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
200字
初一
写人
每个人都有一段初恋的感情。我也不例外。在六年纪刚开学时,老师安排了我跟他一起坐。从此,我们就成了同桌。
他很和蔼可亲也很英俊,在他身边我无时无刻都很开心和一种安全感。每当我有功课不会做,他都会很有耐心的教我,而相反的,他有功课不会做,他也会来请教我.
他在运动领域上无人能敌,时常蝉联冠军,为我们蓝组争光。他最历害的就是打篮球,每次一提到篮球,他就会显得特别兴奋。他曾经代表霹雳州参加篮球比赛,并且勇夺冠军。
既使我并不知那个他有没有爱着我或者爱别的女生,我都依然爱着他。
最爱--游泳
450字
五年级
叙事
今天上午,妈妈带着我去海域游泳馆报名参加游泳班。
到了9点教练叫我们集合了,我才恋恋不舍的从游泳池里爬出来,我披上浴巾,站在中间一排,等待着教练点名,‘曾祉钦、杨欣然、杨诗琪。”“李雨诺!”终于点到我了,我大喊一声“到!”过了一会儿,教练叫我们先热身“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热完了身,我们就下水练呼吸了,我们一个接一个的跳下去,到我了,“扑通!”然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游了过去,抓住了岸边,一上一下的练起呼吸来,我们的动作非常整齐,练完呼吸又练蛙泳腿和蛙泳手,蛙泳腿还算好练的,可蛙泳手就难练了,你是没练过,头向水里,一不小心就会落入水里,你的鼻子不被呛到才怪,会累死人的,过了一会儿,教练就带着我们去深水区跳水去了,有的人哭,怕被淹死,有的人很勇敢,处惊不乱,我就属于这类人,“扑通、扑通。”(跳水声),轮到我了,我检查好了泳镜后一鼓作气跳了下去,我拿出正本事来了,我游啊游,游啊游,终于游到了对岸,累死我了,不过我很有成就感,这感觉真好啊!之后我又在水里翻筋斗做各种花样动作,真是太好玩儿了。
虽然现在已经能游两百米了,但是还不能骄傲,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游泳真是太好玩儿了!我喜欢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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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在上中学的时候,身边的许多朋友都谈起了恋爱了,也就是说她们有了自己的初恋对象,她们告诉我,初恋是很美好的,有着纯牛奶般的香味。我并不了解她们所描述的那些浪漫情节,但我可以从她们幸福的神情中感觉到她们是真的很开心。当看见爱情小树发芽的时候,她们总是那么的惊讶与兴奋。她们总是把她们约会的情节描述得像小说一样,但是在我看来,童话般的爱情也不过如此。我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小说,在我笔下的任务最后都是以悲剧告终的,但情节却是我某个朋友的恋情的真实再现。完美的结束,不经意的开始,再加上故事里必须要有的元素——一波三折,这就是我想象中的初恋,也是我身边的朋友所能告诉我的,关于她们的初恋。我不相信一个人能从一而终地喜欢着一个人,就算是我的那些女朋友也一样,她们现在往往会后悔当初的选择,所以说初恋的人不一定就是最后和自己厮守的人,但是并不是说所有初恋的人,到最后到要分开,有些人就是会喜欢他(她)一辈子,最后他(她)们也许就能在一起,我说的是也许,毕竟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至少我的朋友们都没那么幸运。初恋是分时期的。在未成年的时候,这些初恋往往被认为是不应该的早恋,这也许是青春期的一种不寻常的波动,而成年以后才拥有的初恋,才被看作是正常的初恋,其实它们的内涵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样单纯的喜欢一个,自己所喜欢的人。这个人不是你的亲人,是你并不认识的,而你或许是因为欣赏他(她)的某方面才会产生喜欢的感觉的。有的人说:每个女孩都是天使,当她爱上你的时候,她会折断翅膀来看你,所以你不要再让她受伤害了。这句话说得很对,因为单纯的我们会因为一个简单的理由去喜欢一个人,到最后会彼此的伤害。在很多的眼里,女生都是被伤害的对象,虽然分手到最后是她们提出来的,但是女生却是很难从初恋时伤里走出来的人。她们的怀念和一些特殊的事情会让她们伤上加伤,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所以我会害怕去喜欢上一个人,也怕别人喜欢上我,我宁愿安静地欣赏某个人,也不要被别人伤害或是伤害别人,别人伤害了我,我会想用同样的手段去报复,这是我控制不住的,而别人被我伤害了,我会很内疚,会想去补偿,到最后会将那个人伤得更深。