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欧阳靖
欧阳靖(MCJin,1982年6月4日),香港TVB艺人,也是一位在美国及香港发展的华裔美国人饶舌歌手。曾参与多部电影、电视剧的演出,并且取得不俗的成绩,在TVB2011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一举获得飞跃进步男艺人奖。
欧阳靖,中国人,英文名字叫JIN,是个饶舌歌手,还是个RuffRyder。这家主流饶舌厂牌所推出的下一张唱片,是一个中国人的个人专辑:《TheRestIsHistory》。一如专辑的名称所述,JIN的野心昭然若揭:就如同BigPun把拉丁世界纳入饶舌版图,就如同痞子阿姆让白人真正杀入rap游戏,JIN的身后,是整个中国、整个亚洲的嘻哈文化背景。他是亚洲裔HipHop文化圈的代言人,好比姚明在NBA打球,JIN是美利坚大陆黑色嘻哈文化的一支黄色血脉。
门一旦打开一条缝,想再关上就不那么容易了。或许,这个叫作JIN的30岁中国年轻人的确能够在嘻哈世界之中创造历史。JIN这个名字在美国不断升温的同时,大洋彼岸的中国各大互联网论坛上流行着这样一个帖子--一段不甚清晰的视频,配上一段解说文字:“这是中国人和黑人的rap对骂视频,在美国某着名电视节目中,一个歧视中国的黑鬼用rap嘲笑讽刺中国人,结果这个中国人也用rap狠狠回敬了黑鬼,扞卫了中国人的尊严!”。而那个“扞卫了尊严”的中国人,就是JIN。“Freestyle”可以说是嘻哈文化的关键词之一。取其基本的“即兴表演”意义来解释,HipHop文化的四大元素饶舌、街舞、涂鸦、DJ加上重要分支Beatbox与街头篮球--六者都是能够“Freestyle”的。而所谓的“FreestyleBattle”,顾名思义,也就是以各自的即兴表演一决高下了。rap领域的FreestyleBattle以即兴饶舌为形式,对阵双方唱出现场即兴创作的歌词,无论是撒泼骂娘还是文字游戏,总之务求出对方洋相证明自己的饶舌水平胜人一畴。而作为一项竞技,FreestyleBattle本身允许以诙谐机智的歌词进行一定程度的人身攻击,这就如同拳击比赛里场上挥拳相向的双方可能是生活中的一对好友那样,在FreestyleBattle中,歌词里的人身攻击在对战结束后立即失去意义。正因为此,看起来充斥人身攻击的一场饶舌对战会在不明就里的外人眼中成为歇斯底里的“疯狂对骂”。只要稍加留意,可以发现JIN的“扞卫华人尊严之战”--其实早已创下了七连胜记录。在BET电视网(BlackEntertainmentTV黑人娱乐电视网,在嘻哈领域拥有深远影响力)每周五播出的“FreestyleFriday”饶舌对战节目中,JIN凭藉诙谐辛辣的讽刺让连续六周卫冕冠军Hassan在唱了几句之后,竟拿着麦克风哑口无言,输了个一败涂地。之后六个星期的节目里,五名黑人挑战者和一名白人歌手先后被JIN毫不留情地斩落马下,成了他进入“FreestyleFriday”名人堂的祭品。七周之后,谁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个可怕的华裔饶舌歌手,任你对他如何地嘲笑讽刺,所有这些话柄都会适得其反地成为JIN反击时的武器,并且一击致命。他机智、诙谐的歌词、老练沉着的即兴发挥和应变能力令电视机前的老美大为意外和赞叹,也让RuffRyders唱片厂牌的副总裁Joaquin"Waah"Dean为之激奋不已。在赢得第七场对战之后,得以跻身名人堂的JIN当场掏出了藏在外套里的BlingBling项链,链坠是一个粗大耀眼的“R”字:佩带着RuffRyders专属钻饰的JIN已经不再是“DoubleR”的歌迷--而已经成为了其中的一员。从怀揣美国梦的广东籍侨民到RuffRyders唱片公司帐下大将,你大可以满脸不屑地骂这小子走运--这毫不影响JIN凭藉自己的努力取得更高的成就。事实上,今天被一致公认为“天赋”的Freestyle能力也完全始于刻苦的磨练和点滴的积累。从八年级(相当我国初二)开始,这个一心想用HipHop改变自己生活的孩子就在学校食堂里与同学们一起Freestyle,随后不多久,他开始在自己的出生地迈阿密参加形形色色的对战甚至演出。他就像一头精力充沛而好斗的小野兽,不放过每一个可能的对战机会。甚至连他去影院看场电影,中途内急上洗手间解决问题--结果是跟一名陌生的影院员工在厕所里杀了个天昏地暗。对Battle的渴望与不断的磨练使他迅速成长并在当地嘻哈圈声名鹊起,他开始灌录粗糙的音乐小样并以五美圆左右的价格四处推销自己。扩大了的影响带了更多的挑战者,使得JIN变得越发强大成熟。然而,缺乏浓重HipHop背景的迈阿密已经留不住志在嘻哈音乐圈的JIN。而随着90年代Nas、Wu-TangClan、MobbDeep、Onyx等新一代饶舌歌手的迅速窜红,嘻哈发源地纽约的地位得到再度巩固,而JIN,也认定了追逐饶舌梦想的新战场。9.11”之后的2001年十月,为了能给祖父母更多的照应,从北迈阿密海滩高中毕业了的JIN随父母一同搬迁到了纽约--这无异于让他成了一头林子里的老虎。从时代广场到42街的转角,JIN的身影出没在到处是迷你“Jay-Z”迷你“Fabolous”的每一个嘻哈据点,与各路高手频繁过招。在纽约唱片店“FatBeat”门前的表演便是其中一个最普通的日子,却使JIN遇到了KamelPratt,这个随后成为他经纪人的角色。在Kamel的“CraftyPlugz”经纪公司鼓动之下,JIN参加了BET电视台“106&Park;”节目中的“FreestyeFriday”栏目--结果却铩羽而归,没能取得预想中的好成绩。对JIN满怀信心的Kamel非但没有丧气,反而鼓励JIN再作一次尝试,他知道这孩子只要发挥出正常水准,就完全可以轻松获胜--事后六周卫冕冠军Hassan的惨败印证了Pratt的眼光。嘻哈文化的黑人血统并不影响这个中国人把游戏玩到更精。在无数次对战里,血统纯正的黑人们以JIN的中国籍贯作为攻击话柄,结果始终为身上中国血统骄傲的JIN总能以机智诙谐的歌词巧妙还击:“你想指责我是中国人那我得提醒你/你脚上的Timberland靴子上恐怕写着中国制造”。类似的语句在JIN的对战中绝非鲜见,而03年JIN签约RuffRyders后推出的第一首单曲就叫作《LearnChinese》。
六年级:文刂智
童年的颜色
“啪、啪……”,蒜瓣被我拍扁了,我麻利地把它们放入钵里,“叮叮冬冬”有节奏的砸起来,又为正在跳起“锅边舞”的妈妈当起了伴奏。别看我现在砸蒜如此轻车熟路,想那时我第一次做这活儿,还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呢!
记得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中午,我刚放学回家便兴冲冲地往厨房跑,见妈妈正准备砸蒜,不禁来了兴致,大声嚷道:“妈妈,让我来,砸蒜不过小KS!今儿个您跳锅边舞,我来做伴奏!”我一伸手抢过妈妈手中的槌子,抓起一把蒜瓣扔进石钵里,高高举起槌子信心十足地向钵里的蒜瓣砸了下去,可滑溜溜的蒜瓣却纷纷蹦到地上,像一群野性难驯的小马驹,真捣蛋。我定了定神,瞅准了“毫发无损”的蒜瓣,又狠狠地一槌子砸去,可蒜瓣还是安然无恙。哼,我就不相信制服不了你!生气的我挽起袖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乒乒乓乓”地乱砸了起来,节奏完全乱了套。突然,一个蒜瓣像长了眼睛似的,“嗖”的一声射到我的脸上,吓我一跳,我用手一抹,一丝蒜汁抹进了眼里,顿时,眼泪像潮水般涌出。透过朦胧的泪水,我定睛一看,“战果”依就平平,可是钵倒成了“替死鬼”,被砸坏了一块“皮”。
“哈哈哈……”在一旁跳锅边舞的妈妈停止了舞蹈,笑得直不起腰。
“嗨――又让妈妈见笑了,刚才还夸下海口,这会儿又……哼,谁叫自己是个门外汉呢!”想到这儿,我还是硬着头皮向妈妈请教“秘诀”了。原来,在开始砸蒜之前要先用菜
童年的颜色
童年是我们最美好的时刻,
我们长大了是红色,
我们上学了是黄色,
我们交了好朋友是蓝色,
我们学到了知识是绿色,
我们成功了是紫色,
哦!原来童年是五颜六色的啊!
