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百分的谎言》后感
抱着一颗好奇的心读完了全文,才明白这个谎言只是一个女的梦想。
谎言,在大多数人看来,是一种道德缺失的表现,但是在小孩身上,这种话可能不会成立,因为小孩的“谎言”是一种童真的表现,所表达出来的是一种纯洁的愿望和一种大人无法做到的想像的飞扬,与孩子的“谎言”对话会让我们心灵感动,慢慢地成为心中一种安静的沉淀。
小女孩的一篇关于爸爸的“假话连篇”的作文让老师去她家做了一次家访,正是因为这次突如其来的家访,让老师彻底了解:女孩从小就失去了爸爸,由于家里穷,妈妈就告诉她长大了要当一名科学家,会有很多钱的会有新衣服。看到这,我和老师一样,虽然没哭,但眼睛却湿了原来女孩心中的爸爸其实就是她梦中的生活。
小米说过一句话:如今的美好生活不就是由以前那一指就破的泡泡般的梦想所堆起来的吗?现在仔细一想,确实挺对。因为如果你连想都没想过,又如何去谈成功呢?
其实,小小的梦想也能搭起冲向成功的船。其实,小小的梦想也能成为攻破城墙的最后一股力量,其实小小的梦想也能给你一对全新飞向蓝天的翅膀,所以,请珍惜这个只属于你的一个小小的梦想,虽然它不足以帮你一瞬间通向成功,但是它始终会你需要帮助时,默默地支持你,给予你爱,给予你力量。
这个“荒唐”的谎言,他的真实面目其实是一个梦想,这个梦想也找到了他的天空,----自由飞翔。
最后,老师给了这个小女孩一百分,因为她和我一样知道,有一天这个谎言会实现,会成真。
残阳,如血
黄昏,肆虐的风终于停止了咆哮,天空渐渐有了阳光的热度,我推开窗,发现街道已被落花覆盖,花瓣闪动着晶莹,在无垠的苍穹下跳跃着。
只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我便被远处一片赤红吸引,那是夕阳,律动着火红的音符,如同收获季节的枫叶,像剧烈燃烧的炽焰一般。几朵云彩在夕阳的笼罩下流淌着鲜红,天空仿佛被阳光切出了一个流着血的伤口,可那份鲜红却是一片静谧与安详。这份鲜红是艺术家的杰作吗?可又有谁能将色彩挥洒得如此豪迈、放达?
终于,赤红被发挥到了极致,残阳如血般的占据了一方天际,那是什么?正盛的残阳突然显露出了一丝绯红,眨眼之间,绯红已经扩散到了整片赤红之中,几秒之后,残阳已经失去了刚才的赤红,开始渐渐转向黛色。
怎么会这么快?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花了许久才达到极致的赤红转瞬之间就逝去了,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力量才能这么快速的占领它?
突然,我想到了历史上无数王朝的崩坏,无数千年帝国在几年内就坍塌了,连根基都彻底消失了,所谓的千秋万载在几年内就成了后人笑柄,记得以前有人告诉过我毁灭一个东西远比建造一个东西快,百年繁荣的唐朝十几年内化为灰烬,数十年征战才一统江山的隋朝不过几年就被混战打倒,花了几十年才打下坚实基础的广岛不过十几分钟就烟消云散……
然后,我想到了自己,生命如同这残阳一样,转瞬即逝,既然如此,我们活着的意义呢?难道我们要虚度光阴?不,那样就成了行尸走肉,人类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类知道生命的意义,我们无法延长生命,但我们可以如同残阳一样,燃烧在天际之间,既然生命最终是覆灭,那么为什么不让它燃烧呢?残阳是赤红的,而我们的血液比残阳更加赤红,我们比残阳更加热切,既然如此,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如同残阳一样呢?
