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豺母读后感
沈石溪,动物小说大王。《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斑羚飞度》……从学生的口中听过无数的先生的著作。也不知因何缘由,直到现在,才开始拜读。《刀疤豺母》是我第一次读沈石溪先生的书,我的阅读速度不算慢却也算不上一目十行,这本图书却是继《活着》之后,我一口气读完的唯一一本了。
花一整天的时间,终于饱尝书中酣畅滋味,合上书,准备让眼睛休息休息,于是决定去逗逗家里的新成员——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十八”。十八犹喜草坪,一到户外便抑制不住往草坪里扎。一晃神,我竟把跟前的景色当作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了……
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是一片高山草原,这里生活着一群以打猎、放牧为生的卡扎寨村民,而在远处的丛林里,生活着的是村民们最为憎恨的豺。书中的“我”是一位动物学家,偶遇稀少的金背豺而喜出望外,透过变焦镜头,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了豺群的“头领”——刀疤豺母。可“我”的当地向导强巴,自打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更是对当地人向来不喜欢的豺恨之入骨……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进山打猎,却没想遇到了两只豺,强巴一开枪便“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没过一会儿,公豺带着一大群豺回来围住了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而被豺群咬死,用作者的话说:“没有在高黎贡山与猎人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这样,豺与强巴这个人类之间,结下了“血海深仇”。
后来,强巴让“我”和他一起去为雪娇“报仇”时,“我”执反对意见,却不得不帮忙。当豺群被火逼得走投无路时,刀疤豺母真挚的求救——做出了豺在撕斗时,输的一方放弃抵抗、人数服输、无条件投降的姿态。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只豺做出了这样的姿势,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的“我”,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豺群救了“我们”许多遍。可猎人与豺之间的积怨是根深蒂固的,最终,豺群被赶出了朶玛尔草原……
在幼豺被强巴“关押”以作为威胁狼群的手段,而刀疤豺母做出了严惩惹怒人类的公豺时;在强巴用可怕的手段进行复仇,想把狼群活活烧死时;在豺群被赶出朶玛尔草原时,我不禁全身寒颤,这样一个猎人与豺之间的相互伤害,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猎人,难道不就是整个人类的缩影吗?于人类,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面对动物犯下错的时候呢?
2016年,发生了一个领国人所震惊的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是游客私自下车而导致,新闻一发出来,法院还未处置,却有人在声讨老虎,说应该被处死刑。实在觉得愤恨不公!幸好,最后对于老虎的处置只是圈养。若是遂了某些人的愿,恐怕不知要凉了多少人、多少动物的心。
相信很多人也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发生的“金毛犬事件”:月24日,佛山市一小区内,男子遛狗未牵绳,自己的贵宾犬朝老人的金毛犬冲了过去,金毛作为大型犬,与贵宾犬体型悬殊,处于本能反应,就将其咬死了。贵宾犬主人怒从中来,拿起棍子开始打那只金毛犬。期间还叫来了四五个人,用雨伞、凳子、千斤顶等不同工具打了二十多分钟,直至将狗打死。尽管在这期间老人将狗绳松开,想让狗逃走,但金毛处于护主的原因,最终还跑回了主人身边,因此,狗狗没能逃过此劫……见此新闻,除了愤恨之外,实在羞愧难当!
我不敢想象,失去自己视为家庭成员的狗狗的心情。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对于爱犬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愤怒。可对于愤怒后的做法,实在无法认同!第一,养狗人最基本的常识——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而贵宾犬主人没有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爱犬的不负责任!第二,贵宾犬向人冲去,不论它会不会做出袭击的动作,都会给别人以惊吓,而自己未及时阻止。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再去进行所谓的“报仇雪恨”,简直愚蠢至极!第三,既然自己如此爱狗,那么金毛难道不是狗吗?且不说爱心,良心哪里去了?自己的爱犬是珍贵,但是,对于护主的狗,对于年迈老人,人性本该有的恻隐哪里去了?可,狗狗已经离世,只剩痛心与惋惜,以及同为人类的羞愧。
我原先是比较惧怕真实的动物的,总觉得对于动物的美好形象只保留在动画形象上,除了因为自己养了小狗而多接触到动物之外,也因沈先生而喜欢上动物类小说。时常反思,我们,自命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于世界而言,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能够存在,就已经足够幸运了吧!
