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
这简直太有意思了
你竟然是我的初恋
但是到头来又怎么样呢?
你是我的初恋
我以为我们会改变
我乱了思路……
我们相识,我们还小
这是我的初恋
BienavantlebasketmonpremierTitre
在打篮球以前我们一直在一起
在那段时期我们像两个钩子一样牢牢套在一起
我们年轻,我们疯狂
那是谁的错呢
没有对方,另外一个什么也不是
当我们在一起,大家就会变得简单
我们想一个
仅仅一段恋爱,仅仅一个未来,仅仅一条大路
我又想起当初我把你抱在怀中
你对我说你喜欢这样像涅磐一样的感觉
你给我最美好的
我却是铁石心肠
在丘比特那里你就是箭,我的心就是靶
出发的时候我身无分文
为了你我不需要乘坐火箭也能给你摘下月亮
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抛之脑后
无论发生什么你都是我的保护神,我的吉祥物
你我永远在一起
如果你倒下我跟着倒下
我是克里狄特尼就是波尼
如果我永远都不欺骗你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所有的爱都给你
我的心永远为你跳动
爱,今天我能为你做一切事情
也能为你而死去
宝贝,你是我的初恋
我的爱人
逝去的岁月都留给了我的篮球事业
我们的爱情也灰飞烟灭
我们一瞬间长大
我们莫名其妙的发火
我乱了思路
朋友们都是是因为我们相识的时候大家太年轻了
你以前总是说我是你的全部你的唯一
你会一直爱我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
你是我的初恋
你是我的初恋
你是我的初恋
你是我的初恋
尽管取得了成功,可我还是永远不能忘记你
球衣,闪光灯,球迷,发烧友
你知道我已经把我们之间最美好的记忆都珍藏了起来
我们的笑声和你深夜里的哭泣
我并不遗憾,感觉还在那里
我们做了朋友,没有未来也没有过去
我们一直到永远
如果你倒下我也跟着倒下
我是克里狄特尼是波尼
如果我从没欺骗你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所有的爱
我的心永远为你跳动
爱情,我能为你付出一切
我能为你而死去
宝贝,你是我的初恋
我的爱人
我向过去讲述我们的历史
你是我的初恋
你曾是我的一切,我们曾深深相爱
你是我的初恋
如今我们分开了变成了朋友
我向过去讲述我们的历史
你是我的初恋
你是我的一切我们曾深深相爱
你是我的初恋
如今我们分开了却变成了朋友
广西北流市城西初级中学初一:晨曦.
唤起童真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小豆豆傻傻地站在窗边,与街上的宣传艺人聊天,唱歌。可是,她却不知道正在上课时不许这般“胡闹”。
小豆豆拿着剪刀在嘴里玩,却不知随时有“剪掉舌头”的危险。
小豆豆在7岁那年,因为在校特别“顽皮”,被认为是“行为古怪”的小孩,而被退学。后来,却为找到用电车作为教室的“巴学园”小学而心感幸福快乐。那时,只有妈妈才知道,她是因退学才来的。
小豆豆从此就在巴学园快乐,自由,幸福地生活与学习,她的所有善良品质,开朗,自信的性格就在这里开始培养……
更难忘,更令人敬佩的五体投地的,是巴学园校长——小林宗作老师。是她,一直灌输“你真是个好孩子啊!”这种始终赞赏学生的精神使他的五十个小学生从此不再平凡……
本书讲述的便是小豆豆进入巴学园以后所发生的趣事。本书作者黑柳彻子——联合国亲善大使,就是书中“行为古怪”的小豆豆,里面发生每一件事都是真实的。彻子写本书的初衷,除了要纪念尊敬的小林宗作老师,还要告诉全世界的学生、家长与老师:越是小孩子,就越拥有人类最珍贵、最必要的东西。教育小孩子,应该要深爱他们,相信他们,融入他们,呵护他们以及给予他们自由,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注意擦亮他们的童真与善心。我想,这是很重要的,这就是我们在笑声和感动声中深深思考的问题。
童真是世界上最可爱、最善良的品质。童真也是最原始、最宝贵的美好品质。在浑浊社会里唯一隔离尘俗、喧嚣,沉淀着最纯洁、圣洁,透明干净的亦是童真。一个人可以放弃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但决不能轻易放弃曾经拥有过的“童真”。因为,里面包含着无价的善心、尊严、原则以及人们最可贵的情感。但很可惜,人们在追求成功,追求既定目标时,往往就不由自主地首先扔下“童真”,以为这都是阻碍自己成功的“包袱”。人从一出生就开始与社会亲密接触,而社会千姿百态,包罗万象,不能给予每个人百分百的“无污染”环境。所以,正如邓小平所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开始培养人的“童真”。小林宗作老师经常说:
“无论哪个孩子,当他出世的时候,具有优良的品质。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影响,有来自周围的环境的,也有来自成年人的影响,这些优美的品质可能会受到损害。所以,我们要早早地发现这些优良品质,并让它们发扬光大,把孩子培养成富有个性的人。”
可见,小林宗作老师一直在关心、关注孩子“优良品质”的培养,一直在呵护着“童真”的教育,一直在营造一个充满欢乐、童真的校园。通过欣赏《窗边的小豆豆》,我们有如沐浴在童话里。我认为,人长大了,尚且保留童真,是个性化的需要,更是人性化的需要。
