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趣谈
狗是有趣的动物,又是人们忠实的朋友。它的传闻逸事可真不少。我们常说“狗鼻子真灵”,此话不假。要是人能辨别大约八千种气味的话,狗就能辨别几百万种。狗的嗅觉强过人的嗅觉灵敏度一万倍。究其原因,嗅觉灵敏度不在于对气味的细微差别上,而在于嗅觉的强弱。于是,人们便以主人的姿态请这位老朋友来帮忙。警犬便是狗类中的佼佼者。
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现在英国驯狗颇有成效,所用的多为德国牧狗,而魏玛拉内尔种用以嗅出爆炸物却首屈一指。警犬在搜寻爆炸物、毒品,发现煤气漏气和找出尸体,追回被盗物品等方面功效显著。
为了帮助寻找死于埃以战争中被埋在西奈沙漠的士兵尸体,联合国竟向英国借了六条警犬。它们时而躲过坦克,时而避开地雷,结果找到四百多具尸体。有一具尸体甚至是在二米半的地下,而原先人们用现代化电子设备只找到了八具。警犬实在忠心可嘉,真应使它们的同胞引以为豪。
此外,狗还可通过嗅作案犯的气味迅速将罪犯暴露在光夭化日之下。据法医鉴定、研究所统计表明,由三条狗依次来检验,便足以排除可能的错误。这恐怕连中国的“包青天”也只能望“狗”自叹不如。
在狗的大家族中,可谓“狗才”辈出。
其中豺狗号称“森林之王”,威势竟然盖过狮子、老虎。它长得像豺,善于迅跑,当跟上目标以后,就像狼一样猛追,突然窜上去用锐利的爪子直捣对方肛门,一下子掏出心、肺,“被猎物”当场便成为残忍的“森林之王”的佳肴。
有趣的是,一种称喇叭狗的,又名叫喧哗狗,顾名思义,是指这种狗爱闹事。它会起哄,追逐,狂吠,摇尾乞怜,莫非就是人们爱称的“狗来疯”?而人们又偏偏要冠以这么一个文质彬彬的名字,颇有幽默感。
北极爱斯基摩人驯养的北极犬,曾是一种野生的狼,后来被驯服,用来拉雪橇,猎海豹、熊、驯鹿,是爱斯基摩人的忠实朋友。可是它在极度饥饿时,就会露出豺狼本性,对主人也会像对敌人一样。
玩赏犬类的成员也不少,有匐狗、曲膝狗、狮子狗、绵狗等。这个家族的长老非曲膝狗莫属。尽管名字不雅,但它确乎以奇字著称。曲膝狗形状奇特,特别是它的膝关节始终曲着,跑着时如此,站着时也如此,有点像语言学家所说的“奴颜婢膝”,但是埃及古代的纪念碑上都刻着它的雕像呢!
这里,我们还有一个世界之最——一条无可名状的小狗。它出生在英国,由一位老太太喂养,是一种约克夏种狗。它十个月才长8.9厘米,重283克,估计成年时也不过336克。人们用一只手便恒握住它,只露出头和尾巴,一双小眼睛可怜巴巴地瞪着你,真是小极了。它是真正的弱不禁风,老太太极少带着它散步,生怕它跟不上人们的步伐而被风吹跑。
有人说,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对人们可谓是尽忠竭力。
影片《甲午风云》中的爱国海军将领邓世昌又两条爱犬,就是忠义的典型。当邓世昌的战舰被日本战舰击沉时,邓世昌决定随舰沉没,以死报国。他的两条爱犬见状即双双泅水用嘴拉住主人。但邓世昌决心已定,含泪推开爱犬沉入大海,以身殉职。爱犬悲鸣良久,也双双追随主人而去……这是狗类中的“义勇之士”。
影片“沉默的朋友》中的那一对狗,为使才两个月的女婴免遭毒手,历尽艰辛,与两个匪徒周旋,终于救了一家人。这是狗类中的“智勇之士”。
还有像《飞虎》中的“飞虎”,《佐罗》中的“剑客”。中篇小说《那山,那人,那狗》,不也以一条催人泪下的老狗作为主角之一吗?可见,狗在作家、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英雄”,是一个可以信赖的“老朋友”,人们赋予它多好的艺术形象!
狗对人是如此“忠实”,而人对狗亦是倍加爱护、关心。在法国,狗的待遇之好是超过人的。现在法国人养狗820万只,是欧洲之最,平均每两个家庭就又一条。仅巴黎一个地方就有40万只狗和550名兽医。
狗有自己的罐头食品,每年消耗的食品数量远远超过保加利亚或葡萄牙全国居民的消费总量。不仅如此,还有专为狗开设的百货店,出售皮袄、毛衣、靴子、蝴蝶结、除臭剂和眼镜等等。将近一万人正忙于狗的买卖、喂养、照料、梳妆,人为它用心如此良苦,不知狗能否理解?
千百年来,狗与人为伍,致使它的同宗备受宠幸。但语言学家却对它待遇欠公,诸如“狗仗人势”、“狗血喷头”、“狗急跳墙”、“狗眼看人”等贬义成语,难道狗与坏蛋同列?什么“狐朋狗友”,形容狼狈的狗“夹着尾巴逃跑”等等,若是狗类能进化到智能动物,真恐怕我要为它打抱不平了!
