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5》3_750字
第三章
在某处不知名的丛林里,贝拉和爱德华手牵着手走着,他们的手上有一个亮堂堂的东西。
“这是什么,看不清呀”。爱丽丝抱怨道。“怎么了,爱丽丝?”贾斯帕关切的问道。“没什么,可能是一天玩得太累了,休息一下就没事了”。爱丽丝道。“好吧,走吧”。贾斯帕道。
一天,过去了。早晨,阳光穿透树梢,一阵阵清脆的鸟鸣声驱走了漫漫黑夜。雅各布也来到了一家钻戒店,在里面挑选了好久好久,拿着一颗璀璨夺目的戒指出来了。他轻轻的将戒指放在口袋里。离开了。疾驰回了家。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地方,一片丛林里,一个人类在追赶着一名吸血鬼。那个吸血鬼再夺命苦狂奔。那名人类在不停地朝他开枪,子弹的弹头浸满了白磷。“别跑,你跑不了了”。那人类喊道。“你为什么总追着我不放”。那名吸血鬼问道。“不用问了,想要我不追你也成,除非你死了”。那人类吼道。“你是吸血鬼猎人,怎么可以这样滥杀无辜,你们不是有原则么,你违反了原则”。吸血鬼气愤道。“不要问了,我也是没有办法,今天你必须死”。说着,拔出一把剑,那剑透着慑人的寒光。吸血鬼猎人提着剑朝吸血鬼砍去,“嘭”的一声,吸血鬼没有影了。“哼,你以为你隐身我就看不见了吗,可笑之极”吸血鬼猎人冷笑道。说着,他戴上了别在头上的眼镜。眼镜里面,只有吸血鬼闪闪发光的身躯。在离他不远的位置。他拿着剑砍了过去。知道暴露的吸血鬼,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一剑。“砰砰砰”几下的功夫,吸血鬼招架不住了。他知道,今天必死无疑,于是,他从身上取下了一滴眼泪。悄悄地丢了出去。
接下来,结果不言而喻,他的头颅被砍下,身子被火吞没了。
“唉,我也是没有办法,他们逼我的,你放心,我不会去找你家人的麻烦,我发誓,你的家人不会遇到任何的伤害”。吸血鬼猎人叹着气,收回了宝剑,一步步,沉重的声音渐行渐远。
此时,一颗吸血鬼眼泪在草丛中静静的躺着,像一只耳朵,倾听着什么。
北京顺义区大孙各庄中学初三:王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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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幸福的人
做一个幸福的人,不一定要高贵的地位;做一个幸福的人,不一定要显赫的名声;做一个幸福的人,不一定要巨大的财富。有时候,在你帮助他人时,就会感到莫大的幸福。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个燥热的午后,我在街上无头绪地乱走着。被不计其数的作业“折磨”后,脑子一片混乱。本想走一走,出来放放风,可在这骄阳之下,我心中的怒火更加旺盛,我越发觉得自己不幸,简直就是这世界最不幸的人。可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只有在街上漫无边际地行走。
“喂,小伙子!”一个极为苍老的声音传来,我认为不是喊我,况且我也没有心情管别人的事。走了几步之后,后面又传来了那苍老的声音,显得焦急、无助。环顾四周,这大中午的街上也没什么人,我想应该是叫我吧。老人肯定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把一个老年人扔在大街上不管不顾也不好吧,然后我又掉了头回去。
“老爷爷,有什么事?”我极力克制住先前的怒气,平静地说。
“哦,那个,我问一下医院怎么去啊?”那个苍老的声音怯怯的,传入我的耳中。
这时,我才仔细地打量他,一头白发,但却是非常浓密,虽然拄着一根拐杖,但却仍然挺直身板,面部却充满愁容,眼神中透着一丝焦躁、一丝期盼。
“去医院?”我看了看旁边公交站,我平时也很少乘公交车。但老人站在这里,应该是要乘公交,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看了几遍之后,终于看明白。
“老爷爷,坐这路,再坐几站就下车,就到了。”我说。
可明显,他没听懂,一脸尴尬地看着我。我心想:算了,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于是我说:“老爷爷,等下我送你去,你就跟着我就行了。”
听到我这么说,他的脸上绽放出慈祥的笑容,连声说;“那就麻烦你了,小伙子。”
经过一路停停走走,终于到了医院旁边。他非要给我付车费,虽然我极力推阻,见他如此坚持,我也就收下了。
下了车,就看见门口有人在向他招手,表情甚是着急。这种场合我也不好多留,连忙就走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感到心情好了许多,还一种美滋滋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吧。我忽然发现,做一个幸福的人,其实很简单。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做有意义的事,就是一种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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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5》5_800字第五章月色笼罩着这片大地,安详,宁静,只有他们两人,手挽手,轻声奔跑着。他们首先来到丽安娜家,没有一定个生灵,周围早已布满了杂草,推开门,里面的一切都涂上了一层薄灰,墙上挂着她的照片,飒爽英姿,她曾经当过女兵,那时的她还未成吸血鬼。周围还有一些铅笔素描,纸张早已变黄,还有的绝大部分就是黑白照片。贝拉一张一张查看着:“呵呵,看来她比你岁数还大了”。“嗯,我才100多岁,算是少年,你也就算个婴儿吧”。“唉,10年了,过得好快呀”。贝拉感慨道。接着,他们又去了杰尼家,和丽安娜家一样,没发现任何线索。回到家,已经破晓了。“唉,没有任何发现”。贝拉叹气道。“对,我们仔仔细细找了一遍,没有任何线索”。爱德华附和道。“没关系”。卡莱尔安慰道。“等等”。爱丽丝道。随后,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画面:丛林里,一个人类在杀死一只吸血鬼。“那个吸血鬼猎人又出现了,那个地方好奇怪,好像有人在流泪,那个吸血鬼是吉娜”。说着,爱丽丝很是伤感,因为这是贾斯帕的朋友,她没有说出来。“好吧,我们大家去一趟,爱德华,贝拉,你们就先休息一下吧,别去了”。卡莱尔说。“没事,我们是吸血鬼,走吧,走,贝拉”。爱德华说。“嗯,走,大家一起去。”贝拉和爱德华说着,先走了出去。“往前走,大概30分钟,就到了”。爱丽丝在前面带路。一分一分,时间在悄然流逝着。