《窗边的小豆豆》值得我们深思的,让我们从中看到与想到的太多太多,不是片言只语能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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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在上中学的时候,身边的许多朋友都谈起了恋爱了,也就是说她们有了自己的初恋对象,她们告诉我,初恋是很美好的,有着纯牛奶般的香味。我并不了解她们所描述的那些浪漫情节,但我可以从她们幸福的神情中感觉到她们是真的很开心。当看见爱情小树发芽的时候,她们总是那么的惊讶与兴奋。她们总是把她们约会的情节描述得像小说一样,但是在我看来,童话般的爱情也不过如此。我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小说,在我笔下的任务最后都是以悲剧告终的,但情节却是我某个朋友的恋情的真实再现。完美的结束,不经意的开始,再加上故事里必须要有的元素——一波三折,这就是我想象中的初恋,也是我身边的朋友所能告诉我的,关于她们的初恋。我不相信一个人能从一而终地喜欢着一个人,就算是我的那些女朋友也一样,她们现在往往会后悔当初的选择,所以说初恋的人不一定就是最后和自己厮守的人,但是并不是说所有初恋的人,到最后到要分开,有些人就是会喜欢他(她)一辈子,最后他(她)们也许就能在一起,我说的是也许,毕竟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至少我的朋友们都没那么幸运。初恋是分时期的。在未成年的时候,这些初恋往往被认为是不应该的早恋,这也许是青春期的一种不寻常的波动,而成年以后才拥有的初恋,才被看作是正常的初恋,其实它们的内涵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样单纯的喜欢一个,自己所喜欢的人。这个人不是你的亲人,是你并不认识的,而你或许是因为欣赏他(她)的某方面才会产生喜欢的感觉的。有的人说:每个女孩都是天使,当她爱上你的时候,她会折断翅膀来看你,所以你不要再让她受伤害了。这句话说得很对,因为单纯的我们会因为一个简单的理由去喜欢一个人,到最后会彼此的伤害。在很多的眼里,女生都是被伤害的对象,虽然分手到最后是她们提出来的,但是女生却是很难从初恋时伤里走出来的人。她们的怀念和一些特殊的事情会让她们伤上加伤,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所以我会害怕去喜欢上一个人,也怕别人喜欢上我,我宁愿安静地欣赏某个人,也不要被别人伤害或是伤害别人,别人伤害了我,我会想用同样的手段去报复,这是我控制不住的,而别人被我伤害了,我会很内疚,会想去补偿,到最后会将那个人伤得更深。我不想被报复的念头一直在我的头脑里,也不要内疚地过一辈子我想要我的自由。要问我有没有过初恋,答案是有的,我也曾喜欢过一个很优秀的男生,他是我见过的男生中最优秀的一个,一直到现在我还认为他是最优秀的。我想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喜欢了一个我应该喜欢的男生,他对我十分的疼爱和珍惜,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没有因为不信任和小矛盾,而去吵架或是轻视对方,他没有让我为他流过一滴眼泪,从来没有过,直到最后无奈的分别我都没有哭过。我只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为他哭,那么他就不能再喜欢我了,因为一定是他做了错事,伤了我的心,他没有资格再留下来了。我经常被他说的这样的话感动,他也因为我为他做的那些事感动,我们俩就是这样相互感动着,一直到了这场恋爱的结束。现在回想起他的那些种种的好,我还是很幸福的。初恋,一生只有一次,不是吗?但它的结局是喜、是悲、是遗憾、是幸福、还是无奈,这就要看我们自己如何去掌握火候了,总而言之,初恋是最珍贵的,初恋也是最难忘的,经过了初恋,我们就会慢慢长大、成熟……本文作者:蛋白质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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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的初恋“Sorry,sorry……”吴紫藤的手机在那响了起来,紫藤的脑袋从许多的作业中抬了起来,伸手拿起手机按了接听键,只听侯淑宁那超不淑女的声音,大声地说“死紫藤,你在家干什么呢?还不快上我家来,我遇到麻烦了。如果五分钟内你再来不到,你就死定了。刚出门的拐弯的地方,和一个长得很帅的男生撞到了一起,更巧的是她的嘴和那个男生得罪碰到了一起,他们在那里相互对视着。值到那个男生说了话,紫藤才从那个男生的身上。只见紫藤起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个大叔,干吗要占我的便宜,把我的初吻给抢走了,你这个大叔太不要脸了。”话刚说完就不见了人影。侯宅里只见淑宁穿着蓝色的丝蕾裙在那儿给紫藤画着妆,因为她让紫藤替她去参加约会,还说那个男生是一位校草,长得很帅。不一会儿,紫藤画好了妆,穿着淡紫色中裙,蕾丝的袖边,而且在裙摆的地方还有许多网格,脸上画着淡淡的休闲妆,脚下穿着淡紫色的高跟鞋。远远望去,光彩夺目,宛如天仙下凡,任何人看见她都会被她迷倒。