狗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将更加和人类友好相处,继续以忠义勇敢为人们所赞美。
简评
叶圣陶先生说过:“说明文不一定就是板起面孔说话。”的确,在说明文的写作过程中可适当穿插故事、传闻、逸事来使文章更生动,本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文章用流畅自然的语言向人们介绍了狗的作用、种类及其与人的关系等内容,其中博引古今中外的材料:“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北极爱斯基摩人用北极犬来拉雪橇,猎兽;影片《甲午风云》、《沉默的朋友》等都有对狗的刻画,此外,还有很多很多,小作者为写此文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使得文章内容丰富,读来别有一番情趣。
但这篇习作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只注重对客观材料的搜集,而忽略了主观的观察、研究,这就使得文章内容丰富有余而由主体所产生的真实性不足;另外在选材组材上,过多过繁,没有体现出详略,从而影响了文章的表达效果,这些都是初写这类文章的学生的通病,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狗,人类无言的朋友
朋友的范围可以很广,也可以很窄。朋友是付出、是感恩、是回报,更是自然界生物的和谐共处。
——题记
我家有两个特别的成员--踏雪和恩恩。踏雪全身都长着黄色的毛,只有四个爪子是白色的。恩恩有一颗感恩的心,所以我叫它恩恩。它全身的皮毛是白色的,只有耳朵后面的一些小绒毛是乳黄色的。它的一双黑黑的眼睛透着天真。为什么说它们是特别的成员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有一天清晨,我去楼下散步,看见有两三个七八岁模样的小男孩,手里拿着石头、木棍追着两条狗,便是踏雪和恩恩。恩恩显然出生没多久,跑不快。踏雪为了保护她的孩子,就在恩恩的后面跑,为它挡住飞来的石头和木棍。刚开始踏雪嘴里还“汪--汪--”地叫着,企图把之些男孩吓跑,可根本没用。这些孩子依旧追着它们,踏雪也意识到了:这些孩子根本不怕它。嘴里的声音因此也变成了弱弱的“汪呜--汪呜--”声,像是在哀求:“放过我和我的孩子吧!”那群孩子却毫不领情,反而越打越激烈。我急忙将那群孩子赶走,然后抱起恩恩,发现它的身上有很多小伤口,需要包扎。于是我比划着手势对踏雪说:“你的孩子身上有伤口,需要包扎。你放心,它好了,我就会把它送到你身边,我是不会伤害它的。”踏雪好像听懂了我的意思,但还是不放心地看着我离开。
把恩恩抱回家后,我先给它清洗了一下伤口,包扎好,然后给它洗了个澡。洗完澡后,我把先前包扎的纱布取了下来,给它涂上了药。虽然很疼,可小家伙一声也没出。真坚强!涂烤饼药之后,我给它换了新的纱布。我又找了一个以前放巧克力的盒子,给它在里面放了几片肉,又取了一个买衣服时附送迷你小奶壶,给它在里面热了一些牛奶喝
过了几天,恩恩的身体也强壮了起来,伤也好了。每天我一放学,它就把我的拖鞋叼了过来,把我的书包拖到我的房间去。恩恩很能干,它把我房间里一个别人送了水果的花篮放在我床边,先把妈妈不用的一些碎布铺了一些在篮底,又把布料箱里的棉花放在碎布上,再把我一些上面染了墨水的红领巾铺在棉花上,最后把我不用的帽子和围巾当作自己“被子”,这样就大功告成了。瞧,恩恩是多么能干的小狗呀!
这天,放学回家后,我惊奇地发现没有那听惯了的脚步声,没有熟悉的身影替我叼拖鞋,拖书包。到处都没有恩恩,“它一定是从家里跑出去玩了吧!很快就会回来的。”我这样安慰自己。可是,到了下午,恩恩仍没有回来,我心中充满了气愤、伤心和无限的思念。
第二天,我怀着想念恩恩的心情去上学。路上,我正在回想我和恩恩相处的点点滴滴,像播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正在此时,一只大狗忽然对我大叫,吓了我一大跳。我愣了一下,怔怔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突然,我远远地望见,在街道的拐角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披着金色的朝阳向我跑来,我急忙也向那个熟悉的身影跑去……
人的情感世界是丰富的,动物的情感世界或许是更丰富的!
甘肃兰州安宁区兰州交通大学附属小学五年级:李疏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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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趣谈对于狗,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但要真说起狗来,却有很为难。……都没有一个是好听的其实事实上狗却没有所说的那么难听啊!它还可以为人类做很大的贡献呢!狗的听觉敏锐相信大家都知道,无论白天夜里,它都竖着两只耳朵,坚守自己的岗位,只要稍有一点点动静,它都能发现。人们就利用狗的这一特性,驯养狗来看家。我在新闻上还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在一个贫困的山村里,有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他们家有两头牛,而这两头牛,也几乎是他们家的命根子。因为家里穷,所以这两头牛每天只能在门口的大树下过夜。即便晚上有人偷了,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后来有一天晚上,有两个人对这牛打起了主意。刚走到树下想动手,正巧,这家人养有一条大狗,一听到动静,就狂叫起来,周为的人被吵醒了,家家户户都开灯出来看热闹。这时那两个小偷感觉不对劲,想逃跑,可他们最终还是没能逃走,被警方抓获了。回头想想,这也要全归功于那条狗啊!有人说:“狗咬耗子是多管闲事”,我却不这么认为。