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经过几天的埋头苦读,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故事中的人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特别是福尔摩斯...
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身高1.83米,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有一对蓝色的眼睛;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他是一个十分有?力的人;他的学识渊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一无所知。
我觉得福尔摩斯最厉害之处就是观察能力强。单在现场观察就推算出谁是罪犯,例如在伦敦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抽印度雪茄烟。凶手是红脸,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用屋外粘土和屋内尘土来推断凶手的身高...
可是在1891年5月4日,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进行搏斗,同归于尽了。而那时最危险的罪犯与最杰出的护法勇士,将永远葬身在无底深渊中。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言,是我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们敬佩,他不求名利的精神让我们佩服。
樱花树下定格幸福
(五)
吸血族内——
“宇文皓,你跟着轩大人有一段时间了吧?”族长语重心长地说。
“嗯,是,轩大人对我很好呢!”皓认真的地说着,嘴角浮现一丝浅浅的微笑,这点很像轩大人呢!
“好,既然这样,那我派你去轩大人身边保护他,报名我会让其他人帮你报的。”族长顿了顿,接着说道,“最近学校危机四伏,他们的目标都是轩大人。我还听说:其他族的人正大派人手来学校吸食,而且那些被派的人都已经是吸血鬼最堕落的那一级,你们都知道吧,身为那一级的吸血鬼都已经失去了理智,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我们都不能预定,你也要多加注意学校附近的情况,另外要注意安全。”说着拍了拍皓的肩头。
“嗯,请族长放心,我一定会多加小心的。”皓低下头,恭恭敬敬地说。
“嗯,另外,轩大人,你没意见吧?”族长转过头,对在一旁像个局外人一样的轩说,“我当然没意见咯~正好有人陪我了呢。”说着和皓相视一笑。
“好,就这么决定了~皓你先回去整理吧”族长郑重地说。
“嗯,是~···”皓还没说完,轩就插了一句“皓,我陪你一起整理吧,正好见见我那些朋友,呵呵~”说着他们俩个就一起走向了住宿区。
“轩大人,你回来啦~呵~”一进住宿区的大门,璎就扑进轩的怀里,开心的说。
“璎,别闹了啦~我们还有正事要做呐!”轩笑着对璎说道。“是,主人,对不起~”璎抱歉地说道,轩感觉有些不对劲,转头一看,玩弄地说道:“族长大人,你就别吓唬璎了,她还小,不懂事罢了。”“看,还是轩大人好~”璎撒娇地说。“好了好了,璎,陪皓去整理东西吧~”轩苦笑着说。“嗯?轩大人你们又要走啊?唉,璎都无聊死了!”璎嘟着嘴巴说。“好了,我会经常来看你的蛤~璎很乖的,去吧。”轩摸了摸璎的头,哄孩子般地说。
“那好吧,轩大人,我去了蛤~”璎孩子气地说道。轩对璎挥了挥手,转身对族长说:“族长大人,那名叫欧歆?的是不是···?”“呃,不知道,我听说那个学校里确实有···”轩像是知道了什么似的对族长点了点头。
“好啦,轩大人,我都整理好了,我们走吧?”皓跑过来,兴奋地说。“嗯,好啦,族长大人、璎,我们走啦!拜拜~”轩正经地说。“嗯,轩大人记得要常回来陪璎玩蛤~别忘了,再见。”璎有些不舍地说道,“嗯,小心点!”族长语重心长地说道。
“嗯,和那些还没回来的人说下,我走了~”轩说完就转身离开,皓和他们告别,也追了上去,大家就这样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挥手告别。路上多了一片樱花花瓣。
相似题目
-
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当我的目光被这本书吸引的时候,里面引人注目的奇异故事就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的深刻的哲理无时不刻都在启发着我们,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时刻牢记真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厉害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读者和敬佩他智慧的许多人。人们对他依然是赞不绝口,赞美他智勇双全。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才。之所以这部巨作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是因为这位神探惊人的智慧和那些奇异的故事。它启发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认真思考。任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智慧超群的人面前,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了。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以及小学生,不用每天接触那些离奇的案件和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血腥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会很大程度的使我们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具有智慧。