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那支钢笔
手中握着那支再熟悉不过的钢笔,注视着桌上那一摞略微有些发皱的练习纸,思绪一跃,竟回到了那一年……
那一年,我十二岁。
那一年,夏日的炎热、蝉儿的竭力嘶叫,使有些学生已失去了平和的心境,变得愈加浮躁。
那一年,老师说,练习书法能使一个人散发出一种由内而外的稳重。
那一年,我,我们……
“叮铃铃铃—”墙上那令人怀旧的电铃发出一阵急促的响声。
在这间不太宽敞却很明亮的教室里,一位身穿墨蓝条绒唐装、看起来半百左右的男人正站着等待上课。没错,这个人就是我的书法老师。只见他头上竖着寸把长的头发,隶体“一”字似的胡须,乍一看,竟让人想起“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先生,只不过这位夫子的鼻梁上多了一副黑框眼镜。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夫子时对他的印象,觉得他严肃、古板,可后来,我便不这样认为了。
记得有一次,我把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带到书法班上写。就在我因一个英语单词的拼写而抓耳挠腮、冥思苦想时,这位夫子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用他惯用的地方口音说,“是experience,经验的意思。”刹那间,我便怔住了。还没等我缓过神来,他却又突然转过身来,笑着对我说了一句,“我没让你在英语课上写我布置的作业吧?”一句话,就让我心甘情愿地收起了英语作业。
从此,每次上书法课,夫子在黑板上书写,我就在讲台下认真地模仿,他潇洒俊逸的字渐渐填满整个黑板,那令人讨厌的粉笔尘也犹如雪花般雅致。而我,时不时地用手托着下巴,一边享受着“千树万树梨花开”般的景致,一边欣赏夫子写下的那一个个刚劲有力的汉字,一边认认真真地在纸上写下那横竖撇捺组成的汉字。
日子在我们滑动的笔尖下一天天飞逝,我的心也在这样笔尖飞动日子里渐渐沉静下来。我无法评价夫子的书法课上得到底怎样,只是老师表扬我说,我的字体也比原来俊秀了不少;我无法说出那一起书写的日子是否使我散发出一种由内而外的稳重,只是爸爸妈妈说我做事的时候不再浮躁了。这大概就是那块黑板上的一点、一横、一竖、一撇、一捺带给我的收获吧。
之后我两次参加全国书法比赛,出国留学网都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我知道这样的获奖经历,只是为我和夫子一起书写的经历画上俗气的句号而已,那些日子留给我的更多的是一种心态,一种心智的成长。
如今我已经是初三,每每挑灯夜战、疲倦之时,回想起与夫子一起书写的情景:夫子先生手中紧握半支白色粉笔,娴熟地在那块相识已久的黑板上写下两个大大的汉字“书法”……心境一片澄明,又赶紧奋笔疾书。
那一起书写的日子,其实还在继续……
成就生命的高度
人生是一次旅行,更是一场赛跑。沿途的风景因人而异,寿命的长短也由不得我们自己。有一位哲人说我们不能延伸生命的长度,可是我们可以拓展生命的宽度。同样,我们也可以成就生命的高度。
人生的赛跑开始时是辉煌的,冲出去的一瞬,同时也在积累生命的高度。但是究竟能够成就多高,取决于面对挫折的态度。人生的历程不会总是一帆风顺,面对挫折,我们是一蹶不振,就此自甘浅薄还是奋起直追,同时增加生命的经验值?“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两千多年前的司马迁已经告诉了我们应该做的选择。在十字路口,面对各种诱惑和未知,有的人选择了鲜花,有的人选择了荆棘,有的人选择了逃避,有的人选择了放弃。因此也就有了结果,那些知难而进的,便看到了繁花似锦,那些退缩的,却依旧退缩,前途也应该是渺茫的,生命的高度逐渐拉开了差距,无限的风光只偏爱那些进去的人。
成就生命的高度,除了不畏挫折积极进取的勇气还需要心灵的信仰。巴金说过,我们不仅仅是靠吃米而活着。没有信仰的生命是可怕的,空虚的心灵里建立不起高楼大厦。英年早逝的英模之所以永远活在人们心中,是因为他们在极为有限的人生中做了极为有意义的事情;富豪离开人世时,人们更容易记住的是他们生前做过的好事,而不是留下的金钱。欣赏雷锋的名言:“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当我们面对媒体上各路明星的口水战,面对论文造假学术造假,面对令人日益忧心的食品安全,面对倒地的老人不敢扶的社会现象,我们更需要阿里木、吴菊萍、吴孟超这样的人,更需要“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善举成就了他们生命的高度,令我们仰望,他们是支撑起我们道德的脊梁。
当生命的旅途开始启程,当人生赛场的发令枪响,不要畏惧,不要逃避,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个拼搏的过程,是一个积淀的过程。当面对挫折的时候,请坚信:无限风光在险峰!当孤独彷徨的时候,请挺直脊梁,坚定信仰!