只见紫藤对淑宁说:“我相信任何人见到了你就会人见人爱,花见花落,车见车坏。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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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树我叫蓝叶,蓝色的“蓝”,叶子的“叶”。我不知道我爸爸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么苍凉的名字,蓝色的叶子世界上估计没有,但我却是个很安分很普通的一片叶子。我喜欢树喜欢树叶,有一次看一本植物书,书中专门介绍各种树木,我看到——山杜英【形态特征】常绿乔木,高达10~20米。树冠圆锥形,树皮深褐色,【生态习性】性喜阳光.也较耐阴。耐寒,喜温暖湿润的环境,在排水良好的酸性土中生长良好。根系发达,萌芽力强,较耐修剪,生长速度较快。滑,小枝红褐色。因此我把原来的网名改成了“山杜英”。我希望能向山杜英一样生长良好、根系发达、萌芽力强。我生活在福建,那个阳光灿烂的地方。我是一个高二的学生,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端着教科书沿着学校围墙,慢慢地沿着绿树如荫的小路回家。说是家,其实只有一个老奶奶,爸爸妈妈在江苏。他们都说我很乖,于是我自己也认为我很乖。我喜欢大段时候,大段时间的沉默。我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在学校楼顶上看如血的残阳。记得有一次,我不想上课了就溜到学校外面的网吧上网,在一个文学聊天室看人聊天,当我看到——我喜欢一个人在楼顶,在栏杆边站着呆呆地望着晚霞,风吹起我的白衬衫,满眼的落寞与苍凉——木姜子——在滚动屏幕上——于是我就加了他。于是我决定要让他快乐起来,也让自己快乐起来木姜子:我叫陈傲,网名叫木姜子,(木姜子,落叶灌木或小乔木,高达3米左右,最高可达10米。树皮幼时黄绿色,光滑,老时变褐灰色,都有白色斑点。小枝细瘦,绿色。单叶互生,有香气,纸质光滑。长圆形或披针形。)我喜欢道家的思想,觉得木姜子这个名称超凡脱俗。我知道我父亲为什么给我取这个名字——他希望我成为家族的骄傲,希望我能出人头地。我本来有一个在外人眼里看来幸福温馨的家庭;在那个不大不小的F市里,我的父亲是F大的一个小有名气的中文教授,在他学生的眼里他幽默睿智脾气古怪个性鲜明。父亲对生活的要求自以为很低——不外乎几本书、几场梦、一个女人而已。本来应该是快乐的,可是母亲为了她心目中的“现代舞”,与一个外教携手去了美国——为了她的事业她不顾一切地离了婚。我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在我的眼里在外人的眼里他们原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比翼鸟,我也拥有一个幸福的家。父亲受不了这个打击因此而自杀,昏迷了半个月又回到了阳间,结果就变成现在的浑浑噩噩,终日借酒浇愁闭门不出,再也无心理会我的一切。那天下午无聊得紧就上了网,在虚拟的世界里尽情地抒发我的苦闷,想不到一个小姑娘加了我,她的戒备心虽然不弱,但她知道我是大学生后就把电话号码给了我,我对她说,如果你晚上睡不着了就打电话给我——等了一个月,终于有个晚上——记得是凌晨两点吧,她在电话里抽噎。她的声音我很熟悉,与我想象的一样,清澄如水。这以后的晚上她经常打电话来……但我们没有见过面,尽管我知道她的学校与班级,那时侯我心灰意冷,对爱只有恐惧的感觉,我真的想不明白一直举案齐眉的父母亲怎么说离就离了,只不过司马相如抛弃卓文君到了现代却翻版了。那天我去她的学校替我父亲递交一份报告,离开那个学校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一位女孩掉了一本书,书名是《荆棘鸟》……山杜英:一天,我仍然背着书包看着自己的脚慢慢回家。后面突然有个声音在叫:“前面的同学,你书掉了,没有发现吗?真是个傻孩子,叫声大哥哥把书还给你,然后你再请我喝咖啡。”声音很老,有一股秋天的味道,夕阳照在他的额头上,满脸的疲惫与倦怠。我伸出手将书拿过来说:“谢谢,我想对你说,我不傻,我十九岁,不要叫我同学”,就向前走。他赶上来说:“你还忘了啥?”我说:“来”。那天下午,他整整喝了三杯的蓝山咖啡,我吃了三客的冰淇淋,两碟的“小可爱”(小个的西红柿),直到最后我将衣服口袋翻出:没了。那天下午我知道他叫陈傲,F大的大二学生,我也知道了他就是木姜子,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高大英俊但心态疲倦敏感。但那天下午我很开心。木姜子:以后的日子,蓝叶经常打电话来找我,我逐渐感觉喜欢有一个人在我耳边安安静静地听我倾诉,因为我感觉到了快乐。时光恍惚,三个月后我们经常手拉手地逛“麻”字街了。这里有麻辣烫、麻辣串、麻辣豆腐、麻婆火锅、升麻葛根汤、麻将馆、麻布店、水煮活鱼、还有麻衣相术;回到房间才知道自己相思如麻。、山杜英:有一次我对他说以后周末别去逛“麻街”了,那里人多,你就骑着自行车带我去郊外,你总不忍心让我一个弱女子凄凄惨惨地过周末吧。木姜子:“我只带我女朋友去。”她没有说话就跳上了我的自行车。其实我知道她那个人,平时看起来宁静得比月亮,但是心里却有着夏日的阳光。山杜英:记得他那次说出后,我心跳不已,我很惊讶他能够说出来,从他的口里。我望都没有望他不由分说地跳了上去。往后的日子缓缓流去,我感觉到他快乐起来了,在他带着我吹响长长的哨声的时候。