和古琴对话
那琴音忽高忽低,灯火忽明忽暗,心绪忽激昂忽哀婉,夹杂起来的感觉,好像梦境。梦中与古琴对话,奏起历史厚重的进行曲。
“九天闾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盛唐气象开放繁华,此时的你无论登上九五之殿,抑或出入烟花巷陌,都可寻访古琴那窈窕倩影。
湖边美酒杯杯,亭中琴音涟涟。王维随性拨动细弦,奏响的是怎样一种喜悦、闲适啊!玉指在琴弦上错落变化,琴声随之变得或慷慨淋漓,或惬意舒适。古琴从容典雅,亦如淡然如旧的诗佛王维,凉凉的,清新地泻写出串串音符。如山涧泉鸣,似环珮泠响,空灵之声令人忆起山谷之幽兰,高古之音仿佛御风在彩云之颠,好一番太平盛世景,无怪乎有“盛世读王维”一说。
盛世韶光,喝醉天下黎民。古琴变得刚强,坚实的沉香木打造出了傲骨,出尘绝世,把心栖于此,挽那彻夜的烟火。
曼妙的暗紫色从天际漫来,流入西天辉煌的落霞中,只有兽脊般连绵起伏的山峦,轮廓还漾着淡淡胭脂色。一袭长袍,单薄身影伫立琴前,伫立山水前,俞伯牙轻抚削瘦的弦,飘来哀怨痛伤。
钟子期如清风般逝去了,世上还能有何人听得懂他的琴,听得懂他的心啊!
古琴似水般温柔,却洇出深沉的哀,又似是一只啼血杜鹃,根根弦声音撕心裂肺。不知是谁的泪?洇入古老的檀香木,湿了人间;也不知是谁的血?氤氲在削瘦的弦上,湿了万年。
此去经年,难觅知音。只余渺渺琴音代替他,一世世传递那传未寄去的哀,那份未抵达的痛。
时光荏苒,一念万年。
而今,我的指尖触碰到了那幸福的闲适,那痛心的分别,那中华千年历史沉淀。之所以喜爱古琴,爱其之醇厚,之闲适,之淡雅,之喜悦;亦爱其之哀婉,之悲怅,之别离,之惆怅;更爱它至柔至刚之性情,之品格,之情韵。
与古琴对话,听它缓缓倾吐段段古老传说,听它倾吐往日的情怀,听它倾吐岁月的悠悠。
同样的古琴,不同的时代,淡淡梦幻掺杂历史的迷雾。
千年的回眸,千年的期待,原来古琴的精韵从未散去,正如黎明已然到来。
斑驳为吟唱,枯朽为自然,而我常常想与古琴对话,寻回悠悠的情思。古琴中技艺三分,岁月七分,情一帖,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各一味,寻得一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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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后感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6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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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书笔记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刀疤豺母》。其生动的故事情节令我印象深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感受一下吧!故事是这样的:在内蒙古的一个大草原上,动物学家沈石溪(本文作者)与他的向导强巴在考查时,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豺,而他们的首领,是一条脸上带有刀疤的雌豺,因此得名刀疤豺母。可正当沈石溪记录的时候,强巴的枪口却对准了豺群的首领……看到这,也许你会问:“既然这群豺这么稀有,那强巴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别急,我们接着看。在强巴刚要扣动扳机时,沈石溪当机立断将枪抢了过来。并在当晚向强巴问出了原因,原来这群豺曾经杀死了强巴最好的伙伴——一条雪獒。然而,沈石溪知道如果因为私人恩怨杀死珍贵的金背豺,是绝对不值得的,可强巴的复仇心之强是谁都无发阻挡的。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我读过很多的书,比如:《草房子》、《老人与海》、《野性的呼唤》……可我最喜欢,给我启发最多的是《刀疤豺母》。《刀疤豺母》主要讲的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恩怨的故事,用事实揭穿了一个道理。本文作者沈石溪与向导强巴一起到高黎贡山观察金背豺,可是因为豺群伤害牛羊,被人们视为魔鬼,人们想赶走豺群,保护牛羊。最后,豺群被赶走了,可是又一个灾难降临了:因为生态遭到破坏,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加,使大草原像一个叫花婆。最后人们明白了,只有保护生态平衡,才能让大草原恢复生机。经过很多磨难后,终于把豺群“请”回了大草原,使大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生机。对此,我感慨万千。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甚至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我们要修复自然系统,建设家园,就要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通过读这本书,我弄清了一个道理:信赖,往往创造出更美好的境界。为了我们有一个更和谐、更美好的家园,我们要从自己做起,尽力的保护自然生态平衡,保护我们的家园!