童年就像是一座彩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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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l 首先明确,靖是我的一个朋友,而不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题记某年某月某天的早晨,我正坐在座位上看书(实际是在发呆)时,靖匆匆从我身边经过,同时也荡起了一股清风,风中弥漫着他早餐的香味——一种面包的气味——我猛然一惊,发觉这种面包是靖最最讨厌吃的那种,于是大惑不解,不懂这里卖得是什么关子。问他吧,却又搁不下面子;不问?我是这样随随便便的人吗!那只好取二者之平均数——自己乱猜吧!可能性一美容之用。靖生有一张白白的脸,再配上高高的个子,清瘦的书生相,一看就是个不标准的美男子(如过写上“标准’’,我认为有点昧良心)。但最近由于收到了青春期的特殊礼物——青春痘——好像一颗种子落在了肥沃的土壤,于是肆虐地生长侵略着。(噢!幸好我没有,上帝肯定知道我是个大好人啊!谢啦,阿门)。为了打倒”帝国主义的统治’’,靖一定翻破了万卷书来寻求方法(哦,难怪最近老师老表扬他爱看书呢!),结果在一本老得泛黑的书上看到了希望,上面一定说以前喜欢吃的面包不利于消痘,或者说最讨厌吃的这种有利于削痘。所以,为了“革命"的胜利,同胞们,死又何惧(大不了死灰复燃!),赌上这条命,就算面包串在刀子口上都得咽下去!可能性二为母所迫,大概他母亲认为这种面包比靖专门买的那种更有营养,所以不管三七二十几都一定要他吃(哎,我妈妈也这样强迫,真是同病相怜)。而靖是个名副其实的孝子(孝起来比卧冰求鲤还恐怖)。一次由于一件很小的事我俩吵了起来(好像是关于先有鸡还是蛋类的问题)。他说不赢,于是放言与我绝交,我以为只是小孩子耍脾气,可没想到来真的了。这一下问题可就大了,我绞尽脑汁的想办法,他却依旧无动于衷。万般无奈之下我抱着一丝阳光去找了他母亲,可没想到他母亲就像放大镜一般把一丝阳光放成了太阳。第二天来到学校时,不但“破裂的痕迹”给堵上了,还刷了一层更新的“漆”,就差他叫我大哥了(妄想,我比他小得多。)于是乎,吃这面包也不成问题了。可能性三他不仅是孝子,还是社会正宗的良民(注意,可不是那个日本鬼子说的那种良民啊!)。至于什么样的良民,别急,听我慢悠悠道来。早晨,他到学校来是说不定碰到了一位卖面包的老头子,老大爷肯定衣不掩体,身子瘦如柴(火柴)。早晨肯定很冷,于是老大爷一定喷嚏连天,可想起还要给孙女交学费,又立了立身子,整了整几乎不存在的衣裳。见此,靖可能(他这人有点说不准)热泪盈眶,于是忙赶回家去拿不要的衣服,再又匆匆赶来把衣物送给老大爷。老头子万分感谢,却无以为报,只有从柜中取出一个面包给靖。靖不好意思拒绝——竟管这是他最讨厌吃的那种面包。可能性四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所拿的是讨厌吃的面包。你信吗?我信!考试是魔鬼!——最近有过一次物理考试,本来物理很好的他却因为发挥失常而使得成绩一落千丈,成绩单一贴出来四周哗然一片,管你信不信,总之他是最后一名。本来就受不了这个打击,课堂上又被老师冷嘲了一番(呵,成绩好时是“榜样就在身边",现被落下个“贪玩的代价”,总之,世间的理都在老师那边)。于是,他渐渐学会了沉默,一是为了节约更多时间来学习,二是避开那些爱拍马屁的人(现在他们已舍暗投明,去这次第一名那儿转了,我估计那第一名也快被转晕了)。对于分,我们接触得最多却懂得最少。俩个名次就足以扭曲俩个人,第一和倒数第一。反复斟酌,仔细考虑后还是得不出结论,只好厚着脸皮去问,可谁也没有想到他居然吐一句让我想吞掉他的话!(哦,偶是买给我妹妹吃滴)。但这时答案已经不重要(特别是那“正确答案”),因为我已经知道我有一个怎样的朋友了,这足已。靖,一个俊秀而爱美,一个感恩而孝顺,一个善良而富有爱心,一个失败后又坚强起的东西,这个东西正是我愿交一辈子的朋友!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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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夜读《蒋勋说宋词》,书中豪放大气的苏轼,悲壮豪迈的辛弃疾,温柔婉约的李清照……而我独爱大文豪欧阳修。我喜欢欧阳修,不仅因为他是“唐因素八大家”之一,更喜欢他诗词的平实率真,豁达从容,就如我简单快乐的个性。读他的《醉翁亭记》,“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一派“天真”,一清如水,平实到你不觉得他是一个太守,就是在一个亭子里一个老翁喝醉了,讲自己醉酒的经验,因为大家说这个亭子还没有名字,而我在这边喝醉了,那就叫“醉翁亭”吧。再如他《浣溪沙》中的“白发戴花君莫笑”我不能想象,今天的一个领导会在花白的头发上戴花,可是欧阳修就写到了“白发戴花”,说我到了这个年纪,在春天摘了花,戴在自己头上,你不要笑我老和癫,想到这幅画面,想到他可以自在到仿佛不是一个太守,只是一个对生命充满兴趣的人,一个非常可爱的老诗人。“今年花胜明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今年的花要比去年的还要好,明年的会比今年的更好,他怎么知道?是因为他觉得生命会越来越好,对生活充满着希望,这就是他的豁达。耐心地看待某些事物,也许我们还没有发现其中的意味,聚和散是变化的,花开花谢是变化的,月圆月缺是变化的,在我们不知道变化的真正意义时,会沮丧、感伤、甚至绝望,可如果知道这只是一个自然过程,为什么还要去伤感呢?“简单就是快乐,快乐是一个人的燃料”,这一向是我生活的准则,一如大文豪欧阳修的率真豁达,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6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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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欧阳修这个星期我们学习了《醉翁亭记》,作者,乃龅牙男欧阳修。欧阳修瘦小,苍白,眼睛高度近视,“面白过耳,唇不包齿。” 欧阳修虽然长得丑,但是非常有才。欧阳修是宋代的文学家,政治家,史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千古文章,四大家之一。牛吧!这篇《醉翁亭记》就是一篇千古文章。我 来介绍一下他吧。 欧阳修字永叔,生于四川绵阳,当时称绵州,和李白是同乡。尚在吃奶婴儿期,随宦游的父亲欧阳观迁江南泰州。四岁,父亲死了,享年五十九岁。母亲郑氏,时年二十九岁,拉扯一儿一女不改嫁。欧阳修四十六岁那年,母亲郑氏去世,享年七十二岁。欧阳修从小就听母亲口中父亲的种种故事。丁忧期间,他追思父母,后于熙宁三年写下动人的《泷冈阡表》。母亲贤而知礼,父亲堪称良吏。 再说说《醉翁亭记》吧,古文描绘风景,全篇连用二十一个“也”,十三个“者”,二十四个“而”,犹如反复回旋的复调。文字如泉水之溢,一派天然。人,亭,山,泉,鸟,皆含醉态,酒醉,色醉,情醉,意醉,真是好极了。景色的层次分明而流畅,四季循环尽收眼底。 《醉翁亭记》欧阳修除了自己,还提到过另外一人,“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呀!智仙是琅琊山上的和尚,读到这里不禁有一个疑惑,智仙和欧阳修为好朋,苏东坡又和佛印为好朋,这是为什么呀?这些赫赫有名的诗人为什么都喜欢和僧人和尚做朋友?回家查查,结果百度百科又不给面子,没查到。 从欧阳修的文章中,体会不到一丝的忧愁。从山水之乐,到宴酣之乐,到乐人之乐,始终为乐。可见欧阳修乐对生活,他是一名乐天派,通过一个乐字贯穿全文。 人的品行不在于长相,而在于心态与能力。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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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馨儿一声惊雷之后,又一阵隆隆的雷声,雨也越下越大,街道上,人群纷纷找地方躲雨,抬头望了望乌云密布的天空,欧阳馨儿又继续面无表情的继续走着。欧阳馨儿才刚到家门口就说:“我回来了。”赶来为女儿开门的馨儿妈妈一见全身湿透的欧阳馨儿,立刻心疼的接过她手里已经湿透了书,“馨儿,你怎么淋雨回来,这样会生病的。”欧阳馨儿看了她一眼,冷冷的说了句:“不要你管。”然后向楼上自己的房间走去。留下馨儿妈妈既伤心又愧疚的看着她的背影。“不要难过了,馨儿现在还小,等她长大了,她就会明白你的苦心了。”一个中年男子走到馨儿妈妈身边安慰她说。“其实我只是希望馨儿能跟以前一样,快快乐乐的就行了。”馨儿妈妈流着泪扑进中年男人的怀里。欧阳馨儿躺在自己的床上,她知道她这么对妈妈,妈妈一定会很伤心的,但是她真的无法原谅自己的妈妈。那年她才十五岁,虽然爸爸有心脏病,但是妈妈还是一直很关心的照顾着爸爸,一家人在一起,那时候的她真的很幸福很幸福。那时的她也很调皮很捣蛋,老是把人折疼的要死,但是大家还是因为她很开心很快乐,所以别人都叫她小魔女,她自己也很喜欢这个外号,超棒的。可是突然有一天,妈妈突然带来一个男人,还说要跟他走,当爸爸听到这个消息,差一点心脏发作,爸爸还哭着跪在地上求妈妈不要走,不要离开他,但是最后妈妈还是走了。