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路上,紧握自己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是历史,明天是谜语,而今天是礼物。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上帝赐予我们的礼物,把握今天,把握自己。不论顺逆,不论成败的超然。成、是策马扬鞭、登高临至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荣,江山依旧,风采悠然,恰沧海巫山。辱,宠辱不惊,岁月如流,浮华万千,都是过眼云烟,最真实的,莫过于把握自己,把握今天的自己。把握自己”,话是不错。人活着,确实得把握住自己,能不为外界的时髦和流行所左右,保持平常平静平稳的心态,坚定地走下去。握自己首先得明白把握住一个什么样的自己。人有时生活得很盲目、很浮躁,只知道这个社会竞争很激烈,需要去奋斗,去搏击,但面对光怪陆离的诱惑,往往会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变得“我已然不再是我”。生活把我们每个人都卷进了生存竞争的大潮,只是有些人站在浪尖上领导时代新潮流,有些人则是被潮水推着不得不走,也有的干脆逆流而上。大道多歧,哪一条是对的,全靠自己把握。有些人选对了路,有些人却终生走不出命运的“迷宫”。而生活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把你推向这样或那样令人困惑、彷徨、犹豫的十字路口,要你迅速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这种时候,仅有热情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经常地自省、审视自己。青春是花一样的季节,多姿多彩;青春是多梦的风铃,潇洒活跃,在这个花样的季节里,我们应正确看待网络,构现出靓丽的青春,美丽的年华!曾有一幅漫画:一个人叹息只有半瓶水,而另一个人却庆幸还剩半瓶水。而仅仅是因为异样的拥有观。当一个物体被另一个物体所持有,这便开始了拥有之过程。人生征途漫漫,总伴随着或得或失。有如花朵的四季,丰富中泛着乏味,烂漫中蕴着枯败。正可谓“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得失为人生常态,是拥有的后缀。拥有时能淡然处之。当持财时,懂得撒手;当得势时,懂得宽心;当享福时,懂得珍惜。孔子曾说:鄙夫可与事君也哉?其未得之,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这位圣人对于拥有也十分坦然,但鄙夫呢?他们患得患失,得到怕失去,得到还要更多,在贪欲激发下,拥有后私心仍旧膨胀,常常迷失了自我,走上了不归路。可以说品德导演着拥有,或者拥有积淀着品德。拥有需要珍惜。身为宁波人的余秋雨先生与天一阁的藏书楼一直有着奇怪的阻隔,早该频频往返,却一直不得其门而入。他在宁波养病时,盛钟健先生曾设法让他去,但手续繁,作罢。后来,宁波艺界文人邀他去讲学,每次都很匆匆,始终未去。而去时却遇台风。阁中他身心超然,在这苍老的屋宇庭院中,范氏百年来的灵魂史涤荡胸间,长叹来迟。拥有就需珍惜,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尽管手续事多,但哪怕萤火般的希望,珍惜了也会拥有别样的感受,何必匆匆人世?去珍惜每一次拥有!草珍惜了清露,便拥有了春色;荷珍惜了烈炎,便拥有了夏日;菊珍惜了寒霜,便拥有了秋气;梅珍惜了冰晶,便拥有了冬景。可以说,拥有是一朵玫瑰,只有精心呵护才会美丽娇人。拥有有时是钥匙,打开一条明媚的路。一教练无意间赠与贫困男孩一只足球,而那男孩却成长为球星,他便是贝利。借助拥有,我们可以攀上理想的高峰,向着梦想的高度去追逐。拥有如一块垫脚石,缩短了与成功的距离。如一束明光,明确了成功的方向;如一排铺路石,积攒着成功的经验。生命是什么?是一场激烈的赛跑,充满竞争与奋斗?是一场梦,美丽而虚幻,来去匆匆,恍如隔世?还是一场赌注,无可奈何地面对生活,赌一赌自己的运气?带着一颗忏悔的心,想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那坚定的意志让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保尔在准备自杀的一刹那突然意识到生命的宝贵,自杀未遂的他,让自己的余生闪耀出比别人更为绚丽的光芒。张海迪面对自己高位截瘫的身体,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放弃理想,依然微笑着把握住自己的生命之舵,开辟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航线。生命纵然是崇高、美好、令人留恋的,但在更崇高的理想面前,也会显得苍白无力。生命因为追求与奋斗而精彩,没有追求的人,纵使活着,也只是一副空皮囊,一个会说话的“木乃伊”。正如诗中所说,生命的确很宝贵,但是爱情和自由这些精神上的追求比它更宝贵。记得当代一位诗人写过:“始终恬静的光明朗照我的心/那是信仰的力量/比生命更高/就像飞翔比翅膀更高。”要想使生命流光溢彩,就要不断地追求与奋斗。生命是短暂的,要为我们的生命铸就辉煌。在生命屈指可数的日子里,我们要做些什么呢?朋友们,不要等到风烛残年时再去后悔当初的懈怠,不要用自己荒废人生的经历作为负面教材。人生只有这么一次,莫白白地错过了它。朋友,让我们感悟生命,把握自我,使有限的生命放射出无限的光芒。
吉林通化东昌区通化市第一中学高一:清风萧萧
青春还没开始就已结束
前阵子看到一句话,说我国现在的年轻人大学一毕业就成为中年人,像中年人那样为了柴米油盐精打细算。
这句话使我吓了一跳,同时觉得实在太正确了。我想到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当我盘算着要去哪里旅游,看什么动画,玩什么游戏,干哪些坏事的时候,身边的同学告诉我,他们在读中口,学开车,看教材,背托福。我大吃一惊,恍如隔世。我惊异他们怎么能这么快就确定自己的人生轨迹,但是当我这么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往往又会回答,他们其实也没有方向,只是假期里找点事做。
我又想到大一结束的那个暑假,当我盘算着要去哪里旅游,看什么动画,玩什么游戏,干哪些坏事的时候,身边的同学又告诉我,他们在找实习,新东方,考证书,读高口,学开车,看教材,背GRE——后面四项给我的感觉是他们要把这四个属性的技能点加满为止——然而,在新学期开始时,他们回到寝室,总是会兴致勃勃的说,我暑假去黄山玩了,那里真美。
我曾经问过不同的学长,大学里什么最重要。综合一下他们的答案就是,大学里要好好读书,分数越高越好,同时好好读英语,并且最好再找点实习,然后多参加社团活动和学生组织,多参加志愿者活动,利用图书馆资源尽可能多看点书,多交朋友——谈到这一点时他们往往会有很多的事实论据以说明人脉的重要性——无一例外的是,他们每给出一个答案的最后都会加上一句:要发展自己的兴趣,做你喜欢做的事——以此来表明他们并不是被社会挤压掉人格和性格的橡皮人,他们还是有个性的。
