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泡泡探案
你知道米泡泡吗?啊?不知道?哎!真是太可惜了!米泡泡是个爱打喷嚏的人,也是个大探长,只要他一遇到“奇案”,就会连打好几个大喷嚏。这不,今天一大早,电话响了,米泡泡连忙去接电话,打来的是咪咪,咪咪说:“米探长!米探长!可口可乐城发生一场奇案。”
“奇案?那太好了”米泡泡一连打了5个大喷嚏。
咪咪接着说:“据了解,当地居民得了一种废话症。无论和谁说话,总是废话连篇,有的还超过了全球讲废话记录,创造了18小时50分45秒9的成绩。当地警局查了五天五夜,一无所获,特请您去调查。”
“行!现在就去!”米泡泡拿起了破案工具,驾驶着“哈哈”号前往可口可乐城。30分钟后,米泡泡来到了可口可乐城,他一边开车一边留心看两旁的行人,连闯了红灯都不知道。
“喂!你闯红灯了!按可口可乐城第26条58项规定,应马上,迅速,立刻,火速绕着车跑26圈,让你尝尝喘粗气的滋味!”一个警察满嘴喷着唾沫地说。
“哼,废话真多!”米泡泡说。
“怎么,怎么还不下车?”警察问。
无奈,米泡泡只好下了车,绕了车跑26圈,这时,米泡泡已经筋疲力尽了。
米泡泡想:去哪呢?对,先去警察局!可是,该往哪里去呢?就问了一个行人:“警察局该往哪里走呢?”“什么?什么?警察局该往哪里走?好,好,我告诉你,让我告诉你,你记住了啊,记住啊,是我说,不是你说……”
米泡泡已经不耐烦了。突然奇迹出现了,那个行人说:“往前的十字路口,再向左拐就到。”这回居然没有说废话,米泡泡吃了一惊!仔细一看,发现路旁有一只手表。米泡泡问:“这只手表是你的吗?”“是的,谢谢!”他戴上手表的时候,突然又说:“这只手表是我的,不是你的……”原来病因是在这只手表上。除非不戴他,就甭想不说废话。
知道这件事后,米泡泡赶紧告诉了大家,从此以后,可口可乐城又变成了一个安静平和的城市。
洗衣服
前几天一直阴雨蒙蒙的,空气非常潮湿,家里一切东西都湿漉漉的,弄得我们心情很烦躁。今天,久违的太阳公公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脸。妈妈一大早起来就开始洗洗刷刷了。我看见妈妈忙碌的身影,就也想加入这个劳动的行列之中。
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帮妈妈洗衣服,我先把衣服用水浸湿,倒进洗衣粉让它浸泡几分钟,接着,我卷起自己的袖子,用力地刷起衣服,妈妈说:“衣服的领口和袖子是我们重点清洁的地方。”于是,我把衣服上的“卫生死角”彻底地进行打扫,不留下丝毫痕迹。然后,我用清水把衣服上的洗衣粉冲干净。最后,我把一件件洗干净了的衣服用力拧干,晾到太阳底下。我和妈妈拍手欢呼:“耶,终于大功告成了!”
一阵微风吹来,一件件衣服在风中轻轻摇摆,仿佛在向我点头致意,感谢我给它们洗了个清爽的“澡”。我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兴奋地对妈妈说:“从今以后,让我一起来帮您分担家务吧!”妈妈用欣慰的目光看着我默默地点了点头。
今天,我终于明白劳动能给我们带来如此美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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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案中案“坏了!我的手机丢了——”在学校办公室的所有老师的目光都不约而同聚集在李红豆身上,原来他想给他妈打电话,把全身所有的口袋摸遍了,也没找到。于是阳光喔所有知情人员奔走相告,搞得阳光喔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领导、学员全知道了。总经理知道后,决定立刻展开调查,经过一番咨询、调查,最终锁定了三个人:小马、小谦、小远。总经理把他们三个人叫到办公室里,先走到小马面前:这个小马别看和红豆豆同窗了这么多年,可人家红豆豆月薪高,年年发高额奖金,而且比他干得活还少,他肯定嫉妒豆豆:“你知道李红豆的手机丢了吗?”小马搔搔后脑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珠子还不停地转:“听别人说过了”总经理继续追问:“那是不是你偷得呀?”小马连忙摆手:“不……不是我,肯定不是……是我。”经理严肃的“嗯”一声,叫小马下去。经理又来到小远身边:“小远呀,你对李红豆丢手机这事也有所耳闻了吧。”小远聚精会神地听着经理说话。他斩钉截铁,一点也不犹豫地回答:“知道了。”经理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小远和红豆总是形影不离,工资也一样,他们从来没闹过矛盾,所以小远嫌疑最小。老板又让小远走了。最后,经理又来到小谦旁边:“小谦,你平时和李红豆常有矛盾,你会不会偷他的手机呢?”小谦被经理这么一说,冒出了一身冷汗,双手不停揉搓衣边,眼睛东张西望,双腿不由自主的颤动:“反正不是……是我。”不等领导说,就溜走了。经理茅塞顿开,破颜而笑:“啊哈!我知道小偷是谁了!”不一会儿,公司里上上下下都知道是小谦偷走了李红豆的手机。要他拿出手机来,小谦叉腰:“要手机没有,要命一条,你能把我怎么样?”同事们纷纷不知所措,只好回到各自的座位,继续工作。经理走进办公室,和大家聊天,突然小马想出了一个办法:“我们给小李的手机打个电话,不就知道在哪儿了吗?”“这个办法不错!”“小马真有你的。”“真相水落石出啦!”小马拨完了号,认真听着。小李手机的铃声从办公室里传来,小马顺着铃声一听,是从经理那儿传来的,经理把手伸进口袋了一摸,掏出一部和小李一模一样的手机,小李一把抢过去:“这是我的手机。”经理的脸涨得通红,像一个熟透的大番茄。原来,小李来经理办公室时。将手机掉在办公桌上,经理在慌乱之中将小李的手机装入口袋。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了!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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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名探之阳光喔奇案羊城名探------之阳光喔奇案小李飞刀,真名:李文韬。籍贯:中国。年龄:24岁。曾在阳光喔破获一起“烟头案”,从此在阳光喔名声大振。认识他的人都称他“羊城名探”,只要他所到之处,无不风平浪静。一日,天气晴朗,教室窗边的墙上洁白无暇,这时,李老师走进来了,只见他清清嗓,眼里流露出几丝兴奋。小李飞刀突然发现黑板下的墙上有一个“硕大”的脚印,想:是谁这么大胆?居然敢在这么整洁的墙上留这么脏的脚印,真是太大胆了,我一定要查出这个人!只见他扫视一眼全班同学,惊堂木一拍“啪”:“是何人这么大胆,胆敢在墙上留这么大的脚印!快快如实招来,否则,别怪我不手下留情啊!”教室里顿时一片嘈杂:“不是我,决不是我!”“也决不是我!”“也决不是我!”“那是谁呢?”“你问我,我问谁呀?反正又不是我干的!”。。。。。。就在同学们讨论的时候,李老师马上冲进办公室,和班主任老师一起连夜做了讨论,最后,推出了嫌疑最大的三个人,他们是:嫌疑犯一,马小跳,此人天性好动,经常像跳蚤一样,有“淘气包”之称。