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鞭挞着季末的离
繁华万丈空,烟花刹那虹。何须刻意留,终究依梦匆。你只开出一季芳菲,我却在梦里百转千回。枝凝寒落漫相思,浅藏梅香入画池。风清云淡心如雪,情亦洁白梦渐浓。
——题记
寂寞的夜色里,开不出妖冶的葱茏,只有一缕清淡的瘦骨嶙峋。无风自醉,雪落自清。脉脉不得语,飘成暮色空。苍茫间,品读着孤单的内涵,子夜,梦里花落知多少,泪在心头绕。疼有多少,燃烧的泪啊,焦灼成了暗礁,越堆越高,而我一点一点变小。冷风催烟落,岁月灼人老。烛光摇曳雪中潇,梅颜素色春未到。一痕胭脂色,隐于寒中飘。记住的,还有多少!
我是寂寞的,亦是孤独的。想找寻一处碧绿的蕃篱,收留我孤单的期许。文字一点点消失的一刻,有些慌乱了,不停地问自己,是不是该彻底的休息。那不是放弃,只是行走路上的一次停顿而已。生命就像花开的轨迹,此刻亦是荼蘼,累了么?还真的累了。可是攀爬的绳索,我不能舍弃。
一直想要出去工作,只要不是太累,身体应该没什么大的问题。我想过那时候会怎样,会更安静吧!忙碌填充着空白的记忆,休息的一刻就安静的码字,听听音乐。不会和别人一样喜欢喝酒聚会,亦不会谈及家长里短的碎语。休假就早早计划好出行的路线,俩月做到一起,应该有半个月是自由的时光。不被牵绊,走走停停,一个背包,一张卡就可以想去哪里去哪里。
关于爱情,不是不信了,只是懂得那是老天给的缘分,不能随心所欲。不是每一次相遇都美丽,不是每一颗真心都值得疼惜。却也感恩那段刻骨铭心的相遇,因为那一刻你是真心待我,我亦是如此,眼里,心里都是你。擦肩而过的,无须刻意忘记或者提起,记忆的沼泽地,总有些破茧而出的蝶舞醉在花的相思里。经年以后,安详的躺在摇椅上,沧桑挂满面颊,掌心里温热的一杯茶,你还会记得什么?或许你的眼里,会有我静静看你的样子,泪慢慢的滴,不言不语。时光带走了太多东西,只是有些痕迹镌刻在心上,一辈子无法抹去。外面冷风吹着,飘来了唢呐的声响,有人走了,时间啊!总是马不停蹄,鞭挞着季末的离。
谁会陪谁零落天涯,谁会为谁执念为枷?情字是真还是假,或许我太傻,只记得一夕的情话,忘记了红尘里太多的嘈杂。风薄凉的潜入夜的怀里,而我两手空空,如何从掌心里变出温暖的火种?霜在窗口凝结,那纹理冷了眉间的朱砂,我就对着窗子呵了一口气,融化那心碎的琉璃。
风和雪有着默契,舞动精灵的羽翼,笔墨怎么都描绘不了夜色的静谧。晨起的一刻,炊烟升起,小鸟叽喳的叫着,真好!晨曦的光旖旎在面颊,温存的抚摸,冷消失殆尽。我在红尘里,又在岁月外,不染香艳,淡隐……
雪舞的晶莹里,抖落了一地春暖花开。飘飞着的思绪,是一痕无暇的素墨淡笔。停顿的片刻,抽丝剥茧的游离,就像那溪水里一尾鱼,缓缓游弋,亲吻着水草鹅黄的外衣。静生安,美好如斯,寂寞也很美丽。孤独做了序,笔墨生香的午后,慵懒折叠着眼里荒芜的冬季,与灵魂的对弈,我没有输掉自己。情也清澈,爱也洁白,我还是我,不曾改变孤傲的脾气,狂放不羁是我专属的印记。把冬天的蕊全部收集,春来的时候,会绽放一朵朵素色的小茉莉。轻柔的风吹起,心在哪里,梦就在哪里落地生根,崛起成峰巅的巍峨之躯……
落花碾成泥,指尖香如故。谁借风题序,弹唱莫相离?你说长相依,我说两相惜。蝶饮清风露,醉过红尘雨。芳菲指尖瘦,落笔亦无题。依稀旧梦里,还有沉香逸。
时髦不一定就美
时髦不一定就美
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样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以成为许多青年朋友格外关注的问题。不少人认为“时髦就是美。