我对这个答案的理解是,最好能在大学里做个超人。但仔细想想这很正常,因为不同的学长走了不同的路,有的学长考研了,他会告诉你,唉,当初找工作也蛮好的。有的学长出国了,他会告诉你,在国内也有好处。有的学长学霸了,他会告诉你,很后悔把时间献给了考试。有的学长贪玩了,他会告诉你,应该好好考试的。最后的结果是,在你的耳朵里,走在每条路上的人,都在幻想另一条路上的好。好比口袋妖怪里初期给你的三个精灵,你不能全拿,但你总想全拿,所以有的人会把一个版子玩3遍,或者索性使用修改器。很可惜,现实没有修改器。
并且无论你选择哪一个,你总会在现实中遇到你的小茂——他的选择永远克你。
奇怪的是,当你对人生感到迷茫,不知道前路漫漫该何去何从的时候,那些名人访谈往往会告诉你,他们在我们这个年级的时候,也是什么都不知道,尤其在演讲时,他们特别喜欢说一句:我当初也和你们一样,然后开始扯人生轨迹。而事实上,你只要稍微百度一下那些牛逼人物就会发现,他们在我们这个年纪的时候,人生的轨迹早就和我们脱轨了。这时我们会觉得,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欺骗。
所以只能靠自己,因为未来的一切都那么摇摇欲坠,而生涯的导航都那么振振有词,振振有词的让你觉得像算命的所以所有人都抱着“不要让自己输在起跑线上”的想法,在大学期间拼命增加自己的……东西。等到有一天突然醒悟,大学毕业之时早已不是起跑线,那只是一个检验你增加了多少东西的终点线,所有人都觉得,在这场旅程中,你背负的东西越多,你跑的就越快。然后一面背负,一面怀念高中,最终暑假里在去黄山的大巴上和旧友轮流唏嘘:当年,我们怎么怎么。
这是一个摧毁梦想的年代。这一代人的很多梦想,环游世界,经营巧克力店,西餐厨师,DJ,调酒师,当夜店驻唱歌手,刺客间谍……然而他们对未来的理想,则无外乎房地产,精算师,私募,程序员,营销,工程师,公务员……纵观两列职业,这是一种何等的落差。你说不清谁本来高中一毕业幻想着未来有一天在金山嘴开一家海鲜烧烤,然后大一一看形势不对改为在陆家嘴当一个平凡白领,你说不清谁本来高中一毕业幻想着未来和自己心爱的人住在农家小院养猪种菜,然后大一一看形势不对改为住在皇家庭院拼命还贷。我们本来以为青春可以很独特,但是直到身临其境,你才发现,你也在做着和别人一模一样的事情。没有勇气去失败,没有勇气去拒绝,没有勇气去独立,没有勇气逆流而上。于是这一代人的梦想,始于18岁,终于18岁。这一代人的青春,始于18岁,终于18岁。中年人的生活,从高中毕业,就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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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自己做主有一种美好而又易逝的东西,它伴随我们成长,却不会陪我们走到最后。它就是青春。谁也无法决定青春的去留,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趁它还在的时候让它更充实。自己的青春由我们自己做主。青春,就好像一条路。有直道,有弯路。每一段行程只能走一次,走弯路还是走直,就全凭我们自己了。然而,平川就在眼前,却有很多选择了弯路。或许是当局者迷吧!走弯路的人中有很多到最后也没意识到自己在青春路上饶了很大一个圈子。直到和青春说了再见,蜕变成旁观者后才懊悔不已。弯路和直路相比,前者走起来更轻松,但结果也更令人失望。就好像在森林里迷路的人,如果他只是沿着前人趟出的弯弯曲曲的路行走,而不自己努力去开辟一条直路的话,他很有可能会被困在森林里面。我们更是如此,走在青春路上,成功就在正前方,而直路上有各种各样的理化生难题,路边时不时还会有考试等着你,想走下去,确实不容易。旁边的弯路上,帅气的游戏人物正朝你招手,后面还有各种光鲜艳丽的东西,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事实证明,有很多人没能受得起这种诱惑,然而那些在青春路上绕了很大一圈的人,最后才发现:弯路的终点,原来是直路的起点,直路,也因为大雨的出现而变得更加泥泞。从一开始就走上直路的人,在经历困难之后,早早的修得正果!而那些走了弯路的人,可能还在苦苦挣扎。每一个人都不会希望自己在困苦中挣扎,就如同每一个高中生都不会希望在自己又爱又恨的母校多待上一年。直路离成功更近,这是毋庸置疑的。有许多走上弯路的人,为了给自己的无知辩解,就说:直行的道路枯燥乏味,而弯曲的道路上,却丰富多彩。殊不知最丰富、最多彩、最充实的是那条直路。因为上面有我们的汗水,因为上面有我们的眼泪!青春路,需要我们自己决定行走的轨迹。是直路还是弯路,是虚无缥缈的一笑,还是充实厚重的汗水,都需要我们自己来决定。及早作出正确的决定,早一步踏上通往成功的平川,远离充满诱惑的小路。不要到最后才懊悔。青春好与坏,由我们自己做主!7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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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路上奋斗不息到底什么是年少?什么是青春?什么是未来的方向?崭新的我们在时光的洪荒中被冲刷得面目全非,却咬牙坚持着来时的路。义无反顾的朝着一个方向奔跑。这也许就是年少时最值得炫耀的一件事吧。可以一直保留内心深处的执拗,顺从自己的本心。在这模糊得定不下界限的时光里,迷茫总该是出现得最多的情绪,思考总该是出现最多的一种状态。同一件事也许便在不停的思考中得到了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恍惚中,当你再次回首时,你已经离记忆里的你很远了。像刚睡醒时回忆之前的梦境。却倏忽地发现眼前只剩下了几个残存的片段。终于,在反复的孤独中,我学会了成长。那些背后用孤独反复推算出的东西。让我找到了成长的价值——奋斗。人的一生,总会慢慢地缅怀过去的种种,可能是失败的,遗憾的。也可能是成功的,绚烂的。但不管是哪种可能,深藏在内心最值得留念的一定是在做那些事时,你拼尽一切的的努力却不觉得疲惫的精神,和你无法放弃的奋斗。它们尽管离现在时隔遥远,但却像甘草棒一样。每当回忆时,都能咀嚼出新的滋味。甜蜜里是一些淡淡的苦涩,让人不禁轻轻皱起眉头。“奋斗”一词看似具体但实则抽象。每个人对它的理解也尽不相同。鲁迅说过:“背着苦恼的命运,和自然奋斗”。苏格拉底却认为“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塞内加说过:“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是长寿而是活得正直。”