当他们到达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具烧焦的尸体。惨不忍睹,尸体已经变黑,开始腐烂。(因为是吸血鬼的尸体)“唉,还是来晚了一步”埃斯梅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语。“你们看这里”。埃美特道,“那里也有”。大家纷纷看去。确实,树干上有抓痕,很显然,是那具尸体所为,还有被烧焦的地方,不是别的烧的,是磷。这时,爱德华和贝拉不约而同的朝一个方向走去,走到了一处深草丛,“呵呵”。他们相视一笑,同时伸出手捡起了一块晶状固体。“那是,那不是吸血鬼眼泪吗”。卡莱尔惊叹道。“哦,我说总感觉到有人在哭呢,原来时这样”。爱丽丝恍然大悟。北京顺义区大孙各庄中学初三:王金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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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之光_35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这里有晨昏之美,你看那晨雾将歇、夕阳欲颓。拂晓时分,我来到这里,一切事物都笼罩在一层薄纱之中,仿佛一个美人用一片轻盈的面纱挡住了那如花美貌,不禁令人浮想联翩。若隐若现,隐隐约约,让人感到迷幻,似乎将要迷失方向,沉醉在这仙境一般的美景中。而远处骤然传来一声声猿猴和飞鸟的叫声。“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这叫声空灵,更显这山间的幽静。傍晚时分,我又走回到这里,此时太阳仍在乐此不疲地完成着自己的使命,依然还未收敛它那瞩目的光芒。美丽霞光,岁月静好。你看,那霞光投射在这溪流之上,水面与天空都呈现出炙热的火红色。潜游在水中的鱼儿这时争相跳出水面,一幅“鲤鱼跳龙门”之景。彰显出他们的活跃。终于,在时光的催促下,太阳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离开时缓缓地、慢慢地,透着它的不情愿与依恋。在太阳收回它的最后一抹余晖之时,我也该回去了。又踏上来时的路,又回到来时的地方。初二:时光忘了旧梦400字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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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3000字南疆自古即为蛮夷之地,风俗民情与原大不相同。其境内多生毒虫毒草,猛禽走兽,百姓尚武民风彪悍,原人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千年前南疆与原本是一体,古称夔州。前朝晚年,南诏王室兴起建立南诏国。之后太祖建立大楚,南征北战戎马一生。等到太宗时候腾出手来南诏立国早已超过百年,根基已稳,而原经过几十年征战也急需休养生息。南疆从此正式独立于大楚的版图之外。碎雪关地处南疆与大楚永州边境,虽然两国之间时战时和,边境上的百姓却依然时有往来互通贸易。碎雪关后的三十里的永林小城更是时有见到装扮奇特的南疆人出入。永林城并不大,因为靠近边关于永州的州府永州城也相距有两百里之遥所以看上去并不繁华。除了人群掺杂的明显就是异族衣饰的人,这里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城镇一样。叶璃站在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神态安详的人们心淡淡微笑。在这样的时代,居住在这样的边关小城能有这样的安乐祥和确实十分难得。或者应该说普通百姓的适应生活和环境的能力永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暗三抱着剑站在叶璃身边,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主子站在客栈门口不进去反而笑得一脸奇怪的模样,“公子,这永林城里似乎没有几家客栈,这一家已经是最好的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笑道:“进去吧。我不是嫌弃客栈不好。”说完当先一步踏进了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客栈。暗三扬了扬剑眉,他也觉得王妃应该不会嫌弃环境太差。毕竟这一路行来有时候没能即使感到下一个城镇他们有时候也是露宿荒野的。何况,在京城的时候那黑云峰下的训练有的地方连他们几个暗卫都不想踏足王妃可是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进去了。进了客栈,比起楚京和广陵城那些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客栈,这件小客栈连三流的都算不上。但是这也确实是永林城里最好的客栈了。大堂里只摆着七八张桌子,此时有三张桌子已经坐了人,一个老掌柜正低着头在柜台里算账。叶璃虽然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但是她的年龄容貌和气质,还有跟在她身后抱着剑身形挺拔看着就气势不凡的暗三还是已经客栈就引起了众人的侧目。此时无论是游览还是做生意都不是好时候,所以客栈里显得有些清冷。叶璃走到柜台前抬手轻轻叩了两下,老掌柜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看了看叶璃二人半天才问道:“小公子住店么?”叶璃莞尔一笑,“不住店我们来喝茶么?”老掌柜陪笑道:“公子贵姓,要几间房?”“楚,两间上房。”老掌柜招来小二带两人去楼上的房间,遣走了小二,暗三熟练的将整个厢房检查了一遍。这种小客栈的厢房,即使是上房也不会有多宽大华丽。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屏风隔开外面的桌椅罢了。暗三站在门边看着叶璃手脚伶俐的摆好自己的东西,皱眉问道:“公子,咱们什么时候去南疆?”叶璃放好了行礼,从屏风后面转出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示意暗三坐下,笑道:“这种事情急不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向导。”对于第一次进入南疆那块地方的人来说,功课没做足就自己瞎闯简直是玩命。而叶璃不是非必要的时候一向都不爱冒险。“向导?”暗三不解。叶璃笑道:“南疆对于咱们土来说太过神秘,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走。