我不想被报复的念头一直在我的头脑里,也不要内疚地过一辈子我想要我的自由。要问我有没有过初恋,答案是有的,我也曾喜欢过一个很优秀的男生,他是我见过的男生中最优秀的一个,一直到现在我还认为他是最优秀的。我想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喜欢了一个我应该喜欢的男生,他对我十分的疼爱和珍惜,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没有因为不信任和小矛盾,而去吵架或是轻视对方,他没有让我为他流过一滴眼泪,从来没有过,直到最后无奈的分别我都没有哭过。我只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为他哭,那么他就不能再喜欢我了,因为一定是他做了错事,伤了我的心,他没有资格再留下来了。我经常被他说的这样的话感动,他也因为我为他做的那些事感动,我们俩就是这样相互感动着,一直到了这场恋爱的结束。现在回想起他的那些种种的好,我还是很幸福的。初恋,一生只有一次,不是吗?但它的结局是喜、是悲、是遗憾、是幸福、还是无奈,这就要看我们自己如何去掌握火候了,总而言之,初恋是最珍贵的,初恋也是最难忘的,经过了初恋,我们就会慢慢长大、成熟……本文作者:蛋白质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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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初恋消逝了快两年了朦朦胧胧的交往让我迷茫当初经常拿着他的MP3反复的放着、毫不厌倦地听着《那该死的温柔》每天坐在电话前傻傻地盯着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东因为好奇而答应你分手的时候你问我为什么我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那时也不知道要表达什么但我现在知道了我对你好比朋友现在已不在听那首歌了偶然听到的时候我会想到你虽然你的模样已经模糊但我还是忍不住想问你过得好吗现在我好想回到从前我们还是朋友的时候现在我们以有两年没有见面我已成熟我的初恋再见了200字 初一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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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我们班这学期转来一个男生,用小莲的话来说,那叫帅呆了。我们班不下十个女生暗恋他。我渐渐的也喜欢了上他,我不清楚,究竟喜欢他的长相,品行还是外貌。老天眷顾我,让他和我做同桌。我当时既惊又喜,我知道,当时有许多双眼睛注视我,有嫉妒,也有嘲笑。第一天,我没敢和他说话,因为我怕他讨厌我。凭良心说,我长得很漂亮,在班里,也有关于我的流言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老觉得样样不如他。第二天,他和我主动说话了,我心里万分激动。以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盼望上学,喜欢听他说话,喜欢看他思考。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们一天天熟悉,终于有一天,他说,小莲告诉我他喜欢我。我刹那间觉得天崩地裂。在接近一分钟的沉默后,我说,真的?那你喜欢她么?他扭扭捏捏的说,她不如你学习好,不如你可爱,但是,我不能伤了她的心啊。你说是不是?他哪里知道,他在缝补一个人的心时,同时撕裂了另一个人的心。后来,换位了,我的同桌成了一个女生。他和小莲,也随时间被冲淡了。初恋,注定不会有结果。4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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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一个很熟悉的词汇!每个人都会经历,因为它是每个人爱情的开始,但是,成功的几率几乎没有!因为它只是让人认识到爱情,可并不懂得爱情!可虽然成功几率不大,但同样让人难忘,因为它是刻苦铭心的!多少人因为忘不掉初恋而耿耿于怀,总认为自己仍然爱着那个给自己带来第一份爱情的人。其实,初恋并不是记住那个人,而是那段感情,虽然不成熟,但是却很纯洁,非常干脆,彻底的爱!而这份爱情,确是初恋情人带来的!