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烫 上_3000字
她叫约子,是从旱灾的乡下过来逃荒的。四处的转徙失所和颠沛流离,让她成了一个乞丐。
那日,清晨也没有往常不同,家家户户的袅袅炊烟在薄雾中就升起,冷冽的温度让大家都穿上了棉袄。摊贩陆续做起生意,人们开始街头巷尾串走。
瘦小的她,一小步一小步地蹒跚着从城门外走来。黑乎乎的小手紧紧捂着一个冰冷的脏兮兮的包子——约子一直没舍得吃。
不小心,被石头搁了脚,她摔了一跤。包子滚到了前面的官路上。
膝盖绊出了血。她不顾疼痛,像一条发狂的狗,猛地向前扑去。
只为她的包子。
约子趴在地上,恐惧地颤抖着身子,模样像是母狗护崽子一样,紧紧捏着包子。死活不肯让路。
官路上驶着一辆白玉框架的高贵马车因那挡路的她,停了。
车上的人掀帘而出,他啊,生着一张魅惑众生的脸,只一支玉簪绾住如绸缎般的青丝,眉间一点血红朱砂衬得他分外妖娆,一袭柔软宽松的白衫领口微敞,露出小片白玉瓷般的胸膛。
他鄙夷地看了约子一眼。冷哼一声,接过手下人递来的马鞭。一鞭子已经从上至下甩了下去。
“啊……”她惨叫,顾不及逃跑只是忙把包子抓在手里。
又是一鞭子挥下。
破烂衣衫被鞭策而开,顿时血迹斑斑,观看的人群不忍地转过头。
他却是像上了瘾,不停地抽打下去,无论她如何闪躲,那长长的马鞭子总能分毫不差地甩落在她身上。
宁静得窒息的清晨,众人屏息,只余下马鞭抽在肉体上的声音。
不一会儿,连马鞭子上都是鲜红的血。
他看着垂死的她,觉得甚是无趣。马鞭随手一扔。扬长而去。
身体的疼痛延到四肢百骸,约子勉强睁开眼,看到那辆高贵的马车驰聘远走,周围围观的人群有叹息的、有掉泪的,却没有上前来帮她的。
她想,她果然是下贱的,下贱得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包子最终从她紧握的手中掉落,印着黑漆漆的五指印。
不过,临死的她忽地想起了车上那高贵的人儿啊,却是如此美丽,仿佛天上的星月,遥不可及,那是一个空虚飘渺的梦啊。
阳光,有些散淡。
她傻傻一笑。
约子身后一位端庄贤淑的姑姑,悲悯的看着她。
“真是个可怜的人儿啊…带回府里吧”那是一道若尘埃落定般沧桑和煦的温柔声音,那是一个如此温柔可亲的姑姑。
感激那位姑姑,她活下来了。
她成了相府里扫地的丫鬟。
她却是不知,他就是那个相爷。
在相爷筹办的皇上胜仗归来的宴会上。约子看见了他。那个用鞭子抽她的他。
他正为旁边一位雍容华丽的高贵公主夹着菜,神情温柔,关爱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笑谈世事,耳鬓厮磨。似乎聊得很开心,恰到好处,他忽地微微一笑,仿佛天地一瞬都失了色。他是那样一个绝美倾城的人,
约子看入了迷。她痴痴地望着他的笑颜。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一个人。她傻傻地立在那里,傻傻地跟他一起笑。她想,或许她早已爱上了他。
尽管,他是天上的仙子。那样,与她遥远。
很不巧,他也看见了她,那个低贱如狗般的乞丐,居然还活着。他冷眼一瞥。寒光乍现。转过面来,勾起一抹邪笑。
第二天,管事姑姑把她带到他面前。她成了他的贴身侍婢。
她未想到,对她来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折磨。
那日下午,他带着她狩猎,她是所有骑手的靶子。
人靶。
她颤抖着身子,站在林中,他让她顶着那个靶心,头顶着。不许动。“嗖”“嗖”“嗖”几个人连射,一支射才她的腰上,一支射在她的腿上,一支射在她的手臂上。
“咚”靶子掉了,她瘫软在地上,恐惧地看着那没入肉里的三支箭。血呀,深红色的鲜血呀!不断地从她的腰上,腿上,手臂上流淌出来。剧烈的疼痛撕扯着她脆弱的神经。
他恨恨地瞪了她一眼。没用的东西!
她的心尖颤了颤。她不想让他失望。
她咬紧牙关,努力想站起来。抓着草皮,使劲抠着,手指也烂了,一滴一滴血。开出了一朵朵猩红的花。脚不断地蹬着,赤裸的双脚,磨破了皮,还在如毫无痛觉的摩擦,摩擦…
可怜的约子,可悲的约子,可笑的约子!只为讨好她最爱最爱的仙子!!
他驾着马,走到她身边。约子抬起了头,憋着泪水,傻傻看着他。
他下了马,猛地地踹了一脚她。力道大得惊人。约子被踹翻了,连滚了好几下,头撞在一棵粗壮的老梧桐树上,鲜血汨汨地从额头流下。痛,好痛…可她不敢出声,不敢哭泣,甚至连大气也不敢出。她怕他会厌倦她啊!——她心中的仙,她心中的神!——那是她,作为一个下贱的乞丐,下贱的奴婢,唯一支撑着她活下的信念——让他笑啊,让他开心啊!那样美的一个人…笑起来该有多么动人啊!
疼痛没入骨髓,眼前逐渐一片昏黑…她,果然无比下贱,她的命,果然是连狗的不如…
她,要死了么?
“爬回府中,如何?…”他邪笑着,凤眼上挑,动人心魄。
他…笑了?
好…好好!仙子笑了,仙子笑了…她要爬回去,她要爬回去!!
这究竟是一种多变态的心理,这究竟是一种多深的爱和信仰!!
果然…是痴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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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从相府爷,他,知道约子对他的话百依百顺后,他对约子更是百般折磨,千般羞辱!
端茶倒水时,他若是不愉悦。一杯子砸过去,瓷杯砸在约子额头上,碎成几瓣,滚烫的茶水,烫得约子皮红了,肉烂了…约子时常头破血流。他开心了,他笑了!
约子抖了抖疲惫瘦小残破不堪的身子,藏住了恐惧,隐没了害怕。唯一藏不住的,隐不了的,埋不没的,就是她赤裸鲜红纯净的爱意啊!
她爱他,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哪怕他烧她的肉,剁她的骨,吸她的髓,灭她的魂啊!
古色木格窗外的一株洁白的胭脂烫,染了些许艳红,红得惊人,红得恐吓!胭脂烫的美,是妖异、灾难、死亡与分离的不祥之美,触目惊心的赤红,如火、如血。
——可悲的约子!可悲的约子啊!
一个月后,明月公主得知了她,嫉妒了她,那个可以时时刻刻陪在相爷身边的她!嗤,一个卑贱的奴婢也配为相爷端茶送水?!!
她派人毒瞎了她的双眼,挑断了她的手筋,挑没了她的脚筋…把她丢在京城一个破落昏暗的肮脏街道,任她自生自灭!
她再次成了一个乞丐。
约子,哭了…第一次哭得这么惨,这么恨!她…果然是如狗一般的最卑微,最低贱的!——她不是公主,不是小姐!永远永远配不上她心中的神,心中的仙!
她想,她果然是下贱的,下贱得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次日清晨,他抬眸看了一眼新来的贴身婢女。
猛地掀翻了办公金丝楠木桌。文章,墨砚,毛笔…掉了一地。
她…怎么不见了?!!
出乎意料的是,身为相爷的他,得知约子不见后,把府里,甚至满京城都掀了个底朝天!
他,竟死活不愿让约子离开?!!