她一直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切,虽然很难过,但是她没哭,妈妈从她身边走过时,塞了张支票给她,跟着那个男人走了。默默的看着妈妈离开的背影,她狠狠的撕碎了那张支票,从那刻起,她的心死了。爸爸因为受不了妈妈离开的事实,不久也病逝了,幸福的一个家,最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从此,她便变学得很坏很坏,KTV,夜总会,酒吧……她没少去过,从不知不觉中,她从魔女已变成了妖精。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三年过去了,现在的她和以前相比长大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想的事也多了!这三年,发生了很多事,堕落过,颓废过,疲倦过……每一天还是把自己搞得很累很累……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活得下去。曾经的魔女已不在,现在存在的只是一个妖精,一个没有心的妖精!没有了心,还是会疼,还是会哭,也会笑……每一夜都会突然醒过来,就再也睡不着,那种感觉很寂寞很寂寞。没人在意的时候,喜欢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哭了;咬着自己的唇,不让声音哭出来,心忍不住的疼……就在她以为她永远会一个人这么寂寞这么孤单的过下去时,她的妈妈回来找她了,还把她接回去住,她应该很恨她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当她看到妈妈为她流泪时,心居然还会疼,拒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口了。妈妈接她去她现在的家时,那时候带走妈妈的那个男人也在,原来他们一直都在一起,想起死去的爸爸,她的恨忍不住又升了起来,虽然住进了那个家,但是她从未给他们好脸色看过。妈妈也许是觉得亏欠她吧,无论她做错再多的事,她都没骂过她一次,从来都是对她一笑,然后就问:“饿了吧,我现在就去煮饭。”虽然有时候会因为妈妈的关心而心软,但只要一想到死去的爸爸,她就无法原谅她。泪暖暖流过脸夹,看着窗外下着的大雨,天也慢慢的暗了下来,擦掉眼泪,坐在镜子边,化了个浓妆,换了身衣服,准备去酒吧好好发泄一下自己的心情。打开大门,正准备离开的她,就被妈妈叫住了。馨儿妈妈关心的问道,“馨儿,要吃晚饭了,你这要去哪?”“出去透透气。”欧阳馨儿道。“馨儿,听妈妈的话好吗,现在外面下那么大的雨……”馨儿妈妈还没说完,就被欧阳馨儿抢去说:“三年来,你都没有管过我,现在你更没资格管我。”冷冷的丢下这句话,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个所谓的‘家’。来到一家酒吧,馨儿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独自喝着酒。三年来,她的酒量已经被训练得彼有成就,一般的酒根本喝不醉她。当然,为了自身的安全,三年来,她都有去学空手道,现在已经是黑带二级了,可想而知,她付出了多少努力。此时酒吧中央正坐着一个MM唱着杨丞琳的‘带我走’,她冷冷笑了声,是啊,有时候她真的希望有人可以带她走,离开这个世俗的世界。“可以。”这时她桌位上突然出现一个女子,她笑笑的坐在欧阳馨儿的对面。欧阳馨儿看了她一眼,随后起身就要走,却被那女子的话给愣住了,“你叫欧阳馨儿是吧?”欧阳馨儿转过身看着她,她确定自己不认识眼前这神秘女子,不过她的确很好奇她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你不是想有人带你走吗?”那女子妖媚一笑道。“什么意思?”欧阳馨儿疑惑的看着她。神秘女子轻轻一笑,然后对着欧阳馨儿吹了吹一口气,“我只是来实现你愿望的而已。”欧阳馨儿只听到她说完这句话,就没有知觉了。那神秘女子见欧阳馨儿倒下后,嘴角一翘,搞定。“老婆,都几千岁了,你还这么顽皮。”这时,女子身边多了一个男子宠爱的看着她道。“嘿嘿,我只是帮一个小女孩实现她的愿望而已。”女子轻轻靠在那男子身上,柔身道。男子点了点那女子可爱的鼻子一下,“你呀,这样做好吗?”“哎呀,少罗嗦,你那恶魔儿子又跑哪去了?”女子问道。“老婆,那也是你的儿子哎!”男子无奈道。“嬉嬉,也对,去把他找来,我有事给他做。”说完,只见那女子举起手朝地上的欧阳馨儿一挥,欧阳馨儿便消失在原地。酒吧依然吵闹不停,谁也没注意到刚刚角落里发生的一切,而那神秘的一男一女早已不知所踪。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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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馨儿苹果?是的,当欧阳馨儿悠悠转醒,就是在一个满园都是苹果的苹果林里,她闭起眼睛,又张开眼睛,然后还用手用力的捏了下脸颊,脸上的疼痛感让她知道这不是在做梦。她随手摘下一个苹果拿在手中,心中疑惑了起来,她怎么会在这里?她记得她是去了酒吧,然后……然后……奇怪,为什么后面的事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按理来说,她的记性是满好的呀,可是后来的事却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她朝苹果林四周看了看,心却有点寒了,这个苹果林看上去实在怪怪的,而且像是没有尽头一样,她似着朝前方走了一小段,可是感觉还是在原地踏步一样,一点移动的样子都没有,这不禁让她有点害怕了起来。可是她又不想一直呆在这个鬼地方,所以她还是鼓起勇气朝前继续前进着,将近走了三个小时吧,她实在太累了,脚也酸了,无奈只好在离她最近的一棵苹果树下坐了下来,这时肚子的传来咕嘟声,摸了摸肚子,是哎,她饿了。看着手中一直拿着的苹果,她想也没想的就往嘴里送去,“挖,好甜,好好吃哦。”才咬了一口,苹果的甜美就让她赞不绝口。“当然了,那可是恶魔的苹果。”这时苹果树上传来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只是这个声音听上去有种让人不寒而颤的感觉。欧阳馨儿忍不住全身冰凉,抬起头朝苹果树上看去,不惊一愣,“好美哦!”她忍不住脱口道。不要怪她大惊小怪,实在是这画面太美了,一个帅得不真实的男子,此时正悠闲的翘着二郎腿,躺在树枝上,头上还长着两个像牛角一样的东西,银色的长发随风飘逸,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苹果盯着她瞧,看得欧阳馨儿直傻眼,TM~~这简直是从动慢里面走出来的人嘛!“看够了没?”男子好听的声音再次传来,带有几分鄙视的眼神看着欧阳馨儿。当然欧阳馨儿不是没看出来,只是这画面真的太美了,美得她都懒得去理会他的眼神,TM~~要是这家伙被拉去当明星,她保证,绝对红遍全国,呃,不对,是红遍地球。“我说女人,没见过恶魔吗?快收回你那色迷迷的眼神。”恶魔一脸鄙夷,果然人类的女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没有怎么去听他的话,但是恶魔两个字完全把欧阳馨儿的心思给吸引住了,终于,她从美丽的画面回来神来,仔细的瞧着这个自称自己是恶魔的男子,从他的外表看来,的确有几分恶魔的样子拉,只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恶魔吗?恶魔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嘴角往上一翘,起身从苹果树上暖暖的落下,停在欧阳馨儿面前,“怎么?不相信我是恶魔吗?”“是不怎么相信。”欧阳馨儿还是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她一向是无神论者的,既然都不相信有神,怎么会相信会有恶魔呢!于是她又道:“不要告诉我,你带着头上那两个牛角,就自称自己是恶魔了。”恶魔听到她这句话,差点气结,要知道他头上这两个角可是真正代表恶魔的象征,居然被眼前这个人类的女子说成是牛角,真是不知所谓。“你那什么表情……”欧阳馨儿见他不说话,只是怒目的盯着她,全身不禁寒颤起来,说真的,他的眼神真的很可怕。说到眼睛,她这在才发现,他的眼珠子居然是红色的,难道他是混血儿?这是欧阳馨儿心中唯一闪过的念头。“该死的,我怎么会和你这样的人类女子定下契约。”恶魔闭上双眼,口气不爽道。这欧阳馨儿就纳闷了,他在说什么啊?什么契约?他们什么时候定下的?她怎么不知道?于是她不耻下问道:“那个,你可以把话说清楚吗?还有,这里是什么地方?”恶魔张开他那双赤红的眼睛,冷冷的看着欧阳馨儿,“这里是恶魔的领域。”“喂,不要开玩笑了好不好,这一点都不好笑。”欧阳馨儿也火了,搞什么,还真当自己是恶魔不是?“我没有开玩笑。”恶魔气结的怒吼了过去。汗,欧阳馨儿被他一吼,愣了一下,随后回过神来来道:“恶魔是吧,行,那请问你我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当然是因为你是被选中的人。”恶魔道。“什么意思?”她不明白哎。“你刚刚吃的苹果就是代表你和我定下契约的证明。”恶魔暖暖道。“……”她好像是问他,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吧?他这是回的什么啊!“人类真的很麻烦,简单的说就是,从今以后我会跟随你的身边保护你,当你的仆人,只要是你想要做的事,我绝对完全服从你;当然,条件就是你死后,灵魂便归于我。”