有一种花,它生长在最陡最高的悬崖边缘,春夏秋冬,风吹雨打。但是当它凝结心血,花朵开放的时候,尽是无限风光;有一种星空,它由无数细微平凡组成,没有太阳的光芒万丈,但是它们总是令人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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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时候正是初夏,像墨汁溶于空中,渲染开来,黑的云向窗户压来,风掀起窗帘一角。像雷鸣,是瓷器坠地粉碎的声音,丝毫没有闲暇让人缓过神来,门外父母又开始了不知何时是尽头的争执。我靠着门背,隐约听见父亲曾经讲述的那个年代。爷爷是家中最年幼的儿子,成年又与太爷爷反目,独自养活着家庭。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农民生活没有出路。清晨,奶奶倚在门上望着爷爷的背影,看着他在青色的天边越来越朦胧,直到小成一点;晌午,奶奶提着饭篮在耕地里,顶着烈日,焦急地从一个个弯弓一样圆的脊背里找寻爷爷;傍晚,爷爷扛着由赤橙渐紫的晚霞,从天边蹒跚归来,家里已摆好碗筷。我羡慕那一辈,生活中无需太多的叮咛嘱咐,就是爷爷这样倔强顽固的老头都能融入其中,是那么和谐,那样和睦,在那一年的晚风里面。是冬去春来季节交替的傍晚,夜幕将至,我们聚在乡村河岸,微风挠着脸颊,激起了浪花,河岸的灯光倒映在浪花中,波光鳞鳞,像渔火。河上缓缓漂来一叶渔船,船里坐着佝偻身躯的老翁,双鬓已斑白。大伯忽地喊一声与他招呼,寒暄辛劳。我曾听父亲讲述,农民光靠耕地难以糊口,爷爷夜日悄悄划船出去捕鱼和虾,第二天赶着集市卖掉,才能供养妻儿。我仿佛在眼前这位老翁身上,结识了那些年的爷爷。夜深人静,只有月光和一盏渔灯通明,风平浪静的河面,爷爷接过奶奶手中递来的整洁的鱼网,望一眼家的方向,轻哼一声,撑楫离去。他掀开装鱼的桶,微笑着,最下面是留给孩子解馋的小鱼,微风拂面。那些年,米缸里没有能够天天果腹的食粮,有的是身累的汗水与心惊的眼神,像粉饰留在爷爷的皱纹里面。如今,生活在不夜的城市,有余的饭菜挤满冰柜,影像音乐等娱乐令人眼花缭乱。我却更加憧憬那些年的风。我的父母常因小事冷脸相见,哪里再见那些年爷爷奶奶两人相持相扶,相依为命的身影?再读那些年爷爷奶奶简单与艰辛的生活,像打开一册封尘的书,重拾这些年从我生活中逝去的印记。我的父母如何才能抛弃华丽而又浮躁的躯壳,重新理解前辈时的和谐与和睦,回到那些年那样相掺扶的背影?雨点骤然落下,像吟唱着那些年的故事。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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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韵韵,你看看你的抽屉这么乱,快好好理一理!”“哦!”我无奈的回答道。“哗……”一打开抽屉,里面所有的东西都翻了出来,我正想把它们放回抽屉,一支熟悉的钢笔在我的面前,让我记忆中的一件事清晰地在头脑里出现。“叮咚月2日下午,我正在练字,爸爸妈妈又不在,突然门外响起了门铃的声音。一打开门,一个扎着两条马尾辫,眼睛一闪一闪的小女孩在在面前说道:“李李,我可以和你一起玩一会儿吗?”“没问题晶晶!”她的名字叫徐晶晶,外貌正如其名,她不仅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我的邻居。我和她来到卧室,突然她手指着我的一支红色笔头的钢笔说道:“这支钢笔好漂亮哦!送给我吧!”“不行,那可是我的生日礼物呢!”“哦!”从她的眼神里我可以得知,她有些失落。我和她玩了一会儿后,送走了她,然后继续练字,这时我猛地发现练字的钢笔不见了,我想:“刚才我和晶晶在玩,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一定是晶晶拿的!”