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野的灵魂700字

狂野的灵魂

700字 高二 记叙文

用纸和笔谱写不朽的诗篇,用铁和血铸造辉煌的胜利,他就是我国文学史和革命史上独特的伟人——毛泽东。

“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一首词让世人记住了一个名字。这个人,倒海翻江卷巨浪,刺破青天锷未残,欲与天公试比高。当时,正值抗战胜利之际,蒋介石三次电邀毛泽东赴重庆谈判,“共同商讨”国内和平问题,满心以为毛泽东不敢亲赴虎穴,正好给自己一个内战的借口,万万想不到毛泽东慨然答应。《沁园春雪》就在这时发表。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有今朝。”

山城震惊。谁也不曾想到,那个打游击的“土包子”竟有如此高深的文学造诣,竟有如此广阔的胸襟,竟写出这般气势磅礴的巨作!谈判未开,毛泽东早已先势夺人。

这也就是我所喜欢他的原因。古往今来,吟诗作赋,文人骚客们所要抒发的,不过是自己的一时情感,诗词从来都是作给自己看的,而毛泽东呢?“万事万物皆为我所用”在他手中诗词俨然成为了一种工具。

长征时激励战士:“万水千山只等闲;”

激战时鼓舞战士:“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

失败时安慰战士:“而今迈步从头跃……”

这就是一位杰出政治家眼中的诗词,团结战友,争取民众,威慑敌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诗词是作给他人看的,这是怎样一种高瞻远瞩的目光啊!

喜欢主席的诗词,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作品中透露出他绝对的自信和无畏的勇气。有几个人,能在被敌军围追堵截、朝不保夕的险境里写下《长征》这样淡泊生死的诗篇?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从《长征》中,我们看到了什么?慌乱?怕死?这本该是人正常的反应。可是?可是我们看到的却是对敌人的蔑视`。不就是飞机大炮吗?不就是雪山高原草地大江吗?我们红军不怕!每读《长征》,胸中就有一阵澎湃,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敢和苏联叫板,才敢和美国硬干!

狂风中,我为朋友代言!

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傍晚时分,狂风大作,黑压压云团前来助阵,靠着身形的浑厚将光明慢慢吞噬进了自己深渊般的肚量。地面,风卷着散乱的垃圾袋跳着放肆的毫无章法的舞蹈。人们,行色匆匆,平时脸上的灿烂笑容也被这风刮到了九霄云外。商铺前,美丽动人的老板们用铁钩拖拽铁门发出的巨响也未能穿透这密不透风的铜墙风臂,徒留这满街的长发飘飘昭示着这恼人的天灾。街道的大树呢?被逼得走投无路,终于发出了无尽的牢骚,阵阵树叶沙沙声迎面抗击,展示着自己扎根泥土的深厚根基。傻站在大树下痴痴地看着如水车流的我不禁感叹:好一副奇特的说不出来话的场景。

头上,团团落叶早已先后降临,后又滑落在我的肩膀,因为风的抽拉,还未及扎向我身前的地面就翻着跟斗向前方跑去,似乎要追赶疯狂往家逃窜的车流似的。好想,好想自己也疯狂逃窜。

我,张开双臂,在路边将阵阵狂风揽入怀中。张开嘴,将阵阵狂风吸如口中。闭着眼,将心置身其中。晃动脑袋,高声呼喊:让暴风来得更猛烈些吧!

