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公园1200字以上

七号公园

1200字以上 初二 应用文

今天的我又再次回到这里,这里漫天樱花飞舞,初春了,一切春意嫣然,万紫千红,早已看不出那些年的凄凉。半空中的蒲公英飘在这缤纷中,安静舒服,早已记不起那些年的快乐吵闹声。

离开这里的第666天,往事如风,那些年的我们都不见了。

盛夏季,巷口那边传来吵闹声,一个女孩哭哑着,抱着满是伤痕的手臂从家里逃跑出来,尔后,女孩的母亲也跟着跑出来,右手拿着鞭子,左手拿着装满饭的碗,没有错,她是我妈妈。她边追着我边喊:“就算你有厌食症,我也要让你吃一口饭!”“不!我不吃!死都不要!”我知道妈妈是出于爱我,我也知道饿,望着逐渐瘦削的身体,我又何尝不知道呢?可是很不幸我患有厌食症——看到东西就恶心。

就在我拼命逃跑的时候不小撞到一个人,抬眼一看是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生,很瘦,但皮肤很白,阳光照在她的脸上使她异常像天使下凡,不过她的脸却是青白的,没有一丝红润。

她痛苦的拧紧眉头,颤巍巍地站起来,她看着我并用很轻的语气问我:“还好吗?”

“嗯。”她好像又另类的魅力,足够吸引我的注意。

“为什么不吃饭呢?”或许这一路上太吵了吧,她也知道了大概。

“恶心,我有厌食症。”我睁着眼泪汪汪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她。

“去吃饭好吗?吃饭就会好起来,吃完饭我陪你玩好吗?”与他伸出白皙纤细的手细心地擦掉我的眼泪。

“嗯。”我乖乖地接过妈妈手中的饭,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起来,尽管我也知道恶心的想吐,不过我真的很想跟她玩。

她真的实现了她的诺言,她带我来到一个公园——七号公园。里面很美,树很高大很茂盛,花坛里有好多好多蓝紫色的花,她说那是桔梗花,她最爱的花。树上的鸟会飞落到地上觅食。一片令人心旷神怡的感觉,可惜来这里的人少之又少。

我和她找了张石凳坐了下来,她望着公园,眼里尽是不舍,她淡淡而忧伤地说:“我很爱七号公园,我在这里长大,如今它却要陪我一起消失。”他伸出双手,似乎想要抓住一些东西不放,不过她最后还是只抓住了空气。

我没把她的话放心里,只是学着她的样子。

突然,她拿着凳边的石头,画出了一些奇怪的图案,想房子一样的图案。“一起来跳房子吧!”她牵着我的手,跳进那些她所谓的“房子”里,我们很快乐。

傍晚时分,七号公园里的灯全部亮起了,因为是盛夏,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公园里沉浸在桔梗花的香味里,夏天的风热热的,吹着我们的脸庞,“明天我们还能一起玩吗?”“一定!”

就这样,随着夕阳拉长我们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公园里。

一个月下来,她每一天都陪我玩,一起欢笑一起疯,越相处越快乐,我的厌食症也完全好了,然而她的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是不是会紧皱眉头,看似很痛苦的样子。

终于在盛夏的最后一天。

“以后,甚至永远都不能再和你一起玩了,再见!”说完,她板着脸直径走了。

“为什么?”我们玩的不是很快乐吗?听到这个消息,我如同崩溃,哭喊着拦下她。

沉默,一秒,两秒……她的额头开始冒冷汗,脸色白得恐怖,不真实,她艰难的说:“没有为什么,因为我要离开了。”说完她用力的推了我一把,仓促的跑掉了,还不时的跌倒。

蓝紫色的桔梗花香味,我已经不忍心再闻了,想起第一次闻是那么香,现在却是苦涩的。静静的石凳已不再是喧闹,而是冰冷。

接下来的几天,她都没有出现,留我一个人独自面对这空荡荡的七号公园。有一天,我还发现,公园门口写着要改建整顿这个花园,换掉之前的样貌。

我苦笑,等待就等来这个,连最后的回忆也要抹杀掉。这是我突然想起她的一句话:“我很爱七号公园,我在这里长大,如今,它却要陪着我一同消失。”

她真是一个很棒的“预言家”。

“等等!消失?什么意思?”我回到家立刻像妈妈打听她的消息,妈妈却说了一个惊天的消息——肝癌晚期,昨天抢救无效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顿时脑袋一片空白,一时说不出话来。这几天我都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都算不出自己有几天没吃好饭了,大多数在哭。渐渐地,我也终于明白,有些事情是没有必要再等了。

傍晚,吃过晚饭后我独自去散步,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七号公园,现在是秋天了,北去的候鸟在即将黑暗的天空划满伤痕。

走进去,枯萎的蓝紫色桔梗花瓣,仿佛将画面停顿在盛夏的快乐中去,数目遗失了原本的高大茂盛,风呼呼的吹动着我的发梢,中间夹杂着寒冷,我走到石凳边,坐了下来,静静的石凳还有一些挥散不去的余温,地上的图案也早已被雨水冲刷掉了,而且不留一点痕迹,街灯闪烁着,就像发了好大的脾气似的,最后甚至完全熄灭了,它像是闪烁着我和她已尽的缘分,最后熄灭的有些残忍。幸好有月光照耀路。走到了分叉路口,就是在这里她和我说最后一次“再见”的。顺着她当时走的路,我接着走下去,月光耸拉着我的身影,感觉很孤单。