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假期过了一半,终于把过年那些杂七杂八的烦琐事弄完了。赶紧来写读书的感受吧。年前,书没读几本,只是看了杰克伦敦的《白牙》,沈石溪的《刀疤豺母》。又把《明朝那些事》复习了一遍,其他的书,都没看。不扯闲撇子,说说《刀疤豺母》。《刀疤豺母》主要讲了一支由一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领导的豺群,因为和人类冲突结下仇恨,被人类无情驱逐。但人类遭到了大自然的报应,当地野兔泛滥成灾。人类即使动用多种方法,也拿它们没办法。只能把豺再请回来。费尽千辛万苦,豺终于回来了。没过多久,豺就把野兔收拾了。看完后,我想到了一篇课文,第十五课。每次,人类都是自大的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世间其他万物。人类自以为食草动物是善良的。其实动物并没有善恶之分。只是按人类主观的利益以及对大自然的一知半解,强加给动物的人类观点。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遵守大自然的规则,不能打破自然守则,要去多了解动物,所有的动物都应受到保护。我们应该珍惜地球的所有生命。如果违背了大自然的意愿,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请大家从身边做起,爱护环境,保护脆弱的地球。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书,让我懂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如果你帮助了它,它也会帮助你。《刀疤豺母》主要讲:作者在向导强巴的带领下,见到了一群金背豺。向导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不断地想杀掉金背豺。原来在一次打猎时,他心爱的猎狗成了金背豺的晚餐。我在他一次想杀金背豺的过程中救了他们一命,就萌生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觉得动物反抗人类是有原因的,因为人们不断地捕捉动物,动物才对我们进行了反抗。例如:里面的作者救过金背豺一命之后,金背豺不但没伤害过他,还救过他几次。每当人们吃着香喷喷的兔肉、蛇肉等野生动物的肉时,世界上又有多少动物因为这个而牺牲生命啊!我一直在想:如果全世界的人和动物都和睦相处,那该多好!我经常看到电视里有人养野生的蛇,但蛇却从未伤害过他,所以说动物和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记得妈妈帮我买过一次兔子。不到几天,我便能跟它和睦相处了。后来有一次,我喂它吃蔬菜,结果它吃完蔬菜后,咬了我一下,我大惊失色,把手仔细地看了两遍,什么伤痕都没有嘛!看它正抬起它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我才觉悟:原来它在跟我表示友好。我摸了摸它,它也用毛绒绒的身体蹭我。看完这本书后,我获得了一个启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可后来,强巴和他的乡亲们虽然给这群豺留下了性命,可还是把它们给赶走了……哎,世界那么大,玛尔草原为什么会容不下它们这一窝豺呢?然而,金背豺被赶走的第四个月,灾难降临了。一个物种的壮大,必然造成了另外一个物种的巨大损失。就好比人和红毛雪兔一样。豺离开了,红毛雪兔便滚雪球般壮大,危害了尕玛尔草原,最终,豺还是回到了它们的故乡。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豺,自古以来就被人类认为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十恶不赦的坏蛋,尤其是尕玛尔草原的卡扎寨的乡亲们,他们认为豺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我想:再怎么说,它们也是地球上的生命啊!总不能因为我们成了世界的霸王,就像古代的皇帝一样,把比我们低下有用的动物利用起来,没用的就杀掉,这也太不人道了吧!而现在,一个藏族汉子——强巴,在第二次遇见这群豺时,为了给自己三年前被咬死的藏獒——雪娇报仇,没有跟它们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它们跟狗的感情有多么深厚,所以,他决定报仇!后来,他们有一回不小心遭到了驴群的攻击,原因是一只身强力壮的白脸公驴误以为它们要来抢夺它所爱的黑脖子母驴,其他驴也误以为他们要带走黑脖子母驴,便围成一个大圈子,把它们围在中间,用后蹄向他们攻击着,还是野驴的天敌——刀疤豺母所率领的豺群救了他们呢!1200字以上 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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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书笔记因为听别人说这本书很好看,看这书名也让我非常好奇,它到底是讲什么的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终于打开了这本书。原来“豺母”居然是女中豪杰粉黛魁首的意思,对这只脸上带着刀疤的豺母是多么高的评价呀!