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事杂谈
昨晚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走在一条没有尽头的小巷里,小巷怎么走都走不完,越走越窄,最后窄得只能容下我一人,我毫无目的地奔跑着……
早上起来两眼朦胧,昨晚根本没睡好,三更半夜便睡不着。老妈跟我说话时,我老打哈欠,气得老妈抽出脱鞋追杀我,我是被打惯的,一只拖鞋算不了什么。舒服得像在按摩。
中午看着郭敬明的小说时,唏哩哗啦的哭了一通,看得眼泪鼻涕涓涓细流。现在俩眼红肿得像只熊猫。我喜欢小四(郭敬明)的书,但就是太拖人胃口,连载连载,害得我每天都要琢磨下面会有什么情节。说实话,他的《小时代》蛮好看的。就是要连载5年。一等就5年啊。郭敬明是83年出生的,帅气又年轻,文笔也受欢迎。
谈到郭敬明,不得不想到韩寒。韩寒是82年的,26岁,比小四大一岁。诶,其实年龄大可不比不必要知道。实话说来着,他的书我不怎么喜欢,我不喜欢他的叛逆。“叛逆”只是我个人的认为,个人的理解。怎么说呢,韩寒的受众群比小四小,我不大喜欢他的语言,太犀利了。不过,韩寒的fans也不少,人也帅。
很久没打开手机了,打开一看,吃惊不小,花费欠了300多。真是要了我的命,这么多钱,要我上哪找去啊,郁闷。“铃铃……”哎哟,电信局又来催债了。
下午,Z君(女的)来找我出去溜冰。因为我现在混生腰酸背痛,四肢麻木,手脚无力,所以我拒绝。刚坐了一会儿,阿辛(男的)便来电话,约我出去溜冰。哼,他那小子根本就不会溜冰。插叙一下,阿辛是我班的一个帅哥,也不知怎么回事,在别人的谣言下,我和他成了乌龙情侣!后来,是J君告诉我的,是阿辛先追求我的,所以托人传绯闻。那家伙,真是引火烧生。可不知怎么回事,在乌龙绯闻下,我感觉我好像喜欢上他了。哦,真糟糕!回到正题,我支吾了大半天,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虽说是支吾了大半天,但并不是代表不愿意,还是有点沾沾自喜的啦。女孩子都这样。本人也是小女子嘛。
可不幸的是,和阿辛去了溜冰场,才穿好鞋,就发现Z君她们一帮人在那里溜冰,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本想马上脱鞋逃走,Z君就是Z君,溜冰技术比我高超,她们三五人就把我逮个正着。唉,我又要被淹没在唾沫星儿里。
Z君:“阿奇,你哦,见色忘友啊你,你怎么可以@#¥%……”
唉,苦恼,郁闷……
打个哈欠,抬抬手腕,快12点了,这对我来说不是很晚。天气热的像蒸笼,馒头放在地上也可以烤熟。总结一下,今天一共完成了7张试卷。老妈布置的,反正没啥大不了的,现在试卷多其实像长青春痘一样不值一提。最近食欲大增,我想,我明天是否得向我妈申请一下,让我出去减肥,做做运动,跑跑步什么的。可想了很久,又觉得没这个必要,何必冒险去申请这个,称称体重,也就39斤.应该不会太重的吧?还好啦。
翻开安妮宝贝的书,塞上耳机听听音乐,躺在床上,半卧着。在看着书听着音乐之间睡去。但愿今晚有个好梦,明天可以过得更快活,今天的生活实在是过得糟糕透了。哦,不,我应该乐观,对,应该乐观。合上眼睛,但愿今晚有个好梦……
但愿……
美在路上
二百多米的小路啊,爷爷一走就走白了头发。
——题记
我的童年时代在小山小河中度过的,在家到学校几百米的坑洼小路上,那时的我像只快乐的鸟儿飞来飞去,爷爷每天陪伴着我,走过了无数个几百米,风雨无阻。
记得,我的小学课程都是在爷爷的自行车上学完的吧,我坐在爷爷的自行车前梁上,听爷爷和我讲八乘九等于七十二,九乘八也是七十二。
那时候,我觉得爷爷好伟大,知道的东西好多啊。有时候我也会和爷爷讲学校里发生的有趣的事。讲我评上了三好学生,讲和同学们分着吃东西,还有好多好多年幼的我认为有趣至极的事,爷爷总是耐心地听,然后微笑着告诉我,还有那些不足。
再大些,爷爷陪着我并肩走。记得有次大雪,都没过了膝盖,我心里真的打了退堂鼓了,爷爷将我的衣领拉了拉,什么也没说,握紧我的手就出了家门,寒风吹在脸上,像刀子一样,我的眼睛都快睁不开,模糊之中却还有一个身影在向前,拉着我的手一步一步地向前。清晨的雪地上,两对脚印向远处延伸……
到了自以为长大了的年龄,爷爷依旧在我身旁,殊不知岁月已将爷爷的双鬓染白,时光已将爷爷的脊背压弯,风霜也在爷爷的脸上刻下了皱纹。而我,在岁月中成长,早已健步如飞,从前要走上十五分钟的路,跑跑跳跳不到十分钟就到了。我开始嫌爷爷走得慢,开始不喜欢让伙伴们见到爷爷苍老的身影。我走得愈来愈快,渐渐地,将爷爷甩在身后。当有一天,我发现身后没有爷爷的影子时,我高兴我跑跳着过一条马路,地一路跑到了学校。