我打电话问是不是她拿的,她却告诉我不是。“怎么会呢?一定是她拿的,亏我还当她是最要好的朋友呢!”我为此事伤心了好几天。之后爸爸只好又为我买了一支新的钢笔,后来晶晶要搬家了,妈妈问我要不要和晶晶告别,我摇头否认决定自己一个人清理一下桌子,我擦着桌子,桌子在剧烈的摇晃,“啪”突然一支钢笔掉了下来。我一看,是我消失的那一支钢笔。正当我十分惊讶时,爸爸递给了我一张卡片,是晶晶给的,我翻开一看里面是一支外形和我的钢笔一摸一样的,只不过笔头是蓝色的,往旁边一看是晶晶写的纸条:亲爱的好朋友李灵韵:我知道你至今还在为那支钢笔伤心,但是你得知道那支钢笔的确不是我拿的。现在请你不必要再为那支钢笔伤心了,我和爸爸特意为你买了一支和你的那支钢笔外形差不多的钢笔,让它,作为我们最后离别的礼物吧!你最要好的朋友:徐晶晶2010年10月2日看着着这封信,我赶快跑到隔壁的邻居家一开门,看到的只是空旷的房间,看来晶晶已经搬家了,我想道歉也不行了。想到这里,顿时,我的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徐晶晶一个多好的朋友,却因为这件事,而让我后悔。此时我也无心里抽屉,望着那一支钢笔,站在满地的书本上,默默地流着泪……8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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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你爸爸出差带回来的那只钢笔呢?”妈妈突然问道。“爸爸不是给我了吗?”我反问道。“我知道他给你了,但我想看看。”妈妈紧追不舍。“我收起来了。”我心虚地说。“放哪儿了?”妈妈坚定的盯着我。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只能照实说。那天上体育课,我的裤子划破了,万芳把她的裤子给了我,回家却挨了一小时的罚站,那天她到咱家来,看到咱家那只钢笔挺喜欢的,我就送给了她。”我说的声音越来越小。“什么?!那么珍贵的东西你居然说都不说就送给了万芳?马上去把她给我要回来!”“可是万芳是我最好的朋友啊,她还为了我被她妈妈罚站了呢。”我极力说道。妈妈还想说什么,爸爸却回来了,妈妈激动地把事情向爸爸说了起来。爸爸对我说:“小孩子之间送东西不是不可以,但要看东西的价值,那只钢笔多珍贵啊,你怎么能连说都不说就把它送人了呢。”妈妈从柜子里拿出一盒糖递给我说:“给,把这和糖送给她,把钢笔要回来吧。”我推开妈妈的手,冲出家门。在路上,我的脑海中像电影回放般的浮现出当我遇到困难时万芳替我分忧解劳。还记得那次上体育课时我由于太兴奋而把裤子划破了,万芳见我不玩了,她也不玩了,却和我一起唉声叹气,突然她拍了一下手,说道:“我有办法了,咱们换换裤子。”我感激而又担心地问她:“那你不就会被你妈责怪了吗?”她却说:“没事,谁让咱俩是好朋友呢,换吧。”事后我听说为了这件事,她妈妈罚万芳面壁站了一小时,我愧疚的对她说:“对不起,害你无辜的罚站了一小时,要不咱俩换过来吧,我再去找阿姨说清楚。”她却说:“算了吧,站都站了,如果说出真相,我不就白站了吗?到时候我妈知道了,又要告诉你妈,你又要挨罚,不值得。”我说:“可是你……”“没事的,别放心上。”不知不觉到了万芳家门口,正好万芳出来,看到我很是惊讶,忙把我拉了进去,找毛巾给我擦雨水。“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连伞也不打?这样会生病的知不知道?算了,我去给你熬姜汤。”她刚要起身,却被我一把拉住了。“万芳,你……你能不能把……把那只钢笔……还……还给我?”我终于说完了。万芳疑惑地看着我,但我不敢直视。正巧万芳的妈妈出来了,万芳跑进去,拿出钢笔就给我。她妈妈说:“呀!你怎么能拿人家的东西呢?”对我说:“你别难过,我会揍她的。”我急忙说道:“阿姨,是我不好,我把钢笔送给万芳,却把它要回去,是我不好,您别怪万芳了。”然后转身离去。在路上,忽然听见有人叫我!回头一看——是万芳!