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之道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和白色,简单而纯粹。黑色总给我以深邃厚重,玄冥沧桑之感,如屹立于天地间的山峦,默然地承受着风刀雪剑的雕刻,见证着人世间的沉浮起落。白色总会给我以平和坦然,浩瀚柔婉之感,如灵动于自然间的清流,无私地洗涤着万物生灵沾染的尘埃,温润着岁月中的冷暖炎凉。
这是两种最贴近自然,靠近灵魂的颜色。传承至今的太极便是阴阳交融,黑白相和。黑色即阴,白色即阳。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人生之理,以阴阳二气长养百骸。
《系辞》书云:“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其意指浩瀚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包含着阴和阳,以及表与里两面。它们之间即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是世相的纲领和由来,也是事物产生与毁灭的根由所在。
记得《红楼梦》中光风霁月的史湘云和小丫头翠缕的一段关于阴阳的妙论。翠缕年幼,不知阴阳,湘云告诉她,凡事皆有阴阳。而且阴尽阳生,阳尽阴生。一切草木鱼虫,皆有阴阳。就算是一片树叶也有阴阳,朝阳向上的一面是阳,背阳向下就是阴了。这时候翠缕就说,我知道了,姑娘是阳,我就是阴。搞的湘云一愣一愣的。翠缕解释说,主子是阳,丫头当然是阴,把湘云笑翻了。
其实,湘云这里说的阴阳,和太极中的阴阳相生观点一致。而阴阳太极多用黑色和白色进行区别。
黑色和白色虽简单,却富于变化,涵义深广。
不禁想起南宋山水画家“马一角”,他的画在构图和章法上以“留白”而闻名。其画虽着墨不多,但巧妙的布局、丰富的线条以及如轻烟熏染的淡墨,却将春山的润泽,文人墨客沉浸在春光中的陶然情态表露无遗。最让人称道的是,他能将绘画和处世的人生哲学相互交融,让人在欣赏山水的同时,领悟知白守黑的处世之道。
这里的黑白之道,亦可以同老子、庄子影响下的处世之道相互融合。所谓知白守黑,多是指内心光明,行为洁白,却以沉默内敛的暗状自守,以做到和光同尘。即便身处尘埃之中,也能够保持自身之高洁,不露锋芒,不标新立异,不显山露水。
后世儒学中很多的思想都掺和了老庄思想,比如中庸之道,便告之人们:为人处世,当须知白守黑,胸怀宽容,谦和有度。就如同书画中黑白的变化之和,冲和调节着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以达和谐。正所谓:胸怀宽容,何惧人夺吾志;人人怀含宽容,社会何不融融。
身在世风浮躁,竞争激烈的社会,不知黑白取向、少了中和兼容的忖度,恐怕会晕头转向,彷徨无所措。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极易简单对决,矛盾相向。所以,我们需要静下心来,顾念中和,学习中庸,怀含宽容;社会需要唱和文明乐章,人人应该多一些谦和宽容,知白守黑,以礼相往,和谐处之。如此,才能真正体味到美的意义,悟通生命的真谛。
微观来讲,黑色与白色亦可看做一个质元,一个人的底色。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块璞玉,天然也沧桑。在成长过程中,有些人,将自己雕琢成一块可以佩戴的美玉,挂在春花秋月间,陪伴自己一生一世。有些人,固守朴素,不事雕饰,走过漫长的一辈子,还原本真。无论结局如何,每个人都有大体的黑白两面,即阴暗与光明,消极与积极。它们相互渗透,又相互转化。福祸相依,乐极生悲,甜中生苦便是这个道理。
不禁想起李商隐写过一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是诗人登高望远,借景抒情的慨叹。即晚景虽好,可惜不能挽留。可后人只稍作改动为: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便将消极惨淡的光景,充满了豁达与光明。
这些都是于心的境界,为了在俗世的洪流中生存,我们必须学会,用一颗乐观积极的心来感恩生活,善于发现困顿中潜在的意趣。纵然泪水模糊了我们的双眼,也不放弃希望,因为被泪水冲洗过的眼睛才是最明亮的。
一首歌词写的不错:黑夜如果不黑暗,美梦又何必向往。黑夜如果太黑暗,我们就闭上眼睛看,希望若不熄灭就会亮成心中的星光。是啊,只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即使身处泥淖,陷入黑暗,亦能感受到光明。既然如此,人生路上,何不微笑前行点亮一盏心灯,将生活照亮?
“顺阴阳之数,应节为变,寄藏用之机。”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懂得黑白之道,与自然社会、与自己的内心,和谐相处。
黑色和白色是两种极致的美,它们有着不同的妙趣,却又可以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倘若你懂,你便会领悟其中的玄机。
黑白交错的青春序曲
(一)
十六岁那年,学校出台了一项很不人道的规定:按照成绩分班,一班最好,二班次之,三班更差,依此类推。全年级一共八个班,我在八班,你可以想象我是什么样的学生。
我喜欢在课间的时候,溜到一班门口,探进头去,看一群品学兼优的人,利用十分钟课间背英语单词或者文言诗词。那一群人里,有向阳光。我和向阳光曾经同班,我坐在他的后排,一遍遍地问他牛顿到底是人还是力学单位,他从来不嫌弃我麻烦或者无知,一点一点的给我解释这些无聊的问题。
可是分班了。我眼睁睁的看着向阳光消失在视野里。我在心里,一千次,一万次地呼唤着他的名字,却看不到他回头一次。
(二)
我拿着一大包花花绿绿的“好多鱼”走进一班教室,大声的喊着向阳光的名字,把好多鱼塞给他。他推辞着不要,接着就有一双手抢过了那包好吃的零食。我看到一个胖胖的女人,烫着狮子一样的卷发,也不打理,干巴巴地做出怒发冲冠的样子。
这个女人,是一班班主任,传说中的狼外婆,对待学生刚柔并济内外兼修,多调皮的学生,在她手下也是残兵败将,所以她的大名令学生闻风丧胆,令学校领导拍手称赞。
“林若蕾,一班是你来的地方吗?最差的八班里最差的学生,总来一班干什么?”她刻薄无比的指着我年轻的脸。
血往头上涌,我昂起头:“我为什么不能来一班,一班又不是你们家的!”
“一班就是我的家,你这样的学生,劣行全校闻名,你来一班,会一粒老鼠屎坏了满锅粥。”我的反抗激起她更大的愤怒,于是她开始攻击我的行为,否定我的人品。
全班哑然,向阳光更是没有了一点儿阳光。
我站在那里,脚想离开,大脑却命令它必须站稳:在向阳光面前,我还想要一点尊严。我固执的与狼外婆对视着:
“人人平等,哪条校规写着,八班的学生会脏了一班的地?你这是人格歧视,我要到教育局投诉你。”
“向阳光,她是来找你的,你负责把她清除出去,如果她再来,你和她一起消失。”狼外婆被我气得发飙,却没有办法。于是她选择了向阳光这个软柿子。
(三)
“向阳光,我不是老鼠屎,这样没素质的老师,不要跟她了。”我充满信心的看着向阳光,年轻的心里极度企盼,自己就是那个令向阳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红颜。
狼外婆用手指着我,哆哆嗦嗦的说:
“向阳光,如果你不把你招来的害群之马清除,你立刻离开。”
我瞪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向阳光。向阳光,向阳光,你英勇一点,和我一起离开,我发誓我会一辈子为你当牛做马为奴为婢。我几乎要双手合十虔诚祈祷了。
可是……向阳光咽了几口唾沫,喉结颤动了几下,小而清晰地说:
“林若蕾,请你不要在一班捣乱了,以后也不要来找我了。”
我冰冻在一班庄严漂亮的大教室里。
“同学们检查一下自己的物品,看看有没有丢失的,以后不允许结交乱七八糟的朋友。”狼外婆在我还没走出一班教室时,这样说。
我站在一班的教室门口,有大片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却照出了一地悲凉的阴影。林若蕾,不就是打过一次架,交过两次白卷,抽过三支烟,喝过四瓶啤酒吗?狼外婆充满偏见的声音,给我加上无数的莫须有,仅仅因为,我是差生。
差生,难道就注定万劫不复,没有爱,没有被爱,没有骄傲,没有尊严?这不公平。我该怎么办?我要反抗,我要反抗狼外婆的噪音。
如何反抗?
