柔,伸手捕捉那一团团柳絮,轻轻许诺要永远在一起。摊开手心,凝视它乘着我们美好的希望飞向远方。岁月悄悄流逝,犹如手中的那捧水,尽管紧紧合拢,终究会从指间滑落。如今我独自一人站在那年的杨柳下,柳絮依旧飘舞,却少了那年的你,然而你嘴角那抹微笑是我念念不忘的回忆……
林冰在红瓦房、黑瓦房里纯真而青涩的青春就像他的那封信,发着清脆而单调的纸响,被他丢入河中,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也许行走在青春中,“风后面是风,天空上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我们永不能停歇,就算含泪也要带着回忆奔跑,这就是青春。轻轻把折皱的书页捋平,默默合上书,风中依旧飘来淡淡柿子清香。
初二: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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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的爱 ——读《青丝》有感_2000字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倦坐在炉边,取下这本书来,慢慢读着,追梦当年的眼神你那柔美的神采与深幽的晕影……”轻捻着书页,指尖留恋在那一页,思绪犹如浪潮拍打着记忆的海岸,她身着一袭长裙在风中飘舞,纷纷扬扬的青丝凌乱掩住了她的脸,宛如一朵唯美的樱花,,绽放,又凋零……
暖暖的微风吹过春天,那小院中饱经岁月沧桑的樱花树犹如重生般,一夜间倏地开出一树繁花,如同青丝及腰的母亲。然而那年秋天她却命令将要上学的你剪掉飘逸美丽的长发,“咔嚓,咔嚓”干脆利落的剪刀声在耳边响起,曾经那双曾温柔地抚摸你,在你跌倒时扶你站起,擦干眼泪的手如今却不顾你的哭闹硬生生地拉你出家门,那时你忽然觉得她是世上最无情的,你懊恼地一直低着头生怕一抬头和面前这明晃晃的镜子相遇。透过你含泪的双眼,我恍若看到了一个同样倔强的身影,那竟是曾经的我。从上幼儿园起母亲便给我留起,每每洗完头,看着那散发着淡淡幽香的头发向四下里垂开,似直流的瀑布,嘴角散不去的笑透露着我小小的心思。然而曾经喜爱那如墨的青丝的母亲却以影响学习为由漠视我倔强的泪水,无情剪了我的头发一刀,又一刀,洁白地板上凌乱的丝丝长发是那样刺目,犹如炫光般让我睁不开眼,泪带着埋怨从眼角滑落,殊不知站在一旁的母亲又何尝不无奈,那地上的发丝也曾藏着她年轻时的梦……。。
“所谓迷惘的青春,便是你明明想要与她靠近,却发现自己不自觉走错了方向”是啊,自以成长的你不甘在樱花树的荫蔽下消耗所有春日的晴天,你渴望更辽远的草原,更广阔的花海,更渺远的天空。Freedom,是青春期你最真诚的信仰,回想自己不也如此吗。随着岁月流逝,母亲曾经温柔崇高的形象日渐从记忆中模糊,我不再仰着脑袋眨着眼睛天真地问她“星星为什么不睡觉?”她也不再微笑着抚摸我的头轻轻说:“因为它在守护你的美梦啊。”取而代之的是她无休止的絮叨“不要挑剔”“我说过多少遍了”……不知不觉我们我们产生了距离,我怀念小时候一样靠在你肩头发呆,然而如今却成了遥远的梦。还记得那次因为买一件小小的衣服我们争吵了,我愤然离开,跑出商场将她的呼喊隔绝在身后。我迎强劲的寒风倔强前行,为什么母亲越来越不理解我,曾经的那个她去哪儿了,是我把她丢了吗,窒息一般的心疼袭击着我。浓重的夜色中,我默默数着“1秒,2秒…。。50秒,101秒…。。”越来越久,她仿佛将我遗弃,忍不住回头张望那抹熟悉的身影,形形色色的人擦肩而过却怎么也找不到她,低头摸了摸口袋只剩下一个硬币,所有一切都笼罩着无边的恐惧无助。终于我转身奋力奔跑,目光在人群中穿梭,不是,还不是,泪滑落在脸上冰冰的却顾不上拭去,那一刻我才发现她无论变成什么样永远是我无法缺失的母亲。远处她站在那路口,穿着单薄的外衣瑟瑟发抖,风凌乱了她的青丝,却遮不住她那担忧的双眸,她时不时呼喊我的名字,急切在那熙攘的人群中寻找。当我们目光跨越遥远距离交汇的那一瞬间,一切隔膜都全然消失了,心与心的距离是那般近,莫名的温暖驱散了那丝恐惧,我想这就是世间最神奇的亲情。
上初中后,你离开了那个生长樱花树的院子,而那樱花树依旧固执地坚守着脚下的土地,照样在春天开出繁花好像要等你回去欣赏。初中课业繁忙,生活节奏很快,每天一早起来打理长发很花时间,你平时第一次主动提出要去剪头发。美发店里你的母亲错愕地接过理发师手中那根白发,她暖暖的笑容瞬间消失。这一刻,她很痛心,她领悟到逝去的时间奔流到海不复回。曾经的青丝,如今的白发不禁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母亲趴在窗台,安详地闭目沉睡。我悄然来到她身旁,仔细端详那有些沧桑的面容,眼角细小的鱼尾纹清晰可见,我轻轻数着,一条,两条……生活的重担使她过早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原本弯曲闪着黑色光辉的炫目青丝,却干枯暗淡。我心疼地抚摸着母亲的头发犹如当年她当年抚摸怀中的我一样。仔细一看那发丛中竟有一根雪白的银丝,柔软的发丝在手中仿佛载着岁月的重量那么沉。母亲已37岁了,本该在这个年龄事业有成,却因现实的残酷不得不为了那微薄的工资,起早贪黑,为这家庭打拼着,生活的压力,世态的炎凉,将母亲从前对世界的激情一点又一点地消磨着,身心疲惫的日子竟让一根一丝爬上母亲的发梢,难道我的成长就是让母亲老去吗?假若如此,我情愿时光停留,我永不长大!母亲眨了眨睡意朦胧的双眼,像个孩童会心地笑了笑,那笑容仿佛春天的樱花可不知为什么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泪不禁滑落,我向母亲哭诉了那根白发,母亲怔了怔,慈祥地望着我脸上依旧映着笑,但我分明看到了眼底那酸涩的落寞。母亲命我拔去那根银丝,我颤巍着手用力一拔,一根折射耀眼银光的发丝犹如纤纤柳条随风飘走,也带走了母亲的青春……。
“世上任何一位母亲都心甘情愿为了自己的孩子荒废青春。在她失去自己的青春后,凝视你的背影,笑容如同十六七岁少女那般美丽清澈。”也许母亲面对青丝变白会惶恐,也许发现自己衰老会痛心,但又能如何呢,人总要老去不是吗?再美的花终会凋零,悠长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释然,学会了豁达,继续她那未完待续的爱。时光啊,请你走的慢些吧!不要让她再变老了,我愿用一切,换她岁月长留……