冥冥中,觉得我记住这段感情,是因为我还忘不掉他(她)。我依然爱着他,想着他!错了!你所记得那段时光,不要急于的忘记它!因为那是美好的!如果你每次都那么的矛盾,害怕去想!那你见到那个人,你会怎么办?依然去追寻着那份感觉吗?过了!早就过去了!没有什么感觉是长久性的,都是短暂的,只是不停的更新罢了!爱情的过期,只是因为感觉的过期!一份感情,不是只有一个感觉,只是因为人给你不停的惊喜,不停的更新着感觉,给你新颖!才是维持感情的动力!所以,学会面对,而不是麻木的去面对!面对,见面时,依旧是朋友,初恋不是矛盾的,而应该是美好的!有了这段美好的初恋,也让你的人生丰富了很多,不是吗?有人说,我的初恋很失败,他(她)伤害了我!请听我说:我说过,初恋都是初次接触爱情,无论成败,都应该笑着去接受,因为它让你了解了爱情,让你懂得什么叫爱情,没有什么爱情是绝对的美好,爱情本身就是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痛,有难!这也是爱情的伟大所在吧!记住,初恋是美好的!是很好的回忆,找个自己舒服的姿势,坐那也行,躺那也行,爬那也行,只要你觉得舒服,慢慢的回忆那段感情,痛!无奈的笑笑!甜!不自觉的你也会笑!然后做个深呼吸,继续人生的旅途!因为它可以帮你找到你真正的爱情,找到真爱!你要学会感激,感激那段纯洁的初恋!因为它只是单单的教会了你爱情!而不是别的!7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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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说不出来。他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平时不是很爱和别人说话,比较斯文。因为是邻居,所以经常去她家玩玩,也有一点是因为我这个人比较爱玩的关系。那时候,总是很喜欢和他一起。比如说:农村里到了暑假的时候,会到田里或是地里去采一些野菜来喂猪,也总是想可能会在某一个地方和他相遇,可是,几乎是不可能。那时候,我和妹妹,或是另外一个邻居的妹妹一起去采,他会和他的姐姐一起去采。冬天上学的时候,由于我们学校很远,早上很早就要起床,提前会说,明天早上谁起得早,谁喊一声啊!然后第二天早上一起去学校,当然有时候在路上也会有别的同学一起去学校,当时,我们还是同班呢,不过在班上也很少说话。上初二时,当时班里不知道是哪位同学弄了一个算感情的单子,就是把两个人的名字的笔画相减,相差多少,再把这个数字对照单子看一下。呵!我算了一下,我们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就我们两个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鼓起勇气问:“你知道我们俩人相减是什么吗?“他问:“是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是哦,我哪里能知道你在想什么啊。”后来,就没有再说这个话题了。到了初三的时候,我的同桌一天就问我,你喜欢谁啊!我没有说。她又说:“那我们把自己喜欢的人写在纸上,交给对方。”我就相信了她的话。这是第一次告诉人我喜欢他。我很艰难的把他的名字写在纸上,因为当时我也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会不好意思的。然后我们互换了纸条。当我打开他的纸条的时候,发现上面什么也没有,当我问她,你为什么不写的时候,她说我没有喜欢的人,写什么。我当时差一点晕倒。就在这种情况下告诉了别人。到后来,有一天,班上有个男孩子在班上说他喜欢班上的一个女孩,然后用手指转,最后居然转到我这里,我当时有点闷了,不过心里还是很开心。他在那里喊着:“不要胡说,不要胡说”.过了初三,我去就读了一所职业学校,而他去上了我们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不过是一个冷门的专业。而我早就出来打工了,在打工期间,有时候会上晚班,听着心情有事,每一次当我听到别人因为没有把当初的爱说出来,后来失去了相爱的机会的时候,我总是会想,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份爱说出来呢,可是当我每次回家相遇的时候,总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在过年的时候,有时总会在他家坐到很晚,想等没有人的时候再把他说出来,可是到最后还是不好意思卞出来,多少次在梦中梦到他,不过有一次还真灵,我梦到他五一回来了,第二天我把这个梦发信息告诉他,他说,不一定。后来我想,他刚去上学没多外,应该不会这么快回来。