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似乎更加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的那些自身具有的那些优秀的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福尔摩斯是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人物,他为社会伸张了正义,为人们平反了冤屈,是我们心目中的大英雄。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做件个好事,何乐而不为呢?(本文介绍了我对这本书的认识和理解,联系到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写出了我对福尔摩斯的精神和品质的赞叹。)8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
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450字 六年级 叙事
-
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第四十二中学初一:田蕾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课外书呈现在我面前,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早就想要了!我翻开书,被内容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榉屋之谜》,这篇文章很出色。女孩薇奥蕾·汉特接到鲁卡索先生的聘请请求,但提出了十分古怪的要求:剪短头发,一天要在阳台的椅子上坐两个小时……虽然薪金丰厚,可薇奥蕾犹豫不决。她找到福尔摩斯,说如果有危险,便发电报给他。鲁卡索先生的屋子是一间偏僻的豪华富丽的屋子,家里有鲁卡索一家三口,托拉夫妇(仆人),据说还有个女儿爱丽丝,22岁,是鲁卡索与前妻生的女儿,在国外定居。每天,都有一个男人在窗外瞧着薇奥蕾。几天后,薇奥蕾在抽屉了发现与自己头发一模一样的一束头发……小屋又现可疑房间,薇奥蕾费尽周折,无法进入……福尔摩斯接到电报,火速赶往。正巧鲁卡索夫妇不在家,托拉烂醉如泥,把托拉太太锁在屋子里就完事大吉了。福尔摩斯打开可疑房间门,里面却空无一人,但有一架通往天窗的梯子……千钧一发之刻,托拉太太吐露实情:那屋里锁着爱丽丝!自从鲁卡索先生再娶后,便对女儿爱丽丝厌恶有加。但贵族子弟法拉先生(在窗外瞧着薇奥蕾的男人)深爱爱丽丝,碍于情面鲁卡索不能囚禁爱丽丝,偶然见到薇奥蕾与女儿爱丽丝相貌相似,便想出了个替身的方法……至于那束头发,只是巧合罢了。我很佩服薇奥蕾,一个女子,竟能只身去跑到乡野;在那种环境,还不失冷静。她智商还很高,知道去找福尔摩斯。我还要劝诫鲁卡索,你无论怎么看爱丽丝,她也是你的女儿!要学会做人!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山东济南花三小五年级:追梦的选手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福尔摩斯探案记》有感老早就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精彩,故事十分惊险。这不,今年暑假这本《福尔摩斯探案记》终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书架上。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同学们,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读完这本书,我总是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我太笨了?而这时,朋友总笑着对我说:“不,是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或许真是他太聪明了吧五年级:飞龙大侠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 书 感 想我看过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我十分喜欢看探险小说、历险记什么的。所以我对它十分感兴趣。 该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先生名叫华生,在阿富汗做军医,不幸负了伤,伤好后,政府又给了他9个月的假期,可是,他的开销大于收入,无奈之下,他找到了他的朋友:斯坦弗。斯坦弗将华生介绍给了一位名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福尔摩斯很难相处,在华生来了以后,本来冷冷清清的小屋有了命案的发生,就热闹起来了。先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再是血字的研究,再是吸血鬼,再是斑点案……把福尔摩斯、华生、雷格尔搞得团团转。最后福尔摩斯总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将一个个案件破获。我想这本书告诉大家,一个有智慧的人不仅要有渊博的知识,而且要善于观察,善于分析,并且要不畏困难,不畏艰险,坚持到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迎来正义和胜利。同时我相信,每个人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颗能为自己的朋友牺牲一切的心,他就会得到别人的真心。我相信我们身边有许多默默为你加油的人,那就是你们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默默地为你们鼓掌,有了他们的支持,你们就会像福尔摩斯一样勇往直前,不断地去探索真理与正义。