可歌德却说“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生活和自由,假如他有天为之而奋斗。”丁尼生也认为“要奋斗,要探索,要有所发现而不要屈服。”“奋斗”尽管有许多种目标与方式。但毋庸置疑,它是唯一能使我们前进,能使我们成功前的一种必然经历。“奋斗”像包裹着蚕的层层厚茧,而我们却是茧内那一只只柔软的昆虫。在快要完全被黑暗吞噬前进行一场决定生与死的搏斗。“奋斗”虽然在进行的时候会让我们感到十分沉重压力,让我们很累。但是在完成时等待着我们的却是完美的新生。我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在我的无畏的青春中。如同初生牛犊般的我,在新生的世界里横冲直撞时,所体会到的奋斗。那是一种青春的奢侈品,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怎样也无法理解那种感觉的。它像是你在年少时看到过的第一场烟花。让你感到新鲜与奇妙。可那次之后,无论你再遇到怎样华美的烟花。都再也比不上那场记忆里的了。那是隐藏在时间里的珍贵。就因为这种“珍贵”的记忆。我们才能收获许多,才会懂得了任何东西的来之不易。它,让我们慢慢成长为有斗志,懂得为自己争取的人。再回首,前方仍是漫漫的望不到尽头的时间长河。身后是已走过的白色迷雾。但在这条路上,我们仍然执拗的前行着,不后退,不后悔。我们乘在用奋斗作为前行的船只上,然后用不懈的努力作为划水的船桨。明亮的眼瞳里充满了坚定的色彩,直到行驶到成功彼岸。10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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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青春路上的烦恼成长的路上,总会有烦恼。进入青春期,烦恼犹如一座大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怎么又睡懒觉,都初中生了,还没感受到压力吗?考不上大学看你怎么办!”只要我晚起床两分钟,妈妈的唠叨声立刻如连珠炮般轰来。可怜我的耳朵,已经起几层老茧了。“睡懒觉是我的错吗?每天在学校争分夺秒地学习,回到家还不让喘口气!”我愤愤地想。“你上课怎么又走神?不知道这节课很重要吗?走神时口水还留了一桌,想什么呢,看把你美得!”老师略带玩笑的一番话,说得我面红耳赤,头恨不得埋进课桌底下,心说:“亲爱的老师,我只是神游一会NBA赛场,这节课我早预习过了,连课后作业都搞定了。”每天,我们好似被关在笼子里,时时刻刻以学习为伴。其实,我们渴望自由,渴望纵情地草场上奔跑,渴望在课堂上畅所欲言,然而这些小小的愿望仿佛都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我不禁陷入了烦恼的泥潭。面对家长和老师耳提面命的训斥,我感觉不到丝毫的快乐,心中反而充满烦恼。难道我的青春要被烦恼吞噬?当然不能,看着窗外柔和的阳光,想想下课时同学们嬉笑的脸庞,我突然明白了:境由心生切。只有调整好心态,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考试得了全优,浑身充满自豪感;解出了一道难题,仿佛自己成了新时期的爱因斯坦;同学间你调我侃、嬉笑怒骂,由内而外散发着逍遥感……这些不都是青春路上的欢乐吗?青春是多元的。正是有了烦恼,此时的快乐才显得更有意义,幸福的时刻才会笑得那么张扬而恣肆。我们要让青春色彩斑斓,就好好珍惜青春路上的所有烦恼吧!顾颜花点评:青春时期的任何事情都是考验。面对种种考验,处于青春期的作者心中不免生出烦恼。随后,作者以敏锐的感悟力总结出烦恼中特有的快乐。全文事例真切自然,可见作者是一位生活中的有心人。6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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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路上姐妹花[1]李丽花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就不喜欢这个人。她身上米黄色的裙子看起来脏兮兮的。老师说她是外省移民过来的新同学,要我们多帮助她。没想到,老师居然把她安排成我的同桌。瞥一眼,我更是讨厌她,皮肤那么黑还没有光泽,枯黄的头发像干草。我估计她的成绩也好不到哪里去。真倒霉!怎么会有这样的同桌。放学后,我一路上向杜鹃和丁香诉苦。杜鹃也不喜欢李丽花,帮着我一起数落她。“你们两个呀,怎能以貌取人呢?”丁香说。她的假正经招来一顿打,我和杜鹃追着她挠痒痒。杜鹃和丁香都是我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我们住在同一条街道,从托幼园开始就是同学。杜鹃个头高挑,十足的假小子。每次校运会她就大出风头。跳远、跑步样样行。她的头发留得很短,有次我们走在街上,她拉着我的手时,曾让老师误会是“早恋”的学生。这事还惊动过我妈,后来知道那个所谓很酷的男生是杜鹃时,她笑得连肚子都疼了。长发飘逸的丁香是个窈窕淑女。我的头发留得和丁香一样长,连夹的发卡都是一样的。有一次,丁香逗乐杜鹃时对我说:“我们俩在一起才像是姐妹,而杜鹃和我们完全是两类人,怎么也会粘在一起呢?”听了这话,杜鹃追着丁香挠痒痒,还说:“难道只允许你们好就不准我加入吗?”柔弱的丁香直求饶,看她在杜鹃的“魔爪”下挣扎时,我笑着对杜鹃说:“再欺负她,小心她下次不帮你伴舞了,对了,你不是想让丁香帮你画一幅墨竹吗?当心她不高兴哟!”“她敢!”杜鹃叫着,手却停下了,她真怕丁香不帮她画墨竹图。丁香从小在少年宫学舞蹈,学了近十年,颇有一些功底,再加上她长得漂亮,谁都抢着让她在校艺术节时为自己伴舞。她的国画师从当地最有名的画家,“墨竹”是丁香的拿手绝技,在初一那年,她的“墨竹图”就曾在省里获过银奖。[2]李丽花和我同桌两个月,我们都不曾说过话。她的成绩确实很差,每天上课,我都不知道她在干嘛,她永远是那副愣愣的样子,眉头紧蹙,长发耷拉。班上除了丁香,没有人和李丽花说话。我很反感丁香对李丽花的好,凭什么要我们找她说话呢?最受不了的是,李丽花居然不领丁香的情,根本不搭理。我以为丁香碰了软钉子后会放弃,可是有一次,我们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时,丁香想回教室叫她。“如果你叫她来,我就走。”我说。杜鹃也旗帜鲜明地摆出了自己的态度。“可是你们不觉得我们这样很不友善吗?她是新同学。”丁香试图说服我。“她都不搭理你,还那么热巴巴的干吗?反正我不喜欢这个人,也没有那么多的同情心。”丢下这句话,我转身走了。杜鹃马上追了过来,边跑边说:“丁香,犯不着为了那个李丽花伤了我们姐妹的感情。”“红梅,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现在怎么变得冷血了?”丁香站在原地,不依不饶地说。“那你就去找她吧,我是冷血,我不奉陪了。”