自行车后的日子,很单纯,很似水,就像我十八岁的青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爱他。希腊神话说:不可理喻地爱某个东西,是有违常情的事情。当有人这样爱时,众神就变得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被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候将它摧折。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我可以当他的女朋友,但我不能爱上他,毕竟我们之间存在着太大的差距。木姜子:我喜欢野外,在野外,尤其在山上的时候特别的开心。我宁愿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话,宁愿与它们亲近也不屑与人交往。古人说“仁者乐山”,因为我不是仁者,缺啥补啥,也许这个缘故我特别喜爱山。距城市三十几公里外有一处全国面积最大的人工保护林,那是我们系实验的基地。有一天我惊奇地发现了两棵肩并肩长在一起的树,它们的身子紧挨着,根系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一棵叫山杜英,淡红色的表皮;青绿色的表皮的另外一棵恰好是木姜子。为了这个发现我欣喜异常,原来上苍早就把我们安排在一起了。山杜英:我喜欢野外,在野外,尤其在小溪流边的时候特别的开心。那些水草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落叶残花特别容易引起我的心绪。木姜子说“智者乐水”,因为水给人的感觉特别的灵动,我很固执,我要是像水一样就好了。有一天木姜子带我去他们的实验基地,在那里我看到了那两棵树,我相信这就是冥冥中的天意。那一刻我也曾想我们要如那两棵树一样生生死死在一起了。木姜子说经过测定,这两棵树的树龄都在二十岁左右。什么时候能一起长成苍天大树呢?木姜子求我别长太快了,因为我的树高至少可以达到十几米,而他最多只能长大到十米。嘻嘻!我比他高!山杜英: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逃脱不了的,那一天到郊外烧烤,我们一起去偷农民种的玉米、地瓜、甘蔗,结果就在在玉米地里睡觉。在玉米地里睡觉很浪漫,与清晨相逢很特别,我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被曙光抱在怀里。我没有后悔!木姜子:那次烧烤的时候我就知道会发生些什么,我想逃避,但我克制不住自己。当我慌里慌张地进入她体内的时候,她说疼,我对她说没有关系的,也许是玉米的叶子划破了你的手背。第二天阳光出来的时候她正依偎在我的怀里,阳光照在她青春的面庞上,熠熠生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透出了无限的依恋。我知道我再也离不开她了……木姜子:我们是断了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相互依靠才能飞翔。鸟儿胸前带着荆棘,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他被莫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我知道自己是不可避免地要离开这个国度的,不可避免地要离开山杜英的。父亲看我的眼神总是充满了厌恶,也许我长得太像我母亲了,他一看到我就想到那个远在加州的背叛了他的女人,或许我的离开会使他从过去的阴影中解脱出来,重新站在三尺讲台上。山杜英:我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大飞蛾,在一块透明得眼睛看不到的玻璃后面,为了追求一团令人眼花的火焰而撞得粉身碎骨。而假若我真的飞进了玻璃之中,便落在火中烧死。荆棘鸟带血的歌唱与飞蛾扑火时的燃烧,究竟谁更吻合生活对我的外在要求,谁又更吻合神明对我内心的指引?爱上他以后,我逐渐体会到了痛苦。生命中只有那么一个十八岁,十八岁那年的天空有时候天晴,有时候下雨,因为你的笑因为你的哭。他的母亲要他去美国留学,他的父亲一天到晚痴痴傻傻根本没有办法照顾他却厌恶他。他舍不下我,一直犹豫不决……木姜子:那一天,天塌了。下起了雨,流下了泪。那天,我站在校门口等她,匆匆的人群中,我一眼就发现了那个向我这边跑来的我守侯的女孩,在她身后有个男生被她牵着手跑。她站在我前面,伸手把脸上的汗水擦干,说:“你以后不要再等我了,我喜欢一个人回家。”“为什么?”“不为什么因为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不喜欢你的孤寂,不喜欢你的落寞,更不喜欢你的过去;我喜欢阳光,跟你在一起我感觉很无奈很痛苦知道了吗,他就是我的‘阳光’”。“你忘记了那两棵树了吗?上苍不是早就安排好我们在一起的了。”“不,那只是两只懵懂的小鸟不小心衔来的两粒种子而已……““她转身拉着那满脸稚气的男孩走了,连头也没有回。我呆立在人流中,我感觉乌云密布,快要下雨了,不然人为什么走得那么急。我感觉有水滴落到我的手臂上,热热的,也许是因为天气是热的,因此下的雨也是热的。一个月后我又逃离了这个城市,因为这个城市不属于我……山杜英:一个人的日子,我依然做着背上书包沿着墙根慢慢走的孩子,在有夕阳的日子让风吹起我的长发,做着我的乖孩子。十个月后这个乖孩子顺利地考上了她理想的大学,而那个人呢?