对此,我不敢苟同。我认为美是有一定的客观标准的,而时髦只是一种时尚,它反映了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人们对美的一种看法,但并不能说时髦就是一种美。在过去曾经时髦的事物中,那些真正具有美学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它们能够经历时代的考验,保存下来了;也有许多水准不高的,都被无情的淘汰了。在四五十年代,青年人兴戴军帽,身着绿军装,腰间系一条武装带,这就是当年风靡全国的一种时髦,但这美吗?倘若让如今的大姑娘、小伙子这一身打扮去上街,未必有人能做到。同样,奇装异服的潮流未必见得美。比如前两年风行世界的宽松时装,既没色彩也没线条,一件件又宽又长的“布”挂在身上,这样美吗?我们许多青年人却如痴如醉,大力效仿。今年一翻时装杂志,却又流行紧身衣服,于是“宽松”即刻被废弃,女孩子们一哄而上转而追求起“线条”来了。如此盲目追求时髦,.一味效仿港台,海外时装,分不清糟粕与精华,常常把腐朽当作“时髦”,把颓废视为“新奇”,结果弄巧成拙反而丢掉了自己原有的美。法国作家卢梭在他的《爱弥儿》中这样写道:“真正的美,是美在它本身能显示出奕奕神采,爱好时髦是一种不良风尚,因为她的容貌是不因她所爱好的时髦而改变的。”他的话很有道理。有些人欣赏报刊上“朋克”的装束,其实那是外国一些青年因对社会现实不满,对前途感到迷茫,故意在衣着上别出心裁,借以发泄颓唐的情绪。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青年何必要无病呻吟、生硬的模仿呢?
那么在行行色色的时髦中哪些称得上美呢?我认为美应该是简单大方,符合自己个性的,而那种娇柔做作,奇形怪状的东西是称不上美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说过:“朴素是美的必要条件。”他的作品《安娜?卡列尼娜》中恰恰有一段情节表现了这种看法“吉蒂为了在宴会上夺目,连裙子上每一个褶都作了精心研究,却没有人理睬她;相反,身穿日常的黑色天鹅绒衣裙的安娜使举座为之倾倒。这就是朴素之美所具有的魅力。李白有这样两句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所赞美的正是朴素、自然的美。我们社会注意国家的青年也应该追求朴素大方美感。
我们应从外来文化中取出精华,创造一种朴素、大方、健康,具有时代特色的美。应该培养正确的审美观,这就必须在文化修养、思想水平方面多下功夫,真正理解美的含义。
那种认为“时髦就是美”的看法是不对的,所以会产生这样糊涂的观念,主要是因为缺乏正确的审美观和盲目崇拜西方文化。我国有自己悠长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有自己长期以来形成的审美风格。我们并非排外主义者,并不是说外国流行的东西就一定不好,一定要正确对待。
时髦,并不一定就是美。我们自己应当有一个衡量自己的标准,符合自己就可以了。当你大胆追求美的时候,切不可让“时髦”迷住了双眼。丧失对美的正确判断。应当让朴素、健康大方的美来装点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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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末凋零用柔弱的眼睛正视灿烂的阳光,不自觉的微微闭上,这一刻模糊的光圈会在眼中幻化一片一片的记忆。我总坚信某一种确定的相遇是永恒的,某一种无悔的付出是循环的。寂寞时爱上草地的空旷,爱上旋转视角体会城市的遗忘。一年过去了,我回到了本应属于我们这个时期的憩息之地,看不清的校园,看不清的同学,一个人寂寞的生活着。同学有的对我不理睬,继续他们的疯狂青春,有的对我有一点怜惜,可是并不能做什么,有的,则是不知疲倦的讥笑。我什么都不管,我也没有任何能力去问津这样的事,只是整天让音乐陪伴着,让那深沉的青春激情只在音乐中释放。整天都是艳阳高照,照在软弱的人身上,温柔却并不燥热。校园中有一块很大很大的草地,整个草地上只有一棵红枫,孤寂地享受着一望无垠的空旷,听说它已百年孤寂了。黄昏时,我喜欢坐在那棵树下 许会感觉不到,只因为我们都活在无声的转变当中。当夕阳落山时我依然会抱着吉他自我陶醉地唱着《寂寞的季节》,只是这一次我却睁开了一下眼睛,无意中看到视野的前方不远有一个人,只是模糊的轮廓,黑色的长发,淡淡的咖啡色衣服。我没有在意,又闭上眼睛继续着我的凋零世界。也许一直平静会很好吧,因为所有事物都不会一直平静。有一次我妈到学校来了。她叫我退学,她说她通过同学了解我经常在学校被那些无聊的学生讥笑,欺负,而且整开!”