嫌疑犯二,刘禅,此人以好吃著称,嫌疑最大,因为体重50KG,信奉“吃教”,他吃遍天下无敌手,他吃完鲁菜吃川菜,吃完川菜吃湘菜,他的脚和墙上的那“硕大”的脚印很相像,所以更需要加严加审问。嫌疑犯三,蒙B,身小体瘦,口头禅:我身披麻袋,腰系海带。。。。。。此人天性好动,经常在讲台上唱他的口头禅,所以,可能是他在跳舞时不小心踩到墙上。随后“羊城名探”-----李老师把三个人轮流叫进来审问。首先是马小跳,只见他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在给自己打气:反正又不是我,有什么好怕的?李老师先问“马小跳,墙上的脚印是你踩的吗?““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有什么证据吗?”“今天,我把脚扭伤了,痛得要命,我走路都痛,还怎么去蹬墙呢?那样,我早就摔了!”马小跳理直气壮地说。李老师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就把他排除了。接着,是刘禅,他嫌疑最重,所以,大意不得。刘禅拿着一个鸡腿,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把鸡腿给我吐了!刘禅,墙上这脚印,是不是你踩的?”“不是,决不是!”“那是谁?”“我也不知道,您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啊?”“如果是你,怎么办?”“那,你怎么罚我,都行!”“好,你说不是你蹬的,有什么证据?”“今天,我带了好多好吃的东西回来,我那有空去蹬墙呀,现在我的好吃的还没吃完,不过,我知道是谁了!”“是谁这么大胆,快告诉我,好让我速速去将他逮捕!”“是,是蒙B,今天上午,我看见他在黑板边唱口头禅,他“砰”地蹬到墙上,所以,我感觉是他蹬的““大胆,快,去把蒙B给我找来,我要审问!”过了一会儿,蒙B跑进来,李老师看他的脚又细又小,想:“这肯定不可能他干的,墙上的脚印那么大,他的脚却这么小,绝对不是他干的!李老师只是草草地问了几句,就放他走了。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李老师也为这案子经常熬到天亮,脸上长了几条皱纹,头发也白几丝了,他一天一天地消瘦下来,可是,这案子始终没有破。这一天,李老师又像往常一样上课,可是,李老师再也不像以前那么精神,只好趴在讲桌上。正当他讲了一半的时候,李老师突然把脚蹬到墙上。坐在第一排的小强眼睛非常犀利,大叫一声:“同学们,我知道蹬墙的凶手是谁了,这个人就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站在讲台上的------李老师!”这声音,划破了夜空的宁静,也解决了千年未解的蹬墙案!同学们纷纷看向李老师,李老师也回头看看。经过同学们的讨论和取证,确定了这起“蹬墙案”的凶手就是羊城名探自己,李老师和小强成了死对头。从此,羊城名探的故事又蒙上了一层传奇的面纱!1200字 一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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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冒险史福尔摩斯探案——冒险史五个桔核当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我积存的一八八二年至一八九○年间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笔记和记录时,我发觉摆在我眼前离奇有趣的材料浩如烟海,实在太多了,竟不知如何取舍是好。有些案件通过报纸已经广为流传,但是也有些案件缺乏可供我的朋友尽情发挥其出类拔萃的才能的余地,而我的朋友的这种卓越才能正是那些报纸亟想报道的主要题材。还有些案件使得他的擅长于分析的本领无法施展,正象有些故事一样,成为有头无尾的了。又有一些案件,他仅搞清楚了一部分,对其情节的剖析只是出于推测或臆断,而不是以我的朋友所珍视的、准确无误的逻辑论证为依据。在上述最后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情节异常、结局离破,使我不禁要有所叙述,尽管与这桩案子有关的一些真相是从未弄明白过,而且也许是永远弄不明白的。一八八七年我们经手过一系列颇为有趣和趣味不大的案件,有关这些案件的记录,我都保留着。在这一年的十二个月的记录的标题中,有关于如下各案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这个业余乞丐团在一个家具店库房的地下室拥有一个穷奢极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赖斯·彼得森在乌法岛上的破案";还有"坎伯韦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案里,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该表在两小时前曾被上紧了发条,从而证明在那段时间里死者业已上床就寝。这一推论对于廓清案情至关重要。所有这些案件,我有朝一日也许会略述其梗概,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案件比我现在就要执笔描述的有着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的案件更加怪诞不经。那时正值九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猛烈异常。一整天狂风怒号,苦雨击窗,甚至在这伟大的人类用双手建造起来的伦敦城内,我们在这时刻,也失去了从事日常工作的心情,而不得不承认伟大的自然界威力的存在。它犹如铁笼里未经驯服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人类怒吼。随着夜幕的降临,暴风骤雨也更为猛烈。风时而大声呼啸,时而低沉饮泣,颇似从壁炉烟囱里发出来的婴儿哭泣声。福尔摩斯坐在壁炉的一端,心情忧郁,正在编制罪案记录互见索引;而我则坐在另一端,埋头于阅读一本克拉克·拉塞尔著的精采的有关海洋的小说。这时屋外狂风咆哮,瓢泼大雨渐渐变成海浪似的冲击,仿佛和小说的主题互相呼应,混成一体了。我的妻子那时正回娘家省亲,所以几天来我又成为我那贝克街故居的旧客了。"嘿,"我说,抬头望了望我的同伴,“确实是门铃响。今夜谁还能来?也许是你的哪位朋友吧?""除了你,我哪里还有什么朋友?"他回答道。“我并不鼓励人们来访。""那末,是位委托人吧?""如果是委托人,案情一定很严重。如果不严重,此时此刻谁还肯出来。但是我觉得这人更可能是咱们房东太太的亲密朋友。"福尔摩斯猜错了,因为过道上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在敲门。他伸出长臂把照亮他自己的那盏灯转向那张客人一定会在那里就座的空椅子一边,然后说:“进来吧。"进来的是一个年轻人,外貌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穿着考究,服饰整洁,举止大方,彬彬有礼。