我看着鲜血从我腿上涌出来爷爷便开始给我讲故事,讲前几天没讲完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讲保尔是怎样在病榻上坚持写作的。我就这样忍着疼痛,听着故事,又走进了学校的大门。事后我才知道,爷爷知道我的心思,可他又放心不下我,所以每天都远远地跟着我。
在路上,有我童年时的欢声笑语;在路上,有岁月带给爷爷的苍老;在路上,有我的渐渐成长;在路上,有爷爷的爱。爱,在路上;爱,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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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杂谈起初,我想写文章的原因是,我姐刚才给我打电话,让我发过去一份最简单的离婚协议书,我看了一下时间,2012年4月17日……2010年4月17日,他们俩唱着《有情人终成眷属》开始了婚礼,这是一场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婚姻,乃至于我父母的很多朋友都没有来,没有理由,就是不同意,原因:年龄。那年,我姐26岁,我姐夫41岁。忘年恋在我看来是一个十分浪漫的事情,所以,我是这个家里面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同意这桩婚事的人,我第一次见到现在这位姐夫,是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只知道他对我很好,我就同意了,现在的我,早就清楚,这场没有得到一丝一毫祝福的爱恋只有一个结局,离婚,迟早但不会太晚。我奶奶甚至不曾在那个酒席上拿一下筷子,喝一口水,抽一根烟,她只给了我姐一句话“你们俩要是过得了三年的!”事实,他们俩只过了两年,一天都不多。我不知道,这个结果对于我姐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从不喝酒的她现在一次能喝两杯白酒,三瓶啤酒,很反感抽烟的她,现在抽着0。8的中南海。这是一个女人从爱情走向绝望的表现么,我想不止如此吧。曾经的她,为了爱情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毅然决然;现在的她,早已经对爱情心灰意冷。她甚至已经不想接受爱情,那个她曾经最执着,最依赖,最相信的东西。两年她经历多少,我不知道,谁都不会知道,只有她自己清楚。爱情让她得到了什么,又让她失去了什么,我无从知晓,她丢掉了自己,渴望得到属于一辈子的幸福,哪怕是我姐夫有一个比我还大的孩子,有一个跟我奶奶差不多岁数的妈跟着他们一起过,她不曾考虑过这些么?她不曾想过这将带来什么么?不,不,她一定都想过,他一定一定都想过的,如果你问那她为什么还是选择了这段婚姻呢,我只能说“因为身边有我姐夫,那个她决定白头偕老的男人……”到头来,她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换来了“空床异梦,支离破碎”。我实在不知道这个话题怎么跟题目《观海杂谈》扯上关系,但是就在刚刚我想题目的时候,我却只想到了这一个题目,或许是跟我前两天看海有关系吧。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你自己坐在沙滩上,感受着地表温度只有10摄氏度的海水温度,脚湿了,裤子也湿了,冰凉刺骨却又畅快淋漓。如若不是彻底经历一番,怎叫一生。走啊走,走啊走,你就这样一直在沙滩上走下去,一直走下去,都不曾回一下头,我本以为我可以看到你的脚印,但却什么都没有,原来……都被海水冲走了。我抚摸着沙子,仿佛还有你陪我时的余温。呵呵,我笑了,其实,那里是那么冰凉……其实,对于我,你什么都不曾留下,只留下了你走过的回忆……我不曾记得,我们俩几号相识,但是我记得,我们俩一起走过;我不曾记得,我们俩一起相拥想吻过多少次,但是我记得我曾经在左手无名指上带过一个0。55克拉的钻戒,尽管那是我自己给我自己买的……爱情,如果是一场游戏,结局只有两种,一种双赢,一种双方同时惨败。谁都没有对不起谁,更不要说谁对得起谁,对得起,你知道她为你做过多少么?对不起,你知道她有背叛过你么?这场游戏里面存在的从来只有谁比谁更爱谁多一点罢了。仅此而已。