恶魔冷冷道。“……”欧阳馨儿忍下将要发怒的脾气,冷声道:“好,既然你说你是恶魔,要我相信你很简单,带我离开这鬼地方。”恶魔嘴角一翘,“可以,那请问你想去哪?”“随便,能穿越时空最好了。”欧阳馨儿已经没闹心和这疯子说话了,她就不明白了,人长得这么帅,为啥人就是傻的呢,哎,真是可惜了这么一个尤物。“遵命。”欧阳馨儿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时突然她感觉到自己眼前的苹果林全部旋转了起来,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看得她直头晕,身体好像被很多人在拉扯一样,疼痛不已,最后她受不了,痛晕了过去。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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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欧阳修,想起那个以民为乐的醉翁。他就像一个很可爱的老爷爷,自得其乐。饮少辄醉,颓然乎其间,每天看似无忧无虑,但心怀国家,惦记着百姓。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矣。他既然已将山水之乐领会在心中,为何还要有所寄托。心中有万般对这社会的不满,望见山水的壮丽,希望能借酒浇愁愁不愁。他不像陶渊明决定不参政就一门心思回家种地,安心的读书,而是做一个小官,在享受山水之乐的同时,为子民着想。我觉得相比,他就强于陶渊明,他虽然同样被贬官,同样对世道感到失望,但他并没有弃官,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放弃了,苦的还是百姓,出于强烈的责任感,他承受了这份责任,尽最大努力去改变这个社会。这是很了不起的。从这点来讲我很敬佩他。欧阳修字号醉翁,人如其名。每日饮酒,但并非他全部的情趣所在。他这个太守每天游山玩水,日子很是清闲,但谁又能知道他的情趣既不在酒上,也不在于山水之乐,而是看到国家的兴旺,百姓们平静的生活。我很欣赏欧阳修的那份大气,不拘小节。当国家处于腐朽的情形之下,他能平静分析国情,即使皇帝不认同他的观点,也不将自己置身于朝政之外。被贬到滁州后,依然能关心百姓,以民为乐。也许,那些依然位皇帝卖命,总是奉承皇帝的官员们很是羡慕他吧。但令人不满的是,这位醉翁老了以后,飞黄腾达,又做了大官,手上有了权利之后,却闭上了自己的嘴巴,看着国家的腐朽,不去进谏,只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这时的欧阳修似乎沉睡了。不再是那个以民为乐的醉翁,而真正的醉于自己的地位了吧。人老了就会糊涂,对于当时的情景,他没有帮助王安石变法图强,也许因为自己变得保守了,或许因为曾经的贬官走到现在这一步,自己越发珍惜了吧。无论怎样,我依然被这位太守的独特情趣所感动,他沉醉于山水,宴酣之乐,但并非无法自拔,酒醒后,述以文。欧阳修,这个一定会因为“醉翁”而被炎黄子孙一代一代所熟识的人,已为中华文明的长卷添上了一笔浓墨。欧阳修是宋朝时候杰出的文学家。他从小死了父亲,家里很穷,生活得很苦。母亲不得不带着他离开家乡,去投靠远方的叔叔。叔叔家里也不富裕。欧阳修到了上学的年龄,连买纸笔的钱也花不起。他的母亲就用芦秆当笔,把沙土铺在地上当纸,教欧阳修认字。欧阳修认字很用心,到了十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修的能力了。他常到有书的人家去借书读。借来的书要按期归还,他就把书背熟,再还给人家。他订了一个背书计划,每天背三百字。几年以后,就把四书都背熟了。他的叔父看他这样用功,就把自己用剩下来的纸,装订成本子送给他。他高兴极了,把这些本子一半用来抄书,一半用来学习做文章。那个时候,人们写文章有一种坏风气,只讲究辞句的华丽,不讲究内容。欧阳修觉得这种风气很不好,他想学习写另外一种文章。有一次,他从一只破书箱里找到了几本旧书,是唐朝文学家韩愈写的。韩愈写的文章不光文字优美,道理也说得很透彻。欧阳修越读越觉得有味道,就把韩愈的文章当作自己学习写文章的榜样,进行学习模仿。欧阳修写文章非常认真,为了写一篇文章,他常常要读很多书。每一篇文章的初稿写好,他就把它贴在墙上,有空就反复地念,反复地修改,直改到自己认为满意了才行。12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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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欧阳修欧阳修,北宋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欧阳修在四岁失去了父亲,在母亲的教导下,乡亲们的帮助下,他成为了文学巨将。从欧阳修的故事,我想起来了用十八缸水的王羲之,锥刺骨的苏秦。。。。从这个故事中,我觉得很惭愧,我要本书妈妈就给买,然而古人想学习,因为穷,没有钱买书,浮现了古人的学习成果,书法家王羲之、头悬梁的孙敬…。。,今天我读了欧阳修苦读这篇文章又一次被震撼了。以前,放宽松我的学习,但现在我五年级了,要像古人那样学习,不应该太优越,严格管理自己。而古人像我这么大,偷光看书,而我在明亮的教室里也不好好学习,我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今天,我受到了又一次的教育。欧阳修日夜苦读,每天我写完作业就觉得自己万事大吉,古人没有明亮的光,而我们有,古人没有丰富的知识的书本,而我们有。我们现在已经不缺少资源。但我们没有好好的珍惜。“自苦雄才多磨难,以来纨给少伟男”,我们都要珍惜现在的时光,我以后要学习欧阳修。40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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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作文假如给我一个机会,可以生活在古代,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宋代,因为有你——欧阳修,真想跨越千年的时间与你对饮,与你促膝长谈。品读你,品出你让人折服的大度。你位居副宰相,权势炙手可热。按常理,你一定妒贤嫉能,打压有可能跃于你之上的有才人。但你不,你勇于推荐和提拔有才之人。你推荐和提拔了王安石,他成为宰相,位居你上,成为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你提携“三苏”,让他们威名远播,成为唐宋八大家。品读你,品出你让人钦佩的豁达。你在政治上不得意,被贬为滁州太守。按常理,你一定是难以排遣心中的郁结,而你却不计得失,修“醉翁亭”,作《醉翁亭记》,怡然自得,“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非一般的豁达。你自号“六一居士”,人问,何为“六一居士”,你答:“家有藏书一万卷,三世金文注释一千卷,一盘棋,一琴,桌上常备一壶酒。”,人曰“此五一也”,你却爽朗一声说:“一老翁置于其间,岂非‘六一’也。”品读你,品出你让人感动的勤奋。你自小在沙滩练字,苦读史书,年纪轻轻便考中进士,可你从未放弃勤奋的信念。你深夜苦读,手不释卷,即便是意志受挫时,也在书海中寻找快乐。有人曾问,君藏书为万卷,不知读过几本。君曰:“你在我所藏之书中随便挑一本问我,若我没读过的,我就无言面对我的六一居士。”那人专门挑了一本积累许多灰尘的书问你,你对答如流,丝毫不差。品读你,品出你谦虚谨慎的人生态度。在那个群星璀璨的时代,你在功成名就之后不浮夸自傲,常人恐怕做不到。你和另一史学家修订史书,名字列于他人之下,不居功,难怪“六大家”以你为首,当之无愧。“三苏”,王安石,曾巩,都是你推荐而出名的。你曾力荐苏轼,说此人日后之名显于我欧阳修。智之大者,欧阳文忠公也!品读你,品出的是黑色天幕上最闪烁的星星,星光闪烁;品读你,品出的是花架上最淡雅的海棠,清香宜人;品读你,品出的是歌唱舞台上的交响曲,催人奋进。站在宋朝时代的巅峰,不是帝王,是你欧阳文忠公。你是让人望尘莫及的大家,品你千年有滋味。8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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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小宇欧阳小宇,是我班上的知名人士。小的时候,欧阳小宇住在我家的隔壁。他有一双宝石般的眼睛,清澈透亮,永远是怯生生的样子。皮肤微黑,一头短发有一点自然卷曲,经常渗出的细汗,把这头卷发紧紧地粘在头皮上。他的嘴常常抿在一起,每当老师教训他的时候,他显得很无辜,让老师看了觉得不忍,其实这就是他的招牌动作,他背后调皮、狡猾得很。他有一个好朋友名叫石往灵。他们二人是我班的活宝二人组,一下课两人就黏在一起,打滚、转圈、追逐、嬉戏,我觉得他们比起恋爱中的情侣还要亲密一些。老师常常对他们说:“小宇、往灵不要一起打滚好不好,OK?”每次诸葛小宇都说:“哦。”可是一下课,两人又在一起打滚。欧阳小宇非常喜欢打小报告。老师每次在班上问最近有人在班上疯,欧阳小宇立即站起来,掀上许多人的老底,所以班上许多人都很多人仇视他。上次,欧阳小宇在班上掀老月的老底,老月几乎想上去抽死他。