初二: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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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纯风,静静地吹,树叶沙沙地响。往常热闹的小路,仿佛静止般,了无生机。太阳一点一点向下滑去。,半边天昏黑一片。一只乌鸦从太阳中心飞来,哇哇地叫着。我慢慢的、轻轻的、伴着那乌鸦哇哇地叫声,伴着那微弱的救命声向家走去。救命声?我寻声渡去。声音越来越大,但就是不见有人有生机。难道是幻听?敲敲头,试图往家走去。但是那此起彼伏的救命声,似乎在让我向下看去。还没确定到底看不看,但身体早已做出了决定。就是这么一看,我惊呆了!在那一棵小草边的一个小坑的一个小小角落里,有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在那一个小小的坑中有一个拇指大的小女孩。她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纯洁……但似乎遇到了一些问题。“你怎么了?”可能是她那眉间表露的 疼痛,使我忘记了惊讶她的小巧,慌忙俯下身子去询问。“我,我是这里的仙子,名叫纯纯。刚刚不小心从坐骑上跌了下来,就成这样了。”她望了望自己那摔伤了的腿。看到她受伤的腿,我的心几乎颤栗起来:“那你这个腿怎么办?要不要紧?用不用我帮你什么?”纯纯笑了,笑的如初春的阳光那样灿烂,那样甜美:“谢谢你,你能帮我找一个柔软的地方,在帮我找一些花汁,好么?”“那你到我家里去吧,那里有柔软的床。”刚刚阴沉的天明亮起来,通往家的道路上,夕阳撒落,花草摇曳……我双手小心地托着纯纯,往家走去。回到家,用丝棉为纯纯为了个柔软的窝后,把纯纯放到里面。她甜甜的睡了……第二天,纯纯好多了,还生出了两只漂亮的大翅膀。我们一起去了田间的花园,采了一大束蓝色的鲜花回了家。把他们榨成了花汁。纯纯双手一挥,那蓝色的汁液升入半空。织成了一片漂亮的织锦。把纯纯围到了中间……我看的快呆掉了。一天,两天……一个星期的时间中,纯纯的腿完全好了。每天她唱动听的歌儿,跳优美的舞蹈;每天我们都在田野里奔跑,歌唱……日复一日,阳光星星点点的洒落在田间,洒落在花上,洒落在路面上,洒落在我们的身上……一直到——在我们相认相识的第十天,纯纯的眼完全康复了。那一天,她对我说,说她要回去了。在那一片又一片蓝盈盈的花汁中,她飞走了……天空中那星星点点的阳光不见了,只剩下一片昏暗的乌云。我一个人孤独地站在那撒满我们欢声笑语的田野间,回忆着纯纯那甜美的歌声,那优美的舞蹈……夕阳又落在了那一从小草中的的小坑中,望着那与纯纯相见的地方,我甜甜地笑了……900字 初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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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纯的紫紫和虹是好朋友,她们有着共同的梦想;当一名慈善家,帮助他人。紫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很温柔,成绩优秀。桌子上总时不时的出现一些小礼物和卡片。虹是一个活泼的女孩,总帮紫处理礼物。她们自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她们还曾在流星下许愿让两人的友谊永远长久。还说在以后的每个3月3日的晚上都要来这儿看流星许愿,许下她们最美的愿望可世界上真的有长久的友谊吗?然而她们的友谊还是出现了裂缝。虹有一天住院了但紫一直没有去看她,一直去看她的是她们班的一个叫悦的女孩。尽管她们不是那种很好的朋友,但两人很是和得来,一起打闹。不知不觉虹已经可以出院了。就在出院的门口,看到了紫,但虹并为因此而停住脚步,而是和悦。一起嬉笑着与她擦肩而过。紫的眼里充满了泪痕,她终于忍不住了,独自跑到她们曾经看流星的地方趴在石椅上伤心的哭了,哭得好凶,好凶。的确,这几天来她确实累坏了。原来在住院的前一天,紫就接到了单亲母亲的噩耗.原来为了凑齐紫的学费,她母亲去了建筑工地,结果不小心从高处摔了下来,永远的离开了紫跑,当紫处理完丧事急匆匆赶来看虹时,虹又是如此的冷漠。‘‘我究竟做错了什么?我究竟做错了什么?’’紫在无数遍的大喊。第二天,太阳似乎病了,过了很久才懒洋洋的吃力的爬了上来。虹来到学校,碰巧遇到了紫。看到了紫如桃子般肿红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转过身向校门跑去,而紫也并没有追上去和她解释。因为她在昨天做了一个决定,因为她不希望虹为自己伤心。她相信总有一天她和虹的友谊还会长久的,还会再持续的。但紫的这个决定似乎错了,因为虹整整一天都没有搭理她,连中午吃饭都没有叫她,而待在虹身边的是另一个人;悦。‘‘是要告诉虹吗,到底要不要告诉虹’’紫在思考。终于紫鼓起勇气决定在放学后去告诉虹,去告诉虹自己所承受的一切。放学后,紫跑到正在和悦打闹的虹面前,虹被紫吓了一跳。紫又马上拉着虹的手向小树林跑去,但虹确马上甩开了她的手说‘‘够了,够了,一切都够了。’’。‘‘不,我是有事要说。’’。‘‘不,我不要听,我不要听。一切我都知道了,你不用再向我解释了,我们不用再谈了,你走吧。’’虹说完之后就跑到悦那儿去了,悦正在安慰她。夜,紫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虹真的知道了吗,可能已经知道了吧,或许她只是想考验考验我吧,以前她经常这样的,嗯,一定是这样。她就这样安慰着自己直到半夜两点才匆匆入睡。可是紫错了,虹也被骗了,其实虹所谓的知道是指悦告诉她的知道,还记得那天,虹静静的躺在病床上,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虹以为是紫,回头一看却是悦。悦看到了虹失落的神情,于是就对虹说:“你开始一定以为我是紫吧!她不会来了。”虹听了马上喊道:“不,这不可能。你少骗我了。”悦听了又紧接着说:“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可你总相信靓吧!这件事还是靓告诉我的,那天你生病了,靓想和紫一起来看你,于是就去了紫的家里,谁知一进门紫就对她说刚有一个她以前的男朋友打电话来说想和她见面,穿什么衣服会比较好看,于是她就没有再多说了,你要是不相信就自己打电话问靓,手机给你。”结果定是如悦所说,靓早就被虹收买。就是因为这样虹才会这样对紫,可悦又为什么要害紫呢!因为她十分嫉妒紫,嫉妒紫的才华,恨紫抢走了她的男朋友,其实是她男朋友不喜欢她了才会去追紫,而她却把一切的责任都加在紫的头上。一天的黎明悄悄来临,紫揉了揉眼睛,准备上学。但虹还是没有理她,日复一日,几乎每天晚上紫都会鼓励自己,安慰自己,尽力使自己不往坏方向去想,每晚几乎都是两点多钟才匆匆入睡,既想着和虹的友谊,又想着自己的母亲,还要保持自己的学习不落后,可想而知她要背负的担子有多重,更何况她下学期的学费还没有着落。终于有一天,她在学校晕倒了,刚开始送到学校医务室,可医务室说最好去大医院检查一下,于是紫又马上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出来了,医生叹了一口气说:“她得了遗传性白血病,需要马上住院治疗,快叫她的家长来吧!”