谁都在期待如普罗旺斯般浪漫的爱情,谁也都在等待如埃菲尔铁塔般坚如钢铁屹立不倒的永远,谁也都在盼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般儿孙满堂的幸福。但是,有谁得到了,得到了,又有几个人珍惜过呢?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这个能带给你人生最大幸福的爱情,也是制造人生遗憾最多的机器。那是一种对于世间的无奈,世界的悲凉唤不回你消逝的纯真,再耀眼的阳光你都不敢直视,哪怕你知道她温暖无比……夜晚是凄惨的,但却是最符合我心情的,白天是绚烂的,那是我最美的伪装。我喜欢那种看海的感觉,不是他干净,不是他纯洁,更不是他一望无际,我喜欢那种渺小的感觉,那种被肯定的渺小。它让我的内心得到一丝的松懈,让我觉得我只是这世界很小的一部分,那些本是我不应该承担的。你说这是逃避也好,无耻也罢。这就是我,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我喜欢坐在三里屯世贸天阶旁的上岛咖啡里面看着窗下川流不息的人群,这曾是我在刚休假的时候唯一做的最快乐的事情。同样,那是一种被肯定的渺小,但是不同的是,在那里我会有一种向上的动力,我曾立誓,我要把所有我仰视的人,变成仰视我的人。不知道,我是何种心里骚动的情况下立下如此之大的誓言,至少,我感想,不是么?捡起一个贝壳,静静的把他捧在手里慢慢的靠在上面,聆听他曾经历的声音与一切。他是孤独的,偌大的沙滩上只有这么零零散散的几个贝壳而又相距甚远,他又是幸福的,他有大海的陪伴,他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给大海,任由大海接纳他,抛弃他,不管不顾,哪怕粉深碎骨也不害怕。他是否也曾深爱着大海,像我姐曾深爱我姐夫,想我现在深爱着你……15岁的成熟笑14岁的幼稚,14岁的天真笑15岁的现实,人生亦不是如此,新人笑旧人痴,旧人笑新人傻。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你是我的新人,但却是别人的旧人,明明知道活着很累但是都没有死亡的勇气,明明知道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义无反顾。谁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无私;谁有“行到水穷处,最看云起时”的洒脱;谁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觉悟;有人有么?肯定有!多还是少?肯定是少!那我呢?就看你愿不愿意做少数了……五十天前,我曾对我爸恨的咬牙切齿,五十天后,我只想对我爸说一句“爸,回来吧,我在家等着你……”五十天前,我曾对生活充满怨恨,五十天后,我对生活充满希望……当希望遇上等待结合为憧憬,当憧憬前面加上四个字变为“不确定的”憧憬,换来的是什么,对于我,只有煎熬与折磨。现在的我,学会了等待,学会了无所谓,学会了细腻……无所谓本应该和细腻是一对相反词,在我看来,对于我他并不矛盾。无所谓,那是在旁人面前,对于我,对于我的内心,我时刻保持一种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细腻。拜谁所赐,天生?还是后天?空洞洞的未来,等待着我去填充,最累时渴望一个肩膀,谁愿意陪我走下去?大海,你的清澈是一种名为纯洁的疾病……北京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分校初三:刘昆鹏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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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作品零点杂谈我从许多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或许那就是我和那些人共同的一些东西。我看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郭敬明高三时候的作品。刚刚看到里面有一句话:一恍神,一刹那,我们就这么垂垂老去。这句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有人说郭敬明的作品是垃圾,我却看到他字里行间流露的和我此刻一样的伤感。