还有一次,老师在班上问我最近在班上有没有干什么坏事,我说没有,班上也没人说我干什么坏事,他站起来:“老师他带了手机。”老师一听,过来说:“是不是真的?把手机交出来。”我不甘心的交给老师。眼睛死死的的盯着他,欧阳小宇还像什么都不知道,反而盯着我看。一下课,我走到他面前准备抽他,他见状,跑到了办公室门前,挑衅般地对我说:“来呀!来呀!”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想抽他。一看老师就在我的旁边,我吓了一跳,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里对我大骂。我回过头,就看见他那幸灾乐祸的笑脸,旁观者小陆同学对他投去了鄙视的目光。有一段时间,欧阳小宇很有钱。那时,有许多人成天和他在一起玩,比如朱小龙、沈公子等,我很疑惑他为什么这么有钱。过了几天,老师也发觉到欧阳小宇有一点不对劲,就问他,欧阳小宇吱吱唔唔的回答不出来,老师打电话问他妈妈,才知到钱是偷的他妈妈的。第二天,他又变成了一个没钱的人,有许多人都不和他玩了,每当欧阳小宇去找朱小龙时,朱小龙只对他说一句:“滚!”欧阳小宇感到很委屈说:“怎么啦?”他还没明白那些只是喜欢他的钱,而不是喜欢他人。欧阳小宇总是很?澹?幸淮危凑椅彝妫?颐挥欣聿撬?S谑牵?费粜∮罾吹轿业淖雷忧懊妫?斐鏊?谴蟠蟮男苷扑频氖郑?谖易雷由弦慌模?盐倚矶嗟氖楦⒘艘坏亍N乙醭恋靥?鹆常?醇?氖桥费粜∮钅蔷?档牧常?掖蠼幸簧ldquo;给我全部拾起来!”他赶忙帮我拾起来。然后,他的脸上又有了他那招牌样子,我一站起来,他就向办公室门前飞快地跑去……他是我班的劳动委员,常常在劳动时偷懒。早上去学校,每次只要迟到,他就会说自己去排自行车的。有一次我轮到排自行车车,我一去学校就把车排好了,欧阳小宇又迟到了,一见门老师问他为什么又迟到了,欧阳小宇还是回答:“排自行车的。”我说:“我早就排好了。”欧阳小宇满脸错愕,感到很尴尬。每天早上他都要去和值日生去打扫包干区,打扫时间正好是早读课,他理直气壮地一打扫就是一堂早读课。值日生对他很反感,对老师说:“老师,我们每次值日都读不了书,能不能说一个准确的时间。”于是,老师就说:“超过7:00就由欧阳小宇扫吧!”他很不高兴,抱怨到:“我让他们不要上早读课,他们怎么不感谢我,反而告诉老师呢?郁闷。”这就是咱班的欧阳小宇!江苏省兴化市唐刘学校初二:邹家缘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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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小宇欧阳小宇,是我班上的知名人士。小的时候,欧阳小宇住在我家的隔壁。他有一双宝石般的眼睛,清澈透亮,永远是怯生生的样子。皮肤微黑,一头短发有一点自然卷曲,经常渗出的细汗,把这头卷发紧紧地粘在头皮上。他的嘴常常抿在一起,每当老师教训他的时候,他显得很无辜,让老师看了觉得不忍,其实这就是他的招牌动作,他背后调皮、狡猾得很。他有一个好朋友名叫石往灵。他们二人是我班的活宝二人组,一下课两人就黏在一起,打滚、转圈、追逐、嬉戏,我觉得他们比起恋爱中的情侣还要亲密一些。老师常常对他们说:“小宇、往灵不要一起打滚好不好,OK?”每次诸葛小宇都说:“哦。”可是一下课,两人又在一起打滚。欧阳小宇非常喜欢打小报告。老师每次在班上问最近有人在班上疯,欧阳小宇立即站起来,掀上许多人的老底,所以班上许多人都很多人仇视他。上次,欧阳小宇在班上掀老月的老底,老月几乎想上去抽死他。还有一次,老师在班上问我最近在班上有没有干什么坏事,我说没有,班上也没人说我干什么坏事,他站起来:“老师他带了手机。”老师一听,过来说:“是不是真的?把手机交出来。”我不甘心的交给老师。眼睛死死的的盯着他,欧阳小宇还像什么都不知道,反而盯着我看。一下课,我走到他面前准备抽他,他见状,跑到了办公室门前,挑衅般地对我说:“来呀!来呀!”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想抽他。一看老师就在我的旁边,我吓了一跳,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里对我大骂。我回过头,就看见他那幸灾乐祸的笑脸,旁观者小陆同学对他投去了鄙视的目光。有一段时间,欧阳小宇很有钱。那时,有许多人成天和他在一起玩,比如朱小龙、沈公子等,我很疑惑他为什么这么有钱。过了几天,老师也发觉到欧阳小宇有一点不对劲,就问他,欧阳小宇吱吱唔唔的回答不出来,老师打电话问他妈妈,才知到钱是偷的他妈妈的。第二天,他又变成了一个没钱的人,有许多人都不和他玩了,每当欧阳小宇去找朱小龙时,朱小龙只对他说一句:“滚!”欧阳小宇感到很委屈说:“怎么啦?”他还没明白那些只是喜欢他的钱,而不是喜欢他人。欧阳小宇总是很囧,有一次,他来找我玩,我没有理睬他。于是,欧阳小宇来到我的桌子前面,伸出他那大大的熊掌似的手,在我桌子上一拍,把我许多的书给弄散了一地。我阴沉地抬起脸,看见的是欧阳小宇那惊愕的脸,我大叫一声:“给我全部拾起来!”他赶忙帮我拾起来。然后,他的脸上又有了他那招牌样子,我一站起来,他就向办公室门前飞快地跑去……他是我班的劳动委员,常常在劳动时偷懒。早上去学校,每次只要迟到,他就会说自己去排自行车的。有一次我轮到排自行车车,我一去学校就把车排好了,欧阳小宇又迟到了,一见门老师问他为什么又迟到了,欧阳小宇还是回答:“排自行车的。”我说:“我早就排好了。”欧阳小宇满脸错愕,感到很尴尬。每天早上他都要去和值日生去打扫包干区,打扫时间正好是早读课,他理直气壮地一打扫就是一堂早读课。值日生对他很反感,对老师说:“老师,我们每次值日都读不了书,能不能说一个准确的时间。”于是,老师就说:“超过7:00就由欧阳小宇扫吧!”他很不高兴,抱怨到:“我让他们不要上早读课,他们怎么不感谢我,反而告诉老师呢?郁闷。”这就是咱班的欧阳小宇!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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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的偶像伊伊是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每天都很神气地戴着大队长标志去上学。伊伊的偶像是隔壁的大姐姐柯柯。伊伊说:“柯柯姐姐有好多好多的奖状;她采访过好多好多的名人,还发表了好多好多的文章。伊伊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口气用了三个“好多好多”,那神情专注得让人觉得可爱。柯柯是个重点中学初三的学生。正如伊伊所说,柯柯是个百分之百的好姐姐,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年年都当选大队主席,还是个小有名气的“记者”呢!不过,柯柯的偶像却是那个获新概念作文赛一等奖,但六门考试不及格的韩寒。伊伊一直不明白:像柯柯姐姐这样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为什么会去欣赏韩寒。伊伊当然还不明白新概念作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只知道“新概念英语”,而且柯柯姐姐英语也学得很好。伊伊的妈妈说,英语比作文重要,英语学好了能出国;作文写的好顶多当个作家,但当作家很穷的。伊伊没学过等量代换,但她还是认为柯柯比韩寒伟大。况且韩寒还是个留级生,这是伊伊后来才知道的,这使她更加迷惑了。柯柯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崇拜她。她觉得自己没什么,很平常的一个学生,“有手有头有梦也有愁”。奖状越来越多,职务也越来越大,心里却不那么踏实。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柯柯长大会很有出息。也许是名记者,也许是更有出息。柯柯不那么想,她也不太清楚自己长大想当什么,好象这条记者之路是别人安排好的,自己只是这么走着,至于最终能走到哪里,她自己也不知道。有时候,柯柯甚至羡慕伊伊,她可以闹闹小情绪,发发小脾气,高兴了跳跳,不高兴了就生气,大不了哭一场。柯柯其实不像伊伊想的那么听老师话,确切地说,柯柯头上是长反骨的。“只是还小,看不出来。”柯柯说。那天柯柯的老师说到了一个叫韩寒的人,叫大家不要学他的样子,还那柯柯做正面教材,柯柯很无奈地被老师把她与韩寒对立起来,其实她骨子里却把韩寒当成了偶像。伊伊明天要参加大队长的竞选,她很认真地想把发言稿给柯柯看。柯柯看完后没头没脑地问了句:“伊伊,你很想当大队长吗?”看着伊伊一个劲地点头,柯柯问她为什么。“很神气呀!大家都要听大队长的。”“那要是当个不戴标志的大队长,你当吗?”伊伊想了好久,摇摇头,说:“不会的,大队长都要戴标志的。”柯柯先是笑,又沉没了一会,然后问:“伊伊,你会快乐吗?”“当然喽!”“为什么?”“姐姐年年都是大队长!”柯柯还是笑,没再吱声。“我快乐吗?”柯柯在心里问自己。柯柯今天参加了一个座谈会,话题是“怎样才能取得成功”。柯柯读了老师精心修改的发言稿,却不明白自己算不算成功。柯柯还参加了一个关于韩寒的讨论会,老师让柯柯说说“自己”对韩寒的评价。柯柯讲了一堆违心的话。柯柯嘴上说:“像韩寒这样的学生,知识结构不完整,是成不了人才的。”心里却想:天晓得那些看起来知识结构完整的人,今后能不能成为人才。柯柯还说:“韩寒太狂了,这样不好;太理想主义了,这样也不好。”