却遗失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十九岁。后记:加州的阳光是否灿烂?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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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未恋“放开我的手,好吗?我们不合适!”清脆的女声毫不留情的打破正在思考问题的心。习惯了一个人的自己冷冷的看着街上那对要分手的情侣,冷笑。这种感情,不要也罢!谁知男方紧紧的拽住女方的手,一只手从裤子兜里拿出一枚戒指,单膝跪下,“丫头,嫁给我可好?”那女生嘴角划过一个好看的弧度,冷笑着将男生手中的戒指甩开,道:“哼!不用了。从此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男生愣住了,颤抖地站起来,默默地看了她一眼,转头离开!我很好奇,于是我想看看那个女生的反应。谁知道,我看到那个女生双眼红红的,手捂着嘴巴。她在心痛?!她看着男生离开的背影,默默地哭出声来。把包包里的一张纸扔掉,那张纸随风飘拂,落到无数的地方。我清楚地看到上面有写着:亨廷顿舞蹈症!我怔住了,这是什么?爱情的无私么?一个人继续走着,一身的黑色以及忧郁的眼神引来好多人的驻足。回头一看,一个背影紧紧跟着我。那是谁?好熟悉的感觉。终于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个男孩子拦住了我,“焦,做我对象好吗?”我是很欣赏他,然而我知道,现在还不可以,我也明白,喜欢一个人就要成就他,就要放手。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道:“对不起,我没兴趣!”也许,爱情就是如此。初恋,未恋。我依旧是一个人,但是我知道一个人并不孤单。因为回忆留给我的是无限的甜美!初二:焦水鑫4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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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如初恋初夏,无鸣蝉,无烈日,如初恋,渐渐焕发。初夏,点点烦闷,滴滴欢喜,若隐若现,那如初恋。初夏,生命的希望,焕发了!如安塞腰鼓,愈捶愈烈,到了时间,爆发了!没命了!忘情了!但,现仍安静。的确,如初恋。初一:郑文婧1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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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是苦涩的看到他,又要装作根本就是陌生人的样子,同学们都在佩服我的玩世不恭,说我可以放弃得这么坦然,可以这么轻松,他对我的好事每个人都看到的,所以他们很不满,我听了他们一句句带有色彩的话语,我真的心如刀绞,但我不能大声对他们宣布:我爱她,我没有放弃他,我没有玩弄他的感情,可是我真得没法说出来,我要忍住,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后悔。所以,我不在乎他们怎么说,把他们说的话抛在脑后,他们根本就不懂我,根本就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包括他,所以我觉得无助,更无力挽回我们之间的感情。从开学那天起,从来不碰日记本的我,开始每天写日记,想要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全部都写下来,每天900多字的日记好像成了我的必须,而每次日记都会让我哭得满脸是泪我讨厌这样的自己,以前那个坚强的我不见了,现在变得那么脆弱,每一个关于他的话题,都会让我心里偷偷流泪,我怕别人看到,怕别人看到我的不舍,所以我只能笑,用笑来掩饰心中的痛苦,对着镜子看到那个苦笑的我,那个心口不一的我,那个虚伪的我,真的很不是滋味。我一向最讨厌虚伪的人,可自己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我真的好恨自己。半个学期过去了,我的日子过的是那么无味,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吃饭,学习,睡觉。。。。。。。几乎每天早晨一起床,就可以预知到今天要发生的事情,从无改变,而我好像麻木了。以前,有愁的陪伴,日子过得很精彩,从心底感觉到期盼新的一天的到来,因为他总会给我惊喜,哪怕是简单的一句问候,都足以使我这一天都有个好心情,感到很温馨,以前的日子是那样无忧无虑,根本不必考虑什么,那样简单,单纯。我从小学到中学的一贯表现是期中考试考得很好,而期末却总是不如意,可是老师并不了解,他把我考不好全都归“功”于我谈恋爱这件事情,可是我真的并没有因为谈恋爱而耽误学习。现在在他们眼中,我恢复了,又投入了学习,可他们并不知道,我每天扎在书堆里,只是为了麻痹自己,想要暂时把他从脑海里挖去。期中考试之后,学校为了让我们放松一下,组织了春游——去爬山。而且这次是自由爬山,要打乱班级顺序,我好害怕。因为我们不在一个班,我怕会与他单独相处,害怕自己会不知所措。