我曾说,每一年都有值得纪念的东西,于是我很努力地去过好每一年,可是一不留神发呆,让自己不自觉地偷懒了,于是便有了一些空白的记忆处。我看过许多文章,也记住过许多让我感慨的话,但是到头来流下的也只是读完那些语言后的心情。我说要记住,但是脑子却相反行动,它无法装下这么多的东西所以一次一次把那些不深刻的记忆仍出去。郭敬明的《回首又见它》中一直记述着他活过的2001年和2002年,写作也许就是他纪念这两年的方式,我又何曾不是如此?有一些东西很值得纪念,但是人一生中要纪念的东西太多,以前的,未来的,后者拿不到号码牌入座时,只好牺牲前者,于是记忆就这样轮流储蓄着,保存,让后删除,一直到空白一片,然后继续记忆。和朋友打电话时,我不喜欢听忙音,一秒钟也不喜欢。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我天生是个不喜欢寂寞的人,有时很快乐,有时很悲伤。也许人就是要这样,有两面,让自己的情绪不那么单调,或许是在伤害自己,或许是在保护自己。有时候我也会很安静地一个人做事情,比如现在,但是如果有人忽然插进来地话我也不会介意,也许会很高兴。我一直在等杨言地电话,我跟她说如果想的话就打电话给我,但是我说在11:45之前(杨言心情不好所以一直没有打来)。现在已经12:25了,但是我毫无想要将电话放回去地念头。因为我想happy77可能会忽然来电话,我喜欢这种意外的惊喜。以前的时候我讨厌一个人上街,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出门,后来渐渐习惯,没有人可以一直陪着我的。有时候我需要一个人的安静,那天上街去买了宫骐俊的《天空之城》(那阵子我很喜欢宫骐俊的作品),朋友知道后很意外,因为我是一个人去的。煤气在QQ上对我说,很羡慕我和朋友,都有自己的安排,我却告诉她,前阵子无聊的时候我很疯狂。疯狂的程度被凌晨3点碰见了,后来杨言不知怎么的也见证了。所幸只有他们两个,不然我会被误为变态。那天在QQ上我对煤气说,让她下午出来走走,闷在家里会发疯的,这只大懒虫却极不情愿,说是没啥心情。似乎全世界只有我知道走在微风吹过,阳光照耀的大街上,走过人流的时候的感觉是多么舒服,好像不是舒服,我一时间找不到形容词,简单说就是很爽,这阵子压抑的心情一下子释放,感觉非常好。曾经众越给我一种很成熟的感觉,也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现在看来似乎只有几分钟甚至几秒钟的时间我在追求这种感觉,因为它让我觉得自己很幼稚。后来我立刻排斥这种想法,我在众越身上看到一些我的东西,我的影子,但是我不想让自己完完全全变成她的影子。人们总是在追求的过程中丢失一些自身的东西甚至是自己,我还不想这样盲目地追求。我在干一些事情的时候曾对自己说:我正在创造回忆。现在我让这句话成真了(这么说从前是假的?),这是我和一个朋友的故事。我很高兴遇见他,与瓶水之冰最后一次聊天好像是在2005年的暑假末期。时间真的过得很快,我忽然觉得就这么一刹那,一年光阴飞去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他我变了,说准确是长大了。我忽然想写这么一句话:在这一年里,物事人非,当我在改变时一切的一切也都在改变,似乎是时间在改变我们,让我们一起看到、见证这个世界与以往的不同。我记得很深,我曾对瓶水之冰说,在我和他交往*(请看注释)的时候也是在为我们创造回忆,当日后就会回忆起这段有趣的时光,他很认同。是的,现在我更加体会到这句话。我不断地写从前,那些我的记忆,我不想去展望未来,我在逃避现实。有一次在网上忽然看见处女座喜欢逃避的帖子,有一秒钟我愣了一下,然后感觉很对。可惜我没有看见那一栏中写有“喜欢怀旧”。我像老太太一样喜欢怀念过去的日子,仿佛自己经历了怎样的沧桑(汗~)。这个时候我喜欢郭敬明的一些文字。我说空虚其实我不是很了解什么是空虚,QFG2说空虚只是一瞬间,或许是吧。我疯狂到躺在床上也可以忽然流泪,疯狂到忽然想写一篇小说叫做《同性恋110天》,疯狂到……我忽然停笔想,这是疯狂吗?这个年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每个年代的人的思想都是不一样的。这篇文章算什么文章?算杂文吧。起什么题目呢?明天想吧。后记:我觉得郭敬明高三时候的感受、心情和许多高三学子是一样的,只是他可以用文字来表达,并且写得如此细腻以至于触碰到我的灵魂,我的思想。——2006.7.10 1:30(这文写了2个小时)(杨言帮我点评啦~还有啊~众越你就别生气啦~我们都道歉了嘛!