不成佛,便成魔。
(四)
林若蕾的犯罪机率在成倍增长:冒天下之大不韪,私自拉了照明线,被值班老师逮个正着;午休时间忽视校规中“午睡时间时必须闭目养神”的滑稽规定,独自跑到大操场上遛弯,被班主任抓到,罚绕操场跑十圈;课外自由活动时,居然过度自由,跑到网吧逍遥……公示栏上,一条条罪过,像一条条伤疤,爬过我年轻叛逆的心灵。
但是,林若蕾真正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是在期末考试之后——我考了八班第一名,全年级第十名也就是说,所谓的全校最好的班,所谓高手云集的一班:有四十个同学被我甩在了身后。
没有人相信这个事实。
一群人围住我,软硬兼施,想要拷问一个真相出来。
“凭这个成绩,我会被破格提拔,这是学校当初分班时说的,鼓励我们差班孩子要努力,告诉我们还有机会,现在我的机会来了。”我站在校长面前,不告诉他们真相,只想要一个结果:我要进一班。
“这个成绩不能算数,她重新考一次,我找题目,我监考,考好了,我就允许她进一班。”狼外婆说得斩钉截铁。
我不说话。林若蕾,怎么做,你都注定万劫不复。
一张张试卷摆在面前,我提起笔,像提起一桶铅毒。
即使时间在这个时刻凝固,我的笔也不会停下,那些所谓的高深题目,我做起来游刃有余。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四个老师,给我一个人监考,我考出了一份完美的成绩。
“既然这样,我同意她去一班,只是不可以这样胆大妄为了。”狼外婆艰难无比的答应了。我含泪而笑,死死盯着她: “你放心,我不去一班,我会永远留在八班。我不是最差的学生,八班也不是最差的班。我只是想证明这一点。”
(五)
那一年,十六岁的我,成为了学校的一个奇迹,无数的人都在谈论我骄人的成绩。但是,没人知道,一个学习成绩很差的女孩,像垃圾一样,被暗恋的男生在众目暌睽之下,从教室里、从心里驱逐出来的痛苦;也没人知道,那个女孩,私拉照明线,是为了挑灯夜读;午休时间去操场是为了背诵枯燥的古文;翻墙去网吧,是省下早点钱作网费,在嘈杂的网吧里,用超常的定力,拒绝游戏和QQ的诱惑,在一所所免费或者收费的网校里,听落下的一门门功课;也没人知道,若干年后,女孩读疯狂英语李阳的故事,读到泪流满面,只有女孩能体味那类似的艰辛,从对知识的一无所知,跨越到轻车熟路,这一路洒下的泪水和汗水,能汇成一条深邃的河。
更没有人知道,被狼外婆剐过的青春,所有的骄傲与尊严,都被消耗殆尽,无论有怎样的良药,一直是无法愈合的疤痕,成为女孩无奈并疼痛的前进动力。
(一)
十六岁那年,学校出台了一项很不人道的规定:按照成绩分班,一班最好,二班次之,三班更差,依此类推。全年级一共八个班,我在八班,你可以想象我是什么样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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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分班了。我眼睁睁的看着向阳光消失在视野里。我在心里,一千次,一万次地呼唤着他的名字,却看不到他回头一次。
(二)
我拿着一大包花花绿绿的“好多鱼”走进一班教室,大声的喊着向阳光的名字,把好多鱼塞给他。他推辞着不要,接着就有一双手抢过了那包好吃的零食。我看到一个胖胖的女人,烫着狮子一样的卷发,也不打理,干巴巴地做出怒发冲冠的样子。
这个女人,是一班班主任,传说中的狼外婆,对待学生刚柔并济内外兼修,多调皮的学生,在她手下也是残兵败将,所以她的大名令学生闻风丧胆,令学校领导拍手称赞。
“林若蕾,一班是你来的地方吗?最差的八班里最差的学生,总来一班干什么?”她刻薄无比的指着我年轻的脸。
血往头上涌,我昂起头:“我为什么不能来一班,一班又不是你们家的!”
“一班就是我的家,你这样的学生,劣行全校闻名,你来一班,会一粒老鼠屎坏了满锅粥。”我的反抗激起她更大的愤怒,于是她开始攻击我的行为,否定我的人品。
全班哑然,向阳光更是没有了一点儿阳光。
我站在那里,脚想离开,大脑却命令它必须站稳:在向阳光面前,我还想要一点尊严。我固执的与狼外婆对视着:
“人人平等,哪条校规写着,八班的学生会脏了一班的地?你这是人格歧视,我要到教育局投诉你。”
“向阳光,她是来找你的,你负责把她清除出去,如果她再来,你和她一起消失。”狼外婆被我气得发飙,却没有办法。于是她选择了向阳光这个软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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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光,我不是老鼠屎,这样没素质的老师,不要跟她了。”我充满信心的看着向阳光,年轻的心里极度企盼,自己就是那个令向阳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红颜。
狼外婆用手指着我,哆哆嗦嗦的说:
“向阳光,如果你不把你招来的害群之马清除,你立刻离开。”
我瞪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向阳光。向阳光,向阳光,你英勇一点,和我一起离开,我发誓我会一辈子为你当牛做马为奴为婢。我几乎要双手合十虔诚祈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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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蕾,请你不要在一班捣乱了,以后也不要来找我了。”
我冰冻在一班庄严漂亮的大教室里。
“同学们检查一下自己的物品,看看有没有丢失的,以后不允许结交乱七八糟的朋友。”狼外婆在我还没走出一班教室时,这样说。
我站在一班的教室门口,有大片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却照出了一地悲凉的阴影。林若蕾,不就是打过一次架,交过两次白卷,抽过三支烟,喝过四瓶啤酒吗?狼外婆充满偏见的声音,给我加上无数的莫须有,仅仅因为,我是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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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反抗?