突然,一样东西重重得撞在了我的脸上,一睁眼,是一个白色的超市垃圾袋。将袋子从脸上扯下,凡是袋子上有字的全部读了一遍,感觉不够痛快,又大声来了一遍。

有了心的感受,有了声音的释放,满足感如这狂风般滋长在自己的每个毛细血管。一摸皮肤,一感觉心跳,一抬头正视乌云,一抬脚猛地甩腿,又一捏拳,像风墙挥去,一个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的画面瞬间杀入脑海。“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

但那又怎样, 哪怕遍体鳞伤 ,也要活的漂亮。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青春热血正如这无边无尽的狂风,虽会生灵涂炭,却昭示着力量的重要性,虽拉帮结伙,却象征着合作的重要性。虽毫无征兆,却预示着生命的无常和婆娑。想到这里,有种自以为聪明的释怀从天而降一般。

将动作收回,将热血抚平,穿过马路,向对面走去。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但必须脚踏实地,必须勇敢迈出这一步,虽然很危险。正如过马路一般,不仅有天空的风灾,也有地上的车灾。狂风大作又如何,一身是胆任尔闯,车灾片片何须怕,震天怒吼踏平川。

到了对面,接着走了一小段路,看着一家烧烤店门前,5个年轻人在那里有说有笑,三女两男。更有意思的是:他们在收拾着脏乱的桌布时依旧笑若桃花,谈笑风生。风的作乱不知对于他们是何,明明能够发现凳子因为风的鼓动,与地面发出了因为移动而哧哧的声音。明明能够发现风的作乱,她们的动人发型早已如梦幻泡影荡然无存在这风的世界里。难道是因为能够和自己的好朋友们在一起,一起做着一件让大家吃的开心,吃的美味的事情吗?抬望眼,摸着脸,在她们的欢笑中,我仿佛看见了老家朋友们等待自己归去的急切。“水锋,时间不等人,马上回来吧!水锋,一个人在外面多孤独…水锋…”再一次深切的体会了名字的作用,呼唤的动人,朋友的美妙。

记得在家的时候,给朋友做饭吃。约上几个朋友,一起去买菜,不骑车,不开车,就是走路。路有多长,情有多长,欢笑就有多长。看见路边有了垃圾,顺手捡起来,如果垃圾相互之间能够融合,还欢乐地将其融合成一家。比如说一个方便面袋子和一些烟头。将烟头摔进袋子的怀抱,在配上一句看你以后来乱跑不,下次可不是把你丢进方便袋这么简单了。。。然后留下相望深情,留下满地芬芳,留下满心洁净,长长买菜路,我们一直会拥有的。

到了菜市场。琳琅满目的菜品并没有将大家的选择的困难加大。正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深谙这种种痛苦的我们,早因岁月的磨合和积淀里将它消化掉了。朋友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知道自己最喜欢吃的是什么,并且百吃不厌。曾经跟自己的朋友们开玩笑:跟你们一起的对象,可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用把时间耗费在无谓的吃饭引起的争吵当中。比如说我们当中有人可以一连吃几十顿西红柿炒鸡蛋而不厌烦。感谢时光,让我们这几个人成了好朋友。

提着简单的菜品,沿着来时走过的路,享受着自己的付出带来的一路洁净,享受带着浓浓朋友情而对美味的期盼。因为这样,这一来一回的2个多小时于我们便不再是折磨,像是变成了一种常人不太明了的享受了。

到了家,你忙摘菜,我忙洗菜,我忙准备调料,你忙准备烧饭,一切的一切似乎预示着生活的面貌本就该如此按部就班,不急不躁。

油已被烧的很热,菜品下锅,哧溜的响声将厨房装满,噼噼啪啪的锅铲声加入了这哧溜的行列,左一炒,右一炒,香味如少女芬芳一般慢慢向我的鼻子袭来,慢慢地向不远处忙碌的你追去,很快就跑遍了整个厨房。

满屋的油烟将你我包围,满屋的温暖将你我烘托,满屋的欢笑将你我升华。

一路相伴朋友情,徒步买菜乐陶陶。一路相伴朋友情,油烟也醉朦胧湾。一路相伴朋友情,喝风露宿滋味浓。

想到这里,我紧了紧衣领,向他们欢乐的笑声中走去。“嘿,姑娘,你的头发吹的好乱啊!”她们朝着我:哈哈大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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