万芳跑过来说:“别难过,也别为难,我们之间的友谊不会因一支钢笔而改变的,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对吗?”我使劲的点点头。在雨中,两个好朋友紧紧地拥抱在一起。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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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钢笔言我是一支钢笔,一支有灵魂的钢笔。我已经陪伴着他很多年了,却还记得他得到我时的惊喜。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都羡慕不已,因为他是班里第一个有钢笔的人。只有我知道,他真应该感到骄傲,我是唯一一支真正有灵魂的钢笔。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但他现在好像对我越来越不如从前了,特别是认识了他的新朋友之后。他天天来找他,但我没有嫉妒,我知道,虽然我有灵魂,可我毕竟只是一支钢笔,我只希望他能够一直像以前一样对我好就可以了,但却事与愿违。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之中有很多有高级钢笔的人,那些人看到他和一个用普通钢笔的人在一起,都觉得很惊讶,他们瞧不起他。他和他的朋友都出生在有钱人家庭。他开玩笑说要他去弄一支高级钢笔来,因为他认为那比我更体面。我不喜欢他,他太虚荣了。让我伤心的是,虽然现在他还笑着拒绝他的要求,但他对我越来越粗心了。一天,他们正在一起写作业,由于他几天没有给我冲墨水,所以我快不行了。我身上的墨水越来越少。突然,他惊呼一声:“呀!我的笔!”“怎么了?”“我的笔快不行了,我得回去修修。”我心里一阵高兴:他还是对我好!可他朋友却说:“不用了!”然后打开书包――天!一支高级钢笔!他说:“来,用这个吧,以后再也不用那支破钢笔了!”我绝望地望着他,只希望他能拒绝。可他犹豫了一下,说:“好把,那我把着支钢笔收好。”“不用了!这支破笔留着没什么用。你就写吧,写完了仍了算了。“我愤怒了,可我什么也不能做,天生注定,只要他坚持。我永远也不能向相反的方向迈出半步。我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可他没有察觉,他一定没有想到,一只钢笔竟然还会流泪。他继续写着,我的意识越来越朦胧。多希望他可以停下来!多希望他可以带我回家再好好地清洗一次!再给我冲满墨水啊!他没有停,终于,我的脑子轰的一声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时,他已经换上了那支高级钢笔。而我的灵魂已变成一阵风。我轻轻吹过他的脸,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皱了皱眉。“怎么了?”“没什么,一阵风而已。”湿润的空气中饱含着我的泪水,我盘旋而上,不知道该去何方……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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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那些年错过的大雨,那些年错过的爱情……”耳边又响起了那首熟悉的歌曲,跳动的旋律本应诉说着青春的活力和美好的爱情,但在我听来却更像歌颂那段最纯真、最质朴的小学时光,更像歌颂那段最纯真的友谊。随着闷热的夏季的告别,宣告成熟气息的秋风便渐渐习来,空气中慢慢弥漫出阵阵甜腻的果香,让人心旷神怡。放学的铃声一打响,我们几个小伙伴便一股脑地奔后花园冲,陆陆续续停在了芒果树前。明是我们几个中最大的,她像个指挥官那样说道:“你们瞧,那颗芒果树都结果了,咱们摘几个来尝尝怎么样?”