不成佛,便成魔。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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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林若蕾真正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是在期末考试之后——我考了八班第一名,全年级第十名也就是说,所谓的全校最好的班,所谓高手云集的一班:有四十个同学被我甩在了身后。
没有人相信这个事实。
一群人围住我,软硬兼施,想要拷问一个真相出来。
“凭这个成绩,我会被破格提拔,这是学校当初分班时说的,鼓励我们差班孩子要努力,告诉我们还有机会,现在我的机会来了。”我站在校长面前,不告诉他们真相,只想要一个结果:我要进一班。
“这个成绩不能算数,她重新考一次,我找题目,我监考,考好了,我就允许她进一班。”狼外婆说得斩钉截铁。
我不说话。林若蕾,怎么做,你都注定万劫不复。
一张张试卷摆在面前,我提起笔,像提起一桶铅毒。
即使时间在这个时刻凝固,我的笔也不会停下,那些所谓的高深题目,我做起来游刃有余。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四个老师,给我一个人监考,我考出了一份完美的成绩。
“既然这样,我同意她去一班,只是不可以这样胆大妄为了。”狼外婆艰难无比的答应了。我含泪而笑,死死盯着她: “你放心,我不去一班,我会永远留在八班。我不是最差的学生,八班也不是最差的班。我只是想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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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十六岁的我,成为了学校的一个奇迹,无数的人都在谈论我骄人的成绩。但是,没人知道,一个学习成绩很差的女孩,像垃圾一样,被暗恋的男生在众目暌睽之下,从教室里、从心里驱逐出来的痛苦;也没人知道,那个女孩,私拉照明线,是为了挑灯夜读;午休时间去操场是为了背诵枯燥的古文;翻墙去网吧,是省下早点钱作网费,在嘈杂的网吧里,用超常的定力,拒绝游戏和QQ的诱惑,在一所所免费或者收费的网校里,听落下的一门门功课;也没人知道,若干年后,女孩读疯狂英语李阳的故事,读到泪流满面,只有女孩能体味那类似的艰辛,从对知识的一无所知,跨越到轻车熟路,这一路洒下的泪水和汗水,能汇成一条深邃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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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之道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对“成功”二字的评判标准也逐渐变得单一,大多数人认为有钱即为成功。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深刻的,他们仅仅看到了表象。成功的定义,绝不只有这些,正所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成功之道,绝不单一。事业有成,便为成功。这是成功最浅层的定义,是大多数人所认可并追求的成功。腾讯公司,从二十四年前互联网刚在中国出现时,便在互联网社交领域,游戏领域不断探索。他们一开始并不被外界看好,但他们坚定了在新兴产业的道路上开拓的决心,网络普及后,腾讯公司一飞冲天,如今已经成为中国“脸书”和“推特”。马化腾和他创立的腾讯公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确实是一种成功,是事业上的成功。留名千古,便为成功。往更深一些的层次探究,其实成功,不一定必须事业有成。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写道:屈原放逐,仍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古代贤者圣人们,虽穷困潦倒,怀才不遇,壮志难酬,但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他们的圣明,传诵后世;他们的名字,被刻在迁客骚人们的心中;他们的才华,在后世得到认可。你能说他们因为没有成功的事业,所以他们就是不成功吗?独善其身,便为成功。往成功的最深处发掘,就会发现,不论是谁,不论他是什么身份,园丁也好,美编也好,程序员也好,只要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虽“穷”却能独善其身,便是一种成功。假如园丁种好大树,城市的天空便不再灰霾;假如美编做好装饰,人们眼中便不再空白;假如程序员编好程序,上网的安全便得以保障。因此成功不必很得志,小人物也可收获大成功。《岛上书店》中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是的,人生的道路就像是一本书,怎样演绎,怎样结尾,全凭自己下笔。成功,实在不必定义为套现几十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命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路。只要是路,便可达罗马。成功,之于不同的人,便有不同的定义。成功的道路上,应是百花盛开,绝不是一枝独秀。8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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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之道孔子曾说过“过犹不及”、“执两用中”的话,《中庸》标举:“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过一种平衡的生活,我认为其实质就是追求中庸之道。中庸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与之相类似,平衡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也要一分为二来看。如果平衡是指人与自然的和谐,人身心的和谐,为人处世的刚柔相济、张弛有度,等等,这无疑是好的。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展现的是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和谐;王维“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诉说的是自然的穷通之理。我也相信,生活中的得失遵循能量守恒的法则,一扇门关闭了,另一扇窗会为你打开。所以,人应该有乐观的心态,去拥抱生活的苦乐,构筑自己内心的平和。但如果平衡指的是平均主义、随波逐流、对抗与制衡、无原则地寻求心理补偿等等,则未必可取的。“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固然是明哲之言,但实践起来又何其难哉!古今之事,就一时一地而言,通常“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东风压倒西风”!所以,该有立场的时候就应该有立场,改拿态度的时候就必须拿态度。大自然是一座象征的森林,能给我们无穷的启示。如果说平衡代表着总体的天道原则,代表着和谐的终极结果,那么,追求平衡是值得鼓励与提倡的。但是,在微观具体的层面,从来不乏极端或偏颇的存在。有时候,事物正以其极端、极致的形态彰显着价值,人也是如此。“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调也。”松柏,以及后来的梅兰竹菊之所以能成为草木中的君子,是因为其自身的特异禀赋,也是人们把自己的理想和心志投射在其中的结果,可见不畏严寒、特立独行、坚持操守一直是我们民族所看重的品质。人世间,屈原为了追求他的美政理想,“虽九死其犹未悔”;孟郊因为苦吟,“心与身为愁”;谭嗣同为了变法维新,舍生取义;陈天华为了唤醒同胞,蹈海自杀……这些执着也是足以令人为之动容的!平衡不是唯一的真理,获得平衡的途径也从来不是单一的。