找一个南疆本地人或者熟悉南疆的大楚人带路是个不错的选择。”暗三皱眉道:“但是…带着一个外人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叶璃握着折扇漫不经心的敲着桌边,道:“所以我们还要等,我已经让人找好了向导了。可惜人似乎比我们晚了两天。”看着暗三疑惑的眼神,叶璃但笑不语。示意暗三可以回房休息了,暗三深知自家主子的脾气,她如果不想说的话他就是绞尽脑汁也别想得到答案。只好一脸郁闷的起身回房去了。含笑看着暗三出去,叶璃取出行李里包裹的天一阁送来的卷宗继续阅读。拿到好处以后,韩明晰的做事还是十分靠谱的,这一路南来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收到天一阁传来的大批南疆的资料。叶璃已经习惯了在收到东西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全部看完记在脑海里然后毁尸灭迹。现在手里的应该是进入南疆前的最后一份了。这一路上,南疆的形势和大概情况也渐渐在她的脑海里有了个印象,但是到底有几分真实还要进入南疆之后再行求证。一目十行的将手里厚厚的卷宗看完,叶璃神色淡然的将这些写满了字迹的卷宗付之一炬。清晨,叶璃和平时一样早早的起身下楼。楼下大堂里已经做了两桌人了,其一桌正是坐在靠墙的位置的暗三。暗三看到叶璃下来,连忙起身,“公子。”叶璃点头笑道:“这么早?”暗三沉默不语。平常有其他几个在一起自然不用这么早,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跟着虽然知道公子并不是没有自保之力,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叶璃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无奈的笑道:“不用这么紧张,你若是一直这样,只怕咱们还没进南疆你自己就先累垮了。让你跟着我给你很大的压力么?”暗三摇头,“没有,属下多谢公子信任。”只是他和其他几人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年龄只比暗四一点儿,性子却还不如暗四稳重。所以平时一般都习惯听暗一暗二的意见。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难免有点不习惯。叶璃含笑点点头,坐下来招来小二叫了早点。“两位公子,你们也是打算往南疆去么?”叶璃正招呼暗三吃早餐,对面一桌的一个男子起身过来问道。闻言,叶璃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打量了一眼来人。身材魁梧挺拔,长相平平,虽然极力向两人透露出和善,但是眉宇间那顾煞气却是难易遮掩的。暗三伸手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叶璃抬手按住剑身,不经意的拍了拍。暗三皱着眉看了那人一眼才回收了手低头继续吃饭。两人的动作来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也不以为意笑道:“这位兄弟不必紧张。我们几个也是要去南疆的,所以才想问问公子要不要结伴而行。”男人指了指对面桌上的三个人笑道。叶璃往那边瞥了一眼,一个五六十岁富商大半的老者,那一身华丽名贵的衣料,还有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手里还握着一个金算盘。就差没写着我很有钱来抢我了。旁边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和一个一身病态的青年书生。这样的组合绝对称得上惹人眼。开始叶璃还有些担心自己和暗三会不会太惹人注意了,看了这几个人才发现自己太丢掉了。说来也是,有胆子往南疆腹地去的,没几个是废材。叶璃看了看暗三,笑道:“只怕我们会给几位添麻烦。”男子笑道:“怎么会?我看这位兄弟的身手不错,南疆那地方我也去过几次,邪行的很。咱们多几个人互相也有个照顾不是?”男人看了看暗三,又将目光调回叶璃身上。很明显叶璃才是才是能下决定的那个人,但是他却看不出眼前这个少年的深浅。只能暗猜测是不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少爷带着护卫跑出来玩儿了。“我们打算去南诏都城,一路上应该没什么危险。不知几位是?”叶璃眯眼微笑道,笑容无辜又和善。男子朗声笑道:“咱们几个也是去南诏都城的。原本王南诏都城的路倒还算太平,过不从去年开始倒是有些玄乎了。我们老爷到南诏做一些药材生意,公子不嫌弃的话不如一起上路?”坐在对面的富商老爷神态倨傲的斜了叶璃一眼,倒是那个满脸病态的青年男子对着两人含笑点了点头。叶璃低眉一笑,婉拒道:“我只是听说南诏风光独特,才打算前往游历一番也算长点见识。因此事先也找好了一位向导,只是他要晚两日才到。就不耽误几位的行程了。”见叶璃拒绝,男子也不勉强,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打扰公子了。咱们不妨南诏都城再见。”叶璃微微点头,目送男子回到对面的座位。对面隐隐传来那富商老爷责怪男子多事以及对叶璃二人不屑的话语,叶璃也不在意淡淡一笑低头吃早膳。等到那一桌客人离开,暗三才抬起头来道:“公子,小心那几个人。”叶璃挑眉问道:“你认识他们?”暗三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道:“那个病书生我认识。”“?”叶璃看着暗三,有些好奇他几乎从没离开过京城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病书生,“看起来,那个病书生的身份不简单?”暗三点头道:“他就的外号就叫病书生,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包括天一阁。”叶璃低头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一脸病态的书生,看起来也不像是绝顶高手也没有什么特意之处,暗三又是从何处看出他的身份的?暗三道:“他是西陵国阎王阁的三阁主。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杀手组织都接过刺杀王爷的任务,也包括阎王爷。咱们有不少暗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不过他也被王爷打了一掌震损了心脉,原本的假病变成真病了。公子刚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右手?病书生善毒,他的左手指甲颜色跟寻常人不同,别人只当他身体有病才那样的。事实上早在他被王爷打伤之前就已经如此了,那只手是因为他常年练毒所致,奇毒无比。”