说完,我就急急地走开了,心里却气愤万分,丁香居然说我冷血?我闯进教室时,推开门,正看见李丽花在翻看我留在桌子上的杂志。“动什么动?想看自己买。”我大声叱喝,吓了李丽花一跳。她迅速缩回手,脸倏地涨红。“对不起!我……我只是翻翻。”她嗫嚅着。“谁让你翻啦?经过我同意吗?”我锐声叫道。真是气死了,为了她,丁香居然骂我冷血。我冷血吗?我不是每次在公交车上都把座位让给老人和孩子吗?哪次捐款,我会比谁少?班上谁有困难,我没帮助过?谁生病住院了,我没去医院看过?想想,我就觉得窝心。“都是你,害得红梅和丁香吵架了。害人精!”杜鹃不满地冲李丽花嚷。李丽花低着头,表情窘迫,她的手紧张地绞在一起不知所措,一会,眼泪就汹涌而出。丁香回到教室时,李丽花正趴在桌子上抽泣着。“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欺负她?”看见李丽花在哭,丁香对我和杜鹃大声指责。“我什么时候欺负她啦?她高兴哭,关我什么事?”见丁香这样帮着外人对我嚷,我气极了,高声对李丽花叫:“别哭了,烦不烦?我打你了吗?骂你了吗?你说一句话呀!”杜鹃想对丁香解释时,丁香拒绝了,她说:“别说了,我都看着呢?凭什么对她大呼小叫?”看着表情冷冷的丁香,我忿忿地说:“我就大呼小叫怎么啦?我就是不喜欢她怎么啦?你愿意你来和她同桌呀!”“可以,我会向老师说明。”丁香说。我怎么也没想到,外表柔弱的丁香,一向需要我保护,这次,居然为了别人和我决裂。心,撕裂般的痛,丁香居然这么不在乎我们多年的友谊。以前,她可是什么都顺着我的。我们之间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那么多青春的小秘密一起共享。别人都说我们是姐妹花,我们留一样的长发,夹一样的发卡,穿同一款式的裙子,就连杜鹃也曾嫉妒我们的感情。[3]李丽花调去和丁香同桌了。丁香对她很好,去哪都邀着。可能是丁香的热情打动了李丽花,她们居然形影不离,就连放学,丁香还会留在教室帮李丽花讲解习题。看着丁香对李丽花的好,我心里虫噬般痛楚却又无可奈何。我舍不得丁香这个姐妹,但又不想开口乞求这份友谊。一天课间,在李丽花翻书包时,我突然看见从她包里掉出一个镶有梅花的水晶发卡,她弯腰捡起来后又匆忙塞回书包里。我愣了一下,这不是我送给丁香的吗?怎么会在她包里?我了解丁香,就算我们不再是好姐妹了,她也不会把我送给她的东西转送出去,何况,丁香是喜欢这个发卡的。小偷,李丽花是小偷。我鄙夷地想。上课时,我一直琢磨怎样把这件事告诉丁香,我不想她被骗。直说,丁香肯定不信。还是杜鹃聪明,她帮我想了一个可以测试李丽花是否诚实的办法。如果她真的手脚不干净,我们就可以当场羞辱她。那天课后,教室里只剩下我和李丽花。她的位置在隔着我一组的同一排。我佯装掏东西,然后让口袋里的五十元钱掉在地上。一切,神不知鬼不觉,临离开教室,我还故意弄出些声音,让她注意到我的离开,也让她可以看见我桌子下的五十元钱。杜鹃早就躲在教室另一边的窗户后,她紧紧地盯着李丽花的一举一动。丁香已经被我安排人引开。想着李丽花将被大家当场羞辱的场面,我快慰极了。我想像着她,看见我离开教室后,又把目光继续停留在我的位置上,然后,她就可以看见那张纸币。最后,她迅速走过来捡起钱放进口袋并占为己有。杜鹃确实看见李丽花左顾右盼后,走到我的位置,蹲下身,迅速捡起那张钱,然后匆匆放进口袋就离开教室。下一节课开始时,我佯装在找东西,一脸焦急地翻看口袋、书包,然后是抽屉,故意弄出声响是想引起老师的注意。只一会,老师就走过来警告我。“可是,我的钱不见了,五十元钱。”我对老师说。老师果然如我所料,她先问了一遍有没有人捡到我的钱。没有人回答。“可是我的钱,下课时还放在抽屉的,夹在书里。”我装作很难过的样子。老师有些为难,她想了一会说,有没有哪位同学看见了?大家帮忙找找,你看红梅同学都急了。大家俯下身在桌子底下张望,教室里一阵骚乱。我有意无意地把目光瞥向李丽花,她正盯着我。目光对视的刹那,她的脸“刷”地涨得通红。“老师……我……我刚才在教室捡到五十元钱……”李丽花突然站起身说,她的头一直低着,声音很轻。班上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箭一般刺向李丽花。“刚才老师问了几次都不说,明明做贼心虚。”杜鹃小声嘀咕。老师也听见了杜鹃的话,她迟疑了一会才说:“请大家安静,既然红梅同学的钱已经找到了,那就好,谢谢李丽花同学!”老师说完,微笑着冲李丽花点点头,示意她坐下。老师开始讲课了,可是我的心却平静不下来,精心策划好的事怎能如此草草收场呢?[4]关于新同学李丽花手脚不干净的传闻,一天之间就在班上传得沸沸扬扬。大家对她本来就冷淡和讨厌,现在更是看见她都觉得烦。谁会喜欢小偷呢?丁香来找我时,我以为她是来缓解关系的。没想到,她一开口就质问我:“是不是你和杜鹃搞的鬼?你们怎么能这么对李丽花?你们太阴险了。”“阴险?你说我阴险?”我气得词穷,脸上仿佛被人抽了几个耳光。“你明明知道李丽花没有偷你的钱,为什么还要制造谎言去伤害她?”丁香问。“为什么?还不是为了你。”我气极了。好心被狗咬,情急之下,一古脑儿把在李丽花书包里看见梅花水晶发卡的事说了出来。“哦!原来是为了这个。”丁香说着,伸手揽住我的肩,“走吧,去我家,你送我的发卡还在我的‘百宝箱’里呢?”丁香突然的热情让我很不自在,不过,心里却是甜滋滋的。我和丁香家住得很近,一会儿功夫就到了。在丁香的房间,她搬出她珍藏的宝贝。确实,我送给丁香的梅花水晶发卡还在,那是我亲手买的,是送给丁香十岁时的生日礼物。“怎么回事呢?我亲眼看见李丽花书包里也有一个。”我疑惑地问,心情却渐渐平和。丁香说她知道李丽花也有一个梅花水晶发卡,那是她离开重庆老家时一个好朋友送的。“那时候,移民在即,一起生活一起上学的同学却突然要分离,李丽花一家移民到了我们这,她的同学却四分五散,有的去安徽,有的去山东。你想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几个也要面对这样的别离,你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在这陌生的城市,面对陌生的同学,她过得很不快乐,她甚至是惶恐的,我们是她的新同学,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帮助她呢?”丁香说了很多,动情处,声音哽咽。我伫立在窗前,望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惘然若失。离开丁香家后,我没回家,一个人走在人潮汹涌的街上,心里有些凄凉。街灯已经亮了,天边却还挂着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我突然感觉到了大地的疼痛,似乎源自我的心底。[5]在丁香那里,我知道了很多李丽花的事。想着她孤单的背影,想着自己对她的伤害,心里难过起来。我无颜乞求她的原谅,但再遇见她时,我会努力向她露出一个有些尴尬的笑容。开始,李丽花一看见我就紧张地垂下头,不敢对视我的眼睛。只是,从她惊讶的眼神中,我可以肯定她明白了我对她的友善。杜鹃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她知道自己错怪李丽花后,特意向她道歉了。