初二:格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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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雨
在夏天,我们经常会遇到倾盆大雨。
刚才还是蓝天白云,晴空万里,可老天爷说翻脸就翻脸,几分钟后就乌云满天。
起先,天空中出现了一道闪电,随后是一声闷雷,紧接着,雨源源不断地落下来,就像是断了线的珍珠,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砸出了好多小水泡。不一会儿,地上就变成了小溪,在水面上,水泡被雨点赶来赶去,跑个不停。
雨点打在叶子上,就形成了流动的迷你小河。雨水从叶柄处流到叶尖,再掉到松软的泥土里。小蚯蚓不太喜欢雨,因为一下雨,土里就又闷又热,所以它就钻出来透气了。小蜗牛可是很喜欢下雨的,因为雨水可以增加它体内的水分。如果它的壳里没有水,就活不成了。其他动物都第一时间逃离雨水,只有蜗牛欢喜地冲进雨里。你瞧,雨水把它的壳洗刷得闪闪发亮。
我虽然不喜欢下雨,可下雨却给大自然里的大多数小生灵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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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烫 上_3000字流年染指一掬伤.花凋落,红尘怎留香?流水无声琴悠扬,一曲赋离殇.红颜老此情独苍凉。镜花黄,夜敛相思对西窗,泪落胭脂烫.——题记。她叫约子,是从旱灾的乡下过来逃荒的。四处的转徙失所和颠沛流离,让她成了一个乞丐。那日,清晨也没有与往常不同,家家户户的袅袅炊烟在薄雾中升起,冷冽的温度让大家都穿上了棉袄。摊贩陆续做起生意,人们开始街头巷尾串走。瘦小的她,一小步一小步地蹒跚着从城门外走来。黑乎乎的小手紧紧捂着一个冰冷的脏兮兮的包子——约子一直没舍得吃。不小心,被石头搁了脚,她摔了一跤。包子滚到了前面的官路上。膝盖绊出了血。她不顾疼痛,像一条发狂的狗,猛地向前扑去。只为她的包子。约子趴在地上,恐惧地颤抖着身子,模样像是母狗护崽子一样,紧紧捏着包子。死活不肯让路。官路上驶着一辆白玉框架的高贵马车因那挡路的她,停了。车上的人掀帘而出,他啊,生着一张魅惑众生的脸,只一支玉簪绾住如绸缎般的青丝,眉间一点血红朱砂衬得他分外妖娆,一袭柔软宽松的白衫领口微敞,露出小片白玉瓷般的胸膛。他鄙夷地看了约子一眼。冷哼一声.这年头竟是些不知死活的人挡路!“马鞭拿来。“清冷的声音顿时响起。不待约子求饶。,一鞭子已经从上至下甩了下去。“啊……”她惨叫,顾不及逃跑只是忙把包子抓在手里。又是一鞭子挥下。破烂衣衫被鞭策而开,顿时血迹斑斑,观看的人群不忍地转过头。他却是像上了瘾,不停地抽打下去,无论她如何闪躲,那长长的马鞭子总能分毫不差地甩落在她身上。宁静得窒息的清晨,众人屏息,只余下马鞭抽在肉体上的声音。不一会儿,连马鞭子上都是鲜红的血。他看着垂死的她,觉得甚是无趣。马鞭随手一扔。扬长而去。身体的疼痛延到四肢百骸,约子勉强睁开眼,看到那辆高贵的马车驰聘远走,周围围观的人群有叹息的、有掉泪的,却没有上前来帮她的。她想,她果然是下贱的,下贱得不配活在这个世上。包子最终从她紧握的手中掉落,印着黑漆漆的五指印。不过,临死的她忽地想起了车上那高贵的人儿啊,却是如此美丽,仿佛天上的星月,遥不可及,那是一个空虚飘渺的梦啊。阳光,有些散淡。她傻傻一笑。约子身后一位端庄贤淑的姑姑,悲悯的看着她。“真是个可怜的人儿啊…带回府里吧”那是一道若尘埃落定般沧桑和煦的温柔声音,那是一个如此温柔可亲的姑姑。感激那位姑姑,她活下来了。她成了相府里扫地的丫鬟。她却是不知,他就是那个相爷。在相爷筹办的皇上胜仗归来的宴会上。约子看见了他。那个用鞭子抽她的他。他正为旁边一位雍容华丽的高贵公主夹着菜,神情温柔,关爱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笑谈世事,耳鬓厮磨。似乎聊得很开心,恰到好处,他忽地微微一笑,仿佛天地一瞬都失了色。他是那样一个绝美倾城的人,约子看入了迷。她痴痴地望着他的笑颜。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一个人。她傻傻地立在那里,傻傻地跟他一起笑。她想,或许她早已爱上了他。尽管,他是天上的仙子。那样,与她遥远。很不巧,他也看见了她,那个低贱如狗般的乞丐,居然还活着。他冷眼一瞥。寒光乍现。转过面来,勾起一抹邪笑。第二天,管事姑姑把她带到他面前。她成了他的贴身侍婢。她未想到,对她来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折磨。那日下午,他带着她狩猎,她是所有骑手的靶子。人靶。她颤抖着身子,站在林中,他让她顶着那个靶心,头顶着。不许动。“嗖”“嗖”“嗖”几个人连射,一支射才她的腰上,一支射在她的腿上,一支射在她的手臂上。“咚”靶子掉了,她瘫软在地上,恐惧地看着那没入肉里的三支箭。血呀,深红色的鲜血呀!不断地从她的腰上,腿上,手臂上流淌出来。剧烈的疼痛撕扯着她脆弱的神经。他恨恨地瞪了她一眼。没用的东西!她的心尖颤了颤。她不想让他失望。她咬紧牙关,努力想站起来。抓着草皮,使劲抠着,手指也烂了,一滴一滴血。开出了一朵朵猩红的花。脚不断地蹬着,赤裸的双脚,磨破了皮,还在如毫无痛觉的摩擦,摩擦…可怜的约子,可悲的约子,可笑的约子!只为讨好她最爱最爱的仙子!!他驾着马,走到她身边。约子抬起了头,憋着泪水,傻傻看着他。他下了马,猛地地踹了一脚她。力道大得惊人。约子被踹翻了,连滚了好几下,头撞在一棵粗壮的老梧桐树上,鲜血汨汨地从额头流下。痛,好痛…可她不敢出声,不敢哭泣,甚至连大气也不敢出。她怕他会厌倦她啊!——她心中的仙,她心中的神!——那是她,作为一个下贱的乞丐,下贱的奴婢,唯一支撑着她活下的信念——让他笑啊,让他开心啊!那样美的一个人…笑起来该有多么动人啊!疼痛没入骨髓,眼前逐渐一片昏黑…她,果然无比下贱,她的命,果然是连狗的不如…她,要死了么?“爬回府中,如何?…”他邪笑着,凤眼上挑,动人心魄。他…笑了?好…好好!仙子笑了,仙子笑了…她要爬回去,她要爬回去!!这究竟是一种多变态的心理,这究竟是一种多深的爱和信仰!!果然…是痴儿啊!至从相府爷,他,知道约子对他的话百依百顺后,他对约子更是百般折磨,千般羞辱!端茶倒水时,他若是不愉悦。一杯子砸过去,瓷杯砸在约子额头上,碎成几瓣,滚烫的茶水,烫得约子皮红了,肉烂了…约子时常头破血流。他开心了,他笑了!约子抖了抖疲惫瘦小残破不堪的身子,藏住了恐惧,隐没了害怕。唯一藏不住的,隐不了的,埋不没的,就是她赤裸鲜红纯净的爱意啊!她爱他,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哪怕他烧她的肉,剁她的骨,吸她的髓,灭她的魂啊!古色木格窗外的一株洁白的胭脂烫,染了些许艳红,红得惊人,红得恐吓!胭脂烫的美,是妖异、灾难、死亡与分离的不祥之美,触目惊心的赤红,如火、如血。——可悲的约子!可悲的约子啊!一个月后,明月公主得知了她,嫉妒了她,那个可以时时刻刻陪在相爷身边的她!嗤,一个卑贱的乞丐也配为相爷端茶送水?!!她派人毒瞎了她的双眼,挑断了她的手筋,挑没了她的脚筋…把她丢在京城一个破落昏暗的肮脏街道,任她自生自灭!她再次成了一个乞丐。那日,正下着雨。约子瑟缩着躲在明扬河畔的古柳树下,弓曲着身子,沾了雨的睫毛不断扇着。——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跌跌撞撞地走来的,抑或是怎么踉踉跄跄地爬来的。抿了抿唇,约子抬起了深埋的头,尽管她什么也看不到——可她又仿佛看得见什么。那霏霏的冰冷雨丝,宛如一片朦胧的烟雾,遮掩了绵延千里的淮河平原。凄神寒骨,悄怆幽邃。天边的血色残阳映照不愿带走它剩下的几抹余晖,天的那边传来几声归雁的叫声,辽阔的天际仿佛只剩了它们掠过的身影罢了,在这片大地上,它们又能留下些什么呢?明扬河水静静的流淌什么都带走了,却空流悲伤。——她与他,应的是那句佛语,说不得,说多是错,多说是劫。约子,哭了…第一次哭得这么惨,这么恨!她…果然是如狗一般的最卑微,最低贱的!