举个例子吧,在一种情况下,有一个小还正在玩耍,没有大人在他身旁,如果此时出现一个耗子,正要危害那小孩,如果这耗子有毒,被咬者则毒发身亡,无药可救,而此时也没有猫出现,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出来了一条狗,把耗子咬死,救了那小孩一命,那还会是多管闲事吗?所以说,只要在适当的场合,做适当的事,不一定就是多管闲事。其实狗也很了不起啊,抓坏人,保护人民财产和生命,我们处处受它的益,却不曾感激过它,这又算什么呢?看事物不能只看到他的缺点,也要看到他的优点。550字 初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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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趣谈对于狗,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 但要真说起狗来,却有很为难。 ……都没有一个是好听的 其实事实上狗却没有所说的那么难听啊!它还可以为人类做很大的贡献呢! 狗的听觉敏锐 相信大家都知道,无论白天夜里,它都竖着两只耳朵,坚守自己的岗位,只要稍有一点点动静,它都能发现。人们就利用狗的这一特性,驯养狗来看家。 我在新闻上还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在一个贫困的山村里,有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他们家有两头牛,而这两头牛,也几乎是他们家的命根子。因为家里穷,所以这两头牛每天只能在门口的大树下过夜。即便晚上有人偷了,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后来有一天晚上,有两个人对这牛打起了主意。刚走到树下想动手,正巧,这家人养有一条大狗,一听到动静,就狂叫起来,周为的人被吵醒了,家家户户都开灯出来看热闹。这时那两个小偷感觉不对劲,想逃跑,可他们最终还是没能逃走,被警方抓获了。回头想想,这也要全归功于那条狗啊! 有人说:“狗咬耗子是多管闲事”,我却不这么认为。举个例子吧,在一种情况下,有一个小还正在玩耍,没有大人在他身旁,如果此时出现一个耗子,正要危害那小孩,如果这耗子有毒,被咬者则毒发身亡,无药可救,而此时也没有猫出现,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出来了一条狗,把耗子咬死,救了那小孩一命,那还会是多管闲事吗?所以说,只要在适当的场合,做适当的事,不一定就是多管闲事。 其实狗也很了不起啊,抓坏人,保护人民财产和生命,我们处处受它的益,却不曾感激过它,这又算什么呢?看事物不能只看到他的缺点,也要看到他的优点。550字 五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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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狗我家乡有一只母狗,它是黄色的,每年生好几窝小狗。今年过年我回去看过它,它又生了四只可爱的小狗,有一只棕色、三只白色,小狗像人类刚刚出生的宝宝,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就像龙眼的壳,耳朵耷拉在脑袋上,嘴巴比人类长两倍,爪子尖尖的。我把小狗从它们的家抱出来,它们全身发抖,因为它们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所以很害怕。我顺着其中一只白色小狗的毛摸下去,它全身都安静下来了,因为它喜欢我摸它的背。我把它抱到平地上,然后我看见了一只癞蛤蟆,我抓着小狗的右前脚摸了一下蛤蟆的背,小狗又颤抖起来了,我一边摸着它的毛一边安慰它:“小狗,不要害怕,这只是一只癞蛤蟆。”小狗好像听懂了我的话,渐渐的安静下来了。这就是我和小狗的故事。300字 二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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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狗狗既然我们成为狗狗的主人,就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照顾它们,爱惜它们!狗狗的生活习性与人类是很不同的。狗狗的生活习性:狗完全靠它那嗅觉非常敏锐的鼻子生存,鼻子仿佛就是它的大脑,而狗的嗅觉能力是我们人类的一百万倍。它可以嗅出空气中很远的地方所飘过来的味道,提早警戒。甚至人类生气,恐惧,憎恨,高兴时肾上腺素激增,所产生的身体的味道,它也十分的敏感。以至有的狗会“狗眼看人低”,对着穿着邋遢的人狂叫。为了常保持嗅觉敏锐,它会不时的将鼻头舔湿,只有生病时才懒的去舔,就会干干的。刚睡醒时也会是干的,因为还没来的及去舔。所以单靠鼻子干就断定它生病了,是很牵强的。狗的睡眠很浅,它们很少沉睡,因为它随时都用耳朵注意周遭的变化。它的听力仅次于嗅觉,可以分辨自家的汽车,说话声甚至开门声。倒是狗的视力并不好,因为它的眼睛的水晶体是人类的两倍厚,所以狗是近视眼。但是因为眼珠比较突出,所以视野宽广,因此容易注意到移动的物体。又因为它是昼伏夜出的狼,所以对颜色的分辨能力很差,分辨不出色彩,只有黑白浓淡而已。它的嘴巴其实是它的另一只手,是理毛的工具,也是打架的武器,因此狗对味道的感觉比较迟钝。它的痛觉也很迟钝,多集中于身体的末端,像鼻头,四个脚端,耳朵,尾巴。所以这些地方都不喜欢人家碰,因而有些住在公寓里无法扒土扒树,没有磨掉指甲机会的狗,都不喜欢尾巴被拉被扯。狗狗的身体语言:狗的身体语言比猫简单多了。高兴时就摇尾巴,激动时就跳跃,前脚踏步,耳朵塌平,甚至会搭上来舔我们的脸。生气愤怒时龇牙咧嘴,全身僵硬,四肢伸直,耳朵竖直,尾巴小心翼翼的慢慢左右摆动同时发出低沉的吼声;这时,人们再接近它,它就大叫。害怕时狗会缩着身体,尾巴下垂,耳朵也后缩,严重时会发抖,甚至大小便都出来了。无聊时,全身懒散,没精神,甚至伸懒腰,打哈欠。期盼时,它会坐正,摇尾巴,定神看你,同时发出”恩恩恩“的乞怜声。