他手中的雨伞水泄如注,身上的长雨衣闪烁发亮,这些都说明他一路上所经历的风吹雨打。他在灯光下焦急地向四周打量了一下。这时我看出他的脸色苍白,双目低垂。一个被某种巨大的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的神情往往如此。"我应当向您道歉,"他边说边将一副金丝夹鼻眼镜戴上。"我希望我不致打扰您!我担心我已经把从暴风雨里带来的泥水玷污了您的整洁的房间。""把您的雨衣和伞都给我,"福尔摩斯说,“把它们挂在钩子上,一会儿就会干的。我看,您是从西南来的吧。""是的,从霍尔舍姆来的。""从粘在您鞋尖上混合在一起的粘土和白垩上,我就很清楚地看出您是从那里来的。""我是专诚来向您请求指教的。""这我很容易做到。""并且还要请您帮助哩。""那可就不总是那么容易了。""我已久闻大名,福尔摩斯先生。我听普伦德加斯特少校说过,您是怎样把他从坦克维尔俱乐部丑闻案件中拯救出来的。""啊!不错。人家诬告他用假牌行骗。""他说您能解决任何问题。""他说得太过分了。""他还说您是常胜将军。""我曾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可是,这同您无数次的胜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不错,一般地说,我还是成功的。""那么,对于我的事,您可能也会成功的。""请您把椅子挪近壁炉一些,讲一讲您这件案子的一些细节。""这决不是一个寻常的案子。""到我这里来谈的案子都是不寻常的。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院。""可是,先生,我想问您,在您的经验中,有没有听说过比我家族中所发生的一连串更为神秘、更难解释的事故?""您说的使我极感兴趣,"福尔摩斯说道。"请您首先告诉我们一些主要事实,我随后会把我认为最关紧要的细节提出来问您。"那年轻人朝前挪动了一下椅子,把两只穿着潮湿鞋子的脚伸向炉火边。他说:“我名叫约翰·奥彭肖。据我的理解,我自己本身同这一可怕的事件没有多大关系。那是上一代遗留下来的问题,因此,为了使您对这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我必须从这一事件的开端谈起。"您要晓得,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和我的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里开设一座小工厂,在发明自行车期间,他扩展了这个工厂,并享有奥彭肖防破车胎的专利权,因而生意十分兴隆,这就使他后来能够将工厂出让,而依靠一笔巨款过着富裕的退休生活。"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年轻时侨居美国,成了佛罗里达州的一个种植园主。据说他经营得很不错。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麾下作战,后来隶属胡德部下,升任上校。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解甲归田,重返他的种植园,在那里又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或一八七○年,他回到欧洲,在苏塞克斯郡霍尔舍姆附近购置了一小块地产。他在美国曾发过大财,他之所以离美返英,是因为他厌恶黑人,也不喜欢共和党给予黑人选举权的政策。他是个很怪癖的人,凶狠急躁,发怒时言语粗鄙,性情极为孤僻。自从他定居霍尔舍姆以来的这些年月里,他深居简出,我不知道他曾否涉足城镇。他拥有一座花园,房子周围有两三块田地,他可以在那里锻炼身体,可是他却往往几个星期都一直足不出户。他狂饮白兰地酒,而且烟瘾极大,但他不喜欢社交,不要任何朋友,甚至和自己的胞弟也不相往来。"他并不关心我;实际上,他还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初见我时,我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那是一八七八年,他已回国八、九年了。他央求我父亲让我同他一起住,他以他自己的方式来疼爱我。当他清醒不醉时,喜欢同我一起斗双陆、1玩象棋。他还让我代表他跟佣人和一些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到我十六岁时,已俨然成为一个小当家的了。我掌管所有的钥匙,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到我想去的任何地方,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只要不打扰他的隐居生活即可。不过,也有一个破特的例外,那就是,在阁楼那一层有着许多房间,而唯独其中一间堆存破旧杂物的房间,常年加锁,无论是我或其他任何人,他都严禁入内。我曾经怀着一个男孩子的好破心,从钥匙孔向屋内窥视。可是除了预料中在这样一间屋子里会堆存着的一大堆破旧箱笼和大小包袱之外,就别无其他了。"有一天,那是在一八八三年三月,一封贴有外国邮票的信放在上校的餐盘前面。对他来说,一封来信却是一件异乎寻常的事,因为他的帐单都用现款支付,他不管什么样的朋友都没有一个。‘从印度来的!'他一边拿起信来,一边诧异地说道,'本地治里的邮戳!这是怎么回事?'在他急忙拆开信封的时候,忽地蹦出五个又干又小的桔核嗒嗒地落在盘子里。我正待张嘴发笑,一看他的脸,我的笑容顿时从我的唇边消失了。只见他咧着嘴唇,双眼突出,面如死灰,直瞪瞪地瞧着颤抖的手中仍旧拿着的那个信封。'K.K.K.!'他尖叫了起来,接着喊道,‘天哪,天哪,罪孽难逃呀!'"我叫道:‘伯伯,怎么啦?'"'死亡!'他说着,从桌旁站起身来,回到他自己的房间,1又称十五子游戏,是一种双方各有十五枚棋子,掷骰子决定棋格数的游戏。——译者注剩下我在那里怕得心惊肉跳。我拿起了那信封,发现信封口盖的里层,也就是涂胶水的上端,有三个用红墨水潦草地写的K字。此外,除了那五个干瘪的桔核,别无他物。是什么原因使他吓得魂飞魄散呢?我离开那早餐的桌子上楼时,正好碰见他走下楼来,一手拿着一只旧得生了锈的钥匙——这一定是楼顶专用的了,另一手里却是一个象钱盒似的小黄铜匣。"'他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我仍将战胜他们。'他发誓赌咒地说道,“叫玛丽今天给我房间里的壁炉升火,再派人去请霍尔舍姆的福德姆律师来!'"我照他的吩咐办了。律师来到时,我被召唤到他的房间里。炉火熊熊,在壁炉的炉栅里有一堆黑色蓬松的纸灰烬。那黄铜箱匣放在一旁,敞着盖,里面空空如也。我瞧了那匣子一眼,大吃一惊,因为那匣子盖上印着我上午在信封上所见到的那样的三个K字。"'约翰,我希望你,'我伯父说道,‘作我的遗嘱见证人。我把我的产业,连带它的一切有利和不利之处,留给我的兄弟——也就是你的父亲。无疑以后从你父亲那里又会遗留给你的。如果你能平安无事地享有它们,自然是好;不过,如果你发觉不能,那末,孩子,我劝你把它留给你的死敌。我很遗憾给你留下这样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东西,但是我也真说不上事情会向哪个方向发展。请你按照福德姆律师在遗嘱上指给你的地方签上你的名字吧。'"