叶璃低头回想,果然想起那书生的藏在衣袖的左手在他起身的手稍微露出来一些,似乎确实是暗红色的,“把自己的手炼成毒?他就不怕把自己毒死么?”叶璃不解,觉得这个做法实在没什么意义。百毒不侵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说有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对大多数的毒药有抗性而已。如果一个浑身带毒的人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沈扬也就不用费那么多心力为墨修尧治疗了。用过早膳,叶璃出门在永林城里逛了一圈,顺便也了解了一些南疆和碎雪关的情形。傍晚回来的时候却又看到那一行四人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吃着晚膳,显然他们今天并没有启程离开。病书生依然友好的对着叶璃二人点了点头,叶璃含笑点点头就准备上楼去了。“哟?永林城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叶璃还没踏上楼梯,身后的一角传来一个满是猥琐下流味道的声音,叶璃微微侧身就看到一个南疆打扮,长得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正盯着自己,目光放肆的充满了淫邪的味道,就连那将如老鼠一般的小眼睛也充满了浑浊的邪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前世今生包括她面对的那些黑道毒枭恐怖分子在内她也没见过长得这么考验人审美底线的人了。暗三猛地回头,神色冰冷的盯着那青年男子。带着警告的目光杀意纵横,只要这个混账敢再说一句他就会让他变成剑下亡魂。定国王府的王妃岂是这种鼠辈可以亵渎的?那青年男子却显然将暗三的警告当成了挑衅,越发得意起来。昏暗猥琐的目光在叶璃身上流连不去,同时还不忘嚣张的对暗三笑道:“看什么看?爷说的不对么?这小子粉头粉面的,你们原的男人就是长得跟娘们似的,这小子比娘们还想娘们呢。”凭良心说,叶璃的装扮绝对是非常成功的,即使她看起来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但是因为她的年纪和还有行动姿态气度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个女人。所以,暗三自然也不会费口舌去跟那个猥琐男子多说什么。他直接拔剑——长剑嚯的一声出鞘,飞快的直奔那猥琐男子而去。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暗三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动手了,那猥琐男子愣了一下眼看着就要被刺出一个窟窿来了。跟在他旁边的人连忙一把拉开他,手一挥一个细长的东西直扑暗三而去。暗三冷哼一声,手长剑挽出一个剑花。刷刷两声那东西碎成了三截落在地上。众人放眼看去竟然是一条毒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光看那斑斓的花色就知道绝对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暗三不屑的扬眉,既然要到南疆,他们怎么可能不事先了解南疆的人惯用的一些伎俩。那几个南疆人却变了脸色,只有那猥琐男子还叫嚣着,“你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爷是谁?”暗三撇嘴,冷笑道:“在大楚还敢这么嚣张,不会是南诏王子吧。爷记得南诏王只有两个女儿吧?”那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暗三手里扬起的长剑吓得只能硬吞了回去,一脸憋着气的模样,连连退了几步直推到随行的几个人间去才叫嚣道:“给我杀了这小子!”他身边的几个人显然有些为难,叽叽咕咕的对那男子说些什么。叶璃站在楼梯口上,垂眸听着,听起来似乎像是前世云贵地区某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叶璃因为长年活动于云贵地区,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基本上都略同。那几个随从显然在劝自己主子现在他们站在大楚的土地上不宜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那猥琐男子明显的不肯听劝,坚持要杀了暗三并且抓走叶璃。一番沟通无效之后,几个南疆人无奈的对视一眼朝着暗三和叶璃围了过来。大堂里的人一看要打起来了,顿时都作鸟兽散,就连病书生那一桌也只剩下他和那个年男子了。那老掌柜早已吓得躲进了柜台里不敢出来,叶璃皱了皱眉道:“把他们扔出去,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暗三愉快的应道:“是,公子!”“谁啊那么大胆子,惹我们的君唯公子生气啊。”暗三正要动手,一个慵懒的带着丝丝滑腻的声音在楼上响起。叶璃一抬头就看到楼上的栏杆边上靠着一身宽松的暗红罗衣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的俊美男子。妖孽!扫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直流口水的猥琐男子,叶璃头痛的看着对自己勾魂笑的风月公子,“韩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韩明晰在栏杆上轻巧的往后翻身,轻飘飘的落在了楼梯上笑道:“这个么…为兄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让君唯兄弟一个人去南疆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好君唯也需要向导不是么?为兄就毛遂自荐了。”叶璃一个没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韩兄,你认识去南诏的路么?”“看不起人。”韩明晰哀怨的望着叶璃道:“为兄来往南诏少说也有七八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何况,为兄跟着还可以保护君唯,你看看只带着一个人出门这还没踏出大楚呢就遇到了登徒子。”叶璃咬牙,“韩兄,我是男人!”韩明晰惊讶的挑眉,拿折扇掩唇呵呵笑道:“君唯年纪小不懂事,谁说男人就不会遇到登徒子了?那边那个傻子,你说是不是?”那边那个又傻又猥琐的青年早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般猛点头,叶璃看得一阵恶心偏过了去恨恨的瞪了韩明晰一眼。她以为这家伙只是喜欢采花,原来是男女通吃啊。