有那么一段时间,每天放学都是她们三个走在一起。我总是第一个收拾好书包冲出教室。坐在街道尽头的小公园里,郁郁叶影下,我的心情也是郁郁而忧伤的。我不知道要怎样做才可以补偿自己的过失?丁香十六岁的生日时,邀了我和杜鹃去她家。李丽花也去了,我没想到,那天晚上,居然也是李丽花的生日,当丁香说出这件事时,我和杜鹃都有些窘迫,我们没有为李丽花准备礼物。“我们一起唱生日歌吧,为我也为李丽花祝福,这是她最想得到的礼物。你们不要怪我不早说哟,是李丽花不让说的。”丁香看见我和杜鹃的窘态,怕我们生气,赶紧解释。“是呀!你们能为我一起唱生日歌么?我真的很希望得到你们的祝福。”李丽花的眼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濡湿。她望着我,眼中满是乞求。我微笑着向她点头,随即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橘红烛光下,李丽花一脸灿烂,她的笑容,如此明媚。吹灭蜡烛时,她和丁香一起许了心愿。“你们许什么心愿呢?”杜鹃追问她们。“友谊地久天长!”她们异口同声地说,然后紧紧地抱着我们。是呀,青春路上,我们都不希望孤独地行走,友谊暖人心,友谊地久天长!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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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路上的青春我们的一生都行与流水之上,每一个字符,每一个念头,每一个擦肩而过的影子,刚刚划下,便无处可寻!——林清玄收音机不知道收音机起源于何时,从我出生时就仿佛有他的陪伴。在那个物资相对贫乏的年代,电视是所有孩子的梦想,每天晚上有电视的那户人家往往是最热闹的,我们不知道那个乡村外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幸运的是,我有一台收音机,很愚蠢的样式,仿佛今天的笔记本电脑般大小,每天早晨我就是在他的呼唤下姗姗醒来,或者里面放的是新闻,或者是一首老歌,朦胧中张开眼,有日光反射到眼睛里,温暖明媚!暑假回老家,在老屋的墙上还残留着我幼稚的笔迹:11:30白眉大侠73。5(FM调频);1:00三侠五义100。7(FM);4:30小喇叭……于春天的早晨,夏日的傍晚依偎在爷爷身边,听鸟鸣,闻花香,为英雄报国无门而哭,为奸人失势而笑,总是渴望成为剧中人,总是渴望自己拥有一身武艺,总是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英雄般的人物……我一直喜欢用听觉代替视觉,然后用无穷的想象力去描绘古代的英雄豪杰,描绘辉煌历史的朝代风情。那个时候仿佛对未来,对物质没有追求,只觉得能及时赶回家听收音机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如果有一天错过了,伤心地一整天没有笑容!现在在我随身的包里有手机,mp3,只要我愿意,便可以随时听歌,上网,但是不知为什么却越来越愿意痴迷于平静,平静的行走在路上!信很陌生的词了,离我很远很远了吧,记得最后一次收信是在高三,依稀记得他是被我们班主任扣押了一段时间才给我的。那天突然就受到了朋友的信,激动地不知所以,旁边姐妹们都在起哄,谁写的!坦白交代!呵呵白色的信封,褐色的信纸,朴实的语言,浓浓的友情。这个“小船”经历了多久的漂泊终于到达了彼岸。看着它干净的面孔,我很心疼。我把它和以往的信放在了一起,看看他们,有了一种岁月的味道,那些笔迹代表的一个成长的过程,由稚嫩走向成熟,还记得有个小女孩给我信后说:好好保存啊,等我将来成了明星你可就有名了,现在她已成人妇,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的这封信,但是请你记得,只要你幸福,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明星。在大学里,我与信彻底分手,每次经过楼下的信箱,我都忍不住停一停,只是那里面再也没有让我等待的内容!信,是一个小孩,她陪伴我们这一代长大后就一去不复返,因为我们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电影这的电影没有宏伟的大厅,只是以天为屋顶,这的电影没有舒适的座椅,只有小板凳;这的电影没有爆米花,可以的话一人手里一根黄瓜,这的电影还没有档期,白天不遇!一直讨厌村里的大喇叭,天天就知道播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内容:例如寻物启事类型:谁看到一只大母鸡,看到的送到某某某家;又如恐吓报告类型:ladysand乡亲们,该交电费了,不交给你断电了!唯有放电影的日子,感觉大喇叭的嗓音那么迷人!吃过饭,或者手拿一块馒头,抱起板凳一窝蜂的跑出去抢着去占座,说我们看电影,不如说是看气氛,累了一天的乡亲们终于可以在一起唠唠家长里短了,孩子们终于可以尽情的玩捉迷藏了,偶尔听到某一处大人被乱窜的孩子踩到鞋,随之而来就是一句带有乡村气息的“咒骂”。书,小人书,就像大笑江湖中小沈阳手拿的那种书,以武侠为主,手掌大小,黑白版面,有浓烈的幽默气息,字迹或粗糙或歪斜,但是这些都影响不了孩子们“学武”的热情,淘气的男孩随手在地上捡一只木棍高呼:“小贼,哪里走?还不束手就擒,更待何时!”只见那小贼高呼:大侠饶命,请受小弟一拜。偶尔有脸皮厚男生亦对着女孩群里大喊:美人们,等等小生!一时间砖头,树枝从天而降!这个年代再也无法拥有那样的小人书,我的小学生家里有一整套《哈利波特》,典雅的装饰,价格不菲,我想如果那时候我们也拥有这么美的书会不会还那么开心……树朗朗姐问我:咱们学校有柳树吗?在哪了?我搜肠刮肚终于想起操场的周围貌似是一棵棵柳树,东北的冬天那么久,原本三月份出芽的柳树要等到五月份才有绿色。现在想必我家已是春色烂漫,那时喜欢把柳树摘下来编成花篮,编成花冠,提在手中戴在头上,仿佛自己就是公主一般。喜欢用柳枝制成“鼻”,我们那个年代,那个地区所特有的东西,采用最新鲜的柳枝,用手一点点搓,直到把皮彻底脱离里面的白色枝干,然后放在嘴边用力一吹:嘟……材料不同,声音亦不同,有的婉转,有的沙哑,有得尖细,我们总喜欢在一起比,看谁吹的响吹得长,一张张被憋得通红的小脸在日光下靓丽无比。除了柳树,我们更喜欢槐树,因为他有槐花,每当春末夏初时,一朵朵雪白的槐花竞相开放,一簇簇,一丛丛,香味扑鼻,我们喜欢把它放在嘴里细嚼,也喜欢把它做成馅饼,喜欢把它贴在脸上当饰品……小小的槐花在某种范围内满足了孩子们的吃欲和爱美心。小小槐花,快乐无涯!想写的还有很多,忘记的也不是很少,只是不可能一一写出,一起在心里默默想念吧!感谢这些命名或者未命名的“青春”!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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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春的作文:为了那路上的青春 -关于青春的作文:为了那路上的青春_3000字我们的一生都行与流水之上,每一个字符,每一个念头,每一个擦肩而过的影子,刚刚划下,便无处可寻!