……我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从下午到黄昏,再到彻底的黑夜,就一个人这么的坐着。有一种沧海桑田,如醉更愁,剪碎的心随星光的柔弱泻在陌生的角落,地球已无言。视野里却还是那黑色长发咖啡色衣服的女孩,一直站在那同一个地方,就象平常一样。过了好久,终于有一些平静。忽然感觉好累,我想,睡上一觉所有的事就会结束了吧!正当我走出草地在回宿舍的路上,居然被同学骑自行车撞倒了,抬起头才发现前面的人就是天天在班上讥笑我的同学。他们当然不会放过这样好的机会了,几个人把我围成一团,乱蹦乱跳的,口中冒出的,是“盲人”是“被骗者”之类的话。我模糊的视线被他们晃得什么也看不到,坐在地上动弹不得,只能堵住耳朵闭上眼睛让他们闹个够。那一刻地狱的大门正向我敞开着,我已站到了门口,强忍着那些残酷的利剑一次又一次地刺进身子,生不如死。不知有多久他们累了,兴高采烈地大唱着歌离开。酣畅淋漓。我只是沉默,沉默无声。生命为什么要如此 … …过来,哽咽的说了一句:“你的音乐,你的故事让我很感动。”虽然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我可以感到她是真心的,她是用心听我的音乐,她是用心在关心我。而且我猜想她是和我受过深深伤害的人。当她表示完打扰我的情绪之后就准备离开。我迟疑了一下,然后马上说:“等等,让我为你完整唱一遍《寂寞的季节》吧!”她没有说任何话,只是轻轻坐下,然后我又看了她的手再次停留在了脸上。我从来没有如此认真的唱过这首歌,只是想安慰同是天涯沦落人,还有寄托我对她的感谢,没想到自己的心也被深深震了一下。听完之后,她说了一声谢谢,就转身,我再一次叫住了她:“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每天黄昏到这来听我的音乐。”她再一次哽咽起来,说了一声“好”“还有,那天晚上,谢谢。”她迟疑,然后匆匆离开。 … …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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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当年,盘古创造了世界,女娲娘娘造人补天,使这个世界充满生机,可她却有点点不满意――这个世界太单调了。山青水绿,青翠欲滴,桀骜不驯的苍鹰在湛蓝的天空中盘旋着,划过云稍,掠过水面,与时间赛跑。温顺可爱的兔子翘着尾巴,小心翼翼地躲在草丛……一切是这么的美好,却,是那么的安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风景久久地停滞在那儿。像画,像诗,却丝毫没有观赏的价值。女娲娘娘腾云起雾,急急躁躁的回了宫。她思来想去,想出了一个绝妙的点子。女娲娘娘创造了一个女娃娃,用苍劲的树枝做身子,用柔软的柳叶做她的头发,取天空中上好的泉水做她的眼睛,用最红最嫩最艳的樱桃做了她的嘴巴,再给它披上混着各种香味的衣服,取名为“季”。季刚到人间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嫩嫩的,朝气的,给人一种生命的希望。小小的孩子,爱哭爱闹,时不时就瘪着个嘴,两行泪珠子顺着粉雕玉琢的小脸淌了下来,眼泪是那么的令人心疼,却又是那么的轻柔,落在地上,地面,泥土仿佛也都软了心。鲜花,柳条儿,风都悄悄地,静静地过来安慰她,鲜花儿是那样的艳,柳条儿是那样的软,暖风是那样的绵,哄的季迅速的开心起来,花便更硬了,柳便更软了,风便更绵了。日子一天一天的流走,季已经是十七八岁的姑娘家。这个时候的姑娘,热烈火辣,风风火火似乎什么时候都是精精神神,毫不知疲惫。也有哭的时候,伤心了,受委屈了,便一滴滴眼泪像断绳珠子似的落下,但更多的时候是光打雷不下雨,洋洋的哭了一阵,见没人哄她,又迅速的抹掉眼泪,羞羞涩涩的,生怕别人看见她的怂样。自然是有人看见的,季那时便会生起气来,脸也涨红了,但又想起要像一个女孩样,再一次迅速地变了脸。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季真的长大了。