五一前一天,他回到了家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反正这是我第一次梦想成真。那时我在家里帮忙采茶。到了六月份,茶结束了,一天我在山上干活时,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一个信息,直接就问了一句话:“你喜欢我吗?”当时,我想,不管喜不喜欢,我都接爱。至少我问过了,不喜欢的话,我就不后悔了。我在等待着他的答复。结果是:“我一直把你当成妹妹。”当时我的眼泪不自觉的往下流,原来我还不够坚强。虽是这样,我还是想时不时的关心他,总是想到他。后来,我觉得工作太辛苦了,于是我就在电脑培训班学会了电脑,会上网了,呵呵!在一次聊天中,我以第三个称的方式和他说出了我心里的感受把所有我想说的都说出来了,当时,是一边哭着一边说着。他说:“后来他才发现,他所说的把我当成妹妹看,是网上十大谎言之一啊!他说以前喜欢过我,只是以前。”当我看到这里时,我觉得我好像轻松了很多,到少当时的付出不是一方面的。觉得现在不是那么在乎他是否喜欢我了。最后,我试着忘记他……。毕竟他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而我只是一个职高生,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话,由于知识的关系,说不到一块去。我想:算了,就这样吧!至少曾经爱过,我决定放弃了,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初恋。1200字以上 高中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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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写人我的初恋初恋?我听见有人说:“小小年纪,还搞初恋……”告诉你吧,我的初恋——是篮球。以前,大家都说我个子长得高,打篮球是个好苗子,可我却从来没接触过传说中的篮球。这学期体保课居然教打篮球,我又是忧来又是喜。忧的是一大堆:第一次接触它,会不会打得很糟糕,别人会不会因为我打得不好看不起我?…喜嘛,想到自已有机会打篮球了,可激动了!起先,我看见别人都有篮球,很羡慕。星期五那天,妈妈给我买了一NBA的蓝球,我高兴得不得了。一天中午,我都拍着属于我自已的篮球爱不释手,一时都停不下手!在阳台上反反复复地练着传球和运球。上起体育课来,更是津津有味,一提起篮球,我就会滔滔不绝绝地说一大堆。周末一有时间就约老爸去体育公园练练球技。因为楼下邻居终于受不了这地震般的响声了!童年,有许多初恋,我对自行车的兴趣过了,对篮球的爱好又来了,不知,下一样到谁?350字 三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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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帅哥的血色初恋杨帅,一个高高大大的BOY,整天抱着个稍比他脑袋大一圈的篮球在球场上”撒野”,虽说他的球技在全校属一属二,但他也太t狂了点,因为他扬言他要打进”NBA”我KAO他的head坏了.杨帅的球技与日俱增,学习成绩却直线下降,不过他不在乎,他的志向是在篮球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学校的篮球赛无论大小杨帅都场场不误,他那美妙的”三步篮”谨得了一次次男生的掌声和女生的尖叫.校园里的女生龙其喜篮球打得好的男生,特别是像杨帅这样的“帅哥”。杨帅每次投进一个球后,都向女生堆里招招手,(他把自己幻想成了球星),女生们的尖叫是疯狂的,但只有一个人静静地看着杨帅,她就是——可,杨帅的邻班的一位女生。杨帅发现了她,他朝她笑笑像一缕阳光;可她朝他笑了笑,,清清的双眸像一泓水,可给杨帅留下的印象非常Good!大帅哥杨帅每天收到的“情书”数是数不清的,但他从不理会这些没用的废纸,这几天他有些魂不守魄,他托人询问那个女孩的名子,得知她叫可。“可”,多么美妙的名字,杨帅发觉自己喜欢上她了。对女孩他可没有像驯服篮球的那种本领。他很苦恼,篮球场上很少能见到杨帅的身影了。杨帅像只大熊猫似的俯卧在他那个大床上,床底堆着已积满灰尘的大球鞋。外面下着稀沥的小雨,杨帅呆呆的玩弄着日历,他地想可,平静的笑容,清澈的双眸已深深直进了他心里。“我要向她表白,我要追到她。”杨帅在心里呐喊着,可是他无能为力。突然他的眼睛亮了,“愚人节,对,是愚人节。我何不……”嘻嘻,杨帅露出了一个“狡猾”的笑脸。