小肚鸡肠不好啊!所以呢~~~你就消消气。杨言和ANNB还有我都是因为太热爱法国了拉~更何况齐达内真的很很很很棒啊!)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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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日杂事今天做值日的时候,有同学居然开始造反了,这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件大事,“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文分解!”今天刚排练完方阵,大家都汗流浃背。所以注意力极其分散,而且情绪也很难控制。但是,回到教室以后,按照道理,那些作业没有完成的同学应该出去做,严禁待在教室中的。教室应该留给做值日的同学,否则做值日的效率就会大幅度降低。但同学们可不会那么自觉,于是,我们就像往常一样,向教室里的同学们大吼道:“作业没有做完的同学统统给我出去!!一个都不准留下!!!”话音刚落,教室里就开始骚动起来了,不知哪个同学叫了一声:“谁理你啊!我就在教室里做,怎么招!”我一听气得“火冒六丈高”,真想和他们谈谈人生的理想,(揍他们一顿)让他们尝尝拳头的滋味儿。但是,我忍住了,因为要是我打他们,无疑就是惹祸上身呀!!我就径直拿毛巾打水了。我打水用了很长时间。我本以为那些家伙已经被请出教室了。但是结果大大却出乎我的意料教室外面居……然只有两个人,更多的同学还是任性地待在教室里。我心想:“这何子涵是怎么管的呀!看来还是要我亲自出马啦!”于是,我就加快步伐冲进教室,使出浑身解数大吼了起来:“我给你们一分钟时间,不出去的人写反思!”大家无奈只好极不情愿地出去了。但是,没想到这才是clash(冲突)的前奏,“精彩”的还在后面。我正在赶同学往外走的当儿,有些死皮赖脸的同学悄悄地留了下来。当然,按“法律”规定,他们得写反思,其中就有张琰宁。我再三请他们出教室,他们一听大声地叫起来:“你们凭什么让我们写反思啦?!”“以为你们在教室里努力地做作业呀!难不成你们还不写反思啦?”我不紧不慢地回答。可能他们觉得自己理亏了,就强词夺理般地大骂道:“你们完了,我去告田老师,说你们乱记名字,等着吧!”然后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抹布,把他们写在黑板上的学号给擦了。等他擦完,我就夺过抹布,对他缓和地说:“喂!老兄今天是我来记学号,可不是你呀!”说完,我又把他们的学号给记上了。只见张琰宁二话不说立刻将他手中的扫帚高高举起,想往我和何子涵脑袋上砸。我见到种情况,立刻把他的名字用红包注上了。(表示造反的)我写完之后,跑到办公室,对胡老师说:“今天有两个同学造反,一个郑皓文,一个张琰宁。”然后我急忙跑回教室警告他们。他们立刻拿着扫把开始做值日,但很拖沓,看得出他们恨透我了。这次做值日的经历真是太惊险了。如果张琰宁一棍子下来,可能我和何子涵会被敲个轻微脑震荡呢!希望下次这种事情别再发生了!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呀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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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杂谈四大发明促进了世界的发展,三次革命推动了历史的车轮,两弹发射撑起了中国的大厦,“神六”遨游显示了华夏的科技创新。这些伟大业绩的取得归根到底都是一样的两个字——人才。人才是成功和荣耀的基石。当知识经济、网络技术走向我们的时候,我们终于感到了“人才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那么,人才到底是一些什么人呢?怎样的人才算作是人才呢?我想,不会有绝对的人才标准,因为时代和社会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其中必定有时代和社会的因素。我国古代不同时期,对人才的选拔就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汉朝的察举孝廉(贤良方正),唐宋朝以后的科举,以及科举考试中的“科目”不同——由诗词、策论到经学八股。