我们是按照小组来爬山的,我们组有6个人,我努力跟紧大部队,怕遇到他,可是我那群“可爱”的组员偏偏不紧不慢的欣赏风景,最后被大部队落得越来越远,反正越来越远,那也就算了,只要不与他独处就好啦。可他们又拼命的往前追,弄得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无奈。。。。。。终于快到山顶了,我远远的看到好多同学已经站在山顶,拍照,欣赏风景。。。。。。我还有一段路程还没走呢,不过不远了。我拼命向上走。可真的好累,我走不动了,这时,我看到他和几个男生已经从山顶下来了,我装作没看到,若无其事的看风景,可谁知道我心里真的好紧张,为什么每次见到他都会如此紧张,心跳得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话。等他过去后,我自己又继续向上走。可片刻之后,我好惊讶。我看到他匆忙的跑回来,拉着我的手,带着我向上走。他牵着我手的感觉好熟悉,那种久违了的感觉又回来了。他知道我没有运动细胞,要我爬山比登天还难,所以就回来带我一起爬山,我真的好感动。他拉着我,奇怪,我一点累的感觉都没有,我只感觉到幸福。。。到山顶了,好多同学都在上面,老师也在,我挣脱开他的手,怕老师会看到,可老师好像还是看到了,他轻微的一扫,看到了我被他拉着的手,这下惨了。。。。就是因为这个,我们老师这一路爬山都没放过我,都在偷偷跟踪我,其实也许老师自己以为他做的还蛮隐蔽的,我在他看我们拉手的表情就已经意识到了。。。。。下山这一路上,老师倒是一直没闲着,本来他比我走得快,可他装着是累了,坐在石头上等我们,看到我下来了,然后和我一起下山。到中间休息的地方,同学们吃东西的吃东西,喝水的喝水,他也和同学们坐在一起。再次下山时,我和我旁边的那个女生故意最后走,让老师走在我们前面,我们都不想有被监视的感觉,他也发现了老师一直在盯着我们,所以我们故意闪开。好不容易逃离了老师的魔掌,我们正在庆幸。一会儿,阿愁过来了,我们走到一个亭子上,那个女生提议我们拍张照,可当我们刚拿出相机,要拍照时,老师喊了一声“这的风景真美啊,来的时候怎么没发现呢”,然后他把他身后的那一群人全都带到了这个地方,原本很僻静的小亭子,现在好热闹。。。。。。我胡乱找了个理由离开了这个有着紧张空气的地方,那个女生在抱怨老师来得太及时,连照片都没拍成。我们又来到一个地方(只有我和那个女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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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人世间,有一种爱,洁白如雪,不容亵渎,有一种情,朦胧而羞涩,神秘而激动,只有一次,仅此一回,那就是初恋。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初恋,或甜蜜或心酸,不管怎样,初恋总是心中那片最柔软,最不可遗忘的地方。那时的我们青涩,但是投入,对于初恋,我们总是万分珍惜,也许过了很多年之后,还会时不时想起初恋的那个人和那些事……初恋,一个多么温馨甜美而又略带伤感的字眼。它承载着我们所有青春的梦想,所有年少的痴狂,所有情爱的萌动,全都浓缩在里面,欲言又止,欲说还休。初恋,是一所住过的老房子,是一张泛黄的老照片,是一首熟悉的老情歌,是一部难忘的老电影,虽然年代有些久远,却历久弥新,永世不忘。初恋,像一首朦胧的诗,抒发着少男少女那纯纯的爱,浓浓的情,虽然大多数人未终成眷属。但却因它情如白雪,从未染尘,反倒成了很多有情人心中永不消逝的一道美丽的彩虹。初恋,第一次牵起你的双手,轻轻放下,却不知该往哪儿走。第一次吻你的时候,呼吸急促,心在不停的颤抖。第一次你躺在我的胸口上,二十四小时没有分开过的缠绵。终于让我感受到什么才是海枯石烂!天长地久!那一刻的柔情厮守,我们终于有了一个相爱的理由。初恋,让我们第一次心动、第一次爱恋、第一次告白、第一次亲吻,如晨曦带露的玫瑰、夜晚滑过的流星,既是那么的甜蜜浪漫,又是那么的激动莫名。初恋,有时我们常常束手无策,它有时候像一片云,来无踪去无影,有时候像一阵雨,来的快去的也快,有时候还像一个淘气的孩子,让你欢喜让你忧。初恋,我们不懂爱情,正因为不懂,才象手中的沙,握不住,易流失,正因为易流失,我们才觉得它非常珍贵,也特别难忘,就像我们胸口上那心心相印永不褪色的印记。初恋,就像一个忧伤或惆怅或浪漫温馨的爱情故事,如夜空中粲然绽放的绚烂烟花。每一朵,都诉说着我们似曾相识的悠然过往,每一瓣,都在追忆我们共同有过的似水年华。初恋,就像挂在枝头的青苹果,在阳光下泛着幽幽青色的光,看着就已经流了口水,诱人心弦,咬上一口,涩涩的,有点酸甜,不过这种感觉会让你终身难忘。这一生,你我恋爱或许不止一次,但初恋就是那么的神奇。让你匪夷所思,整天做着前后矛盾的事情,说着前后矛盾的话语。初恋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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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初恋是美好的,也是痛苦的。初恋对象是永远忘不掉的一个人。就像《第一次爱的人》那首歌一样:也许有一天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来应该要怎么笑,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却像胸口刺青是永远的记号!