三十七八岁的女人是最有韵味的,身上总带着点淡淡的忧伤,时不时会抹点儿泪,那时候,连风婆婆都忍不忍心看下去了,陪着季一块儿伤心。当然,季也有高兴的时候。高兴起来了,就露出金灿灿的,香艳艳的微笑,你像个小姑娘一样,泛着淡淡的粉红。长发飘飘洒洒,树叶纷纷而落,美不胜收。转眼间,季就老了。七八十岁的老太,饱经风霜,却有着一股独特的气质,凝重威严,一股生人忽扰的气味,冷冷的,却又情不自禁的吸引人的各种感观,就算是盯着她看一天,也不嫌累,她真的是个美人,就算是老了,也是从那角角落落,眉眼之间看出她的美。季走了。她完成了女娲娘娘交给她的任务。季也没有走。她生命的结束也就是她新生的开始。万古千秋,季陪着我们。万古千秋,文人为赞美季花了多少笔墨?没有人数的清。但,却没有人,感谢为我们付出了她的一生的季。哦,谢谢你,季。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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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现在是06.5.21,凌晨时分,我所在的城市,吹着特别大的风.几个小时以前从街上回来,走到天桥上,自己的影子投到下面的公路上,有两辆车那么大.这便是表象,我们都参不破.天桥上迎面吹来的大风把我的脸吹的麻木了,想起以前表姐学校某学生因冬天坐摩托车被寒风吹的半边脸都瘫了,我浑身一抖.同桌前段时间剪了个很短的头发,说这发型再怎么大的风也吹不乱,我对着他干笑了一声.我转身背着风吹来的方向,才发现脑袋前的短发已被风吹的像刚起床.一直说要去剪头发,却一直没有时间..段SB前段时间被他妈逼着去把头发剪了,说一个男生留这么长的头发干什么,然后他那几天都极为不爽..何包蛋有一句话我一直认为是流芳百世的经典:“我们这算啥啊,不像陶翰林那样不管说什么都能联想到这上面来.”其中典故无数,在此不想多提,太影响大家的心理健康.当时他说这话时,一群哥们从山上“逃亡”下来,午后强烈的阳光仿佛吞没整个世界.此刻我们都很阳光,我当时如此坚信.但是,我们何尝不是一直“阳光”?校园里四处栽种着栀子花,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附和那首,又是春夏之交,栀子像落寞空灵的舞者绽放在枝头,浓郁的香气蔓延整个学校.空气中的那种气味,似乎一点就会燃烧.无比壮烈.原来我们就是这样苍老的.两个月前是学校举行的与动会.一年多以前,校长在运动会开幕致辞上说这是六年级在小学的最后一次运动会.当时我们五年级,还不能完全理解这个离开的概念.知道现在,才彻底体会到它所包含的那些欢笑与泪水,明媚忧伤与深刻.六年啊,当地可以改变多少东西?还是,一切都未曾改变,只是我们的心变了?正如手上哪个明晃晃的银镯子,它真的就不会褪色?呵呵,正是因为有了虚伪的情感,才会出现“永远”这个虚幻的词语.所有的东西都是相对的.天晓得,既然说,你快乐于是我快乐…..白天难道真的不懂夜的黑吗?“白天不懂”或许只是黑夜给自己的堕落找的一个比较浪漫的理由.不要总是抱怨他人不理解你,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了不了解你自己.我所在的城市又即将迈入潮湿漫长的雨季.一到凌晨一点,楼下昏暗的小路上的路灯便准时洗煤,在暗涌的黑夜,我们始终走不到世界的尽头.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我的心究竟属于哪里.进入五月下旬,我便天天坐在教室里接受语文数学这两门科目的洗礼,我从乱糟糟的试卷笔记堆里抬头的时候.黑板上那个“在校时间只有8天”的白色粉笔字就像刻刀烙在我心里.我不能对不起我自己.我一直很清楚.风水轮流转,今年年初那个全班期末考并列第一到了现在我还在努力的挽留.抓在手里,变成了手心的图腾,当然,更存在于我心底.代数圆柱圆锥统计图平方根方程的解解方程,写作手法修辞手法中心思想动词量词词牌名.这些理论或不理论固定或不固定在心理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也许我们在多年之后也不能分清的作者和的作者,也不知道方程的解和解方程有什么不同.