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贝克汉姆
他,令无数人痴迷,他令无数人迷恋,他是我的偶像,他原本是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但他始终不会平凡。他是各大媒体上名字出现频率最高的运动员,他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球迷,人们亲切的称他小贝,他的名字叫大卫-贝克汉姆。
小时侯,他的父亲是一家足球俱乐部的教练,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球队一员,并由此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十几岁时,上帝看中了他的球技,他成为了曼彻斯特的一员,他以他优异的表现,开始让全世界都为他着迷。轻巧的吊射,锋利的“弧月弯刀”,一流的球技加上英俊的外表,让他获得了一个全世界都不会有争议的称号:“万人迷”贝克汉姆。
但没有人能一帆风顺,贝克汉姆也一样,98年世界杯上,因为报复一名阿根廷球员,主裁判毫不犹豫将他红牌罚下,他由此成了全英格兰的罪人,伦敦的街头到处有7号被较死的雕像,他跌入了事业的第一个低谷。但此时,他教父一般的,曼联主帅,弗格森爵士给予了他巨大的支持,使他打起了精神,并且帮助曼联赢到了最光辉的赛季——三冠王。
后来,命运让他认识了维多利亚,似火的爱情使他与弗格森的关系出现了不和,于是他选折了转会,而他的新东家,正是无比豪华的“银河战舰”——皇家马德里。当时皇马巨星云集,劳尔、菲戈、齐达内、卡洛斯,在他们的光环下,贝克汉姆能赢来有一个辉煌吗?答案是:没有。
2006年德国世界杯上,揭幕战便有英格兰。最终,三狮军团1:0战胜对手,那是贝克汉姆的一计定位球长传,使得对方后卫自摆乌龙。从这时我们就不难看出,贝克汉姆用他的一己之力拉着三狮军团艰难前行。
八强淘汰赛,英格兰对阵葡萄牙的比赛上,鲁尼一个报复性的动作被红牌罚下,三狮军团失去了最尖利的攻击。贝克汉姆在那场比赛中也拼尽全力,以至最后体力不支而伏在场边痛苦地呕吐。他被换下场后,无奈地捂住脸低声哭泣。难道他已经预见结果了?比赛结束,英格兰点球被淘汰,身位队长的贝克汉姆又像慈父一般安慰痛哭的队友。此时的他已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请不要再叫他小贝,他叫大卫-贝克汉姆。
06~07赛季的西甲联赛,皇家马德里终于赢得了冠军。欢庆的同时我们不由惆怅,贝克汉姆将要离开皇马了,他将远赴美国,转会洛杉矶银河队。
大卫-贝克汉姆,让我们为他喝彩吧,转会美国并不代表事业的没落,一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对我来说,这一切只是一个新的开始。”
看那蛋蛋的忧伤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感觉到有点好笑,同时请看到的人不要喷我,毕竟说不定戳中了某些人。当然,没有针对任何人!
虽然我觉得这篇文章可能会得罪很多人但是我就是要写,我耍无赖谁也咬不了我~
我想说我活了十五年了,幡然回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小了,所以应当做些大人该做的事儿了,也不会空乏感慨,无病呻吟。
当然了,有时候我觉得我真的像一个老头子,很适合在午后的后山晒太阳,看云之类的。
但是每每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抽自己一巴掌——你才十五岁!
我一直坚信在发泄感情是一个很好的渠道,但是每当我看到那绿色的纸页上飘荡着的浓郁的一股股悲伤的气息的时候我就有点汗颜。
我当然知道那不过是无病呻吟,但是我同时想要提问一句,那样悲伤的文字你是否经历了生离死别?
不得不承认,我也觉得感古伤今,来两杯小酒是很不错的事情,然后这个时候我再来一袭白衣,黑夜中对月咏情——你当这是古代呢?