不是有诗句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吗?世间万物,包括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对峙的两极相生相克,以此为平衡,又或者平衡正是在两级之间跳跃而达成的。8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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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道汶川地震到来,其间醒之人,悟之人不计其数,但在2月之后,又如何?醒人已睡,悟人已庸,汶川之事似乎不复存在了,有之甚者借此调侃,以未对汶川贡献为荣。何其悲也?道之何在?古有习剑者,用剑如神,其道为:剑之道,乃无道。手无剑,心有剑。剑者必以仁爱二字为先,仁义二字其后,无名,无利也。从出生之日起,至二、三岁时,便有道。此道赤子之道也,其之纯,其只真,乃天下之大道。成年后,道亦变,变为名,利二者。而今,道义已变。非名,利道,非赤子道,乃自私之道也。此乃无道,以其利为先,与利无关者,不与理睬,有危害其利者,“诛之”。此乃大同之小偷,社会之败类。唾之,不惧,打之,无门。有一老者问曰:“敢问,路在何方?”25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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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盘之上,黑白之距黑与白本是差之千里,亦如善与恶、事与非,功与过。它们之间的距离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在棋盘之上,黑与白相遇,演绎出变幻莫测的棋局,围棋太深奥,黑、白在复杂变化中。也许我更适合简单的,棋盘之上,五子之距定胜负。星空又何尝不是一张大的棋盘,星辰是棋子,一场精彩的对决上演了几千年。同一个星空倒退三千年,一颗文学史上的明星升起来了,狠狠挡在四颗黑子前方,即使黑的力量再强大,光明的白色逾越距离,围住黑棋。那便是司马迁的《史记》。历史与我的距离要用光年来衡量,从司马迁的西汉到黄帝生活的年代同样遥远。一个信念拉近了他与历史的距离,一份责任让他看清了历史面容——一个史学家的赤诚之心。汉武帝给了他黑暗的生活,而他奉上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的《史记》。他亦如那颗白棋,前面黑棋步步紧逼,他与那颗黑棋近在咫尺,正义的光芒从未泯灭,重重挡在黑棋前方。白棋总落后于黑棋一步,被黑棋牵制。在鲁迅生活的那个社会,社会的黑暗就像咄咄逼人的黑棋将白棋堵的五路可走,黑棋与白棋此距之近,整盘棋处于僵持状态。似乎一念之间就可断送整盘棋。鲁迅知道他要做什么,一念之间,他弃医从文,用手中的笔直刺黑暗的心脏,呻吟出痛之处。他书写的已不再是文字,而是一张张救国救民的良方。他与黑暗的很会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他的心离它很远很远,离芸芸众生很近很近。他就是那颗白棋,截住黑棋去路的白棋,阻止了黑棋的阴谋。司马迁用一生的时间赢得了棋局的胜利;千年后,鲁迅用一年之差的时间赢得了棋局的胜利。此所谓“德不孤,必有邻。”即使是千年的距离,即使是棋盘上的黑白之距,只要心与光明无距离,那盘人生的棋局必定白棋胜利。6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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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盘之上,黑白之距黑与白本是差之千里,亦如善与恶、事与非,功与过。它们之间的距离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在棋盘之上,黑与白相遇,演绎出变幻莫测的棋局,围棋太深奥,黑、白在复杂变化中。也许我更适合简单的,棋盘之上,五子之距定胜负。星空又何尝不是一张大的棋盘,星辰是棋子,一场精彩的对决上演了几千年。同一个星空倒退三千年,一颗文学史上的明星升起来了,狠狠挡在四颗黑子前方,即使黑的力量再强大,光明的白色逾越距离,围住黑棋。那便是司马迁的《史记》。历史与我的距离要用光年来衡量,从司马迁的西汉到黄帝生活的年代同样遥远。一个信念拉近了他与历史的距离,一份责任让他看清了历史面容——一个史学家的赤诚之心。汉武帝给了他黑暗的生活,而他奉上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的《史记》。他亦如那颗白棋,前面黑棋步步紧逼,他与那颗黑棋近在咫尺,正义的光芒从未泯灭,重重挡在黑棋前方。白棋总落后于黑棋一步,被黑棋牵制。在鲁迅生活的那个社会,社会的黑暗就像咄咄逼人的黑棋将白棋堵的五路可走,黑棋与白棋此距之近,整盘棋处于僵持状态。似乎一念之间就可断送整盘棋。鲁迅知道他要做什么,一念之间,他弃医从文,用手中的笔直刺黑暗的心脏,呻吟出痛之处。他书写的已不再是文字,而是一张张救国救民的良方。他与黑暗的很会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他的心离它很远很远,离芸芸众生很近很近。他就是那颗白棋,截住黑棋去路的白棋,阻止了黑棋的阴谋。司马迁用一生的时间赢得了棋局的胜利;千年后,鲁迅用一年之差的时间赢得了棋局的胜利。此所谓“德不孤,必有邻。”即使是千年的距离,即使是棋盘上的黑白之距,只要心与光明无距离,那盘人生的棋局必定白棋胜利。6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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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之瞳鲜血喂养的花绽放着艳红色枯萎腐烂的心挣扎着要存活活在黑白的空间死在彩色的世界让我觉醒吧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真实的面貌吧我不想存于阴暗之中让我逃离吧让我走向这个世界灿烂的地方吧我不想被痛苦束缚着睁开眼睛吧你的理智还存在吗打开心房吧你的灵魂还存在吗你真的想变成像人偶那样可怕的东西吗你真的想变成只能被操纵的一台机器吗想要醒来想要逃出啊让我觉醒吧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真实的面貌吧我不想存于阴暗之中啊让我逃离吧让我走向这个世界灿烂的地方吧我不想被痛苦束缚着睁开眼睛吧你的理智还存在吗打开心房吧你的灵魂还存在吗想要醒来想要逃出停止跳动的心被无情地啃食空荡干涸的眸还是那么无暇活在黑白的空间死在彩色的世界让我觉醒吧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真实的面貌吧我不想存于阴暗之中让我逃离吧让我走向这个世界灿烂的地方吧我不想被痛苦束缚着睁开眼睛吧你的理智还存在吗打开心房吧你的灵魂还存在吗你真的想变成像人偶那样可怕的东西吗你真的想变成只能被操纵的一台机器吗想要醒来想要逃出啊让我觉醒吧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真实的面貌吧我不想存于阴暗之中啊让我逃离吧让我走向这个世界灿烂的地方吧我不想被痛苦束缚着睁开眼睛吧你的理智还存在吗打开心房吧你的灵魂还存在吗想要醒来想要逃出那天我看见她的眼神充满失望和无奈啊放过我吧我不想这样一直堕落下去如今世界已经被扭曲变得残酷和冰冷啊我的左眼疼痛得像快要爆炸掉一般找回翅膀的飞鸟啊挣脱牢笼的罪人啊让自己的潜能爆发吧你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流尽的血破碎的心崩坏的瞳让我觉醒吧让我看见这个世界真实的面貌吧我不想存于阴暗之中让我逃离吧让我走向这个世界灿烂的地方吧我不想被痛苦束缚即使罪孽深重我也想成为一个强者就这样,活下去吧。7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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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之梦双瞳摇光溢清颜,广袖弯眉琴音乱;黑白如月绝代美,韶华梦里落琴键。——题记梦幻的晨雾,透过几丝薄云,为这黑白的琴键染上淡淡的光晕。