于是紫的班主任李老师决定亲自去她家进行家访,可敲了半天门也不见有人来开门,邻居见了过来对老师讲明原因.李老师道了声谢,返回在这泥泞的小路上,心情更加的沉重,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能为紫捐一点钱-----后面老师说了什么,虹也没有仔细听了,如同被雷劈中,脑子一片空白,时不时出现紫被冤枉的样子。课后虹找到了悦:“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回答我!”悦很不屑:“她活该。”虹再也忍不住了,扑到悦身上和悦扭打在一起。李老师看到了把她们两人拎到了办公室:“为什么打架,你们可是女孩子呀!”于是虹把事情全说了一遍,眼里闪动着泪花。“王悦你留下,李虹,先回教室吧!”虹默默的走出了办公室,心里想的还是紫的那张委屈的脸。好不容易捱到了放假,虹马上去医院看紫。紫依旧处于昏迷状态,虹轻轻坐在床边:“紫,对不起,我误会你了,我不该轻易相信悦的话,对不起。你还记得那年的3月3日吗?我们一起去看流星,还许了愿,让我们的友谊永远长久,而且还约定说在以后的每一个3月3日的晚上都要一起去看流星,紫,今天就是3月3日,你还能如约去吗?”当虹说完这番话时,紫的眼角边淌过一滴泪水,渐渐的眼珠在不停的转动,睁开了眼睛,她用微弱的声音说:“虹,是你吗?我们终归还是成了好朋友。”说完还微微的笑了笑。虹立刻喊道‘‘紫你醒啦!紫醒啦,医生,紫醒了!医生快来,紫醒啦!”医生来了,对虹说:“真是奇迹啊!”但从他的检查中还流露出了一丝哀愁的表情,随即把虹叫了出去说:“那位是你姐姐吧!”“她是我朋友。”“哦,那就通知她的家人吧,她活不过今晚了。”“她没有家人了,不过她不是醒来了吗?”“醒来了的确是好,不过她体内的白细胞已经扩散,就算做骨髓移植手术也不可能挽救她的生命了。所以我希望你能让她这个下午过得开心,可以办出院手术。”“·······我会尽力的”虹来到了紫身边,想尽量掩盖住自己内心的伤悲,但还是被紫看出来了:“虹,医生不是让你给予我一下午的快乐吗?你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了。”“你怎么?”“我都听到了,还有啊今天是3月3日赶紧,赶紧准备吧!“嗯,我去买点东西。”“好的,我在这儿等你。”当虹办好出院手续买好东西,来到病房时,紫已经换上了一套紫色的衣服,因为她喜欢紫色。当准备好一切,并且搭车来到那个她们曾经看流星的地方时,天已经黑了,一颗一颗的星星出现了,她们还同往常一样,聊天,打闹,嬉戏,看见流星还是一样的许愿······第二天,太阳显得格外的刺眼,虹睁开了眼睛,紫躺在她的肩上,嘴角还是微笑着的,但手却是冰冷的,虹打开袋子拿出巧克力,含在嘴里,苦苦的,她又拿出一颗梅子,和巧克力含在一起:酸酸的,苦苦的,她的心里也是这种味道,一滴泪滑过她的脸······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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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纯的梦在远方,那盛开粉色樱花的地方,藏着我纯纯的梦。我卸下疲惫,带上激情,赶走烦恼,牵手快乐,去寻找我纯纯的梦。外婆说:纯纯的梦,装着快乐,自由,梦想……我走过草地,调皮的小草在我脚底闹痒痒,我淌过小溪,俏皮的水珠跃上我的小腿溅起晶莹的水花。我爬过山坡,神秘的小鸟在我头顶留下一串跳动的音符。急促的喘息声中夹杂着满腔的热情,带着心中的渴望与好奇软软的躺在那盛开了淡紫色小花的草地上,望天空中洁白的云朵,绚丽的彩虹,无际的蓝天,仿佛看到了我纯纯的梦。在梦中嗅到了栀子花的味道,舔到了巧克力的香浓,触到了我纯纯的梦。小憩后,在嘤嘤成韵的鸟儿的歌声中,在蔚蓝纯净的无边的天空下,踩着草儿的欢声笑语我蹦跑着,去寻找我纯纯的梦。作者:遥远的幸福3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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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瓦白墙屋顶上的黑色瓦片已褪去原有的色泽,唯有一只孤鸟掠过,留下几声哀鸣。那堵白墙隔绝着两个世界空气,而我,只能在墙的另一头沉睡。外婆说,乌黑的瓦片和纯白的高墙是最好看的,只是你还太小——不会懂。小时候,脖子里总是系着一串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铃铛太小,以至于后来这小东西何去何从,已成为无解的方程。就像很多琐碎的事,也随着它的消失而一并从脑海中遗落。在我残留的记忆里,外婆的手跟树的皱皮是一样的,手心有老茧,很粗糙,摸上去时常会被扎痛。记得有一年夏天,天气格外炎热。骄阳像个蛮横的孩子,把大地烤得炙热;我和外婆躲在树阴下乘凉,但汗水仍顺着面颊流淌下来。躺在外婆的怀里很好动,她用手帮我抹去汗水,却刮伤了我的脸。我淘气地大叫着痛。外婆心疼地想用手去抚摸我的脸,却怕再一次伤到我;她额头上证明岁月沧桑的痕迹皱成了一团,不知所措地问我还痛不痛。喊累了,便乖乖得安静下来。操劳的外婆终于得以安宁,而她似乎从不把我的烦扰当作恼事。外婆说,她像年我这般大的时候,已经开始帮大人烧饭做菜了,每天放学还得去插秧收割;吃的东西也不讲究,一个月不上肉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穿衣服嘛,哪有现在花花绿绿的好看,以前就拿几块布缝缝补补,拼凑着连续穿几年……我听着外婆动情的故事,居然落下了眼泪。“外婆,既然过惯了粗茶淡饭的日子,实在厌烦那种生活;又为什么偏偏喜欢黑瓦白墙,而不是桃红柳绿的美好景象呢?”我不解地眨巴着眼睛。外婆踌躇片刻,笑着说:“你还太小,说了也不懂。”我撅起嘴,假装跟她赌气。孩子就是孩子,没一会儿就把这抛之脑后了。外婆说,黑瓦白墙的生活已经深深烙在她心里,怕是再也忘却不了了。去年暑假,正逢我家搬家,又是一个炎热的夏季。外婆眉开眼笑地拉着我的手进了新家,好奇得像个不懂事孩子,问这问那。我正暗笑她的迂,外婆又问:“这好好的墙壁怎么涂得五颜六色啊?”“外婆,这是时尚,现在最流行的壁画!”我得意地抢着接话。“想想我们以前啊,都是黑瓦白墙的,哪有这么漂亮的东西啊。”外婆小心翼翼地用那双曾划伤我的脸的手去试着触碰它,还没碰到,却又放了下去。我不知从哪来的灵感,忽而又想起那件陈年旧事,问道:“那外婆为什么还喜欢黑瓦白墙呢?”“虽然当时的物质条件差,住的是黑瓦白墙的房子,而我的手也是由于当时种地变成这样的,可是换句话说,没有我们这一代的生活,现在又怎么有机会过上这么舒服的好日子呢?说到底,还要谢谢那些黑瓦白墙哩。”外婆说的时候语气很和缓,像是在缅怀着一些东西。虽是几句简短的话,又是从没有收过文化熏陶的外婆口中说出,我却不由的一怔。心里的那只好奇的兔子凭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颗定心丸,感觉很踏实。