这天杨帅去礼品店买了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画着丘比特的神箭,他又在上面写了一首小诗:天上的月亮是你的面孔灿烂的太阳是人的笑容清澈的大眼睛长长的马尾辫我无法忘记你,Deay!天啊,哪有这样糟糕的诗啊!可篮球天才——还在下面落了款,我可以和你做从友吗?(杨帅)写完了简短的情诗,他又去花店买了几支艳现的红玫瑰,外加儿片火红的枫叶,这代表他的年轻和火热的心。大功告成了,可杨帅心里却有些紧张,他不知自己给否撑得声明那张厚脸皮把卡片和花送给可。“愚人节”依旧像去年到来时的样子,不紧不慢的到来啦!它似乎只是校园的节日,校园中的boy和giyl们把它变得更有节奏和色彩。那天的早课杨帅上得很不踏实,他的心里似乎有面永不停息的架子鼓响着,使他的心咚咚的响个不停。下课的铃声响了,此刻他更紧张了。他把卡片和花揣在怀里,颤抖着向邻班走去。刚走到邻班的门口,恰巧碰了可,“你是叫可吧?啊……这是,是别人让我转送给你的,他还说他……他喜欢你!”说着便把怀中的花和卡片塞给可。掉头便逃掉了,此时他的脸比猴屁股还红,他也在怀疑自己怎么能说出“他喜欢你”这等恶心的话来呢?再说可,她拿着花和卡片呆呆的站在那儿,她但愿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愚人节冖物,但那火红的玫瑰和枫叶却明朗的告诉她这不完全是她所想象的那样子的,当她惊呆了,她终于明白了:杨帅喜欢自己!这时她的眼前又浮现出杨帅抛给她的第一个笑脸,多么灿烂啊!像一缕阳光,此时可的脸发烧了,红的像手上的枫叶一样,嘴角还带着笑。“Hi,干什么呢?可”,可抬起头来,看见王子从老远跑了过来,手里同样拿着火红的玫瑰,他是校里有名的浪子,小霸王,没有人敢招惹“祝你节日快乐!”王子把花塞到可手里,他就是这个样子,无论什么节日都要送花给可。他是喜欢可的,但可并不喜欢他,仅仅是感激他所以他们之间保持着一种朦胧的关系,其实可是讨厌像王子这种人的,只不过王子曾救过他,使可对王子多了点好感,于是答应做朋友,仅仅普通朋友而已。要说王子救可这件事,还得从一年前开始,那时,王子已喜欢可了,可是,王子并不是可心中的“白马王子”的形象,所以可对王子一直是避而远之。一天上完晚课,可由于有事去了离学校不算很近的一家商店那天天很阴,黑漆漆的,可独自一个人快速的向前下走去,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免不了有些害怕。越害怕就越有事儿。前面忽然窜出几个黑影,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匕首,一步步向可走来,可害怕极了,她知道这些人不但劫财而且劫色。她一步步向后退,心就像跳到嗓子眼儿似的呼乎快节奏的响着:“|救命啊……!”可终于响出来了,可是她却不敢动了,因为那几个黑影已向她奔了过来。“不要怕!我来啦!“这一声犹如睛天霹坜,几个黑影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得逃之夭夭了。”嘿,想什么呢?“原来可还处在,刚才的惊慌之中没有醒来,被人这么一叫才缓过神来,她仔细看了看这个救命恩人,原来是王子,此时她对王子的厌烦也减少了一半了。“王子,谢谢你,要不然……”说着可的脸又像红苹果似的了。对了,这么晚,你出来有什么事嘛?“王子盯着可说。可早已被吓坏了,哪还敢办什么事。“我送你回家吧?可”王子说。可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唉,可怜的可呀,就是一个单纯的小女孩。也不仔细想想,他王子算什么,只一怒吼便把那几个手拿匕首的坏小子吓跑了。其实呀,这一切都是王子设计的,可恶的王子,为了得到可的芳心,连这个坏主意都想得出。再说王子送可回家的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王子打破了僵局,不过王子的第一名话便让感到恶心。王子说:“可,我好喜欢你!”说着还盯着可,弄得可满脸通红,耳根发热,不过幸好是在黑天,没被王子看见自己的狼狈相。“不可能,我根本不适和你。”可小声的说着,心里却想:“你这个臭王子竟敢向我提这个无理的要求。”“不,可,我,我真的喜欢你!也许你现在接受不了,但我们可以先作普通朋友的。”王子的眼睛发着光,是可以看到的。可并不是忘恩负义的人,王子提出作普通朋友,可没有理由回绝。就这样,可和王子认识了,普通朋友做了一年多。每次王子向可发起攻击时,可都以种种理由给回绝了。当然,至今可也不知道那件事的真相。再说王子看到可手中的玫瑰和卡片,便问是谁送的。“没,没什么,是一个愚人节小祀物而已!”可慌张的说“谁送的,我看看。”说着便一把把卡片抢了过去。可知道这下完了。王子看了卡片啪的又扔给了可,“这是什么愚人节礼物,妈的,杨帅那臭小子,看我不揍扁他!”说着王子便愤愤的走了。“不要,王子,这是误会!”可在后面喊着,可是这无济于事,王子的霸道是全校都知道的。“不行,我一定要阻止他!”可想着,便去追王子。