我纤细的指尖滑过这不染纤尘的琴身,钢琴的音韵便流淌,在耳边,在梦里,在心间。童时,便爱恋上了钢琴,素淡古朴的琴身,清冷优雅的音律,如晨风,似流云,尤其是那黑白相间的琴键。情有独钟。十年来,一直坚守着黑白琴的梦,也开出了如繁星的花儿,妖娆华华,如烟般飘渺,又似雪般迷离。在夺得中央音乐学院九级的优秀成绩后,开始排练几首最爱的乐曲。一次次努力练习,我的指尖滑过琴键,开出了无垢的花儿,绯如牡丹,仿佛空气里弥漫着雍容馥郁的香。仍记得,那时的我疯狂的迷恋上了贝多芬的《月光》第三乐章,与麦克道威尔的《幽灵之舞》,婉转奇异的琴音,恍若清澈透明的小溪从山涧中流下,水滴轻快地唱着歌。那皑若山上雪,较若云间月的律动,是我的黑白之梦。那么努力地练习,却使手指更加僵硬。不得已,我请教老师时,老师却只给我弹了一段跨越了三个八度的乐章,她的手指只是贴着琴键,手腕灵活地在黑白之间旋转。音乐那么轻灵,神迷,婉转。我试着,不再去做过多的动作,让指尖贴着黑白色的琴键,如天籁的声音便在身边流动。嘴角搁浅着浅浅的笑颜,优雅地,再次奏响了两首清幽的乐曲,阳光妩媚,月色妖娆,星晨浅浅。留下了清脆的黑白之梦。5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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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之恋挥毫泼墨确是一种奢侈。当浸满墨汁的狼毫笔游畅于纸的煞白,墨不再是一潭污水,而纸也不再苍白。墨是龙飞凤舞的张扬,是狂放不羁的性情;而纸也因墨的浸润,填满了寂寞的留白。依旧是白,却已是蕴养着深意的白,一种经典的艺术——书法由此诞生。书法的意境犹在于此。墨寻找着适合它的旷野,可由它自由驰骋。纸寻找着可以中和它死寂的奔放,以填补它的空白。当墨与纸完美邂逅,不论是墨还是纸都被赋予了生命的力量。黑白被奉为墨客心中的神圣,经久不衰,流芳百世,必为经典!王羲之为之疯狂挥毫写下了千古绝词《兰亭序》;米芾因之垂名,书法史上也留下了他不朽的辉煌;颜真卿以之为生命,写下《多宝塔碑》,被世人惊叹为深得书法的真谛。直至今日,多少娃娃手握毛笔,纵使满脸稚嫩,也要书写对书法的敬意。书法的精粹,在于它变幻无穷的魅力,虽只是黑白,却可以焕发出亘古不变的精彩!但诗人总是刁钻刻薄的,从不满足于现实。于是,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诗人眼里,黑与白被置于对立,中间有无法穿越的深渊。黑被赋予了阴暗的含义,而白则是光明的象征。黑被人唾弃,黑被踩踏于脚底;白被守护在心里,留存着宝贵的希望与梦想。因为心中的那抹白,食指“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因为脚下的那滩黑,北岛大声呼喊“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死无报应”。诗人用犀利的笔锋,为黑白划清界线。可谁能阻挡,阻挡黑暗?“黎明前的黑暗”,告诉诗人,告诉墨客,“自然一切有法”。不论是融合,或是割裂,都不是黑白的全部含义。但也正因为黑白之间的神秘,引墨客骚人一顾倾心。迷恋于黑白,不仅是墨客骚人,还有我,还有你。浙江嘉兴海宁市海宁市高级中学高三:淡然的小鬼6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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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一直都很喜欢古筝,不仅喜欢她散发出的古色古香的韵致和她宁静雅致的样子,更喜欢的是那一撩一拨间的行云流水。我学习的是钢琴,以前总以为钢琴的音色过于呆板,弹下一个键,发出的音总是一样的,没有变化,而古筝是那样流畅,流畅得没有一点儿牵绊,如同丁冬作响的清泉,如同森林中百灵自由的歌唱。时而如碎玉撞击般清脆,时而如阵阵松涛般低沉。古筝的声音轻灵并不空灵,低沉而不沉重,她的声音是平稳而雅致的。但现在,坐在钢琴前,手指在琴键上划过,跳过,弹起,滑音。每一次都是那么美好,控制指尖的力度,可以轻一些,或强一些,奏出的音已各不相同。学过二十四调,仿佛阅读文章,大调是幸福美好的童话,小调是情节曲折的小说,我的弹奏,就是去阅读这些文章,读出她的前奏,读出她的高潮,读出她的下滑,读出她的华丽收尾。每一个音都是精灵的舞蹈,旋转,跳跃,倾斜,仿佛比古筝更轻巧,也比古筝更为清丽,而且,比古筝还多了稳重。到现在,发现钢琴的声音似乎比古筝更美妙,那一个个的音因弹奏力度不同而表达出不同的感情,最后团结了起来,连贯成线,奏出比飞舞的五线谱还要一气呵成的音乐,令人感到无比舒畅。弹奏钢琴时,听着钢琴那音色透明得像冰一样,没有一点杂质,就那样弹下去,就那样听见钢琴发出声音,音就从琴的内部游荡出来,仿佛带着琴的思绪,每一个音,都是那黑白琴键的演绎。当我悲伤的时候,我弹琴,哀伤的调子随着奔涌而下的泪水在房间里无声地飞扬,飞扬得到处都是;当我快乐的时候,我弹琴,明快的节奏和我的心脏一起跳动,跳动着传播幸福的信息;当我心情一般的时候,我弹琴,用一颗平常心去体会感悟音乐的魅力,随乐曲的起伏而感受,感受着她的跌宕,感受着她的高昂,感受着所有的所有,并为之倾情、倾心。静下来的时候,我常抚摸着黑白琴键,她们,是一切乐曲的开始和终止。所有的乐曲,由她们的弹跳开始;所有的乐曲,由她们的沉睡结束。每一个琴键都是一个故事,因为——自然中最基本的两色,演绎了大千世界的所有七彩旋律。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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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有种朋友想起来感觉很温馨、很快乐而这种朋友.——题记回想起来以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发现那个时候的我们真的很快乐曾经的回忆已经不存在你说过,我们是永远的朋友可是,当你渐渐淡出我的世界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不是曾经的我们我们永远再也无法回到从前想起我们在一起想象着将来的生活我们是那么的快乐我一直相信我们是永远的朋友但是,一切早已烟飞云散了你说过,我们要手拉手一直是朋友也许我们没有那个机会了吧就像他们说的有些朋友一旦错过,就不会再拥有而我们就算不在一起也要像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不希望你难过希望你能够快乐后记:谨以此文献给我最好的朋友我哭干了眼泪,写完这篇文章所谓十指连心来纪念我初中的友谊.3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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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黑被看作邪恶,魔幻里最恐怖的布景是黑,令人害怕的夜空是黑,尽管它有月亮的衬托,却永远除不去它带来的惧怕。黑甚至被认为是撒旦的变体,会带来灾难。白则是另一个境界,就像黑夜之后是白昼。白是纯洁的,灵动的。拥有洁白羽翼的天使是美好的化身,会带来福音,洁白的天空给人以安详,白不会被任何杂质所玷污。白被视为圣洁,不可侵犯。白或许不会被黑的存在所影响,但,两条平行线也会有相交的一天,不是吗?当魅惑的黑配上圣洁的白又会怎样呢?这你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这是另一种定义,只是,黑配白,会有结局吗?——序又是一个笼罩着暗光的世界,黄昏已至。一个美丽的天使悄悄来到人间,她扑闪着那对洁白如雪的羽翼,踮着脚尖,轻轻飞到一个许愿池边,坐下。那双澄澈如水的双眸凝望着许愿池,长长的睫毛像羽扇一般扇动着,轻轻闭上,嘴巴微微张开。双手合一……“听上帝叔叔说,在人间有个许愿池,如果真心许愿,愿望就会实现,那,雪茜希望,馨灵的翅膀能快点好,行吗?如果可以,把我的翅膀跟她的换,我愿意。行吗?”几滴眼泪轻轻落下……“你在干什么?”一个穿着黑衣的所罗门部下飞来,在一旁笑着看正在流泪的那个天使。天使吓了一跳,张开眼睛,望向他。他愣住了,她的眼睛怎么会那么美丽、纯洁,好像不被尘世所玷污。在无数次的梦中,他也曾期望有那样的眼睛,但地狱的黑暗不会容许他有,他早就不配有这样的眼睛了吧。他苦笑了一声:“你好,我叫寒凌。”自己似乎连名字也那么冷呢。“我叫雪茜,你好。”