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闺蜜的一封信550字

致闺蜜的一封信

550字 六年级

今天在学校,头被碰出好大的包!因为可恶的男生用粉笔砸我,我躲我闪,一不小心碰到了桌子的棱角上!

事后气势汹汹的想要去找他报仇,但是最后没有!因为那些男生的话:真娇气,又不是什么大事,至于吗?别人碰你都碰不得,你碰别人就那么手下不留情?话语有时比行为更伤人,自认坚强的我顿时泪飙!不只因为痛,更因为我的心彻底的被那些话语中伤了!那话居然还是我一直喜欢的男生说的。一个一角硬币那么大的包没什么?最后,躺在了草地上,任自己被人当成傻子!还是闺蜜讲义气,闺蜜团帮我把那男生收拾了一顿,真是解气啊!其中一闺密说了一句特经典的话:“谁敢折了我姐妹的翅膀,我定废了他整个天堂!”真的感谢这一群时刻在我身边的姐妹闺蜜们,谢谢你们!

因为我,你们被认为成了蛮不讲理,被认为皇上不急太监急,还有更难听的,人不急狗急!气得我当时就不顾一切,破口大骂,然后追着那男生,或者说我曾经喜欢过的人(他也喜欢过我,可惜他又喜欢上了别人。)在操场上跑了整整三圈,直到闺蜜们拦着我,“生气对身体不好,何况你还受了伤!”当时心里一下全是满满的感动。谢谢你们,一直陪在我身边的闺蜜们!这些日子,是你们一直陪在我身边,给我信心,给我安慰!

马上就要毕业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不多了,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会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里,轮转于我脑海的记忆里!谢谢你们,我亲爱的闺蜜!

五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习作600字:一块钱的启示

800字 五年级

这天,我和妈妈出去逛街。进去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块钱,我弯下腰,伸手把它捡了起来。

我边走边玩,眼睛就像被催眠了一样,跟着它转。仿佛它就是我的老大,我就是它的跟屁虫。玩得正起劲的时候,妈妈突然说:“辉元,把这一块钱交给警察叔叔吧。”

“为什么?这是我捡的,又不是他捡的,凭什么给他。况且就这点小便宜,他也不会理得。还有,刚刚又没有人看到,我拿了又有什么事呢?你就给我拿吧。反正一块钱也不是多大的事,你就给我嘛。就算我求你了,行吗?”我急切地说。

“是,是一点小便宜,是没多大的事。但是如果这样下去,你就会很贪钱,会去当小偷,会去抢劫。那如果一千天,不就一千块了吗?如果是这样,捡到一百块,那岂不是打死也不给?还有,你没老师没和你们讲过,不能贪小便宜的吗?”妈妈反问我。哼!她既然不给我,那我就找借口,去个零食店,偷偷地花了就好了。

我立刻问妈妈:“那先去买东西,等一下再给警察叔叔也不迟啊?”“不行。”妈妈坚决地说。我再次把乞求的目光投向妈妈。但是,在妈妈那不容争辩的声音中,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我的话是没有商量余地的。我心不甘,情不愿地交给了妈妈。坏妈妈,连一块钱都不给我。我嘟着嘴,把头转到一边,沉重的呼着气,还一边埋怨着。

那一块钱就这样从我手上消失了。我很不甘心,又想了想。突然,又一个大胆的念头从我脑海里浮出来:去买一块钱的东西,然后我买的东西就是我的了!

我依旧问妈妈:“这东西你拿着,不过先去买东西。”妈妈仍然拒绝道:“不行,一定要先给警察叔叔先不可。”后来,我实在无可奈何了,才举白旗,投降了。

在以后,我经常碰到诱惑人的“鱼”。我警记妈妈告诫我的话: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久时的大祸。如果从小受到这样的教育,长大以后,将会成为更优秀的人。

人们非常追求利益。在街上,捡到一块钱,十块钱,有可能别人不稀罕。但是,那如果是一百块,一千块……甚至更多呢?你会不稀罕吗?如果找得到,你会把它交给失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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