刚跑到杨帅的班外面的走廊,便看到了王子和杨帅已经打了起来,周围还有一群王子的帮凶,杨帅冲已经被打倒在地。“住手!”可喊着,“再打我就不是你王子的朋友啦!”王子听了,站了起来,其他人也停止了,杨帅瘫倒在地上。“看来你真的看上这个臭小子了,好,我不为难你,不过我要告诉你一件大事!”王子露出一个大大、狡猾的笑。“知道吗?可,那次的那几个人是我安排的,一切都是我精心设计的,哈`”可听了,什么都明白了,她想哭,可是没有泪水,这不值得她哭。她想不到王子竟恶劣到此地步。可呆愣在那儿,王子那帮人一个个奸笑着扬长而去,“可”,杨帅倒在地上叫着可,这才使可缓过神来。她扶起杨帅,杨帅伤得很重。可送他去了医院。一下子由于此事被学校开除了。杨帅在医院疗养了一个多月可天天来看他,这使杨帅感到很幸福。可说她很喜欢杨帅送给她的枫叶,杨帅蛤白可的意思。他答应可到秋天陪她去年枫叶,可点点头,握住了杨帅的手。受了重伤的杨帅在可的精心照料下很快便康复了。他们两整天在一起,可就像是一只轻快的小燕子在帅的身边飞来飞去。他们已是学校公认的“最佳情侣”了。转眼到了秋天,到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可牵着帅的手说让帅在下周日陪她去看枫叶,帅当然满口答应了。周日那天,天气特别好湛蓝的天空上挂着一轮金盘,和煦的阳光洒遍大地,可和帅手牵着手走在那一片火红的枫树林间,火红火红的机叶,树上是,地上也是,多么美妙啊!帅看着枫叶,牵着可的手,不禁陶醉了,他忽然有一种冲动,抱住了可,闭着眼睛说“可,我要照顾你一辈子,好吗!”可被帅的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倒了,但她并没有挣脱。她喜欢呆在帅怀抱中,那种感觉很好,很美妙。正当两个人都在沉醉时,一个可怕的声音划破了当时的宁静。“嘿嘿……”帅和可同时一颤,睁开眼一看,原来是王子,旁边还站着五、六个貌似乌鸦的坏小子,一看他们那德性便知不是好人。“好一对令人羡慕的鸳鸯啊!”王子说道,他的眼睛瞪得大大,似乎有些泪花,也似乎要冒出火来。“你们要干什么?”杨帅喊到,他把可搂得更紧了,“不干什么,杨帅,你这个王八蛋,今天老子就昌要和你算算总帐。”王子说着,旁边的几个发出一声声足以震掉牙的冷笑。可有些害怕,帅趴在她的耳边安慰她说:“不要怕,有我呢!”这时那帮家伙忽然蜂拥而上把可和杨帅分开了,两个人牢牢把住可的双臂使她动弹不得,还有三个人打倒在地,帅也动不了了,即使他用力挣扎,王子冷笑着一步步走了过来。“好,很好,有气魄。”王子说着照杨帅的小腹就是一脚。“不要打杨帅,王子,你这个王八蛋!”可也急了,竟也骂出了口。“可,你骂吧,杨帅这个臭小子是他毁了我的地切。|王子气愤的说着,他已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啦,不断的在杨帅身上进行拳打脚踢,而且一边打着边骂着,一边叫喊着,杨帅没有吭声,只是在忍着、忍着。可早已泣不成专声地开始央求王子,但是,可越央求,王子越打得厉害。忽然,王子从兜里掏出一把长长的雪亮的匕首朝杨帅的左胸刺去。”我要你死!“王子丧心病狂的喊着,杨帅动了两下便闭上了眼睛,那一群家伙看事情不好都逃之夭夭了。王子拿着血淋淋的匕首呆呆的站在那儿,他有些害怕了”我杀了他,我真的杀了他……。可一下子扑到了帅的身上,她抚摸着他的脸,她看他好像在睡觉,不过是永远的睡着了,她的泪滴在帅的脸上,她发现帅的眼角也有泪花。帅的鲜血淌了满地,像枫叶一样,红红的…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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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甜蜜和青涩十四岁,情窦初开的女孩,心目中都有着白马王子,直到真正的他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他,一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热爱运动,给人一种阳光的感觉。他爱笑,那时候,他的笑容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后来,我们认识了,彼此熟悉之后,一见到他,就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喜欢。喜欢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它让你欲罢不能,即使,你知道它很危险。而我,就是被这中感情所牢牢地吸引住了,我开始暗恋他,他的一颦一笑,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着我,在我难过的时候告诉我要坚强。