大点了之后才会发现做过的那些事情多么值得呵呵一笑,悲伤不会逆流成河,我也再不会有一股蛋蛋的忧伤弥散心间。
要知道我们都是普通人而已,没有任何大不幸发生在你我身上,当然某些特殊情况例外。
然而就是面临着生离死别,我有个朋友也不过只是把个性签名改为了“永远的痛”而已。仅此而已。
可是为什么就算是这样那些悲伤的文字自作伤感的文字还会出现?一次我看的感动,两次我觉得就会麻木,三次四次我觉得会有恶心感。
我写这些并不代表大多人观点,仅仅代表个人,而且不针对任何人,看到的人若是义愤填膺然后准备给我来一下的话那证明你不过十五岁,个位数年龄的小朋友都是有可能的。
如果你表示赞同也千万不要留下一条评论,因为衷心提醒一句,你很有可能遭到恶意攻击。至于我,我写这些当然不怕了,因为很可能未来的三年我都不会再来这里了。
所以借机把我的鄙夷表达一下——
我想说的是,各位,悲伤不要挂在脸上,挂在脸上的不是悲伤。
故作深沉和痛苦的样子我也做过,不过那是十一二岁才做的事情,如果这篇玩意儿戳中你的小心脏,还是默默的反驳我一句或者在最下方点一个真糟糕,也是不枉对我的评价。
蛋蛋的忧伤隐藏在心里吧,话说我也开始学张艺谋冯小刚大导演了,总是几篇烂文之后才会出好文,这篇不幸处于烂文之流。
收起您的荷塘月色吧,这篇严肃讽刺向的文章结尾了。嗯,谢谢各位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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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伴我成长要说谁伴我成长?那当然属我家的狗——贝克勒。我的这只狗个头可不小,也挺“帅”。知道警犬吗?我的好朋友就是这一品种——德国青背。贝克长得特别精神,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好像随时在侦查周围的情况;它的耳朵从早到晚都是立着的,好像每时每刻不放松警惕,防御坏人的侵袭;尤其它那一身黑亮的皮毛,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贝克的脾气很古怪。它若是高兴,会用身子蹭蹭你,或翻过身来叫你给它抓痒。看着它眯缝起来的小眼儿,好像很陶醉的样子。它若是不高兴,就会动到一个角落里趴着,眼巴巴地看着你,好像很可怜的样子。贝克特别通人性。有一次,我考试考得不好,被老师责骂了,回到家,我无精打采地走进房间,放下书包,双手抱紧腿坐在床上。贝壳好想知道我的心事使得……它不 像以前一样撒腿跑到我的身边,而是慢悠悠地跟在我身后,我坐在床上,它也跳上床。在我的腿边轻轻地蹭。忽然,它大声地朝我吠了两声,我惊恐地抬起头,她又朝我吼了一声。我似乎明白了它的意思。它好像在对我说:“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挫折、磨炼,如果你就此放弃了,那你是永远都不会成功的!”我用手背踩了踩眼角的泪水,重新振作起来……每次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你都会惹我开心,你还“鼓励”我,不能轻言放弃。我真喜欢我这位朋友,我永远的好朋友!4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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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超级偶像——迈克尔杰克逊作文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雅丽建业分校初一:迈迈的舞鞋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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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历史上少有的奇才苏子瞻,我仰慕已久。苏轼在诗、词、文、书、画方面均有登峰造极的造诣。我敬佩他,尤其是文学和书法方面。他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艺术价值,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艺术境界。我热爱写作,亦是“有为而作”,不逼迫自己写没有感觉的东西,也尽力在逃避着矫情、做作,且希望自己的习作不落窠臼。鄙人也学了几年书法,曾经因仰慕而观赏苏轼的书法,因水平有限,只嗅出了:字时大时小,不循规蹈矩,的确是个崇尚自然的人。字豪放,没有死抠每一笔画必须多么到位,字如其人啊,苏轼豪迈、不拘小节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我也企图模仿他的笔法,然而功底不深厚,一点儿也不相像。苏轼是个正义单纯的政客。彼时王安石变法,苏轼发现新法对老百姓的损害,便毅然上书反对新法。可是苏轼啊,你怎么一点都不圆滑呢?尔虞我诈的朝廷容不下你,你便自求外放。