我照律师所指之处签了名,律师就将遗嘱带走了。您可以想见,这件破特的事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我反复思量,多方揣摩,还是无法明白其中奥秘。可是这件事留下来的模模糊糊的恐怖感觉却始终难于摆脱,虽然随着时光的流逝,不安之感逐渐缓和,而且也没有发生任何干扰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尽管如此,我仍能看出我的伯父从此举止异常。他酗酒狂饮更甚于往日,并且更加不愿意置身于任何社交场所。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他自己的深室之内,而且室内门上还上了锁;但是他有时又象酒后发狂,从屋子里一冲而出,手握左轮手枪,在花园中狂奔乱跑,尖声叫喊,说什么他谁也不怕,还说不管是人是鬼,谁也不能把他象绵羊似地圈禁起来。等到这阵激烈的突然发作过去以后,他又心慌意乱地急急跑回房间里去,把门锁了起来,还插上门闩,好象一个内心深处渗透了恐惧的人,无颜再虚张声势地装下去那样。在这种时刻,我见到他的脸,即使在寒冬腊月,也是冷汗涔涔、湿漉漉的,似乎刚从洗脸盆里抬起头来。"噢,福尔摩斯先生,现在说说此事的结局吧,不能再辜负您的耐性了。有一夜,他又撒了一回那样的酒疯,突然跑出去,可是这一回,却永远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去寻找他时,发现他面朝下摔跌在花园一端的一个泛着绿色的污水坑里。并未发现施行任何暴力的迹象,坑水也不过两英尺深,因此,陪审团鉴于他平日的古怪行径,断定为'自杀'事件。可是我素来知道他是个怕死的人,总觉得难于相信他竟会跑出去自寻短见。尽管如此,事过境迁。我父亲继承了他的地产,以及他存放在银行的大约一万四千镑存款。""等一等,"福尔摩斯插言道,“我预料您所说的这案情将是我所听到的一件最出破的案子。请把您的伯父接到那封信的日期和他的被信以为真的自杀日期告诉我。""收到来信的日期是一八八三年三月十日。他的死是在七个星期后的五月二日。""谢谢您。请说下去。""当我父亲接收了那座霍尔舍姆房产时,他应我的建议,仔细检查了长年累月挂上了锁的阁楼。我们发现那个黄铜匣子仍在那里,虽然匣内的东西已经被毁掉了。匣盖的里面有个纸标签写着KKK…三个大写字母。下边还写有'信件、备忘录、收据和一份记录'等字样。我们认为:这表明了奥彭肖上校所销毁的文件的性质。除了许多散乱的文件和记有我伯父在美洲的生活情况的笔记本外,顶楼上其余的东西都无关紧要。这些散乱的东西,有些是关于战争时期的情况和他恪尽职守荣获英勇战士称号的记述;还有些是关于战后南方各州重建时期的大多与政治有关的记录,显然我伯父当时曾积极参加反对那些由北方派来的随身只带着一只旅行手提包进行搜刮的政客。"唉,我父亲搬到霍尔舍姆去住时,正值一八八四年初,直到一八八五年元月,一切都称心如意。元旦过后的第四天,我们大家围着桌子坐在一起吃早餐时,我的父亲忽然一声惊叫,只见他坐在那里,一手举着一个刚刚拆开的信封,另一只手的五指伸开的掌心上有五个干瘪的桔核。他平日总嘲笑我所说伯父的遭遇是荒诞无稽的故事,一旦他自己碰上了同样的事,却也吓得大惊失色,神志恍惚。"'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约翰?'他结结巴巴地问道。"我的心变成一块铅似地沉重。'这是KKK…,'我说。"他看看信封的内层。'不错,'他叫了起来,‘就是这几个字母。这上面又写着什么?'"'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我从他肩膀背后望着信封念道。"'什么文件?什么日晷仪?'他又问道。"'花园里的日晷仪,别处没有,'我说,‘文件一定是被毁掉的那些。'"'呸!'他壮着胆子说。'我们这里是文明世界,不容许有这种蠢事发生!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从敦提来的,'我看了一下邮戳回答说。"'一个荒唐的恶作剧,'他说,‘我和日晷仪啦、文件啦,有什么关系?对这种无聊的事我不屑一顾。'"'要是我的话,就一定报告警察,'我说。"'这样,我痛苦,却让他们讥笑,我不干。'"'那末让我去报告吧?'"'不,也不许你去。我不愿为这种荒唐事庸人自扰。'"与他争辩是徒劳的,因为他是个非常顽固的人。我只好走开,心里惴惴不安,充满大祸将临的预感。"接到来信以后的第三天,我父亲离家去看望他的一位老朋友,弗里博迪少校。他现在是朴次当山一处堡垒的指挥官。我为他的出访而感到高兴,在我看来,仿佛他离开了家倒可避开危险。可是我想错了。他出门的第二天,我接到少校拍来一封电报,要我立即赶赴他那里。我父亲摔在一个很深的白垩矿坑里,这种矿坑在这附近地区是很多的。他摔碎了头骨,躺在里边不省人事。我急切地跑去看他,可是他再也没有恢复知觉,从此与世长辞了。显而易见,他是在黄昏前从费尔哈姆回家,由于乡间道路不熟,白垩坑又无栏杆遮挡,验尸官便毫不迟疑地作出了'由于意外致死'的判断。我审慎地检查了每一与他死因有所关联的事情,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含有谋杀意图的事实。现场没有暴力行动的迹象,没有脚印,没有发生抢劫,也没有关于看见路上有陌生人出现的记录。可是我不说您也知道,我的心情是非常不平静的。我几乎可以确定:一定有人在他的周围策划了某种卑鄙的阴谋。"在这种不祥的情况下,我继承了遗产。您会问我为什么不把它卖掉。我的回答是:因为我深信,我们家的灾难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伯父生前的某种意外事故所决定的,所以不管是在这所房子里,还是在另一所房子里,祸事必将同样紧平地威胁着我们。"我父亲是在一八八五年一月惨遭不幸的,至今倏已两年八个月了。在这段时间内,我在霍尔舍姆的生活还是幸福的。我已开始抱着这种希望:灾祸业已远离我家,它已与我的上一代人一起告终了。谁知我这样的自慰还为时过早。昨天早上,灾祸又临门了,情况和我父亲当年经历的一模一样。"那年轻人从背心的口袋里取出一个揉皱了的信封,走向桌旁,他摇落在桌上五个又小又干的桔核。"这就是那个信封,"他继续说道,“邮戳盖的是伦敦东区。信封里还是我父亲接到的最后一封信里的几个字:'K.K.K'。然后是'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您采取了什么措施没有?"福尔摩斯问道。"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说实话,"他低下头去,用消瘦苍白的双手捂着脸,“我觉得毫无办法。我觉得自己象一只可怜的兔子面临着一条蜿蜒前来的毒蛇。我好象陷入一种不可抗拒和残酷无情的恶魔的魔爪之中,而这魔爪是任何预见、任何预防措施都无法防范的。""喷!喷!"福尔摩斯嚷道。"您一定要采取行动啊,先生。否则,您可就完了!现在除了振作精神以外,没有别的什么能够挽救您的了。可没有唉声叹气的闲工夫啊!""我去找过警察了。""啊!""但是他们听我诉说以后,仅仅付之一笑。我相信那巡官已经形成固定的看法,认为那些信纯属恶作剧,我的两位亲人之死正如验尸官所说的,完全是出于意外,因此不必和那些前兆联系到一起。"福尔摩斯挥舞着他紧握的双拳,喊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愚蠢!""可是他们答应派一名警察,同我一起留在那房子里。""