天边的残阳渐渐消失了,只剩下一丝绯红证明它曾经燃烧过,对于残阳来说,天际是它燃烧的地方,我望了望脚下的路,对于我来说,这里是我燃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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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的我一分的张扬,两分的可爱,三分的火爆,四分的温柔,五分的顽皮,六分的机智,七分的诚实,八分的坚毅,九分的迷糊,十分的随性,和九分的善良,八分的低调,七分的热情,六分的冷淡,五分的防备,四分的“弱小”,三分的骄傲,两分的羞怯,一分的“爱哭”,构成了一个百分的我。我就是我,迷糊却独特。接的刚上小学时,我们有一个摸底测试。那时的我迷迷糊糊,经常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过吧,我上课时还是很“认真”听讲的——那眼睛绝对是目不斜视地盯着黑板,腰板笔直,坐的那叫一端正,绝对的“好学生”!事实上,我的心早已不知到哪里去坐“宇宙飞船”了——即使是第一次的摸底考试那天。考试完,没几天成绩就出来了——挺好的成绩——语文:68;数学班里的第三——倒数的。当时的班主任对我那真可谓是“白了少年头”——愁的。相继而来的第二次、第三次皆是如此,直到第一个期末考,我才以光速跳到了全班的正数前三,且此后一直在这个范围内巡走,呃,虽然我当时还是很迷糊(现在想想,倒着实觉得好玩)。我就是我,平凡但不平淡。五官长得很平常,脸型不是当下流行的瓜子脸,头发不是很长的淑女发,身材也没有瘦瘦的骨感美,我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凡,丝毫没有引人注目之处。但实际上,我却又是最“引人注目”的:我有着最善解人意的知己,最温柔的死党,最可爱的朋友,最幸福的家庭,最厉害的老班,和我本人最无敌的性格。我就是我,诚实倒也机智。曾经一个死对头(因为她暗恋的男生跟我关系超好,但我却是帮另一个女生,因而结下了梁子),千方百计想要我出糗,恰逢同性恋之风最受鄙视之时,我被设计了……不知她耍了何“手段”,竟能让平时跟我关系不错的一女生来套我话。我们讨论的是一女生,那女生长得挺可爱的,特像洋娃娃,性格也很好,是个很不错的妹妹{我父母和她父母有些私交),套话的人问:“你觉得那妮儿咋样?”我说:“嗯,挺不错的,我倒挺喜欢那妮儿的。”孰料,我这话音刚落,我那对头就领了一帮人从地里冒了出来:“你同性恋!”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所有人听清楚。错愕五秒后,我反(而)对她道:“‘同性恋’者,身心不健康也,过于关注‘同性恋’者,心身不健康也。前者我称之为‘性格别扭’,后者我称之为‘心理变态’。”慢慢悠悠、摇头晃脑的,倒真挺有些古代“神棍”“巫婆”的感觉——神神秘秘的味道。那厮脸色当下大变,如便色,又如土色。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你……我……哼!”想带的那群人打我吧,可惜,很不好意思,我再反击她的时候,就给附近的朋友打了个电话,刚好这会儿踩点赶了过来。那厮一见不敌我们,慌忙而去。承认“喜欢”,是我诚实(——虽然被她们故意扭曲了),但是反击和暗中打电话,却是我机智。嘿嘿……(傻笑ing)我就是我,一个可以让矛盾等于和谐可、爱等于白痴的独一无二的我。我讨厌背叛,讨厌欺骗,讨厌被人耍,却喜欢看戏、喜欢随意、喜欢“干我何事”。我就是我,从来不会为任何事去讨好任何人;我就是我,从来不会背叛与欺骗。能够活的洒脱是我的目标,可以活的有境界是我的理想!这就是我,百分的我!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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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读后感有一天,我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书,他的书名叫做一块钱流浪记,什么!一块钱是要怎样流浪呢?我很好奇,就借回家看。书的内容在说一块钱从工厂亮晶晶的出生后,旅行过几千个地方,遇到各行各业,大大小小的主人,其中有一个叫小同的小朋友,他家很有钱,爸爸妈妈每天都给他很多钱,有一天店员在找钱时,一块钱不小心掉在地上,他连看也不看转头就走了,害一块钱在地上被十几个经过的人踩过来踢过去,从这边滚到那边,一块钱越想越伤心,他心里好羡慕一千元和一百元,大家都不会把他们丢掉,看到五元和十元,大家也都会很高兴的捡起来,为什么只有一块钱大家都不想注意呢?一块钱亮晶晶的身体,越来越脏也越来越没人会注意到他。几天之后,一位老奶奶看到一元,他把一块钱捡起来,用手把上面的灰尘擦一擦,放进口袋,到家以后,他拿出一个盒子,把一块钱放进去,自言自语:这样应该五百元了吧!”他把盒子拿起来,走到教堂,交给教堂的人就走了,一块钱第二天被送去银行,和其它的一块钱放在一起,他的心里已经不会感觉痛苦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虽然只是一块钱,但是如果放在一起也是一份很大的力量。看完这本书,我就像吃到很好吃的东西,看到一块钱到处旅行,就像喝到汽水好羡慕,可是看他被丢在地上时,又好像吃到苦瓜那么可怜,看到老奶奶做好事好感动,咸咸的眼泪就快流下来,各种滋味在我的心里,两三天都不能忘记,这也是我爱看书的原因。55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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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有感<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是个大难不死, 富有智慧的人, 他的名字叫鲁滨逊, 这本书从买回来到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七八遍, 每看一遍时都象第一次读到它时那么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但在他第一次出海时,一不小心船沉没了,他被一艘商船救起,又被海盗打劫,后来他幸运地被一只小帆板带到了一个孤岛上。可以说,鲁滨逊的命运真可谓“一波三折”啊!