撒娇时,会依偎过来,一遍一遍地舔你。它完全顺服时,会躺在地上四脚朝天,甚至,当你接近时,它会来舔你的手,下巴,鼻头。狗狗是不是很可爱呢?80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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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王克皓狗,是人类的朋友,是人类的伴侣。我不知道狗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反正我认为狗是善良、忠实、可爱的,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我喜欢狗是因为它听话、温顺、机灵,能理解人们的心思,是人类的知心朋友。狗,非常忠实于主人,我读过这样一篇文章:某一天,某家的煤气泄露,5岁的女儿晕倒,而爸爸和妈妈却茫然不知,还在那呼呼大睡。这时,一个勇敢的动物出现了,那就是狗。它把主人叫醒,引到厨房,这样才使得5岁的女儿获救,避免了一次大事故。读完这篇文章,使我更加喜欢狗了。狗还能为人类做许多事情,比如导盲犬可以为盲人引路,牧羊犬可以帮助牧民放羊,还有一种狗叫藏獒,它可以守护主人的家园……有时候,狗既让我高兴,也让我担心。每次我出去玩,走在大街小巷上,非常容易的看见狗肉店,看着杀狗的人,望着吃狗肉的人们,我的眼圈里蓄满了泪花,心如刀绞,在心里暗暗的发誓:长大后,我一定要当一名保护动物的志愿者。狗和人一样,同样也有生活在地球上的权利,一样也有生命和自由,为什么狗的命运要由人类来决定,那些杀狗的人们,你们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因为,狗是生物链中的一员,它应该受到人类的尊重!指导教师崔梅茹4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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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总评:总的来说,这篇作文写得不错,从狗的外形到内在的习性层层深入,采用总分构段的手法清晰展开,字里行间流露出喜爱之情。从整体上看,作者不仅从正面抓住狗习惯性的动作细节刻画,还通过它与自己的关系来间接反映它的特点,展现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文中一些句子,如“它胖乎乎的,卷缩在一起像一团小毛球”、“直到只剩下一个碗底了,才停下来仔细地慢慢品尝”,语句灵活,是作者丰富的想象与细心观察的有机融合,使得狗的形象更丰满。尽管这篇作文也存在不足,叙述描写时还不够简练适当,但作为仅有30分钟时间的考场作文来说,三年级的学生能写到这个程度是应该给予鼓励了。点评人:泉州晓婷2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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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谈网文如果您没看过一篇真正的网文,那您一定会认为网文毕竟还是文章,无论怎样变也变不了多少,而且您很有可能认为只要是发表在与电脑有关的地方的文章便是网文,那您就错了,网文有着它独特的魅力。诚然,网文的确还是文章,无论怎样变,我们都还是读得懂得。我们来听一个初级网虫对网文的第一想法,"网文?是不是就是那种括号多,看了悲伤的故事都会发笑的那种,另外,网文是不是有很多不是废话的废话?还有……@#$%^&*(此处省略******个字)……昨天的饺子满好吃的嘛!"暂且不说它(那个初级网虫:我怎么成了"它";冰河语:你是只"虫",怎么不叫"它")的废话多,我们再来看看两段网文:"用了这个软件后,你会认为写评语原来还是很有乐趣的。(众人语:吹牛不打草稿。冰河语:搞忘打草稿了。)""也为了让冰河交得起网费!(要保护环境!不能往洁白的河里丢西红柿等等的东西!)"这是冰河制作的《冰河评语》软件的帮助文件中的两段,这两段中都用到了括号,第一个括号中的"众人语"并不是真的有人说了"吹牛不打草稿",而是冰河自己加进去的,使读者读起来不是那么枯燥,使人看枯燥的帮助文件也会带点笑容。第二段中的括号如果不仔细看,还不知道是怎么一会事,其实只是冰河自己把自己比作了正真的冰河了。现在的人常说互联网时代是年轻人的时代,这一点也不假,只有年轻人才喜欢这种幽默方式,而不少老一辈文学家,则认为这是对文学的一种践踏,他们不但不参与这种文学方式,还极力反对这种文学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不少的老一辈文学家也成为网络写手。网络由于它的自由、宽容、公平三大魅力,吸引了不少优秀人士,同样也使网络搞得越来越乱。为什么网络这么的乱呢?其实就是因为网络太自由,太宽容,太公平,有许多网络好手都不愿意把自己的优秀作品拿上来让人践踏,而其他网友也有意无意的把自己的"滥作"拿上来,更有甚者,怪话是出口成章(虽然他们有时也用"真tmd"、"tnnd"代替),这不仅把很乱的网络搞更乱了,还使后来者以为这是可以随便干任何事的地方。由于网络的第二大特点--宽容,使人在网上成名很容易,如果你没有深厚的功底写出好作来,那只要你有足够厚的脸皮就够了(厚脸皮成名?选厚脸皮大王呀?!),哎!哎!哎!扯远了!也就是因为网络的自由才使虫儿们大胆的创新,才会出现网文的标志--括号里的幽默!关于讨论网文方面的文章看多了,有说网文好的,说是进入新时代的标志,有说网文不好的,说是践踏了高尚的传统文学,我觉得大家好像都有理,但我更喜欢网文一些,不过,我发现,喜欢网文的,年轻人多得多,反之,喜欢传统文学的大多又为老一辈文学家。有人曾坦言说网文将最终取代传统文学,其实我们不能否认,因为许多东西的发明都会引来一场声势浩大的革命,就如活版印刷术发明以后,还有人用雕版印刷吗?再如,电视的发明也给报刊杂志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甚至有人也一度惊呼:电视可以取代一切媒体。