——她不是公主,不是小姐!永远永远配不上她心中的神,心中的仙!——青柳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悲语悲语,殇殇念念,恹恹忽忽,凄凄呜呜!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风干了的泪,随风摇曳的垂坠的心…“滚,快滚!”头上突然传来痛觉,是谁…向她扔烂菜叶么?或是破旧的小木块?反正,都习惯了。人们的嘲讽,鄙夷,轻蔑啊!她想,她果然是下贱的,下贱得不配活在这个世上…次日清晨,他抬眸看了一眼新来的贴身婢女。猛地掀翻了金丝楠木书桌。文章,墨砚,毛笔…掉了一地。她…怎么不见了?!!心里竟是如此焦急与恼怒。出人意料!身为相爷的他,把府里,甚至满京城都掀了个底朝天!他,竟死活不愿让约子离开?!!初二:格子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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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烫上她叫约子,是从旱灾的乡下过来逃荒的。四处的转徙失所和颠沛流离,让她成了一个乞丐。那日,清晨也没有往常不同,家家户户的袅袅炊烟在薄雾中就升起,冷冽的温度让大家都穿上了棉袄。摊贩陆续做起生意,人们开始街头巷尾串走。瘦小的她,一小步一小步地蹒跚着从城门外走来。黑乎乎的小手紧紧捂着一个冰冷的脏兮兮的包子——约子一直没舍得吃。不小心,被石头搁了脚,她摔了一跤。包子滚到了前面的官路上。膝盖绊出了血。她不顾疼痛,像一条发狂的狗,猛地向前扑去。只为她的包子。约子趴在地上,恐惧地颤抖着身子,模样像是母狗护崽子一样,紧紧捏着包子。死活不肯让路。官路上驶着一辆白玉框架的高贵马车因那挡路的她,停了。车上的人掀帘而出,他啊,生着一张魅惑众生的脸,只一支玉簪绾住如绸缎般的青丝,眉间一点血红朱砂衬得他分外妖娆,一袭柔软宽松的白衫领口微敞,露出小片白玉瓷般的胸膛。他鄙夷地看了约子一眼。冷哼一声,接过手下人递来的马鞭。一鞭子已经从上至下甩了下去。“啊……”她惨叫,顾不及逃跑只是忙把包子抓在手里。又是一鞭子挥下。破烂衣衫被鞭策而开,顿时血迹斑斑,观看的人群不忍地转过头。他却是像上了瘾,不停地抽打下去,无论她如何闪躲,那长长的马鞭子总能分毫不差地甩落在她身上。宁静得窒息的清晨,众人屏息,只余下马鞭抽在肉体上的声音。不一会儿,连马鞭子上都是鲜红的血。他看着垂死的她,觉得甚是无趣。马鞭随手一扔。扬长而去。身体的疼痛延到四肢百骸,约子勉强睁开眼,看到那辆高贵的马车驰聘远走,周围围观的人群有叹息的、有掉泪的,却没有上前来帮她的。她想,她果然是下贱的,下贱得不配活在这个世上。包子最终从她紧握的手中掉落,印着黑漆漆的五指印。不过,临死的她忽地想起了车上那高贵的人儿啊,却是如此美丽,仿佛天上的星月,遥不可及,那是一个空虚飘渺的梦啊。阳光,有些散淡。她傻傻一笑。约子身后一位端庄贤淑的姑姑,悲悯的看着她。“真是个可怜的人儿啊…带回府里吧”那是一道若尘埃落定般沧桑和煦的温柔声音,那是一个如此温柔可亲的姑姑。感激那位姑姑,她活下来了。她成了相府里扫地的丫鬟。她却是不知,他就是那个相爷。在相爷筹办的皇上胜仗归来的宴会上。约子看见了他。那个用鞭子抽她的他。他正为旁边一位雍容华丽的高贵公主夹着菜,神情温柔,关爱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笑谈世事,耳鬓厮磨。似乎聊得很开心,恰到好处,他忽地微微一笑,仿佛天地一瞬都失了色。他是那样一个绝美倾城的人,约子看入了迷。她痴痴地望着他的笑颜。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一个人。她傻傻地立在那里,傻傻地跟他一起笑。她想,或许她早已爱上了他。尽管,他是天上的仙子。那样,与她遥远。很不巧,他也看见了她,那个低贱如狗般的乞丐,居然还活着。他冷眼一瞥。寒光乍现。转过面来,勾起一抹邪笑。第二天,管事姑姑把她带到他面前。她成了他的贴身侍婢。她未想到,对她来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折磨。那日下午,他带着她狩猎,她是所有骑手的靶子。人靶。她颤抖着身子,站在林中,他让她顶着那个靶心,头顶着。不许动。“嗖”“嗖”“嗖”几个人连射,一支射才她的腰上,一支射在她的腿上,一支射在她的手臂上。“咚”靶子掉了,她瘫软在地上,恐惧地看着那没入肉里的三支箭。血呀,深红色的鲜血呀!不断地从她的腰上,腿上,手臂上流淌出来。剧烈的疼痛撕扯着她脆弱的神经。他恨恨地瞪了她一眼。没用的东西!她的心尖颤了颤。她不想让他失望。她咬紧牙关,努力想站起来。抓着草皮,使劲抠着,手指也烂了,一滴一滴血。开出了一朵朵猩红的花。脚不断地蹬着,赤裸的双脚,磨破了皮,还在如毫无痛觉的摩擦,摩擦…可怜的约子,可悲的约子,可笑的约子!只为讨好她最爱最爱的仙子!!他驾着马,走到她身边。约子抬起了头,憋着泪水,傻傻看着他。他下了马,猛地地踹了一脚她。力道大得惊人。约子被踹翻了,连滚了好几下,头撞在一棵粗壮的老梧桐树上,鲜血汨汨地从额头流下。痛,好痛…可她不敢出声,不敢哭泣,甚至连大气也不敢出。她怕他会厌倦她啊!——她心中的仙,她心中的神!——那是她,作为一个下贱的乞丐,下贱的奴婢,唯一支撑着她活下的信念——让他笑啊,让他开心啊!那样美的一个人…笑起来该有多么动人啊!疼痛没入骨髓,眼前逐渐一片昏黑…她,果然无比下贱,她的命,果然是连狗的不如…她,要死了么?“爬回府中,如何?…”他邪笑着,凤眼上挑,动人心魄。他…笑了?好…好好!仙子笑了,仙子笑了…她要爬回去,她要爬回去!!这究竟是一种多变态的心理,这究竟是一种多深的爱和信仰!!果然…是痴儿啊!-----------------------------------------------------------------------------------------------------------------至从相府爷,他,知道约子对他的话百依百顺后,他对约子更是百般折磨,千般羞辱!端茶倒水时,他若是不愉悦。一杯子砸过去,瓷杯砸在约子额头上,碎成几瓣,滚烫的茶水,烫得约子皮红了,肉烂了…约子时常头破血流。他开心了,他笑了!约子抖了抖疲惫瘦小残破不堪的身子,藏住了恐惧,隐没了害怕。唯一藏不住的,隐不了的,埋不没的,就是她赤裸鲜红纯净的爱意啊!她爱他,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哪怕他烧她的肉,剁她的骨,吸她的髓,灭她的魂啊!古色木格窗外的一株洁白的胭脂烫,染了些许艳红,红得惊人,红得恐吓!胭脂烫的美,是妖异、灾难、死亡与分离的不祥之美,触目惊心的赤红,如火、如血。——可悲的约子!可悲的约子啊!一个月后,明月公主得知了她,嫉妒了她,那个可以时时刻刻陪在相爷身边的她!嗤,一个卑贱的奴婢也配为相爷端茶送水?!!她派人毒瞎了她的双眼,挑断了她的手筋,挑没了她的脚筋…把她丢在京城一个破落昏暗的肮脏街道,任她自生自灭!她再次成了一个乞丐。约子,哭了…第一次哭得这么惨,这么恨!她…果然是如狗一般的最卑微,最低贱的!——她不是公主,不是小姐!永远永远配不上她心中的神,心中的仙!她想,她果然是下贱的,下贱得不配活在这个世上…次日清晨,他抬眸看了一眼新来的贴身婢女。猛地掀翻了办公金丝楠木桌。文章,墨砚,毛笔…掉了一地。她…怎么不见了?!!出乎意料的是,身为相爷的他,得知约子不见后,把府里,甚至满京城都掀了个底朝天!他,竟死活不愿让约子离开?!!初二:格子君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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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墨香淡如烟罗,谁人伴着青灯,翻起了一纸绰约一纸沉浮,惊扰了一层烟尘几段风月。历史把她们化为草芥,只有在展不开的芭蕉叶上有她们的泪痕,只有在江南烟雨飘摇中寻得见那一缕倩影。浅酌一盏寂寥,轻舞一段离合,她们用最美丽的方式,展现她们的智慧。书页上纵横的墨色,渲染不出胭脂的殷红,妆成每被秋娘妒,人去楼空日,也不过是独缱绻,芭蕉不展丁香结。