天使眨着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看着他。“这里很危险,会跌到水里的,以后不要再来了。”他望着她的眼睛说。“可我希望馨灵的翅膀快点愈合,她的翅膀折了……”“我想如果许愿池能听见,馨灵的翅膀一定能愈合,你放心吧。”“谢谢,那我先回去了,要是让别人发现,我就完了,再见,寒凌。”天使扑扇着翅膀,向天空飞去,那抹圣洁的白辉映着这只有几丝暗光的世界。“再见了,雪茜……”他望着那在黄昏下远去的背影,轻轻说道,嘴角微微上扬……从此,在一个许愿池边总会有一个穿着黑衣的人驻足……寒凌似乎迷上了那双澄澈的双眸……几星期后,馨灵的翅膀好了,雪茜决定再来看看那个穿着黑衣的人。又是一个黄昏……一个美丽的天使飞落在许愿池边,寒凌等到了。“寒凌,馨灵的翅膀好了呢,呵呵,许愿池真的管用……”寒凌凝望着雪茜的眼睛,笑了笑,自己好像陷进了那美丽的眼睛里……黄昏下,两个背影相望着,一个是白,一个却是黑……“寒凌,我要走了,再见了。”去的还是那么匆忙,寒凌点了点头,轻轻说:“再见。”以后,他或许还会等……后来,雪茜也总会来到那个许愿池边,和寒凌说上几句话。然后告别……这,似乎成了一个习惯……永远不会改变的习惯……直到一天,雪茜被上帝叔叔叫了去,雪茜飞到上帝前,问:“上帝叔叔,找我来有事吗?”上帝严肃地说:“雪茜,你是不是每天都会到一个许愿池边?”雪茜惊了,难道被人发现了?“是。”“雪茜啊,你难道不知道擅自去人间是要受罚的?你去了也就算了,怎么可以去见那个叫寒凌的人呢?他是所罗门的部下啊,要知道,我们和所罗门一项是对立的,你怎么能……”“雪茜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上帝叔叔。”“雪茜,你认为说对不起就行了吗?我决定了,你以后永远也不能到人间去,知道吗?”“可……”雪茜苦苦哀求,她不能,也不可能放弃那个习惯。“没有不行,你必须服从,雪茜,我这是为你好,一旦你们两个……无论怎样,你都要听我的话。”上帝的声音不容置疑,雪茜惊了,难道真有这么严重吗?上帝叔叔不是会容易生气的人,今天怎么……但,那个习惯,就真的要这样结束了么?雪茜望着上帝挥袖而去的背影,绝望了……寒凌,我们要分别了,对不起……为什么?心在痛……寒凌依旧每天在等,等待那双明亮的眼睛,但他终究没等到,似乎就这样结束了……但他还会等下去,这不知何时已成了一个习惯。雪茜在天上,却早已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快乐了,自己好像永远不会忘记寒凌,永远不会忘记那抹黑,几时恋起了黑色?馨灵看着雪茜,她不再是那个每天吵着叫他去玩的雪茜了,雪茜这是怎么了?一天,馨灵轻轻飞到雪茜身边,问:“茜儿,你怎么了?”“馨灵,我,我想去人间,行吗?我求你了……”“可是,雪茜,你不能去啊。”“馨灵,算了,我不想连累你……”雪茜又开始望着远处,寒凌会哪呢?“雪茜,你别伤心,如果这样你会高兴,我答应你,我会想办法让你去的。”馨灵看着雪茜。“真的吗?可,馨灵,这样会连累你的。”“雪茜,没关系,我会没事的。”馨灵安慰道,顶多就是我代替你受罚罢了,馨灵在心中说道,她和雪茜从小就是好朋友,雪茜也帮了她不少忙呢,现在牺牲一下又怎样。馨灵让雪茜悄悄潜到人间,自己则化装成雪茜……寒凌还在那等,雪茜来到他身旁:“寒凌,我来了。”寒凌猛然回头,不禁莞尔,他还是等到了:“恩,雪茜你还是来了。呵呵。”又是黄昏,光芒却因这两个人的存在而更加闪亮了。“雪茜,你在干什么?我不是说过你不能下来吗?”上帝的声音打破了寂静。雪茜一惊,嗫嚅道:“我,我,上帝叔叔,这,这和馨,馨灵没有关系,你别怪她……”“哼,对这件事,馨灵也有责任,所以她也逃脱不了干系,现在,我看你和寒凌是不听劝了,这样下去,对你不好,我命令你把他杀了。”“为什么?!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不能杀了他。”天使可以杀人吗?不能……“你怎么可以违抗我,再说一遍,你把他杀了,如果你杀不了,我代替你……”雪茜还没反应过来,一抹黑已倒在她脚边……她愣住了,心好像碎了……永远无法拼回……寒凌死了,死前,他忆起了那片圣洁的白色,那么美,自己似乎喜欢上了白色……只是,永远也见不到了……就是所罗门的部下也还是会死啊,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不再是地狱的魔,而是一个拥有一双澄澈眼睛的凡人,至少,不会有这样的结局……雪茜,别了……朦胧中,他感到几滴泪水落在他的脸上,心痛了起来,雪茜,别哭……雪茜看着寒凌就这样死了,黄昏的朝霞掩盖不了她内心的伤痛,自己这是怎么了?如果可以,她希望随他去了……黄昏,永远不会有结局……泪,为什么还在流……黑和白,也永远不会有结局吗……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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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那一刹,我似乎忘了时间,丢了感觉。那个白衣如雪的身影逆着光站在我面前。空气中弥漫着熟悉的味道。呼,又开学了啊……黑色衬衣的少年站在校门前,抬头看着那耀眼的阳光,不情愿的表情爬上慵懒的脸庞。“喂!同学,要吃糖果吗?“一把清爽的声音窜进耳朵。“?“黑色衬衣的少年下意识转过头去,只见不远处站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高度的少年,那人穿着雪白的衬衣,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清秀。“我说的就是你啦,穿着黑色衬衣的那位同学。“黑色衬衣的少年望了一下四周,再看看自己,只有自己穿着黑色的衬衣。他看着白色的身影用手指了指自己。“对啊,就是你。“雪白衬衣的少年扬起嘴角,用口袋掏出一颗黑色的球体向前抛去,“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茗。“黑色衬衣的少年举起手接住黑球,淡淡地启齿:“逸。“天台。逸看着围栏坐下,举起那颗糖果对着阳光看,又放到眼前注视着。想了一下,还是剥开了包装。“?“黑色的包装里,竟是一颗奶白的糖果。奇怪的糖果。“啊!阿逸。“茗兴奋得两眼放光,飞奔过去朝着逸扑去,“好开心,又见到你了。你也喜欢天台吗?“我现在不喜欢了!逸无奈地在心里呐喊。“糖果,好吃吗?“茗盯着逸的脸,期待着他的答案。“还、还不错。““是吗~那,再尝尝这个吧。“拽过逸的手,把糖果放在他的掌心。这次是……白色包装的。“为什么……要给我糖果?“逸看着眼前的人,一脸疑惑。“为什么啊……不为什么啊。“茗挠了挠头,“硬要说的话……因为你穿着黑色的衬衣啊,黑和白在一起不是很好看吗?“茗笑着说出不成理由的理由,逸呆了一下,转过头笑了,意味不明。之后的每天,天台上都会有两个少年,一黑一白,两种极端,看起来却是如此融洽。秋,渐渐泛起了凉意。不知为何,今天的气氛有点沉重。茗不再吵吵闹闹,逸比之前更是沉默。“对不起……这是,最后一次了……糖果。“茗低下头,把糖递给逸。逸看着他,没有接糖果,也没有说话。一阵沉默。许久,逸慢慢的站起身,轻声说:“一路顺风……雪白衬衣的同学。“言落,人去。茗坐在原地,蜷缩起身体,四周很静。静得……只能听见眼泪滴落地下的声音。笨蛋……茗紧紧捏着手中的糖果。我要的不是你一句冷淡的一路顺风啊……茗离开了,离开了这所学校,这个城市,扔下了所有回忆,丢下了他。去向不明。嗯?恍然间,逸从回忆中回到了现实。他,又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五年前他们邂逅的校门前。抬头看去,是他们常一起打闹的天台。鼻头不由得一阵酸涩,他皱起眉头强忍下流泪的冲动,只是扯起嘴角苦笑。甚么时候……能再吃那个糖呢?“喂!同学,要吃糖果吗。““?!“逸的瞳孔猛一收缩,不可思议地看着那个逆着光站在不远处的身影。相同的场景,相同的黑白,不同的是黑白互换的二人和对面那个身影肯定的语气,像是预料到他想吃一样。“我说的就是你啊,那个……雪白衬衣的同学。吃吗?“那人捏着黑色的糖果包装,举起来摇晃着。逸失声笑了出来,却没有说话,只是抬起手指了指自己。那边的人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嘻,没错,就是你。叫什么名字啊?““茗……喜欢的人?“逸笑着回答。“嘁,自恋。“茗举起手,用力把糖果抛过去。五年前没有向你坦白的我的感情,随着糖果,一起传递到你的心里去吧。糖果在阳光下形成一条抛物线,黑色的包装上白色字体闪出异样光芒。1-4-3。黑和白,两种极端的颜色,可是在一起,却意外地配。不是吗?