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雪---赵丽宏1200字

看雪---赵丽宏

1200字 高三 写景

写景作文:看雪---赵丽宏

年初在北京,正好遇上一场大雪。

雪是无声地降落的。那天傍晚天色灰暗,也没有大风呼啸,以为只是个平平常常的阴天。第二天一早醒来,发现窗外亮得异常,原来外面的世界已经严严实实地被耀眼的白雪覆盖了。从近处屋顶上的积雪看,这一夜降雪约有三四寸厚。而此刻,雪已经停了。离我的窗户最近的一根电线上居然也积了雪,雪窄窄地薄薄地垒上去,厚度居然超出电线本身的四五倍,所以看起来那根电线就像是一条长长的雪带。凭空徒添这许多负担的电线在风中紧张地颤抖着,显得不堪重负,真担心它马上就会绷断……

这是怎样的一夜大雪?那些飘飘洒洒的轻盈的雪花在夜空中飞舞时,当是何等的壮观!假如集合这地面上的所有积雪,大概能堆成一座巍峨的雪山了吧。有什么能比大自然玄妙的造化和神奇的力量更使人惊叹呢!

雪的世界是奇妙的。在一片茫茫的白色云中,城市原有的层次都淡化了、消失了,一切都仿佛融化在晶莹的白色之中。下雪之前的世界究竟是何种颜色?现在竟然想不真切了,人真是健忘。

然而,这雪景似乎不宜久看,看久了眼睛便会有一种被刺痛的感觉。也许,人的眼睛天生是喜欢丰富的颜色的吧。白色,曾经被很多人偏爱,因为它拥有很多美好的属性,譬如纯洁,譬如宁静,譬如清高,等等。但是大多数人的喜欢白色,恐怕只是喜欢一束白色的小花、一朵白色的云、一方白色的丝巾、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要是白到铺天盖地,那就消受不起了,眼前这无边无际的雪景,便是极生动的一例。

茫茫的白色世界有一些鲜亮的色彩开始蠕动。几辆汽车像笨拙的甲虫爬上了马路,行人也三三两两走上了街头。车和人经过的地方,清晰地留下痕迹。车辆和脚印毫不留情地撕开了雪地神秘的面纱——积雪原来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厚,车辙和脚印中显露出大地原有的色彩。晶莹寒冷的雪只是表象罢了。

一群孩子走到楼前的雪地上,又是滚雪球,又是打雪仗,尖尖的嗓音和雪团一起飞来飞去,弄得一片喧闹。最后他们的目标一致起来——堆雪人。极有耐心地用手捧,用脚刮,一个矮而胖的雪人居然歪歪斜斜地出现在孩子们面前。雪人周围的雪黯淡了、消失了,孩子们在欢言笑语中清除了他们这方小小天地里的积雪。他们又奔着喊着跑去开拓他们的新疆域了,雪人孤零零地丢在那里……

两只麻雀突然从窗前掠过,它们在空中急急忙忙盘旋着,嘴中发出焦灼的呼唤,似乎在寻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也许,是积雪使它们熟悉的天地改变了模样,它们迷路了。我以为两只麻雀不可能在我窗前停留,想不到它们找到了一个我未曾预料到的落脚点——窗前的那根电线。一只麻雀先是从下而上掠过电线,翅膀只是轻轻地一拍,电线上积雪便卜卜地落下一段,另一只麻雀也如法炮制,又拍下一段雪,然后再一先一后停落在电线上。它们轻松地抖着羽毛,不时又嘴对嘴轻声地低语着,像是互相倾吐着什么隐秘,再不把那曾使它们惊惶迷惑的雪世界放在眼里。那根曾经被积雪覆盖的电线在它们的脚下有节奏地颤动着,积雪在不断地往下掉,往下掉……大雪忙忙碌碌经营了一夜的伪装,只十几秒钟便被两只小麻雀弄瓦解了……

窗外寒风呼啸,积雪大概不会一下便消融,但雪后的世界已不是清一色的白了,我心里的春意也正在浓起来。只要有美丽的生命在,谁能阻挡春天呢!

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1000字 高三 写景

写景作文: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

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

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

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

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

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

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

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

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

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

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

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

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

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

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

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一九四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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