过了几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我去了外婆幼时的住所。那的确是一个黑瓦白墙的房子。觉得自己离那个世界好遥远,似乎凭着那堵白墙,便可以把我拦在另一边。想安慰自己——根本就是两个世界,才明白黑瓦白墙的遥远,只能想像,以至于沉睡了。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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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还是那样喜欢读她的故事,虽然我们素不相识,还是那样喜欢细细品味她的文字,虽然我们很陌生。纯,一个简单的字,却蕴含了我对她的无限幻想,纯,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呢?每次打开作文库的初二作文里,那一片片从上到下占据了一页页的作文,几乎都是纯的,不是我刻意的去关注过她,而是她在不经意间,成为我想关注的对象,不知何时,打开作文库,总是想看看她的作文再写作,也是她让我知道了生活是什么,我喜欢她的作文,不是那些故意显现自己的作文水平,读多了她的文章,你会发现,她呀,是深藏不露啊!那么,纯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女孩子呢?据我这样一个忠实的读者来看,她应该是一个阳光,大方,开朗,孝顺,懂得珍惜生活,珍惜现在的女孩,还有一些青春期的东西杂吧在里面,而且,她很会读书,也是哦,一个喜欢书的女孩,怎么会不好呢?(当然哈,我这绝对不是在夸我自己啊!)纯说过,她的第一理想是作家,第二理想是医生,嗯......这个理想很伟大,而且,对于她考试失利种种的失落呢,我想对她说,我们呢,一定要去争取最好,为的是不让自己的未来有遗憾,而如果一旦失利,那也没关系,因为啊,像我们这些想用自己手中的笔书写出未来的人,如果你对自己的文笔有信心,那么你也可以把自己的笔当饭吃,无非是苦了一点而已,要知道,三毛的数学可是考零分的啊,不过我们谁也不会对自己的文笔又太多的信心,不是吗?我敢肯定,纯,是她的笔名,这有可能是她名字里的一个字,也有可能是她追求的一种品质,这个字,凝聚了世界上所有的美好,善良,纯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品质。总之呢,想让纯知道我,想继续看她写的作文,想让她知道,我会支持她,支持每一个有梦想的孩子,希望她不要放弃,继续写作,加油,纯,我想看着你,看着我,一起实现我们的一样的梦想。请记住,我是清风。7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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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瓦黑瓦》读后感读书是我最感兴趣的事,一有时间就读书。我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情有独钟,他的小说写得十分朴实,我看了之后,回味无穷。暑假,我读了几本曹文轩的小说。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感触特别深刻,也可以说是受益匪浅。故事讲述了小主人公林冰的初高中生活,描写了他与同学之间发生的令他难忘的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林冰与他的高中语文老师艾雯之间发生事。林冰刚上高中,写的第一篇作文就被艾雯老师评为全班最差,令他很不福气,把作文本给撕的粉碎。艾雯老师却丝毫没有生气,她耐心地指出他作文中的不足:语言太过花哨,缺少纯朴和真实。老师并给了他两大箱子的书,让他大量增加阅读。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自从升到五级以来,我的作文一直就得到好评的次数不多,缺点不正和林冰的缺点一样吗?我常常把作文写得太过虚幻,没有扣人心弦的场景。亲人之间的关心、师生之间的情谊、同学之间爱护、朋友之间的相助、困难中的坚持……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都是我写作中所缺少的情感。看看曹文轩的小说里,故事讲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比如,去同学家做客,或是一次劳动。但写的却都那么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我不禁暗暗赞叹曹文轩的文笔之好:把一件小事写好,才是真正的功夫!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总有一天,我也要像曹文轩一样成为大名鼎鼎的作家。5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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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瓦黑瓦》读后感躺在小椅子上,吹着凉风闻着淡淡的花香,翻开曹文轩爷爷的杰作——《红瓦黑瓦》。这是一本纯美小说,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曹文轩爷爷的真情实感,一起走进这书中的故事。“风吹着那封信,发出清脆而单调的纸响。后来,我将它丢入大河。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在我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简简单单的两行字,在这背后有隐含了多少故事,多少情感。有人可能会问我:“红瓦房、黑瓦房到底代表了什么?”在我看到这书的第一刻是我也为这个问题纠结了好久,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其实翻开书一切谜底都揭开了。红瓦房是初中房,黑瓦房是高中房,那是那里所有孩子都向往的地方。而主人公林冰的故事就在这两所房子之中展开了……林冰是一个“小矮子”(在高二之前罢了),但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的生活是那般的多姿多彩:有趣的事、悲伤的事、严肃的事、兴奋的事样样齐全,真让人羡慕呀。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林冰与马水清一起玩耍、吃东西的场景。