今晚同您一起出来了没有?""没有。他奉命只呆在房子里。"福尔摩斯又愤怒得挥舞起拳头来。"那么,为什么您来找我?"他叫道,“再说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您不一开始就来找我?""我不知道啊。只是到了今天,我向普伦德加斯特少校谈了我的困境,他才劝我来找您的。""您接到了信已经整整过了两天。我们应当在此之前采取行动。我估计您除了那些已经向我提供的情节以外,没有更进一步的凭证——没有什么可以对我们有用的带有启发性的细节了吧。""有一件,"约翰·奥彭肖说。他在上衣口袋里翻找了一番以后,掏出了一张褪色的蓝纸,摊开放在桌上。“我有些记得,"他说,“那一天,我的伯父在焚烧文件的时候,我看见纸灰堆里有一些小的没有烧着的文件的纸边是这种特殊的颜色的。我在我伯父的屋子里的地板上发现这张纸。我倾向于这样的想法:它是从一叠纸里掉下来的,所以没被焚烧掉。纸上除了提到桔核之外,恐怕它对我们帮助不大。我想它也许是私人日记里的一页,字迹毫无疑问是我伯父的。"福尔摩斯把灯移动了一下,我们两人弯下身来观看那张纸。纸边参差不齐,的确是从一个本子上撕下来的。上端写有"一八六九年三月"字样,下面是一些莫明其妙的记载,内容如下:四日:赫德森来。抱着同样的旧政见。七日:把桔核交给圣奥古斯丁的麦考利、帕拉米诺和约翰·斯温。九日:麦考利已清除。十日:约翰·斯温已清除。十二日:访问帕拉米诺。一切顺利。"谢谢您!"福尔摩斯说,同时把那张纸折叠起来还给了客人。"现在您连一分钟都不能再耽搁了。我们甚至没有时间来讨论您告诉我的情况。您必须马上回家,开始行动。""我应该怎么做呢?""只有一件事要做。而且一定要刻不容缓立即就办。您必须把给我们看过的这张纸放进您说过的那个黄铜匣子里去。还要放进一张便条,说明所有其它文件都已被您的伯父烧掉了,这是仅剩的一张。您一定要用使他们能够确信无疑的措词。做完这一切以后,您必须马上就把黄铜匣子按信封上所说的放在日晷仪上。您明白了吗?""完全明白了。""现在不要想报仇之类的事。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达到那目的。既然他们已经布下了罗网,我们也应该采取相应措施。现在首先要考虑的是消除威胁您的迫在眉睫的危险;其次才是揭穿秘密,惩处罪恶的集团。""谢谢您,"那年轻人说着站起身来,穿上雨衣,“您给了我新的生命和希望。我一定遵照您的指点去做。""您必须分秒必争。与此同时,您首先必须照顾好您自己,因为我认为,毫无疑问有一种非常现实和气近的危险正在威胁着您。您怎样回去呢?""从滑铁卢车站乘火车回去。""现在还不到九点钟。街上人还很多,所以我相信您也许能平安无事。不过,您无论怎样严加小心都不会过分。""我有武器在身。""那就好。明天我就开始办您这案子。""那末,我就在霍尔舍姆等着您?""不,您这案件的奥秘在伦敦。我将在伦敦寻找线索。""那末我过一天,或者两天,再来看您,告诉您关于那铜匣子和文件的消息。我将遵照您的指点逐一去办。"他和我们握手告别。门外狂风依旧呼啸不已。大雨瓢泼,簌簌不停地敲打着窗户。这个离破、凶险的故事似乎是随着狂风暴雨而来到我们这里的——它仿佛是强风中掉落在我们身上的一片落叶——现在又被暴风雨卷走了。福尔摩斯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头向前倾,目光凝注在壁炉的红彤彤的火焰上。随后他点燃了烟斗,背靠坐椅,望着蓝色烟圈一个跟着一个地袅袅升向天花板。"华生,我想我们经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一件比这个更为稀破古怪的了。"他终于做出了一个判断。"除了'四签名'案外,也许是这样。""嗯,对了。除此之外,也许是这样。可是在我看来,这个约翰·奥彭肖似乎是正在面临着比舒尔托更大的危险。""但是,你对这是什么样的危险是否有了任何明确的看法?"我问道。"它们的性质是没有疑问的了,"他回答说。"那末,它们是怎么回事?谁是这个KKK…?为什么他要一直纠缠着这个不幸的家庭呢?"歇洛克·福尔摩斯闭上了眼睛,两肘靠在椅子的扶手上,指尖合拢在一起,说道,“对于一个理想的推理家来说,一旦有人向他指明一个事实的一个方面以后,他就能从这一个方面不仅推断出导致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正如居维叶,经过深思默想就能根据1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观察家,既已彻底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环,就应能正确地说明前前后后的所有其它的环节。我们还没有掌握唯有理性才能获得的结果。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企图凭借直觉解决问题的人是会失败的。不过,要使这种艺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这是你不难理解的,其本身就意味着要掌握一切知识。而要做到这一点,即使在有了免费教育和百科全书的今天,多少也还是一种难得的成就。一个人要掌握对他工作可能有用的全部知识,倒也未必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本身就一直在作此努力。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我们结交之初,你曾有一次十分精确地指出了我的局限性。""对,"我回答道,不禁笑了。"那是一张怪有趣的记录表。我记得:哲学、天文学、政治学,打了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质学,就伦敦五十英里以内任何地区的泥迹而言,算得造诣很深;化学,很独特;解剖学,没有系统;关于惊险文学和罪行记录是无与伦比的;是小提琴音乐家、拳击手、剑术运动员、律师;是服用可卡因和吸烟的自我毒害者。我想,那些都是我分析的要点。"福尔摩斯听到最后一项,嘻嘻地笑了。"嗯,"他说,“就象我过去说的一样,我现在还是要说:一个人应当给他自己头脑的小小阁楼里装满他可能需要使用的一切。其余的东西可以1GeorgesCuvier,1769—1832,法国动物、古生物学家。——译者注放到他的藏书室里去,需要的时候,随时取用即可。现在,为了今晚我们接受的这样一桩案件,我们肯定需要把我们所有的资料都集中起来。劳驾把你身边书架上的美国百科全书里K字部的那一册递给我。谢谢你!让我们考虑一下形势,看看从中可能作出什么样的推论。首先,我们可以从一个有充分根据的假定开始——奥彭肖上校是由于某种有力的原因而离开美国的。到了他那样年纪的人是不会改变他全部的习惯的,他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佛罗里达的宜人的气候而回到英国来过乡镇的寂寥生活的。他对英国的孤独生活那样极为罕见的喜爱暗示着他心中惧怕某人、某事,因此我们不妨作出一个可用的假设,认为他是出于对某人、某事的恐惧被迫离开美国的。至于他所怕的是什么,我们只能其他和他的几个继承人所接到的那几次可怕的信件来推断。你注意到那几封信的邮戳了没有?""第一封是从本地治里寄出的,第二封是敦提,第三封是伦敦。""从伦敦东区寄出。你据此能推断出什么来呢?""那些地方都是海港。写信的人是在船上。""