在历史上有不少的发明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改变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也许网络在给我们带来无限方便的同时也让人改变了对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的看法。另外,网络文学还使文学更通俗化了。文风平平无奇的痞子蔡写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为什么会受到众多网友的爱戴(我看不懂它写的!稀里糊涂的!很好看吗?)在里面,你找不到华丽的词语,然而它却出名了,原因也许只有一个--真!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写到这里,我发现我又写偏题了(其实这也是网文的特色,入题à偏题à回正题à说废话à结尾)网文未来的路还要走很长,要知道网文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的契机,我们必须抓住每一次的机会才能更好的赶上新时代的潮流。好,就写到这里吧!(写信?!)欢迎和大家继续讨论这个问题。1200字以上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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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我一向讨厌狗,它叫得让人感到胆战心惊,生怕别人觉得它不够威武。它叫得让人感觉如怨如诉,生怕别人觉得它不够可爱。它一般不反抗其它狗,而是欺负比它弱小的动物,比如鸡,要是想吃点它的食物,那它一定会闹得鸡飞狗跳的。还叫得颤颤巍巍地去威胁鸡,就是聋子也烦它,做狗也不能这么自以为是,不想想别人的感受。生小狗时它差不多是发了狂,一天到晚都在叫,没完没了,生怕别人不知道它是功臣似的。哪个动物不能生小宝宝呢?它的叫声真让人忍无可忍。太可恨了,我连续几天都没能睡个安稳觉,真是一只失败的狗,本来你就是看家的,陪小主人玩的,谁叫你一天还自以为是个歌唱家似的。可是,有一天,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它让我看到它是一位尽职的妈妈,它教小狗怎么爬,怎么进食,一连教了好几个钟头也不放弃,仿佛是非要教会不可,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我给它喂好吃的,它只是舔了一下,就让小狗狗们尽情享受,要是其它动物想来尝尝,我想一定会被它赶得老远。看来正如人们所说,一位母亲就是一个英雄。我不再讨厌狗了,因为它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我既喜欢小狗,但又害怕小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邻居家的阿姨带了一只小狗在楼下玩耍。它的个子可真不矮,大约都快到我的腰部了。他的毛是黄色的,长长的,走起路来忽闪忽闪的,还挺有风度的呢!难怪人家叫他狮子狗,还真像一头小狮子呢!我慢慢地从它身边走过去,装作根本就没有看见它,其实我的心里扑腾扑腾乱跳,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了它在看着我,我的心里更加害怕了。这时,更让我害怕的事情发生了,小狗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怎么办呢?我恨不得有一条地道让我钻进去,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它也跟着跑起来。这时妈妈说:“不要怕,慢慢走就行了,它只不过想跟你玩玩罢了。”这时邻居家阿姨说话了:“小蓓,那不是你的小主人,快过来。”噢,我一下明白了,原来这只小狗的名字叫小蓓,它把我当成他的小主人了。小蓓仰着脸望了一会,眼神里好像充满了歉意。然后,回过头到它的主人那儿去了。那只小狗终于不追我了,我赶忙跑到储藏室里,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好不容易落地了。我上楼的时候还大步大步地走,怕那只小狗又来追我。到了家,我心里这才踏实了。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字叫“旺旺”。他是一个棕色的卷毛狗,长长的嘴巴,圆圆的眼睛,亮晶晶的鼻子,胖胖的身体,走起路来还将尾巴高高翘起,东摇西愰地。每当我放学回家,它都会非常友好地用那红红的舌头舔我的手,围着我蹭来蹭去地,它还有四只软绵绵的小脚,摸起来很舒服,我非常喜欢它。别看它很小,其实它的运气很好的!有一次我们来到乡下,正好赶上举行“狗狗拔河比赛”,比赛规则是:一根绳每头有一个套,分别套在狗的脖子上,看谁的力量大。比赛开始了,第一对参加的就是我的狗,我把绳子给旺旺套好,回头一看对面,哇!对手是一只大黑狗。不过我对旺旺还是很有信心。比赛开始了,可能旺旺还没进入状态,看上去明显力不从心,四蹄很笨重地往前拉,我正纳闷呢,突然,那只大狗倒了,我的狗赢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黑狗的主人为了赢得比赛,喂了太多的食物,导致今天狗撑得没有一点气力,所以旺旺很轻松的赢了这轮比赛。到了决赛,旺旺的对手竟然是一只腿残的狗,我特想让他赢,看来狗狗看懂了我的心思,谁知那条狗身残志坚,居然很轻松地赢了旺旺,旺旺屈居亚军。我觉得狗狗能看懂我的心思,又很善良,它是我的好朋友,我很喜欢它。有一天,我和我的爸爸去外婆家,外婆家有一只母狗,生了五六只小狗,它很好看也很听话。我很喜欢其中的一只小狗,它叫大黑。这是我帮他想的。大黑的颜色是黑色的,它很小,但很可爱,它的眼睛非常锐利,夜晚的时候什么东西都看得见。有一次晚上的时候,我肚子饿想吃东西,那时候很黑,我什么都看不见,大黑看见了我,还以为我是小偷呢,大黑慢慢的走过来,仔细地看了一遍就知道了我是他的小主人。你们说它厉害不。它的爪子也非常峰利,它能用爪子爬墙,爬树,爬山等等。