那是多么和谐的场景,人的一生可能只有一个知己,也可能一个也没有。但要想马水清的这样的朋友那更是极为罕见呐!这是一本记录生活的书,虽说是小说,但读起来却又是那般真实。看似漫长的六年学习生涯就这样短暂地过去,留下这一本记忆也是一种幸运,至少你不会什么也没有。看完此书后,我将好好记录下我的生活。送自己一句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5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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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瓦黑瓦》读后感手捧“曹文轩”叔叔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徘徊。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让我受益匪浅。《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林冰,是油麻地中学的学生。再铺完床之后,他认识了和他同一个宿舍的人。它们分别是:马水清、谢百三、和刘汉林,林冰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在逛街之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名叫乔桉的人霸占了林冰的屋子,后来,马水清一怒之下把乔桉连人带褥子统统扯到了地上。刚过了一天,他就与班主任保持着一种最亲切的关系,被马水清知道后,他重复着一句话:“乔桉想当班长!”。这个短句被大家传来传去的,全班同学看乔桉的时候不再像一个人,而像看着一颗野心。在选举前夕,马水清告诉林冰了一个关于乔桉的故事:乔桉的父亲就是他外公。他十岁时,放火烧了那老东西的房子,和他母亲一起走了三百里公路逃到了现在的邹庄。这个消息也传了出去。大家最终选了谢百三当班长。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没有任何虚假,只有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才能使读者感动,产生共鸣。”。五年级:lpy123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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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声“怎么梯田不见了,多了几家饭店,坐在里面看着西洋片,几只水牛,却变成画,挂在墙壁上,象征人民蒸蒸日上,一堆游客,偶尔想看看窗外的观光景点,但却看到比你住得更高一层的饭店。”——题记周杰伦的《梯田》,飘逸流畅的说唱,深沉委婉的抒情,哀伤的基调托起了高潮的呐喊,写满了愤慨和痛诉,唱出了人类所忽略的记忆,唤起了我心中被世俗尘封已久的那片神圣。待哺的雏鸟注视天空,那深邃的蓝天和强烈的风于它是一种渴望,渴望着飞翔。终于羽翼丰满了,振翅一跃的那刻,苦苦等待终于到头了,蓝天,你是我的,为了你,我义无返顾。小时候的我如这样一只雏鸟,梦想着长大能逃离那穷苦不堪的村庄。如今,在城镇过得颇为滋润,似无缺无憾,然而总会在某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倚窗仰望黑幕中那灰黄的月亮,似乎想寻找点什么过去的存在。月色下,是明晃晃的“不夜城”之光。月亮从天宇撒下的银白,有一丝冰凉,我顾影自怜,猛一个寒颤,心头也一震,那些岁月里的细枝末节拼凑成一幅娉婷的画面和跳动的音符,向我蹒跚走来,摇摇欲坠。那些关于我过去的回忆,轻飘的游弋在灯红酒绿间,轻飘得一阵车水马龙后就会烟消云散。我竭力排除杂念,保持思绪。群山怀抱,绿林叠嶂,一条明澈的小溪淙淙流过一个稻田与农家相傍的山峦。被烟熏得稍微发黑的黄泥墙,青褐的瓦片,那是一个个瓦房最古老的构建,朴素地存在着。走进屋内,扑鼻的是古质的香。蓦地起风,进而每一个瓦房上静静上升的烟轻轻摇曳,摇曳得飘化绝美,变成丝丝缕缕。“叮”的一声,清脆悦耳,似大漠中的一棵枯草,似微笑着流下的一滴泪珠,摄人心魂。不由自主地抬头,又一声“咚”,继续拨弄未及平息的神经。然后扑向地面下密密麻麻的雨,撞击在不同的瓦片上发出不同的声音,似一个庞大的乐队,气贯长虹得宣明它的存在,想把整个房顶掀掉。方才鸡犬相闻的意趣,顷刻已被吞并,但其给人的感觉却与所谓的噪音大相径庭。大珠小珠落玉盘,无节奏可言,却喜欢这无节奏的韵律;声势浩荡,掩盖了一切声音,天上人间,只剩下瓦片“叮咚”统一的宁定。雨声,是雨从天上落下打击在物体上发出的声音的统一定论。当它跌落在瓦片上,究其因不如暂时叫为瓦声吧。瓦声,是最宁静的声音,是最含感染力的声音,也是最使人寂寞的声音。淅沥的雨撒下,一切都将停止,小鸟从枝头消失,落在浓荫下,田间地头的农人把锄头放下,回到屋内。在瓦声演奏的这段时间,除了雨,大伙都去休憩罢,且听这瓦声响得精致,舒缓一下心灵的疲惫;在瓦声演奏的这段时间,人们围坐火炉拉家常,几乎都不会拌嘴;在瓦声演奏的这段时间,思念友人,会思念到立即寻笔写信;在瓦声演奏的这段时间,挑灯作文,文字也变得滋润温藉。一眼万年回到现在,同样的下着雨,大雨同样的声势夺人,却乏味至级。那是钢筋混泥土呆滞的傻笑,那是名车顶棚刻薄的嘲弄,那是怎么也停不下,压不住的闹事喧嚣。失去了瓦声的雨,不再欢快愉悦;失去了瓦声的雨,不再充满诗意;失去了瓦声的雨,不再让人寂寞得思念故人;失去了瓦声的雨,是哭诉的无奈。多年后还想回到曾经背离的家乡,找回那残存的感触。在丛林里把厚积的树叶踏得声碎;在清晨的山冈,把积蓄的情绪喊得彻底。却满腹遗憾。蝉鸣,那催眠一切的长曲;蛙声,那演奏到天明的夜曲;稻香,那大米之前的香味。在惶惶不可终日的城市化进程中快速地倒退。人类和人类的一切副产品,最后的最后,肉体死去,建筑成残败的废墟,一切的一切,都将皈依为一阵风,一场雨,一把泥。为何要发展?这种哲学太有深度,琢磨不透。一幢摩天大厦的落成,给人泪流满面的欣慰。一些暮年之人,在夕阳残照中冷眼旁观这些云卷云舒,若有所思,忘情处,滑下两行老泪,风烛残年的情怀随风飘散,随夕阳下沉。前进中,我们一路高歌,歌唱美好的未来,畅想明天会更好。旖旎的过去,在庆功宴的歌舞升平中变得缥缈如纱,却忍气吞声,无可奈何。无奈的过去,却正被飞扬的尘土,滚滚的红尘所模糊。模糊的过去,却挂着千年不枯的嗔怒与惆怅,回味着过去的美好。有一种模糊的过去叫瓦声。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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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瓦梦里,年轻的吉普赛少女,黝黑而又美丽。