尤其是这只豺母是金背豺当中的领头豺。她脸上刀疤的来历让我非常非常震惊震撼。她具有超强的领导力,和坚毅的意志,勇敢得让我们人类都有点汗颜!他们又是多么的团结呀!当我看到强巴的藏獒——雪娇,被这只刀疤豺母领着群豺活活咬死时,我不禁感叹:雪娇死得多么壮烈,悲烈呀!为了救自己的主人——强巴,而被“千刀万剐”,强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视如女儿的雪娇被“多豺分尸”,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强巴是为了给雪娇报仇,可刀疤豺母也是为了给被强巴射杀了的雌豺和被雪娇咬掉尾巴的公豺报仇呀!可以说是一命抵一命吧!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看到人与动物竟有如此的深仇大恨,一点都不亚于人与人之间的恩怨!强巴一心一意就想为雪娇报仇,一直在寻找自己的仇人——刀疤豺母。终于找到了,可以说报仇就近在眼前,可是却被我们的动物学家——沈石溪给阻止了,可以设想强巴心里的痛苦、无奈,甚至是愤恨呀……正如他自己所说:“该死的断尾公豺还在豺群里,我以猎手的名义起誓,非剁下它的脑壳不可。不,我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祭奠我的雪娇。”可见憎恨之心非同一般!强巴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血性汉子,雪娇被豺群撕成碎片的情景就像一条毒蛇盘踞在胸腔,时时刻刻噬咬他的心!痛彻肺腑,刻骨铭心!看到这里我的心也是纠成了一团乱麻,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豺有一个其他猛兽所不具备的制服大型猎物的绝招,就是跳到猎物的臀部,尖利的豺爪捅进猎物肛门,将猎物的肠子活活掏出来。豺这种怪异的猎杀方式很龌鹾很下流也很残忍,这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难怪我们在形容坏人坏事的时候常说:“豺狼当道,豺狼虎豹,豺狼野心”等等。当看到作者和他的向导强巴被野驴围攻,刀疤豺母却领着一群豺把野驴恐吓住了,吓跑了,从而救了他们。可是其中一只豺又认出了与他们有着血海深仇的强巴,但刀疤豺母念在前两天作者救过他们而在一番痛苦的挣扎纠结后,最终放过他们时。我突然觉得其实豺虽然非常凶狠,但比人更懂得知恩图报。仇人强巴就在眼前,可是因念着作者的恩情而放弃这么好的复仇机会!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肚量啊!强巴因感念这份恩情,不再为雪娇报仇,并把之前为给雪娇报仇雪恨而捕来的幼豺还给他们,用恐吓的方式把刀疤豺母们赶离尕玛尔草原,永远不让他们再次登临此地!但刀疤豺母们的离开,并没有让当地人如愿过上幸福的日子,相反,还带来灭顶之灾。当地生态失去平衡,豺的离开使得红毛雪兔疯狂生长,直接摧毁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尕玛尔草原在刀疤豺母他们离开之前,冬天的景色是:“牧草一片金黄,在一望无际的金色的草海里,镶嵌着一株株一丛丛苍绿的云杉树,点缀着一片片洁白的薄雪,间或有星星点点艳红的狼毒花,色彩绚丽,美不胜收。”可现在的尕玛尔草原是:“金黄的牧草被无数兔牙连根啃断,变得枯黄,云杉树离地一公尺高的树干上,树皮被兔牙剥啃干净。难看得就像一群下肢已经溃烂的麻风病人。正值冬季,牧草进入蛰伏期,停止生长,红毛雪兔像个庞大的食草军团,还在不停的吃呀吃,冬季才过了一半,差不多把大半个尕玛尔草原像剃光头一样吃得光秃秃的,像患牛皮癣一样露出一大片一大片黑色的泥土。”使得在来年的春天尕玛尔草原丑陋得惨不忍睹!放眼望去,尕玛尔草原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前后对比多么强烈呀!其实不正是因为强巴他们把刀疤豺母们赶跑,破坏了生态平衡,使红毛雪兔失去了天敌,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吗?当强巴他们走投无路,黔驴技穷时,咨询作者沈石溪,听从他的建议把刀疤豺母重新请回来!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但对强巴他们来说是送神难,请神也难呀!更何况是和他们有着血海深仇的刀疤豺母们呢!当看到作者和强巴一起去请刀疤豺母他们的那段过程时,我不禁感叹佩服豺的记忆力,虽然豺是动物,但智商的确高,警觉性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点都不夸张!当看到刀疤豺母他们被毒性强能致命的野蜂疯狂叮咬时,我为刀疤豺母他们捏了一把汗,因为他们不信任作者他们,不接受他们的帮助。还好作者深谙动物习性,用豺看得懂的身体动作语言,让他们相信自己,最终解救了刀疤豺母他们,给他们疗伤。尤其看到作者他们两个为“人丹小公豺”和“秋水姑娘”疗伤那一部分,我特别感动,难怪最后连刀疤豺母他们都信服并心甘情愿地跟强巴他们回尕玛尔草原了!这就是爱的力量!可谓“皇天不负有心人”,加上刀疤豺母他们离开前后过的日子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作者他们用诚心感动了刀疤豺母们,才得以成功地把刀疤豺母他们请回尕玛尔草原,至此尕玛尔草原又重新恢复了生机。让我不禁感叹尕玛尔草原真幸运呀!