他仿佛就是那轮明月,而我,只是陪伴他的星星罢了,即使到最后,和月亮走到最后的不是星星,而是太阳,那么星星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守护着月亮,陪伴着月亮,不再使月亮孤独地照亮这黑暗的夜晚。这件事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某个星期五的下午,放了学,他早操场上踢球,我已经准备好跟他告白,当然,我也准备承受最坏的一面——拒绝。待我表白过后,他笑了笑,说了句随便。他虽然没有答应,但是至少没有我想象过得那么坏。几个星期后的周五,在学校的长廊,他向我表白了,只是“我喜欢你。”这四个字而已,而对于那时候的我就是幸福。有人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你爱的人,同样也在爱着你。没错,那时候的我,真的觉得是幸福。他天天等我放学,陪着我走那一段不足两百米的路,到了校门口,我们才分开。正当我以为幸福会蔓延的时候,我们放了彼此的手,即使我们放了手,我们依然还是成为了好朋友,他曾对我说过:”谢谢你带给我那么多青涩的回忆。“嗯,青涩的回忆,青色的回忆。这样的回忆,我会放在心底的匣子里,等到我年老的时候把这个匣子打开,让这些独家记忆涌出来,涌上心头,然后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作为回忆的结束,作为对初恋的放下。初恋,青涩的,甜蜜的。现在想起来,那段感情,也许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感情吧。即使我知道,这样美好的感情已经回不去了,但是那份甜蜜和青涩,我依然记得。初二:洛苒汐7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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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作文: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砰!砰!砰……”这强而有力拍打声是从羽毛球体育馆内迸发出来的。这里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羽毛球比赛!接下来,请把目光聚焦到五缘湾体育馆内,观看这精彩的比赛吧——我和老爸的这场比赛,实行的是21分制。刚开始,我俩谁也不让谁。但到了中场,我与老爸的比分就逐渐拉开了,我差了爸爸6分。这时的我不免心急气躁起来。可越是着急,就越是输球,不是把球打出界,就是没把球接住,要不然就是球又被爸爸反击过来。眼看这比分差距越来越大,我有点失望了,就如霜打的茄子一样蔫蔫的。老爸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儿子,只要你坚持到底就一定会有收获!”爸爸的话就是一针强心剂,给了我希望。这下轮到我发球了,我调整了心态,摆好姿势把球发了出去,只见爸爸跳了起来,用球拍往下一扣,“唰”的一声,白色的羽毛球像离弦的箭一般向我飞来。顿时,我想起了教练对我说过的话“打高球时,手要抬起来,然后身体拉开,等球来的时候再用力回打出去。”我用这样的方法,球拍一挥,顺利将球接了过去,是个擦边球,爸爸没接住,我赢了这一球,顿时士气高涨了。接下来,我继续稳杀稳打,很快我把比分追平了。到了关键的一球了,这一球将决定谁胜谁负。爸爸把球发了过来,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打了出去,球在空中旋转着,跳着舞,犹如一个白色的小精灵。爸爸球拍一挥,竟然没接到球。我欣喜若狂,大叫起来:“耶,我赢了!”可老爸指了指球,我定睛一看,原来球出界了,我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的。老爸刮了一下我的鼻梁,笑笑地说:“儿子,输赢不重要,运动的目的在于健身‘生命在于运动’嘛!”老爸的话使我受益匪浅,从此我更喜欢羽毛球这项运动了。因为打球让我更健康,打球让我更加快乐!六年级:杨褀7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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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你让我滚,我滚了,你让我回来,对不起,滚远了。 ——题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间,时间已经悄然从指尖溜走,看着湛蓝的天空,我才猛然意识到,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年,还好吗?