她唱着哀歌并且舞蹈着,双手打着节拍,赤裸着性感的脚踝在微笑。我感到身体越来越轻,虚弱的像是要死去。在一片黑茫茫的世界里,人们骑着马儿像是去赶集,一群一群的人,川流不息。碰到L和他的爸爸,我向L问好,他问我为什么不理他爸爸,我不说话,踱着步子慌慌张张的离开了那群人。因为我讨厌那个人,那个有着黑眼圈的有钱的男人。除此之外我还看到许多熟人,他们松弛的皮肤,稀疏的头发,下垂的眼袋,眼眸黯淡无光,是那种浑浊的黑色。一路上,我看到有人死去,他的亲人都哭天喊地,有人为他洗漱,有人为他穿衣,有人给他蒙上一片白布,四下里哀歌鸣泣,像是原始人发出的原始声音。当时,我什么都不害怕,因为我只是个路人。走到一家人的院落前面,妈妈和熟人在扯话,我看到院子里的土墙上有红色的花儿,大朵大朵的怒放着,像是蔷薇,但比蔷薇丰腴的多。让人一看,便有爱慕之意。于是我在宅子外面吼叫着“阿瓦,阿瓦,你快出来,我找你有事。”当时,这家人好像置了酒席,至于喜事还是丧事那我就不懂了。阿瓦姗姗来迟,黝黑的皮肤,高挺的鼻梁,上面点缀着几颗调皮的雀斑,一眨一眨的眼睛,活泼的好像天上的星星,她是一个美丽而又年轻的女人,我甚至还看到她高耸着的乳房。我开门见山说喜欢那些花,阿瓦倒是很热情,一句话都不说,拉着我便过去看花,我扶着墙根,如痴如醉的看着大自然这鬼斧神工的杰作。不知道那是什么花,总之她千娇百媚,黑色的叶子和粗壮的茎干衬托着如鲜血般妖艳的花。阿瓦拉着我又跑向了别的地方,那里我去过,真的,记得上次来时她是新娘。几乎是她拥着我前行,我问她“阿瓦姐姐你结婚了对不对?”她说“是”。语气果断但嘴角依旧笑意融融,空气中的气氛,愉悦而又低沉,当时的我,什么都不怕,因为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们几乎是奔跑着跳上小山坡,那里有很多花,上次我在梦里也来过这儿,只记得吊兰长的郁郁葱葱,鲜绿肥厚的叶片,比常见的发育的要好很多,看的出来它生命力甚是顽强。这次,阿瓦指着好多花给我看,颜色大都阴沉,给人感觉压抑。我看花的时候,阿瓦忙着捡拾地上散落的东西,手脚麻利至极,但东西大都古怪。一把剪刀,一块吃剩的干馒头,还有什么我忘了。阿瓦看到一棵吊兰变得枯黄而又稀软,想必它是活不长久了,但阿瓦用手抚摸它,就像是细心照料自己的孩子。阿瓦过了一会儿,又把吊兰往土里塞塞,好像这样,它就不会死,会奇迹般的成活一样。干完这些事情,我和阿瓦手里都拿了东西,迅速往小山坡下面跑去。我看见的脸,亲昵而又温柔,总是笑,淡淡的微笑,但是却有鱼尾纹,我知道这次是真实的微笑,她并没有敷衍什么。看着看着,四周浮现出一片哀歌,阿瓦唱着跳着,嘴里大声唤着我的名字,我开始也在笑,是无忧无虑的开心。但慢慢的,我看着阿瓦的衣服由一袭鲜亮的花花绿绿,变得暗沉,颜色越来越深。终于我怕了。阿瓦的脸,黝黑而又圆润,可是现在,瘦削而又干瘪,高耸的胸脯也垂了下去。嘴角依然带着笑,但是生涩,看了令人疼痛。“哦,不,阿瓦,你不要唱了,不……阿瓦,你停下……”我歇斯底里,可阿瓦连我看也不看一眼。我害怕的要死,慌慌张张的想要逃跑。我需要一个怀抱,妈妈的,爸爸的,阿梓的……我想到妈妈,哦,妈妈不见了,她去哪里了。“妈妈,你在哪里,哦,请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在这里,你快出来,妈妈……”没有人应声,我不停的哭喊着。阿瓦还是唱着跳着,像个疯子一样。赤裸的脚踝,干瘪的乳房,深邃的眼眸,乌黑稀疏的长发,一直拖到地上。夜太深,好害怕。我知道那是个梦,可我不愿意醒来,因为我贪恋那份安逸,我不想面对我醒来之后的那个光明的世界,那里有太多的事情,让我作难,疼痛,隐忍。可一阵惊吓之后,哀歌还在继续,阿瓦的舞蹈更加浮夸,她像是个巫女,而那哀歌,更像是死亡的咒语。亘古不变的凄凉的哀歌,调子甚为孤寂。阿瓦还是唤着我的名字,大声的,叫嚣的。“黑色的坟墓,温柔的人儿,青色的窗台,山子哭了,花枯了,山子,山子……”我不可以在这儿待下去了,我害怕,真的真的,阿瓦像鬼魅一般向我微笑,像是要拿走我的魂魄。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不停的变轻,慢慢的虚弱起来,越来越弱。梦里的我甚至不可以挪动脚步,呆立在原地放声大哭。又忽然在一瞬间,我一睁眼,看到家里白色的天花板。自己也是一身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裸肩背心,黑色的宽松裤子。我拿起外套,向楼下跑去,嘴里细碎的叨叨着“我不要安乐死,不要安乐死,不要,不要”。我被自己吓怕了,脑袋里阿瓦的哀歌依然回荡,她的衣服,妆容,还有最后见到她,干瘪的乳房,死灰一样的面孔都不停的在我脑海里闪现,像旧电影一样,一遍一遍。越是惊恐,越是抗拒,越是闪现。我匆匆跑到楼下,跑到阳光最是热烈的地方。我想让太阳带走阴晦,我想逃脱那个梦境,逃离异域的惊恐。头疼依旧,恍惚依旧,脑海里还是阿瓦的脸,苍白而又美丽,她哭了,泪水浸透眼睑的褐色泪痣,她那么疼痛,我蹲在地上嗫喏着“哦,阿瓦别哭,我来救你。”恍惚中,我身处异域。古老的城堡,绵延的山坡,阿瓦着一袭红色的长裙,赤裸着脚踝,乌黑的长发拖到地上。她在雨中旋转,一圈接着一圈,她脚下的土地,不是红壤或者黑壤,而是密密麻麻的人,黑茫茫的一片,除了他们跳动着的红色的心脏,其他的一切无从辨认。她昂起骄傲的头颅,接受神圣的洗礼。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的舞蹈,没有哀歌,没有伴奏,她不是巫女,不是阿瓦,只是一个舞者。她是一个在用生命舞蹈着的人,身姿妖娆不羁。红色的长裙伸展到了天际,正好触上似血残阳。我分不清哪个是阿瓦,那个是残阳。放眼望去,古老的城堡开始坍塌,红色的凤凰花不停的蔓延着,充斥了整个天和地。黑色的风,在山的上空呜咽,而阿瓦呢,她呢,她去哪里了?是残阳不见了,还是阿瓦不见了。满城的凤凰花,是她卸掉的妆颜。城堡是她的身躯,丰满而又庄严。黑色的小河淌过她的胸脯,径直通往心田,那里有崭新的生命,在茁壮成长。阿瓦渴望的不正是永恒吗,她想要不老的容颜,鲜活的身体,灵动的眼神,甚至是丰满圆润的乳房。而现在,她得到了。凤凰花永不枯萎,永远艳丽,她只会一茬又一茬的盛开。坍塌的城堡,是她鲜活的身体,她会用永恒的时间,为凤凰花提供沃土。黑色的圣水,红色的血液。从她胸脯淌过,径直通往心田,给她永远灵动的眼神。阿瓦,你得到永恒了,想必,你再也不会流泪。高三:雷盈娟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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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纯的银杏年华_2000字对于学校里的银杏树,有一种近乎执着的依恋,就是舍不得,舍不得。第一次看到银杏树,还是初一,老谭领我们去的。那段日子过得晦涩,心里有着大片大片的荒芜。