说完还伸手指了指那棵挂满黄灿灿果实的芒果树,那一个个金黄金黄的小精灵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诱人,隔着铁丝网还时不时的飘出香气。最贪吃的小敏咽了咽口水,说:“好啊好啊!”站在一旁的琪奸笑说:“我昨天在铁丝网上剪了一个大洞,我们可以钻进去!”“好啊好啊!”大家都高兴极了,我们四个调皮蛋像四只小狗一样钻了进去。好不容易来到了芒果树下,大家互相看看,点头示意,按计划各就各位,开始了我们的摘果行动!我和小敏从书包里拿出袋子,我们负责接住摘下来的芒果;而明就负责撑起琪,让琪摘芒果。明努力撑起琪,脸憋得像猴屁股一样通红通红的;坐在明肩上的琪则伸手迅速摘下一个个芒果往下扔,我和小敏则用袋子接住那“从天而降”的“战利品”,大家都忙得不亦乐乎。看着袋子里已经快装满了芒果,我抬起头对琪喊道:“好了好了,我们快走吧,被人发现就惨了!”琪点点头,慢慢从明的肩头上下来。正当我们准备撤退的时候,一回头就发现老师正站在我们面前。昏黄慢慢爬上天际,还熏染出几多炫丽的晚霞。我们四个并排站在办公室门前,像是打了败仗的战士一样;我们的“战利品”被没收了,还被老师罚站在办公室门前,实在让我们沮丧极了。“咕咕”突然传出的声音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琪有些尴尬的说:“不好意思,我饿了。”我和明笑了笑,哎,我也饿啊!“哈哈”小敏突然笑起来,“你们看”,说着从裤兜里奇迹般的掏出了一个大芒果!我们都惊讶极了,小敏笑着说:“给,快吃吧,我偷偷藏的呦!”听到这,大家互相看看,不约而同的都笑了起来,清脆的笑声回荡在走廊上。那些年,那四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神偷”,还有那个唯一的“战利品”铸就成我最难忘回忆;也许时光已走,我们也不再如当初那般纯真无邪,但我相信,无论过了多久,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都会像那年一样,永恒不变!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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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那些花儿谁是谁非,不过,呵呵一笑;十年含烟,梦醒时,揉揉眼睛,少年此间,哪个曾经温如言?——题记经不住似水流年皓月当空,繁星依旧。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半倚亭柱,轻闭双眸,喃喃自语:毕业了呢……那里曾是我们共同的家,林间的小道早已印下我们成长的足迹。每次心情不好独自躲在树下哭泣,总会有人悄悄地坐在我身旁,等我抬起头,为我拭去眼角的泪水。拉起我走在林间小道,曾孩子气地冲着天空大喊:“生活还要继续,我们不能哭泣!”曾不顾雨后小路的泥泞,自顾自地奔跑,漫不在意地抹去脸庞上的泥水,嘴角勾勒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就这样在欢笑和雨水中,度过了青春的美丽年华……多少次走过母校,盛夏的小道两旁散发出勃勃生机,只是那树荫下没有了我们相依而笑的身影。抬头仰望天空,只有几朵白云仍固执地留在原地。闭上双眼,那一张张稚嫩红润的脸,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闪现;那些欢声笑语仍旧萦绕耳旁。天地间的水汽仿佛都凝集在我的睫毛上,顺着脸庞滑落嘴角,咸咸的,湿湿的——那是泪……我喜欢在夜里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清脆的虫鸣安抚我浮躁的心。看惯了深秋的花落,我们也便放弃了一起谱写青春的承诺,我开始谱写属于我一个人的赞歌。当走到一条生活的岔路口,迷茫的失去所有方向。