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孤独450字

仅是孤独

45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有时候常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何,我看来只不过是无端的走一遭罢了。

当我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上,然后变成一撮灰消失于这个世界。

我害怕死亡,那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有谁知晓呢?

朋友说,我的文笔过于颓废;我说,我只是过于孤独。

我永远都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我总是用一种孤独的姿态,用45°角仰望天空,然后想着我的未来,我的一生。

跟朋友说,我是孤独的,我的世界好像永远只有我;朋友说,我的玩笑开得太大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人。我孤独,可是人群中我的话往往最多;我想哭,可面对镜子自己依然笑得很灿烂;我独走,可是身边总有很多朋友。

朋友说,我只是过于坚强;我说,我也很脆弱,我只是女娲无聊之时,随手捏的一个泥人儿而已,只是经过太多打击,否则我也将成为一堆泥巴。

太多的时候,我喜欢平静的夜晚,我会在半夜的时候起床,坐在床头,抱膝俯首去回想过往的事,一直以为这是一种浪漫,可后来才发现这是一种纯粹的孤独。

我从不知道自己孤独的源头,或许是因为过于内向的缘由吧,也许不是内心的孤独,我也不希望将我的alone变成lonely。是吧,我不会变成lonely的吧。

孤独、孤独,无法诠释。

营山中学高一:郭芮语

想念

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听着周杰伦的新歌《稻香》,不觉的便很安心。好歌应该就是有这么一种魅力吧,让你想起很多,感受很多。

多久没有听到虫鸣鸟叫的声音了?“呱呱……”那些盛夏稻田里的青蛙啊,多久没有看到你们绿色的身影?换新衣了吗?一想到夏夜里安逸的那些声音,总觉得外婆家门前那棵高高的沙枣树很鲜活的在眼前浮现了出来。想到伴着虫鸣鸟叫,听外婆那永远也讲不完的童话故事,那应该就是充满童稚的日子吧。坐在舅舅腿上,对着月亮找那童话故事里美丽的嫦娥仙子,或者和小表弟一起捉小青蛙,不管是什么,总能给静谧的夏夜添几许活力。

孩提时代的想法总是很天真,那时候的梦想是当一个木匠,说实话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当一个木匠,可是那时候就是很向往。也许是看邻居叔叔把一截截木头变成家具很新奇吧,在我眼里,叔叔的那些工具就跟哈利波特的魔法扫帚一样的神奇。

小的时候很坏。和小伙伴一起去偷玉米,刨开一个太嫩或太老都扔掉,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应该是很让村人头疼的吧。乡下的水塘里长着慈菇,那是一种水生植物,果实煮熟很好吃,于是常常和伙伴们去摘。可外婆总是禁止我靠近或大或小的那些水塘,主要是担心一不小心就上不来了吧。可那时候还真是让人头疼,偷偷的跑去摘,摘到的时候不敢对外婆说实话,就骗她说或者是张婶或者是王姨给的。自以为是的想着外婆真傻,可哪知道一进屋才发现张婶王姨恰好就在厅里坐着。于是又向外婆撒娇,发誓自己绝对没有下到水塘里,是威威他们摘的,自己只是负责在岸上看着他们的鞋袜而已。等到慈菇煮好,吃的时候早忘记了信誓旦旦的和威威他们保证,只要给自己多分一点慈菇,回头煮好了肯定叫他们一起来吃。

大舅的儿子小我三岁,我们是一起在外婆身边长大的,感情好那是自然没话说。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在堂屋的大箱子的乱翻,找那些不知道几时丢了的玩具。突然我找到了一颗豌豆,高高兴兴的把它给消灭了,可弟弟也想吃,于是我又继续帮他找,找到之后也不管是不是豌豆,就给弟弟吃了。可他刚嚼了一下就“哇哇……”的哭了起来,原来那并不是什么豌豆,而是一颗黄色的药。因为这件事情,一直到现在我还被弟弟冠以“自私”这个美名,原因是我吃了豌豆,而给他吃的是药。这屁孩在这些方面,记忆力总是超群的。

五岁那年离开了外婆家,来到了爸爸妈妈任教的那所小学,开始了简单而又值得回味的小学生活。由于爸爸妈妈职业的缘故,在别的小孩还穿开裆裤流鼻涕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接受学前教育。所以五岁半上一年级的时候,二十以内的加减法我已经全部会算了。当时的光叔叔(校长)很怀疑的问爸爸:“五岁上一年级能行吗?”“当然行,肯定能行!~”就这样,我开始了小学生活。

小学生的功课不是很繁重,那时候学校附近有一条河,是属于那种峡谷夹缝中求生存的河吧,但谷底的风景很美。于是放学会常跟着班里大个子的男生女生跑到河底玩。可惜自己没有画画的天赋,否则倘若画下那场景,也必定是一幅很美的意象画吧。

一晃啊,时间就过去了。转眼我已经来到了现在的中学,并且马上又要离开了。从乡村来到城市,运动细胞似乎退化了。接触了网络,接触了太阳能,我似乎与那些以前的朋友有了隔膜。

无论冬天还是夏天,两块钱一根的玉米棒子满街叫卖,再也不用候着季节,盼着秋天,再也享受不到那偷玉米棒子的惊险刺激与快乐。家里什么时候都有上季的新鲜水果,至于豌豆核桃那些坚果更是一年不断,所以对于童年那享受一个豌豆的心情也不大理解了。公园里的假山美丽的足以媲美小学校园边的那条峡谷,但攀着铁索一节节上去的感觉和那真真实实踩着峭壁爬上爬下的心情自然是迥乎不同的。

那时候男女生之间的感情多纯洁呀,就算手拉手也没人说三道四。玩哪里还分什么男女呢?可现在就不同了,哪怕只是两个人不小心的眼神轻触,也会被旁人认为成眉目传情。放学顺路坐一下男生的自行车,恰巧被认识的人看到,也是不得了的新闻,如果第二天两个人又恰好一起进了班,那才真叫热闹,这时候的两个人在旁人眼里怎么看都是很登对的。更有甚者,班里最矮或最高的男生和女生,也莫名其妙的被人家给硬凑成了一对。

哎,我们这个年纪本来就是很尴尬的,有什么办法。十几岁的时光能有几年呢?青春一闪即逝,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高中了。那时候再想想初三这年的今天坐在电脑前书写回忆的自己,恐怕也是像对着古战场遗迹一般存着凭吊的情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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