袅娜娉婷经受不住岁月的更迭。当胭脂最终染了灰,三千青丝挽成剪不断理还乱的哀怨,荒琢上是否有淡红的诗笺,沉默地述说她们的当年。易安。我想为你把春的脚步留住,你依旧是那婉约的豆蔻女子,不会吟诵“惜春春去,几点催花雨”的句子,你应驻留在精致画扇中,守着如画的风景。或许你也倚着窗框,专注地倾听楼下来回的跫音中是否有自己期待的那一个,或许你也在荷香四溢的湖面泛舟,在芦苇从与荷叶间穿行,惊起一滩鸥鹭,带走满塘的清香。你在烟波浩渺中,轻叹“花自飘零水自流”,但你到底是易安呀,你是那个能写出“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女子。在那个梧桐叶落的深秋,你扫去满园堆积的黄花。用相思的泪水,和深沉的怀恋作墨,一笔一划刻下了<金石录>。风花雪月与你远去,对着被铁蹄踏过千万次的沙丘,天边的孤鸿哀怨长鸣,暮阳溅出血色,染红了天地。易安站立在天地之间,一生的相思与哀怨都埋葬在了江南的孤坟。唯有她羸弱的身躯,挑起了一个时代的痛苦与悲凉。留给世人惊艳的背影。她是美丽的智慧,从痛苦中涅磐,所以在历史的冲刷下沉淀。琵琶弦断幽怨歌不成调子,剑斩青丝蹁跹的石榴裙染了血色,西风犹自凉,谁嫌锦衾太薄,一把油纸伞撑过小桥流水是水墨画上的斑驳。女子,在历史的风霜中也扮演着他们的角色。但看武媚娘上承贞观 ,下启开元,莲步颦颦就迈开了一段风情一段传奇,百媚嫣然轻启朱唇,天下便挽进罗袖之间。再看昭君出塞,朔风萧瑟,绝色的女子在边塞的流沙间泯灭,恍若惊艳的花独自憔悴凋落,繁华旋踵即空,惊鸿照影。唯记一个女子用生命祭献一个朝代。她们都曾是娇柔女子,却承担起历史赋予她们的责任,收了团扇,敛了绫罗,在三千年的格局上用美丽的智慧拓下扭转乾坤的笔划。把书角轻轻翻折下来,起承转合都沉淀成了淡淡的折痕,千百载的岁月多少衣袂裙钗,花开花落。我拂去扉页的灰尘,女性是恒远的诗篇,悠悠岁月摇晃到今天,女性依旧继续着她们美丽的智慧,或许我们在把目光投向秦皇汉武、李白杜甫的同时也应注意到幽兰轻吐的芬芳,把掌声同样送给那些如水般的人儿,在辉煌的成就下,她们美丽的智慧怎可被忽视。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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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墨香淡如烟罗,谁人伴着青灯,翻起了一纸绰约一纸沉浮,惊扰了一层烟尘几段风月。历史把她们化为草芥,只有在展不开的芭蕉叶上有她们的泪痕,只有在江南烟雨飘摇中寻得见那一缕倩影。浅酌一盏寂寥,轻舞一段离合,她们用最美丽的方式,展现她们的智慧。书页上纵横的墨色,渲染不出胭脂的殷红,妆成每被秋娘妒,人去楼空日,也不过是独缱绻,芭蕉不展丁香结。袅娜娉婷经受不住岁月的更迭。当胭脂最终染了灰,三千青丝挽成剪不断理还乱的哀怨,荒琢上是否有淡红的诗笺,沉默地述说她们的当年。易安。我想为你把春的脚步留住,你依旧是那婉约的豆蔻女子,不会吟诵“惜春春去,几点催花雨”的句子,你应驻留在精致画扇中,守着如画的风景。或许你也倚着窗框,专注地倾听楼下来回的跫音中是否有自己期待的那一个,或许你也在荷香四溢的湖面泛舟,在芦苇从与荷叶间穿行,惊起一滩鸥鹭,带走满塘的清香。你在烟波浩渺中,轻叹“花自飘零水自流”,但你到底是易安呀,你是那个能写出“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女子。在那个梧桐叶落的深秋,你扫去满园堆积的黄花。用相思的泪水,和深沉的怀恋作墨,一笔一划刻下了琵琶弦断幽怨歌不成调子,剑斩青丝蹁跹的石榴裙染了血色,西风犹自凉,谁嫌锦衾太薄,一把油纸伞撑过小桥流水是水墨画上的斑驳。女子,在历史的风霜中也扮演着他们的角色。但看武媚娘上承贞观,下启开元,莲步颦颦就迈开了一段风情一段传奇,百媚嫣然轻启朱唇,天下便挽进罗袖之间。再看昭君出塞,朔风萧瑟,绝色的女子在边塞的流沙间泯灭,恍若惊艳的花独自憔悴凋落,繁华旋踵即空,惊鸿照影。唯记一个女子用生命祭献一个朝代。她们都曾是娇柔女子,却承担起历史赋予她们的责任,收了团扇,敛了绫罗,在三千年的格局上用美丽的智慧拓下扭乾坤的笔划。把书角轻轻翻折下来,起承合都沉淀成了淡淡的折痕,千百载的岁月多少衣袂裙钗,花开花落。我拂去扉页的灰尘,女性是恒远的诗篇,悠悠岁月摇晃到今天,女性依旧继续着她们美丽的智慧,或许我们在把目光投向秦皇汉武、李白杜甫的同时也应注意到幽兰轻吐的芬芳,把掌声同样送给那些如水般的人儿,在辉煌的成就下,她们美丽的智慧怎可被忽视。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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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_8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都说江南是水做的玻璃,清波荡漾,永远回旋……江南的女子是柔柔的垂柳,多姿多彩……江南,诗意般的梦境,进去的人再也不想出来,在这儿享受着天伦之乐。江南的忘忧湖上经常会出现一个美貌多姿的女子,这女子总是撑船回旋在这绿波荡漾的湖水上,她叫子柔,是渔民的女儿。家境也还说得过去,每天跟着父亲去打渔。空歇时,总是把船放在湖边,卖一些胭脂水粉。又是一个绵延多雨的季节,小雨总是哗啦啦的下着。可子柔还是在忙忙碌碌的制作胭脂……父亲说,要去跟王大妈送点新鲜的鱼,叫子柔独自看家。父亲这么一走,确再也没回来,直到第二天清明,官衙的人送父亲回来啦,这哪是父亲,这分明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啊。子柔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这的的确确是父亲,之后官衙的人如实说出父亲遇害的经过……一个柔弱的女子怎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如今只剩他孤苦一人,靠着卖胭脂,维持生活。听邻居的闺女说,上青楼卖胭脂,能卖出很多。子柔决定去试试看……青楼啊?灯红酒绿的地方,子柔怎敢去?子柔在青楼门前卖着胭脂,果然收路就是高啊,短短的一炷香的时间,就赚了三两银子。醉红楼里的妈妈发现了子柔,嚷嚷着让子柔上青楼里去卖,百般推辞最终抵不过,最终子柔被人抬了进去。从此子柔已经没有在出现在渔民村庄啦。一个月后,子柔已经成为了醉红楼的花魁(也就是头牌)。最近醉红楼来了一个小姑娘,长的煞是好看,很多的客官已经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下拉。子柔的花魁已经不保了……出于嫉妒心理,在胭脂里加了让人过敏的花粉,子柔很大方把他让给刚来的妹妹。就在今晚,新来的姑娘已经毙命,子柔被扔进了忘忧湖……一个女孩从清纯走向了蜕变,从低谷走向了深渊……一切都是胭脂惹的祸……牟平宁海中学初二:徐宁700字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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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别江上_3000字夜,静得出奇。江上人群来往,灯火通明。五年前,这个繁忙的城市给了我太多回忆,如今,早已物是人非——我们几个孩子一起走着散步,我们是一起参加一个夏令营活动认识的。我,我的表弟邵文艺,一个女孩刘洁和一个大我两岁的男生陆仅。当初第一次见面也是这样,几个人一起走着,也不管是否认识就相互聊开了。刘洁剪的个蘑菇头,刘海似乎剪的不大整齐,看起来有些好笑。我常拿头发跟她开玩笑,她也不甘示弱,给我争论发型,后来,我也剪了个怪发型陪她,每次见面都要互相嘲弄一番。至于我和她的关系是如何发展的,这要从当初在夏令营玩五子棋说起。现在想想,五子棋真是个无聊到极点的游戏,但是当初就是对它爱不释手。我不是个有天赋的孩子,这一点我自己清楚,但是对于我喜欢的东西,我也决不甘心认输。我本不会玩儿五子棋,刘洁就一点一点地教我,一开始我总是玩儿不过她朝她耍赖,现在却是轮到她朝我耍赖了。