“君唯别误会哟,为兄就算是男女通吃也看不上这种货色。怎么样…也要像君唯这样的俊俏公子才对。”韩明晰冲着叶璃眨了下眼睛,就想要伸手过来捏叶璃的小脸。叶璃岂会让他得逞,手里的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他手腕上。韩明晰顿时垮下了脸。韩明晰慢悠悠的走下楼梯,凤眼懒懒的撇着那几个南疆人,“你们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本公子请你们走?”那猥琐男子上前涎笑道:“这位公子也要去南疆么?本公子是络依部的少族长,不如由本公子为公子领路如何?”他学着原人绉绉的说话,不过配上那浑浊的眯眯眼,和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一样的身形还有那自以为潇洒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叶璃唇角抽了抽为韩明晰的桃花运哀叹,顺手把暗三拉到自己旁边来。既然有人要出头他们又何必自己动手呢?韩明晰桃花眼抽搐了一下,面部表情的吐出一个字,“滚!”他是风流没错,但是真的没到男女不拘的地步。就算真的男女通吃他也挑食好不好?这位自称络依部少族长的猥琐青年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原本的惊艳啊怜香惜玉啊瞬间变成了愤怒,“给我杀了这两个小子,把他抓回去!”叶璃惊愕,刚才要杀暗三把她抓回去,现在韩明晰这个妖孽出现了,就要连她一起杀把韩明晰抓回去么?这叫什么事儿啊。韩明晰勾起一抹冷笑,“立刻给本公子滚出去!还是你们想要慕容将军亲自来送你们出关?”这话一出,那猥琐青年眼终于多了几分犹豫。在身边跟随的人的劝说下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狠话狂奔了出去。大堂里一片宁静,见没有打起来老掌柜才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站起来,小心的向唯一还剩下的一桌客人赔礼。叶璃往楼上走去,一边低声吩咐暗三结账的时候多给掌柜一些钱当是赔偿。韩明晰跟在后面听着叶璃的话,呵呵笑道:“君唯就是心软啊,那老掌柜在永林开了几十年的客栈,什么事儿没遇到过。你以为他真的吓到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们的事赶走了他的客人总是事实。跟他吓没吓到没关系。还有…韩兄,这是我的房间。”韩明晰笑道:“君唯不请我进去喝杯茶么?”“要喝茶刚才在大堂不喝?”韩明晰嫌弃的撇嘴道:“那种地方喝茶不合本公子高贵的品味。而且…我可不想喝到一半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什么毒。君唯运气不错哦,刚出门就遇到江湖人见人怕的病书生。”叶璃挑眉,让开门门口让他进来,问道:“你知道病书生?他现在来南疆做什么?”韩明晰耸肩,悠闲的靠着椅子双手枕着头笑看着叶璃道:“谁知道呢,他前几年差点被定王给整死了。还是阎王阁的大阁主亲自出面才抱住他一条命。好几年不出来了,如今突然出现在南疆…呵呵,那家伙每次出现都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君唯你可别被他骗了。还是离他远一点好。”叶璃漫不经心的点点头,心思已经转到别处去了,“我又不认识他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了,倒是韩兄不用坐镇清风明月楼了么竟然有空跑到南疆来?”韩明晰嗤笑道:“清风明月楼哪里需要我坐镇啊,还是来看着君唯比较放心一点。毕竟…君唯的薰雅阁可是唯一只属于我自己的产业啊。要是君唯出了什么事本公子的损失就大了。”一边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勾人的凤眼却露出好玩的意味。叶璃脸色平静的看着他,“我去南疆有事要办,不方便带着韩兄一起。”“没关系不用带,我跟着君唯就可以了。君唯要上刀山我绝不下火海,怎么样?”韩明晰笑容璀璨,“我可是很有用的哦,君唯不是想用天一阁的情报么?只要我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取用天一阁的任何情报,可比君唯等着消息送上门方便多了。”叶璃默默看了他半晌,才道:“我就怕明月公子知道我带着他弟弟入险境,回头一个不小心阴死我。”一提起兄长,韩明晰的好心情顿时阴沉了许多,冷哼一声道:“别跟本公子替他,他现在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弟弟。早晚有一天死在…哼哼!到时候本公子再去给他收尸就是了。”叶璃心一动,虽然上次算计了韩明月并从他手里脱险,但是叶璃对他就是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戒备。而对于跟他长得极其相似的韩明晰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韩明月以一人之力建立清风明月楼和天一阁的手段能力,或许是因为他跟墨修尧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也许或是因为他是真正第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不动声色的看着犹自生气的韩明晰,叶璃淡淡道:“既然担心,就去看看便是了。韩兄何必跟着在下到处跑,危险不说,万一明月公子出了什么事岂不是让韩兄抱憾。”韩明晰一怔,很快有笑了起来,“他能出什么事,这世上能动得了他的人还没有几个。而且他也不要我帮什么忙,在他眼里我只会添乱罢了。”叶璃支着下巴笑看着他,“我以为韩兄和明月公子兄弟关系很好呢?”韩明晰轻哼一声道:“总之,本公子就要跟你去南疆。就算你不让跟本公子自己也会跟着去的。至于我大哥,用不着你操心,他短时间回不来清风明月楼也倒不了。”叶璃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说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他的怀疑。既然要相处这么一段不短的时间她总有办法知道韩明月具体去了哪里?她可没忘记韩明月为了某个和墨修尧有关系的女人差点毁了她的名声。谁说赔礼道歉之后她就不能记仇了?只不过不用急着报仇罢了。至于利用韩明晰的事…叶璃看了一眼笑得无比风骚的男人一眼,谁让他是韩明月的弟弟还非要自己撞上来呢?见叶璃不再反对,韩明晰大乐。满心愉悦的计划起他们的行程来了,“君唯,南疆我来过好几次,咱们可以先去苍山逛逛,然后沿着清明河往西走,正好可以去看看凤凰花和南疆的灯会,然后再去南诏都城你觉得怎么样?”叶璃神色冷淡的看着他,“我以为,韩兄知道我们急着赶路。按你的行程五月底咱们能感到南诏都城么?”