五年级:wendy仔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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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黑白”这本身就是一个经典,黑配白,两个境界,两个极端……黑被看作邪恶,魔幻里最恐怖的布景是黑,令人害怕的夜空是黑,尽管它有月亮的衬托,却永远除不去它带来的惧怕。黑甚至被认为是撒旦的变体,会带来灾难。白则是另一个境界,就像黑夜之后是白昼。白是纯洁的,灵动的。拥有洁白羽翼的天使是美好的化身,会带来福音,洁白的天空给人以安详,白不会被任何杂质所玷污。白被视为圣洁,不可侵犯。白或许不会被黑的存在所影响,但,两条平行线也会有相交的一天,不是吗?当魅惑的黑配上圣洁的白又会怎样呢?这你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这是另一种定义,只是,黑配白,会有结局吗?——序又是一个笼罩着暗光的世界,黄昏已至。一个美丽的天使悄悄来到人间,她扑闪着那对洁白如雪的羽翼,踮着脚尖,轻轻飞到一个许愿池边,坐下。那双澄澈如水的双眸凝望着许愿池,长长的睫毛像羽扇一般扇动着,轻轻闭上,嘴巴微微张开。双手合一……“听上帝叔叔说,在人间有个许愿池,如果真心许愿,愿望就会实现,那,雪茜希望,馨灵的翅膀能快点好,行吗?如果可以,把我的翅膀跟她的换,我愿意。行吗?”几滴眼泪轻轻落下……“你在干什么?”一个穿着黑衣的所罗门部下飞来,在一旁笑着看正在流泪的那个天使。天使吓了一跳,张开眼睛,望向他。他愣住了,她的眼睛怎么会那么美丽、纯洁,好像不被尘世所玷污。在无数次的梦中,他也曾期望有那样的眼睛,但地狱的黑暗不会容许他有,他早就不配有这样的眼睛了吧。他苦笑了一声:“你好,我叫寒凌。”自己似乎连名字也那么冷呢。“我叫雪茜,你好。”天使眨着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看着他。“这里很危险,会跌到水里的,以后不要再来了。”他望着她的眼睛说。“可我希望馨灵的翅膀快点愈合,她的翅膀折了……”“我想如果许愿池能听见,馨灵的翅膀一定能愈合,你放心吧。”“谢谢,那我先回去了,要是让别人发现,我就完了,再见,寒凌。”天使扑扇着翅膀,向天空飞去,那抹圣洁的白辉映着这只有几丝暗光的世界。“再见了,雪茜……”他望着那在黄昏下远去的背影,轻轻说道,嘴角微微上扬……从此,在一个许愿池边总会有一个穿着黑衣的人驻足……寒凌似乎迷上了那双澄澈的双眸……几星期后,馨灵的翅膀好了,雪茜决定再来看看那个穿着黑衣的人。又是一个黄昏……一个美丽的天使飞落在许愿池边,寒凌等到了。“寒凌,馨灵的翅膀好了呢,呵呵,许愿池真的管用……”寒凌凝望着雪茜的眼睛,笑了笑,自己好像陷进了那美丽的眼睛里……黄昏下,两个背影相望着,一个是白,一个却是黑……“寒凌,我要走了,再见了。”去的还是那么匆忙,寒凌点了点头,轻轻说:“再见。”以后,他或许还会等……后来,雪茜也总会来到那个许愿池边,和寒凌说上几句话。然后告别……这,似乎成了一个习惯……永远不会改变的习惯……直到一天,雪茜被上帝叔叔叫了去,雪茜飞到上帝前,问:“上帝叔叔,找我来有事吗?”上帝严肃地说:“雪茜,你是不是每天都会到一个许愿池边?”雪茜惊了,难道被人发现了?“是。”“雪茜啊,你难道不知道擅自去人间是要受罚的?你去了也就算了,怎么可以去见那个叫寒凌的人呢?他是所罗门的部下啊,要知道,我们和所罗门一项是对立的,你怎么能……”“雪茜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上帝叔叔。”“雪茜,你认为说对不起就行了吗?我决定了,你以后永远也不能到人间去,知道吗?”“可……”雪茜苦苦哀求,她不能,也不可能放弃那个习惯。“没有不行,你必须服从,雪茜,我这是为你好,一旦你们两个……无论怎样,你都要听我的话。”上帝的声音不容置疑,雪茜惊了,难道真有这么严重吗?上帝叔叔不是会容易生气的人,今天怎么……但,那个习惯,就真的要这样结束了么?雪茜望着上帝挥袖而去的背影,绝望了……寒凌,我们要分别了,对不起……为什么?心在痛……寒凌依旧每天在等,等待那双明亮的眼睛,但他终究没等到,似乎就这样结束了……但他还会等下去,这不知何时已成了一个习惯。雪茜在天上,却早已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快乐了,自己好像永远不会忘记寒凌,永远不会忘记那抹黑,几时恋起了黑色?馨灵看着雪茜,她不再是那个每天吵着叫他去玩的雪茜了,雪茜这是怎么了?一天,馨灵轻轻飞到雪茜身边,问:“茜儿,你怎么了?”“馨灵,我,我想去人间,行吗?我求你了……”“可是,雪茜,你不能去啊。”“馨灵,算了,我不想连累你……”雪茜又开始望着远处,寒凌会哪呢?“雪茜,你别伤心,如果这样你会高兴,我答应你,我会想办法让你去的。”馨灵看着雪茜。“真的吗?可,馨灵,这样会连累你的。”“雪茜,没关系,我会没事的。”馨灵安慰道,顶多就是我代替你受罚罢了,馨灵在心中说道,她和雪茜从小就是好朋友,雪茜也帮了她不少忙呢,现在牺牲一下又怎样。馨灵让雪茜悄悄潜到人间,自己则化装成雪茜……寒凌还在那等,雪茜来到他身旁:“寒凌,我来了。”寒凌猛然回头,不禁莞尔,他还是等到了:“恩,雪茜你还是来了。呵呵。”又是黄昏,光芒却因这两个人的存在而更加闪亮了。“雪茜,你在干什么?我不是说过你不能下来吗?”上帝的声音打破了寂静。雪茜一惊,嗫嚅道:“我,我,上帝叔叔,这,这和馨,馨灵没有关系,你别怪她……”“哼,对这件事,馨灵也有责任,所以她也逃脱不了干系,现在,我看你和寒凌是不听劝了,这样下去,对你不好,我命令你把他杀了。”“为什么?!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不能杀了他。”天使可以杀人吗?不能……“你怎么可以违抗我,再说一遍,你把他杀了,如果你杀不了,我代替你……”雪茜还没反应过来,一抹黑已倒在她脚边……她愣住了,心好像碎了……永远无法拼回……寒凌死了,死前,他忆起了那片圣洁的白色,那么美,自己似乎喜欢上了白色……只是,永远也见不到了……就是所罗门的部下也还是会死啊,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不再是地狱的魔,而是一个拥有一双澄澈眼睛的凡人,至少,不会有这样的结局……雪茜,别了……朦胧中,他感到几滴泪水落在他的脸上,心痛了起来,雪茜,别哭……雪茜看着寒凌就这样死了,黄昏的朝霞掩盖不了她内心的伤痛,自己这是怎么了?如果可以,她希望随他去了……黄昏,永远不会有结局……泪,为什么还在流……黑和白,也永远不会有结局吗……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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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之道从前,在一个村庄里住着一个穷人。他一贫如洗,用尽一切气力也富不起来。他像一头牛一样地干活,而且十分俭省,从来不乱花钱,可是穷鬼却在他家中坐定了,正像通常说的那样,用棍子也赶不走它。有一天,圣彼得骑着马经过这个村庄。他正忙着赶回天上去办理各项事务。他在酒馆前停下来,只是为了喂喂他的马。人们晓得了以后,纷纷向酒馆跑来,因为人伙都有点儿事情请求上帝,人人都想通过圣彼得把自己的请求转达上去。我们这位穷汉子也赶来了,他请求圣彼得在天上问问清楚,尽管他勤劳节俭,为什么还是这么穷。圣彼得一开始不肯答应转达,理由是他的事情太多,容易忘记这个穷人的请求。然而这位穷人苦苦地央求他,死死地缠住他,结果圣彼得对他产生了怜悯心,他从马背上卸下了一副带着金马镫子的黄金马鞍交给了穷汉子,对他说:“你拿着这副鞍子,保存到我回来。我在天上只要一看到我的马背上没有鞍子,我就会想到你和你要求。等到我下次路过这里的时候,你再把鞍子还给我。”说完以后,圣彼得骑着马走了;穷汉子把带着金马镫的金马鞍藏在自己家的小贮藏室里,然后一天又一天心急火燎地等待着圣彼得带着回音从天下下来。圣彼得在天上诸事完毕之后,想要骑马返回大地,这个时候,他发现没有马鞍子,随即想到了穷汉子和他的要求。他一想起这件事,就回转身去见上帝,问他为什么那个庄稼汉子一贫如洗,尽管他勤劳而又正直。“他之所以受穷,因为他不是一个骗子。”上帝老爷回答。“他不欺骗人家,别人的东西他不据为己有。”圣彼得还没来得及到达那个村庄附近,穷汉子已经看见了他,当即奔过去迎接他。因为他急于知道,为什么他无论如何也富不起来。圣彼得马上认出了他,喊着说:“你把马鞍子给我拿来,我还要赶路哪。”“上帝老爷没有告诉你,为什么我总是受穷?”穷庄稼人在跑回去取马鞍子以前,先问了一句,他实在是急于知道其中奥妙。“因为你不是骗子。”圣者回答说。“好啦,快一点儿把马鞍子给我拿来吧!”这个庄稼汉子并不傻,他立即恍然大悟,而且决定立刻运用圣彼得的教导,打定主意不把金马鞍还给他了。