此外,人才还有行业性的特征,古语说:“隔行如隔山。”又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是呀,爱迪生是人才,他的发明令世界震动;爱因斯坦是人才,他的理论推动历史前进;刘翔是个人才,他的速度令世人惊叹……可是,李素丽也是人才,她的工作很平凡,但是她的周到的服务、细心的体贴,同样改变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令人们折服;妈妈也是个人才,把家务活做得井井有条;扫街的清洁工也是人才,把大街扫得干干净净……可见,只要在本职中干得出色,就是可贵的人才。人才是非常重要的。战国时,楚国幅员辽阔,齐国金银满库,但是秦国凭谋臣商鞅、张仪,武将王翦、白起等一大批人才实现了富国强兵,最后把天下收入囊中。可见任用贤明的人才关乎国家的兴盛。当年刘邦定天下不也是依靠了张良、萧何、韩信等一大批人才吗?而他的对手项羽虽有“拔山”之“力”、“盖世”之“气”,因为不能恰当地任用人才,而化优势为劣势,在失去了韩信以后,终于“四面楚歌”,众叛亲离,自刎于乌江,真是“斯可痛已”。在今天,回国创业的“海归派”谈到创业艰难时,感慨最多的是国内创业和用人的政策环境问题。事实上,制约人才成长发展并导致人才流失的也主要是这个问题。北京市有关部门的一份调查表明,引起人才跳槽的十大原因里排在首位的是不合理的人事制度。可见,人才竞争,从根本上说是政策优势的竞争。因此我们的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在“科技强国”的时代,必然倡导“人才强国”,必然形成“人才竞争”的局面。我们不但要创设人才“乐于效命”的合理的用人制度,用“千金买骨”“三顾茅庐”表示我们对人才的尊重和礼待,我们更要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改革中学教育的模式,实行高考制度的改革,扭转“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选拔人才的模式,尊重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像龚自珍所说的那样“不拘一格降人才”。而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年,则应自觉肩负起时代和社会的重任,在汲取知识的同时注重实践,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对社会有大用的人才。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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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之杂谈狗,一种哺乳动物,听觉,嗅觉都很灵敏。善于看守门户。――摘自《新华字典》提到狗还得从几万年前说起,话说某国王子姓“勾”,为了练就一身好体魄,成天练习。终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长了一块肌肉,便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向父王跑去。(刘易斯在一旁兴奋地嚷道:乖乖,比我刚满月的儿子跑得还快,果然厉害!)国王拿来100倍的放大镜,在王子的胳膊上以地毯式搜索,寻找刚练出来的肱三头肌。终于发现了在一块微隆的红疹旁,有一块米粒大小的突出物,经几名知名专家的DNA鉴定,那的确是勾王子自出生以来第一块肌肉。王子听后兴奋不已,激动得跳起老年迪斯科,忽然,一个类似橡皮泥的米粒般大小的东西从王子胳膊的地方掉了下来,王子一看,竟是自己的肌肉,便趴在地上找啊找,可怎么也找不到。就这样一直往下找,便变成了一只狗的祖先。玉皇大帝刚收的国王的几瓶茅台,不知是喝多了还是高兴,就赐给了王子的姓和名――狗。由于王子是非洲人,所以嘴巴自然敲了起来,还有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小耳朵……总之都是王子的样子(可想而知王子的样子了吧)。狗可以看家,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据说还有一个秘密――王子当年喜欢打群架,所以狗也就喜欢打群架了。