我愿化作一只鸟,一只快乐无比的鸟,微风是我的“伴侣”。来源:作文网我愿化成一阵风,沁人心脾的风,空气成了我的“爱人”。我就像一只小鸟,翱翔在天空中享受着蓝天妈妈的拥抱。但我并不知足,于是低飞在檐上,那檐很低很黑,如果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我不再与“小伙伴”一起玩,因为我已到了另一个世界,有甜、有酸、有苦、有辣,但我从未后悔过,因为我第一次站在檐上就喜欢上了他,在我眼中他是那么的潇洒英俊,于是我爱上了他,开始了我新的旅途。我开始注重我的打扮了,披上了一件银装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的,全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爱上了他,明知是旋涡却心甘情愿往下跳,就这样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只小鸟,为了私爱而牺牲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得到一点温暖,就以为是幸福。我们在桃花盛开下约会,那天桃花开得更艳了,好像在为我们祝福。那时,在他温暖怀抱中,在桃花盛开中,连空气中也弥漫着幸福的气息,我感到了无比的幸福,认定他就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日子长了,记忆像酒一样,随着时间越陈越香,我被幸福包围着,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幸福时,厄运来,我和他名落孙山,已“泯然众人也”。老师开始用心来察觉我们了,心似乎像电杆上的鸟儿七上八下杂乱无章。心,久久不能平静,很不是滋味。我,无奈的说:“分手,快乐。”他也无奈的说:“分手,快乐。”闭上眼,听!我的心在跳,好像我丢失了什么似的,好像到了世界的末日,我舍不得,然而我为了我父母亲,为了兄弟姐妹,为了老师,更为了我自己,不得不放弃。那天,天灰蒙蒙的,又黑又暗,在我家楼下我见到了他,我俩望着对方,显出几分尴尬,看得出他想说什么,正当他嘴唇要动时,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说:“等几年,大学毕业,我们如果仍对对方有好感,那时我们再回到从前的日子……”话还未说完我哽咽了,于是我一口气跑回家,孤零零的哭了,泪水从我脸颊划过,划破了我对他的爱……初恋,你让我初次尝试了人生的苦与乐,泪与笑,我将放飞你,让我成为以前那只快乐、无忧无虑的鸟。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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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处在青春期的我们,大概很多人都有过早恋经历吧,我也早恋过,我至今也不能忘记我的初恋。亲爱的初恋你还好吗?想起你我在一起的日子,至今我依然历历在目。在学校我是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无论班级大小事情,总会询问我的意见,只要重大活动我必定会参加。可是这样的我却“早恋”了。我和“你”的相遇就像大多数人一样,起初只是好奇想去了解一下,可是我却不能自拨。那天我很失落,也许是因为学校的事情太多,我很累,很想停下来休息,可是命运却不给我这样清闲的时间,总是让我浸泡在无尽的琐事与课业当中,也许我不能像孔乙己一样执着,也许我不能像陶渊明一样洒脱,也许我不能像传说哥一样清闲,但我也想找回属于我的那一片寂静辽阔之地。那时我遇见了你……初次遇见你,我很好奇,也很快乐,你给我带来了以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真的我一下子喜欢上了你。我和“你”的相遇注定着一个悲凉的结局。认识“你”后,你给我带来了生活中不曾有过的刺激与快感,于是我慢慢的和“你”走到了一起,于是“我们”恋爱了,原本好学生的我也开始变坏了,总是和“你”熬到深夜才和你分别,第二天挂着黑眼圈在课堂上想“你”,期盼着放学的铃声。放学后我与“你”在一起让我很快乐,于是我就把作业这回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我更加的想和“你”在一起,于是我开始逃课,每次跑去与“你”相见。就这样时光在飞逝。那“日日夜夜”我无时无刻不陪伴在你的身边,睁开眼是你,闭上眼还是你,我们几乎形影不离,你那时陪伴了我十分之九的时间。但也许就是这样注定可我们分离的结局。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从山顶滑向地面,考试分数下来了,一向90分的我却没有考及格。我失望了,眼泪顺着我的侧脸滑落下来,我低垂着高傲的头颅,第一次有被别人骑着的感觉。那晚我没有去找“你”,那晚我在思索着“你”给我带来了什么,结果是没用任何东西,我毅然决定与“你”分手,虽然我清楚内心里依然会恋着你,但我更清楚青色的苹果是苦涩的。此刻我只能说,别了我的挚爱的初恋——网络游戏。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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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这味道“你出去买饭吗?”