银杏树披着一身璀璨的金黄,长在阳光里,那么清秀那么坚挺。我一下子泪凝于睫,仿佛和银杏树是很早很早就很熟悉了,宛如亲密的朋友般熟悉契合。突然想起,小学时花园里也曾有过一棵银杏树。只是它隐匿在花园深处,太小太瘦。只是每年秋天,可以看到地上飘落的片片银杏叶。哦,原来和银杏树,真的早已熟识。我抬头仰望着这棵银杏树,仿佛看到它温暖如春的笑颜,却带着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忧伤。秋风起了,天气寒了,秋水已瘦。想起杜甫的诗:无边落木萧萧下。银杏叶纷纷扬扬,那是一种悲壮,一种无言的辉煌,直逼眼帘,渗出微光。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孤寂的小道无人陪伴,我要独自面对逼面而来的苍凉寥落。那段时间是很想家的,很想朋友的,深长的思念遮湮了漫漫的年华,日夕不放。重庆的秋天清冷萧瑟,在无人的路上行走,孤单便在那一刻看到了。第二年,初二,我们搬到了另一栋教学楼,便很少从银杏树下走过。我似乎忘了,忘了小树林旁还有一树我爱到心碎的金黄。那一年的银杏树便从容地从我身边走过。我竟错过了一年的叶长叶落!那一年,我和逸走得很近,彼此之间也逐渐了解,直至亲密。那一年,我由浮华变得平静,开始静下心来,很安静地写作业,复习考试。我常常会想,那年的银杏树和以往的无数个日子都一样吧,可我却错过了。会不会,也有细小的差别呢?那清早就在枝头轻啼的鸟儿,会不会比往年更轻巧?那扇形的叶片,会不会更透明呢?第三年,初三,我们搬到了综合楼,也可以每天看到银杏树。那年的冬天出奇地冷,光秃秃的银杏树,站在寒风里,让我的眼睛那么酸楚那么疼。或许是因为初三了吧,敏感阶段的压力让我们快速地成长。每天从银杏树下走过,我总期待着那些新生的细小的嫩芽儿。潜意识里,有一种非常急切的渴望。我知道银杏树是不怕这种寒冷的,它是从古老的冰川纪走来的美丽树种,它那么坚强。树干不知怎么地被剥去了一块,那伤痕明显地挂着。我不知道是在为自己担心还是为银杏树,总觉得在那个冬天有一些绝望与落寞。我想看到新叶儿,想用它来告诉自己,生命中还有那么多的明媚因素。直到有一天中午,从沉闷的教室里走到楼下,一抬头便看到枝头小小的细细的芽儿了,在春风里洋洋地漂浮着,舒展着纯洁的透亮。心里突然晃荡了一下,我开始深深地感动着,一瞬间仿佛看到了暗夜里的火光,看到了继续前进的力量。原来,银杏树早已被我化作希望的念想,看到它,我才有余力努力。我不知道我是站在树下的第几人,为什么会对银杏树有着近乎执着的依恋。最是那一树的金黄,让我欲罢不能。十一月中旬,银杏树便到了青黄交糅的时候。整个树体还是细细碎碎的绿,只是叶片的边缘已开始调和黄的色彩。秋天,便从银杏枝头开始了。在秋日醇厚的阳光里,银杏树披上一层璀璨的似乎来自天上的金黄,是多少美丽的忧愁啊!满树的叶子都黄透了,那种从树梢披散到地的黄,那样滋润的黄,那样成熟醇厚的黄,极谦逊极温和,好像把秋天的丰收都聚集在这里了。让人觉得,这才是秋天的基调。高一,再打银杏树下走过时,我已经是一个人了,路人迎面而来又擦肩而过,面无表情。而银杏树,还是那么优雅地站在那里,似乎在微笑地看着我。每次做作业做到头昏脑胀,我总是热切地思念它,渴望看到这样的丰腴。这样的季节里,我都做了些什么呢,得到了什么呢?记得宗璞曾这样写过:秋天是有成绩的人生,绚烂多彩而肃穆庄严,似朦胧而实清明,充满了大彻大悟的味道。满树的金黄,就像是丰收的累累硕果。而我呢,我依然每天一个人行走,依然会在很晚很晚时到草坪上坐坐。我看到他们每个人的笑容,他们似乎都很快乐。如何的满心疲惫,也只能任其纠缠在心里,不曾有丝丝表露。记得逸曾多次对我说过,让我们在另一座城市相遇。这座城市,她没有明说,我已会意。只是那时,我觉得有些奢望,甚至是绝望。就像是一个幻灭遇到了另一个幻灭。这中间的空白便是如风中残烛一般细小的愿望。这条道路,终究走得艰难。高一下期,生活里有了更多的欣喜,心情也好了起来。再从银杏树下走过时,我似乎没有那么悲伤的情怀了,有如白莲遍地的平静。银杏树绿顶如盖,扇形的小叶片儿在微风中跳着细碎的舞步,带着明媚纯粹的快乐。我想,我终于走出了凄惶迷惘的时候。时光会慢慢地流淌,流淌成一条宽阔的河流,会沉底那些青春记忆里,所有的悲伤与晦涩。我不会再绝望了。此生,争做一个内心明净的女子,还要有一颗坚定而透彻的心。记忆里的银杏树,带着云淡风轻的安宁与坦荡,依然站在综合楼下,守望着它的又一批学子。银杏二字,那么清淡、素雅,仿佛千山万水后的波澜不惊。纯纯的年华里,银杏树清秀坚挺,银杏叶轻轻飘落,美丽如斯。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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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纯的爱 隐隐的痛川端康成尝言:“我的文学,只是所谓感觉的东西而已。”似是自谦,亦无妨视作自负之语。该篇《石榴》便如此。川端透过一个极简单的恋爱事件,充分展露了女主人公敏细、曲微而又丰盈的内心世界,咀之嚼之,余味无穷,表现了川端康成作为一个感觉圣手的敏锐深潜的洞察力和炉火纯青的细节构造力。 故事的主干并不复杂,一个叫启吉的青年出征前来向恋人纪美子告别,见面时间极短,话别情景也简单,两人统共说了一句半话,便波澜不惊地分别了。作者也未于此作过多的铺陈和渲染,倒将大量的笔墨放在了一个似与故事主干没多少牵连的石榴上。甫一开篇,小说即以白描手法展现了光秃秃的枝头裸露出来的石榴,从纪美子的惊呼声和母亲“忘了”的答语里,让人想见母女俩相依为命的寂寞与凄清,恋爱事件赖以生发的情感氛围也便由此奠定。接着,纪美子用竹竿去摘取石榴,作者也将描写聚焦于被饱满的子儿胀裂了的果实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亮光透过一粒粒的子儿。”显然,如此纯明透亮的石榴子缝里也糅进了纪美子多情善感的目光。这样,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便有了双重意蕴,一方面固然是对身边如石榴般美好事物的疏忽所萌生的愧怍,而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对自己的青春生命绽放于寂寞世界的哀叹呢?可以说,石榴的遭遇暗示着纪美子的命运。 就在这样看似无心实则有意的细细铺垫下,男主人公启吉出场了。他的突然到访搅动了母女俩如枯井般沉寂的生活。母亲一边大声喊纪美子,一边欲留启吉吃饭而不得,情急之下便请他尝石榴,热情兴奋背后隐藏着多少人世的孤寂啊。至于纪美子的反应,简直有点夸张,听到母亲的叫唤,她“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迎见启吉的目光,她“吓得把脚缩了回去”;意识到正与启吉相视而笑时,她“脸颊发热了”。这些细节生动地传达出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那似懂非懂、亦害怕亦期待的情绪起伏,而石榴的“给”与“掉”恰恰是人物相互走近、情感得以表露的重要契机。