本人曾经亲眼见过一次狗打群架。十多只狗分成2派,然后互相撕咬,咬得兴高采烈,激情昂扬,热火朝天。我也看得兴高采烈,激情昂扬,热火朝天。然后一只狗目露凶光地看着我,我知道大事不妙,便想开溜。不像那狗穷追不舍,直到本人气喘吁吁时才肯放过我.事后心情十分不爽,便分析了以下三点可能他追我的原因:⑴我中午吃了很多排骨,他们打架时又打嗝不止,闻到香味,自然要来追我。⑵那只狗是胆小鬼,不敢打架,却又碍于面子无法溜走,正好见了我这个倒霉蛋,便追着我逃离现场。⑶这是我最满意的一个说法。它是王子的后代,遗传了王子当年的一个缺点,看见非常帅的人就想打,所以……至于语言方面,狗这个名词就不大好听了。用来骂人的话数不胜数。什么“猪狗不如”,“狗**的”。(注:“**“与太阳是近义词)……狗忠实可靠,又善于看守门户,为什么地位这么的呢?我想:可能是当年猪与狗俩人散步,捡到一分钱,两人争执不下,便打了起来。于是一个老头捡到了那一分钱,便捡了起来,交给了警察叔叔,一位中年人见了,触景生情,写下了《一分钱》这首歌,后来传唱一时。中年人还顺便发明了“猪狗不如”这个成语。狗最风光的时候是上了电视。由于它和一个叫二郎神的人关系很好,就有一个姓吴的把它写进一本由一个猴子为主角的书里。由于姓吴的想扩大销路,就拍到了电视上。听说以后的名声可不小,大家嫌名字不好听,便改为了哮天犬……10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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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计生”其利弊杂谈“计生”其利弊(一)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优生优育的好处,实行计划生育的益处。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2.有利于劳动就业。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4.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5.有利于农民少生快富,使每个家庭的人口减少,不仅可以减少家庭消费,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发展家庭经济和健康娱乐中,从而保证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可不是嘛,记得小时候,爸爸对我说:“菲菲,你知道妈?在我们小时候,哪有像你们一样幸福啊。我们有四兄妹。生活十分拮据。我们吃不饱,穿不暖。可没办法,还不得忍啊,有时哪家杀猪宰羊厚着脸皮去要了几两肉,我们家都要分一个月来吃,可想而知,当时的环境是多么恶劣啊!现在,这一切都成为记忆了,生活慢慢的好起来了,你们这一代,都是独生子女,太幸福不过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二)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人们在认识到计划生育带来的益处是,也认识到了其弊端。1.独生子女孤单感强烈。2.社会老龄化。3.独生子女以自我为中心,自私。4.独生子女生活调理能力差。一网名在某论坛上发帖:“现在的独生子女,性格太强了,依赖性严重,只顾自己利益,根本不为其他人想一想,做事太果断,不孝敬父母,并且生活自理能力差。比起我们从前,那可真是差一大截,虽然穷是穷了点,但是至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还是具备的的••••••”当我看到这帖子的时候,其实我还是有百分之40赞成他的说法。因为21世纪的青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大人们都十分重视这群中国未来的太阳,但是由于他们的过度重视,过度关心,使得我们这群未来的“花朵”造成了依赖社会的心理反应,再加上现在每个家庭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所以家长十分迁就孩子,溺爱孩子,要什么买什么,造成了孩子以为自己是“皇帝”或者是“公主”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家长太溺爱孩子,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做,孩子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以导致独生子女生活调理能力差。