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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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你绽放在我的心室壁上,如蔷薇般一瞬开满墙。青春里偶尔一阵狂妄的风,和着你如蔷薇般的气息,散漫在我的世界里每一个小角落;岁月里偶尔一米柔软的光,照在你阴郁的影上,印刻在我脑海的记忆深处。青春匆匆离场,岁月渐渐无光。一曲疼痛,我无处安放。我在慢慢长大,试图用时光的力量将你淡化。——题记不说再见的再见林左走了,在暮春时候。悄悄地,无声无息,没有一句再见。那天,午后的阳光异常温暖,窗外的栀子花盛开到极致。方小贝在手术室外呆呆地坐着,红肿又呆滞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手术室外的红灯。身旁是林左的父母和他的姐姐。她的耳边一直回荡着林左的那句话:你要好好地活下去。手术前,林左拉着她说,假如我离开,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她忍住泪水坚定无比,不会的,不会的,你会好好地跟我回到学校里,考上大学。林左用力扯出一丝微笑,点了点头。便进了手术室。尽管医生说成功的几率不会太小,可她还是担心得要死。她只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了。方小贝看着那刺眼的红灯,突然窒息到不能呼吸。红灯终于熄灭了,走出来的医生眼睛一些湿润,一脸苍白。医生的嘴唇还在蠕动着,可说了什么,方小贝一点也不知道。只是林左的父母早已嚎啕大哭,悲痛欲绝地扑打着白床单上的林左。那一刻,方小贝只知道,她的世界崩塌了,连一点轰隆隆的声音都没有。洪水,地震,火山,冰雪暴,仿佛这一切通通都被摁下了静音键。她的头开始很疼很疼,心也疼得厉害。方小贝躬下身子紧紧地抱住自己,蜷缩一团在地上,冷得瑟瑟发抖。林左微笑地闭着眼,他逃离了病魔,逃离了痛苦。甚至,也逃离了她。她记得,那天在病房里,林左告诉她,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不说离开。是,不是说好了,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吗?你如此狠心,我要像白然仇视莫醒醒的离开一样仇恨你的离开。方小贝把头低下深深地埋在膝盖里,泪水和血腥味充斥了她的整个口腔。她不停地咬破嘴唇似乎也感受不到一点痛楚。头太痛了,心太痛了。无以复加。林左被火化了。她没有去参加他的葬礼。她恨他。火化后,林左的妈妈悲痛地带他回了上海,她多想去留住他,可她,又有什么资格。他带着对大学的希冀,对她的留恋,悄悄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连一句再见也没有。而他,才十九岁,花一般的年纪。林左的离开就像一把有毒汁的匕首狠狠地剁着方小贝的心。一刀有一刀,一刀又一刀,一刀又一刀。她的心都已经被剁得粉碎,黑乎乎的,还有没散尽的血腥味。那年暑假里,方小贝一个人躲在黑暗里,瘦了十几斤。如果星星不孤单第一次认识林左时,方小贝就有着异样的情绪。那不是青春期里孩子该有的情绪。她感觉,他们是不一样的,他们又有着太相像的模样。像彼此相望的两颗恒星。孤单着。方小贝是个勇敢又坚强的孩子,泪全藏在深不见底的黑夜里。这是林左给方小贝的留言。方小贝在视频面前乐呵呵地轻笑开来,也许你错了呢。林左也笑了,露一口洁白的牙齿,说,方小贝你的眼睛骗不了我。那一瞬间,方小贝的鼻子泛酸,眼里泛泪。心底一道道深浅不一的伤疤疼痛开来。方小贝告诉林左,其实她在学校里孤僻到一个朋友也没有,她总是害怕阳光,喜欢安静,喜欢散步,喜欢一个人听歌。讨厌所有人的热闹和笑声。她是一个极度矛盾的个体。她心里有很多疤,没完没了的痛个不停。她多想某时某刻就此死去,可她还有梦,还有疼她的妈妈。对了,方小贝还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她的父亲,早就跑得无影无踪。方小贝说着说着就哭了,泪水泛滥成灾。方小贝说,她恨这个世界,恨她的爸爸。很恨很恨。林左听了难过得不能自已,可还是笑了笑,露出一口小白牙,方小贝啊,你是我妹妹该多好,我要拼尽全力去疼爱你。林左说,其实他也是一个孤单的男孩。他也害怕被抛弃,可是父母还是把他弃在这座南方的小城里。一个人买菜,吃饭,过一个人的生活,偶尔的小病痛也只能一个人扛,同样孤僻到朋友少之又少。他说,方小贝,以后你要做我最好的朋友,比亲人还亲的那种。一辈子。方小贝说,好。可是林左忘了告诉她,他是个有病的孩子,先天性心脏病。他十八岁。一年以前,林左在论坛认识方小贝。他们为一个小问题而闹得面红耳赤最后彼此言和,并承认对方都是对的。后来,方小贝说,其实我能赢你,我比你偏执。他说,也不一定,我也很固执。两个固执到极致的孩子,而成了最相近的亲人。对,亲人。以后的每天方小贝都要跟林左一起聊qq、接视频、玩网游、扮演陌生人的一切幼稚游戏。方小贝每次跟林左接视频所有的情绪都瞒不了林左。而他,总像个大男孩般笑着,露出一口小白牙。问,方小贝,你又怎么了呀?他说,你就不怕我是个骗子,把你骗到了再卖入深山大林去。她莞尔,哈哈,不怕不怕。那是一段在网络里建立起来的友谊,那是两个孤单的孩子沉甸甸的快乐。方小贝想,假如父亲还在身旁该多好,假如他就是我亲哥该多好。假如每颗星星都不孤单,该多好。青春影片,不会倒带那半年,是林左休学后最快乐的时光。有时,他甚至想,如果没有病魔的伴随,我一定会飞到方小贝的北方城市里去,做她的亲哥哥,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给她温暖的疼爱,然后,亲眼看见她入婚礼的殿堂,幸福得一踏糊涂。