他的嗅觉很灵,你把狗的食物放在十多米的地方,把他的眼睛蒙起来,不给他看见,他首先嗅一下,它就跑到食物面前。它的的耳朵很小,可是却比其他的狗好一百倍。人在十多米说的话,它在人说的话完了就记住了,主人一说话他就会照着你说的去做,是理想的话,他才会去做。别人都说猫是最会抓老鼠的,我外婆家的狗都比猫会捉老鼠。我外婆家的狗是用耳朵,眼睛,爪子,嗅觉这四样器官配合起来工作的,这样就能抓到老鼠了。我要回家的时候,大黑还舍不得我呢!最后外婆把大黑送给了我,他妈妈也同意了。在我的邻居阿姨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活泼可爱,只要见到它,你就会想起一个小肉球,它确实太可爱了。它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黑亮亮的大眼睛,一个小鼻子和一张小嘴巴。它全身都是白色的,毛茸茸的,让人看了直想摸。它见不得陌生人,准确地说是陌生人见不得它,因为只要见到它不熟悉的人,它必然大叫起来,好像在说:“趁你还活着,赶快从我的眼睛里消失!要不然我就咬死你!”。但如果见到熟悉的人,就会用身子蹭你的腿,在地上一会儿四脚朝天,一会儿又趴在你的腿下面,那毛蹭得你痒痒的,直想乐。它每次跟着叔叔来我们家玩,一进门就围着我转圈,有时扒在我的裤子上,一个劲给我做“恭喜恭喜”的动作。我一坐下来,它就在我的腿下面懒洋洋的趴着;如果不到我的腿下面,它就会在我前面跳来跳去的,极力展示着自己的舞蹈天赋。这时,你只要把它抱起来,放在腿上,它就不会叫唤了。到走的时候,叔叔已经走了,它却还不知道,等叔叔走到楼底下了,他才觉得不对劲,又慌忙地追下楼去,逗的我们哈哈大笑。是的,它的确太可爱了,但我说了这么多,你一定想问:它叫什么名字呀?让我来告诉你吧,他的名字就叫——星星。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1200字以上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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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的故事这年,村子发生了大干旱,田地干得出现裂良,树木啊,花啊,草啊,都枯死了.砍柴维生的年轻人没有柴可以卖,只好天天饿着肚子,一直捱到冬天,又饿又冷,年轻人终于病倒了,又没钱去看医生,怎么办呢?狗狗小白是一只很忠心的狗,但是他会赚钱,要怎么帮他主人呢?看着年轻人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狗狗好着急唷~~~!这天夜里,狗狗跑到小村落旁的山中,想要找些吃的给年轻人吃,可是雪花飘啊飘,树木又都枯死了,小动物也都躲起来了,哪儿有东西吃呢?狗狗觉得好伤心好难过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狗狗啊!你在哭什么呢?"一个慈祥的声音突然出现."主人生病了,又没钱看医生,又好几天没吃东西......呜......"狗狗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突然会说话了呢!" 我是山神伯伯,先不要哭,慢慢把事情告诉我."原来跟狗狗说话的竟然是山神啊!狗狗把年轻人的惨状告诉了山神,并且希望山神帮助年轻人."好,我答应帮助你,只要你借我一点材料,我就可以变出好多金币给你主人,用你身上漂亮的白毛,挖一块起来,就可以变出一枚金币."什么?狗狗最漂亮的就是身雪白的毛,现在要把这身白毛挖成一个洞一个洞的,那多丑啊狗狗不禁有点害怕." 而且,挖起来的地方,以后不会好了,还会长疮,以后你身上就会布满一个个跟金币一样大的疮."山神严肃的说......."啊?这袋金币那里来的?"早上,年轻人在床边发现了一袋金币,便拿去买食物填饱肚子.没有发现狗狗躲了起来,因为狗狗身已经长了很多烂疮了,不想让年轻人知道.隔天早上,床边又出现了一袋金币,年轻人越想越奇怪,该不会是强盗的赃物吧?于是决定今晚躺在床上假装睡着,看看是谁金币拿来的.天快亮时,他听一阵熟悉的叮叮当当声,"难道,是小白?"当他从床上跳起来时,金币已经放在地上,而狗狗小白已经朝山上的方向跑去了,年轻人追了一阵追不上只好放弃."天色太暗看不清楚,不过那铃铛声是小白没错呀!明天我一定要查个小落大出!"年轻人下定决心,第三天晚上,他就先埋伏在山路的入口等待着."叮~~~~~~~当~~~~~~~~~~",半夜,那熟悉的铃铛声传入耳中,年轻人赶紧从藏身的石头后探头出来看.天啊!这是小白吗?除了挂着狗狗小白的铃铛之外,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像的,因为狗狗身上长了好多好多圆圆的烂疮,有的流血,有的化脓,恶心死了,以前那只白毛似雪的小白呢?年轻人偷偷地跟着狗狗,走了好久,看到狗狗停在一个老人面前,他赶紧躲起来.那个老人就是山神,山神拿了一把小刀,往狗狗身上剩下不多的白毛挖下去,嘶~~~~~~~挖下了一片片的白毛,连皮都挖掉了,挖成一个圆圆的形状.然后继续挖掉了第二个,第三个......挖了好多个,年轻人看呆了."你身上已经没什么地方可以挖成金币了,四袋金币你主人也够用了,以后你就会成为一只全身长满圆形烂疮的丑狗,而且不会复原了,主人大概也不会认得你,就算认出来了,也会反你这只又恶心又臭又流脓的狗赶走,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山神一边挥着一根树枝,把一片片雪白的圆形毛皮变成金币,一边问狗狗."主人最喜欢抱着我的头,抓抓我的白毛,跟我说话,现在我这个样子,主人如果在抱我,一定会弄脏他的衣服.....我很顽皮,常常沾得一身土,主人一定会细心地帮我洗澡,帮我抓痒,把我洗得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而现在的我已经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只会让主人的手沾满脓血.....我......我想以后就当一只野狗,我对主人,已经没什么用了......我只要......有脖子上这个铃铛就够了......"