郭星妤 143班 2007-12-5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这次寒假,我读了以《四签名》、《归来记》等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接手的案件,无一例外都要进行细致的现场勘察,即使是烧焦的纸张,破裂的手表,陈旧的手杖,甚至死掉的老鼠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中分析案例。“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在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定有根据的假设,再找出矛盾与问题,进行调查与解决,解剖案情。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650字 六年级 叙事
-
读《福尔摩斯》有感仔细观察 善于思考━━读《福尔摩斯》有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500字 五年级 叙事
-
福尔摩斯转眼间,到了2028年,我成了刑警队大队长,也是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任何坏人都别想逃出我的眼睛。一天,我接到了焦急的珠宝店老板打来的电话:“我的珠宝被盗了,你快来呀!”我马上开车迅速前往,一边走一边说:“竟敢在我眼皮下作案,休想!”到了珠宝店,珠宝店老板对我说:“太奇怪了,我只出去了十分钟,回来一看,珠宝没了,那可是我的心肝呀!没了珠宝我还怎么活呀!”“请相信我!我会尽力的!”我说。于是,我仔细的观察门窗,但是没有发现损坏。我问老板:“在这之前有没有客人来过你这儿?你走之前有没有锁好门?”那老板说:“没有人来过,我清清楚楚记得我锁好门了。”我想:这是个什么高手呀!技术也太高了!会穿墙术!在这个科学文明的时代,根本不可能!只有可能是机器在作怪!我明天躲在角落里等你来作案!于是,第二天夜里,只有我在角落里环视四周。只见店里的打印机有动静:先打开了一个盖子,里面飞出一个大约长3厘米,宽约5厘米的超小型飞机,仔细一看,上面还背着一个超小的摄像头,悄无声息的观察周围。当它飞到我旁边时,我赶紧躲到旁边的大箱子里,它好像侦查完了一样,飞回打印机里了。紧接着,打印机又打开一个盖子从里面伸出两只机械手,其中一只手中拿着锤子,又一看,打印机飞快冲出去,直冲到柜台前。拿锤子的手一使劲将玻璃砸碎,另一只手将珠宝拿走,然后两只手同时缩回去。看一看表,整个过程才30秒钟。经过调查,我发现这个打印机是高科技的,是有人控制的,他有两个机械手臂,能在夜里盗窃珠宝,并悄悄地藏起来。我就想:肯定有人趁白天人多偷偷取走。我马上告诉珠宝店老板,老板高兴万分,马上就要砸开打印机,取出珠宝。但我说:“请给我几天时间,我要把坏人绳之以法!”老板当然同意了。于是,我安排了便衣警察在店里密切观察,一有可疑人员来马上告诉我,我就等他来了。第三天便衣警察给我打电话了:“他来了!”正准备把珠宝偷走……我们一拥而上,把他抓回了警队。怎么样,我这个福尔摩斯本事大吧?四十三中初二:魏家奇700字 初二 叙事
-
bb我和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我对《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我知道它是英国的一名医生——阿瑟·柯南道尔写的。陌生的是我对它的内容我一无所知。据说,英国的福尔摩斯谜们对此结局大为不满,时不时就跑到柯南道尔家的门前,去砸他家的窗户,以此发泄自己的情绪。《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什么有让人接近疯狂呢?我不由得对这本书充满了兴趣。150字 五年级 叙事
-
小福尔摩斯小时候,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对书中的大侦探非常羡慕,特别对福尔摩斯,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很想当一名侦探长,戴一顶警察帽,穿一身绿警服,腰间插一把“佐罗二十响”,迈着方步,在门口踱来踱去,等待人们向我报案,好去侦破……唉!我又不是真警察,谁会向我报案?来了,王奶奶告诉我:她家最近两天连续闹黄鼠狼,咬死了两只大母鸡,真叫人心疼。我立即召集了何伟、李明等几位小朋友,组成了“侦破小组”去现场调查。到了现场,我发现鸡窝里里外外都是带血的鸡毛,鸡窝里有两只被咬死的大母鸡。这两只大母鸡使我一阵心酸,因为它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7岁那年,我患阑尾炎住进医院,王奶奶拄着拐杖,用手巾裹着10个热乎乎的鸡蛋送到我的床前。还有一次,我上街帮王奶奶称了两斤韭菜,奶奶硬塞给我两个大鸡蛋。今天这个大母鸡竟被黄鼠狼咬死了,我非抓住它治罪不可。我仔细地向王奶奶问了黄鼠狼偷鸡的经过:原来,黄鼠狼这个鬼东西白天躲在柴垛里、草堆下养精神,晚上出来做案。它的身子很细,有个窟窿就能钻进钻出。它从鸡窝的通气孔进去,猛劲咬住鸡就往外拽,实在拽不出来,就咬断咽喉,拼命喝十几口血,吃上几块好肉,等主人赶来,它已经无影无踪了。根据现场调查,我们拟定了捉拿方案,然后便分头行动了。我们在鸡窝的通气孔上放了两只鼠夹子,夹子用绳拴在树上,夹子上还有鸡腿作诱饵……夜深了,我们侦破小组的成员怀揣手电筒,手握短枪,蹑手蹑脚来到现场潜伏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明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看看闪光的电子表,时间已过零点。我轻轻扯了扯小明的衣襟,叫他打起精神来。这时,猪圈的墙上闪出一个黑影,好似一只大瘦猫。它径直奔向鸡窝。当它刚一钻进鸡窝,就传来一声惨叫……黄鼠狼因为偷鸡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这一下,我们不仅出气了,而且也出名了。大人、小孩都叫我们“小福尔摩斯”。【简评】这则故事情节本来很简单,但小作者善于构思、布局,把逮黄鼠狼的过程,写成一个侦破案,使文章读起来生动,有较强的吸引力。这个侦破案,编得合情合理,先交待“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羡慕大侦探,佩服福尔摩斯”,所以,小作者把逮黄鼠狼编成侦破故事,使读者不仅感到自然,听来也生动。在故事进展中,“破案”、“治罪”、“现场调查”、“捉拿归案”等词语,使人感到有浓厚的侦破气氛,从而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900字 五年级 叙事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350字 四年级 状物