我们真正铭记的也许只是一次批评,一次打架,这些记忆是真正属于每一个人的.玫瑰都开了,我还想怎么样呢?(说几句题外话,和本文章的中心思想感情没有任何关系.1,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爱国诗人岳飞;的作者是纳兰性德.2,方程的解是一个名词,而解方程是一个动词.3,X=0可做方程解释,也可做方程的解解释.)12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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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一个上午过去了,大家相安无事,谁都没有和谁主动说话,气氛很沉闷。我想这样也好,不知道他说出来的话又会是怎么样。一晃眼便到了中午,果然高中的学习生活比以前繁忙许多,一下子忙碌下来,竟不知不觉到了午餐时段。伴随着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的响起,同学们立刻从书堆里蹦出来,拿起自己的饭盒便往食堂赶,好像几天没有吃过东西一样,一哄而散。我突然一下也感觉到很饿,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估计是脑力劳动过度。我晃晃脑袋,拿出自己的饭盒。想起来,林萧已经在我出门前做好便当放在我的饭盒里了,说是怕我吃不惯食堂的饭菜。我没有拒绝,也没有理由拒绝。我想,即使不吃,也要好歹给个面子。不是给林萧,是给妈妈。我打开饭盒一看,午饭很丰盛,有我最喜欢吃得小龙虾。忽的想起来小时候,爸爸妈妈还有我,一起去郊外的一个小山村度假的场景。五月的阳光温和,却不刺眼,时不时有轻轻的春风拂过。漫山遍野的狗尾巴草在风中摇曳,一切美好得让人沉醉。那个小小的山坡背后,有一条仍旧清澈的小河。爸爸的笑声很爽朗,他说:“巧儿啊,这么美丽的地方可是我们发现的哦!我们来给它取个名字,就叫做‘巧河’,怎么样?”妈妈也在旁边微微地笑。那时的我,仅仅只有六岁,看着爸爸妈妈笑得那么开心,我也认真地点了点头。那个夏至未至的季节,空气中依稀看见一种叫做幸福的轮廓。就在那时候,爸爸教会了我怎么在小河里钓龙虾,然后全家一起在野地里烧烤。从此以后,小龙虾成了我最喜欢吃的食物。哎呀,发什么呆呢。我把思绪再引回来,看看饭盒里的小龙虾,一想是林萧做的,再想吃也没有了食欲。我正想起身把饭盒里的便当倒掉,然后去食堂吃饭时,才发现,教室里只剩下我和林亦寒两个人。他看样子睡得很熟,如果我没有记错,他从第二节课开始睡到现在了。我本想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然后去食堂吃饭,再然后,就可以看见他睡眼惺忪得醒来后,发现早已过了午餐时间,肚子又饿得不行的样子。哈哈,那一定是痛快人心!可是转念一想,这样做似乎有些对不起他。毕竟以后还要一起相处三年,而且还是同桌,关系如果不搞搞好,以后我也没有好果子吃的。于是,我推了推他,把他推醒了。“喂,饭还吃不吃啊?”我没好气地问他。他看看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眼神瞥到了我手里的饭盒,里面的小龙虾被他一览无余。他原本因为没有睡醒而弥漫在眼睛里的大雾突然消散了,眼神突然锐利起来,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哼。”林亦寒冷哼一声,一只手伸到课桌里乱摸一阵,捣鼓出他的饭盒,想都没想,直接一个“三分球远投”的手势,“啪”地一声,饭盒落入了垃圾桶。然后,他心安理得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走出了教室,再没有看我一眼。“你……”我极度不满地盯着他,可他的背影还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他……他什么意思?看了我一眼,就把饭盒扔掉了?嫌我长得太丑让他吃不下饭了?