好极了,我们有了一条线索了。毫无疑问,很可能——极其可能——写信的人当时一定是在一条船上。现在我们再考虑第二点。就本地治里来说,从收到恐吓信起到出事时止,前后经过七个星期。至于敦提,仅仅经过大约三、四天。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前者路程较远。""可是信件也要经过较远的路程呀?""那我就不懂了。""至少可以这样假设:那个人或那一伙人乘坐的是一条帆船。看来好象他们破特的警告或信号总是在他们出发肇事以前发出的。你瞧,信号从敦提来后,紧接着事情就发生了,你说有多快。如果他们是从本地治里乘轮船来的,那他们会同那信同时到达。但是,事实上,过了七个星期才出事。我想那七个星期代表的是信件是由邮轮运来的,而写信的人是乘帆船来的这一时差。""大有可能。""不仅可能,而且大概就是这样。现在可以看出这桩新案子的极端紧迫性和为什么我极力告诫小奥彭肖要提高警惕。灾祸总是在发信人旅程终了之后来临的。可是这一回是从伦敦来的,所以我们就刻不容缓了。""天哪!"我叫起来了。“这意味着什么?这种无情的迫害!""奥彭肖所带的那个文件显然对于帆船里的一个人或一伙人有着生死攸关的重要性。我想情况很清楚,他们一定不止一个人。单独一人不可能接连使得两人死于非命,而所用的手段则竟然瞒过了验尸陪审团。这里面必然有同伙数人,他们还一定是有勇有谋的人。他们非要把文件弄到手不可,不管是藏在谁那里。因此,你可以看出,…已不再是一个人的名KKK字缩写,而是一个团体的标志。""是什么样团体的标志呢?""你没有——"福尔摩斯说道,一面俯身向前放低声音,"你从来没有听说过三K党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福尔摩斯一页一页地翻阅着放在他膝盖上的书。"瞧这儿,"随后他念道:"克尤·克拉克斯·克兰,是一个名字。它来源于想1象中那种酷似扳起枪的击铁的声音。这个可怕的秘密团体是南方各州的前联邦士兵在南北战争以后组成的,并迅即在全国各地成立了分会。其中在田纳西、路易斯安那、卡罗来纳、佐治亚和佛罗里达各州尤为引人注目。它的势力被用于实现其政治目的,主要是对黑人选民使用恐怖手段,谋杀或驱逐反对他们观点的人们出国。他们将施加暴行时通常是,先寄给受到敌视的人某种形状破怪但尚可辨的东西,例如,一小根带叶的橡树叶、几粒西瓜籽,或几个桔核,作为警告。受到敌视的人接到警告以后,可以公开宣布放平原有观点,或逃奔国外。如果置之不理,则必将遭受杀害,而且往往出于某种破怪的和意料不到的方式。那个团体的组织是如此严密,所使用的方法又是如此有系统,竟致在有案可稽的案件中,几乎从未见有哪个与之抗衡的人能够幸免于祸,也从未能追查到暴行的作案人。尽管美国政府和南方上层社会的努力阻止,这个团体在几年时间里还是到处蔓延滋长。最后,到了一八六九年,这个三K党运动竟突然垮台,虽然此后还不时发生这类暴行。"福尔摩斯放下手中的书,说道:“你一定会看出,那个团体1即英文KuKluxKlan——三K党。——译者注的突然垮台是和奥彭肖带着文件逃出美国同时发生的。两件事很可能互为因果。难怪奥彭肖和他的一家人,总有一些死对头在追踪他们。你一定能理解,这个记录和日记牵涉到美国南方的某些头面人物。再则,还会有不少人不重新找到这些东西是连觉都睡不踏实的。""那末,我们看见过的那一页……""正如我们所料想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上面写着'送桔核给AB、和C。'那就是把团体的警告送给他们。然后,又接着写道:和AB已清除,或者已出国;最后还说访问过C;我担心这会给C带来不祥的后果。喂,医生,我想,我们可以让这个黑暗的地方获得一线光明,我相信,在这同一时间里,小奥彭肖的唯一机会就是按照我告诉他的去做。今天夜里,没有什么更多可说、更多可做的了。请你把小提琴递给我!让我们把这恼人的天气和我们同胞的不幸遭遇暂时置之脑后半个小时吧。"清晨,天已放晴,太阳透过笼罩在这伟大城市上空的朦胧云雾闪耀着柔和的光芒。我下楼时,福尔摩斯已经在吃早餐了。"你会原谅我没有等你吧,"他说,“我估计,我将要为小奥彭肖的案子忙碌一整天。""你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我问道。"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初步调查的结果了。总之,我也许不得不去霍尔舍姆一趟。""你不先去那里吗?""不,我得从城里开始,只要拉拉铃,女佣人就会给你端杯咖啡来的。"我在等待咖啡的时候,拿起了桌上还没有打开的报纸浏览了一下。我的目光停在一个标题上,心里打了一个冷战。"福尔摩斯,"我叫了起来,“你晚了!""啊!"他放下了杯子答道,“我担心的正是这样。这是怎么搞的?"显然他说的时候很平静,但我已看出他内心很激动。奥彭肖的名字和"滑铁卢桥畔的悲剧"这一标题吸引住了我的注意力。这个报道的内容如下:昨晚九时至十时之间,八班警士库克于滑铁卢桥附近值勤,忽闻有人呼救及落水之声。是夜伸手不见五指,又值狂风暴雨肆虐,故虽有过路者数人援助,亦无法营救。然而警报当即发出,经水上警察协同努力,终于捞获尸体一具。验明该尸乃一名青年绅士。从其衣袋取出之信封,得知此人之姓名为约翰·奥彭肖,生前居住于霍尔舍姆附近。据推测,渠可能急于赶搭从滑铁卢车站开出之末班火车,匆忙间于一片漆黑中迷途,误踩一轮渡小码头之边缘而失足落水。尸体未见有任何暴力之痕迹。无疑死者乃因意外不幸而遇难,此事适足以唤起市政当局注意河滨码头之情况云云。我们默默地坐了几分钟,福尔摩斯意气沮丧,深受震惊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这件事伤了我的自尊心,华生,"他终于开口说道,“虽然这是一种偏狭的感情,但它是伤了我的自尊心。现在这成为我个人的事了。如上帝假我以天年,我就要亲手解决这帮家伙。他跑来向我求救,而我竟然把他打发走去送死……!"他从椅子里一跃而起,在房中踱来踱去,情绪激动,难以抑制。他深陷的双颊上浮现赧颜,两只瘦长的手不安地一会儿手指交叉着紧握在一起,一会儿又松开。最后,他大声说道:“他们这帮魔鬼真是狡猾透了,他们怎么能够把他骗到那儿去的呢?那堤岸并不在直达车站的路线上呀!对于达到他们的目的来说,即使在这样一个黑夜,在那座桥上无疑也是人太多了。唉,华生,咱们瞧着吧,看谁最后取得胜利!我现在就要出去了!""去找警察吗?""不,我自己来当警察。等我结好了网,就可以来捕捉苍蝇了。可是要在结好网之后捕捉。"这一整天我忙于我的医务工作,入暮很晚我才返回贝克街。福尔摩斯还没有回来。一直到快要十点钟了,他才面色苍白,精疲力尽地走了进来。他跑到碗柜旁边,撕下一大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嚼着,喝了一大杯水把它冲下去。"你饿了,"我说。"饿极啦!一直忘记吃东西了,早餐后就什么也没吃。""没吃东西?""一点也没吃,没功夫想到它。""进展如何?""不错。""有线索了吗?""他们在我的掌握之中了。小奥彭肖的仇不会报不了的。嘿,华生,让咱们以仆人之道,还治仆人之身。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啊!""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从碗柜里拿出一只桔子来,掰成几瓣儿,把桔核挤出来,放在桌上,从中选了五个,装到一个信封里面。在那信封口盖的反面,他写上"S。H。代J。