他到了孤岛上后,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因为岛上没有发现一丝人类的痕迹,在接近绝望的时候,他发现有一些果子很可口可以当作食物,又发现了一些野生稻谷,他把它们收集起来再播种,于是他就成了这个孤岛上的第一位种田人!在岛的西边,鲁滨逊发现了一大堆野人的脚印,从此,他为了生命安全,从山洞里移居到一个被小树林重重包围的非常隐蔽的一个小木屋里。有一次,他还发现野人乘船来到沙滩上,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人吃人的景象!他实在看不下去了,用枪打死了坏野人,救下了可怜的俘虏,起名叫做“星期五”!经过了长达数十年的野居生活,他与星期五相依为命,那么长的时间里,他从没有放弃过回乡的念头,而且一直在为回乡做准备工作。他和星期五准备了一只大木船,终于等到了一个很好的风向,他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 这个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主人公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懂得了只有通过不懈地努力才能实现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我们要把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和生活中去,相信我们也能和鲁滨逊一样获得成功!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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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国演义》后感“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儿女情长没法执着,有谁来煮酒,尔虞我诈是三国,说不清对与错,纷纷扰扰千……”这首歌很好听,我在想它到底要告诉我什么……抬头看看窗外,云灰蒙蒙的。心情很糟,是的我的考试考砸了。我要学习坚强,坚强是很重要的,也许吧,大家都这么说。哼着歌,我打开练习本,是谈谈曹操。清平之奸贼,乱世之枭雄。比起他我更崇拜“义字当头”的关羽。我不喜欢一副仁慈样的刘备,当皇帝的哪一个是仁慈的,不用手段帝位能是他的吗?被火烧七百里连营就一病不起,坚强这个词到不适合他。孙权会用人,却仅仅守着父兄的基业,没有帝的霸气。这个曹操很狠,不得不说帝王这个词在他身上贴切的很!我拿来《三国演义》寻找曹操的身影,蓦地我心头一触,原来曹操才是真英雄!这位大将军在宛城折军丧子后痛定思痛;这位汉丞相败走华容道时嘲笑诸葛亮、周瑜;这位魏王割须弃袍后巧施反间计。连遭挫折却不忘一统天下的抱负!曹操把坚强演绎到顶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公的诗好不令人痛快。伸了个懒腰,此时已近黄昏。我好像知道了什么是坚强,困难打不败,挫折打不倒这便是坚强。有人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孙权的江山是继承下来的,只有曹操的江山是打下来的!”三国演义的文笔偏向于汉室,正如歌唱的“尔虞我诈是三国,说不清对与错”乱世之中有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呢?可在这乱世之中却有真英雄!曹操虽然“奸”,这是作为军事家应有的“奸”!真光中学六年级:迷失的水滴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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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后感“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唯一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实验小学五年级:李玉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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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珍珠》后感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来自汤素兰写的小说,名叫《珍珠》。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十分怜悯文中的主人公,但也她美满的结为果感到开心。从中我还得到一个人生哲理:包容,造就璀璨的珍珠;成长,一种美丽的疼痛。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李阳的漂亮女孩,但他并不开朗、快乐,因为她的父母离开她去了深圳,还生下一个小男孩。李阳觉得很孤单,很无助,很伤心,认为自己是被父母抛弃的。但是,她最后还是原谅了父母带来的疼痛,将心中的疼痛造就成美丽的珍珠。李阳坚强、大度包容,令我震惊与敬仰。在日常生活中,我常常因为别人无意间的一些小伤害而生气、哭泣,乱发脾气,伤了和气,反而造成不良后果。与李阳相比,我是多么懦弱、心胸狭窄。周朝的鲁国,有个姓闵名损,字子骞的人。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幸过世了。父亲娶了后妻,后妻又连续生了两个弟弟。后妻犯下了嫉妒心肠,对孩子有了分别之心,家庭的所有重活都压在闵损的肩上,但他无怨无悔。最后,还为后母求情,说下了“母在一子寒,母离三子单”这句话。闵损与李阳一样,都是坚强与宽容的,他同样值得我们学习与敬仰。在人生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挫折。学会坚强,学会包容,学会勇敢,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才是唯一的出路;学会感激,学会理解,学会原谅,凡是曾伤害过你的人,都要感激他,正是他的伤害才让自己懂得更多,感激他使自己成长。让我们多点包容,少点埋怨,将心中的疼痛转化为力量,造就出璀璨的珍珠吧!厚街镇涌口小学五年级4班 王淑怡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