我深爱的那个人,还好吗?我的初恋.你会像我问好吗?我很好,虽然我知道这不可能,因为没有了你,我的世界开始空虚,像是被蛀虫一点一点的侵蚀掉,我的心早已锈迹斑斑,麻木不仁,可是最近我遇见了一个人,他和你一样,让我又一次有了心动的感觉。你说过,大手牵小手,永远不离弃,你失信了,他却做到了,所以你放心,我会很好的。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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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中最难忘的初恋在这一生中,我有好多好朋友,但他,对我来说感觉不一样,他对我说他爱我。我真的被迷惑了双眼,我爱上啦他,无法呼吸,甚至……是的,因为他,我第一次感受到牵手的温暖;因为他,我不仅爱上了体育我为他付出的太多太多,到最后甚至……我第一次吃醋是因为他,我第一次为男生流泪也是因为他。但他也付出了不少,为了我他第一次哄女孩子开心,为啦我他献出自己的“栋腿”,为了我。他……但是渐渐的他变了,没有那么体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感觉……我的心里酸酸地……安阳初一:你不认识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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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的排练下午,我们小学部的全体同学在学校操场进行运动会的排练。开始先进行一次传球练习,由一(1)班开始,球一个一个往下传,传到一(8)班的最后一位同学,传球就结束了。接着排练时,老师选四位同学喊口号,一位同学举中队旗。我们练原地踏步和向前走,喊我们的口号:“风铃风铃,感恩激情,快乐学习,比赛争赢,耶!”我们练了一个下午,练得很认真,得到了仲老师和王老师的表扬,说我们认真,队伍排得整齐,口号喊得响亮。我们准备好了,希望我们一(3)班在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就像比赛争赢的口号一样。200字 一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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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最大的好处健康、快乐和远离疾病是运动最大的好处,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采多姿,也可以让紧张忙碌的心情得到短暂的放松。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跑步,可以让体力充沛的我得到释放。每当在学校上体育课的时候,和同学一起练习跑步,不仅可以让同学之间的感情更融洽,还可以让我静下心来,为一天的学习而做准备。每当星期假日时,最喜欢和家人一起去运动,这是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家人的身体也可以越来越健康,也增进了家人之间彼此的感情,使生活变得更幸福。运动好处多,大家要常爱护自己的身体,要时常多运动,这样子身体才会变得很健康。200字 小学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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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信子开花啦时间时间像飞鸟,滴答滴答向前跑,一转眼,四个月就过去了。过年之前养得风信子,现在已经开了!我还记得,刚开始它只有一厘米那么高,过了一段时间,它长成了一枚硬币那么高,又过了几个星期,它有一枝蜡笔那么高了,里面还有绿绿的东西,妈妈说,那里面就是花,不过还没开而已。而现在,它已经开了玫红玫红的花。我还发现,风信子是由许多小红花组成的一串“鞭炮”,如果你隔得很近闻,还能闻到清香呢!我还从书里发现,大多数植物都是用种子繁殖,而风信子是用屁股上长的小球繁殖的,妈妈说叫分球繁殖。20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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