O。"。1他封上信封,在上面写上"美国,佐治亚洲,萨凡纳,‘孤星号'三桅帆船,詹姆斯·卡尔霍恩船长收"等字样。"当他进港时这封信已经在等着他了,"他得意地笑着说,"这封信会使他夜不安眠。他还会发觉这封信肯定是他死亡的预兆,正如奥彭肖从前所遭遇到的情况一样。""这个卡尔霍恩船长是什么人?""那帮家伙的头头。我还要搞其它几个人,不过先搞他。""那末,你怎样追查出来的呢?"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大张纸来,上面尽是些日期和姓名。"我花了一整天的功夫,"他说,“用在查阅劳埃德船登记簿和旧文件的卷宗,追查一八八三年一、二月在本地治里港停靠过的每艘船在离港以后的航程。从登记上看,在这两个月里,到达那里吨位较大的船共有三十六艘。其中一艘叫做'孤星号',它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这艘船虽然登记的是在伦敦结关的,但是却用了美国的一个州的名称来命名的。"1即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代约翰·奥彭肖(JohnOpenFshaw)之意。——译者注"我想,是得克萨斯州。""是哪一州,我原来弄不清,现在也说不准;不过我知道它原先一定是艘美国船。""以后又怎样呢?""我查阅了敦提的记录。当我看到一八八五年一月三桅帆船'孤星号'抵达那里的记录时,我心里的猜想就变为确信无疑的了。我接着就对目前停泊在伦敦港内的船只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结果呢?""那'孤星号'上星期到达这里。我跑到艾伯特船坞,查明这船今天早晨已趁着早潮顺流而下,返航萨瓦纳港去了。我发电报给格雷夫森德,得知这船已经在不久前驶过去了。由于风向是朝东的,我确信:这船此刻已开过古德温斯,离怀特岛不远。""那末,你想干什么呢?""我要去逮住他!他和那两个副手,据我所知,是那船上仅有的美国人。其余的是芬兰人和德国人。我还了解到他们三人昨晚曾离船上岸。这消息是当时正在给他们装货的码头工人说的。等到他们的这艘帆船到达萨瓦纳时,邮船也已经把这封信带到那地方了,同时海底电报则已经通知了萨瓦纳的警察,说明这三位先生是这里正在通缉中的被控犯有谋杀罪的人犯。"然而,人谋布下的罗网纵极工巧,终不能没有丝毫漏洞。谋杀约翰·奥彭肖的凶手竟然再也收不到那几个桔核了,而那几个桔核是会使他们知道世界上另外还有一个和他们同样狡猾、同样坚决的人正在追捕着他们。那年秋分时的暴风刮得久,刮得猛。我们等了很长时间,想得到萨瓦纳"孤星号"的消息,却一直杳无音信。终于我们听说:在远远的大西洋某处,有人看到在一次海浪的退潮中漂泊着一块破碎的船尾柱,上面刻着"L。S。"1两个字母,而我们所能知道的关于"孤星号"的命运仅此而已。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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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亚森罗宾探案全集》有感最近迷上了莫里士·卢布朗的《亚森·罗宾探案全集》里面一幕幕惊险的故事犹如磁石般吸引住我。福尔摩斯大家都知道,亚森·罗宾的知名度却低一点了。福尔摩斯还曾经与亚森·罗宾交过手呢!这本书虽然也是侦探小说,但是它是站在一个侠盗的角度上。罗宾也不赖,他的作风,让那些富豪们提心丧胆。罗宾一项说到做到,是个遵守诺言的人。一次,罗宾被困在监管严密的监狱里,但他还巧妙地主使了一桩大窃案!真是让人拍案叫绝!他能作案成功,是因为他善于抓住人的心理,从心理下手。首先罗宾对恶魔男爵发送信件就已经是让他很害怕了,就恶魔男爵把金银财宝看的跟命一样重这一点早已给罗宾作案成功定下基础,接着罗宾又派在外面的人装扮成一位大侦探的样子制造机会出现在男爵的面前,男爵为了自己的进金银财宝无奈只能求助于侦探,最后罗宾得逞了。罗宾非常巧妙的利用了人的心理,不住让人赞叹。罗宾在这次作案中,让人打扮成大侦探的样子就是为了取得男爵的信任,这样从中下手就变得容易了!看待一个人要全面,罗宾这样虽然犯罪了,但是他的智慧绝对无人能比。心理犯罪,总好比强盗硬闯到处宝物要强!罗宾其实好有绅士风度!罗宾除了大怪盗这个外号还有另一个称呼,就是“怪绅士”。本书作者曾受到过罗宾的帮助,所以才为他写了这本书。罗宾还很重情义,在与卢布朗分别是,罗宾还因为不舍得流下泪,罗宾虽然在一些人眼里很可怕,但是他也是个非常重情义的人。罗宾虽然做些违法的事情,但是他好坏分明,一些卑鄙的作案手法,他是决对不会运用的!罗宾看重自己的人格!罗宾勇敢机智,一次掉入古井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罗宾沉着思考利用藏在古井里的古道逃走,同时又救走了自己的秘书陆巴舒。每读到他是如何逃过鬼门关的故事时,就一次次的提醒自己,遇到困难的话,就必须得静下来认真思考。罗宾还是位爱国之士,一次,他在破一桩案子的时候慷慨的把属于自己的罗宾王国献给了自己的祖国。为了夺回红心7设计图,不怕危险动用自己的头脑保住了国家机密。罗宾这种品德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与自己的祖国联系在一起。罗宾身上有很多优点,对于他的优点,我们要多加学习。罗宾盗窃他人财物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盗窃是违法的行为,对于我们这一点,我们可不能学习。对于他人的优点要多加学习,缺点就要看看自己身上有没有,正如孔子说的“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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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有许多喜欢的书,《三国演义》、《查理九世》、《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全世界最著名的探案悬疑小说家柯南,他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写的这本书是100多年来全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书中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竭尽全力破案的故事。书中的他不但智勇双全、品格高尚、知识渊博,而且胆大、细心、诙谐、幽默。无论案件多复杂,只要他叼起大烟斗,转动脑袋,所有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他是值得我们钦佩和仰慕的真英雄。书里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和感动的是《最后一案》,当我读完《最后一案》时,我才知道世界上最杰出的人民卫士福尔摩斯奋不顾身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事迹,我心里又感动又难过,恨不得穿越到他的身边,把他从溪谷中救出来。