“哎呀!不玩了不玩了,不好玩!”刘洁每次要输的时候就这样说,然后一把推乱棋子。我不怪她,因为我心里是挺得意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当然不会傻到再说去惹恼她。一次玩棋玩腻了,我跟刘洁坐在小区的秋千上来回荡着。陆仅和表弟突然跑过来,“来,给你。”陆仅递给我一包优乐美,我不爱喝奶茶,忙着推辞。但是他已经塞进了我手里,表弟也劝我收下,因为他手里也有一包,显然是被收买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下来。“我的呢?我怎么没有?”刘洁有些不满的叫了起来。陆仅摆摆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刘洁有些生气了,我知道她是跟我闹着玩,她一把抢过我手里的优乐美跑开了。我也不爱喝奶茶,给刘洁了还正合我意,陆仅突然间来了一句,“我去帮你追回来。”我愣住了,想叫住他,但是他已经跑远了,我腿受过伤,不能激烈运动,实在追不上去,表弟和我坐到一旁的树荫下乘凉。当陆仅回来的时候,他已是满头大汗,刘洁已经回去了,我也懒得再去管他们。“我不要,你给刘洁吧。”“没事儿,我下次再请她喝。”“我真不要。”“是朋友就拿着,干嘛这么磨磨唧唧的。”我勉强信了。我去旁边的商店里泡好奶茶,陆仅和表弟也泡了两杯,奶茶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还微微冒着点儿热气,其实偶尔来一杯奶茶也不错。三个人坐在坐在花坛边,聊着些琐碎小事。过了没一会儿,我和表弟被叫回家写作业,陆仅也回到他家里去,他家其实就在我表弟家对面一栋楼,我只是来这里度假,所以住在表弟家。我的作业不多,很快可以解决,但是表弟就不一样了。不是他作业多,而是他不想写,他的作业其实只是我的一半不到。我小姨,也就是邵文艺妈妈,她公务忙,很少在家,所以一直是表弟的外婆照顾他,现在也顺道看着点儿我。表弟脾气不好,实在不想写了就开始发脾气。“呀!你烦不烦,你走!你走!哎呀!我走!”这是表弟对外婆说的话。表弟的脸已经变得通红,眼泪鼻涕满脸都是,我知道他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踢开门,表弟闯了出去,当我们追出去的时候,门前的水闸已经被撬开,水迸溅出来,整栋大楼一片狼藉。我追了上去,又碰上表弟抓了一把别人家晒的两小块花生向四处扔去。我知道表弟的性子,这时候我不好说什么,我唯一能给他的就是默默地陪伴。表弟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一栋工作楼前。表弟突然拉着我走上去,我有些茫然失措,“哎,这是,你干什么?!”“带你去个好地方!”我没想到表弟自我调节能力这么强,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是装的。他带我走上二楼,这里并不像楼房外面那么严肃,反给人一种温馨惬意感。转了一圈,我发现这里是一些社工办公的地方,有图书,各种棋,还有练习书法绘画的地方,当然还有他们办公的场所。一些社工跟我们打着招呼,“你们认识?”我悄悄问表弟,他朝我点了点头就跑去找其中一个女社工玩。那个女社工大概跟我差不多高,看起来似乎大学毕业没多久。“你好!”我走上前跟她打着招呼,她也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大概晚上七点左右,我看了他们到各地做活动的一些照片,这里每一张照片上几乎都有表弟和陆仅。我纳闷的跑过去问表弟,他说他从小一个人就跑过来这里找社工们玩,后来,几乎是每一次都跟着他们做活动,陆仅也一样。久而久之,表弟和陆仅成了熟人,陆仅的力气很大,又优秀,他俩就拜了把子,进一步发展到了大哥和小弟的关系。表弟的一番话也让我对陆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毕竟,像我表弟这么顽劣的人,能驯服他,靠的是真本事。在这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七点,我都会准时光临这里,陆仅也跟我们一起去。对于陆仅我有些生疏,一直是他主动跟我打招呼,大多数时候他都是默默地跟在我们身边。他个子挺高,足足比我高了半个头。一次公益活动,我们跟着去了,刘洁没去,上次她回去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她。每次我念叨陆仅就说,“你跟她就这么好?”我懒得理他,这次是一次免费旅游。我们三个孩子其实是跟着凑热闹。途中,陆仅一直站在我后面,我鄙视了一眼,“干嘛!不怀好意啊!”我是故意跟他开玩笑,他也照样逗我,“我要是不怀好意,你现在还能在这儿?”我别过脸去,正好看到表弟一脸的坏笑。“有本事你把我表弟举起来啊!”我转过去看着陆仅,我是想看好戏,因为我发现表弟的脸已经黑了下来。陆仅沉默了,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但是我没有想到陆仅一拍我的肩膀,“好!”我被吓了一跳,马上回过神来,“好就好,离我远点儿,搞得好像我跟你什么关系似的。”后面,陆仅又沉默了。在这之前,我认识的陆仅从来都是嬉皮笑脸,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回到小区,在我们所有人早已忘了那次玩笑话的时候,陆仅突然跑到我们家,“喂!你来这儿干什么?”陆仅依然笑着说,“我就不能来吗?”我很配合地告诉他“不能!”陆仅不再跟我纠缠,带着我们去小区的绿草枰上,“大哥,你真要举啊!”看到陆仅的动作,表弟整个人吓得发抖,陆仅没有给他任何逃走的机会。在表弟的尖叫声中,他的身体脱离了地面,陆仅小心翼翼地将表弟抬到最顶上。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好了好了,快下来吧,太危险了!”陆仅双手有些颤抖,吓了我一跳,最后,表弟还是安然无恙回到地上。从那一刻起,我对陆仅多了一丝敬畏,他实在很重情义,看得出来,他即不想违背他的的承诺,又不想伤害表弟。“天哪!陆仅,你太厉害了,收我为徒吧!”可是他看都不看我一眼就毅然否决了我。过了两天,表弟去补习,家里留下了我一个人,因为外婆要负责清理我们整栋住宿楼的清洁。我刚想跑去找陆仅玩,他就出现在我家楼下,他的身影忽隐忽现,站在走廊上才发现他在朝我招手。我急忙跑下去,陆仅看到我下来,又笑了。“今天一个人在家干嘛呢?”“跟我朋友聊天。”陆仅突然一阵坏笑,“是跟男朋友吧!”我气恼地看向他,现在我不想这么早谈论这个话题,“才不是!我还小,没有男朋友。”他硬是说我有男朋友,我也懒再得去跟他争论,我是个比较急性子的人。“来,这个给你。”他递过来一张纸条。“这是什么?”“加我微信。”其实我一开始就猜到了这是他微信号,只是想逗他玩玩儿。“我为什么要加?给我一个理由。”陆仅显然没想到我会拒绝,连忙说,“你加我,我教你下象棋,做个交易,怎么样?”我实在为陆仅的智商感到惋惜,虽然我一直跟他念叨想下象棋,但是陆仅说谎竟然会脸红,我转过身拿着纸条跑回家里去表示默认。片刻,我已经完成陆仅和我的交易,跑去找他的时候,我从家里抓了一把巧克力想分给陆仅吃。“好了,来,我请你吃糖!”陆仅笑得更开心了,但是他还是躲开了,委婉地拒绝了我的好意。我没有去勉强他,既然他不要,那我也不好再怎么样。“教我下象棋啊!”“今天我有点事儿,而且现在也没有象棋,下次教你吧。”陆仅转身往家里走,我逐渐意识到他说教我下象棋只是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你骗我!”我生气地坐到一边的花坛上,平常我也没这么小心眼,但是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哎呀,好了好了,我是真的有事,今天先教你一点儿,这样可以了吧!”我强压下怒火,点了点头。后面我已经记不太清,只是知道陆仅教我的两句口诀“马走日,相飞田”。也正是因为这两句话,我爱上了象棋,即使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学它,因为这两句口诀是陆仅所教我的唯一的象棋知识。晚上回家,翻开手机就发现消息震动个不停。