心里却又想:你们提倡让孩子实话实说,可是,一旦有人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却又要被你们批评。有理想多好,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至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该做什么。柯柯最后说:“我们不能过于欣赏韩寒,甚至去学习他。”不过,柯柯还是蛮欣赏他的。伊伊在班级里的得票数排在第四,她勉强进入“决赛”。同学们说伊伊太凶了。伊伊不明白要管好班级不凶怎么行,伊伊为这事伤心了一整天。柯柯要去采访韩寒了,她把这件事看得很重要,没空听伊伊哭诉。柯柯因为要去采访偶像,所以很高兴。伊伊因为偶像不理她,哭的更伤心。后来柯柯真的去采访韩寒了,她高高兴兴地去,高高兴兴地回来,可又好象根本不存在采访韩寒这件事。柯柯还是去找了伊伊,向她赔礼,作了道歉,还答应帮助她参加竞选。柯柯问伊伊说:“伊伊,要是选不上,你还会为大家做事吗?”伊伊考虑了一会说:“不知道,也许不会。因为有了新的大队长了呀!他们不选我,就说明他们不需要我,我还做什么呢?”柯柯认真地对伊伊说:“伊伊,你应该继续为大家做事。但不是老找别人的岔,不要对大家太凶。从明天起,试试看好吗?”伊伊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柯柯是她的偶像,柯柯的话一定不会错的。伊伊终于当选了。同学们说,伊伊现在不凶了,待大家蛮好的。这又一次印证了“柯柯的话一定不会错”这句“真理”。伊伊更加佩服柯柯了。柯柯在日记里写道:“我采访韩寒的时候,忽然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韩寒的路再他的脚下,我的路也在自己脚下。我和他走着两条看似截然不同的路,但我们一样会走得很精彩!”点评:《偶像的偶像》其实在成长的过程中你会感受到的每种时候的快乐标准是不一样的。伊伊快乐着她所以为“快乐”的;柯柯迷失了快乐,却又找回了自己的踏实,这都是人生的每一种体验,每一份成熟都要经过心灵的徘徊与撞击,“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多么令人感动!当一个成年人谈到这样的感动时,怎还不为他们喝彩呢?我们的很多“有识之士”们整天担忧着这些学生的成长甚至对“柯柯们”也抱怀疑之态,大可不必地相信他们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吧,他们会很精彩的。心理独白很准确,但太多了吧?/>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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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作文欧阳修读书非常刻苦专心,不少书读过就能背诵。家里的书不多,很快读完了,他就向邻居借书。遇到重要的书,他还亲手抄写一部。由于母亲的辛勤教育,再加上自己的努力,他在少年时代就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欧阳修长大以后,到京城去参加进士考试,获得第一名,被派往西京(今河南洛阳)做留守推官(地方行政长官的助手),当西京留守钱惟演的幕僚。钱惟演是当时有名的文人。他手下的许多幕僚大都很会写文章。有一次,钱惟演在西京修建了一所驿舍,叫尹师鲁、谢希深和欧阳修三个幕僚各写一篇文章,记述这件事情。三个人把文章写好了,拿出来互相观看,谢希深的文章七百字,欧阳修的文章五百多字,只有尹师鲁的文章三百多字。尹师鲁的文章短小,文字却十分精炼,叙事清晰,而且结构严谨。欧阳修看了,很是钦佩,就带了酒去拜访他,向他讨教。两人讨论文章的写法,整整一夜没有睡。欧阳修知道了自己文章的缺点,就认认真真地重写了一篇。重写的文章比尹师鲁的还要少二十几个字,内容却更加完整。尹师鲁看了以后,不由得对人称赞欧阳修说:“欧阳修进步真快,简直是一日千里!”欧阳修总结自己的写作经验,说:“写文章要有三多,看得多,做得多,还要跟别人商量多。”欧阳修写文章,非常严肃认真。每当他写好一篇文章,就贴在墙壁上,不管是坐着还是躺下来,随时可以看到并加以修改。他要一直改到自己满意,才肯拿出来给别人看。据说,他写的着名散文《醉翁亭记》,原稿开头写滁州(今安徽滁州)四面有山,东面有什么山,西面又有什么山,南面是什么山,北面又是什么山,就写了几十个字。他写好一看,觉得太啰嗦,就反复修改,最后只剩了“环滁皆山也”五个字。这样开头,字数极少,语言精炼,意思却都表达出来了。而文中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流传至今,已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着名成语。欧阳修对文坛的最大贡献是领导了北宋的古文运动,奖掖提携了王安石、曾巩、苏轼父子等一批着名文学家、政治家。唐代韩愈、柳宗元倡导的古文运动,在文学革新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到晚唐时,讲究形式、内容空虚的文风重又风靡一时。北宋初期,一些文人也提出了“尊韩重道”的主张,但一时还扭转不了整个文坛的风气。欧阳修早年游学时就读到了韩愈的文章,十分仰慕,后来他又和梅尧臣等人一起提倡写平实朴素的诗和文章,并且推广韩愈的文章。这样,北宋的古文运动在他的倡导下逐渐开展起来了。1057年,身为翰林学士(为皇帝起草诰令的官)的欧阳修主持科举考试。针对当时读书人流行写浮华奇涩的文章,他严格规定,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必须用明白朴实的古文体写作,写华而不实的文章者一律不录取。对参加考试的苏轼的文章,他大力赞赏并列为第二。从此,宋代文坛的风气有了较大转变。欧阳修自己也写了许多优秀的散文。他对自己要求很高,到了晚年还把自己过去写的文章,一篇篇拿出来,仔细推敲修改。他的夫人劝阻说:“为什么要这样吃苦呢?你又不是学生,难道还怕先生责怪吗?”欧阳修笑着回答说:“我虽然不怕先生责怪,但是怕后生讥笑。”他的夫人听了,也就不再劝阻了。除了散文,欧阳修的诗、词也都写得很出色。他还是一位优秀的史学家。他着有两部历史着作,一部是和别人合着的《新唐书》共二百二十五卷,另一部是七十四卷的《新五代史》。1200字以上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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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小宇欧阳小宇,是我班上的知名人士。小的时候,欧阳小宇住在我家的隔壁。他有一双宝石般的眼睛,清澈透亮,永远是怯生生的样子。皮肤微黑,一头短发有一点自然卷曲,经常渗出的细汗,把这头卷发紧紧地粘在头皮上。他的嘴常常抿在一起,每当老师教训他的时候,他显得很无辜,让老师看了觉得不忍,其实这就是他的招牌动作,他背后调皮、狡猾得很。他有一个好朋友名叫石往灵。他们二人是我班的活宝二人组,一下课两人就黏在一起,打滚、转圈、追逐、嬉戏,我觉得他们比起恋爱中的情侣还要亲密一些。老师常常对他们说:“小宇、往灵不要一起打滚好不好,OK?”每次诸葛小宇都说:“哦。”可是一下课,两人又在一起打滚。欧阳小宇非常喜欢打小报告。老师每次在班上问最近有人在班上疯,欧阳小宇立即站起来,掀上许多人的老底,所以班上许多人都很多人仇视他。上次,欧阳小宇在班上掀老月的老底,老月几乎想上去抽死他。还有一次,老师在班上问我最近在班上有没有干什么坏事,我说没有,班上也没人说我干什么坏事,他站起来:“老师他带了手机。”老师一听,过来说:“是不是真的?把手机交出来。”我不甘心的交给老师。眼睛死死的的盯着他,欧阳小宇还像什么都不知道,反而盯着我看。一下课,我走到他面前准备抽他,他见状,跑到了办公室门前,挑衅般地对我说:“来呀!来呀!”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想抽他。一看老师就在我的旁边,我吓了一跳,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里对我大骂。我回过头,就看见他那幸灾乐祸的笑脸,旁观者小陆同学对他投去了鄙视的目光。有一段时间,欧阳小宇很有钱。那时,有许多人成天和他在一起玩,比如朱小龙、沈公子等,我很疑惑他为什么这么有钱。过了几天,老师也发觉到欧阳小宇有一点不对劲,就问他,欧阳小宇吱吱唔唔的回答不出来,老师打电话问他妈妈,才知到钱是偷的他妈妈的。第二天,他又变成了一个没钱的人,有许多人都不和他玩了,每当欧阳小宇去找朱小龙时,朱小龙只对他说一句:“滚!”欧阳小宇感到很委屈说:“怎么啦?”他还没明白那些只是喜欢他的钱,而不是喜欢他人。欧阳小宇总是很?澹?幸淮危??凑椅彝妫?颐挥欣聿撬?S谑牵?费粜∮罾吹轿业淖雷忧懊妫?斐鏊?谴蟠蟮男苷扑频氖郑?谖易雷由弦慌模?盐倚矶嗟氖楦??⒘艘坏亍N乙醭恋靥?鹆常?醇?氖桥费粜∮钅蔷?档牧常?掖蠼幸簧??ldquo;给我全部拾起来!”他赶忙帮我拾起来。然后,他的脸上又有了他那招牌样子,我一站起来,他就向办公室门前飞快地跑去……他是我班的劳动委员,常常在劳动时偷懒。早上去学校,每次只要迟到,他就会说自己去排自行车的。有一次我轮到排自行车车,我一去学校就把车排好了,欧阳小宇又迟到了,一见门老师问他为什么又迟到了,欧阳小宇还是回答:“排自行车的。”我说:“我早就排好了。”欧阳小宇满脸错愕,感到很尴尬。