林左想着就轻轻地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可是,就在那天,一切都破碎在宿命的安排里。他心脏病突发,住了院。他的父母和姐姐都赶回了南方的小城。那天,是暮春时节三月十八日。林左已经有很久没有上网,方小贝甚至已经等得生了气。一天,两天,三天。。。。。。后来林左终于上了线,视频里,林左躺在白色的床单上,脸苍白无比。方小贝突然慌了神。林左知道已经瞒不了她,他说,他要动手术了。她吼着问他怎么了。林左告诉她,其实他一直都有病,先天性心脏病。他不愿他担心难过。他多想他们流着相同的血液,那样,他就可以给她想要的一切美好。他说,小贝,假如我离开,你要好好活下去。方小贝眼里早已噙满了泪,她发疯似地扑打着键盘,不会的,不会的,你不会离开我的。。。。。。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哥哥,你还没有考大学。。。。。。那一晚,林左没有睡,方小贝哭了一晚。所有的欢笑都潜藏着悲痛的离别,所有的疤痕都会不段更新。方小贝的疤被时光重叠,拉扯,沁出了血红色的汁液,脓水。他像被命运早已钳住的蜂蝶,没有自由。痛苦挣扎仍逃不出宿命的安排。然后,像是被强制分开的同伴旅者,向北,向南。巨大的背包和浓厚的孤单伴着他们一步又一步地向前走。方小贝说,林左,等着我,我来找你。方小贝在家里拿了三千块钱,辗转了两天两夜,独自一个人在火车上吃睡。然后就站在了林左的面前。那一刻,她觉得一切都值了。林左的脸苍白得不行,但在见到方小贝时还是吃了一惊。林左说,你真是个傻孩子。方小贝指着窗外,你瞧,栀子花开得多美丽。方小贝陪林左吃饭,给她削苹果,给他读泰戈尔诗集,给他轻轻哼唱歌曲。林左说,方小贝,叫我哥哥。方小贝说,好啊,等你好了,我就天天叫你哥哥。林左笑了,露一口小白牙。方小贝,我们要做一辈子朋友,不说离开。方小贝也笑了,哥,好。林左在29日动手术。方小贝知道后一个人还是跑去厕所痛哭得颤抖。29日的那天,他就离开了。那天,太阳暖得一塌糊涂,栀子花开得妖娆妩媚。那天,方小贝失去了整个世界。那天,方小贝没了声音。再见很久很久以后,方小贝爱上了阳光,爱上了旅行。她去了很多很多个不知名的远方。她想,她一定要去一个远到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去寻他。方小贝给林左写了一封信,地址是天堂:你给我的永远,转眼就成了你没说出口的再见。再见,真的能否再见?我亲爱的男孩,天堂里的生活会不会孤独?会不会有幸福掺杂快乐?我在这方国土里,将思念化成泪水。被阳光蒸发干净的水汽,你能否嗅见那些热思念?我最好的朋友,我最爱的哥哥,我恨你。一个人去的远方,我恨你一个人孤单的旅行。假若来世真的再次遇见,我要狠狠的打你,再扇你几个大耳光,再倒在你的肩头任泪成歌,所以。。。。。。下辈子,一定要第一眼就认出你。方小贝写着写着就哭了。她倔强着不让泪落下来。她仰着头轻声说,我仰头望见的蓝天啊,请你一定要写下我此刻的笑容。让善心的天使邮差,捎往天堂。她说,再见。林左,再见。那些刻骨的疼痛,关于青春深浅不一的大小伤疤。我用心铭记。 再用时光的画笔将你涂抹干净。未来还有很多冒险的梦,你再也不能让我疼痛。-----后记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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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读后感_作文红豺读后感500字_六年级作文篇一:《红豺》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有关母爱的书籍,它的名字是《红豺》,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有两只健康、活泼、可爱的豺崽,这两只豺崽令它幸福、开心,但好景不长。一只母灰狼害得它“家破豺亡”,两只可爱的宝贝死于非命。火烧云几乎天天诅咒母灰狼死掉,苍天似乎也觉得它很可怜。有一天,那只吃了它孩子的母灰狼带着两只狼崽,结果自己误入猎人的捕兽夹,火烧云刚好看到这一幕,心中一阵痛快。诅咒成功了!但它还是不解恨,见到母灰狼带的两只狼崽,它咬死了其中的一只,把另一只带回“家”。结果下起了暴雨,它们依偎在一起,火烧云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再伤害这只可怜的狼崽。从此,开始含辛茹苦的抚养“仇人”的后代——狼崽“甜点心”,它曾经也犹豫过、悔恨过,因为甜点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百里挑一的“丈夫”。但是它实在无法忘记狼崽那天真的面容。在这一刻,狠毒的心变成了无私的母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结果痛失前腿。尽管是这样,甜点心长大以后,为火烧云捕食猎物。为了火烧云,赶走了能让甜点心存活下来的伙伴。火烧云也用自己的智慧和伟大的母爱创造了一个奇迹,用坚定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为了给甜点心拥有一片安宁的天空,与牧羊犬同归于尽。火烧云用自己的生命和爱延续了“仇人”的后代!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住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竟然还有这般情感,这就是母爱的力量。