然而你的才华从政绰绰有余,在杭州任太守时政绩显赫,深得民心。我想像苏轼一样纯粹,在浊世中保留一点人性的纯真。苏轼是个善良的人。他居于常州时花光了积蓄买了一所房子。一次发现一老妪在房前啼哭,经打听,原来这是一座百年邸宅,老妪的不孝子孙将它卖给苏轼。苏轼闻言,当即烧了房契,归了房子。我想像苏轼一样,用金钱等身外之物赠人玫瑰,换得余香满手。东坡其人对爱情十分看重,对妻子也极其优待。结发妻子王弗仙逝后,他在她坟墓周围亲自种植三万株松树以寄哀思。并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千古着名悼词。将来在爱情的道路上,我也要忠贞不渝。吾常与好友插科打诨,但得知苏轼和好友玩文字游戏的故事后,自叹弗如。一次,苏轼去拜访佛印,佛印急忙将煎鱼藏到大磬里。苏轼笑道:“今天特来请教,‘向阳门第春常在’的下句是什么?”“积善人家庆有余。”佛印脱口而出。“既然磬里有鱼(庆有余),就拿出来共享吧。”苏轼大喜。哎,同样是开玩笑,怎么层次差这么多……果然博学多才的人连玩笑都藏着书卷气啊……苏轼是个成功的人。他不仅在政治上有建树,艺术上有造诣,待人接物也宽容大方,为人善良正义。子曰:“见贤思齐焉。”噢,苏轼,你是我的偶像!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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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一谈论到偶像,很多人肯定会想到那些明星,如刘德华、周杰伦等等。而我心中想到的,却是一位老师!一位曾经教过我的老师!她就是以前三四年级时教我数学的韦老师!虽然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她已不再教我了,但我一直对她念念不忘。老师,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神圣又伟大的职业。韦老师,是您带我走进了知识的海洋;韦老师,是您的认真教导,让我成为了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韦老师,是您教会了我如何辨认是非,让我走上了正确的道路!韦老师,您就是我心中的偶像!记得有一次,“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响后,大家都安静坐好,聆听您的教导。您在讲台上讲着重要的知识,而我却在下面玩尺子。突然,您不讲课了,我觉得奇怪,抬头一看,发现您正用那犀利的目光望着我,我脸一红,立刻把尺子放好,坐端正。不过,没过几分钟,我又控制不住自己贪玩的心,拿起尺子玩了起来。很快,又被您发现了,您不再提醒我了,直接把我的名字写到了黑板上,然后转身严肃地对我们全班说:“上课如果不认真听讲,你可以考出好成绩吗?就算考了好成绩,也是偶然的!所以我希望你们能认真听讲,珍惜每一秒的时间!”您的一番话,令我深受感触,羞愧难当。于是,我下定决心,以后上课要坐得端端正正,认真听老师讲课!我坚持这样做,在后来的一次单元测试中,我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发自内心地感谢您——韦老师!您不仅在学习上关心我,在生活上也非常关心我!经常对我嘘寒问暖,叮嘱我要吃饱饭,睡好觉。记得有一次中午,睡觉铃声响了,宿舍楼一片寂静。因为那时候是在午觉时间,别人都睡得正香,而我却在和我旁边的同学讲话,所以,我被生活老师扣了一分。生活老师立刻把这件事告诉了您,您肯定忙了一个上午,一定感到十分疲惫,正准备躺下睡个午觉,却因为这件事,准备躺下的您,立刻起来,赶到了宿舍楼。一到我们宿舍,就把我们叫了下来,语重心长地对我们两个说:“以后一定不能讲话,不但吵到了别人,自己也没休息好,下午怎么能认真上课!”“对不起,韦老师!”我和那个同学道了歉,然后鞠了一个90度的躬。您接受了我们的道歉,但还是有点不放心,就特意找了两位同学来监督我们!从那时候起,我在宿舍安分守己,没有再违过纪扣过分!我的偶像就是您——韦老师,一位平凡的老师。您给了我莫大的关心与鼓励!您就像一盏灯,照亮着我人生的道路;您那“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谢谢您,韦老师!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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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三月清晨微凉,含羞的太阳轻轻地从云纱里探出柔和的光,慢悠悠地落下来,地上人影树影微淡。坐在海棠树下,青黄藤椅吱呀的响声,将心绪穿回童年。摇曳光影,氤氲着海棠的芬芳,书墨的清香,勾勒出一位鹤发老人慈祥而端庄的身影——那是我一生的偶像,也是我最敬重的爷爷。犹记儿时,我住在乡下爷爷家。百无聊赖的乡村生活,日日在树下听着蝉鸣,捉着蛐蛐,看莺飞燕舞,嗅海棠花香……除了枯燥,也只剩下枯燥了。可爷爷总能在鸡飞狗跳的环境中,坐在树下,晃着藤椅,手捧一本泛黄的书,安安静静地,一坐便是一天。