第一次我感觉我砸破了纯真,不留一丝分寸的选择了勇敢,我想我应该在这一秒长大了许多,学会了承受,即便我发现那伤口很深。

后来我回到了家。

后来七号公园开始改建了。

后来爸爸因为工作的缘故,我们一家搬去了另一个城市,开始另一段生活。

再后来……

如果童年是一场戏没有剧本的戏,那么我们有时会迷茫这场戏要如何接演下去,当我们发呆用思绪绕过深沉找到最后的答案,那么我们必须先学会勇敢,学会坚强,学会勇敢,学会好多好多。

再见七号公园,再见天使女孩,再见小时候。

七哥的一生

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你们知道么?武夷山是我最想去的地方,因为传说那里就是七哥的家乡。不知在多少年前,就在美丽的我还未去过的武夷山脚下又诞生了一个婴儿。他看到花开会高兴地笑,还会对着明月挥洒眼泪,也许可以用“感性”一词来形容他。于是给他取名三变,意思是“孩儿脸,一天变三变”。亲,你们“抓过周”吗?那一定很有趣,可惜我没有试过。如果是我,也许会抓到笔墨。但七哥呢?打死你们也猜不到,是钗。《忘了说,七哥家里他排老七,所以称“七哥”。)

时间真的很快,目标锁定在七哥新婚那天,新娘子很漂亮,可惜连蜜月都不能度,就该进京赶考了。哦,又忘了说,七哥从小就很有才华,在家乡远近闻名,人称“鹅仔峰下一支笔”,无人与之匹敌。《最近老忘东西,难道我老了?呜呜)功名,于他不过小菜一碟!七哥对状元这个称号胸有成竹,在放榜之前把安慰其他人的话都想好了。无奈命运总是这么爱捉弄人,状元不是他。那榜眼呢?不是。探花?也不是。Oh

my

七哥落榜了!为什么啊?他一定在心中呐喊。他只有借酒消愁,可惜愁更愁。于是一气之下写了牢骚千古之作《鹤冲天》,最后一句便是“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意思是说,我宁愿不要功名,把它用来换取一边喝酒,一边哼小曲儿的乐趣。怎么着,我还不要你那破官呢!在宋代,宋词就是流行歌曲,是拿来唱的。七哥是大才子,他的词早就荣登KTV金曲排行榜第一。

但发牢骚归发牢骚,七哥依旧奋发努力,终于考取功名。他却不知那首《鹤冲天》早已红遍京城,早已传进皇帝耳朵。唉,这宋仁宗最大的优点就是记仇,七哥在见他时被认了出来。皇帝大怒,曰:“去写你的词,来这做什么官!”天子一句话,断送了他柳三变一生的功名。他反倒潇洒,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皇帝都让我写词,不做官又怎地!俗话说“十年寒窗无人晓,一举成名天下知”,可他不用考取功名,凭得一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便红遍大江南北,轻易俘获万千女子芳心,据说还有外国人找他签名呢!

七哥的下半生几乎在烟花巷陌里度过,这也就照应了他抓周时抓到钗。他有才,亦有情。有人说,李太白有才,苏东坡有情,而柳永却是两者兼备,并将这两种都发挥到了极致。“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要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这便是七哥在青楼女子中造成的影响。她们不要皇帝召见,不要黄金珠宝,不要神仙见面,只愿为一个尘世男子舍弃那么多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到底七哥有何魔力?(男人们听好了!女生们也听好,找男的就要七哥这种的!)流落风尘的她们造人白眼和鄙视,最是卑微。(女人哪,总是等到夜深才偷偷哭泣)杀千刀的的富二代们把她们当做消遣,唯有七哥十分尊重她们。用一支笔写尽了她们的美丽,如魔法一般“有画难描雅态,无花可比芳容”多么美!就算没有倾国倾城的魅力,也有摧毁一座城的骄傲!(男士们,重男轻女是不对地)那个年代,只有七哥把她们真正当人看,是平等的。七哥对她们如此用心,所以他们对七哥也特别用心。这不,七哥虽有名,但他穷困潦倒,生活费是她们这些女子赞助的。(原来出名不能当饭吃。)不过你可别以为七哥是吃软饭的!谁敢这样说我打他!(嘻嘻,开玩笑的啊,“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因为七哥有才,只要他的词中出现哪个女子的姓名,她开演唱会人肯定爆满。七哥的词就是她们知名度的保证!

毕竟是七尺男儿,嘴上说不要功名了,其实他内心还是想要的。对于男人,功名是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他柳三变人穷志不穷啊!后来他便改名柳永,如今词作选进高中教材的柳永。这才蒙混过关,做了一个芝麻小官,但他已年近五十。因为为官廉洁,奸臣看不顺眼他,于是他被踢出官场。

柳永终寂寞地死去,没有任何人陪伴,那样孤独,却也那样潇洒。他关心过的女子却凑钱葬了他,每年全京城的青楼女子都会去祭奠他,不知他是否依然孤单。每年这一天,青楼集体放假,女子们都去哪里了?都去看那位柳七了。又是这样,七哥你活着她们为你倾倒,如今你走了却也要她们为你罢工!

但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你,你太有才,你太多情,你够忧郁,你真性情。也许宋仁宗将你围堵在烟花巷陌三十余年,这是好的。他为世间留下了身为柳永的你,而并非宋代的一个普通官员。你一定不曾料到,千百年后竟还有女子嘴里念着”七哥“。

勿嗔柳郎多情,只叹红颜倾心。

亲,如果觉得不错,就留个言吧。如果觉得不行的,也留个言吧。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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