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篇二:《红豺》读后感杨其扬《红豺》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溪写的,非常好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豺,名叫火烧云,它生了两只豺崽,但都被一只母狼咬死了,一天,火烧云把母狼咬死了,也发现两只狼崽,火烧云先把难看的狼崽先咬死了,好看的留下解除自己腹内的疼痛,再杀了它,慢慢的,它俩有了感情,火烧云给小狼崽起名叫甜点心,火烧云为了甜点心,百里挑一的丈夫都不要了,甜点心长大以后,为了火烧云,自己的丈夫也不要了,几天后,甜点心生了三个孩子,一次,甜点心找不到食物,于是就去豆腐寨偷食物,火烧云看到小狼崽饿的不行了,甜点心没有回来,就自己去豆腐寨,但还是牺牲了。火烧云有两点我们值得学习的,一:敢于牺牲自己,二:有爱心。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别人,讲一个故事,名叫死神教父,从前有个穷人,他的第十三个孩子出世了,穷人为了孩子找了一个教父,是死神,死神说能让孩子成为一个有名的医生,十几年后,那个孩子成了有名的医生,死神对孩子说:“我在人的有那儿,你说吃些草药就会好,我在人的脚那儿,让准备后事,一次国王生病了,让那孩子治,死神在国王脚那儿,孩子把国王抱起来吃些草药好了,死神说在这样你就死定了,公主也生了病,孩子还是像上次那样,还是牺牲了。豺和狼是天敌,但火烧云和甜点心却有了感情,甚至超出了母爱,所以说我们人类没有什么仇不能化解的,我们应该和平相处,共建美好家园。篇三:《红豺》读后感暑假里,我读了《红豺》这本书,它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书中描写的那只豺让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抚养了自己仇人的女儿——一匹名叫甜点心的小母狼。在火烧云和甜点心的相处中,渐渐的产生了感情。火烧云曾为了甜点心放弃了自己精挑细选的丈夫,又为了甜点心失去了两条前腿。甜点心长大后,也为了火烧云而抛弃了自己心爱的丈夫,独自撑起了这个家。为了寻找食物,甜点心不幸被狗群围攻,火烧云最后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天。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一对仇人,他们不但没互相伤害,还能不计前嫌为对方付出那么多,甚至是生命。现在我们人类比动物好到哪里去?有些人为了一丁点儿小事情就大吵大闹,还有些认为仇恨所困,一生就两个字”报仇“。和动物比起来,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他们都能重归于好,更何况是我们这些高智商的人类呢?人类现在真应该向动物学习了。这篇文章中,母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不但失去了自己的丈夫,还失去了自己的双腿。这样伟大的母爱,竟然发生在仇人之间。我们现在的孩子不好好珍惜母亲对他们的爱,把父母的叮嘱当做耳旁风。他们那一点能比得上甜点心呢?虽然火烧云是她的仇人,但是,是火烧云辛辛苦苦把他养大,他知恩图报,报答了火烧云。而现在的我们,有事非但不感恩父母还经常和父母吵架。有些人,他们知道父母非常不容易,为父母分忧。帮助他们干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大家要体谅父母,做懂事的好孩子!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很深,愿我们人间少些仇恨,多些关爱……篇四:《红豺》读后感母志昕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故事内容十分引人入胜,看完之后,我久久都在回味,里面的很多情节都让我感动。要说起这本书,那来头就大了。相信很多小朋友都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我说的这本书也是沈石溪写的——《红豺》,它也是《狼王梦》的姊妹篇,讲述的也是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要知道狼和豺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红豺火烧云的儿女被大灰母狼杀害,火烧云前去复仇。但它却留下了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原本火烧云打算自己肚子饿了再下手,谁知时间长了,甜点心把火烧云当做妈妈,火烧云也把甜点心当做自己的孩子。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她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本是一对天生的仇敌,况且还有杀儿女之恨,豺竟然没能忍心下手把狼的幼仔杀死。不仅如此,它还为此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健康,甚至献出了生命,甘心牺牲自己,为小狼崽撑起一片用爱渲染的晴朗的天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真情啊?我觉得这只有一种人、一种爱才能够做到,那就是母亲、母爱啊!想想我的生活学习,我真的无时无刻不在妈妈的爱的包围中,生病了、受伤了、退步了……妈妈总是陪在我身边,我是多么幸福啊。