韩明晰顿时萎了,闷闷不乐的道:“既然如此,咱们先敢去南诏都城,等君唯办完了事咱们再去看灯会好了。”看着可怜兮兮的韩明晰,叶璃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跳的格外欢快。没好气的将人赶了出去,暗三站在一边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璃,叶璃挑眉道:“有什么想说的?”暗三皱眉道:“公子,韩公子……”韩明晰这个人他们都不了解,但是韩明月这个人作为暗卫可能成为王爷或王妃的他们都曾经了解过。非常不好对付的人,而韩明晰既然是韩明月的弟弟只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重要的是…韩明晰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好,王妃跟他长时间相处下去…想了想某种后果,暗三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叶璃无奈的道:“带着韩明晰有好处也有坏处,但是他既然已经跟来了我们想要甩到他只怕也不容易。”天一阁的情报遍布天下,更重要的是有一种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想要甩开他他越是兴致勃勃的要缠着你。韩明晰很明显就是这种无聊人士。挥挥手,叶璃道:“不用担心,现在先不考虑其他的。先到了南疆找到大哥再说。暗二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大哥了吧?”暗三点头道:“暗二很擅长找人,他走的比我们快应该已经找到徐公子了。”叶璃点头道:“那么就带着韩明晰吧,进入南疆之后你注意一下暗二留下的线索。我们先去和大哥汇合。”“是。”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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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之花会开放(五)_1200字他们正在追啻血乌鸦,看样子追得很幸苦。“等等我,银碎聚。”“别废话了,快跟上。实在不行的话我先去,你后跟上。”“好吧,我先休息一下,等等再去。”她已经精疲力竭了。正在喘一口气,突然想起了襄魂珠是可以实现愿望的,银碎聚会去抢襄魂珠,也是为了实现愿望,要是被他实现了,自己也就回不去了。“银碎聚,你慢点,我跟上来了,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去的。”“怎么这么快就跟上来了,只喘一口气,全身就充满了动力,变化真快啊。”速度快就是好,没过多久就追上了,阿融真努力啊。“啻血乌鸦的巢穴,竟然在山洞了,这,这不可能的吧。又窄又黑,怎么进去。”“那你就在外面等吧,我先走一步了。”“他都进去了,我也不能落后,拿出勇气来,阿融。”阿融提着胆子,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她的眼眶中闪烁着还没留下了的泪珠。“终于到了,你这只死乌鸦,让我追得好辛苦,等着,我会活剥你的。”“这里乌漆麻黑的,你怎么还看到那么清楚?”“我的眼睛会发光,在黑暗的地方我也可以来去自如。”“你难道是狗吗?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了。”“也不是全对,算了,不说了,不然襄魂珠就没了。”“我看不见,我,我能扶着你吗?”阿融紧张地说。“好吧。我要全速前进,你抓紧来,别丢了。”来到山洞最深处后,却让阿融大吃一惊。“山洞的尽头竟然别有一番天地。”奇怪的是这里没有阳光,树却还这么茂盛,空气也是经过很多次的过滤,不知是谁的功劳。“这里的树好像永远不会落叶。”不好!啻血乌鸦向襄魂珠许愿了。完了没机会了。搜的一下,无数的光芒接连不断的飞出了山洞。那就是襄魂珠的碎片。襄魂珠在大部分的力量用完之前就会破碎,变成上百片,飞到不同的地方。有一碎片穿过了阿融的身体,鲜血染红了碎片,光芒变得格外暗淡,如果这块碎片结出了襄魂珠,那么这颗襄魂珠不仅会吞噬其它的襄魂珠,还会吞噬光明,成为真正的“阴灵旋肆”——在将世界完全吞噬之前,让所以生灵自相残杀,直到了无生息。当然,有意把血滴上去,襄魂珠的碎片是不会有一丝变化的。难道,阿融就这样离开了吗?不会的,她会活过来的。银碎聚会救她的,为什么呢,可能是缘分吧。“难道我就这么死了,怎么可以,但我没有知觉了,没有力气了,再见了,明天。这真是些没有的话。”“我会救你的,我会有两个理由,一个是为了自己,另一个我还不知道。”说完银碎聚飞奔了出去,他知道只要抓住了那块带着鲜血飞着走的碎片,阿融就有救了。追着追着,银碎聚离山洞越来越远了。山洞里的阿融用最后的力气许了一个愿望“我不能就这样死了,只有活下来才有希望。穿过我身体的那块襄魂珠的碎片,请你听听我的愿望吧,让我活下来吧!”这时,银碎聚也抓到了那块碎片,正要往回赶,碎片仿佛听到了阿融的愿望,就挣脱了银碎聚,以光的速度,飞回来山洞。又是一束耀眼的光芒,碎片融入了阿融的身体,救活了她,阿融流泪了。(真是有惊无险,阿融回来了,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精彩的内容,喜欢的朋友,一起来看吧。)待续……初二:刘佳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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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剑3后续之溪碧 3_350字天界景天和太白金星来到了南天门。景天一看着实让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急忙上前去:“哎,大家不要打了,不要打啦!不要打啦!!!”重楼:“景兄弟,是你啊还愣在那干吗!快来帮忙!众将士:“大胆魔头!飞蓬将军乃神界第一猛将,岂能与你同流合污!飞蓬将军请助我们一臂之力啊!”“我、这、、、”双方就这样僵持着,景天夹在中间左右为难。重楼:“景天,你还站在那干嘛!”众将士:“飞蓬将军!”景天露出招牌式的笑容:“嘿嘿嘿,我。我是来劝架的不是来打架的不、不要打啦。”重楼瞪了景天一眼,再次向天兵发起攻击。“啊!!别打了!”具体拔出剑悬在上空用剑气隔开他们。那架势宛如当年的飞蓬!他抓住溪风飞向凌霄殿。“天帝老头、天帝老头、天帝老头!”“景天。”溪风停下脚步“你说天帝会对水碧怎么样啊?你会帮我的对吗。”“这,这我也说不好啊。”景天看着溪风那充满着期待的眼神,不知道该怎嘛说。