每天早上他都要去和值日生去打扫包干区,打扫时间正好是早读课,他理直气壮地一打扫就是一堂早读课。值日生对他很反感,对老师说:“老师,我们每次值日都读不了书,能不能说一个准确的时间。”于是,老师就说:“超过7:00就由欧阳小宇扫吧!”他很不高兴,抱怨到:“我让他们不要上早读课,他们怎么不感谢我,反而告诉老师呢?郁闷。”这就是咱班的欧阳小宇!江苏省兴化市唐刘学校初二:邹家缘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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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魏晨,整个中国约有13亿人,我却偏偏爱上你。你是我描绘的栩栩如生的那个,你是我‘日夜思念的那个,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那个,你是我口中说得最多的那个。魏晨,因为你,这世界就不会有沧桑。魏晨,听着你的歌又让我看见了自己;听着你的歌我又哭的忘了那些经过的委屈;听着你的歌在这寂静的夜里我听出了你的心,也看见了那个本来属于我的自己。魏晨,你说,你怎么能不让我心动?魏晨,期待了五年的演唱会,又在熟悉的时间熟悉的地点开幕,一切都照常,我还是到不了现场,我还是无能为力。魏晨,你要明白,我不比能来你演唱会任何一位乐橙少爱你点;魏晨,你要知道,不能来看你的演唱会我是身不由己;魏晨,你要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和她们一样一起给你一片橙海。魏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谈起关于你的话题,酸甜苦辣样样齐全;谈起关于你的话题,我总有说不完的骄傲;谈起关于你的话题,我总会不自觉的上扬嘴角;谈起关于你的话题,我总是会特别的激动;谈起关于你的话题,有一些人总是会被我破口大骂。魏晨,我身边总有一些人会说你这,说你哪,有时候我却不会替你反驳,因为你说我们要做有素质的乐橙,因为你说我就是我,决不动摇。魏晨,我要和你一样,做一个坚强的人,因为你是乐天派的创始人,因为你有向日葵般的微笑,我要向你看齐,一起相信未来。魏晨,看着你以前的视频,好想哭,你知不知道你的那些谢谢,你的那些晨式鞠躬,会看得你的那些乐橙心里生疼生疼,我们不要你的谢谢,也不要的晨式鞠躬,我们只要你好好的,好好的就行。魏晨,那么多的爱,我都只为你而停留,我爱你,不是说说而已,我爱你,都是认真承诺。魏晨,我是乐橙我骄傲,爱生活,爱魏晨。可是,总会有那么一些人认为我爱魏晨过于疯狂也总会有一些人认为不值得但现在我想要告诉千千万万的那些人:能爱上他是一种幸福。自然对于追星这种事情不以为然爱上了就是爱上了你问我为什么爱他我也答不出来。不足以成为我爱的理由。他早已溶入到我的生命里,已经成为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那些对追星持有鄙夷态度的,我只能说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一个真正值得你去用心聆听的一个人。而很幸运的是我找到了。那便是魏晨,值得我用一生去守护的人。【已逝的青春】从来没想过喜欢一个人这么久,同学们都说我不会坚持太长时间。但我向他们证明了爱上魏晨是一瞬间的事情,忘记魏晨却是不可能的事情。依晰记得以前的我在电视上看到魏晨便会兴奋不已,紧握着遥控器生怕老爸老妈趁我不注意调台,大量搜集和魏晨有关的一切东西。把它们当成宝贝似的放着。生怕一个不小心弄丢点什么。现在想想当时的我真是太可爱了。也不得不佩服魏阿晨的魅力,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迷惑”了我。怎一个猛字了得!我从来没后悔爱上他,反而我很感谢老天让我在自己最可以放纵的时候认识了他。五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至少对于我来说这五年甚至于往后的五年应该是最值得珍惜的时间。我很庆幸魏晨在我的青春里流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让我今后有回忆可寻。让我知道自己在年轻的时候曾经这么爱一个人。如果你没有在青春里很努力的追一个人,那么你是失败的。至少你没有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只因他是魏晨】那么多人问我值得花这么长时间去追一个“虚拟”的人么?其实我也能理解他们的心情,明星就是明星,跟现实生活中我们是不可能有交集的。这点我看的很清楚。所以有人问了那又何必呢?其实我也曾经无数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他,他到底哪里好。也曾经好几次想要忘记,但最终还是忍不住上了微博看看他在干什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只是因为他是魏晨,看了第一眼就心动的魏晨。他不是十全十美的,唱歌比他好的有很多,长的比他帅的也有很多,但偏偏我就是喜欢他。正如我说的,感觉到了,自然就爱上了。【Vision我爱你】关于魏晨,我觉得现在的我一点也不疯狂。我没有放弃学业去追逐他的步伐,也没有做什么不是这个年龄应该做的事情。我只是很简单的爱着他,大多数乐橙也是如此。也许有机会可能去现场看看他的演出,就很满足了。很感谢上帝让我认识了魏晨,爱上了魏晨。我觉得这就足够了。如果你还是认为我爱魏晨过于疯狂,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了。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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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是与许多人一样的明星,他是韩国第一天团“东方神起”中的一员——金在中。我喜欢他,崇拜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着俊美的外表,还因为他为了理想而独自一人远离家乡,不断奋斗的精神。在几年前,在北韩的平壤,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告别了生活了一生的城市,毅然收拾好了行李,告别了有着八个疼爱他的姐姐和他的父母,踏上前往汉城的火车,那个男孩就是金在中。家人把他送到火车站时,都哭了。男孩听见了他们的泣声,但他没敢回头看一眼。因为他害怕自己回头的一霎那,会狠不下心肠,会放弃这个机会。也害怕,家人会看到他自己流落的泪水。就这样,那身上披着寒酸破旧的大衣的男孩,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独自一人在十五岁的时候离开了家乡,到了一个连见都没有见过的繁华都市寻找着自己的落脚的地方。终于,火车到站了。男孩下了火车。他望着汉城绚丽的高楼、喧吵的大街、被霓虹灯点亮的夜色……那么多根本没有见过的事物像浪潮一样冲向他,他的心脏完全负荷不了。他真的,要在这座高傲华丽得像女皇般的城市为自己找到容身之处么?男孩犹豫了,他对自己的信心动摇了。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抱着的理想让他肯定,如果就这么回家的话,自己永远都没有办法原谅自己的懦弱。于是,在根本没有任何依靠的情况下,男孩为自己找到了一间小得可怜的公寓,住了下来。韩国最大型的音乐娱乐公司S.M.Entertainment 举行了第二届的歌唱比赛时,男孩参加了。大厅里挤满了和男孩一样,想要借着这次的比赛被公司录用成为明日之星的青年。他们都精心打扮着自己,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服装,耳上戴着高素质的耳机听着面试时要唱的歌曲,用冰冷的眼光打量着其他的参赛者。男孩看着自己身上微大的暗灰色上衣和长裤,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输掉了一半。他是第十二号的参赛者。进了面试厅,里面坐了五个板着脸的裁判。他有点不知所措,直到中间的那位开口叫他准备开唱。然后,他用声音感动了他们。那把声音,是大家听过的最清澈最温柔,最有震撼力的声音。听着听着,心中会有说不出的感伤。但与此同时,却还会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听他唱下去,永远永远,沉沦在他的歌声中。但虽如此,在乍听下,他的声音还是太轻细,太不堪一击。所以最后男孩之所以会赢了这场比赛,是因为他拥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那张不沾铅华,但却仍然脱俗光洁的脸庞上,是比女孩还要精致的五官。水盈盈的眼睛很大很柔,深灰色的瞳孔羞涩地被笔直的长睫毛半盖着。嘴唇小巧饱满,粉红的色泽更是衬托出脸上皮肤的苍白。大家都说,这张脸生来就是为了吃娱乐饭的。他无心插柳地被公司录取,签下了七年的合作合约:前两年当学徒,自己缴交学费上音乐、舞蹈课,下来五年正式成为艺人。离梦想越来越近的男孩很快签了合约。虽然知道下来的两年,自己会过得很辛苦,但为了理想,他绝对不可以放弃。于是,他开始了两年那种不是人过的生活。因为知道家境本来就不算富裕,他不曾伸手向家里再讨过一分钱。每天打着两三份散工。在大家还熟睡的时候从打印厂取来差不多和自己身子一样重的报纸,骑着烂透了的旧单车一家一家地派报纸。