篇五:《红豺》读后感《红豺》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故事。这本书讲述了红豺母亲火烧云为了狼崽甜点心而奋斗,不管什么困难,或,是死亡,红烧云仍然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这本书主要写红豺母亲火烧云抚养咬死自己两个豺崽的母狼的狼崽,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伟岸忠诚的公豺。还为了甜点心抢村民的食物,与大花狗战斗,直到死,它想的仍然是甜点心,我读到这,体会到红豺母亲爱的执着和坚定。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红豺母亲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母亲。狼和豺虽然是天敌,但母爱是没有天敌的,因为母爱不是战争而是世界上伟大的爱。这种爱让红烧云情不自禁的抚养了甜点心,让她心中每时每刻都想着甜点心,不舍得他离去,更不舍得吃它,让它为甜点心付出,为甜点心牺牲。书上还写了赞美红豺火烧云的语句:豺和狼本足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我被动物们原始但真挚的爱所感动了,我突然发现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真挚的;母爱是执着的;母爱更是无法割舍的。我们要珍惜母爱,珍惜她的一点一滴。篇六:《红豺》读后感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红豺》作者是沈石溪。平时我最喜欢看他写的书里。他写的书富有想象力,还生动有趣,惊险刺激。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她刚刚生了一窝小宝宝,可是,在一次她外出狩猎时被一匹饿狼咬死了。因为这件事,火烧云悲痛欲绝,肝肠寸断。从此开始了她的复仇之路。第二天,火烧云在一条小溪边意外的发现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匹恶狼,它的身边还有两只蹒跚爬行的小狼崽,她幸福的扑了上去,完全无视了躺在身旁的恶狼,她咬死了一只小狼崽,正准备杀死第二只小狼的时候,她突发奇想,准备把这只小狼崽带回去先养着,等到了冬天不好捕猎的时候吃,并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甜点心。可是,她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感情越深,以至于连火烧云自己都分不清是把甜点心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还是食物了。直到有一年冬天的一天,甜点心出去捕猎,转了一天,也没找到猎物,所以,晚上只好到人类的村子去偷鸡,结果被猎狗发现了。猎狗立刻嗷嗷叫了起来,把整个村子的人和狗都吵醒了。甜点心随之听到人群叫骂的声音和猎狗的狂吠声,立即一阵风似的往回跑。猎狗们也穷追不舍,好像一辆辆全速前进的跑车。眼看着距离越来越短,就在这时,在家里等了很久不见甜点心回来的火烧云,正好赶了过来。为了解救甜点心,她不顾一切的扑到领头的猎狗身上,与他搏斗起来,竭力为甜点心争取逃跑的时间。我每次看到这里都会被火烧云的母爱所折服,被她的做法所感动。你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吗?篇七:《红豺》读后感人们都知道,妈妈给我们的母爱很多很多,动物之间也是如此,它们照顾、保护自己的孩子,就是因为母爱的力量。《红豺》这篇文章,讲的就是狼和豺感人的故事。豺和狼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狼无豺,有豺无狼,水火不能相容。而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一次,在食物匮乏的冬天,为了给甜点心食物,它竟冒险跑到人类的村寨偷鸡,结果脖子、腹部、胸部、脊背都负了重伤,还有一只脚崴了;一次,甜点心在抓蝴蝶时,遇到了眼镜蛇,火烧云虽然领教过眼镜蛇的厉害,但它还是的跳了起来,一口咬住眼镜蛇的脖子,在危急时刻脱险了;一次,甜点心掉进了一口很深的枯井里,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冒着会不小心被咬短尾巴的风险,忍着被咬住尾巴的剧烈疼痛,伸出尾巴拉甜点心上来,最后成功了;还有一次,在与小狗熊拼搏的时候,它为了救甜点心而被狗熊咬断前腿。最后为了让甜点心在人类的村寨捕猎成功,它与猎狗厮杀,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火烧云和甜点心,虽说它们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是我觉得,火烧云养着甜点心,就是被母爱的力量支撑着。母爱是最高的情感,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我相信,因为母爱,豺和狼真的也可以在一起。动物世界虽然残忍,但这并不代表它们就没有真挚的情感。母爱的力量就是这样伟大!一切奇迹都是源于母爱!最后,我用贝多芬的名言来结束本文。”我很幸运有爱我的母亲。“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