于是他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问道:“什么马鞍子呀?我什么马鞍子也没有哇!”“怎么会是这样呢?你是忘记了吧?上一次我上天去路过此地的时候,把鞍子留在你这里的。你赶快取来!”“您大概是把它留在别人那里了吧?我连知道都不知道!”圣者很忙,当时没功夫讲清楚这件事。他骑马向前走去。就这样,一副带着金马镫的金马鞍,轻而易举地落在这个庄稼人手里了。“好,现在应该再去碰碰运气!”庄稼人心想,随即去找一个犹太人,想卖掉自己搞到的东西。按照惯例,他们先是讨价还价,终于谈妥,由犹太人出一百块钱和一条牛,购买一副带金马镫的金马鞍。他把钱当时就付给了庄稼汉,答应把牛从田里赶回来就送来,那时候他再把马鞍子拿走。当天傍晚,犹太人牵来了牛,接着要马鞍子,可是庄稼人声称:“光给一条牛我的马鞍子是不卖的!”“怎么是光给你一条牛哪?你不是已经从我手里收到了一百块金元吗?”“什么一百块金元?在什么时候?什么人看见过?牵着你的牛滚开吧,让我安静一会儿!”就这样,这个庄稼汉子把犹太人的钱也捞到手里了。可是这还没完。犹太人向法院告了他,法官指定了开庭审理的日期。这一天,这个庄稼汉子没到法院去,却走进了小酒馆。他在酒馆坐下来后,人们问他为什么不去法院。“我连一件短皮袄都没有,可怎么去法院呢?”他回答说。“我把我的借给你吧。”有一个人说,他从自己身上脱下短皮袄,交给了他。庄稼汉子穿上了短皮袄,可还是坐着不走。人们又问他,为什么时间到了他仍然不到法院去。“难道你们看不见我没靴子?我可怎么去呢?”“好吧,你穿上我的靴子去吧。”另一个庄稼人说,他从脚上脱下靴子,交给了滑头鬼。庄稼汉子穿上靴子,可是依旧不动步,仍然坐在酒馆里,说他没有帽子,有人把帽子也借给了他。庄稼汉子终于走了出去,这时候,那三个借给他衣帽和靴子的人说:“我们也去吧。去听听怎么样审判他。”他们三个人也去了。在法庭上,犹太人讲述了全部经过,申请判还他一百金元。可是庄稼汉子矢口不承认。“法官老爷,您最圣明,”他说,“我是个不走运的人,人人都想抢光我的东西,人人都想活剥我的皮。我老是给别人干活,自己可是什么也没有。只要是没有人管他们,我仅有的一件旧衣服,他们也会剥走的。比方说这个人,他可以说,连我身上穿的短皮袄都不是我的,而是他的。”他用手指了指在酒馆里借给他短皮袄的人。“那件皮袄是我的嘛!”借衣服的人喊叫起来。“您看见了吧,法官老爷!”滑头鬼继续说。“那旁边坐着的一个家伙正想从我脚上把靴子脱走哪!”他指了指靴子的所有者。“法官老爷,这双靴子是我的呀!”靴子的真正所有者惊叫起来。“您听见了吧?!”骗子接口说,“他们这一伙里的第三个家伙,大概很想从我头上把帽子也拿走吧。”他用手指了指借给他帽子的人。“你在这儿胡说些什么?!这帽子本来是我的嘛!”上了当的法官作出决定:那些人勾结起来,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夺走这个庄稼汉子的全部衣服。他把犹太人和另外三个人都逐出法庭,反而宣判庄稼汉子无罪。这样一来,他获得了下列全部财物:一副带金马镫的金马鞍,一百块金元,一件短皮袄,一双靴子和一顶。从这个时候起,他大发其财,因为他一直尽全力施展骗术。【星火作文网】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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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之道教育子女使其成为理想的人实在是父母们的一件大事。当今在孩子教育上的投资已经成为家庭支出的最主要的部分了。父母们想尽方法让子女能够在智力上、能力上超过别人,因而在教育上不惜花费高昂的代价。最基本的就是学习困难生的补习,有的是确实学习较差,不论从学习习惯上还是从学习成绩上都不尽人意,于是父母们要为孩子另起炉灶补课,有补以前的知识的,有补课外知识的,有补下学期知识的,总之,要让孩子能够跟得上学校教学的进度,能跟得上班级授课的速度。但往往这些学习困难生感到困难的是学习习惯,这样一来,即使花上一个假期或每个双休日,等到上课时仍然不能很好地听课,认真地学习,新授的东西马上又得补课,这样也容易造成恶性循环,或许一下子补上去的东西暂时看看有进步了,但后面的内容一学还是老样子,学生的学习信心稍一提升就又恢复了。课堂习惯很难补,听之任之的也有,反复强调屡教不改的有,各种坏习惯在课堂上不断出现的有,要想投入地学习很难,有时确实是听不懂,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不认真地听的缘故。还有一些学习困难生是思维方式的问题,比如思维的不同步,思维的延缓滞后,思维的分散不易集中,思维的断层,等等。统统要以补的形式去完成也是比较困难的,而且这些问题愈到后来就愈明显,因而很多家长都很注重孩子早期的教育。孩子的早期教育被越来越多的家长提到日程上来,而且年龄也越来越小。比如孩子的兴趣发展、个人爱好、特长培养,都在幼儿的时候就开始了教育熏陶。琴棋书画是培养孩子儒雅之气的必需,也是形成孩子静心学习的一种好方法,因此,大多数家长会从这些方面入手,城市的孩子几乎人人都学得一种乐器,都多少与音乐有染,也有不少舞文弄墨的,以些修身养性。看着别人家的孩子会这会那,家长眼看自家的孩子什么都不会,当然是非常心焦的,于是不惜重金进行培养,有的孩子会弹几首钢琴曲,其背后则已是数万元的教育投资,包括硬件设备费和教育培训费,还不计家长的工时在里面。有亲戚朋友的孩子早在幼儿时就开始学了几样东西,从孩子能够有记忆开始就进行了灌输,在上小学之前,又读学前班,在双休日又读才艺班、补习班,在平日晚上,又读兴趣班,孩子就在这些“艺术”和“文化”的熏陶里变得越来越“高雅”。除了艺术类的,还有大量课程类的,虽然孩子的学习并不差,但为了走在别人前面,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家长们也还是出钱出力为孩子进行各类文化知识的补习,以期出人头地。这也是另一些家长不停地为孩子加油的内容,他们总在不断地努力着,为孩子的明天而着想。教育专家总认为孩子的教育不应该拔苗助长,但对自己的孩子,即使是众多的教育工作者、教育专家,也是不敢懈怠的,而且愈是讲教育要顺其自然的人,可能愈是对自己的子孙要求严格,学习上更加苛刻,手段方法上也更加繁多,时间上也更加提前。这是谁都不容回避的问题,当你不进步的时候,别人却在进步,那么,到头来,公认的笨蛋可以就是你了,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一无是处的也就是你了。因此,虽然有很多教育规律都说明孩子的天性要顺其自然,不要苛求,不要管得太严太死,但事实上人们还是要不断地去攀比、竞争,不断地有突破。教之道,在何处?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说法。有人说,没有作业、不用写字、只让孩子们玩的幼儿园教育就是好的;有人说有文化启蒙教育的幼儿教育才是理想的;有人说小学里的课程只要一般就可以了,初中里自然会好的;有人说小学是基础,如果基础不扎实,以后的学习是很受影响的;有人说,孩子贪玩是聪明的表现,开发智力比学习文化更重要;有人说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保证以后正常的学习和自学,才能有优秀的成绩;有人说,孩子的思想教育应是首位的,没有好的品德就没有好的行为,即使有再好的文化素质也只会危害他人;有人说,孩子小时调皮无关紧要,长大了自然会懂事,或许还更有出息,更能适应社会的要求……确实,很多教育都是矛盾的,小时候一些良好的习惯态度或道德教育并不能在长大后成为他们受人欢迎的资本,相反,油嘴滑舌,善于应酬交际倒可能走得更高更远,而且所有小时候的劣态也都能在长大后的成熟掩盖下变成富于竞争的性格。同样地,小时候的早期教育是否真正能够为他长大后的学习和成才有什么帮助也很难说,或许是一无用处的,或许能在某一方面有所发展。各种提前的、补充的教育是否真有成效也不一定。人在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就会变,变得与以前大不一样,而且小时候或许花了许多时间所学的东西那个时候就只要一两个星期就能掌握了,这是否又是一个矛盾?有那些特长的并不一定用得着,而没有特长的照样考得很好的也很多,他们之间又如何去衡量与比较?教之道,贵以专。说到头来,还是这一点。要真有什么用处,要真能让人接受和喜欢,教育和受教育的都应该如此。不论哪种矛盾的观点,两者对立的共同点应该在此,这样的教育也就是成功的,不论对人对己、对公对私、对国对家。(2006-8-17)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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