年轻在旁边偷看偷听,明白了一切,眼泪早已噗簌簌地掉下来,没有想到狗狗小白会对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忍受千刀万刮的痛苦,失去一身骄傲的白毛,离开充满美好回忆的家,拖着脓血烂疮,当一只人人吐口水丢石头的流浪狗.....想到这儿,年轻人再也忍不住,走了出来."您......您是神对吧?我在旁边都听到了,求求你让小白复原,金币我不要了,我把家里那两袋拿来还您,请您无论如何医好小白,他......他......呜"说到后来,年轻人已经泣不成声.狗狗小白又难过又高兴地看着年轻人,他的主人."不行!"山神摇摇头.年轻人拼命哀求,山神就是不答应."已经变成金币了,变不回来了."年轻人不死心,在大雪中站了一整天,不肯离开.最后,山神叹了一口气."好~~吧!你去捡一些树叶,我试看看吧!"年轻人听到这一线希望,立刻去捡树叶,但是干旱期间,又是下大雪,哪儿来什么叶子?找了半天,只找到一些枯黄的发黑的烂叶子."只找到这种吗?好吧,将就点儿."山神拿起一片枯叶,贴在一块圆疮上面,然后吹了口气,枯叶子就成了一块血痂,把疮盖住,一直弄了好久好久,才使每一个疮结了痂."如果是绿色的嫩叶子,还有可能复原,但是这种又黑又黄的烂枯叶,恐怕......你们先回去吧,我已经尽力了,这三袋金币是你和狗狗应得的,是他牺牲自己换来的,拿去吧."于是,年轻人代着狗狗小白,回到了家中.几星期过去了,狗狗身上的圆形血痂逐渐脱落,也开始长毛了,不过长出来的毛却不白色,而是黑色的.一段时间之后,血痂都掉光了,毛也长齐了,狗狗小白成了一只身上代着好多好多圆形黑斑的狗.这也许是因为没有拿新鲜树叶治疗的关系吧?不过年轻人和狗狗小白却毫不在乎,因为,他们找回了以前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建立了更深厚的感情.他们都肯为对方牺牲一切.这,就是101忠狗,大麦町斑点狗的由来.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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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的故事儿童节那天,我和妈妈去杨浦公园。回来的路上,盘桥边有几个卖狗的。妈妈经不住我的连哄带骗,停车只要许我去“看看”。就一眼——我就看见了“我的小狗”。他那么小,那么乖,小毛是金灰色的,两只小小的眼睛可怜巴巴那样看着我。小身子抖抖的,还拖着两道亮晶晶的小鼻涕。我抱起他,他真轻,在我手里一点分量也没有。我不信佛,但我相信缘分。我们这么远来,一来就看见他,也是缘分吧。别的小狗都满地乱跑,只有他软软地趴着,一点生气都没有。狗贩子乱夸他,说他没什么事,就是老实。我想他一定是病了,最起码是感冒了。妈妈觉得小狗狗病得不轻,我抱着狗狗不放手。一向怕狗的妈妈看着我们,最后心疼地说:买吧,买吧。回家的路上,我和妈妈给小狗起了无数可爱的名字:巴顿、臭臭,张富贵,酸菜…………可狗狗出奇的安静,一动不动地趴在我腿上,全然没有别的小狗那样活泼和好奇。回家,在我们意料之中,爸爸好一顿埋怨:怎么又买小动物回家了,怎么养啊。可我知道他是喜欢这小狗的。小狗在我家也是无力的趴着。我们想他一定是累了,饿了,渴了,害怕了……就拿牛奶给他喝。他喝地又多又快,还没来得及为他高兴,他就吐了,然后又喝,又吐,又吐,又喝……从那次以后,到他离开我们,小狗狗就再也没有喝过一口牛奶,他是这次喝怕了。接着,他又开始闹肚子,只能软软地一直趴着,他的新家还有房间他还没来得及参观一下。第二天,我去上学,妈妈打来电话说,狗狗不行了,现在在医院,她已经给小狗狗签了“病危通知单”了。是有病毒,可能是生下来就有,也可能是在狗市交叉感染的。而且会传染给人,他还贫血,活下来的希望很小。狗狗打了大半天的钓针,一共6瓶,才回来。晚上,他终于可以走几步了,一家人看着他走得晃晃的,好高兴,想着他会有希望活下来。第三天,小狗狗又不好,又去看病了,还输了血。回家的时候,细细的小爪爪上还带着血痕,看着真心疼。接下来的几天里,狗狗每天都去医院打点滴。在家的时候,就盖着小毛巾在临时的小窝里。很少动,也很少吃东西喝水。只有在想尿尿和恩恩的时候才懂事的挣扎着起来方便一下。他病地这么这么重,还这样的善解人意。爸爸又签过一次病危通知了。大夫说他活不了,不用再去看了,看了也是瞎花钱。可我的爸妈还是一次次地坚持带他去医院。医生地劝我们给他做安乐死。说他活着也是难受。可我们都不舍得,哪怕还有一点点希望呢。他也是一个小生命啊。我家并不是很富裕,爸妈病了,也未必会这样给自己看病。可我们多希望他能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有可能慢慢治好。他不会说话,在我们相处的几天里,我没有听他叫过,只有在打针的时候,他疼得受不了了才无力地叫过那么几次。他那么乖,抱着他象是一团小棉花,没分量,也没什么热度。他来我家,就是把他小小的生命托付给了我们。在他来我家的第七天,妈妈打电话来说:小狗死了。可怜的小狗狗甚至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大,想着最多他也就一个多月吧。他来我家,我们还没来得及多疼他爱他,带着他出去玩过一次。他来到这世上就是病着、痛着。那会有多难受他不曾告诉过我们。但我们知道他小小的身体苦苦地熬了这么久,与命运挣扎了这么久。他一定是累了,没有了力气。我善良的妈妈为了他病了,眼睛肿得睁不开,全身都是红包。大夫说是过敏了。小狗是在我去上学,爸爸带着妈妈去看病的时候一个人走的,他肯定是懂事地怕我们看见他走的时候痛苦的样子。因为在夜里妈妈也会起来看他很多次。我回家的时候,小狗狗的窝窝已经没有了,满屋子的消毒水味。他埋在哪儿了,我没问。害怕有天路过的时候会伤心。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天堂。但我希望有,这样好人走的时候就不会害怕。我也希望还有一个狗天堂。我们的小狗狗现在就一定会在那里。他走的时候也就不会害怕,没有痛苦,不冷,不饿,不再难受。睡觉时梦见我们的小狗狗了。他出奇的漂亮,毛绒绒的,泛着小金光。全然不是在家不敢给他洗澡的小脏样。我想,小狗狗一定是想告诉我们他现在已经在天堂了吧!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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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冤家有人说,喜欢狗狗的人是有爱心的人。