有时花瓣飘落在头上,也浑然不知。我常趴在藤椅旁,玩弄着可爱小巧的花朵,漫不经心地问爷爷:“爷,你在看什么呀?”“《飞鸟集》。”“嗯,那是不是讲了一只鸟的故事?”“傻孩子,这是诗集,不是故事。”“啊……不是故事,那得多无聊啊……”“诗,看着是诗,其实是人生啊!”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望向爷爷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懵懂无知的崇拜并在心中留下了不浅不深的回忆。后来,爷爷的鸟儿渐渐飞不动了,爷爷的诗永远沉眠于独属于他的世界里。再回老家,我直奔院后一间红瓦白墙的小屋,里面有两个自制的木书架并排放立,上面放置的全是爷爷珍藏的书。我执起一本,书角露出一片枯叶,被压得平平整整,翻开,沉稳潇洒的字迹,由黑蓝墨水书写,全是爷爷的标注和感悟。一笔一画,铿锵有力,我顺着深深浅浅的墨痕,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不多时,生命奥妙、人生哲理,似一泓清泉,盈满我心。黄昏,夕阳的余晖照进窗内,在粗糙的纸上洒下点点斑驳。我从书中的世界走出,望着灿烂彩霞,心中是一片波涛汹涌。我感慨于书中的神秘莫测,更惊艳于爷爷的沉稳心境和对书的热爱。那密密麻麻的字迹,寓意深刻的旁批,自是得翻阅数次才能有所领会的吧。若我有此等对书的痴爱,怕也早已不用在此处苦苦探求爷爷心中所想。念次,我对爷爷又多了几分崇拜,然而这崇拜却是不比当年对爷爷表面的崇拜,而是发自内心地叹服于他。又是海棠花开,藤椅上已换了一个人。我拥抱晨光熹微,追随爷爷的步伐;我亲吻拂风落花,沉淀稳重的心态;我领悟万物美好……而那位心中的白发老人,则在茫茫大海中,为我点亮那座永不熄灭的明灯,引领着我,不再迷茫。我的心中不会有黄昏,因为有您,永远像初春的清晨。感谢您,我的偶像!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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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平凡人成功的背后是超越百分九十九的人的努力。——引子与许多人一样,我也有一个偶像,那就是他。他,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认识他之前,我一直认为网红是一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甚至算得上一个“不务正业”的职业,而他,却不同。他,毕业于“211”南昌大学。可他,并没有走上父母安排的道路,而是走上了自己所喜欢的路,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他原本有一个平稳的工作,但,一个机会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公司要挑选六个人做导购直播员,他靠着专业实力进入其中。可是,不大有保障的直播行业与一份平稳的工作,相差实在太远了。所以,只有他当了真。他,虽然不是“铁唇哥”,却是“口红一哥”。作为一名美妆导购员,为顾客们试色调更是自然。记得有一次,他连续直播六个小时。屏幕中,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停止上口红,卸口红。他苍白的脸上一直露着微笑,眼中却有怎么也掩盖不住的疲惫。他不停地介绍着产品,仿佛不会累似的。在弹幕中,有顾客提出要试R5的色调,他用不到三秒钟时间,便在满屋子的口红中找出此款。他用六小时试了三百八十种口红,从原来微微透白的M唇,变成了有些红肿,有些干裂的厚唇。事后,他回忆道:“前两个小时还好,后四小时就有些力不从心了。那段时间,我一吃到热的东西就会‘嘶,好辣’。算是对口红的心理阴影吧!”因此他得了个戏称——铁唇哥。可是,做“铁唇哥”太累也太苦了,做一个“口红一哥”就好了。他,“年入千万”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担心运气用完,因为运气太好了。”他总是自谦着,而翻阅他的履历,平凡又不平凡。2011年考入南昌大学,自此学习美妆学,2015年大学毕业后,因为大多数顾客并不愿意直接试色柜台的样品口红,他开始尝试用自己的嘴巴为顾客试色,多次获销冠称号。2018年9月,成功挑战“30秒涂口红最多人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成为涂口红的世界纪录保持者。自此被称为“口红一哥”。2018年“双十一”与马云pk卖口红,最终战胜马云。截至2019年6月,李佳琦全网粉丝已近5000万。2019年10月17日,入选2019福布斯中国30岁以下精英榜。他,就是李佳琦,我的偶像。他用平凡的人生活出了百分之一的色彩。就像他的助理所言:“他的工作只有百分之一的人可以完成,而他正是那百分之一。”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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