之后,作者又不经意地添了一句:“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看似闲闲的一笔,却极富隐喻意味,犹言启吉虽未掰开石榴却暗暗地叩开了纪美子的心扉,要命的是,他因出征在即而必须即刻离开她,美好的事物背后总潜伏着夭殇的危机。 那么,如何处理启吉掉落在地的石榴呢?母亲习惯性地洗净石榴递给纪美子,纪美子却本能地拒绝了,似乎是嫌脏,但从她“张皇失措”的过度反应看,应是为这个石榴是被启吉咬过的。也就是说,石榴让纪美子突然意识到了她与启吉之间未曾点破的恋人关系,这使清纯如玉的纪美子既躁动渴望又止不住地害臊。为了掩饰自己在母亲面前的尴尬,纪美子“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欲隐却显,微妙无比。不过,作者并未就此收梢,而是又翻出纪美子母亲与父亲的爱情细节,来跟纪美子和启吉的恋爱作类比:父亲死后,母亲害怕梳头,足见伉俪情深;启吉出征,纪美子永远等待着,可知一往情深。更为关键的是,母亲经常吃父亲剩下的东西,又下意识地叫纪美子吃启吉咬过的石榴,这使敏感的纪美子马上发现了其中的“秘密”――母亲早已将她与启吉视作夫妻了。悟及此,纪美子自然又“喜悦”又“难为情”。 然而,小说模棱两可的叙述间总隐隐地透着某种“惘惘的威胁”。譬如,“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满意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美好的爱情里潜伏着若干不完满、不踏实的因素。尤其是末句“对纪美子来说,再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似乎太可怕了”,用语之重令人吃惊。那么,纪美子究竟怕什么呢?浅表地看,纪美子可能会怕自己对启吉的心思暴露而被母亲笑话;深入地看,这颗石榴是启吉留下的唯一信物,一旦吃了,纪美子对启吉的思念就会无所依凭。再联系前文,父亲去世后,母亲的生活变得空落落的;同样,启吉的出征,也让纪美子的等待变得遥遥无期。因此,启吉留下的石榴在给纪美子带来幸福期待的同时,更使纪美子对未来莫测的生活充满了深深的忧虑。这样,一段美妍如花的爱情便获得了生存的痛感,川端康成对战争无声的控诉也隐含其间了。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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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埠湖边写景作文:瓦埠湖边瓦埠湖是迄今为止和我相交最深的湖。我赞叹瓦埠湖边那丰美斑斓的金秋,欣赏它萧瑟苍凉的严冬,更迷恋瓦埠湖清新秀丽的阳春,如今又深爱着它这水风送凉的初夏。瓦埠湖是淮河中游最大的淡水湖。它南源大别山脉,北依神秀八公山,最后注入浩浩荡荡的淮河东流入海。弹指之间我已在瓦埠湖边度过了将近一年的时光,来时秋莲结子,而今青荷田田。金灿灿的小菊,素娟娟的百合,粉嫩嫩的牵牛,一簇簇野花仿佛七彩的星星撒满碧野,给瓦埠湖边铺上了层层彩绸。千千万万的鸟儿在那里轻歌曼舞、连翩飞翔。我时常迷醉地追随着它们,目不转睛地引颈凝视,直到它们那绝妙的风姿逐渐消失在昏暗的暮色中。当牛羊哞哞咩咩地晃悠在回村的小路上,当鸭鹅嘎嘎戆戆地摇摆着走上河塘堤岸,当背着花书包的小孩子钻进了炊烟袅袅的红砖房,当拖拉机突突叫着神气地驶进爬满青藤的小矮院,瓦埠湖的一天就快要结束了。夕阳才刚刚落下,一弯纤月就娇巧地倚在中天,静静地看着最后一缕红云也脱去了柔丽的舞衣,怡然酣睡在涟涟的清波里。渐次地亮起淡淡的灯光,又仿佛瞌睡人的眼一会儿就熄灭了。只有村里的那些傻子还在田头逡巡,在路上向人指手画脚,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语言;只有那些好斗的土狗还在打着永不休止的群架,间或向一位衣饰稍异的过客狂吠几声。那些青蛙聒噪了一会儿就合上了眼皮,虫子们凑在一起演奏了一遍交响乐也早早收工,瓦埠湖边的夜晚是一片寂静的。寂静得只能听到风拂树枝的沙沙声和鱼儿梦中摆尾的啪啦声。不知道哪个村子的婴孩醒了,哇哇地啼哭;接着听到狗在叫;过了许久,又传来一个女人凄厉的号啕声……我听到树林也被吵醒了,在远处窃窃私语地议论。我的床下就是一座古墓,我仿佛听到那个沉睡了两千多年的古人被吵醒,在不安地翻着身,不知不觉间我出了一身的冷汗……突然间刮起了狂风,飞沙走石,雨点、冰雹猛烈地敲击着玻璃,小夜灯突然不亮了!和我同住的朱老师也被惊醒,我俩急匆匆打亮手电去拉灯线,果然停电!没办法只好躺下,困意渐渐驱走了恐惧,醒来已是黎明。第二天发现学校的旗杆被刮倒,两棵大树被连根拔起,田里的蚕豆花和刚抽的麦穗被打得稀烂,夜里在瓦埠湖中打鱼的渔民被风浪吞噬五人……湛蓝的天宇中浮着朵朵莲花般的白云,晴空丽日下谁愿忆起昨夜的风暴?劫难后的瓦埠湖却显得更美了,澄澈的湖水拥爱着长空,一群群白鸥畅意翱翔,平野绿树,百里飘香……下午放学后,踏着田埂上绵绵的芳草去湖边采摘鲜嫩的马兰头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可是却不知该如何支配,眼睛到底是望那潋滟波光还是看手下的嫩蔬?这时你才真正领悟到大自然是多么博大富有。漫步在瓦埠湖边有浓浓的诗意萦绕心头。可谁知想美丽的瓦埠湖却似一位任性乖戾的少女,喜怒无常,大雨滂沱之时洪水肆虐,扬风鼓浪、泛滥成灾。瓦埠湖年年浇灌了两岸的万亩田畴,哺育了一代又一代农民,却也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不幸和痛苦。交通闭塞、近亲通婚造成人口质量低下,贫穷使得光棍汗比比皆是,买来的外地媳妇留不住,没妈的孩子和孤儿更是多不胜数。没有人愿意到这里来教书,这里的教育令人担忧。这里既走出了博士、硕士,也送出了强盗、小偷,这里民风淳朴可又是案件多发地,这里物华天宝却又十分落后。触目瓦埠湖边的种种境况,让人不禁一阵阵悲愁。瓦埠湖水产丰富,盛产银鱼、肥蟹、青虾,硕大的湖蚌捧出了颗颗晶莹圆润的珍珠。农年辛苦了一年喜获丰收,可一场大水就会把这些财富立即冲走。几百里瓦埠湖不仅流淌着两岸农民的汗水和泪水,同时也寄托着他们的全部希望和幸福。令人欣慰的是,现在沿着我所支教的小学校周围盖起了一排排灾民房,经常被大水赶来赶去的农民们在去年的大水之后被政策集中安抚到海拔25米以上,终于有了安定的居所。我想,瓦埠湖这颗淮南明珠在人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会发出夺目的光辉,成为百姓们富饶的家园和乐土。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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