仍固执地抬头冲着灰蒙蒙的天空大喊:“生活还要继续,我们不能哭泣!”即使曾陪我说过这句话的朋友,都离我而去……毕业了,曾经的欢乐与难过,曾经的汗水与眼泪都将被似水的流年的冲刷,淡化……逃不开此间少年淡漠的微笑,定格在一张毕业照上,任凭岁月冲刷,我们只在记忆中孤傲……我眼前的栀子花开,我钟爱的红颜,承蒙时光不弃,我们未曾分离。在那饱经沧桑的岁月里,你陪我走过了多少个日夜,度过了多少春秋?一个人独自蜷缩在偏僻的角落,任凭泪水模糊视线。总会是同一双手第一时间轻揽我的肩膀,从膝间抬头,睁开婆娑的双眼,总会看见她那微笑的嘴角,迎上那温柔的目光。像多年前一样,张开双手,冲着远处大喊:“生活还要继续,我们不能哭泣!”像多年一样手拉着手,奔跑过曾迷茫过的岔路口。任凭雨水淋湿衣裳,我们仍旧自由自我……我喜欢漫步雨中,湿润的清风吹散心中的阴霾。听惯了雨打芭蕉的声音,心中多了几分平静。转过身来,勾勒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彼此紧握双手,向远处相依而去。雨过天晴后,风穿过衣裳,阳光芬芳,站在高处大喊:“生活还要继续,我们不离不弃!”时光荏苒,十个春秋已匆匆溜走,哭过,笑过,痛苦过,也快乐过。只因少年此间,我不曾放弃过……仍会一个人走在黑夜,当迷失方向之时,抬头仰望,昏暗的天空上一颗最明亮的星,为我照亮前行的方向……900字 四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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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那些朋友看到《小狗包弟》中那只小狗和落魄的艺术家亲热,一下子使我想到了皮皮摇头摆尾高兴地忘乎所以地欢迎我回家的情形。回首这些年,那些有我的朋友陪伴的日子,无不满溢着幸福和快乐。我天性爱狗,从小到大养过不少狗,我以为我是天下最爱它们的人,可是看了《小狗包弟》,从包金深深的自审中醒悟过来看清自己时,我才明白其实自己是自私的。我很想像《忠犬八公》里面那样,有一只可以与我相伴直至我或它的生命尽头的小狗。可是我总是做不到,第一只小狗得了瘟疫,第二只小狗被狗贩子拐跑,第三只小狗被我送人。我是一个多么不负责任的主人!我相信这些在我生命里消失了的小狗会像八公一样每天等着我,可我作为人,却无法做到像它们那样忠诚。那只被我送人的小狗叫糖糖,是一只漂亮的白色博美。我人记得他两个多月时顺着在写作业的我的裤腿,像只猫一样爬上我的膝盖,在冬日温暖的阳光里在我的怀里打盹,我感到腿上的重量,他的绒毛暖的我心里一片阳光。还记得他生了一场大病,几乎要了他的命,那段日子里它病恹恹地卧在窝里一动不动,我每天拿着针管向他嘴里灌药,看着他难受又无力地挣扎,心里害怕失去他,难受地想要留下眼泪。然而,记忆中最清楚的是他那双大眼睛,在离别的时刻,在旁人笑脸的陪衬下,他的眼睛水盈盈地,我似乎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伤心和责怪,这眼神让我以后想起时,心里总是沉甸甸的。我安慰自己说,他找到了一个比我更好的主人,每天能有很多时间陪他玩耍。可我又一次次地想到故事里的沙皮狗为了等待生病住院的主人回来,不吃不喝任何人给的食物最后被饿死。我愧对糖糖,他坚定不移地信任我,我却抛弃了他。这样的我,还能说自己爱狗吗?我喜欢狗,喜欢他们把我当成他们的全部世界,可我自己只把他们当作我色彩斑斓的世界里的一小部分,小到有时候甚至可以忽略,可是他们又在我的世界里扮演者最好的朋友的角色,我已经搞不清楚他们在我心中的位置了。小时候养狗,因为他们会给我带来笑声,长大了养狗,是因为他们会陪我熬过眼泪。现在我还保存着第一只狗的几小缕毛,装在黑丝绒底的盒子里,第二只小狗丢失前一天晚上啃的红薯皮和第三只小狗的小皮球。这些美好的记忆,让我回想起来时,总会情不自禁地笑,眼眶却是酸酸的。900字 初一 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