——林清玄收音机不知道收音机起源于何时,从我出生时就仿佛有他的陪伴。在那个物资相对贫乏的年代,电视是所有孩子的梦想,每天晚上有电视的那户人家往往是最热闹的,我们不知道那个乡村外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幸运的是,我有一台收音机,很愚蠢的样式,仿佛今天的笔记本电脑般大小,每天早晨我就是在他的呼唤下姗姗醒来,或者里面放的是新闻,或者是一首老歌,朦胧中张开眼,有日光反射到眼睛里,温暖明媚!暑假回老家,在老屋的墙上还残留着我幼稚的笔迹:11:30白眉大侠73。5;1:00三侠五义100。7;4:30小喇叭……于春天的早晨,夏日的傍晚依偎在爷爷身边,听鸟鸣,闻花香,为英雄报国无门而哭,为奸人失势而笑,总是渴望成为剧中人,总是渴望自己拥有一身武艺,总是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英雄般的人物……我一直喜欢用听觉代替视觉,然后用无穷的想象力去描绘古代的英雄豪杰,描绘辉煌历史的朝代风情。那个时候仿佛对未来,对物质没有追求,只觉得能及时赶回家听收音机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如果有一天错过了,伤心地一整天没有笑容!现在在我随身的包里有手机,mp3,只要我愿意,便可以随时听歌,上网,但是不知为什么却越来越愿意痴迷于平静,平静的行走在路上!信很陌生的词了,离我很远很远了吧,记得最后一次收信是在高三,依稀记得他是被我们班主任扣押了一段时间才给我的。那天突然就受到了朋友的信,激动地不知所以,旁边姐妹们都在起哄,谁写的!坦白交代!呵呵白色的信封,褐色的信纸,朴实的语言,浓浓的友情。这个“小船”经历了多久的漂泊终于到达了彼岸。看着它干净的面孔,我很心疼。我把它和以往的信放在了一起,看看他们,有了一种岁月的味道,那些笔迹代表的一个成长的过程,由稚嫩走向成熟,还记得有个小女孩给我信后说:好好保存啊,等我将来成了明星你可就有名了,现在她已成人妇,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的这封信,但是请你记得,只要你幸福,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明星。在大学里,我与信彻底分手,每次经过楼下的信箱,我都忍不住停一停,只是那里面再也没有让我等待的内容!信,是一个小孩,她陪伴我们这一代长大后就一去不复返,因为我们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电影这的电影没有宏伟的大厅,只是以天为屋顶,这的电影没有舒适的座椅,只有小板凳;这的电影没有爆米花,可以的话一人手里一根黄瓜,这的电影还没有档期,白天不遇!一直讨厌村里的大喇叭,天天就知道播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内容:例如寻物启事类型:谁看到一只大母鸡,看到的送到某某某家;又如恐吓报告类型:ladysand乡亲们,该交电费了,不交给你断电了!唯有放电影的日子,感觉大喇叭的嗓音那么迷人!吃过饭,或者手拿一块馒头,抱起板凳一窝蜂的跑出去抢着去占座,说我们看电影,不如说是看气氛,累了一天的乡亲们终于可以在一起唠唠家长里短了,孩子们终于可以尽情的玩捉迷藏了,偶尔听到某一处大人被乱窜的孩子踩到鞋,随之而来就是一句带有乡村气息的“咒骂”。书,小人书。就像大笑江湖中小沈阳手拿的那种书,以武侠为主,手掌大小,黑白版面,有浓烈的幽默气息,字迹或粗糙或歪斜,但是这些都影响不了孩子们“学武”的热情,淘气的男孩随手在地上捡一只木棍高呼:“小贼,哪里走?还不束手就擒,更待何时!”只见那小贼高呼:大侠饶命,请受小弟一拜。偶尔有脸皮厚男生亦对着女孩群里大喊:美人们,等等小生!一时间砖头,树枝从天而降!这个年代再也无法拥有那样的小人书,我的小学生家里有一整套 哈利波特 ,典雅的装饰,价格不菲,我想如果那时候我们也拥有这么美的书会不会还那么开心……树朗朗姐问我:咱们学校有柳树吗?在哪了?我搜肠刮肚终于想起操场的周围貌似是一棵棵柳树,东北的冬天那么久,原本三月份出芽的柳树要等到五月份才有绿色。现在想必我家已是春色烂漫,那时喜欢把柳树摘下来编成花篮,编成花冠,提在手中戴在头上,仿佛自己就是公主一般。喜欢用柳枝制成“鼻”,我们那个年代,那个地区所特有的东西,采用最新鲜的柳枝,用手一点点搓,直到把皮彻底脱离里面的白色枝干,然后放在嘴边用力一吹:嘟……材料不同,声音亦不同,有的婉转,有的沙哑,有得尖细,我们总喜欢在一起比,看谁吹的响吹得长,一张张被憋得通红的小脸在日光下靓丽无比。除了柳树,我们更喜欢槐树,因为他有槐花,每当春末夏初时,一朵朵雪白的槐花竞相开放,一簇簇,一丛丛,香味扑鼻,我们喜欢把它放在嘴里细嚼,也喜欢把它做成馅饼,喜欢把它贴在脸上当饰品……小小的槐花在某种范围内满足了孩子们的吃欲和爱美心。小小槐花,快乐无涯!蜡烛蜡烛,已经很少接触过了,而煤油灯更是消失在我们的生活,现在脑袋里只记得除夕夜为图吉利老妈在财神面前点燃的那俩只塑料红蜡烛。某一天家里突然停电,家人乱作一团却没有人再去提到蜡烛,只是一起找手电筒,在“电”进入人们生活中后,那些昔日带给人们光明的东西也被收进了古董行列,我相信现在把我家翻个遍也不会找到一截蜡烛,也许可以找到若干节电池。还记得我们还小的时候,总是在煤油灯下写作业,看书,听故事,我们的奶奶,妈妈会在昏暗的灯光下为我们补衣服,纳鞋底,一截小小的烛光把整间屋子照的柔柔的,很温暖的感觉,就像听到烛光里的妈妈那样。我喜欢明亮的如白昼的屋子,就如现在,但是偶尔感受一下烛光的温柔也不失情调,或者当你觉得烛光无法满足你对光明的追求后,才深深地明白灯光的灿烂!夕阳伊索寓言中有个关于夕阳的故事,一个奴隶和他的儿子在受尽奴隶主折磨后偷偷的制作了俩双翅膀,他们用蜡烛油把羽毛粘在一起,于是有一天早晨他们起飞了,一天的飞翔后,看到彼岸就在眼前了,可是儿子为了看得更远,稍微飞高了一点,这双翅膀战胜了风的锤炼,躲过了鸟类的攻击,甚至熬过了烈日的考验,却在即将成功时败给了夕阳。西下的夕阳,用余温化开了最后的黏合!其实写这个故事不是为了说夕阳的残忍,而是觉得夕阳原来也拥有如此大的威力。那时的麦子还是需要人们用手收割,如果不是遇到不好的天气,乡亲们是不愿意在酷热的中午劳动,唯一幸福的时光就是傍晚,太阳向西移去中,人们的力气似乎越来越大。直到夕阳西下,新月东升时,孩子们就坐在田埂里看那个大太阳慢慢的被天边的云遮住,然后大喊:妈,不好了,太阳没了。当妈的笑着说:傻孩子,太阳吃饭去了!等到太阳“扑”的一声掉进地平线下时,夕阳的余光逐渐变暗,就代表这一天结束了……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夕阳是晚开的花,夕阳是陈年的酒,夕阳是迟到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棉花糖棉花糖,似棉花,更像白云。