是陆仅,陆仅的昵称是“下一站,爱你”,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他给我的纸条上特意交待过。自从加了他之后,我发现他变得特别啰嗦,每一次点开手机,全是他的消息,东聊一下西聊一下,他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最后,甚至聊到了他的老家,陆仅老家在广西,他说,他不会再回去,除非到他将来结婚的时候,在我的记忆里,这是我们聊过的最无聊的一个话题。“我在你家楼下,快下来,我们去打篮球。”这天下午我刚醒来就收到了陆仅的来话。“我不会。”陆仅很快给我回了三个字,“我教你。”走下楼,陆仅两手抱着篮球,一看到我就拉我到篮球场上。我比较内向,对于篮球更是没有感觉,“你去打,我在旁边陪你。”陆仅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知道我的腿有病。对于篮球我只是一知半解,我从来就不喜欢这些球类,但是我是发自内心觉得陆仅投篮的样子很帅,看得出来他很爱篮球。其实,他也因为打篮球受过伤,医生说他如果再继续打篮球,他的腿以后有可能残废,这是后来聊天的时候他告诉我的,这也是一个只有他和我知道的秘密。太阳一点点远离地平线,陆仅的白衬衫被风一吹,贴在了身上。他跑过来,“我们回去吧。”我默默地跟在他后面,看着他,心乱如麻。表弟的补习班被安排得满满的,没有时间再陪着我。刘洁老家有事,前几天就回去了,这事还是陆仅在手机上告诉我的。现在,就只有陆仅可以陪陪我了,在我最后的假期里给我一点安慰。第二天一早,陆仅发了信息,约我去他家。我没去过他家,但是表弟跟我提前过,陆仅也把住址写的很清楚,其实就在隔壁楼,只有两步路,我却从来没去过。其实陆仅不是约我去他家,而是要我去找他,就像他每次去我家找我一样。记得一次去游泳,直到天黑了才回来,我回来的时候大概十点左右,陆仅还我家门口等着我,那一次,我是真真正正被陆仅震撼了。关上手机,拿着钥匙我就匆匆出门了。陆仅家不大,是所公寓,看着还算整洁,我一进去就看见他在煮粥。“你这是?”“我给我哥煮粥哪,煮好了我们出去,我哥还在睡,你小声点儿啊。”我点了点头,坐在客厅里等他。时间久了,米香味儿飘进了客厅,陆仅的手艺还算不错,不到一刻钟功夫我们就到了他家楼下。我们俩并排坐在他家楼下的台阶上。他突然从身后拿出一卷双面胶和一根三十厘米长短的彩带。“这是干什么?”我有些纳闷,我就是为了这普通的双面胶和彩带来的?“我给你变个魔术吧!”我倒从来没听说过陆仅会魔术,而且更没想到,陆仅仅仅看别人玩了一遍就自学会了。陆仅熟练地把一根彩带系成一个圈儿套在我的手上,彩带架在我两只手间,他又把双面胶套在彩带上。陆仅的手指在彩带间来回翻动着,我只是看着他的手指来回晃动,至于怎么晃动我就一无所知了。最后,陆仅把手指松开,“啪”一下,双面胶落到了地上,原本平行的彩带变得交叉,而且一直架在我的两只手上。“天哪!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惊讶地叫出声,陆仅得意地笑笑,“我教你。”听到这话我挺兴奋,陆仅仍然像一开始那样做给我看,速度放慢了不少。我很不配合地说,“看不懂。”他的笑变得无奈,只好一步步分析给我听,最后由他做我的助手,他怎么说我怎么做。这其实只是一个很简单的物理常识,而我却学了好长时间才学会,同时,这个魔术也成了他留给我的最珍贵的回忆。在我刚学会的几天里,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拿着陆仅的道具玩上十几次,他的道具每天就摆在我的床头最显眼的位置。那次变完魔术,我和他走在小区的小路上散步。“陆仅,你平常老说我有男朋友,那你有女朋友吗?”我忽然间的一句话打破了沉寂的气氛。“有。”他很爽快地给了我一个字。“那她是谁?介绍给我认识下呗!”我不自觉地就问了这句话。陆仅一阵坏笑,“就是你啊!”他说完,我们都相视笑了,我是笑他的幽默,至于他的笑我始终不能明白,他的笑似乎参杂着一丝凄凉。“好了好了,开什么玩笑,我叫你哥还差不多。”走到小商店旁,陆仅再次请我喝了奶茶,这次是他泡好了端给我的。坐在秋千上,再次品味着奶茶的美好,我渐渐地爱上了这种味道。奶茶的香味依然清新,我的眼泪止不住涌了出来,我背过身,悄悄地擦干眼泪。“陆仅,我先回去了,今天日记还没写呢。”陆仅一直送我到了家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真的好想追上去,但是,我要走了,假期结束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晚上,我照样和他聊天,没有提起我要走的事,我想在这最后的时光里让他再感受到我给他的欢乐。第二天一早,我又哭了,这次是趴在被子里痛苦,泪水毫无顾忌地流出来,我想再最后哭一场,这一天也是我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天。早上,收拾好东西,我和表弟在门口背书,我又看见了陆仅,这次他不是来找我,而是路过,我很小声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没有回头,径直离开。我立马打开手机,给他发了一条信息,“陆仅,来我家,我们一起去二楼看看社工们吧。”可惜,这条消息我满怀希望的发,却直到我坐到回家的车上他也一直没有回我。这天晚上,看着他一直沉默的头像,我竟无言地落泪了。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给他发消息,他却不在。晚上七点,我照常去二楼看社工,跟她们到了别,那个跟表弟很好的女社工送了我一条手链,手链上有一个很小的铃铛。她抱了我一下,“以后常回来看看,只要铃铛一响,我们就知道你回来了,一定不要忘了我们哦!”我点了点头,勉强挤出个微笑。天越来越暗,我和表弟往家里走,就在我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陆仅的时候。他穿着旱冰鞋从我面前滑过,仅仅一秒,我们擦肩而过,我看到了他,他仍然是一身白衬衫,脸上多了一丝稳重。而他却没注意到我。我开始绝望了,他可能以为我已经走了吧。是啊,他和我一样,知道我要走,却把这事儿深深埋在心里,这么做只为了减轻分离的痛苦。晚上,我准备休息的时候,突然看到陆仅在我家楼下打篮球。我再也忍不住了,跑下楼向他招手,他似乎有些觉得不可思议,“你还没回老家去?”我轻轻摇了摇头,“我把回去的时间推迟了。”那一刻,我们都笑了,我的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我明白了表弟曾经跟我说过的——陆仅的怪癖,其实这才是他真正的怪癖。例如微信,也是因为我才玩。回到家,陆仅又开始跟我聊天,他似乎没有看到我上次给他发的消息,我不再提那件事了。他突然说,“告诉你个秘密。”我回了他一个问号。他又给我发了一张动漫图,图上有一颗不算茂盛的树,树上是两只小黑猫背对背坐着。通过这些天的接触,我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意思,偷偷笑了笑,这是发自内心欣慰的笑容,笑得又有些悲哀。我还是故意问他是什么意思,但是至始至终他没有说出口。这个晚上,我失眠了,我又想起了陆仅。渐渐地,我发现,他已经替代了刘洁和表弟在我心里的位置,他的位置是无人能及的。我要走了,拖着行李,走到楼下,我悄悄忘了一眼陆仅所在的宿舍楼,我多么希望他来送我,即使是看一眼也好。这始终是我未完成的一个心愿。离开,我没有带走这里的任何东西,怎么来,照样怎么回去,希望这里的东西永远保留下去吧,我所带走的,只有我的回忆——想到这里,我的泪又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的泪,和我的心一样,仍然像五年前那样炽热滚烫。我和他之间却隔着着滚滚的长江。也是后来我才看到,手机里,陆仅的消息突然涨到了十几条,“在干嘛呢?”“有时间吗?我们去看电影吧”……最后一句是“Ilikeyou!”时间正是我走的那一天下午,看到日期,我的心中深深的后悔了。看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回到老家接近一个月了。