“不买,我出去吃饭。”怎么都是出去吃啊!我已经问了第N个人了,可是都是这样说啊!哎!天太冷了,我真不想出去买饭啊!算了饿着吧,我自言自语的说。一阵风从教室的门隙里吹过来,我打了一寒战——感觉有点冷。就回头看看有没有人。哎,峰在那,而且他那件衣服看起来还蛮保暖的。还有可以找个借口和他说话——因为我喜欢他。“峰,你冷吗?”“不冷,怎么了小美女?”“我,我是倒霉的霉吧!你这位校草,天天那么多MM追着你,还有空笑我?”峰脸上有点不快,然后问“你有事吗?”“哦,我想管你借大衣穿一下行吗?”“哦,行。不过点等一会,我出去一趟。”说完一闪就飞走了。我自己想,我真是倒霉女孩,太可怜了。哼。还点等一会。一会儿,峰回来,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到坐位后折腾了一会儿,我没回头也不知道他在干嘛。折腾完,把衣服递给我说“小心点穿”我瞪瞪他说“我会小心的,我们的校草”接过衣服后我才发现沉沉的,左手还未伸出袖口,就模到有热热的软软的东西。抖一抖,原来袖口里藏着一个肉松包。还有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肉松包热乎的,还有一带巧克力奶在右袖口里,不要谢我哦!*。*”我这时心理好幸福。我看着他,他对我说“赶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我想问他:“他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些”不过没说。晚上,上晚自习,把衣服还给他时我写在了纸上。放进信封里还夹了三块钱,藏在了袖口里。放学,他跑过来跟我说,这次算他请我的。而且以后给我带饭,我很高兴,把钱推给了他,可是他又推给了我。没办法我只好把钱收起来。第二天,晚休时。他把衣服给我,袖口里面还是藏着肉松包和巧克力奶。我把钱给他,可他还是不要,我问他怎么才肯收我的钱。他俏皮的说”明天告诉你”又是一个第二天,他的袖口里多了封粉色的信封。里面写着“昨天你问我的话,我再三考虑了,只要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我就什么都听你的。哦!袖口里还别着一枚戒指,只要你肯,我愿意帮你带上。愿意天天给你买肉松包和巧克力奶。”我笑了,找到藏在袖口里的戒指。然后峰给我带上的。峰没有食言,对我很好。每天还给我买肉松包和巧克力奶。不过我还让他放在袖口里。因为我已喜欢上了藏在袖口里那种幸福的感觉。初二:她爱你爱我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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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味道我写这篇文,不是想表达什么爱恋这些,相反。作为一个从小情感和内心都比正常人年长几岁的人,我觉得等到初恋的感觉,大概跟那些过了中年或者心智已经完全成熟的人的感觉一个样。我们或许还是有一些不成熟的举动和心里表现,但这就是爱情啊,盲目的爱情向来是这样的。爱情能把一个人从平静的生活里完全的坠入到滚烫的火山中。每时每刻你都能听到一个声音。爆发吧,爆发吧。爱情这股神奇的力量,当然也会促使不少人干不少蠢事。倘使这段爱情真的在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等他们会想起来,也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对于蠢事和小事,或许也会一笑置之。但是当时对于爱的追寻,和向往。估计年纪大了,或者谈恋爱的次数多了,反而体会不到那种朦胧的冲动来自何方。而或是一直以一种冷静等到情绪来对待爱情,这又不仅仅说是一部分爱情了。我相信爱的盲目性。以前听过北京师范大学的王向远教授给北京大学学生上过的一讲课。说是人这一生都是为了爱而活着。爱可以解释很多。爱情。亲情。友情,甚至对万事万物的那种殷殷的期待。爱护之情。这都是爱。所以当他把这句话说出来时,我觉得在我心里留下的是一种信念。人是为了爱而活着。如若有人跟我说人不是为了爱而活着。我觉得是有些值得反省的。这总爱贯穿了我们的一生。到了我们这年纪,也就自然而然的追求爱情了。我觉得我的初恋有点像我喜欢的蕾丝那样。朦胧通透的美感。说是透明吗,又不完全。说是完全没有一点遮掩么,又全不是。给人一种莫名的向往。想去进去缠在爱情里边。充分体验感受被爱情束缚的美好。我进去了,也渴望在里边一直被束缚着。因为美,应为好。我已经忘了怎么认识他的了,或许真应了席慕蓉那句诗,我前世里五百多次回眸,我不为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为今生的相守做铺垫。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这句话我向来认为是说坏蛋落网这类的,现在也套用到爱情上边。不用过分期待,爱情会跟他一样,悄悄来到你的身边。有着春风的暖意和明媚。有着你喜欢的芳香味道。8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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