(三)总而言之,在过去的强制性的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下,尽管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但实际上已基本上提高了人们对生养子女多少的认识。所以,我们应以正确的眼光来对待计划生育政策,避开其不利,学习其不弊,才能创造出更美好的“新中国”!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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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窦娥冤》杂谈元人杂剧中《窦娥冤》可算是最出色的一出。中学语文课本曾收录其中窦娥赴刑场一节,其指天斥地一段令人感动尤深,今次有机会从头至尾通读一边,却又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首先这个故事开始得非常蹊跷,仅仅因为张驴儿父子无意中搭救蔡婆婆一命,便要强行入赘到蔡婆婆家。张驴儿固然流氓,如此不由分说实在令人瞠目结舌,而事情居然成立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元朝时代的中国民风民俗如何,今人只能遥想而已。不过关汉卿实在也太粗枝大叶,整个过程缺乏铺垫,没有充分的起承转合直接就到了命案一节。推敲起来,杂剧据我理解委实有一点象现代街头的活爆剧。形式,技巧,内容上都非常简单。从其中的各种动作来看(科),似乎当时连道具都没有。象后来戏园子里的那种精致的戏剧当时应该还没有出现。窦娥冤的语言最为人称道,元代时期的市井俚语,粗鄙言辞跃然纸上,加上文人时的唱词混合成一种奇特的文本。我们无法想象当时演出的情况。我也从未看过现代的演出,而流传下来的文本本身就成了戏剧的全部。我敢肯定,元代时只有剧作而无导演的概念,表演甚至也不受重视,是一个只有剧作家的时代,还是一个戏剧的萌芽时代。我忍不住将其和莎剧相比,哈姆雷特中也有鬼魂述说冤情的相似情节。这种超自然的东西在《窦娥冤》中不仅推动情节前进更成为情节本身。据某位宿儒评论:中国人无宗教的生活却有宗教的精神。窦娥所许的三个愿一一应验,在西方看来正是天谴无二,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是报应。将是非曲直诉诸天理,始终认为于一个高于尘世的天道,沉冤最终昭雪,恶人终得报应。对于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念,或曰人生态度,我实在无法表达自己的复杂感觉。只能说中国无法产生出法律精神可见一斑。对于现世的麻木使中国人无法憧憬一种合理的社会秩序和合理的幸福。似乎最大的幸福永远就是永远只能在沉冤昭雪的一刻含笑九泉。而且我们也不难从中窥见中国人并无社会发展的概念,就算是改朝换代也仅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永远象走马灯一样循环往复,简直和静态没有两样,在《窦娥冤》中大量出现的典故几成故事的一部分。这些在今天的人看来已经死亡的典故,想必在那个时代尽人皆知,这种叙述当中包含的潜台词就是现世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古代的再现,是古人事迹的又一次搬演。这种循环往复的历史观成为民族的潜意识,中国之无法发展出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也就不难想见。一边是哈姆雷特对于命运的疑惑,对于人生的怀疑。一个无辜的被抛入历史当中的人在突然的变故中窥见生命的真相,最终也成为祭品之一。另一边是窦娥遭遇生活的颠沛流离,遇人不淑之后更成为黑暗的司法制度的牺牲品。在我看来莎氏是直击存在的本身,而关汉卿不过借窦娥的冤情昭示天理公道,并无真正的悲悯之情,窦娥死得真的很冤。1000字 初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