初三:莫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50字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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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星辰(2欧阳茜来到人间,并没有像孤血千山一样大吼大叫,而是非常冷静,仿佛她早就来过这里。(孤血千山,是和欧阳茜一起出来的闯荡的。介绍一下他的容貌:长得极帅。漂亮的五官犹如刀刻一般,长眉如剑,双眸明亮纯洁,鼻子微微上挺。)“喂,能不能冷静点。我们出来是历练的,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孤血千山的薄唇微微上扬,似笑非笑:“是,听从小茜茜的安排!”(嗐,这个孤血千山其实和欧阳茜是发小,第一眼看到欧阳茜,就宣称:“茜茜是我的!”长老们都拿他没办法。不过后来,确实是他们俩在一起。)孤血千山本来是想逗欧阳茜笑的,没想到,她还是冷若冰霜的。无奈,孤血千山只好跟着欧阳茜屁颠屁颠地赶路了。晚上,“茜茜,要不然我们找一家旅店洗洗睡吧。”正在孤血千山说话时,一团雾气将他们包围,伴随雾气的还有一股异香,令人着迷。“茜茜,你有没有听说过,当这种奇香出现时,会有一个异常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不远处,领着你到她家中做客。”孤血千山眼神迷离的说。“完了,这股异香有毒!这个呆子肯定中计了!不管了,先杀出去再说。”正当欧阳茜放松戒备之际,孤血千山突然向她奔来,一剑刺入欧阳茜的胸口,便倒了下去。好在魔是没有心脏的,要不然欧阳茜难逃死劫。欧阳茜看他还没醒,就将自己上衣脱去,开始疗伤。半晌,她刚刚好穿好衣服,孤血千山就醒了。欧阳茜将整件事告诉他,孤血千山立马紧张起来:“对不起,你有没有事啊?”“没事,此地不宜久留,快走!”说完,就拉着孤血千山跑了,可是他们发现,这个森林就像一个迷宫,无论他们怎么走都走不出去。欧阳茜心里一紧,回忆到了儿时的事。(当她签下那份合约,她就不会记得以前的事。)立马带着孤血千山走出了森林。“茜茜,你好厉害呀!你是怎么知道走这条路就可以走出来的呀?”“别废话,赶紧走。”好奇怪,刚刚是怎么回事?“救救,救救我!……”“怎么了?”“有人求救!”求救的声音貌似是从森林深处传来的,可是他们刚刚才逃出森林,要去救那个女孩吗?神秘的女孩柳婵诗身上到底有怎样的秘密?遇见她到底是巧合还是阴谋?这些问题在欧阳茜的脑子里飞快的扫过。最后还是决定:救人!四年级:伍叶盼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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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中的约定还是会想念从前,想念我们间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是会期待有一天,我们长大后也能回到从前的场面。可那时的空间是不是早已变迁,你是不是已不在我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不是只剩我一个人在空旷的心里,默默呐喊,儿时伙伴。彼岸的灵犀里,沾染了诗香,许我隔着一轮夕阳的距离,捻一轮饱满的光华,送给远方的你。厚重的岁月,阻隔不了友谊的长存。我们相识在一次偶然,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你赶跑了那些讥笑你的人,我还为你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小月饼”。我们放学天天一起回家,就算是做清洁,也会等着做完清洁一起回家,即使我们回家的方向不相同,你也会陪我走完那条小巷,自己绕路回家。我们打打闹闹,嘻嘻哈哈,时间从我们身边悄然流过,现在变成了过往,未来成了现在,那些时间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了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只留下了一些记忆的碎片。六年级了,我们也开始想象初中的生活。放学回家,我在那条小巷问你,要是我们以后在不同的学校怎么办?你回答,我们要考上同一所初中,以后高中、大学,一直到工作都要在一起,我笑了,你也笑了,我高兴地答应了你。我不觉得我们之间的诺言可笑、幼稚,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友谊是不一样的。夕阳的余辉洒在巷子里,巷旁的楼房蒙上了一层金色,蒙蒙胧胧,隐隐约约;暮光洒在我们身上,我看到你金色的笑容,如同金子般灿烂夺目,巷子回荡着我们的欢笑,暮光见证了我们的笑容,见证了我们的约定。曾经许下的诺言,现在看来,好像是我违背了呢。我报考了主城区的一所中学,你知道我考上那所中学后,马不停蹄地也报考那所中学。当你欣喜地告诉我你也考上了那所中学,我看着你欣喜的笑容,狠心告诉你,我不去那所中学了,你的笑容蒙上了一层伤心,你的笑容暗淡了下来,不在那么灿烂夺目。毕业那天,我们最后一次一起穿过那条熟悉、充满回忆,一起走了无数遍的小巷,追忆着从前的一幕幕,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只不过未来里却没有彼此。中学,就像一道无法跨越的深壑,拦在我们之间,把我们分开了,但心之间的距离未曾改变。当空气里流动着无言的歌时,友谊之风正把我们之间的一点一滴推向暮光深处……初一:申旭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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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暮秋风在嘶叫着,落叶在翻滚着,尘埃叶随风起舞,我不知不觉吟起杜甫的诗句: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仿佛身临其境,我在路上闲逛着,然而正直陶醉之时,一熟悉而又倍感陌生的情景在我眼前掠过。猛一抬头,这里不就是我的母校吗?母校依旧如此。校门旁的木棉树依旧屹立在那,雄壮的身躯长满了刺,如一列列保家卫国的战士们,守护着校园,不愧是“英雄树”,相信它们已做好对抗冬天严寒的准备。走入校园,踏上那铺满火红的落叶的地面,如毯子一般,沙沙作响,能感到一丝柔软的触觉,嗅到一股秋的味道,其中夹杂着阳光的味道,几分的温暖。咦?校园的人行道上开满了七里香,雪白的花儿在微风下就如一粒粒眨着眼镜的星星,又像一只只蝴蝶在翩翩起舞。噢!小花坛的菊花在怒放,面朝骄阳,仿佛在歌唱;金黄色的小圆脸,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在微笑。