拿在手里轻轻地,吃在嘴里甜甜的,一直在大商场的门口看到买棉花糖的,只是生意惨淡,我想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孩子不喜欢他,是啊有太多的东西取代他了,巧克力,棒棒糖,雪丽糍这些在包装上精美无比的甜品在味道上更是让棉花糖相形见绌。无论怎样,仍记得小时候有一种云彩一样的东西,甜甜的,软软的……就像幸福。优胜略汰是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不光是我们,还有那些若干的小物品,只是无论他的命运如何,仍去怀念他,或者是悼念他,感谢他们一路的陪伴,毕竟在很久以前他曾是我们的宠儿。想写的还有很多,忘记的也不是很少,只是不可能一一写出,一起在心里默默想念吧!感谢这些命名或者未命名的“青春”!砖头,树枝从天而降!这个年代再也无法拥有那样的小人书,我的小学生家里有一整套 哈利波特 ,典雅的装饰,价格不菲,我想如果那时候我们也拥有这么美的书会不会还那么开心……树朗朗姐问我:咱们学校有柳树吗?在哪了?我搜肠刮肚终于想起操场的周围貌似是一棵棵柳树,东北的冬天那么久,原本三月份出芽的柳树要等到五月份才有绿色。现在想必我家已是春色烂漫,那时喜欢把柳树摘下来编成花篮,编成花冠,提在手中戴在头上,仿佛自己就是公主一般。喜欢用柳枝制成“鼻”,我们那个年代,那个地区所特有的东西,采用最新鲜的柳枝,用手一点点搓,直到把皮彻底脱离里面的白色枝干,然后放在嘴边用力一吹:嘟……材料不同,声音亦不同,有的婉转,有的沙哑,有得尖细,我们总喜欢在一起比,看谁吹的响吹得长,一张张被憋得通红的小脸在日光下靓丽无比。除了柳树,我们更喜欢槐树,因为他有槐花,每当春末夏初时,一朵朵雪白的槐花竞相开放,一簇簇,一丛丛,香味扑鼻,我们喜欢把它放在嘴里细嚼,也喜欢把它做成馅饼,喜欢把它贴在脸上当饰品……小小的槐花在某种范围内满足了孩子们的吃欲和爱美心。小小槐花,快乐无涯!蜡烛蜡烛,已经很少接触过了,而煤油灯更是消失在我们的生活,现在脑袋里只记得除夕夜为图吉利老妈在财神面前点燃的那俩只塑料红蜡烛。某一天家里突然停电,家人乱作一团却没有人再去提到蜡烛,只是一起找手电筒,在“电”进入人们生活中后,那些昔日带给人们光明的东西也被收进了古董行列,我相信现在把我家翻个遍也不会找到一截蜡烛,也许可以找到若干节电池。还记得我们还小的时候,总是在煤油灯下写作业,看书,听故事,我们的奶奶,妈妈会在昏暗的灯光下为我们补衣服,纳鞋底,一截小小的烛光把整间屋子照的柔柔的,很温暖的感觉,就像听到烛光里的妈妈那样。我喜欢明亮的如白昼的屋子,就如现在,但是偶尔感受一下烛光的温柔也不失情调,或者当你觉得烛光无法满足你对光明的追求后,才深深地明白灯光的灿烂!夕阳伊索寓言中有个关于夕阳的故事,一个奴隶和他的儿子在受尽奴隶主折磨后偷偷的制作了俩双翅膀,他们用蜡烛油把羽毛粘在一起,于是有一天早晨他们起飞了,一天的飞翔后,看到彼岸就在眼前了,可是儿子为了看得更远,稍微飞高了一点,这双翅膀战胜了风的锤炼,躲过了鸟类的攻击,甚至熬过了烈日的考验,却在即将成功时败给了夕阳。西下的夕阳,用余温化开了最后的黏合!其实写这个故事不是为了说夕阳的残忍,而是觉得夕阳原来也拥有如此大的威力。那时的麦子还是需要人们用手收割,如果不是遇到不好的天气,乡亲们是不愿意在酷热的中午劳动,唯一幸福的时光就是傍晚,太阳向西移去中,人们的力气似乎越来越大。直到夕阳西下,新月东升时,孩子们就坐在田埂里看那个大太阳慢慢的被天边的云遮住,然后大喊:妈,不好了,太阳没了。当妈的笑着说:傻孩子,太阳吃饭去了!等到太阳“扑”的一声掉进地平线下时,夕阳的余光逐渐变暗,就代表这一天结束了……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夕阳是晚开的花,夕阳是陈年的酒,夕阳是迟到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棉花糖棉花糖,似棉花,更像白云。拿在手里轻轻地,吃在嘴里甜甜的,一直在大商场的门口看到买棉花糖的,只是生意惨淡,我想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孩子不喜欢他,是啊有太多的东西取代他了,巧克力,棒棒糖,雪丽糍这些在包装上精美无比的甜品在味道上更是让棉花糖相形见绌。无论怎样,仍记得小时候有一种云彩一样的东西,甜甜的,软软的……就像幸福。优胜略汰是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不光是我们,还有那些若干的小物品,只是无论他的命运如何,仍去怀念他,或者是悼念他,感谢他们一路的陪伴,毕竟在很久以前他曾是我们的宠儿。想写的还有很多,忘记的也不是很少,只是不可能一一写出,一起在心里默默想念吧!感谢这些命名或者未命名的“青春”!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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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握木棒的黑孩子那天晚上,母亲告诉我:今后我必须学会自己到食品店买东西。母亲领我到大街拐弯处的食品店走了一趟,让我记住路怎么走。我激动不已,觉得自己一下子长成了大人。第二天下午,我就拎着篮子沿着人行道去那家食品店买东西。当我走到街道的拐弯处时,突然,一伙流氓蹿了出来。他们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推倒在地。他们夺走了我的篮子,抢去了我的钱。我惊慌失措地回了家。我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可是她没做声,随即坐了下来,写了一张所买东西的清单,给了我更多的钱,又打发我去食品店。我踌躇着走上了大街,发现还是那帮小痞子在路边闲逛,我掉头飞奔回家。“又怎么啦?”母亲问我。“还是刚才那群流氓,”我战战兢兢地回答,“他们还会揍我的。”“我要你自己去对付这些人,”她平淡地说道,“好,去吧。”“我害怕。”我乞求道。“走吧,不要理睬他们。”她告诉我。我走出家门,径直沿人行道走去,心里祈祷着———那群小流氓别再骚扰我。然而,正当我走到几乎和他们并排的时候,其中一个突然喊道:“看,还是那个黑小孩儿。”地痞们向我逼过来了。我感到心惊肉跳,马上转身狂奔起来。很快,我被追上了。他们把我搡倒在人行道上。我哭喊,恳求,用两脚使劲蹬,但都无济于事,没逃脱被殴打的噩运。他们掠走了我手中的钱,扯住我的两腿猛拽,朝我的脸上凶狠地抽扇。最后,我又是哭着走回家。母亲在门口遇见了我。“他们打……打……打我,”我边抽泣边委屈地说,“他们抢……抢……走了钱。”我正要迈上台阶,渴望着躲进“家”这个避难所。“你不要进来。”母亲阴沉着脸警告我。我吓得退回原地,瞪大了眼睛看着母亲,心中无限委屈。“可他们一直追着打我。”我哭诉着。“那你就给我站在该站的地方,”母亲用吓人的声调说道,“今天晚上我非教你学会挺起腰板儿不可。并且让你学会怎样保护自己。”说着,她走进屋里,我只是战战兢兢地等着,不知道母亲要做什么。