《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让我认识到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华生,还让我学到了许多侦探知识,更重要的是它给我以后的奋斗目标指引了方向。我时常想,自己也要当一名像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办疑案,抓罪犯,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我深知,想当一名好侦探,须像福尔摩斯一样具有细致人微的观察力,面对困难,还要保持冷静,不急不躁,并迅速想出对策。想到生活中的自己,做事毛躁,怎么能当一名合格的侦探呢?所以,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改掉坏毛病,培养好习惯,多学知识,为以后当一名出色的侦探做准备。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吧!让书成为陪伴我们一生的好朋友!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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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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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傍晚,妈妈给我端来了一盘丰盛的水果,可是,我看也没有看,因为我的心已经全部投入在了那惊险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破解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当我入下书本,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眨眼,可是,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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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我想做个小侦探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尤其是故事中逻辑推理的部分,每次都会让我拍手叫好,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在每次案件中,福尔摩斯都能通过他细致的观察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发现事情的真相。福尔摩斯从事的职业时不时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依旧能以一种洒脱,甚至有些顽皮的心态面对生活。他喜欢抽烟,做实验,也喜欢和华生互相调侃说俏皮话,书中描述福尔摩斯与华生对话的段落总是能让我会心一笑,那感觉就像小学生在聊天,让我感受到福尔摩斯内心的纯净和童真。书里面最精彩的部分,当然还是每一个案子发生后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墙上的血字”,“离奇的红发会”,“警惕带斑点的带子”等等,这些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可谓是精彩绝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恶者的下场》里福尔摩斯的推断,他通过一根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绳子,一个不显眼的小洞,发现了凶手是利用训练蛇,沿着绳子爬出小洞来实现他罪恶的目的。这段对案件的分析,不仅体现出福尔摩斯具有优异的观察能力,也说明了他的知识丰富,并且能够把知识灵活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当中,所以才有了这么完美的推理。《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很多案子,这些案件的始作俑者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福尔摩斯也为了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稳定继续努力奋斗着。这本书不仅向读者展示了高超的逻辑推理的方法,也传达了人要时刻保持善良、时刻遵纪守法的思想。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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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晨”探案记福尔摩斯"晨"探案记家庭新闻:老妈的手机有丢了!!!据统计,老妈记这次已经丢了两部手机了(天,已经有2000元在她手里打水漂了,可以买多少汉堡包介于我妈的这次“优良”的丢三拉四表现,我想,要给他发一个丢三拉四奖。说发奖的事情很快就忘了,我倒是幸灾乐祸起来。我拼命的逗我妈玩:“妈,丢手机的滋味很好受吧!”“妈,N多钱呀!”“妈…”我是喜孜孜,我妈倒是快气哭了。看到我妈没几次哭,我下了决心。“妈,这事包在我身上,我保证把它找回来。”我妈把事情经过告诉了我:中午的时候还接的电话,晚上想发短信,没了。焦急的妈妈一趟一趟的往外跑,竟然以为手机在垃圾桶里,还在垃圾桶边上找呢!第二天早晨一打电话,嘿,换卡了(偷手机的人够坏)。不过,有价值的线索是:我和我的妈妈下午去买芝麻酱了,晚上,还去了外婆家。线索一:去买芝麻酱。先说去买芝麻酱。就遇到了麻烦:到底带没带手机呀?我像雕塑家罗丹雕塑的思想者一样,像一座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看起来像思考,其实是想睡觉。因为我深知,我妈也会思考,不用我再浪费脑细胞。我还真快睡着了,我妈意外的想出来了:“我没带。”线索二:回外婆家。朋友们,再把视线到回外婆家上,想一想它可能掉到哪,第一下想的是偷,但是一想,我妈的口袋挺紧的,再说了,我那天晚上和我妈比赛跑步来着,小偷想偷那还没机会呀,不可能,不可能。在想,是不是可能跑掉的呢?想一想,还真有可能,一跑一跑的,手机因为震动而一点一点往上,结果掉了,因为外面套的是橡胶皮套,所以,落地没有声音。基本事情经过都知道了,但是,落到了谁的谁的手里还是没有解开。朋友们,并非我无能,而是我是江郎才尽,也许,手机落到了谁的手里,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谜。600字 一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