这个时候,陆仅的头像又暗了下来,我回了他一个微笑,然后我们彼此断了联系,事实是残酷的。他最终只能是我人生中的一个美好的回忆……初一:朱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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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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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梦我不知这究竟是什么地方。似乎有一种力量的牵引,我沿着这通幽小径缓缓独行。前方不远处,依稀有一间青砖小屋。我走上前去,刹那间——花香弥漫。不同于沿路的苍白,屋旁竟是种满了盛开的梅花。风起无端惊起满树的花海波光潋滟。梅花若纷飞的白雪般华丽的飘落旋转。芳菲宛转清幽。唯美得不可言。我诧异的望着眼前的景象,那曾经盼望拥有的世外桃源竟是这样奇迹般出现。胸口仿佛被掏空了一般,她…我扶着一棵梅花,微微喘了口气。回忆霎时像空气一般涌向心间……【贰】这是第一次遇见胭脂的情景——午后和煦的暖风让人有些昏昏欲睡。我坐在树下,等待着猎物上钩。这时,只听草丛中传出的声响,接着“啪”的一声。我拨开草丛,一只兔子被我下的夹子夹住。只是,这只兔子似乎有些不同,她的头顶有一撮浅紫色的长毛。好奇怪的兔子!我蹲下身去,把夹子拉开,拎起它仔细端详。它的颈间带着一个精致的小项圈,项圈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写着:丫丫。丫丫?你叫丫丫啊,小兔子。当我正在思索要不要把它变成腹中餐的时候,耳中传来一名女子的呼唤声:“丫丫…你跑到哪儿去了?快出来啊……”我站起身来,那女子看到我,忙向这边走来。她从我手中接过丫丫:“这位姑娘,多谢你救了我家丫丫。”我但笑不语。心里暗自庆幸,还好兔子不会说话。她转而对着手中抱着的兔子说道:“你啊,又调皮了吧,就知道到处乱跑,外面多危险啊。这次还好有这位姑娘救了你……”眼见着盘中美食物归原主,我正欲离去。那姑娘又叫住了我:“姑娘,若是不嫌弃到设下小坐一会儿,喝杯茶,可好?”我正饥渴难耐,忙不迭的点头:“那就打扰了。”一路走着,听她的介绍,我对这里有了基本的了解。这里叫做望罗,她叫做胭脂,是一名医女。这附近只有她和她的丫丫住着。我细细打量起胭脂。身着一身淡紫色长裙,腰间别着一支玉箫。面容很是标致。乌黑的发丝看似随意却整齐的梳在脑后,平添了一分灵动和雅致。举手投足间,毫无平常女儿家的扭捏做作,反倒有几分江湖儿女的洒脱。想来是个不俗的人吧。不多时,便到了她的住处。简单的院落。青砖的小屋。竹子围成的小院里摆着藤制的桌椅,一旁的的架子上晾晒着各式草药。她请我到屋内坐下。房间摆设倒也极其简单,只是满柜子的书籍和窗前桌子上的一面古琴,显示着主人的气质。她端来茶水和点心,便坐下与我攀谈起来。谁知,我们竟十分投缘。一聊,已是到黄昏时分。她知我无处可去,便邀我住下。“以后,我便称你?h儿,可好?”“好,那我就叫你胭胭吧。”【叁】胭胭。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战乱,我现在还可以看着你,亲昵的叫你的名字吧。你现在,又在哪呢?战争,究竟分离了多少人?你说:我要去凭借自己的医术去照顾那些流民,伤患。而我,也只能随父母亲逃难到异乡。码头上,我们挥手告别。你的箫声越来越远,我却不能与你抚琴相和。一片梅花飘落,我伸手接住。“像雪吗?”我喃喃道。【肆】那是一个桃李纷飞的季节……我和胭胭闲来无事,坐在院中下棋。看着漫天飘落的花瓣和枝桠上刚刚露头的小小果实,不禁感叹:“这时候,要是喝一杯梅子酒,就太美妙了。”“梅子酒?”“就是用梅子酿的酒。把洗净的青梅、捣碎的冰糖和白酒倒入陶瓮,用箬壳将坛口盖牢,再用麻绳扎紧,埋到土里。过一段时间挖出来,就是梅子酒了。”“哦。那我们也来酿。”“好。可是要等到梅子成熟呢。”风,又吹落了片片花瓣。“真美啊。”胭胭道。“是啊,就像粉色的雪一样。”“我没见过雪呢。”胭胭的眼中透出一丝遗憾。“到了冬天,我们可以到北国去。在那里,就可以看到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我们可以盖一座青砖小屋,种上几株梅花。下雪的时候,可以赏雪赏梅,再喝上一杯梅子酒,真是向往啊。”就这样,两个人沉浸在无限的遐想之中……【伍】时光磨灭,年华流转。“已经五年了啊。”我不禁暗自感叹。五年的时间,仿佛改变了一切。我们竟然未再相遇。或者,那只是一场梦吗?一片冰凉飘落在鼻尖。是雪吗?胭胭,下雪了呢。我努力扯出笑容,泪水却早已不自觉的滑过脸颊。“嘭。”有东西在我身后突然打碎。难道?我回过头来,脸颊被温暖的阳光映得金黄。笑靥如花。望着记忆中熟悉的那张脸,我轻笑:“你这样笑,一定会迷倒众生的。”“你这张嘴啊,还是忘不了调笑我。”真的是,我的胭胭。【尾声】梅花树下,两名女子相对而坐。中间放着的是一坛刚从树下挖出的梅子酒。轻启酒坛,梅子的清香和着岁月的甘醇瞬间弥漫开来。“?h儿,是照你告诉我的方法酿的,尝尝看。”缓缓倒出两杯。我执起一盏,轻嗅,浅酌。“很好喝呢。”我微笑着看着对面那仍是一身紫衣的人儿。“?h儿,我很高兴,能在明天之前遇到你呢。”“嗯?”“今天是我的生辰。”“是啊。胭胭,生辰快乐!”一阵风起,粉红色的花瓣随雪花漫天飞舞,梅花树下的两个女子相视而笑,一切仿佛沉浸在一场胭脂色的梦境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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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剑江湖上很多人都想杀掉小妹,小妹武功盖世,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总是让人烦,让人恨,让人不安。天下第一,如何杀得掉?杀人不是比武,不讲规矩。小妹是一个女孩,独门兵器是胭脂剑。剑出,如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其中,忘记躲避。当然这只是传说,江湖上无人见过小妹,更无人见过胭脂剑。也许见过的,都成了死人。小妹是很多人的噩梦。可是小武决定去试一试。小武并非一顶一的高手,正因如此,他才决定试试。不是杀掉小妹,而是打败小妹,打败天下第一,他就成了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有什么用?可以成为永远的传说。成为传说,然后隐居,归田,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小武认为这样的人生挺好。小武过够了打打杀杀的日子,但他必须打打杀杀。起码对现在的小武来说,是这样。临行前,小武有一种“风萧萧兮”的感觉。找到小妹,颇费一番周折,那是一处世外桃源,远离喧嚣。正逢三月桃红,漫山遍野,粉红色的香气弥漫。桃源深处,鸡犬相闻。老人们喝茶,男人们劳作,孩子们逗着猫和狗,女人们让饭菜的香气飘得很远。这里该是享受男耕女织的地方,这里不应该住着一个叫作小妹的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走进桃源,小武的腿便没了力气。见到小妹,小武的全身都没了力气。小妹一袭白裙,一尘不染。见到小武,她款款而笑,弯腰施礼。累了吧?先坐下喝杯茶。小妹就像一个知书达礼的邻家女孩,连小武都认为他不是来打架的,而是来做客的。小武坐下,喝茶。山野的绿茶,山野的清泉,山野的炭火,茶香袅袅,清淡却又醇厚。然再甘醇的茶,也抵不过小妹的一颦一笑。你不会武功。小武喝着茶,低着头,他不敢再看小妹。何以见得?我没有看到胭脂剑。胭脂剑来无影去无踪,你当然见不到它。你身上也没有杀气。会武功就一定得有杀气?小武笑笑,捧茶的手腕轻抖。如果我会武功,我早就死了。小妹给小武斟茶,道上规矩,不杀不会武功的人……可是江湖传闻,你是天下第一……难道不是吗?小妹指指过来续水的姑娘。姑娘唇红齿白,身段婀娜。她叫上官婉儿,听说过她吗?小武当然听说过她。上官婉儿,独门暗器孔雀翎,十二岁开始独走江湖,人称“江湖第一女杀手”。