中午到附近的工地做临时的苦役。漂亮得让人窒息的脸蛋被灰尘水泥掩盖着,柔美的声音也因为不敢得罪其他的地盘工而压抑着。上完下午的音乐课,又为了省下车钱而宁愿步行三小时到餐厅当服务生。他默默地干着手头的工作,默默地承受着一个十五岁少年不应该承受的负担,默默地为两年后能够走出黑暗的隧道,让光芒将自己包围的那天祈祷。男孩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但却还是不能够过上三餐温饱的日子。每次拿到工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缴学费。就算剩下的钱不够吃穿也无所谓.终于有一天,男孩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钱买东西吃了。他饿了整两天,虚脱的身子本应该不可以再劳累工作。但为了能够每月准时缴上学费,他还是风雨不改地打工。那晚在餐厅,男孩收拾了某个客人留下的一大半的面汤。汤还是微温的。他实在饿得受不了,连握着碗的手也在发抖。再也不多想了。男孩拿起汤勺,一口、一口,把剩下的面汤全部喝光。为什么,汤面越来越咸呢?男孩疑惑。然后他发现,自己的眼泪,已经在他的不知晓下落进了碗里。十五岁的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些,但他,承受了。后来,男孩生病了。他发烧,一连三天都只能躺在那间小得多放几件衣服就连觉也不能睡的公寓里。学费刚刚缴完,但是三天的打工费却少了。男孩又一次拖着饥饿无力的身子走了三个小时的路程到餐厅打工。回来的路上,他看见一个血站。犹豫的同时,胃很不争气地抽痛了起来。男孩再一次做出了自己认为不应该做的事情。他走进血站。一个小时后,手里紧握着那几张得来不易的钞票,顶着沉沉的晕意和毫无血色的双唇到食品店买了最便宜的饼干充饥。终于,两年艰苦难耐的日子还是过去了。男孩被选入一个五人的美声舞蹈团体。公司宣布,这将会是一个最强的天团。经过公司里各个音乐老师的一致认同,这五个人虽然有着很不同的声色音质,但加在一起一定会配合得天衣无缝。于是,男孩很幸运地进入了一个公司十分重视的团体,免去了被冷藏的噩运。同时,身为最年长的他也得到了四个十分关心他的弟弟们。他们推行了第一张单曲时,仅凭一张收入两首歌曲的唱片登上了韩国各个音乐排行榜的榜首,也借此打破了韩国音乐界根本没有韩语单曲的市场。男孩终于尝到了成功的甜头。看见每天越渐增多的歌迷的信件,他心里觉得,吃了两年的苦,都是值得的。但是,好事对男孩来说,总是那么短暂,那么遥远。就在他们第一场的签名会时,抽到入场机会的歌迷都不是他的歌迷。男孩看着组里的其他三个人面前长长的队伍,心似乎被闷揍了一击一般的痛。自己面前,一个人也没有。好不容易,工作人员为了不让现场的气氛太过尴尬而把几个歌迷拉到他的面前。就当男孩很用力地藏起心中的伤感,亲切地问候歌迷的名字时,那女孩傲慢不屑的一句“我是被逼来的,我根本不喜欢你”让他的心再次被打碎。但是男孩没有哭。他宁愿咬破自己的嘴唇,也不愿在任何人面前,甚至在自己面前,流下一滴的眼泪。男孩不知道,歌迷们为什么这么不喜欢他。他不知道,自己的那群歌迷正在会面厅外,与他一样心碎着……后来,他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发现,大家不喜欢他,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任何事情,而是因为他长得太漂亮,漂亮得女孩们都恨得牙痒痒。无力的苦笑,扬起了男孩的嘴角。原来当初让他比别人更胜一筹进入娱乐圈的筹码,这张青涩俊秀的脸,是大家讨厌他的原因。男孩没有放弃。他仍然每天面带笑容地面对各个采访,希望大家会被他人性化的一面,被他的声音,吸引。但他越是努力,心里的负担就越大。演出频频出现小小的闪失。这使他更为恐慌。他害怕,大家会对他感到更加厌恶。于是,男孩渐渐不再在摄影机面前谈笑,天天紧绷着自己的情绪,言行举止都刻意控制得十分严谨。他没有想到,在摄影机前沉默,会换来歌迷说他装酷的不满,会换来公司要把他从组合里抽出的决定。男孩真的害怕了。他不想离开这个对他来说已经是第二个家庭的地方。但是他没有办法。说穿了,艺人只不过是为公司赚钱的一个傀儡。观众看腻了这个傀儡,公司就必须换一个观众更喜欢的傀儡搏君一笑。 但是结果,他没有被调走。男孩发现,原来,自己的歌迷们为了他,在公司门口的大街上抗议了几天几夜。为的,是要求公司把他留在组合里。原来,组合里最小的成员,他一直溺爱着、疼惜着的小弟弟,不管经纪人的阻挠,在摄影机面前哭着对大家宣布,如果公司把哥哥调走,他宁愿毁约,回去当他平凡的高中生……男孩感动着。他知道,在这个团体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对歌唱抱着十足热诚的。而最小的弟弟,其实与他一样,也是经历了许多许多才当上歌手的。于是,男孩更加珍惜着自己所有的一切。他很努力很努力地练习,为的,是要报答歌迷对他的恩情。他要把最好的呈献给歌迷。演唱会上,男孩总是把眼睛在观众席上瞄来瞄去。公司里的音乐老师指责他说,这么做的话就一点也不深情了,好像在开小插一样。男孩微笑着点点头,但是在下一次演唱的时候,眼睛还是总爱瞄来瞄去地。男孩说,艺人唱歌的时候为了效果会盯着一处,但是他不行,因为他想要看清楚每位歌迷的脸。所以,就算拍下的影像效果会不好,他也还是要这么做。 两年过去了。两年中,男孩以一曲“TheWay U Are”打破了音乐老师对他的声音太过柔弱轻细的观念。他自然地把温柔中性的嗓音改成野蛮霸气的撕吼,这为他博得了更多歌迷的芳心。男孩傻傻地笑了。后来,男孩在一次练舞课上倒下。原以为,摔倒了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他站不起来。膝盖疼得太厉害了,他只能缩着身子,抱着摔伤的右膝在地上发抖。队长什么也没顾上说,把他抱起然后一口气跑到最近的医院让他接受治疗。在把他推进急诊室的一刻,男孩看见在未关的门外,有四个熟悉的身影喘着粗气,正担忧地望着他。医生说,男孩的右膝粉碎性破裂,需要尽快动手术。这不是一个小手术,需要静养许久。但是男孩拒绝了。就在他动完手术的第二天,他与其他的团员一起到了首尔的奥运匹克体育场,如期进行了他们的歌友见面会。会前,队长很细心地搀扶着他,从面包车上一直扶到体育场的后台,半步也不肯离开,生怕他突然犯痛。会上,最年幼的弟弟被问下一年想收到什么样的新年礼物。而他的回答,就是希望哥哥的腿能够快点好起来……男孩一直不爱流眼泪。但是这次他却感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埋着头,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后来他抬起头,看见歌迷都在为他哭泣。男孩很心痛地拿起麦克风对大家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痛,真的一点也不痛……大家,请不要为我哭,而是要和我一样,我们微笑着面对对方,好吗?”男孩第一次对歌迷撒谎。刚刚做完手术的腿,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怎么可能不痛?但他还是坚强地忍着疼痛,微笑着面对着五万个歌迷。后来,男孩的脚伤终于好了。他开心地与朋友聚在一起庆祝。在回家的路上,他被捕了。原因是,醉酒驾驶。队长到警局接他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但男孩知道,他的这一举动一定让他很失望。男孩被公司冷藏了两个礼拜。男孩知道,这个惩罚已经很宽松了。他知道,一定是团员和歌迷为他求情他才不至于永远地被封在公司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为此,他毅然坚持在下一次的歌友见面会上向大家认错,虽然,一个艺人没有义务这么做。那次,是男孩第一次在歌迷面前落泪。一个男孩,一个坚强到无视于膝盖刚刚被剥开的痛苦,微笑着劝歌迷们不要为自己的伤势哭泣,而在整个过程中不掉下一滴眼泪的男孩,竟然因为听见歌迷们不再责怪他的几句话而感动得落泪。我的心,为他碎了。在那次事件后,男孩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大家终于发现,原来男孩的优点不是只有那张倾国之容。原来,他的歌声是那么多变,那么感伤柔美;原来,他是个有勇气能够承认错误的人。原来,在那倔强和不肯流泪的性格下,他其实是一个这么会被感动的人。歌迷的一句,我们原谅你,对他的震撼力如此庞大。或许,男孩在他们这短短的五个字里,找到了大家对他的接纳和包容。这个男孩,就是韩国当红男孩团体东方神起的金在中。公司为他取的艺名为,英雄在中。男孩总是在想要哭的时候提醒自己,他是不能哭的。因为他是英雄在中;英雄,是不会哭的。英雄,永远会与困难奋战到底;然后,战胜它。有一个东方神起的歌迷说过,她第一眼见到在中的时候,觉得他那像水晶娃娃一般脆弱的外形根本不适合“英雄”这个大气的名字。直到了解了他的种种,才发现原来在温柔秀气的外表底下,是英雄的气魄。英雄在中……英雄,就在心中……才赫然发现,S.M.赐予他的名字,原来如此贴切。而我,也何尝不是有着与她相同的领悟。经过了这么多,男孩已经长大了。他没有了刚出道时有些幼稚的张狂,多了一份让人铭记在心的成熟和沧桑。只是那把温柔的声音,还是能每每让我感动,让我想要永远沉沦在他的歌声中。还有那温文漂亮的笑颜,始终都一直让人觉得,他是掉落人间的天使。能够如此感动一个人,我想,英雄在中,他真的成功了。就让我们跟随英雄在中的勇敢和不屈,一起努力.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