不一会儿,母亲出来,拿出更多的钱和另一张买东西的清单,而且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根又长又重的木棒槌。“带上这些钱和这张清单,还有这根木棒槌,”她说,“去,到商店把东西买来。”我疑惑了———母亲在教我打架———这是她以前从没有做过的事。“可是,我怕———”我嗫嚅着。“要是买不了东西,你就不要进这个家门。”母亲冷冷地说。“他们会欺负我,他们……”“那你就呆在外面,不准回来!”我憋足了力气向台阶上冲去,试着挤过母亲,闯进屋里。可随即而来的,是脸颊上重重的一记耳光。我被抽到了大街上。我哭求着:“妈,求求您让我明天再买吧!”“不行!”她说,“现在就去。你要是空手回来,我非揍你不可。”“砰”的一声,母亲关上了门,上了保险。那伙流氓就在我身后,只身一人面对这阴森的街道,我惊骇地颤抖着。只有两条路可走,或是回到家里,或是远离家门。我攥着木棒,边抽泣边思索。如果我回到家里,最终也躲不过被母亲打一顿,而且自己丝毫不会对此做什么改变,然而,我要是走上街头,去面对那些无赖,那么至少可以获得机会用木棒和他们较量较量,看到底谁输谁赢。我慢慢沿街走着,接近了那伙地痞,我捏紧了木棒,紧张得几乎停止了呼吸。我已经站在他们对面了。“黑小子,又来啦。”他们狂吼滥笑着,很快把我围住,其中一个正要抓我的手。“我他妈宰了你们!”我从牙缝中挤出这样一句话。随着我的吼声,手中的木棒早已使一个地痞的脑袋开了花。接着又是一棒,闷住了另一个流氓。就这样,我打倒了一个又一个,把刚才的怨恨和愤怒全部倾注在这根木棒上。我明白,只要我停歇一秒钟,痞子们就会缓过劲来,所以我要把他们一个个打倒,不能让他们有机会再爬起来。我呐喊着,挥舞着,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刚才所遭受的殴打,所受的屈辱,一幕幕又在脑子里呈现。阵阵余悸使我每抡动一次木棒都要用上全身每一分气力。挨过一顿猛击,小流氓个个狂呼乱喊,抱头鼠窜。有个地痞瞪大了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一点儿也不相信这是刚才那个任他们肆意欺侮耍弄的黑小子。他们大概从来也没看见过这样的疯狂愤怒。我站在那儿喘息着、叫骂着;激他们上前来斗。当发现小流氓们真的吓破了胆时,我就急追过去。他们喊着、叫着飞跑进各自的家。随后出现在街道上的是那些地痞的父母们,他们是来吓唬我的。是平生第一次吧,我冲着大人们高声喊叫。我警告他们,如果要找我的麻烦,那我就让他们尝尝我木棒的滋味。最后,我终于走到商店,买了东西。回家的路上,我仍紧握木棒,准备着再次用它保护自己。可是,这回连个流氓的影子都没有碰上。就是那天晚上,我赢得了在美国孟菲斯城的街道上行走的权利!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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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父亲老了!他的身体一向不是太好,总是小病不断。从小到大,父亲为他操碎了心。他马上就要进入毕业班了,为了能让他更好地备考。那天,趁着暑假,不耽误学习,父亲开车载他去市内的医院做了个彻查。回来的路上,偶遇骑着自行车的三姥姥也正往家里赶。天色渐晚,天边的夕阳似乎也着急归家,要匆忙地手气它最后一抹余晖。在村里,一向以孝著称的父亲很是自然地停了车,似询问似又邀请:“三婶,上车吧。”对于父亲这一举动,三姥姥似乎早就猜到似的,黝黑的脸上找不到丝毫的诧异。笑容在她满是皱纹的脸上像一朵秋菊花霎时绽放,洋溢着农村人特有的朴实。“哎呀,正累着呢,你就来了。好呀,好呀,哈哈。”三姥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父亲打开车门,下了车,木讷地笑着。他也急忙为三姥姥打开车门,尽管他有些不耐烦。刚刚在医院,他和父亲顶着炎炎夏日排队挂号,诊病,拿药……尽管看病期间,他除了应付医生的‘招呼’其余杂事都有父亲一一应对但即使只是跟在父亲身后什么也不做地看着父亲严格执行者一系列的繁琐程序他也是百般不愿再加上燥热的天气已令他有些愠怒。他的眼球紧盯着父亲。他不明白,他不明白面对这个平时并不算有太多往来的三姥姥,父亲竟也能如此热情。他一脸不悦地忍着耳边聒噪的三姥姥,仔细地打量着父亲的一举一动。他熟练地将自行车推到车尾,打开后备箱。略带颤抖地举起了车——好不容易举起的车,父亲为何又突然地放下了?或者说是父亲不堪重负才使自行车坠地?自行车不悦地在沥青路面上蹦了几下,却并未逃离父亲的手。父亲举起那辆‘铃木牌’自行车,胳膊上的肱二头肌因为用力变得而搞搞突起着,腮帮的棱角也变得格外清晰。看得出,父亲真的用了全力!在车轮与后备箱只有一小段高度的时候,自行车却轰然坠地。他看的一阵心惊。坐在座位上的他似乎有些心疼又有些欠疚,弱弱地叫了一声‘爸……’他震撼了!记忆中所向披靡的父亲,何时变得这样苍老?他从未有过这样的震撼,那是绝不于登上世界第一高峰珠峰后面对皑皑白雪感慨‘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的震撼。父亲瞄了他一眼,用难以察觉的方式迅速吐了一口气,继而又紧闭双唇。又是突起的腮帮,紧绷的肌肉……终于,这一次父亲成功地将自行车放入了后备箱。父亲黑红的脸上因为短时间用猛力而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他是父亲的第一个孩子,命运的垂怜让他集父母的万千宠爱于一身。幼时,父亲最爱在下班以后将他一把抱起,抛向空中,然后伴着他咯咯的笑声和母亲‘小心点,别伤到’的姣嗔声中将他稳稳接住,洗去一天的疲惫。这样惊险的游戏,他和父亲都乐此不疲。可是现在……一路上三姥姥同他的寒暄他总是回答的有口无心,父亲和三姥姥闲聊的什么,他也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十七年来,他第一次用审视的目光仔细地打量这个当他还是个细胞时就无药可救地爱上他的男人。岁月打伤了父亲的发丝,时光刀刻了父亲的脸颊。在这个纸醉金迷,红灯酒绿的花花世界,他作为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九零后,父亲就像一堵升级版加密防火墙,将外界的各色病毒一一拦截。在父亲的庇护下,他就像在母亲身体里的胎儿,在羊水的笼罩下,不经世事。可就在刚刚那一瞬间一个不经意外的意外,像一股强大的力量迅速将胎儿催熟,把还在羊水里沉睡的他推出母亲的身体,把从未出世的他惊得哇哇大哭的同时也让他真切接触了现实。多年一直沉浸于父亲为他编织的童话世界的他也终于意识到父亲其实早已不复壮年。父亲再也不能像当年那样信心满满地将他抛向空中再稳稳接住了。不变的只有那份浓浓的父爱。还好,在路上,他领悟的还不算太晚。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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