她前几年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小妹不答,指指旁边劈柴的老汉。他叫鬼见愁,听说过他吗?小武当然听说过他。鬼见愁乃黑道第一杀手,杀人如麻。据说他杀人从不用兵器,他只须冲你大吼一声,就会让你七窍流血而死。鬼见愁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了。小妹不答,指指坐在不远处的几个年轻人。肖凌飞,中原一点红,司徒傲然……这些人,你都听说过吧?岂止听说过?他们都是传奇。随便哪一个,随便一招半式,都能把小武杀死十次。现在这些人全都在我这里劈柴种田,你还会认为我不是天下第一吗?可是你不会武功……谁说打败一个高手必须要靠武功?小妹说,正因为我不会武功,所以没人与我交手。正因为不与我交手,所以我才是永远的胜利者……如果有人不守道上的规矩呢?小妹笑了。她看看上官婉儿,再看看鬼见愁、肖凌飞、中原一点红……有他们在,有人敢不守规矩?可是他们为什么会留在这里?他们为什么不留在这里?赏世外美景,品人间美味,如果你肯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你也会喜欢上这里,不愿再踏入江湖半步的。如果我不想留下呢?有他们在,你认为你还走得了吗?小妹看看小武,再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小武开始害怕了,自来到桃源,这是他第一次感到害怕。吓你呢。小妹笑,你若想离开,就离开;你若愿意在这里住些时日,就住些时日……不过我相信,住下几日,你就不想走了。何以见得?小妹又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他们不都是吗?可是当初……当初他们来此的目的,与你完全相同……他们也厌倦了打打杀杀,也认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也认为只要打败我或者杀掉我,就可以成为天下第一,将来隐居归田,享受安静……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天下第一才能享受田园安逸的生活呢?现在,正好……小武低头不语,少顷,起身,对小妹说,带我去看看桃林,可否?不远处,落英缤纷,粉红色的花瓣飞舞,淡淡的香气如胭脂流淌。小妹丢下小武,与一群女孩穿梭于桃林之间,嬉笑打闹,那是世间最美、最动人的情景。小武想起了传说中的胭脂剑。剑出,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忘记了躲避……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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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剑江湖上很多人都想杀掉小妹,小妹武功盖世,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总是让人烦,让人恨,让人不安。天下第一,如何杀得掉?杀人不是比武,不讲规矩。小妹是一个女孩,独门兵器是胭脂剑。剑出,如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其中,忘记躲避。当然这只是传说,江湖上无人见过小妹,更无人见过胭脂剑。也许见过的,都成了死人。小妹是很多人的噩梦。可是小武决定去试一试。小武并非一顶一的高手,正因如此,他才决定试试。不是杀掉小妹,而是打败小妹,打败天下第一,他就成了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有什么用?可以成为永远的传说。成为传说,然后隐居,归田,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小武认为这样的人生挺好。小武过够了打打杀杀的日子,但他必须打打杀杀。起码对现在的小武来说,是这样。临行前,小武有一种“风萧萧兮”的感觉。找到小妹,颇费一番周折,那是一处世外桃源,远离喧嚣。正逢三月桃红,漫山遍野,粉红色的香气弥漫。桃源深处,鸡犬相闻。老人们喝茶,男人们劳作,孩子们逗着猫和狗,女人们让饭菜的香气飘得很远。这里该是享受男耕女织的地方,这里不应该住着一个叫作小妹的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走进桃源,小武的腿便没了力气。见到小妹,小武的全身都没了力气。小妹一袭白裙,一尘不染。见到小武,她款款而笑,弯腰施礼。累了吧?先坐下喝杯茶。小妹就像一个知书达礼的邻家女孩,连小武都认为他不是来打架的,而是来做客的。小武坐下,喝茶。山野的绿茶,山野的清泉,山野的炭火,茶香袅袅,清淡却又醇厚。然再甘醇的茶,也抵不过小妹的一颦一笑。你不会武功。小武喝着茶,低着头,他不敢再看小妹。何以见得?我没有看到胭脂剑。胭脂剑来无影去无踪,你当然见不到它。你身上也没有杀气。会武功就一定得有杀气?小武笑笑,捧茶的手腕轻抖。如果我会武功,我早就死了。小妹给小武斟茶,道上规矩,不杀不会武功的人……可是江湖传闻,你是天下第一……难道不是吗?小妹指指过来续水的姑娘。姑娘唇红齿白,身段婀娜。她叫上官婉儿,听说过她吗?小武当然听说过她。上官婉儿,独门暗器孔雀翎,十二岁开始独走江湖,人称“江湖第一女杀手”。她前几年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小妹不答,指指旁边劈柴的老汉。他叫鬼见愁,听说过他吗?小武当然听说过他。鬼见愁乃黑道第一杀手,杀人如麻。据说他杀人从不用兵器,他只须冲你大吼一声,就会让你七窍流血而死。鬼见愁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了。小妹不答,指指坐在不远处的几个年轻人。肖凌飞,中原一点红,司徒傲然……这些人,你都听说过吧?岂止听说过?他们都是传奇。随便哪一个,随便一招半式,都能把小武杀死十次。现在这些人全都在我这里劈柴种田,你还会认为我不是天下第一吗?可是你不会武功……谁说打败一个高手必须要靠武功?小妹说,正因为我不会武功,所以没人与我交手。正因为不与我交手,所以我才是永远的胜利者……如果有人不守道上的规矩呢?小妹笑了。她看看上官婉儿,再看看鬼见愁、肖凌飞、中原一点红……有他们在,有人敢不守规矩?可是他们为什么会留在这里?他们为什么不留在这里?赏世外美景,品人间美味,如果你肯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你也会喜欢上这里,不愿再踏入江湖半步的。如果我不想留下呢?有他们在,你认为你还走得了吗?小妹看看小武,再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小武开始害怕了,自来到桃源,这是他第一次感到害怕。吓你呢。小妹笑,你若想离开,就离开;你若愿意在这里住些时日,就住些时日……不过我相信,住下几日,你就不想走了。何以见得?小妹又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他们不都是吗?可是当初……当初他们来此的目的,与你完全相同……他们也厌倦了打打杀杀,也认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也认为只要打败我或者杀掉我,就可以成为天下第一,将来隐居归田,享受安静……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天下第一才能享受田园安逸的生活呢?现在,正好……小武低头不语,少顷,起身,对小妹说,带我去看看桃林,可否?不远处,落英缤纷,粉红色的花瓣飞舞,淡淡的香气如胭脂流淌。小妹丢下小武,与一群女孩穿梭于桃林之间,嬉笑打闹,那是世间最美、最动人的情景。小武想起了传说中的胭脂剑。剑出,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忘记了躲避……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