-
福尔摩斯一天,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在居室里喝茶。华生相信自己也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决定出一个难题试试福尔摩斯,于是笑着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这儿有个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行吗?”福尔摩斯转过头说;“行啊,你说说看。”华生开始出题;在坎布连山区,有两座有名的高山,中间大概相隔500多米。一天,两个残疾人在一个正常人的带领下来登山。两个残疾人一个是盲人,一个是聋哑人。3人在傍晚时攀登到了一座山的顶峰。随后,面向对面的山峰停下来休息。那个正常人因为太疲倦,很快就睡着了,而那两个残疾人精神蛮好的坐着。夜已经深了,突然,对面山上有人放了一枪,盲人马上听到了砰的一声响;聋哑人也看到了枪口上的火光,而睡着的人发现子弹擦过他的耳根。警察来时,三个人都说自己最先发现有人开枪。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他们三个有谁发现有人开枪的吗?话没说完,福尔摩斯立刻说出了准确的答案。不愧是名侦探,那么,你知道是谁发觉有人开枪的吗?五年级:时间的观念350字 五年级 写人
-
读《福尔摩斯的原型》有感《福尔摩斯的原型》这篇文章是生本教育体系实验教材语文第八册第33课的课文。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最崇拜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原型是一个叫约瑟.贝尔的医生。看到这,你们可能会问我,医生跟侦探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医生会变成侦探?这正是今天我要说清楚的东西。福尔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个成功人物,福尔摩斯破案时精确的推断术,使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为什么能把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得那么生动呢?原来他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受外科医生约瑟.贝尔的推论影响而写出来的。读了课文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贝尔医生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准确的判断,原来是他比常人特别注意观察、善于观察。例如他说,可以通过看一个人的脸,知道他的国籍;通过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从人的步伐、举止、服饰可以看出一切东西。从今以后,我也要向贝尔医生学习,做一个凡事善于观察、细心分析的人。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一年级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_观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由英国的神探阿瑟·柯南道尔所著。小说共长四集。整个小说以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华生医生的回忆形式来进行描写。这部小说重点突出了故事人物:福尔摩斯惊人的探案精神。 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都无不佩服小说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11B号的寓所里,喜欢抽烟、做实验和办有着难度性的案子。他思考的时候经常坐在他的安乐椅上,双手做出拜佛的姿势,静静沉下心来。他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轻松地破掉,他还有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莫利亚蒂教授,艾琳·艾德勒也让他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但是,我仍是很敬佩他。因为那两次失败不过是所有案子里的千分之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相当奇怪的人。他有时候严肃,有时候幽默,有时候没人情味。但总之我一直都把他看作一个英雄。 在他眼里所谓事件,只要有不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350字 一年级 读后感
-
福尔摩斯读后感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35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