*,我从小到大还没有受到过这么大的打击,大家总是说我小巧可爱的啊!哼,神经病!我早已没有了食欲,便也想把饭菜倒掉。我往垃圾桶里一看,林亦寒因为刚才用力过猛,饭盒的盖子被震掉了,我可以看见他准备的午餐。咦,他怎么也有小龙虾?好像我和他的饭菜都一样啊!我奇怪了一阵,也没有多想,巧合!于是,我快步向食堂走去,再不快点,食堂的菜可就没有了!1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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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它骑着自行车小时候,家中有一辆自行车。那是爷爷的自行车,黑白相间的,有些古旧,似乎来我们家已经十几年了,有些地方也难免的被磕碰破了。爷爷每天就骑着这辆自行车早出晚归,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的过去,我也开始对自行车产生莫名的好奇。总是想要爬到这个跑得很快的家伙身上,可是它只有一条腿撑着,爬上去不用说是会摔的。可爷爷却总是能很顺利的爬上去,这个家伙还会很乖巧的载着爷爷去佛堂,去别人家,去老友家。我呢,就总是很羡慕。可是我从来不敢爬上去,因为这个自行车椅比我还高。再稍微长大一点,三四年级的时候,班级里有些同学骑上了自行车。她们的自行车和爷爷的自行车不一样,两辆才比得上爷爷一辆。我就禁不住的想:这么小的自行车我是爬得上去的吧?可总归的胆小,怕摔疼了,憋了一天也不敢跟个要好点的同学借过来骑一下。回家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爷爷,我问他,为什么要用那么大的自行车呢?爷爷说,自行车越大,轮子越大,跑得就越快,也就越不容易迟到了。倏忽间,我想起了刚学过的那篇《和时间赛跑》,就得意洋洋的跟爷爷卖弄:“那时间肯定骑着很大的自行车。”爷爷也仍旧慈祥的笑着,他笑着赞同我的话语,他说,时间骑的自行车很大很大,所以他跑得很快很快,常常我们还没有发现的时候,就已经跑得很远很远了,怎么也追不上。我就开始不服气,于是我向爷爷要求,我也要学骑自行车。爷爷也没有反对了,于是给我买了辆和同学一样大的自行车。我有点不开心,我认为这个自行车太小了。但是想想大的自行车我也不敢骑,于是也就接受了。我认为呢,只要用力跑,总能跑过时间的。后来我开始学自行车,虽然过程很辛苦,但总算是学会了自行车。以后我每天上学,就骑着这辆自行车去。每每甩下在后面慢慢走的同学,我心中便美滋滋的,仿佛我的速度是最快的。可是,我却怎么都快不过时间。无论怎么努力骑自行车,我都永远快不过时间。不知不觉有点灰心,但还是努力的前进,不想停下来。一直一直的,往前跑,往前冲,想要赛过时间。突然又有一天,我累了,停了下来。讶然回首,却发现,一直在杏花树下等我的,最重要的人,不见了。过去的老旧照片,不知不觉间,模糊不清了,人们的面容啊,再也望不见了。失魂落魄的坐在了原地,可是时光,却并没有半点怜惜,毫不留情的走了。它走的很快很快,转眼就没了踪影。依稀看到一个巨人,骑着很大的自行车,飞速的前进。爷爷的自行车,此时也停在我的脚边,不停的催促我。那么,前进吧。停在原地也不会有什么收获的。时间它骑着很大很大的自行车,企图追它的人,也会跑得很快很快。沿途的风景,背后的等待,也不能再回想。可停留在原地,又能干些什么呢?不可以再留恋的风景,就不要再去思忆,徒添悲伤。再向前跑,再向前前进,也许还会找到自己所钟爱的吧?时间永远也不会停下脚步,作为追逐者的我们,也不可以停下。哪怕你骑的自行车再小,也不可以停下,因为那样你就再也追不上去了。一线的希望,也是能够带来美好明天的吧?那么,就向着时间追逐吧。哪怕它骑着很大很大的自行车,我们总能够追上的吧?哪怕追不上,年老以后,我们仍可以很骄傲的与我们的子孙后代说:我追逐过时间,并且没有跟丢它。那么,请不要停下。一直愿意跟随着时间奔跑的人,时间,一定也会给他一个好的结局。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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