我把自己自个儿的心心肺肺度量测试一番,觉得我可以当此殊荣。这么多年来,对狗狗一直是情有独钟,曾经养过一条小狗,同吃同睡同玩,关系那叫铁,用发儿小这个词形容那一点不过份。可是后来,因为我没有好好照顾,它很英雄主义的死了,害我伤心了n年,成了心里的一块疤。看到别人养的可爱狗狗就是喜欢的要死,也坚决不再养了,一句话,除却巫山不是云。可是一只横空出现的狗狗,却成了我不折不扣的冤家。于是,我们之间便上演了一系列的恩怨情仇。(一) 狭路相逢遇见它,源于一个意外。我有一个外号叫大尾巴狼,虽然我对此外号一直存有异议,可是有时候自己实在是不给自个儿争气,诸如炒菜忘了放油直接把菜干煎、钥匙放在家把自己锁在门外、打的忘带钱包等等拿不上桌面只会给人家当笑料的事儿在我身上的发生的概率高得怕人,具体数字嘛,就不公开了。那天,在办公室正在向同事儿炫耀刚从衣厨里刨出来衣服,正说得火热,一个念头让我的脸都绿了。天呢!忘了拔电熨斗的插头了,这个念头迅速把我烧了个焦糊,拎起包就用110的速度往家狂奔,出门把领导撞了个趔趄也不回一下头。刚奔至一个街口,正要拐弯,恍惚间一只脏乎乎的狗狗模样的东东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待刹住车,我看真切了是一只狗狗啊,而且它嘴里不知道叼着什么吃的,正把眼睛瞪得跟铃子一样敌视着我,想到遇到狗狗千万不能跑的忠告已经晚了,我的大脑立刻做出判断,它会扑向我!本能让我叫起来:啊!!!声贝之高是我没有想到的,声调还没有落下,就掉转头往回跑逃命了,我可不想打狂犬疫苗,因为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那个小针头。在我狂跑了有五六米的时候,我听不到后边有任何声音,禁不住转过身瞄了瞄。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没有想到我会有这么大的威慑力,只见那只狗狗紧紧夹着尾巴,耳朵倒背,身上的毛倒竖,象一枚发射而去的鱼雷!并不时地回头用惊恐的眼睛看我,似受到了极大的惊吓。kao,感情我是河东獅吼,把它给吓着了啊,真是让我这个“淑女”难为情哦。 电熨斗事件幸好没有酝成大祸,只是在床单上烧了个小洞 洞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见这个小洞洞就会想起那只被我吓坏的狗狗惊恐的眼睛,尽管这样,我却从来没有想到,和那只狗狗的恩恩怨怨只是刚刚开始。 (二)有眼不识泰山近视眼就得戴眼镜吗?我坚决反对,并身体力行着。虽然会因此常常认错人或被人看作是装“酷”,也在所不惜。其实我朋友都知道我这是挂羊头卖狗肉,什么理由,纯粹就是为了臭美。要么说朋友就是给你开刀做手术的人呢,她们这些狐友最了解我,可我对她们苦口婆心的安全忠告不屑一顾。可没想到我会在一个小阴沟里翻船,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并给予了深刻教训的竟又是那只狗狗。那天心情真得很不错哦,倒不是捡了钱包,也不是加薪升职,看来快乐真的很简单呀。耳机里传来阿杜在狼嚎着dj《他一定爱你》,脚步禁不住地雀跃。我想这个时候我的样子就是成语得意忘形最好的诠释。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的脚是踩着一个节奏落在地上的,和我之前走的每一步都没有两样。但这一步却让我终身难忘:kao!我竟然以十环的准确率踩在了一只在路边睡觉的狗狗的尾巴上。不可思议,这只狗狗脏得都看不见本来的颜色,本来长长的毛毛简直就是它的伪装服,卫星定位系綂要发现它也不容易,更何况我这种没戴眼镜的近视眼。后果可想而知,我还没有来得及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们还有一面之交”之类的客套话,它就毫不客气地实施了正当防卫在我的裤角上留下了一个小三角口口,呜呜,拜托啊我的新裤子。看它还不解气的样子,惊恐的我只好沮丧地加快脚步快点离它远点,好心情早就坏得一塌糊涂。(三)以牙还牙的打动事件如果前两次事件我是伤害实施者的话,那这次我可是不折不扣的受害者。那天大头美眉值班,中午不能回家吃饭。(这个家伙自从怀了小baby,嘴馋得象只耗子,我本着不和老幼孕残计较的原则,尽力满足着她的一切非常要求,再说她许愿以后baby也要叫我他*的。所以也乐此不疲了。)她突然在办公室说想吃马记烩面,一屋子人的眼睛刷刷地都聚集在我的身上,我一下子就明白,感情只有我在上、下班的时候路过那家店,这个光荣的任务自然就非我莫属了。中午回了家,胡乱的扒拉了口饭就跑去排队,排了半个多小时总算买到了,因为是孕妇午餐,必须得在饭饭没有凉了之前赶到单位啊,所以我都是连走带小跑的。快到单位有一百米左右的时候,我正在专心地盘算怎么向大头美眉描述描述刚才排队的幸苦,好让这个家伙不要忘了她的承诺。我就是用上我的十个脚趾头想,我也想不到正在发生的事情:一只狗狗已经跟踪了我很久,不,确切地说它是跟踪了我手里塑料兜里的烩面的香味很久。而且它早就下了“黑嘴”,把塑料袋悄悄咬了一个口口,烩面早撒了一路,它在后边乐此不疲地撒着欢吃,等我对手里提的份量有所怀疑时,兜里只剩下了几根面和几滴还在滴答的汤汁。晕,我一下子都没有反应过来,马记烩面哪了?等看到正在打着饱隔舔着嘴的它时,我都快跳起来了,是它干的,竟然又是那只狗狗!它照旧穿着一身伪装服一溜烟就没了影儿,我只好哭笑不得地去给大头美眉边说边比划这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儿,大头美眉惊得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我、我的烩面变狗食了啊。这只鬼鬼的小精灵,后来我特别注视过后才明白了它的真实身份,原来是一只流浪狗狗,怪不得行为有几分江湖习气。它出没的地方就是我们单位旁的那个垃圾场,那是它的地盘 ,所以前几次事件偶然中也带着必然,它的地盘当然它做主了。我只能在这儿向它发表和平宣言:对不起狗狗,全怪我不小心,可是你好象也不是什么善类哦,人说冤家易结不易解,所以咱们扯平了。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