我俯下身来,轻盈地抚摸那令我着迷的小脸蛋,它向我传来一阵阵温暖,似乎在传达些什么,在欢迎我的到来吗?夕阳用它那剩余的光辉倾泻在操场的草坪上,一片散发着淡淡金黄的海洋呈现在我眼前,风姑娘经过,淘气地机器一阵阵波浪,真壮观。我忍不住躺在这海洋里聆听风姑娘的歌声,饱尝着独特的暮光。忽然,干枯已久的草根吹到我脸上,怜惜使我猛地站起,快步走出草坪。我想,等到春天,它们仍会披上那富有生命力的衣裳的。向前望了望,我有了意外的收获。我小学时代的榕树依仍健在,日月如流,它早已不是当年那形单影只的榕树了,枝繁叶茂下冒出了许多形形色色的花,像一群牵着小手的孩子们,围着这位可敬的母亲在嬉戏:微风过处,它们摇着头,摆着身,似乎又在说笑,在吟唱,在歌颂母亲的伟大。随后我又顺着原路往返了一遍又一遍,仍不能饱尝这校园的暮色,不禁感叹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太阳公公已经在挥手示意要离开了,我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吗?不是的,只是今天罢了。相信我下一次到来的时候,便是这一道道风景线焕然一新的时候。在校门前,我停下脚步,回过身来,向着那我曾努力拼搏的地方——母校挥手致意,向它致上我最有诚意的祝福,愿它日益辉煌。下一次,和你再见面的时候,你还会记得我吗?8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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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能永生,你会为什么而活—暮光之城当你能永生,你会为什么而活——《暮光之城》在图书馆,一次偶然间,手指尖轻触到了一本书,那熟悉的感觉使我毫不犹豫的抽出来,轻拂去上面的淡淡的一层灰尘,那单调却不失意境的封面上印着几个大字——暮光之城。《暮光之城》是一系列的书,有《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四个系列在《新月》里,贝拉生日的那天,她在卡伦家族的生日宴上不幸割破手指流了血,在鲜血滴落的一霎那,最没自制力的贾斯帕扑向了她,还好爱德华速度快,及时的保护了贝拉,爱德华怕自己家族的存在会带给贝拉危险,怕以后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所以为了保护贝拉而不得已离开了她,离开了福克斯小镇,贝拉的噩梦也就从此开始了。每当读到她每天晚上在噩梦中尖叫惊醒,她为了爱德华不断去做危险的事(在危险中她可以看见爱德华的幻影),我都心痛的哭了。这是失去挚爱的痛啊!在这段期间有一个爱慕贝拉的狼人——雅各布时刻在保护贝拉,让贝拉的伤口不再那么痛,贝拉也渐渐的对雅各布有了好感……可当他得知爱德华因误以为自己死了而要去找沃尔里图家族寻短见时,贝拉毅然决定去阻止爱德华。雅各布哀求贝拉为了自己留下,贝拉没有任何犹豫的拒绝了,她要立刻去救爱德华!比起人类那种现实虚伪的生活,我更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力,尤其是还能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血族,能够和谐的与人类相处。所以我想,他们在贝拉心目中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吸血鬼了,而是另一种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Only for making me want you so badly”。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说:贝拉的执着与死心塌地,爱德华无尽的爱与牺牲,杰克的守候以及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永远到底有多远?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却能爱的这么执着,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初二:心生8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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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暮夜·雨忽下_750字游泳馆奇件“夏芸!你又死哪儿去了啊!你哥找你有事!”“啊!书房啊!你别叫我了,好不容易放假——哎哟!”我不怀好意的又借了句,“哥,你别闹了,乖啊!回头我给你零食!”“夏芸你给我站起来!”我哥一下子冲进书房,对我大叫起来,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鼠标,站了起来,”什么事啊哥!”“没什么,出去玩嘛,整天在家里多闷啊!,走去王琳家玩吧,走吧!”瞧他那滑稽的样子,像个小孩似的,看在他那么可爱的份上,我还是没答应他,不过经过他的一番折腾,我也不耐烦了,关掉了电脑,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房,“哥命”难违啊!如果再不走的话我的耳朵也快聋了!刚到王琳姐家门口,雨就忽然下了起来,天顿时暗了下来,像到了黄昏。“王琳姐,开门啊!”咋地,怎么这么倒霉啊,这时候她家偏偏没人,“哥,夏命瑞同志,请问我们还走吗?请指示下一步工作!”我对哥说着,可他却顿时傻了眼,“哥,你没事吧,要不要拨120啊!”“啊!不用了,就不劳您老费心了,有钱没!”他终于回过神来了,“要钱干啥啊!”“打的啊,我忘记带钱了!”“哦!我们可以走了!”“我倒了!”“哎,终于到家了!”哥冲我叫道,“夏芸,你先去换套衣服吧!”“哦,好吧!你也是啊!这次淋成落汤鸡都是你的错!你要赔我损失费,而且你还浪费了我宝贵的时间!”我也冲哥大叫着,“好好!我的错,我悔过,你快去吧,小心感冒了哦!”顿时我和哥哥同时进了自己的房间,刚换好衣服,我就以刘翔的速度奔向书房,没想到宝贵位置还是让这讨厌的哥给占领了,我怎么这么倒霉啊,“夏明瑞你给我起来,要不今天你就出不了这个书房!”“啊!哦!你胆子大了啊,想当年是谁教你玩电脑的,你自己好好反思反思,现在从早玩到晚,我就只有晚上才能玩一会儿!害得我白天到学校还打瞌睡,你自己好好想想吧!现在我就聊会儿天,你就让让哥哥吧!啊——!”我晕,一下子说这么多,这日子还怎么过啊!“那好吧,我约几个同学来!”看他那样子,我也忍不住答应了。我“叭”的一下吧们锁上了,因为我哥哥不喜欢跟我们班上的女生来往(除了我),对男生还挺感兴趣的!8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